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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用一备型恒电位仪20A40V高频数控阴极保护电源设备 技术规格书
2022-10-22 | 阅:  转:  |  分享 
  
业 主 : 项 目 编 号 :工 程 地 点 : 技 术 规 格 书 编 号 :工 程 名 称 : 第 1 页 共 9 页一 用 一 备 型 恒 电 位 仪 20A/40V高 频 数 控 阴 极 保 护 电 源 设 备技 术 规 格 书

河南汇龙合金材料有限公司

0 供 业 主 订 货A 供 审 查版 次 说 明 编 制 校 对 审 核 审 定 日 期

......................................................................................................1..............................................................................................1..............................................................................................13.1. 供 货 商 资 质 要 求 ..........................................................................................................13.2. 供 货 商 职 责 ..................................................................................................................23.3. 质 量 承 诺 ......................................................................................................................23.4. 进 度 承 诺 ......................................................................................................................33.5. 偏 差 ..............................................................................................................................3..................................................................................3..................................................................................4

..............................................................................................46.1. 供 货 数 量 ......................................................................................................................46.2. 一 般 要 求 ......................................................................................................................56.3. 数 控 高 频 开 关 恒 电 位 仪 电 源 ......................................................................................9................................................................................1 27.1. 例 行 检 验 ....................................................................................................................127.2. 出 厂 试 验 ....................................................................................................................137.3. 验 收 ............................................................................................................................14........................................................................1 5........................................................................................1 5

......................................................................................1 610.1. 包 装 ..........................................................................................................................1610.2. 运 输 ..........................................................................................................................16.........................................................................1 711.1. 投 标 文 件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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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订 货 后 提 交 文 件 .....................................................................................................1811.3. 供 货 时 随 设 备 /材 料 /系 统 一 并 提 交 文 件 .............................................................1811.4. 其 他 .........................................................................................................................19.......................................................................................... 1 912.1. 技 术 支 持 .................................................................................................................1912.2. 培 训 .........................................................................................................................20.......................................................................................... 2 0....................................................................2 1........................................................... 2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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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技 术 规 格 书 规 定 了 天 然 气 场 站 用 交 流 供 电 阴 极 保 护 电 源 设 备在 设 计 、 材 料 、 制 造 、 测 试 、 检 验 、 运 输 和 验 收 等 方 面 的 最 低 要 求 。本 技 术 规 格 书 适 用 于 油 气 储 运 工 程 项 目 交 流 供 电 阴 极 保 护 电 源设 备 的 采 购 。 本 技 术 规 格 书 并 不 能 免 除 供 货 商 应 对 所 提 供 的 设 备 及 其辅 助 系 统 配 置 齐 全 、 性 能 要 求 合 理 、 可 适 用 性 和 可 靠 性 负 责 。业 主 : 项 目 投 资 人 或 其 委 托 的 管 理 方 。设 计 方 : 承 担 工 程 项 目 设 计 任 务 的 设 计 公 司 或 组 织 。供 货 商 : 为 业 主 设 计 、 制 造 、 提 供 产 品 的 公 司 或 获 得 授 权 的 代 理

商 。 质 量 保 证 期 : 供 货 商 承 诺 的 对 所 供 产 品 因 质 量 问 题 而 出 现 故 障 时提 供 免 费 配 件 及 维 修 的 时 间 段 , 简 称 “ 质 保 期 ” 。供 货 商 投 标 时 所 提 供 的 产 品 应 是 制 造 厂 的 标 准 产 品 , 并 且 有 按 本规 格 书 所 提 供 的 环 境 下 成 功 运 行 5 年 以 上 的 经 历 , 业 主 不 接 受 未 经使 用 的 新 试 制 产 品 。

供 货 商 应 具 有 良 好 的 商 业 信 誉 和 业 绩 , 近 三 年 经 营 活 动 中 无 违 法记 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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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应 对 交 流 供 电 阴 极 保 护 电 源 设 备 的 材 料 采 购 、 工 件 的 制 造 、 零 部 件 的组 装 负 有 完 全 责 任 。2) 应 对 交 流 供 电 阴 极 保 护 电 源 设 备 的 性 能 、 功 能 、 总 体 装 配 质 量 、 运 输负 责 ;3) 应 现 场 安 装 、 调 试 、 投 产 保 运 、 培 训 等 ;4) 应 对 所 提 供 的 图 纸 、 资 料 、 检 验 报 告 、 认 证 证 书 的 真 实 性 、 准 确 性 负责 ;1) 本 技 术 规 格 书 意 在 指 明 采 购 的 最 低 要 求 , 并 不 减 轻 供 货 商 为 其 所 提 供

产 品 的 设 计 、 制 造 、 集 成 、 装 配 、 检 测 、 试 验 、 性 能 和 安 全 所 负 的 全部 责 任 ;2) 供 货 商 所 提 供 产 品 应 是 全 新 的 , 并 应 对 提 供 产 品 的 质 量 、 可 靠 性 、 使用 寿 命 、 技 术 服 务 、 相 关 责 任 等 做 出 承 诺 ;3) 供 货 商 所 提 供 产 品 的 质 保 期 为 : 现 场 最 终 验 收 日 期 后 24 个 月 或 交 货后 36 个 月 (此 36 个 月 仅 适 用 于 由 于 业 主 原 因 导 致 验 收 不 能 按 时 进 行时 ), 以 先 到 为 准 ;4) 在 质 保 期 内 , 如 因 产 品 有 问 题 造 成 停 机 或 无 法 投 用 , 质 保 期 期 限 将 相应 延 长 , 延 长 计 算 方 法 为 : 由 于 供 货 商 原 因 引 起 的 停 机 或 无 法 投 用 ,每 次 凡 是 超 过 一 天 的 , 质 保 期 便 按 照 停 机 或 无 法 投 用 的 时 间 作 相 应 的

延 长 ;5) 质 保 期 结 束 后 , 双 方 将 签 署 质 保 期 满 证 书 以 证 明 供 货 商 在 质 保 期 内 完全 履 行 了 其 职 责 ;6) 由 业 主 和 设 计 方 签 发 的 对 供 货 商 所 提 供 产 品 的 提 议 或 建 议 , 并 不 能 免除 供 货 商 认 可 本 技 术 规 格 书 的 所 有 要 求 或 履 行 承 诺 时 的 任 何 责 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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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产 品 寿 命 期 内 , 供 货 商 应 确 保 所 有 零 备 件 的 供 应 并 提 供 承 诺 书 ;8) 供 货 商 提 供 的 所 有 设 备 和 材 料 应 该 是 全 新 的 。供 货 商 所 提 供 的 全 部 产 品 , 其 交 货 期 必 须 满 足 招 标 文 件 或 项 目 总体 进 度 的 要 求 。合 同 签 订 后 40 天 具 备 供 货 条 件 , 具 体 送 货 时 间 与 地 点 以 业 主 通知 单 为 准 。

对 本 技 术 条 件 要 求 的 技 术 指 标 , 应 写 出 具 体 技 术 参 数 并 做 出 详 细说 明 , 不 得 仅 以 “ 满 足 什 么 的 标 准 ” 或 “ 满 足 ” 为 答 复 。 如 有 异 于 本技 术 条 件 要 求 的 , 应 编 制 技 术 偏 离 表 , 并 论 述 理 由 。在 技 术 规 格 书 出 版 时 , 所 有 版 本 均 为 有 效 。 所 有 标 准 规 范 都 会 被修 订 , 使 用 本 技 术 规 格 书 的 各 方 应 探 讨 、 使 用 下 列 标 准 规 范 最 新 版 本的 可 能 性 。 供 货 商 所 提 供 的 产 品 应 遵 循 的 标 准 规 范 主 要 包 括 但 不 仅 限于 以 下 所 列 :GB 2536 电 工 流 体 变 压 器 和 开 关 用 的 未 使 用 过 的 矿 物 绝 缘 油

