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取50000份干货请关注公众号“法律意见书” “个人破产使得债务人和债权人都看到希望,修复了市场不确定性带来的创伤,有利于 市场经济的发展,这是个人破产制度的重大价值。”遂昌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裕琨 说。
上述案例系浙江探索个人破产制度的缩影。据统计,2020年浙江全省法院共受理个人 债务集中清理案件291件,其中台州地区137件,温州地区80件,丽水地区44件,共计办 结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案件190件。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涉案债务总额共计4.9519亿元,其中 担保债务额1.1556亿元,普通债务额3.7963亿元。
专家认为,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引》基本建立了一套流程,通过债务人申报、 31 接受债权人质询、人民法院依职权调查核实等措施,将“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 书确定义务”的债务人与“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予以区分,既给予相关当事人以充分的制 度激励,亦将个人破产制度与强制执行制度充分衔接。
总体来看,尽管浙江的个人破产制度探索走在国内前列,但在运行中仍有一些问题需要 解决。浙江外国语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副院长、“一带一路”学院应用法学研究所所长沈芳君 就提到,当前该工作面临的主要不足有社会接受度较低,债权人配合意愿不高;社会征信体 制不健全,个人信用制度不完善;破产事务管理制度不够健全等。她期待有关部门建立和完 善个人信用制度,完善府院联动机制以及破产欺诈惩戒机制。
“理论往往是灰色的,而实践之树常青。”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五庭副庭长、浙江省 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秘书长王雄飞提出,未来在个案办理中,遇到诸如债权人“一致决”、 金融机构债权人表决等问题,思想或可更加解放一些,“当然,目前只是起步,后续如果要 大范围铺开,还需要社会各界的配合,例如财产登记、信用体系、府院联动等等。”
“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明确,建立便利、高效、有序的市场主体退 出制度,建立健全企业破产和自然人破产制度。在奔向共同富裕的道路上,浙江的个人破产 制度探索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这一探索不但将为陷入严重财务困境但诚实守信者提供机会, 也将激活市场的“一池春水”,并为中国个人破产制度的建立、运行提供有益思考。 本文件由林日升律师(微信号:rishenglin)整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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