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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光照明招标技术文件
2022-09-18 | 阅:  转:  |  分享 
  
















泛光照明工程招标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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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 修订记录 日期 修订状态 修改内容 修改人 审核人 批准人

目录

总则

1.1概述

1.2投标拒绝

二、项目概况

2.1工程名称

2.2工程规模

2.3地理环境

2.4现场情况介绍

2.5参建相关单位

三、施工依据

四、工程范围

4.1标段划分

4.2工程范围说明

4.3工程范围及界面划分

五、投标人人员要求

六、工程目标

6.1质量控制目标

6.2进度控制目标

6.3HSE控制目标

七、工程要求

7.1质量管理要求

7.2进度管理要求

7.3HSE管理要求

八、工地管理

8.1照管责任

8.2临时设施

8.3其他配合事项

九、验收与交付

十、维修及售后服务要求

十一、其他要求

十二、附件(见最后页)







一、总则 1.1 概述 本技术文件是×××××泛光照明工程(含泛光照明灯具、配电系统、控制系统设备)深化设计、供货、安装工程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旨在进一步说明本工程所应遵循的规范、标准及相关工程管理要求,供投标人注意及遵循。

投标人不但要满足本技术要求,还应满足虽然未在本文件内特别说明、但却属于保证完成本工程达到正常有效使用所需的其他一切要求。

本技术文件不可视为孤立存在的文件,而是需与其它合同文件如图纸、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工程量清单等说明相互联系及互为作用。投标人须一并参阅上述文件,以完整、准确地了解本工程的各项要求和所需达到的技术和工程管理标准。 1.2 投标拒绝 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任何不完整的投标文件和资料,而投标者在投标阶段无权因此索取任何赔偿。

投标方为响应招标方所做的投标文件(含技术文件、深化设计图纸、商务文件等)均为无偿服务,投标方无权因此索取任何赔偿。

所有投标方未必一定能获得邀请参加最后议标,而投标者无权因此索取任何赔偿。

投标方投标时提供的以上所有文件作为投标方须向招标方提供的投标文件资料,任何与招标文件中合同条件、图纸、技术规范说明书相冲突、不一致的应答和说明,均不能降低招标文件中合同条件、图纸、技术规范说明书中相关要求法律效力。并在中标后或施工过程中招标人有权利要求中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合同条件、图纸、技术规范说明书中相关要求执行,因此而增加费用应视为中标价中已包含。

备注:上述1~4条款如果与招标人提供的招标要求发生冲突时,则以招标人提供的招标要求最严格最合理的为准。 二、项目概况 2.1 工程名称 ×××泛光照明工程 2.2 工程规模 工程规模 本建筑项目为 (售楼处和样板房(高层住宅住宅 建筑面积 地上59栋主楼,地下1层地库,地上高层建筑面积16.73万m2,地下建筑面积81172.06m2(含人防面积),总建筑面积24.99万m2。 设计总户数 建筑层数及高度 建筑层数及高度地上:18层;地下:1层,高层建筑高度43.8-52.5m,联排别墅6.55-7.1m 容积率 结构形式 (框架(剪力墙□板柱结构□短肢剪力墙□异形柱框架(框架剪力墙 建筑耐火等级 地理环境 抗震设防烈度 本项目位 2.4 现场情况介绍 临 临水情况平面布置报审批 现场及场外不提供任何办公及 场地施工情况 主体施工。 进场时施工场地情况 无 其它情况说明 临水临电已完成,进场后与总包接洽用电用水事宜。 三、施工依据 工程的施工依据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招标人下发的设计招标图、施工图;

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单、工程洽商单及招标人的其它书面要求等;

招标人确认的投标人深化图纸;

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规范、规程、规定等(均需按最新版执行各股东方制度、标准、指引、要求)

招标人交底的其他资料和内容。



标准文件名称

标准文件编号与发行年度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GB18580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14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50034-2004



《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

GB50055-201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10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

GB50327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GB50325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1年修订版)

GBJ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57-2010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GB50343-2012



《建筑电气照明装置施工与验收规范》

GB50617-2010



《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

CJJ45-206



《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

JGJ/T163-2008



《灯具第一部分:一般要求与实验》中的室外灯具部分

GB700.1-2007



《道路与街路照明灯具安全要求》

GB7000.5-2005



《灯具第2-20部分:特殊要求灯串》

GB7000.9-2008



《灯具第2-18部分:特殊要求游泳池和类似场所使用

灯具》

GB7000.218-2008



《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JJ89-201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8-2006