GB 3836.2 爆 炸 性 环 境 第 2 部 分 : 由 隔 爆 外 壳 “ d” 保 护 的设 备 GB 4208 外 壳 防 护 等 级 (IP 代 码 )GB 6388 运 输 包 装 收 发 货 标 志GB/T 191 包 装 储 运 图 示 标 志GB/T 2423.1 电 工 电 子 产 品 环 境 试 验 第 2 部 分 : 试 验 方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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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 验 A: 低 温GB/T 2423.2试 验 B: 高 温GB/T 2423.3湿 热 试 验 电 工 电 子 产 品 环 境 试 验 第 2 部 分 : 试 验 方 法环 境 试 验 第 2 部 分 : 试 验 方 法 试 验 Cab: 恒 定GB/T 3482 电 子 设 备 雷 击 试 验 方 法GB/T 3859.1 半 导 体 变 流 器 基 本 要 求 的 规 定GB/T 18802.21 低 压 电 涌 保 护 器 第 21 部 分 : 电 信 和 信 号 网 络的 电 涌 保 护 器 (SPD) 性 能 要 求 和 试 验 方 法其 它 未 列 出 的 与 供 货 商 所 提 供 的 产 品 有 关 的 标 准 规 范 , 供 货 商 有

义 务 主 动 向 业 主 和 设 计 方 提 供 。 所 有 标 准 规 范 均 应 为 项 目 采 购 期 时 的有 效 版 本 。交 流 供 电 阴 极 保 护 电 源 设 备 供 货 商 提 供 的 设 备 应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1) 交 流 供 电 阴 极 保 护 电 源 设 备 ;2) 投 产 及 试 运 备 品 备 件 及 专 用 工 具 ;3) 阴 极 保 护 控 制 台 。

天 然 气 宿 州 -黄 山 干 线 巢 湖 江 北 产 业 集 中 区 段 项 目 :安 装 地 点 类 型 数 量环 峰 分 输 站 数 显 式 高 效 节 能 型 恒 电 位 仪 40V/30A配 阴 极 保 护 控 制 台 2 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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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 阳 分 输 站 数 显 式 高 效 节 能 型 恒 电 位 仪 40V/30A配 阴 极 保 护 控 制 台 2 台天 然 气 宿 州 -黄 山 干 线 禹 会 -长 丰 段 项 目 :安 装 地 点 类 型 数 量刘 巷 子 首 站 数 显 式 高 效 节 能 型 恒 电 位 仪 40V/30A配 阴 极 保 护 控 制 台 2 台北 城 末 站 数 显 式 高 效 节 能 型 恒 电 位 仪 40V/30A配 阴 极 保 护 控 制 台 2 台天 然 气 汊 涧 -石 梁 高 压 管 线 项 目 :

安 装 地 点 类 型 数 量石 梁 末 站 数 显 式 高 效 节 能 型 恒 电 位 仪 40V/30A配 阴 极 保 护 控 制 台 2 台1) 阴 极 保 护 电 源 设 备 的 机 壳 必 须 有 接 地 端 子 , 且 应 符 合 相 关 的 国 家 安 全标 准 的 要 求 及 有 关 设 计 文 件 的 规 定 。2) 阴 极 保 护 电 源 设 备 的 类 型 、 额 定 输 出 电 流 、 额 定 输 出 电 压 、 控 制 电 位范 围 见 阴 极 保 护 图 纸 要 求 。

3) 阴 极 保 护 电 源 设 备 内 外 表 面 不 应 有 明 显 的 凹 痕 、 裂 纹 、 变 形 等 现 象 ,标 志 应 清 晰 , 涂 层 不 应 起 泡 、 龟 裂 、 脱 落 或 磨 损 ; 紧 固 件 不 应 有 锈 蚀和 其 它 机 械 损 伤 ; 多 路 设 备 应 被 完 整 地 整 合 在 1 个 机 箱 内 。4) 在 下 列 环 境 条 件 下 阴 极 保 护 电 源 设 备 应 能 正 常 工 作 :环 境 温 度 : -25 ℃ ~+40 ℃ (室 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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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55 ℃ (室 外 , 油 冷 型 );相 对 湿 度 : 15 %~90 %;大 气 压 力 : 86kPa~106kPa;5) 阴 极 保 护 电 源 设 备 各 输 入 输 出 端 对 机 壳 的 绝 缘 电 阻 应 不 小 于 10MΩ 。6) 抗 电 强 度交 流 电 源 输 入 端 子 对 机 壳 应 能 承 受 1500V(有 效 值 )、 50Hz 的试 验 电 压 , 试 验 时 间1min, 不 出 现 飞 弧 或 击 穿 现 象 。设 备 “ 零 位 接 阴 ” 端 子 分 别 与 各 远 传 接 口 的 输 出 端 子 相 互 隔 离 ,能 承 受 1500V (有 效 值 )、 50HZ 的 试 验 电 压 , 试 验 时 间 1min 不 出

现 飞 弧 或 击 穿 现 象 。7) 保 护 功 能防 雷 保 护仪 器 的 各 输 入 、 输 出 端 应 安 装 有 雷 电 防 护 单 元 , 并 符 合GB/T3482 和 GB/T 18802.21 的 规 定 。当 阳 极 线 、 管 道 受 到 感 应 雷 影 响 时 , 阳 极 线 与 阴 极 线 之 间 、 与 零位 接 阴 之 间 限 幅 电 压 100- 150V, 过 压 通 流 容 量 20kA(8/20μ S) , 漏电 流 ≤ 20mA; 参 比 线 、 零 位 线 之 间 限 幅 电 压 5V , 感 应 雷 的 电 压 不超 过 1.5kV(8/20μ S), 漏 电 流 <3μ A(3V)。过 流 保 护

阴 极 保 护 电 源 设 备 必 须 具 有 过 流 保 护 装 置 。当 阴 极 保 护 电 源 设 备 各 路 输 出 电 流 达 到 额 定 值 的 110%时 , 应 采用 黄 色 指 示 灯 指 示 , 并 发 出 报 警 , 持 续 2 分 钟 可 自 动 限 流 。过 热 保 护当 阴 极 保 护 电 源 设 备 机 内 温 度 超 过 规 定 值 时 , 应 自 动 停 止 输 出 。故 障 保 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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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 极 保 护 电 源 设 备 工 作 中 出 现 故 障 时 , 应 采 用 红 色 指 示 灯 指 示 ,并 发 出 报 警 。一 用 一 备 系 统 互 锁 保 护工 作 机 与 备 用 机 之 间 应 具 有 手 动 切 换 、 自 动 切 换 和 互 锁 功 能 。8) 数 据 传 输 要 求当 需 实 现 远 程 测 控 时 , 应 提 供 点 对 点 或 (和 ) 数 字 接 口 。远 传 远 控 至 少 应 具 有 以 下 功 能 :输 出 电 压 在 0 (V) ~UdN (V) 范 围 内 变 化 , “ 电 压 信 号 输 出 ”端 口 应 变 换 成 4mA~20mA 的 标 准 工 业 信 号 , 变 换 误 差 应 不 大 于 1% 。

输 出 电 流 在 0 (A) ~IdN (A) 范 围 内 变 化 , “ 电 流 信 号 输 出 ”端 口 应 变 换 成 4mA~20mA 的 标 准 工 业 信 号 , 变 换 误 差 应 不 大 于 1% 。当 采 用 硫 酸 铜 参 比 电 极 时 , 管 地 电 位 在 0 (V) ~- UeN (V)范 围 内 变 化 , “ 电 位 信 号 输 出 ” 端 口 应 变 换 成 4mA~20mA 的 电 流 信号 , 变 换 误 差 应 不 大 于 1% ; 当 采 用 高 纯 锌 参 比 电 极 时 , 管 地 电 位 在+1 (V) ~- UeN (V) 范 围 内 变 化 , “ 电 位 信 号 输 出 ” 端 口 应 变 换 成4mA~20mA 的 电 流 信 号 , 变 换 误 差 应 不 大 于 1% 。远 控 输 出 通 断 功 能 : 当 输 入 高 电 平 远 控 通 断 信 号 时 , 系 统 进 入 通/断 的 间 歇 测 试 状 态 ; 输 入 低 电 平 远 控 通 断 信 号 时 , 系 统 恢 复 连 续 电

