租房合同
出租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 身份证号:
就甲方出租给乙方房屋事达成如下协议:
房屋位于通州区
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租赁用途:居住人数人最多不超人。
三、租赁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交房以提供给乙方钥匙,具体时间为年月日前视为甲方交房定毕。
四、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原状返还房屋及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按清单验收结清各自应承担费用。五、租金及押金
1、租金:/元/月,支付方式:□月□季□半年□年。
2、支付方式:□现金;□银行汇款,甲方账号:
开户行:
3、押金:乙方支付元押金。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押金扣除乙方应缴费用,租金赔偿损失等余额退乙方。
六、乙方应承担的其他费用:
甲方承担:费用。
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有线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费;8、卫生费;9、上网费;10、车位费。11、室内设施维修费。
七、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租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无偿给他们居住使用,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八、合同解除
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不可抗力(地震,战争等非人为原因)
3、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时交房租金、欠费达15日。
(2)擅自改变房屋用途;
(3)擅自拆改/损坏房屋主体结构。
(4)损坏屋内物品,拒不赔偿的。
(5)在屋内从事违法和犯罪活动,如失火,吸毒、自杀等。损害甲方利益的。
(6)擅自将房屋转租,出借给第三方
(7)禁止在房屋内养任何宠物。
九、违约责任;
1、乙方有第八条情况的应承担违约金,即按年租金的10%支付违约金,另依乙方欠款额的每日千分之五支付逾期付款利息损失到付清之日止。
2、甲方提前收回房屋赔偿乙方一个月房租损失租金按乙方实际使用天数退还乙方余款。
3、乙方退房应提前30日通知甲方。
十、双方争议应协商解决,否则交由房屋所在地法院管辖。
十一、本协议由双方签字,开始生效,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粘身份证复印件处
附件1
房屋交割清单
名称 品牌 数量 单价 确认 电视 冰箱 洗衣机 空调 热水器 微波炉 床 衣柜 书桌 餐桌 沙发 茶几 椅子 整体厨柜 抽油烟机 如有损坏,乙方愿按上表物品单价给予赔偿。
水表底数 电表底数 燃气底数 中水表底数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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