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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关于葫芦岛市“村改居”社区居委会管理问题
2022-08-30 | 阅:  转:  |  分享 
  










东北师范大学网络教育本科论文





关于葫芦岛市“村改居”社区居委会管理问题

的调查报告





学生姓名:王亚飞

指导教师:杨晗煜

学科专业:行政管理

学号:20095175617004

学习中心:辽宁教育人才培训中心奥鹏学习中心







东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2年3月

摘要



随着葫芦岛市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边缘地带村改居数量也日益增加,农村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村改居是不可阻挡的发展潮流。“村改居”社区居委会也就伴随着出现。本文以葫芦岛市村改居为切入点,分析了社区居委会管理中存在的职能定位不明确、管理人员素质不高、社区参与有限等问题,并对此提出针对性的对策措施。



关键字:村改居;社区居委会;管理职能





前言



村改居就是农村户口改为居民户口的行为,与此同时,村委会改为居委会或社区委员会。当农村不再以农业生产,农民不再从事劳动,至少有2/3的农民不再从事劳动,不再以农产品收入为来源了就可以满足村改居的条件。“村改居”让农村人成为城市人,让村委会改成居委会。



一、“村改居”及社区居委会的含义

(一)“村改居”的含义

随着我国城市化的步伐不断地加快,很多农村地区自主或者被动地进入到城市化的浪潮当中,其管理体制、经济结构和生活文化需求等方面发展到了城镇的水平或者接近于城镇的水平,或者是由于要适应村级行政区划的重新调整等形势,被强制性地划入到城市建设的规划区域之内,这些地区都面临着要进行“村改居”工作。[1]

“村改居”是我国长期实行城乡二元政策的产物,缘起于对“城中村”的改造,而后扩大到经济发达的城市郊区农村。在“村改居”转制过程中,对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来说,改变了性质的主要有:

1、农民成建制转为城镇居民,农业户口改为“城中村”转制居民户口,身份变了。

2、把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无偿转为国有,包括农用地,土地所有权变了。

3、村民委员会成建制地转为城镇社区居民委员会,牌子变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济联社、经济合作社)改革为股份制公司,即农民的社区型集体经济组织变为股份制企业,农村的集体经济组织形式和经营性质变了。

4、经营收入从农村集体经营收入免税变为企业经营收入并按八级累进照章纳税。



(二)“村改居”社区居委会的含义

“村改居”社区居委会就是在“村改居”这种背景下产生的,它是指将原来的农村村民委员会撒销,改为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用城市的管理模式去治理被城镇化的原农村地区。“村改居”社区居委会具有过渡性、模糊性、环境复杂性等特点。[2]



二、“村改居”社区居委会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村改居”以后,由社区居委会代替了原来的村委会,管理体制发生改变,社区居委会也按照《居组法》的要求进行了改组。但由于在大部分地区,原村委会的影响力巨大,导致在实际改造的工作中,两者的关系没有理顺,在多方面产生了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影响着“村改居”社区居委会的良好运行。

(一)“村改居”社区居委会管理职能定位不明确

通过调查访谈中了解,目前大部分“村改居”社区居委会未实现由行政职能向服务职能的转变,无法按照社区的要求对社区进行有效管理,也无法向社区居民提供卫生、治安、教育、社会保障等社区基础服务工作。由于政府对农村向城市转变的复杂性了解不够,准备不足,因此在取得城市发展需要的土地以后,不愿意触动原有的利益格局和人事安排,没有将新改造的社区纳入到整个城市的统一管理体系当中,将“村改居”社区事务留给原来的村组织自行解决。



(二)“村改居”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的素质有待提高

目前,“村改居”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主要是由原村委会的班子简单组合而成,社区管理人员绝大部分是由原村委会的干部担任的,这些人员的学历普遍不高,在管理工作上主要依靠的是个人威望和传统经验,还停留在使用“土办法打天下”的局面。无论在工作方法上,还是在管理理念上都显得创新不足,思想不够开放,再加上年龄偏大,学历不高,导致他们在工作上创新不足。