流 输 出 状 态 ,响 应 时 间 小 于 10mS; 10h 累 计 时 钟 误 差 不 超 过 100mS。就 地 控 制 通 断 功 能 : 多 路 输 出 电 源 设 备 应 具 有 就 地 独 立 控 制 或 同时 控 制 各 路 输 出 通 断 功 能 。通 过 数 字 通 讯 接 口 , 计 算 机 应 能 测 量 到 输 出 电 压 、 输 出 电 流 、 保护 电 位 值 , 测 量 误 差 应 不 大 于 1.5% 。 远 控 输 出 通 断 功 能 : 当 设 备 接收 到 执 行 通 断 的 信 号 时 , 系 统 进 入 通 /断 的 间 歇 测 试 状 态 ; 接 收 到 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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束 通 断 信 号 时 , 系 统 恢 复 连 续 电 流 输 出 状 态 , 响 应 时 间 小 于 10mS;通 /断 的 间 歇 测 试 状 态 10h 累 计 时 钟 误 差 不 超 过 100mS。9) 自 检 功 能恒 电 位 仪 应 具 有 自 检 功 能 。10) 冷 却 方 式冷 却 方 式 有 空 冷 或 油 冷 两 种 方 式 。11) 系 统 温 升 要 求系 统 满 载 24h 时 , 其 极 限 温 升 应 符 合 表 1 的 要 求 。表 1 系 统 温 升 要 求

部 件 和 部 位 极 限 温 升 (℃ )主 电 路 半 导 体 件 外 壳 45与 半 导 体 器 件 相 连 接 的 铜 母 线 的 螺 钉 固 定处 裸 铜 45; 有 锡 镀 层 55与 半 导 体 器 件 相 连 接 的 绝 缘 导 线 35主 电 路 上 阻 、 容 元 件 距 外 表 面 30mm 处 的 空 气 : 25变 压 器 、 电 抗 器 的 线 圈 、 铁 芯 60 (A 级 绝 缘 )、 80 (B 级 绝 缘 )不 损 伤 相 接 触 的 绝 缘 零 件油 冷 型 设 备 油 温 温 升 应 不 大 于 30℃ , 当 油 温 达 到 85℃ 时 , 应 自动 转 过 热 保 护 , 冷 却 油 应 符 合 GB 2536 的 规 定 。12) 测 量 、 显 示阴 极 保 护 电 源 设 备 应 能 测 量 和 显 示 各 路 输 出 电 压 、 输 出 电 流 、 管

地 电 位 、 电 源 电 压 等 参 数 , 精 度 不 应 低 于 1.5 级 , 同 时 采 用 指 示 灯显 示 各 个 工 作 状 态 。 可 监 测 电 源 的 输 入 电 压 。采 用 数 字 显 示 式 仪 表 时 , 数 字 应 清 晰 、 明 亮 , 显 示 窗 应 设 置 在 方便 观 察 的 位 置 。13) 接 线 端 子阴 极 保 护 电 源 设 备 接 线 板 上 应 装 有 电 源 输 入 、 阳 极 输 出 、 阴 极 输出 、 零 位 接 阴 、 参 比 输 入 、 机 壳 接 地 等 接 线 端 子 , 接 线 柱 应 安 装 在 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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缘 板 上 并 有 文 字 标 识 , 接 线 柱 的 大 小 满 足 连 接 线 横 截 面 积 的 要 求 , 同时 要 满 足 强 度 要 求 。 接 线 板 上 应 设 有 维 修 专 用 的 电 源 插 座 。 如 有 传 输要 求 , 接 线 板 上 应 设 置 数 据 传 输 接 口 。14) “ 三 防 ” 要 求机 内 电 路 板 、 导 线 焊 接 点 应 采 取 防 霉 、 防 潮 、 防 尘 处 理 。15) 机 壳 防 护 等 级机 壳 采 用 厚 度 不 小 于 1.5 mm 的 冷 轧 钢 板 成 形 , 表 面 采 用 静 电 喷塑 防 腐 处 理 , 机 壳 防 护 等 级 : 室 外 IP55 及 以 上 , 室 内 IP31 及 以 上 ,且 满 足 GB4208 要 求 。16) 防 爆 等 级

防 爆 等 级 应 满 足 GB 3836.2 的 要 求 。17) 负 载 等 级阴 极 保 护 电 源 设 备 负 载 等 级 应 满 足 GB/T 3859. 1 的 1 级 要 求 。18) 噪 声阴 极 保 护 电 源 设 备 运 行 噪 声 应 不 高 于 95dB(A), 但 与 电 气 、 仪 表等 设 备 安 装 在 一 个 房 间 时 , 噪 声 应 不 高 于 80 dB(A) , 要 求 安 静 环 境时 , 应 不 高 于 65 dB(A)。19) 使 用 寿 命阴 极 保 护 电 源 设 备 正 常 运 行 条 件 下 连 续 使 用 寿 命 不 低 于 10 年 。

单 相 220± 10% V , 频 率 : 50± 5% Hz; 三 相 380± 10% V , 频率 : 50± 5% H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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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 出 电 压 的 可 调 范 围 应 不 窄 于 1%UdN ~100%UdN , 输 出 电 流的 可 调 范 围 应 不 窄 于 1%IdN ~ 100%IdN 。恒 电 位 的 控 制 范 围 应 根 据 被 保 护 结 构 的 材 料 和 所 用 参 比 电 极 的类 型 来 确 定 , 并 应 在 该 范 围 内 连 续 可 调 。 当 碳 钢 和 低 合 金 钢 阴 极 保 护采 用 Cu/CuSO4 参 比 电 极 时 , , 恒 电 位 输 出 应 能 保 证 管 道 电 位 于-0.8V~-2.0V可 调 (去 除 IR降 )。

当 负 载 变 化 、 电 网 电 压 在 本 标 准 规 定 的 范 围 变 化 时 , 通 电 点 电 位值 的 变 化 应 小 于 5mV。1) 恒 电 位2) 恒 电 流3) 整 流 器 (手 动 )

恒 电 位 仪 处 于 额 定 状 态 工 作 时 , 其 输 出 纹 波 系 数 应 不 大 于 2%。抗 持 续 干 扰 特 性 : 仪 器 应 具 有 抗 交 流 50 Hz 工 频 干 扰 功 能 , 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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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 比 电 极 ” 端 子 与 “ 零 位 接 阴 ” 端 子 之 间 加 入 50Hz、 30V 干 扰 电压 时 , 保 护 电 位 值 的 变 化 不 大 于 5mV。抗 瞬 间 干 扰 特 性 : 参 比 线 、 零 位 线 之 间 瞬 间 能 承 受 4J 、 1500V 过电 压 。当 通 电 点 电 位 偏 离 控 制 电 位 30 mV~100 mV 时 , 仪 器 应 能 声 光报 警 。

恒 电 位 仪 无 法 恒 电 位 运 行 时 , 应 具 备 自 动 转 换 成 恒 电 流 工 作 方 式的 功 能 。 同 时 具 备 手 动 锁 定 恒 电 位 工 作 方 式 的 功 能 , 手 动 锁 定 恒 电 流工 作 方 式 的 功 能 。恒 电 流 设 定 范 围恒 电 流 方 式 工 作 时 , 控 制 电 流 应 在 1%IdN~100%IdN 的 范 围 内连 续 可 调 。恒 电 流 精 度恒 电 流 方 式 工 作 时 , 在 2%IdN~100%IdN 规 定 的 恒 电 流 工 作 范围 内 , 恒 电 流 的 控 制 精 度 应 为 ± 1%且 偏 移 量 不 高 于 50mA。