《机动车及步行者交通道路照明的建议》

GB5296.6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10-2011



上述国家、地方或行业规范、规程、标准在招投标或现场指导当中存在相互重叠、矛盾的内容,须按照较高质量标准执行。

本招标技术要求如果低于现行国家及行业规范,应以现行国家及行业规范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及时通知招标人,否则一切责任归于投标人。 四、工程范围 4.1 标段划分 本工程划分1个施工标段;发放正式蓝图后,招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再划分具体的工作界面,投标人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人安排。 4.2 工程范围说明 1.本工程内容说明中所描述的工程范围和介绍仅是概括性的,不能视作为完整无缺的。投标单位应参阅招标文件中的其他部分,包括工程说明、规范、图纸等文件全面了解工程的实际范围。

2.工程须根据招标人批准/认可并依据设计的施工图及工程规范进行供应、安装、施工、测试、设计及验收。投标人有责任提供全面和有效的管理,以确保所进行的工程遵守工程规范和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并采用符合标准的操作工艺。

3.投标人须为工程妥善地完工及履行其在合同内所负的责任而提供一切设施,除非合同另有说明,所有费用须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除了对有所指示及规定的主要物料、设备负责外,还应提供工程安装施工中所需的一切附带杂项工作及所需劳务,无论此等工作有否详列于本合同文件中。 4.3 工程范围及界面划分 界面划分》区域为:泛光照明,包括灯具、线缆、控制、防雷接地系统等。

2)泛光照明方案深化设计(包含泛光照明施工图设计、

(3)灯具支架的及安装、灯具的供应及安装、、灯具的供应及安装其中电源接驳点预留开关。

4)灯具的加工供应及现场安装。

(5)整体泛光照明系统的

(6)灯具安装完后灯具与墙面的防水。

(7)若后期供电局、政府部门要求泛光亮化单独安装计量表、三遥控制系统等,增加的室外设备、管沟、电缆井、电缆等发包方可以选择以签证或补充协议等形式计入合同,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原因影响施工进度,确保验收节点。

(8)负责所有政府部门的及协调工作、投标人员要求.1 投标人人员要求 5.1.1 项目经理部主要人员要求 进行本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管理人员须以全部精力,努力地、负责地进行本工程的建设,并不得以任何方式在其他项目上进行兼职。若发现项目经理有兼职现象,发包人有权推迟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并且按天1000元处罚,直至该项目经理不再兼职其他工程项目为止。

2、项目管理团队配置要求:项目经理1人,施工员1人,资料员1人)。

3、投标文件中指定的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中标后,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更换项目经理和项目班子主要成员。如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和项目班子主要成员,发包人将视作承包人严重违约,违约处罚在合同中另行约定。如遇特殊情况,承包人需要更换项目经理,须在征得发包人同意并且有新的项目经理符合相关要求后方可更换。

4、项目经理必须常驻施工现场,要求其本人每周不少于5天、每天不少于8小时在本工程现场工作。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每周召开的工程例会、HSE例会,有事必须请假。如项目负责人未经发包人同意违反上述规定,每缺席一日或缺席一次例会支付违约金2000元整,迟到/早退一次,处罚500元整,当月工程款中直接扣除,如果一周有两个工作日或一个月累计5天不在现场或一个月缺席两次工程例会,视为严重违约,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将承包人清退出场,解除合同时不免除承包人应承担的上述违约责任。扰乱会场秩序,态度恶劣,每次处罚5000元整,发包人有权更换项目经理。质量周检、HSE周检、读图将图、技术交底、HSE交底等,承包人项目经理必须参加,有事必须请假,缺席一次处罚800元整,迟到/早退一次处罚300元整。罚款从当月工程款中扣除,拒绝签收罚单的,当月工程款发包人有权不予支付。

5、中标后,中标人以下人员,经监理提出,发包人书面同意,或发包人提出,必须在24小时内调离本工程范围,否则每人次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00元;同时,承包人应在3天内用发包人批准的合格的人员代替上述调离的任何人员。

a.发包人有证据确认无法胜任工作者,包括: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进度及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负有责任的施工人员、不熟悉本专业工作的施工人员等;

b.不能积极配合监理及发包人正常工作者;

c.违反发包人或承包人工地现场管理规定者;

d.无证上岗者(适用于按规定必须有上岗证);

e.与本工程施工无关的人员。

6、在本项目施工作业区内,不允许人员住宿(除现场看守人员外)。如经甲方和总包确认,乙方可在规定的场地搭设临时设施,如果甲方根据开发需要拆除此临时设施的,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

