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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撤销单位能否单方调岗?
2022-10-23 | 阅:  转:  |  分享 
  
部门撤销单位能否单方调岗?用人单位因经营需要,撤销单位组织内的某个部门或岗位,岗位原来的职工怎么办?待岗、调岗还是解除合同?是用人单位单方决
定,还是应该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如果未与劳动者达成一致,单方解除是否违法?小王是某科技公司职工,与公司签订三年的劳动合同,工作岗位为
内容运营,试用期3个月,工资为转正后8000元每月。小王在公司工作了两年后,公司由于发展战略改变,将小王所在部门的业务全部外包出去
,所以小王的工作岗位就被撤销了。公司人事找小王约谈,表明公司有几个工作岗位供她选择,无论选择哪个岗位,她原来的薪资待遇都不变。小王
想了想,觉得这几个岗位都不太适合自己,就拒绝了公司的调岗提议。之后公司单方决定与小王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支付了小王经济补偿金和一个月
的代通知金。公司虽然给了经济补偿,但小王不认可公司的补偿方案,小王觉得公司的辞退行为应当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2倍的经济补
偿。于是小王就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仲裁委审理后未支持小王的仲裁请求。仲裁委认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
三款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
的。” 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经营过程中,有权根据
自身发展需要对企业内部结构进行调整,本案中虽然小王的岗位被撤销,但公司提供了维持薪资待遇和岗位级别的岗位给她选择,但小王没有接受,
此情形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款规定,公司支付经济补偿后解除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单位能否单方撤销岗位,解除劳动合同?许多单
位认为,部门取消所导致的岗位消失,应属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企业不仅可以调岗还可以解除合同,这种理解是否正确呢 ?根据《关于<中
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第二十六条规定:“客观情况”指:发生不可抗力或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况
,如企业迁移、被兼并、企业资产转移等。并且排除“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的情形。由此可见,“
非主观因素”导致的部门、岗位撤销才能属于客观情况,若是管理层单方决定取消部门,则应当理解为“企业自主管理”范畴,不属于客观情况。岗
位撤销可以单方调岗吗?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属于劳动合同变更,应当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即使是劳动者原工作岗位撤销,单位也不能单方调整员
工的工作岗位。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调岗,且调岗具有合理性,不存在侮辱或惩罚性质,工资待遇不降低,与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之间存在相关
性,劳动者应该遵守。如果是用人单位是基于迫使劳动者离职而调整岗位,降低工资待遇,或是“总监调前台”这种与原工作无安全无关甚至,劳动
者是可以拒绝的。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不服从安排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就属于违法解除;企业可以调岗的8种情形1.员工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调岗2.
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的调岗3.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调岗4.脱密期调岗5.孕期、哺乳期员工调岗6.在劳动合同或规章制度中有约定7
.因生产、工作需要临时性调整8.员工因工负伤、职业病无法再回原岗位工作这些情形单位可以调岗,但也必须在合理的范围内,降低工资报酬或
带有惩罚性质,员工可以拒绝。但如果劳动者未及时主张,已经履行调岗超过一个月或已经变更书面合同并且无法证明存在欺诈胁迫情形,则视为双方协商一致调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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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腾程万里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