三 种 运 行 模 式 下 阴 阳 极 输 出 接 反 , 恒 电 位 仪 均 应 无 输 出 , 并 应 与检 测 仪 器 的 通 断 模 式 相 匹 配恒 电 位 仪 在 额 定 状 态 下 持 续 工 作 , 通 电 点 电 位 值 的 变 化 应 小 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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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mV。应 具 有 就 地 控 制 通 12S/断 3S 的 通 断 模 式 , 并 应 与 检 测 仪 器 的通 断 模 式 相 匹 配 。阴 极 保 护 控 制 台 HCBZ-1型

系 统 转 换 精 度 ≤ 2%;可 监 测 交 流 供 电 电 流 、 电 压 ;驳 接 两 台 恒 电 位仪 ,恒 电 位 仪 一 用 一 备 ,可 自 动 投 切 ,也 可 手 动 投 切 ;可 测 量 运 行 仪 器 的电 能 消 耗 等 电 气 参 数 ;可 测 量 记 录 运 行 仪 器 的 输 出 电 压 、 输 出 电 流 、保 护 电 位 等 ;设 有 或 门 互 锁 装 置 , 防 止 两 台 同 时 并 行 ;断 电 测 量 ,可 控 制阴 极 保 护 电 流 ,通 12s、 断 3s,实 现 去 IR降 的 管 /地 电 位 测 量 ;输 入 输 出避 雷 装 置 ;具 体 详 见 图 纸 、 图 集 、 答 疑 、 招 标 文 件 、 政 府 相 关 文 件 、 规 范 等其 它 资 料 , 满 足 验 收 要 求 。

1) 例 行 试 验 应 由 制 造 商 质 检 部 门 和 具 有 相 应 资 质 的 第 三 方 质 检 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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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 成 , 并 由 第 三 方 出 具 全 部 的 试 验 报 告 。2) 有 下 例 情 况 之 一 时 , 应 进 行 例 行 试 验 :新 试 制 的 产 品 ;产 品 的 设 计 、 工 艺 或 所 用 原 材 料 的 改 变 会 影 响 产 品 性 能 ;停 产 多 年 后 再 次 生 产 的 产 品 ;批 量 生 产 的 产 品 , 每 年 进 行 一 次 例 行 试 验 。3) 例 行 试 验 的 样 品 应 从 出 厂 检 验 的 合 格 品 中 随 机 抽 取 , 数 量 不 少 于二 套 产 品 。4) 例 行 试 验 包 括 环 境 试 验 、 防 雷 功 能 试 验 和 附 录 B 规 定 的 试 验 。例 行 试 验 应 先 进 行 环 境 试 验 和 防 雷 功 能 试 验 , 合 格 后 再 逐 项 按 附

录 B 的 项 目 进 行 检 验 。 环 境 试 验 应 符 合 附 录 A 的 规 定 , 防 雷 试验 应 执 行 GB/T3482 的 要 求 。5) 试 验 中 任 意 一 项 不 符 合 本 技 术 规 格 书 第 6 章 的 要 求 均 判 为 故 障 ,此 时 应 全 面 分 析 原 因 , 按 故 障 分 类 处 理 。 故 障 类 型 分 为 非 偶 发 性故 障 和 偶 发 性 故 障 。凡 由 仪 器 设 计 、 制 造 等 因 素 造 成 的 故 障 为 非 偶 发 性 故 障 , 凡 出 现非 偶 发 性 故 障 则 判 例 行 试 验 不 合 格 。凡 由 元 器 件 偶 然 失 效 或 工 艺 上 偶 然 疏 忽 引 起 的 故 障 为 偶 发 性 故障 , 试 验 过 程 中 允 许 出 现 偶 发 性 故 障 次 数 不 得 多 于 二 次 , 否 则 判 例 行试 验 不 合 格 。 出 现 偶 发 性 故 障 后 允 许 修 复 , 并 将 故 障 数 计 入 故 障 总 数

中 , 在 不 超 过 规 定 次 数 情 况 下 继 续 进 行 检 验 , 若 修 复 故 障 必 须 重 新 调整 参 数 时 , 则 应 进 行 项 目 的 全 部 试 验 , 若 在 试 验 中 出 现 相 同 的 故 障 ,则 应 判 例 行 试 验 不 合 格 。出 厂 试 验 应 按 附 录 B 规 定 的 方 法 逐 项 进 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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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厂 试 验 应 由 制 造 单 位 质 检 部 门 在 常 温 下 进 行 , 出 厂 试 验 合 格 后 ,应 出 具 检 验 合 格 证 。 .验 中 任 意 一 项 不 符 合 本 技 术 规 格 书 第 6 章 的 要 求 均 判 为 该 产 品不 合 格 , 允 许 返 修 、 复 检 , 复 检 合 格 后 方 可 出 具 合 格 证 。货 物 装 箱 前 14 天 应 书 面 通 知 业 主 进 行 工 厂 验 收 , 验 收 合 格 后 允许 货 物 进 行 包 装 和 运 输 , 否 则 禁 止 出 厂 。 业 主 的 工 厂 验 收 不 能 免 除 供货 商 的 任 何 质 量 责 任 。

业 主 将 在 货 物 到 达 工 地 后 进 行 现 场 验 收 测 试 , 其 测 试 程 序 将 在 开始 前 通 知 供 货 商 。现 场 验 收 的 测 试 项 目 将 由 业 主 在 技 术 规 格 书 中 任 意 选 择 , 其 测 试结 果 由 业 主 和 供 货 商 双 方 签 字 认 可 。在 上 述 过 程 中 , 任 一 项 指 标 不 符 合 技 术 规 格 书 要 求 , 供 货 商 应 在一 周 内 更 换 其 不 合 格 产 品 。 如 果 指 标 不 合 格 系 由 供 货 商 原 因 造 成 , 则所 有 费 用 由 供 货 商 负 担 。业 主 将 在 设 备 到 货 验 收 后 , 通 知 供 货 商 进 行 设 备 安 装 。 供 货 商 应

派 现 场 服 务 工 程 师 进 行 指 导 监 督 安 装 。安 装 完 成 后 , 由 现 场 服 务 工 程 师 与 业 主 共 同 进 行 最 后 检 查 、 调 试及 试 运 。在 上 述 过 程 中 若 发 生 任 一 项 指 标 不 符 合 技 术 规 范 书 要 求 , 供 货 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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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 在 一 周 内 更 换 其 不 合 格 产 品 。 如 果 指 标 不 合 格 系 由 供 货 商 原 因 造 成 ,则 所 有 费 用 由 供 货 商 负 担 。设 备 安 装 、 调 试 和 验 收 合 格 后 方 可 投 入 试 运 行 。 试 运 行 合 格 后 ,验 收 结 果 由 业 主 和 供 货 商 双 方 签 字 认 可 。 验 收 程 序 将 在 开 始 前 24h通 知 供 货 商 。在 上 述 过 程 中 , 任 一 项 指 标 不 符 合 技 术 规 格 书 要 求 , 供 货 商 应 在两 周 内 更 换 其 不 合 格 产 品 。 如 果 指 标 不 合 格 系 由 供 货 商 原 因 造 成 , 则所 有 费 用 由 供 货 商 负 担 。

1) 投 产 后 两 年 的 备 品 、 备 件 和 专 用 工 具 应 由 供 货 商 提 供 , 并 在 标 书 中 单独 列 表 、 单 独 报 价 , 不 包 含 在 投 标 总 价 内 。2) 所 列 备 品 备 件 及 专 用 工 具 的 种 类 和 数 量 为 最 低 要 求 , 供 货 商 认 为 必 要的 其 它 备 品 备 件 应 主 动 告 知 业 主 并 列 表 报 价 , 备 品 备 件 及 专 用 工 具 的种 类 和 数 量 应 能 满 足 投 产 后 两 年 的 安 全 运 行 要 求 。3) 供 货 商 应 提 供 能 够 保 证 备 品 、 备 件 供 应 的 时 间 、 供 应 方 法 和 渠 道 。产 品 铭 牌 应 安 装 于 柜 体 的 明 显 位 置 , 铭 牌 的 内 容 至 少 应 包 括 产 品

