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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滑坡抢险工程施工合同
2022-07-13 | 阅:  转:  |  分享 
  


綦万高速公路RK24+800滑坡抢险二期工程





















签约时间:年月日



签约地点: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大楼(重庆市渝北区银杉路66号)

綦万高速公路RK24+800滑坡抢险二期工程

施工合同



甲方: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路网管理中心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银杉路66号

邮编:401121电话:023-89138598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刘素平职务:总经理



乙方:重庆通力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南路52号

邮编:401147电话:023-89063839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韩均职务:总经理



丙方: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南方营运分公司

地址:要求进行施工各项指标应达到规范所规定的标准和要求

3.1.4在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督促丙方参照本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办理结算。

3.1.5在工程实施期间,负责项目管理部费用的落实以及管理。

3.2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3.2.1乙方指派葛怡显为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配合甲、丙方处理好各种关系,并对本项目实施管理工作;负责安排施工、生产、人员调配、技术安全等工作。

3.2.2严格按照行业标准《DZ0240-2004滑坡防治工程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及《綦万高速公路RK24+800滑坡抢险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等要求进行施工工程质量金按照工程工结算价的5%计留。在履行了质量的前提下,质量,无息工程工结算价的%,质量无息工程工结算价的%。

7.4质量保修期:自通过交工验收之日起5年。

第8条交(竣)工验收及竣工资料的完善

8.1验收时间

8.1.1在工程完工后,乙方在7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初验材料及交(竣)工验收申请,提请甲方尽快组织外业验收并移交场地。

8.1.2甲方接到验收申请后,甲方应及时会同相关单位和部门组织外业验收并接收场地;若在接到乙方验收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未到场验收,视为甲、丙方已认可验收并接收场地,交付使用。

8.2验收标准

8.2.1按照技术规范和行业标准及项目设计图纸进行验收,各项指标应达到规范所规定的标准和要求

10.2进度款的支付:按月进度支付,即乙方每月按照完成的工程量报送业主项目部及监理审核,经业主项目部和监理审核确认当月已完成的工程量并履行签字流程后,支付前乙方提供相应金额的发票。丙方在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月估算价值的85%;材料预付款从支付的下一期支付开始分月等额扣回。

10.3工程结算款的支付:工程完工经甲方现场外业交(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应于15个工作日内向业主项目部递交经项目代表、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的工程计量结算资料,经业主项目部确认并履行签字流程后,丙方在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至结算总额的95%;

10.4质保金的支付:余5%作为质保金,在履行了的前提下,,无息工程工结算价的%,质量缺陷期满,由丙方向乙方无息工程工结算价的%。

第11条工程变更

本暂定单价合同签订后,工程量在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量以内时,最终单价以审定单价为准;工程量若有变更或新增,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1.1合同清单中已有的项目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变更项目按最终审定的价格变更相应价款;

11.2合同清单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变更项目可以参照类似最终审定的价格变更相应价款;

11.3合同清单中没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重庆市公路养护工程预算定额》及《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取费,如无双方认可的价格,则以最终审定的价格执行。

第12条违约、索赔和争议

12.1违约

12.1.1甲方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甲方承担违约责任,按合同总价的5%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12.1.3.1甲方不按合同约定且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外业验收,导致工程无法完成交(竣)工验收工作;

12.1.3.2甲方不按合同约定且无正当理由不督促丙方向乙方支付工程结算价款;

12.1.3.3甲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12.1.2乙方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按合同总价的5%赔偿因其违约给甲、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2.1.2.1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经整改仍不达标的;

12.1.2.2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12.1.2.3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12.3.3丙方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丙方承担违约责任,按合同总价的5%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12.3.1.1丙方不按合同约定且无正当理由不组织外业验收并接收场地;

12.3.1.2丙方不按合同约定且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结算价款;

12.3.1.3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12.1.4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12.2索赔

12.2.1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12.2.2甲、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甲、丙方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乙方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乙方的其他经济损失,乙方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甲、丙方索赔:

12.2.2.1索赔事件发生后10天内,向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12.2.2.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10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12.2.2.3监理工程师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10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12.2.2.4监理工程师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10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乙方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12.2.2.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乙方应当阶段性向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12.2.2.3)、(12.2.2.4)规定相同。

12.2.3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甲、丙方造成经济损失,甲、丙方可按第(12.2.2.2)条确定的时限向乙方提出索赔。

12.3争议

12.3.1甲、乙、丙三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三方同意向重庆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2.3.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三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2.3.2.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三方协议停止施工;

12.3.2.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三方接受;

12.3.2.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12.3.2.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13条其他约定或补充条款

13.1本合同其它未尽事宜三方可协商补充,需要有文字根据的,要有三方签字的备忘录。

13.2三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14条合同订立地点、份数及时效

14.1合同订立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银杉路66号

14.2本合同一式拾贰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肆份,丙方执肆份;各文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甲、乙、丙三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结算价款支付完毕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丙方(盖章):

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重庆通力高速公路养护工程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路网管理中心有限公司南方营运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或授权代理人:或授权代理人:



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



经办人:经办人:经办人:



