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管理制度
AQ07-12
2017-06-30发布2017-07-01实施
编制人:审核:批准:
1、目的
为确保对公司人员、机构、设备(设施)、工作过程、工作程序等可能发生的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实行有计划的控制,以避免其对质量、健康、安全和环境造成有害影响,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内的变更管理的方法和职责划分。
3、职责
公司安委会负责组织《变更管理制度》的制定、修订工作;
综合管理部安全科负责工艺、技术等的变更管理;
综合管理部安全科负责设备、设施的变更管理;
安委会负责组织机构、部门职责、定员和人员的变更管理。
4、工作程序
变更管理的类型
4.1.1管理变更
管理变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组织机构的变更;
——部门职责范围的变更;
——部门定员的变更;
——人员的变更;
——企业管理规范、管理制度的变更。
4.1.2工艺技术变更
工艺技术变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生产装置的新建、改建、扩建;
——生产工艺的更换等;
——工艺技术规程、岗位操作法的改变。
4.3.8设备、设施变更
设备、设施变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设备、设施的关键部件(位)重要更新、改造;
——临时的配管、接头;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设备、设施。
变更的申请、审批、实施和验收
4.2.1变更的申请
部门根据需要提出变更申请,说明变更的原因和内容,报总经理审核。
4.2.2变更的审批
4.2.2.1公司运营总监组织申请部门和相关部门进行变更的必要性、可行性分析和审核,审核后经运营总监批准并实施;
4.2.2.2凡属于下列情况变更,由公司综合管理部安全科、技术部、安委会、管理部负责进行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价、环境因素评价,并办理相关安全、环保、职业卫生、消防等的批复;
——生产装置、工艺技术路线改变并首次实施;
——新、改、扩建性的项目。
4.2.3变更的实施
4.2.3.1变更项目的实施严格按照“三同时”原则,对该项目进行必要的许可审批,方能运行;
4.2.3.2其他变更主要由运营总监批准后,由管理部负责对变更的实施。
4.2.4变更的验收
变更结束后,各部门组织对变更的验收,并做出变更的评价。
5、附加说明
5.1本制度由公司安委会提出并归其管理;
5.2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安委会。
苏州普发科技有限公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