5.1.2 劳务队伍管理要求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配备足够的劳务人员。如招标人提出劳务队不符合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须无条件清退劳务队伍。

投标人需建立劳资纠纷(工资等)处理机构架构,将组织架构及24小时联系方式公示牌在生活区及施工主入口显眼位置悬挂。



4.春节期间需保留充足施工人员以满足进度要求,确保在增加的施工及管理人员的费用及在春节期间施工及增加的措施费用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内,招标人需充分考虑(此条内容需单独出具承诺书)。

5. 投标人须在获得招标人书面通知后10日历天内提交项目部施工组织资料给招标人及工程监理审批,其中需显示项目部管理人员、技术协助人员等的数目、职位及管理程序。当项目部施工组织结构因资源分配安排而需变动时,投标人须适时告知招标人及工程监理,并将修订后的施工组织资料及时提交给招标人及工程监理。招标人及工程监理对上述方案之审批及认可,并不意味着在任何方面解除投标人应严格遵守合同及国家地方法律、法规、规定而执行施工的责任,招标人也不会接受由此带来的任何变更或索赔。 六、工程目标 6.1 质量控制目标 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行业、地方的现行规范、标准及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若这些规范标准有修订或不同规范间有差异,按照最新版本、最高水准、最严格要求执行,并保证一次性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合格。

配合总包获得□鲁班奖□扬子杯□金陵杯□紫金杯 6.2 进度控制目标 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03月0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10月30日,交付日期:绝对工期为30日历天;竣工日提前或延期承包方需无条件配合,不的考虑相关索赔费用。

阶段控制节点:

内容

开始节点

完成节点

备注



外墙屋面管线预埋

2021/3/1

2021/6/1

根据外墙粉刷进度施工,保温施工前完成



灯具安装

2021/4/10

2021/8/30

含灯具、光源、安装支架、线缆、

控制系统模块,供随时查验。

2021/9/30

调试完成



验收

2021/10/1

2021/10/30

通过政府验收,有通过证明。



6.3 HSE控制目标 HSE管理:

服从发包方和总包单位HSE管理,配合总包完成相关创优指标。

2.HSE检查指标

2.1事故隐患检查整改合格率100%。

2.2南京公司HSE考核不低于。

.HSE指标

刑事案件:0;

死亡事故:0;

重伤事故:0;

火灾事故:0;

环境污染事故:0;

盗窃、赌博、打架等治安事件:0

交通事故:0

扬尘及噪音投诉:0

群体事件(围堵、恶意讨薪等):0

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事故:0

一日(含一日)以上全部停工停业事故:0 七、工程要求 7.1 质量要求 7.1.1 要求 要求 投标人应认真履行合同,项目或公司必须具备专门工程质量管理机构,保证工程质量处于受控状态。

投标人需每周参加监理单位组织的质量联合检查,项目经理必须参加,详细记录问题,并按期整改和回复。若缺席每次罚款10,整改回复不到位每次罚款。



泛光照明工程在移交前有投标人自己看管,完成验收后做好成品保护措施,再移交总包,由总包承担相应的工程的成品保护和管理职责,并赋予总包单位相应的管理权力;

工程量较大时,验收和移交可分批进行;

已破坏或丢失的成品、半成品无论责任是否理清,均由泛光照明投标人及时进行维修、更换,不得讨价还价、借口拖延;经维修、更换的产品必须符合设计和合同要求,并经验收合格后重新办理移交。

实际竣工前,泛光照明投标人不得因国家、行业、地方有关工程施工、工程管理、质量标准、施工规范、检验验收等方面的调整,向招标人提出补偿要求,无论这种调整是否会增加泛光照明投标人的费用。

泛光照明投标人在施工中发现施工与设计图纸不符、材料及施工质量隐患等问题,必须及时与总包、总包、监理、招标人联系,共同协商妥善处理,以免造成工程返工窝工。

材料设备检验与管理

工程材料进场必须严格执行材料进场报验程序,没报验的的工程材料或经与封样样品核对不合格的工程材料一律禁止进入施工现场。进场材料质量检查应依照招标人的《材料、设备样板封样及进场验收管理指引》执行。

投标人应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正式通知总包、监理、招标人工程师,材料进场报验前须向总包、监理、招标人工程师提供材料设备进场报验单、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出厂检测报告。招标人代表可视情况决定是否参加检验,或全权委托监理工程师进行材料设备的进场检验工作,但招标人保留现场随时抽检的权利。