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时间:年月日

綦万高速公路RK24+800滑坡抢险二期工程

工程量清单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子目号 子目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 合价 清单第100章总则 101-1 保险费 -a 按合同条款规定,提供建筑工程一切险(0.36%) 总额 1 70766 70766 -b 按合同条款规定,提供第三方责任险(0.06%) 总额 1 9829 9829 105 交通组织费 总额 1 150000 150000 107 安全文明施工费 总额 1 294860 294860 清单第100章小计人民币 元 525455 清单第200章路基 203-1 挖方 -a 排水沟人工挖土方 m3 1200.46 22.2 26650 -b 抗滑桩土方 m3 6604.56 76.7 506570 -c 抗滑桩石方 m3 2830.53 197.17 558095 -d 人工推车弃渣100m m3 10635.55 10.29 109440 -e 弃渣土方5KM m3 12525.07 16.46 206163 -e 弃渣石方5KM m3 7807.53 25.37 198077 -f 挖土方 m3 1137.91 3.01 3425 203-2 坡脚路面清方 m3 9952.50 3.25 32346 207-1 边沟修复 m 125 548.1 68512 207-2 混凝土排水沟 m 662 594.87 393804 208 细缝夯填 m 3515 15 52725 213-1 预应力锚索10∮s m 1834 415.63 762265 213-2 预应力锚索6∮s m 3562 378.54 1348359 213-3 预应力锚索8∮s m 5178 397.08 2056080 213-4 预应力锚杆 m 1320 160.18 211438 213-2 锚索框架 m3 -a 混凝土 m3 852.86 569.54 485738 -b 钢筋 t 158.722 5903.59 937030 213-3 锚杆框架 m3 -a 混凝土 m3 95.39 569.53 54327 -b 钢筋 t 13.49 5903.61 79622 214-1 抗滑桩 -a 混凝土抗滑桩(护壁及桩身) m3 9046.06 521.65 4718877 -b 抗滑桩钢筋 t 1041.75 5012.54 5221809 -c 声测管 m 3724.8 24.33 90624 216 排水管 m 780 181.54 141601 217 坡面脚手架 m2 1300 10.48 13624 218 挂网锚喷 m2 4595.8 267.67 1230158 清单第200章小计人民币 元 19507359 合计 元 20032814 綦万高速公路RK24+800滑坡抢险二期工程

承诺函



致: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路网管理中心和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南方营运分公司



我单位在綦万高速公路RK24+800滑坡抢险二期工程的施工过程中,除认真履行合同内容外,并郑重承诺:

一、在此项工程施工过程中,我单位一定精心组织,保证不违法分包该项工程,并随时接受贵方的监督和检查。、

三、为保证贵方在合同签订后前期支付的动员预付款和材料备料款的资金合理、有效地用于本工程建设,确保本项目资金不外流,我方愿意接受在贵方指定的银行开设工程项目资金专户或由贵方派驻专人监管该工程项目的资金走向,郑重承诺遵守合同条款关于资金使用的各项规定,自觉接受贵方对工程建设资金的管理、监督和检查,决不挪用本工程建设资金,更不采用其他方式转移资金。

四、在此项工程施工过程中,我单位将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及材料采购等费用。

若我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自食其言,出现违法分包工程现象;出现资金外流或项目建设资金短缺,造成农民工或材料供应方因拖欠工资问题上访、投诉等事件,影响施工进度及质量,我单位自愿接受贵方或上级主管部门按规定给予的任何处罚措施。





重庆通力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

2013年7月日綦万高速公路RK24+800滑坡抢险二期工程

之安全生产合同

为在綦万高速公路RK24+800滑坡抢险二期工程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发包人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路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甲方”)、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南方营运分公司(以下简称“丙方”)与承包人重庆通力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

甲、丙方职责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施工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

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

乙方职责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076—95)和《公路筑养路机械操作规程》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施工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作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

乙方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

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

10、乙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违约责任

如因甲、丙方或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

四、合同份数与时效

1、本合同作为《綦万高速公路RK24+800滑坡抢险二期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拾贰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肆份,丙方执肆份;各文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工程外业完工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丙方(盖章):

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重庆通力高速公路养护工程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路网管理中心有限公司南方营运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或授权代理人:或授权代理人:



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



经办人:经办人:经办人:



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时间:年月日

綦万高速公路RK24+800滑坡抢险二期工程

之廉政合同

根据交通部《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建设工程的项目法人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路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甲方”)、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南方营运分公司(以下简称“丙方”)与施工单位重庆通力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特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甲、乙、丙三方的职责

(1)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部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綦万高速公路RK24+800滑坡抢险二期工程施工合同》的相关条款,自觉按合同办事。

(2)三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3)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4)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第二条甲、丙方的义务

(1)甲、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丙方及其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2)甲、丙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3)甲、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4)甲、丙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

(5)甲、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

(6)甲、丙方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施工队伍。

第三条乙方义务

(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丙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2)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丙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丙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4)乙方不得为甲、丙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第四条违约责任

(1)甲、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丙方建议交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给予乙方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

第五条三方约定:本合同由三方或三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执行。由甲、丙方或甲、丙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约请乙方或乙方上级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

第六条本合同作为《綦万高速公路RK24+800滑坡抢险二期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拾贰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肆份,丙方执肆份。由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交(竣)工验收后自动终止。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丙方(盖章):

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重庆通力高速公路养护工程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路网管理中心有限公司南方营运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或授权代理人:或授权代理人:





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





经办人:经办人:经办人:





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时间:年月日





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专项合同通力公司合同编号:YH13C-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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