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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C模式下公建项目财政评审常见问题探索(一)
2022-09-24 | 阅:  转:  |  分享 
  

(2)过程中要安排专人负责工期事项,针对突发停工事件,及时报送工期顺延签证。避免项目完
工后补资料的境地。
(3)建设过程中,针对业主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诸如:方案不确定、施工证件缺失、预付款不
到位等事项,及时发函要求业主确认,不要为了维护业主关系而不予认定工期延误。不然事后只
有承包人承担责任。
(4)针对重大项目,配合建设单位尽早完成竣工验收,即便有小部分区域未整改完成,也建议现
行竣工验收,保证重大项目的顺利竣工,实现政治要求。
(5)做好资金计划的安排,保证物资充足供应。与业主就预付款额度、进度款审批达成一致认
可。
总结
EPC模式的优点之一就是“边设计,边施工”,减少项目施工工期。这就造成了EPC项目工期较短,
笔者所在企业,可以做到2年内完成一座数十亿造价的三甲医院,这全凭借设计与施工的协调。
但当项目出现不可预料的突发情况时,项目不多的自由工期会很容易消磨殆尽,此类现象积少成
多,就造成最终的项目竣工时间延长。尤其是当下处于疫情防控阶段,承包人更要做好工期索赔
签证管理工作。
笔者负责的项目目前已完成申请疫情期间工期顺延27天的联系单及签证,同时对业主重大的设计
变更也进行了工期顺延的申请。
可以说项目是否会面临工期索赔,其最主要的责任在于现场的商务人员可否做好工期顺延签证的
管理工作,财政评审对工期考核是非常严谨的,很多EPC项目的工期证明文件都存在内容不真
实、证据不充分的情况,而出现此类现象,往往会被财政评审通报批评,并处以罚款,名财两失
去。
希望此次推文可以帮助总包企业减少因现场管理不当,证据收集不充分,而造成工期顺延的风
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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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HelenChen05...首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