(三)“村改居”社区居民适应能力不强,社区参与有限

通过实地走访调查,在关于“村改居后,您是否适应居委会社区的生活”一题中,有3.5%非常适应,生活质量有了改善,很舒服,有39.4%比较适应,有35.9%比较不适应,和原来的生活环境有很大不同,需要时间适应,有17.2%很不适应,还是喜欢原来的生活步调。农民传统的观念根深蒂固,对土地的依懒性很强,受到传统生活习性的影响,“村改居”虽然将其身份改变为城市居民,将其居住的地区由农村转变为城市,但很多人无法改变其农民的意识,下至居民,上到“村改居”社区居委会的管理人员对社区的认识,仍然停留在原来的行政村上。





三、完善“村改居"社区居委会工作的对策与建议

(一)完善“村改居”社区居委会管理体制

由于我国长期存在的城乡二元体制,使农村与城市之间的跨度较大,体制也不尽相同。因此,“村改居”工作存在其特殊性和敏感性,在进行新的组织体系的设置之前,我们要立足现实,基本保持原状,又要有适度的改革,使“村改居”社区居委会一步一步地转变为适合城市社区发展的要求的管理组织,实行和平过渡,从而安定民心。在管理方法上,要吸取原村委会的治理经验,借鉴村民自治的合理因素。例如在选举管理人员时,借鉴原行政村候选人的产生办法,即村民直接提名产生候选人,以无记名投票和公开计票的方法直接差额选举出村委会,保留民主的做法发展基层民主。在管理模式上,要推进模式的创新,例如健全科学合理的社区自治体系,建立与基层党委、政府、社区企业等单位共建社区的机制:组建新的社区工作网络,招聘专业的社区工作者,加强“村改居”社区居委会管理人员队伍的建设:强化社区服务,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把“村改居”社区的社会保障体系纳入到城市的管理体系,按城市的标准执行。[3]



(二)培训“村改居”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

“村改居”社区居委会的治理,最重要的还是要关注居委会工作人员的能力与素质。目前“村改居”社区居委会中有一部分是由原来的村委会工作人员所担任,其素质较差引起了人们的注意。相对来说,留任一部分工作能力强的原村委会干部是必须的,因为其对于“村改居”社区各方面比较熟悉,比较容易开展工作,但应注意对这一部分工作人员进行引导和培训,转变其原有的思想观念和工作方式。加强对“村改居”社区居委会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除了依靠正规的学校教育,还必须结合“村改居”社区工作的实际需要,不断加强对社区工作人员的管理知识、法律知识、民主意识等方面进行培训。通过学习,不断总结经验,把实践中的工作经验上升到理论认识的高度。同时在培训学习的过程当中,为了提高社区工作人员的素质,可以引入工作人员的竞争机制采取目前比较流行的绩效评估制度,从各方面对“村改居”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进行考核此外,还可以定期从社会进行公开招聘,促进竞争机制的有效实行。



(三)积极推进“村改居”社区居民参与社区自治

采用多种形式调动“村改居”社区居民广泛参与社区自治的积极性。一是要进一步强化宣传,培养居民的社区意识。“村改居”社区居委会可以通过对社区居民树立强烈的社区意识,促使他们转变过去的原有观念,是促使他们广泛参与社区建设活动的思想基础。强化宣传要注意有针对性、广泛性和多样性。二是要建立和完善居民参与的机制。要坚持社区需求本位原则,注重用共同需求、共同利益来调动居民广泛参与的积极性。“村改居”社区居委会应将社区居民的实际需要放在首位,把解决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社区工作的重点,从而调动居民广泛参与的积极性。





结论



本文结合葫芦岛市“村改居”的现状,分析了“村改居”社区居委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针对其提出了完善管理体制、加强工作人员培训、积极引导社区居民参与社区自治等对策,为“村改居”工作的推进提供了思路。毕业论文设计时间虽然短暂,我却从中学到了很多的东西。我衷心感谢沈阳奥鹏教育中心及所有奥鹏教育老师对我的培养、帮助、支持和鼓励。本文能够顺利完成,特别感谢杨晗煜老师的细心指导和不懈支持,她严谨的治学精神,严肃的工作态度,深深地感染和激励着我。在此谨向杨晗煜老师致以诚挚的谢意和崇高的敬意!谢谢!





参考文献



[1]王振海,王义.农村社区制度化治理[M].青岛:中国海洋大学出版社,2005.

[2]王晓黎.现阶段改善乡镇政府与村委会关系的探索[D].上海交通大学,2009.

[3]康俊亚.新农村建设过程中的村民自治研究[D].华东师范大学,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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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柳盼枝首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