规 格 型 号 及 名 称 、 功 率 、 外 形 尺 寸 、 重 量 、 制 造 厂 名 称 、 编 号 、 出 厂日 期 等 。 多 路 输 出 设 备 还 应 分 别 标 明 各 路 额 定 输 出 电 流 、 额 定 输 出 电压 。 二 维 码 标 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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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 备 上 应 提 供 二 维 码 标 签 , 二 维 码 标 签 中 应 保 存 用 于 识 别 设 置 对象 属 性 的 基 本 内 容 , 至 少 应 包 括 铭 牌 上 的 内 容 。1) 供 货 商 应 提 供 其 在 标 书 中 建 议 并 经 业 主 批 准 的 包 装 形 式 , 防 止 设 备 在运 输 和 储 存 过 程 中 出 现 机 械 损 坏 和 环 境 气 候 的 侵 蚀 ;2) 运 输 的 准 备 工 作 应 按 照 供 货 商 的 标 准 进 行 。 散 装 件 以 及 备 用 件 应 全 部装 入 箱 中 , 设 备 零 件 和 备 件 应 有 识 别 标 记 ;

3) 供 货 商 应 把 各 个 站 场 的 设 备 分 开 包 装 , 同 一 地 点 使 用 的 设 备 应 装 在 一起 , 以 方 便 现 场 分 发 ;4) 应 根 据 合 同 号 、 位 号 及 重 量 在 每 个 包 装 箱 的 里 、 外 面 做 标 记 。 设 备 清单 应 装 入 各 部 分 的 包 装 箱 中 ;5) 包 装 箱 必 须 牢 固 , 应 能 保 证 在 正 常 运 输 条 件 下 装 置 及 装 置 内 的 电 器 不受 损 失 ;6) 在 预 制 /制 造 大 尺 寸 设 备 时 , 供 货 商 应 从 用 户 获 得 和 遵 守 公 路 运 输 的尺 寸 限 制 , 以 保 证 货 物 能 顺 利 的 抵 达 目 的 地 ;7) 每 个 货 物 的 集 装 箱 、 板 条 箱 、 包 装 箱 都 必 须 在 上 面 或 侧 面 用 油 漆 或 其它 方 式 刷 上 清 晰 可 读 的 运 输 防 护 标 志 , 如 防 水 、 防 晒 、 不 准 倒 置 等 标

志 , 并 标 识 吊 装 重 心 , 并 在 装 卸 时 严 格 遵 守 ;8) 对 散 件 和 备 件 应 装 在 箱 内 。 对 每 个 不 同 的 包 装 或 容 器 的 内 部 和 外 部 应用 供 货 商 订 单 号 、 货 签 号 和 重 量 等 区 分 。 每 个 配 件 的 包 装 或 容 器 都 应附 一 个 材 料 的 清 单 。在 装 置 贮 存 和 运 输 期 间 , 应 能 保 证 装 置 的 性 能 和 货 量 不 受 影 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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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 供 货 商 发 货 至 业 主 收 到 期 间 , 设 备 应 完 好 无 损 。 凡 因 包 装 不 良 所 造成 一 切 损 失 应 由 供 货 商 自 负 。供 货 商 应 遵 守 下 列 要 求 , 除 非 有 用 户 的 书 面 指 示 , 无 任 何 例 外 :1) 不 允 许 不 经 验 收 就 发 运 货 物 ;2) 供 货 商 应 将 订 单 中 规 定 的 由 供 货 商 提 供 的 货 物 的 安 装 、 调 试 和 试 运 工具 、 配 件 和 消 耗 品 与 货 物 一 同 发 运 ;3) 供 货 商 应 对 设 备 提 供 适 当 的 保 护 , 以 防 运 输 途 中 和 工 作 现 场 的 机 械 损伤 和 大 气 腐 蚀 ;4) 按 合 同 规 定 的 成 套 供 货 范 围 及 时 间 将 货 物 安 全 运 到 指 定 地 点 。

投 标 时 , 供 货 商 应 向 业 主 提 供 如 下 的 文 件 :1) 公 正 权 威 机 构 颁 发 的 相 关 资 质 证 书 ;2) 业 绩 表 /跟 踪 报 告 : 供 货 商 应 提 供 产 品 的 应 用 历 史 和 该 产 品 近 三 年 内在 相 关 领 域 的 工 程 业 绩 , 包 括 用 户 名 称 和 地 点 , 联 系 电 话 , 供 货 年 份等 信 息 资 料 ; 同 时 提 供 用 户 证 明 及 用 户 使 用 情 况 , 其 中 包 括 投 入 实 际运 行 的 工 程 主 管 部 门 的 名 称 、 所 供 设 备 的 详 细 类 型 、 应 用 地 点 等 。 业主 保 留 证 实 供 货 商 所 述 设 备 性 能 的 权 力 , 如 有 必 要 , 可 到 现 场 调 查 ;3) 产 品 的 性 能 参 数 和 特 点 、 质 量 保 证 、 产 品 样 本 及 外 形 尺 寸 说 明 ;4) 设 备 详 细 的 一 次 接 线 图 及 布 置 图5) 同 类 设 备 的 型 式 试 验 和 例 行 试 验 报 告 ;

6) 所 提 供 的 组 部 件 如 需 向 第 三 方 外 购 时 , 提 供 分 供 货 商 相 应 的 例 行 检 验报 告 和 供 货 商 的 进 厂 验 收 证 明 ;7) 制 造 、 检 测 时 间 计 划 及 内 容 ;8) 与 设 计 、 制 造 、 检 验 和 测 试 相 关 的 技 术 标 准 规 范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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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供 货 范 围 及 界 面 、 详 细 的 供 货 清 单 , 包 括 生 产 厂 商 、 规 格 及 型 号 等 ;10)供 货 商 在 投 标 时 应 提 供 设 备 的 验 收 标 准 和 验 收 大 纲 供 业 主 参 考 ;11)提 供 售 后 服 务 、 维 护 保 养 的 具 体 内 容 和 由 工 厂 颁 发 的 售 后 服 务 工 程 师资 质 证 书 复 印 件 ;12)供 货 商 认 为 有 必 要 提 供 的 其 他 资 料 。订 货 合 同 签 订 后 两 周 内 , 供 货 商 应 向 业 主 提 供 8 份 纸 质 版 和 1份 电 子 版 如 下 用 于 工 程 设 计 的 图 纸 和 文 件 (但 不 限 于 此 ):1) 尺 寸 及 安 装 要 求

2) 储 存 、 搬 运 要 求3) 测 试 检 验 报 告4) 产 品 合 格 证 和 质 量 证 明 书5) 装 箱 清 单6) 其 它 买 方 需 要 的 文 件供 货 时 , 供 货 商 应 向 业 主 提 供 如 下 图 纸 和 文 件 : 供 货 时 , 供 货 商应 随 设 备 向 买 方 提 供 最 终 版 技 术 文 件 提 供 文 件 至 少 应 包 括 如 下 内 容 :1) 提 供 12.2 的 全 部 技 术 文 件 最 终 版 ;