本工程的主要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在用于本分包工程之前,均应根据标准和规范要求,在监理工程师的监督、见证下,由投标人负责取样并送当地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不合格或无法取得使用批准的材料不得用于本分包工程。

除另有约定外,招标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检验费用由招标人材料分包商承担;投标人采购的材料设备的检验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供应的材料随时抽检,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进行检测。相关协议见附件20-《第三方检测承诺函》。

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所承包工程材料设备的一切检测试验的费用。承包合同价款中应视为已包括招标人及有关政府部门要求进行的一切试验检测费用以及与试验有关的一切其它费用及开支,例如额外的材料及人工、设备以及送检的运费等。

送抵或置于工程现场的尚未安装的材料设备和投标人装备(除用于本分包工程外)不得随便运走,除非招标人已书面批准运走。

投标人必须对外加工材料的加工厂进行全程监控。检查人员必须定期提供完整详细的材料加工质量进度资料报送总包、监理、招标人代表,确保外加工材料可以追踪并证实其确为符合项目要求的进度及质量要求。

根据工程施工需要,监理、招标人工程师将随机对材料加工厂进行视察,投标人必须给予积极配合接受对在进行的工作及储存产品进行检查,其中视察来往的差旅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外加工材料应在安装前一周完成成品加工并做好相应防护储存指定仓库,依据工程实际施工进度需要分批运至现场,避免盲目占用项目施工场地影响其它分包施工或反复倒运造成成品受损。 技术文件要求16-《施工图纸审核管理指引》。

深化图纸经确认后,投标人按计划组织读图讲图,泛光照明投标人严格依照设计确认后施工图纸及招标人相关要求,在施工现场进行样板施工,其中样板施工包括,布管布线、弱电设备安装等。相关程序详见附件11-《工艺样板与样板点评规划管理指引》。

投标人在必须及时申请验收和填报工程资料,在移交之前,必须完成验收和资料组卷。 泛光照明电源控制箱

2.泛光照明电源控制箱内一次元器件(断路器、接触器、热继电器、双电源切换开关、浪涌保护器,如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有特殊要求除外)必须满足当地验收要求;

3.泛光照明电源控制箱内二次元器件及导线须采用国产优质名牌;业主有提供的品牌清单的,须在清单中选择。

4.泛光照明电源控制箱必须有清晰的标牌。在每个箱门内必须附有回路记录卡。每个电箱必须给出一次及二次接线图。

5.其他要求,以甲方设计部确认后的深化图纸为准。 B 施工方安装灯具、线槽、线管如损坏外立面和屋面保温、防水等,需做好防水措施,如因安装灯具等造成建筑漏水,施工方需承担一切责任。 C 布线隐蔽:灯具安装应与建筑结构结合紧密,避免主要视看位置灯具和管线外露。综合考虑需通过招标人观感验收。D 电气及设备要求:电气系统及控制系统按确认的深化设计进行施工。必须实现灯光设计效果。配电箱质量标准必须符合国标要求,电气元件、电缆品牌在业主提供的材料设备品牌表中选择。控制系统设备质量标准必须符国标要求。控制模块、元气件、线缆品牌在业主提供的材料设备品牌表中选择。 E 光源要求:

按甲方设计部确认后的深化图纸为准。 F 效果要求:灯具参数按设计要求,灯光工程满足设计效果要求。 样品要求 A 回标样品

方案2.投标样品需统一制作展板,展板规格7001000mm,展板材质板,厚度不低于18mm,展板底色为白色每款材料使用胶粘或铜、铁丝形式固定,不得使用双面胶或胶水固定。

3.样品尺寸:符合设计图纸及方案要求

4.样品应具备直接点亮条件。

5.需送样清单直接点亮条件、灯具支架、配电箱元器件钢管线管、固定连接件(膨胀管等)B 样品封样

1.中标单位的样品留招标人封存。一旦确定封样,厂家需提交至少3套样品留

2.所有样品均视为投标方已经对市场进行确认,日后不得以无货、货量不足、供货周期等因素提出调整;如必须调整,一切后果由中标单位负责。 施工安装要求 A 现场尺寸实测实量,深化设计加工图纸:中标单位必须进行现场勘察,充分考虑施工方案。高空作业必须采用吊篮施工,吊篮的租赁、、验收、使用必须相关要求。费用不参与竞争性价格,措施费内体现。 施工方案编制:

