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 文件编号:-COC-010 项目:招收员工工作指引 版本:A 生效日期:2012年01月09日 页数:第1页,共1页 编写:李庄批核: 1、目的:
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完善公司招工制度。
2、范围:
适用于工厂。
内容:
3.1人事部职员在招收员工时,应认真检查应征人员之相关证件(如身份证、流动
人口计划生育证、劳务证及其它相关证件)。持有之身份证与本人身份相一致,并确准
身份证未过有效期;防止有借用他人证件或代替他人报名入厂,及童工、无有效证件者
混入厂内的现象发生。如有报名入厂后,发现证件与持有人有误者,仍应将其辞退,以
维持厂内管理正常。
3.2在招收过程中,若对应征者的身份及年龄有所怀疑时,人事部职员应向应征者
提出相关问题,设法探明其真实身份及年龄,将应征者的回答与其所持的身份证对照。
如发现查询之结果不符合当事人的身份及年龄,均不能招收。
3防止他人使用假身份证或其它证件进厂,仔细识别相关证件真伪。如发现应征者
持假身份证或其它假证,概不招收。
5人事部确认应征者证件无误后,方可为其办理填表手续。应征者须认真详细填写
《员工履历表》,并签名认可。同时,此表需贴一寸免冠近照一张,及应征者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人事部职员需认真核对此表填写无误,才可办理厂证、领厂服,安排住宿等手续.
6三日内,新入厂员工须至人事部报到,并进行相关培训,经由人事部职员通知
或领入其相关部门或车间负责人领至部门或车间上班,并安排其工作岗位。
3.7员工入厂时,人力资源部不收取任何现金费用。员工入厂后,再由人力资源部做好新入厂员工厂证,并发至本人。厂证需注明姓名、部门或车间、职位、编号、入厂日期、使用说明及嵌入速照相片。
4、招工对象:年满16周岁的公民,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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