2) 试 验 报 告 等 、 出 厂 检 验 报 告 、 产 品 合 格 证 书 ;3) 安 装 手 册 或 说 明 : 安 装 过 程 说 明 和 安 装 后 现 场 调 试 过 程 说 明 ;4) 操 作 、 运 行 手 册 或 说 明 : 投 运 过 程 说 明 和 使 用 说 明 ;5) 维 修 手 册 或 说 明 : 预 防 维 修 说 明 和 定 期 检 查 说 明 、 用 于 拆 卸 和 替 换 所有 零 件 和 附 件 安 装 说 明 书 和 程 序 、 备 用 件 和 消 耗 品 的 信 息 。 主 要 元 件设 备 详 细 说 明 书 、 操 作 手 册 、 原 产 地 证 明 及 产 品 出 厂 合 格 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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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物 资 发 货 清 单 及 装 箱 清 单 、 主 要 元 器 件 出 厂 检 验 报 告 、 主 要 元 器 件 产品 合 格 证 书 、 防 雷 产 品 检 测 合 格 证 明 (工 程 竣 工 验 收 资 料 )。7) 设 备 清 单 ;8) 备 品 备 件 清 单 , 包 括 从 制 造 厂 订 购 它 们 的 信 息 ;9) 所 提 交 文 件 的 数 量 不 少 于 6 套 , 电 子 版 不 少 于 2 套 ;如 果 最 终 技 术 文 件 不 能 满 足 本 技 术 规 格 书 , 供 货 商 有 责 任 进 行 变更 和 修 订 , 并 在 接 到 用 户 /设 计 意 见 的 十 五 天 内 反 馈 给 用 户 。1) 供 货 商 所 提 供 的 技 术 文 件 应 为 中 文 ;

2) 本 技 术 规 格 书 未 尽 之 处 , 由 业 主 、 供 货 商 及 设 计 方 三 方 友 好 协 商 , 共同 讨 论 确 定 。供 货 商 在 投 标 时 应 提 交 现 场 技 术 服 务 计 划 和 周 进 度 时 间 表 , 内 容包 括 施 工 、 安 装 、 起 机 、 试 运 行 直 至 投 产 和 现 场 验 收 试 验 。供 货 商 应 提 供 现 场 技 术 服 务 , 内 容 不 少 于 以 下 几 个 方 面 : 开 箱 检验 、 调 试 、 投 产 保 运 。 当 供 货 商 收 到 业 主 的 通 知 后 , 应

派 有 经 验 和 资 质 的 工 程 师 到 现 场 安 装 ;1) 供 货 商 应 对 最 终 设 备 系 统 调 试 和 运 行 投 产 提 供 全 程 的 技 术 服 务 ;2) 供 货 商 应 提 供 设 备 的 安 装 手 册 , 负 责 各 部 件 和 整 体 安 装 的 正 确 性 。3) 供 货 商 参 加 设 备 安 装 、 调 试 及 验 收 的 技 术 人 员 应 遵 守 我 国 的 法 律 、 尊重 当 地 的 风 俗 习 惯 , 遵 守 各 项 规 章 制 度 , 技 术 人 员 应 负 责 向 业 主 技 术人 员 解 释 与 合 同 有 关 的 技 术 问 题 及 回 答 业 主 技 术 人 员 提 出 的 与 合 同设 备 相 关 的 其 他 问 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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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当 设 备 出 现 故 障 或 不 能 满 足 业 主 要 求 时 , 供 货 商 应 按 业 主 要 求 排 除 故障 , 直 到 业 主 满 意 为 止 ;5) 当 设 备 需 要 维 修 或 更 换 部 件 时 , 供 货 商 应 派 有 经 验 和 资 质 的 工 程 师 到现 场 进 行 处 理 ;6) 技 术 服 务 的 费 用 由 供 货 商 承 担 。1) 供 货 商 应 为 业 主 的 技 术 人 员 和 运 行 、 维 护 人 员 免 费 进 行 技 术 培 训 , 现场 培 训 不 少 于 1 天 /站 , 工 厂 培 训 3 人 次 /站 , 以 使 他 们 全 面 了 解 本项 目 设 备 的 基 本 原 理 、 技 术 特 点 、 控 制 保 护 功 能 、 运 行 维 护 要 求 以 及常 见 故 障 的 排 除 方 法 等 。

2) 供 货 商 应 在 规 定 期 限 内 , 根 据 合 同 规 定 的 方 式 , 组 织 对 业 主 选 派 的 运行 操 作 及 管 理 人 员 进 行 技 术 培 训 。3) 供 货 商 应 在 培 训 前 提 供 建 议 的 培 训 大 纲 给 买 方 和 业 主 确 认 。1) 供 货 商 应 在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境 内 常 设 服 务 机 构 , 并 提 供 技 术 服 务 。 当业 主 需 要 供 货 商 提 供 服 务 时 , 供 货 商 应 在 24 小 时 内 做 出 答 复 , (如必 要 ) 在 48 小 时 内 派 服 务 工 程 师 到 现 场 ;2) 产 品 寿 命 期 内 , 供 货 商 应 确 保 所 有 零 备 件 的 供 应 ; 国 内 调 配 时 间 不 超过 48 小 时 ;

3) 在 质 保 期 内 , 供 货 商 负 责 对 业 主 提 出 的 质 量 异 议 做 出 书 面 明 确 答 复 。对 于 供 货 商 责 任 引 起 的 质 量 问 题 或 系 统 故 障 , 供 货 商 应 免 费 为 业 主 更换 设 备 或 材 料 、 排 除 故 障 、 恢 复 系 统 正 常 运 行 , 设 备 或 材 料 更 换 后 应延 长 其 质 保 期 ;4) 超 过 质 保 期 后 发 生 的 质 量 问 题 , 供 货 商 也 应 给 予 及 时 维 修 或 供 应 配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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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除 担 保 其 所 提 供 的 款 项 外 , 供 货 商 购 自 第 三 方 的 部 分 应 经 过 业 主 同 意 ;按 GB/T2423.1 中 “ 试 验 Ad” 进 行 , 恒 电 位 仪 处 于 额 定 工 作 状 态 ,置 放 在 温 度 为 -25℃ ± 2℃的 恒 温 箱 内 , 放 置 2h 后 , 恒 电 位 仪 应 能 正 常 工 作 。

按 GB/T2423.1 中 “ 试 验 Ab” 进 行 , 恒 电 位 仪 用 聚 乙 烯 薄 膜 密封 好 , 内 放 少 量 干 燥 剂 , 在 -40℃ ± 2℃ 的 恒 温 箱 内 放 置 4h , 然 后在 常 温 下 恢 复 2h , 再 进 行 最 后 检 测 。按 GB/T2423.2 中 “ 试 验 Bd” 进 行 , 恒 电 位 仪 处 于 额 定 工 作 状态 , 置 放 在 温 度 为 +50℃ ± 2℃的 恒 温 箱 内 , 放 置 2 h 后 , 恒 电 位 仪 应 能 正 常 工 作 。

按 GB/T2423.2 中 “ 试 验 Bb” 进 行 , 恒 电 位 仪 置 放 在 温 度 为+55℃ ± 2℃ 的 恒 温 箱 内 , 放 置 4h , 然 后 在 常 温 下 恢 复 2h, 再 进 行最 后 检 测 。按 GB/T2423.3 中 “ 试 验 Ca” 进 行 , 恒 电 位 仪 处 于 额 定 工 作 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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态 , 置 于 温 度 为 50℃ ± 2℃ , 相 对 湿 度 为 87% ~ 93% 的 恒 温 恒 湿箱 中 , 放 置 4h 后 应 正 常 工 作 。按 GB/T2423.3 中 “ 试 验 Ca” 进 行 , 恒 电 位 仪 置 于 温 度 为 55℃± 2℃ , 相 对 湿 度 为 90% ~ 95% 的 恒 温 恒 湿 箱 中 , 存 放 48h 后 , 立即 按 B.1 的 要 求 进 行 绝 缘 电 阻 检 测 , 其 结 果 应 符 合6.1.5 的 要 求 , 然 后 在 常 温 下 恢 复 2h , 再 进 行 最 后 检 测 。

断 开 电 源 设 备 所 有 外 部 连 线 , 将 1000V 兆 欧 表 接 入 电 源 设 备 各输 入 、 输 出 端 子 与 机 壳 接 地 端 子 之 间 , 测 量 其 绝 缘 电 阻 值 。将 高 压 试 验 仪 的 “ 电 流 选 择 ” 置 10mA 档 , 高 压 棒 接 至 电 源 设 备电 源 输 入 端 子 与 机 壳 接 地 端 子 之 间 , 施 加 试 验 电 压 , 使 试 验 电 压 在5s~10s 内 逐 渐 增 加 到 6.1.6 规 定 的 试 验 值 (有 效 值 ), 维 持 1min,试 验 结 果 应 符 合 6.1.6 的 要 求 。

