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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林悟道《韩非子-解老》第一百一十一章 忠节
2022-09-21 | 阅:  转:  |  分享 
  
红林悟道《韩非子-解老》第一百一十一忠节红林悟道《韩非子-解老》上一章韩非子给我们讲解“万物有害”,他是由“兕[sì]虎之害”引出的“万物
有害”,这里的有害,并不是指事物本身有害,而是指人如果不按事物的发展规律行事就会受到伤害。事物本身是客观存在的,无有害无害之分,事
物并没有主动去伤害人,而是人主观违背了事物的发展规律,受到了事物规律的惩罚。“兕[sì]虎之害”是因为没有避开野牛与老虎的活动区域
与时间,所以才受伤,这是找死的节奏,属于老子所说的“死之徒十有三”,因找死而死的三分之一人。“万物有害”一是人们违反事物的发展规律
,二是人们过度用物,道理很简单,鸡蛋会加重胆囊炎患者的病情,所以胆囊炎患者不能吃,吃了,结果就会加重病情。鸡蛋是无害的,是因为人违
背了规则才会受害。在这里,韩非子提出了一古老而现代的问题,就是人类如何与自然界相处,如何界定人类在自然界中地位。“人定胜天”的思想
与行动其结果就是黄沙满天飞。生态文明的思想重新定义了人类与自然的关系,人类只是自然界的组成部分。退耕还林的行动证明“人定胜天”是错
误的。如果偏要给“人定胜天”的思想找个出路,也只能是人类在完全掌握自然规律的基础上“胜天”,但这一天极其漫长与困难,几乎实现不了。
韩非子用最朴实的例子说明万物之害因人而起的说法,雨季易发山体滑坡,尤其早晚严重,所以不易进山,否则危险,人不遵守,自然受害,这就是
风露爪角之害。避祸就福是人发挥主观能动性的唯一目的,没有听说过人主动积极找祸受的。圣人遵道循理所以传道解惑,世人明理知事所以生生不
息。人类总归是自然的一份子,就要遵守自然法则;人总归是社会的一份子,就要遵守社会法规。在韩非子看来人不守法守则,就会受事物规律的惩
罚,惩罚不是人为的结果而是规律使然,受罚从客观上来讲也不是人为的结果,但从人的自主意识来看受罚是自找的。韩非子认为“事上不忠,轻犯
禁令,则刑法之爪角害之。”意思是侍奉主上不忠诚,轻易违犯禁令,刑法的爪角就会侵害他。当下的反腐就证明了这一点,我们暂且放下政治因
素(忠君思想),就单纯讨论个体在组织中守则的问题,遵守组织规定与国家法律是个体应该具备的素质,也是一个人社会素养的体现,犯了法自然
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法律是客观存在的,你遵守,它就保护你,你不遵守,它就惩罚你。韩非子还说“处乡不节,憎爱无度,则争斗之爪角害之。”
意思是住在乡里不检点,爱憎没有标准,争斗的爪角就会侵害他。中国的乡村是治理最为复杂的地方,既有约定成俗的乡约,又有国家法律,同时,
既有历史形成的族长制,又有行政法定的乡长制,还有势力强大的家族势力,所以韩非子说你在乡里行为不检点,违反乡约村规及国家法规,不仅要
受到国家法律的惩罚,还要受到村规乡约的惩罚。《白鹿原》生动的展显了中国乡村生活。中国的乡约村规是最为质朴的规则,既有野蛮的刑法,又
有朴实无华的训导,乡约村规既塑造了孩子们的思想,又规范了他们的行为。【事上不忠,轻犯禁令,则刑法之爪角害之。处乡不节,憎爱无度,则
争斗之爪角害之。】动物适应自然环境才能生存,这是进化论的适者生存法。人不单要适应自然环境,还要适应人类社会存在的各种规则与律法的约
束,只有这样才能生存。适应能力是生存的前提和基础,而人的自主意识与主观能动性恰好让我们有了很强的适应能力。019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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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红林主人A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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