1.中标后承包单位需在15天内完成编制施工专项方案,报送监理、招标人签字认可;

2.施工专项方案需针对本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编制;应包含: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组织结构;加工及安装进度计划;劳动力安排;材料及部品的存放与保护;工序(场

地)的交接;现场放线及定位;基层准备;所使用的材料与部品;安装方案;质量保

证措施;HSE管理措施;验收标准;成品、半成品的保护措施;开放日及交楼阶段快

修;交房后维保;其它特殊要求;

3.施工进度编制要求见附件22-进度管理要求; 7.1.2 管理要求 投标人中标后,必须参加招标人项目工程管理部门组织投标人第一次见面会,并完成以下工作:

总投标人对投标人进行管理要求交底培训。

监理单位对投标人进行监理实施规划交底培训。

招标人项目工程管理部门对投标人项目管理团队进行公司各项管理标准培训。

投标人必须参加招标人项目工程管理部门组织对投标人的入场HSE教育培训,并组织进行考试。

投标人进场后,招标人对项目管理团队进行面试,合格者方可上岗。

投标人管理人员在入场HSE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正式进入现场开展工作。

投标人进场施工之前应对项目施工现场情况进行认真仔细考察,了解项目整体管理规划总工期目标、现场主体结构完成情况、现场道路临水临电布置情况、招标人综合文明施工管理要求等,然后针对本承包的施工项目制定详细合理可行的施工方案报送监理、招标人审批。

投标人施工图纸必须由中标单位依据招标人相关要求进行深化设计后,经过招标人工程部及设计管理部会审后,由设计管理部确认后方可作为施工图纸使用。深化图纸经确认后,投标人按计划组织读图讲图,如投标人未按上述管理要求执行到位,则视为违约,继续完善执行有权扣除质量违约金20。

投标人需配合招标人工程管理,参加招标人要求的“工程推演”,如投标人未按要求到位,则视为违约,继续完善执行有权扣除质量违约金200。30天未按要求到位,则视为违约,继续有权扣除质量违约金200。则视为违约,继续执行有权扣除扣除样板2每项。

在项目竣工交付前,对项目进行交付质量评估配合。承包单位执行以上管理,对扣除违约金1每次。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完成未500-5000元每条问题 7.2 进度管理要求 投标人在投标时以招标文件中的工程进度目标为依据编制整体进度计划,具体加工、供货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施工计划工期已考虑及包含国家及当地省/直辖市政府规定的节假日及公众假日(包括但不限于元旦、春节假期及周六、周日等),并满足招标人对各单体工期的特殊要求;

招标人有权调整工期计划,投标人需无条件配合、执行。

每周向招标人和监理提交下周进度计划,按要求每周参加项目工程例会,汇报进度执行情况。

执行工程进度预警制度,当投标人知悉某节点进度将滞后时,必须向精装修区域总包、招标人、监理通报情况和赶工措施。

如果因为投标人原因无法完成进度计划中的关键节点,将按照工程实施奖罚制度接受处罚,在本月或下月的进度款中予以扣除,详见附件02-《工程实施奖罚制度》。 7.3 HSE管理要求

8.乙方必须在定标一周内完成。

平面布置在中,并经过甲方、总包单位,现场材料必须按照堆放。

现场配电箱必须按照要求使用,且开关箱必须设置支架。

、管理 81 照管责任 1.开工前必须与总包签订安全协议,根据总包要求提供相应资料及手续,服从总包整体协调管理。

2.施工进场前应向招标人、监理、施工方提交施工现场的管理机构、人员安排及联系方式,主要包括管理机构设置、各主要岗位的技术和管理人员名单及其资格证明文件,并资料备案。

3.施工前与总包单位对接,确认预留预埋管、洞等通断,以书面形式与总包单位核定,并现场交验,签认移交手续确认单。

4.施工临时水电接受总包管理,接入点由总包单位指定。

5.库房安全及防火防盗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若投标人在红线内搭设库房及加工场,标准应符合业主HSE制度及总包管理制度。

6.工作面在施工前需要办理书面移交手续,组织现场验收后,签认移交手续,全程监理单位和招标人工程师参加并签认,移交后施工作业面由接收单位进行管理。 8.2 临时设施(无) 8.2.1 接受工地实况