1) 恒 电 位 仪将 恒 电 位 仪 置 恒 电 位 工 作 状 态 , 如 图 1 所 示 调 节 负 载 电 阻 RL 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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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 样 分 压 器 , 监 视 图 1 中 的 电 压 表 V1 和 分 流 电 阻 RS1 两 端 的 电 压表 V2, 使 输 出 电 压 、 输 出 电 流 为 额 定 值 , 再 使 恒 电 位 仪 超 载 , 输 出电 流 达 到 额 定 值 102%~110%时 , 测 试 结 果 应 符 合 6.1.7 b) 的 要 求 。

图 1 恒 电 位 仪 接 线 基 本 测 试 电 路 图图 中 元 器 件 :RL — — 负 载 电 阻 , 额 定 功 率 大 于 恒 电 位 仪 额 定 输 出 功 率 的 一 倍 ,阻 值 为 0.5 Ω ~3 Ω 可 调 ;R1、 RP1、 R2— — 采 样 分 压 器 , R1 为 RJ-1/2W-10KΩ 电 阻 , RP1为 RXD3-10KΩ 电 位 器 , R2 为 RJ-1/2W-10 Ω 电 阻 。RS1— — 分 流 电 阻 , 精 度 0.5 级 。图 中 测 试 仪 表 :U— — 30V 交 流 干 扰 源 ;V1、 V2 (A2)、 V3— — 数 字 万 用 表 ;

A1— — 直 流 微 安 表 (分 辨 率 ≤ 0.01μA);K— — 开 关 。需 要 的 其 它 测 试 仪 器 : 1000V 兆 欧 表 、 高 压 试 验 仪 、 毫 伏 计 。2) 硅 整 流 器如 图 2 所 示 调 节 负 载 电 阻 RL, 监 视 图 2 中 的 电 压 表 V1 和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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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 电 阻 RS1 两 端 的 电 压 表 V2, 使 输 出 电 压 、 输 出 电 流 为 额 定 值 , 再使 硅 整 流 器 超 载 , 输 出 电 流 达 到 额 定 值 102%~110%时 , 测 试 结 果 应 符合 6.1.7 b) 的 要 求 。

图 2 硅 整 流 器 接 线 基 本 测 试 电 路 图使 电 源 设 备 工 作 于 额 定 状 态 , 用 点 温 计 测 量 电 源 设 备 内 带 散 热 器的 半 导 体 器 件 和 电 源 变 压 器 的 温 度 , 当 温 度 达 到 80℃ ± 5℃ 时 , 电 源设 备 应 能 自 动 切 断 输 出 。使 电 源 设 备 工 作 于 恒 电 位 状 态 , 卸 下 工 作 机 输 出 熔 断 器 , 使 其 故障 , 故 障 指 示 灯 应 亮 , 并 发 出 报 警 鸣 音 。

任 意 按 下 控 制 台 面 板 上 的 “ A机 工 作 ” 或 “ B机 工 作 ” 按 钮 ,系 统 工 作 状 态 应 符 合 本 标 准 6.1.7 e)的 要 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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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电 压 信 号 输 出 接 口 测 试如 图 3 所 示 接 好 电 路 。调 节 电 源 设 备 使 系 统 的 输 出 电 压 分 别 为 0V、 1/2UdN、 UdN, 用 4位 半 数 字 表 测 量 图 3 中 流 经 精 密 电 阻 RU 两 端 的 电 压 分 别 为 VU1、VU2、 VU3, 并 计 算 流 经 精 密 电 阻 的 电 流 IU1、 IU2、 IU3, 按 式 (1)、式 (2)、 式 (3) 计 算 得 到 的 变 换 精 度 应 符 合 6.1.8 b) 1) 的 要 求

图 3 模 拟 通 讯 功 能 传 输 接 口 试 验 电 路 图图 中 元 器 件 :RU、 RI、 Rφ — — 250 Ω 精 密 电 阻 , 精 度 为 0.5 级 ; 测 试 仪表 : 交 流 电 压 表 、 4 位 半 数 字 万 用 表 、 5 位 半 数 字 万 用 表 、 1.5 级 电流 表 (75mV)、 微 安 表 。0V 变 换 精 度 计 算 如 式 (1) 所 示 :1/2U

dN 变 换 精 度 计 算 如 式 (2) 所 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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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dN 变 换 精 度 计 算 如 式 (3) 所 示 :2) 电 流 信 号 输 出 接 口 测 试如 图 3 所 示 接 好 电 路 , 调 节 电 源 设 备 使 系 统 的 输 出 电 流 分 别 为0A、 1/2IdN、 IdN, 用 4 位 半 数 字 表 测 量 图 3 中 流 经 标 准 电 阻 RI 两端 的 电 压 分 别 为 VI1、 VI2、 VI3, 并 计 算 流 经 精 密 电 阻 的 电 流 II1、II2、 II3, 按 式 (4)、 式 (5)、 式 (6)计 算 得 到 的 变 换 精 度 应 符 合 6.1.8b) 2) 的 要 求 。0A 变 换 精 度 计 算 如 式 (4) 所 示 :

1/2IdN 变 换 精 度 计 算 如 式 (5) 所 示 :IdN 变 换 精 度 计 算 如 式 (6) 所 示 :3) 参 比 电 位 信 号 输 出 接 口 测 试如 图 3 所 示 接 好 电 路 , 将 恒 电 位 仪 的 控 制 电 位 设 定 成 机 内 给 定 ,调 节 恒 电 位 仪 的 “ 控 制 调 节 ” 电 位 器 , 使 系 统 参 比 输 入 端 的 参 比 电 位分 别 为 0V、 -1/2UeN、 -UeN, 用 5位 半 数 字 表 测 量 图 1 中 流 经 标 准 电

阻 RΦ 两 端 的 电 压 分 别 为 VΦ 1 、 VΦ 2、 VΦ 3, 并 计 算 流 经 精 密 电 阻的 电 流 IΦ 1 、 IΦ 2 、 IΦ 3, 按 式 (7)、 式 (8)、 式 (9) 计 算 得 到的 变 换 精 度 应 符 合 6.1.8 b) 3) 的 要 求 。0V 参 比 电 位 变 换 精 度 计 算 如 式 (7) 所 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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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UeN 参 比 电 位 变 换 精 度 计 算 如 式 (8) 所 示 :-UeN 参 比 电 位 变 换 精 度 计 算 如 式 (9) 所 示 :4) 远 控 输 出 通 断 功 能 测 试如 图 4 所 示 接 好 电 路 , 在 远 控 信 号 输 入 端 加 入 远 控 通 断 控 制 信号 (或 控 制 指 令 ), 使 两 台 电 源 设 备 同 时 进 入 通 断 运 行 模 式 。 连 续 检测 10h, 通 过 双 踪 脉 冲 示 波 器 , 对 比 两 台 电 源 设 备 同 步 通 断 累 计 时 钟

误 差 , 应 满 足 6.1.8 b) 4) 的 要 求 ; 调 节 远 控 信 号 源 运 行 周 期 , 检验 电 源 设 备 是 否 符 合 6.2.13、 6.3.13、 6.4.4 的 要 求 。

图 4 远 控 通 断 测 试 接 线 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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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 图 5 所 示 建 立 电 源 设 备 与 计 算 机 的 通 讯 连 接 , 调 节 电 源 设 备 使系 统 的 输 出 电 压 分 别 为 0 V、 1/2UdN、 UdN, 输 出 电 流 分 别 为 0 A、1/2IdN、 IdN, 参 比 输 入 端 的 参 比 电 位 分 别 为 0mV、 -1/2UeN、 -UeN,通 过 计 算 机 分 别 读 取 电 源 设 备 的 输 出 电 压 UMn (UM1、 UM2、 UM3)、输 出 电 流 IMn (IM1、 IM2、 IM3)、 保 护 电 位 UeMn (UeM1、 UeM2、 UeM3)值 , 按 式 (10) ~ (18) 计 算 得 到 的 测 量 精 度 应 符 合 6.1.8 b) 6)的 要 求 。

图 5 数 字 通 讯 功 能 传 输 接 口 试 验 电 路 图0V 的 测 量 精 度 为 :1/2UdN 的 测 量 精 度 为 :U

dN 的 测 量 精 度 为 :0A 的 测 量 精 度 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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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IdN 的 测 量 精 度 为 :IdN 的 测 量 精 度 为 :0mV 参 比 电 位 的 测 量 精 度 为 :-1/2U

eN 参 比 电 位 的 测 量 精 度 为 :-UeN 参 比 电 位 的 测 量 精 度 为 :数 字 通 讯 接 口 的 远 控 通 断 功 能 测 试 参 见 B.4.1 4), 试 验 结 果 应 满 足6.1.8 b) 6) 的 要 求 。

交 流 电 源 电 压 为 额 定 值 的 110% (直 流 电 源 电 压 为 额 定 值 的117.5%) , 系 统 输 出 额 定 电 压 及 额 定 电 流 , 持 续 满 载 运 行 24h, 温 升应 本 标 准 表 1 的 要 求 。应 执 行 GB3859.1 的 测 试 方 法 , 和 系 统 温 升 测 试 同 时 进 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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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 执 行 GB3859.1 中 的 测 试 方 法 。

保 持 B.8 条 的 测 试 状 态 , 先 调 节 控 制 电 位 为 UeN, 再 调 节 采 样分 压 器 和 负 载 电 阻 , 使 输 出 电 压 、 输 出 电 流 达 到 额 定 值 , 随 后 调 试 恒电 位 仪 测 试 控 制 电 位 的 可 调 范 围 。恒 电 位 仪 输 出 额 定 电 压 , 负 载 电 阻 (电 阻 值 不 大 于 30 Ω ) 在 额定 负 载 到 轻 载 之 间 变 化 , 电 源 电 压 按 本 标 准 5.1 要 求 的 范 围 变 化 ,保 护 电 位 在 0~-UeN (V) 的 变 化 范 围 内 电 源 设 备 显 示 的 设 定 电 位 值Ude: 0、 -1/2UeN (V) 及 -UeN (V), 监 测 4 位 半 数 字 电 压 表 V3 上

显 示 值 与 上 述 电 位 相 对 应 的 最 大 绝 对 值 UMe, 按 式 (19) 计 算 恒 电 位精 度 △ 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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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B.9 检 验 基 础 上 , 电 源 电 压 为 标 称 值 , 如 本 方 法 图 1 所 示 ,将 0.5 级 微 安 表 A1 串 接 于 “ 参 比 ” 回 路 , 微 安 表 正 端 按 在 恒 电 位仪 的 “ 参 比 电 极 ” 接 线 柱 上 , 负 端 接 在 V3 正 极 , 测 试 流 经 “ 参 比 电极 ” 接 线 端 的 电 流 量 Ic, 由 V1 测 量 电 位 实 际 值 UeN1, 按 式 (20)计 算 参 比 回 路 输 入 阻 抗 。

保 持 B.1 条 的 测 试 状 态 , 恒 电 位 仪 置 于 额 定 工 作 状 态 , 用 毫 伏计 测 量 输 出 阴 极 与 输 出 阳 极 间 的 交 流 纹 波 电 压 值 U'', 按 式 (21) 计算 负 载 纹 波 系 数 。在 本 标 准 B.11 检 验 基 础 上 , 输 出 电 压 、 输 出 电 流 置 于 额 定 值 ,

将 图 1 中 K 合 上 , 且 将 30V、 50Hz 干 扰 源 加 于 “ 参 比 ” 与 “ 零 位 ”之 间 , 恒 电 位 仪 应 能 正 常 工 作 , 恒 电 位 仪 显 示 的 保 护 电 位 值 变 化 不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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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 5mV。B.13.2.1 按 图 6 所 示 接 好 充 电 电 阻 、 充 电 电 容 、 电 源 和 测 试 仪 表 ,置 开 关 于 空 档 。

图 6 抗 瞬 间 干 扰 试 验 图图 中 元 器 件 :R— — 充 电 电 阻 ;C2 — — 充 电 电 容 , 以 提 供 过 电 压 和 瞬 变 能 量 , 其 值 应 按GB/T3859.4-2004/IEC 60146-2:1999 《 半 导 体 变 流 器 包 括 直 接 直 流变 流 器 的 半 导 体 自 换 相 变 流 器 》 计 算 ;电 源 :U

2— — 高 压 试 验 仪 ;测 试 仪 表 :V2— — 3 位 半 数 字 电 压 表 , 指 示 瞬 间 过 电 压 值 。B.13.2.2 系 统 轻 载 运 行 , 先 将 S2 开 关 置 “ a” 位 置 , 使 得 电 容 C2上 的 充 电 电 压 为 1500V, 然 后 S2 转 至 “ b” 位 置 , 向 参 比 输 入 端 施加 瞬 间 过 电 压 , 试 验 结 果 应 符 合 本 标 准 的 要 求 。 重 复 试 验 三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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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B.13 检 验 基 础 上 , 用 “ 参 比 电 极 ” 接 线 开 路 的 方 法 , “ 参比 电 极 ” 接 线 开 路 前 和 恒 电 位 仪 报 警 声 响 时 , 保 护 电 位 显 示 值 之 差 为偏 差 报 警 值 。保 持 B.8 条 的 测 试 状 态 , 让 恒 电 位 仪 的 参 比 电 极 断 路 或 处 于 限流 状 态 , 发 出 声 光 报 警 大 于 20s 之 后 , 观 查 恒 电 位 仪 的 工 作 状 态 。

在 B.15 的 检 验 基 础 上 , 让 恒 电 位 仪 进 入 “ 恒 电 流 ” 工 作 状 态 ,仪 器 的 恒 电 流 状 态 指 示 灯 应 亮 , 调 节 电 源 设 备 , 监 视 分 流 器 RS1 两端 的 电 压 表 V2, 测 试 恒 电 流 设 定 范 围 。在 B.16 的 检 验 基 础 上 , 输 出 电 流 分 别 调 节 于 2% (高 频 开 关 恒 电位 仪 为 1%) IdN、 50%IdN、 100%IdN , 在 每 一 个 电 流 值 处 , 调 节 图 1中 负 载 电 阻 RL, 输 出 电 压 应 相 应 变 化 , 对 应 每 一 个 设 定 点 , 具 有 最大 偏 差 的 输 出 电 流 值 分 别 为 I1、 I2、 I3 , 按 式 (22)、 式 (23)、 式

(24) 计 算 恒 电 流 精 度 。输 出 电 流 为 2% (或 1%) IdN 时 的 恒 电 流 精 度 计 算 如 式 (22) 所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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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 出 电 流 为 50%IdN 时 的 恒 电 流 精 度 计 算 如 式 (23) 所 示 :输 出 电 流 为 (100%)IdN 时 的 恒 电 流 精 度 计 算 如 式 (24) 所 示 :将 模 拟 负 载 的 阴 、 阳 极 分 别 反 接 至 设 备 的 阴 、 阳 极 端 , 恒 电 位 仪应 停 止 输 出 。

恒 电 位 仪 处 于 额 定 工 作 状 态 , 预 热 4h, 连 续 工 作 24h, 每 间 隔 2h记 录 一 次 保 护 电 位 值 。系 统 按 本 标 准 规 定 轻 载 运 行 , 图 1 中 的 电 压 表 V1 指 示 输 入 电 源电 压 , 调 节 电 源 电 压 , 先 将 其 降 至 0.875EdN(V)以 下 , 然 后 再 让 它 回升 到 0.875EdN(V)以 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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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河南汇龙的...首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