7、中标单位产生的垃圾应由作业面等部位清运至现场指定垃圾堆放点,再由甲方指定单位统一清理外运出场,中标单位参与分摊此垃圾清理外运费。

8、中标单位使用现场电梯应服从总包方统一管理,同时参与电梯使用的费用分摊。

9、本技术要求中存在费用分摊的,分摊比例由甲方联合监理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书面确定,中标单位服从分摊管理。中标单位不服从以上管理要求的,应承担500~200000元/次的违约金,具体金额按照现场实际情况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8.2.2 在工地范围内执行工程 1、投标人对本工程发包方的提供现场使用仅限于为本工程的各种目的,不允许投标人将现场用于非本合同或与本合同不相关的工作。

2、如因场地狭少,而需要工程现场范围以外的工作用地,投标人须自费提供该等其它额外工作及存货用地及设施,包括向有关政府相关部门申请及获得有关管理机构或用地拥有者的许可。投标人编制的工程技术文件,应先上报总包单位审核并签署意见,通过后再送至监理单位进行审核。 8.3 其他配合事项 、与交付

本工程须接受招标人委托工程监理的监督、验收。

投标人须在工程实施中、竣工前配合设计单位、勘察单位、指定分包、工程监理、政府各工程监督部门等对本工程的各个环节进行验收。

本工程的工程质量须符合相关规定,并须在存有任何标准要求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的要求执行。

本工程的单位工程质量须符合以下规定:

所有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质量控制过程及结果资料必须完整。

所有分部工程涉及的安全和功能检测资料必须完整。

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相关的要求。

在工程完工时及移交工程于招标人前,投标人应进行全面性的清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从现场清除所有剩余材料、杂物、垃圾等等;

2)从现场拆除所有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临时设施并恢复地面原状;3)修缮所有损坏、清除所有污迹、替换所有需更换的材料(投标人承包范围内的);

4)检查和测试所有设备以确保他们开启的顺畅;

5)为所有销匙贴上标签并固定到销匙排上交给招标人。

投标人须负责修复因自身实施工程所引致的对永久建筑物结构或设备造成的任何损坏,或对此等损坏而向招标人做出赔偿。

投标人负责竣工后至移交前的工程成品保护/独立分包范围内)。

30日内完成承接查验及移交工作

具体的交付质量标准:施工质量合格(质量标准的评定以现行国家、地方政府、行业及发包方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电气安装、给排水安装工程的使用功能必须保证100%验收合格。

60天内投标人提交《项目交付评估申请表》,

交付质量标准:施工质量合格(质量标准以现行国家、地方政府、行业及本合同相关约定为依据),电气安装工程的使用功能必须保证100%验收合格。若本项目招标人有特殊评定要求的(详见专用条款的约定),工程质量等方面投标人还须满足特殊评定标准及要求。按照国家、地方法律和规范完成当地各职能部门的验收证明和内部程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竣工备案表进行的工作,以取得各专项验收证明和程序、竣工备案表为工作目标的达成。有相关施工内容的施工单位取得相关政府部门验收证明作为阶段付款或开始结算的必要条件。



要求:合同清单范围(含补充协议、变更、洽商、签证、指令)内工程完成,取得相应政府部门验收文件(如有),投标人自检合格,监理单位检查合格,招标人检查合格,工程资料齐全。

验收结论:填写招标人验收单,从工程的合同内容完成、功能要求、建造标准、验收资料等方面进行总结和检查。招标人验收单由招标人负责填写,作为取得结算付款的依据,与竣工资料和竣工图纸交招标人清单作为取得结算款凭证。

投标人保证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5%的违约金。因投标人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原因未达到合同标准,不影响项目通过政府部门整体验收,但影响部分单体一次性通过政府部门验收,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支付该部分工程造价的1.5% 9.2 移交 配合项目工程部向物业公司进行移交,对物业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在向物业交付验收及保修期内,投标人须对发现的问题按照招标人要求及时进行整改,一次维修成功率须达到95%。20%管理费在结算款或保修金或履责保证金中扣除(投标人对第三维修产生的费用无权提出异议,并无条件接受),但不免除投标人的保修责任。 十、招标人25-《交房快速维修管理指南》。

(1)

1)维修工人数量:维修作业工人

(2)

1)现场快修小组调度根据并上门维修;

2)对持有要求及时进行。

3)维修工期:快修项目快修工人立即维修,当天维修完毕

(4):,并由物业公司参与会签,2、

3、如投标人人员数量或质量、维修进度不能满足招标人要求,招标人有权请第三方维修单位进行维修,20%管理费。

、、附件 附件说明:相同类别指引不同级别的参照执行严格的管理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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