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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28 | 阅:  转:  |  分享 
  
欧加产品二级分销合作协议 甲方(供方):成都隆讯达电子产品有限公司 乙方(需方):宣汉县金电通讯经营部2022.08.01目录1.授权22.
甲方的权利义务33.乙方的权利义务34.订货、供货与退换货45.结算与付款46.保证金57.知识产权条款58.保密义务69.协议的
终止610.其他8【本协议的条款仅供参考,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相应条款】鉴于甲、乙双方有意在授权期限内(定义如下)在授权区域(定义
如下)内就授权产品(定义如下)的市场推广和销售进行合作。因此,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OPPO品牌及
一加品牌全系列手机产品及配件、IOT产品及配件(以下简称“欧加产品”)的销售及设立指定经销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授权甲方在此授予乙
方在授权期限内,在授权区域销售授权产品的【排他性/非排他性】权利。授权期限是指2022.08.01至2024.03.31授权区域【
或门店】详见附件五授权产品是指OPPO品牌及一加品牌全系列手机产品及配件、IOT产品及配件乙方应以自身名义、自身行为,为自身利益从
事本协议相关活动。本协议下的任何内容均不得视为在甲、乙双方之间创设了雇主雇员、合伙/合营企业或是代理人与被代理人的关系。乙方不得以
甲方名义或者为甲方从事任何活动,也不得代表甲方做出任何保证和声明。乙方理解由于授权产品为电子消费类产品(如手机),较为复杂且更新换
代较为频繁,需要各分销商进行合理的售前推广、为消费者提供充分售前/售后支持。因此,为鼓励各经销商/零售商对授权产品的售前推广、提升
用户体验、方便产品售后服务的提供、提高产品销售管理效率,乙方承诺仅在本协议约定的授权区域【或门店】内销售甲方产品。乙方理解授权产品
对线上、线下销售渠道有不同的固有布局和不同的资质资源要求,甲方对于乙方的代理授权仅限于线下渠道,乙方不得在电视购物、网络平台等渠道
销售甲方产品。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授权区域外或者授权渠道外,推销、销售、招揽销售授权产品的业务机会。乙方应保证所负责的
产品不会在自己非负责区域/门店/渠道内销售。甲方的权利义务甲方应当按照双方另行协商的产品销售合同条件按期向乙方交付合格的授权产品。
甲方会根据市场情况合理保证产品分配和供给。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甲方有权按照甲方的销售规范、渠道管理规范等对乙方的销售活动进
行指导、管理。甲方应听取乙方对相关销售及渠道管理规范的合理建议、意见,并适当调整。甲方可向乙方提供适当的销售支持和一定的产品资料,
例如产品宣传资料、广告物料、产品建议价格通知等资料。为达到最好的市场推广效果、准确说明产品特性,甲方可为乙方市场推广行为作出指导,
包括对相关策划、组织和实施提出建议。应乙方请求,甲方可在可行范围根据双方另行协商条款协助乙方制作专门的销售及广告材料,相关费用由乙
方承担甲方可对乙方的相关合格人员进行适当的产品、技术和市场培训。双方可就培训主题、培训人员、培训种类、方式、范围、费用、地点和期限
等另行协商。甲方有权根据甲方制定的业绩考核规范考核乙方的业绩,并且根据乙方业绩达成情况,决定对乙方广告支持等奖励。乙方的权利义务乙
方有权在授权期限内在授权区域内销售授权产品,独立开展经营活动,自主进行产品销售。乙方应当确保其在授权期间具备履行本协议的能力,包括
配备经培训的合格人员、保存必要的存货、具有存储/销售所必要的场所及设施等。为确保授权产品为正品以及后续服务的提供,乙方保证仅从甲方
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进货。乙方应根据双方具体约定的支付条款,及时支付相关货款。乙方应确保乙方自身及其雇员的相关销售、经营活动符合所有
适用的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反垄断法律、反腐败法、反洗钱、课税相关等法律法规。同时乙方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以合乎商业道德的方式开
展业务。乙方应积极、主动遵守甲方管理授权经销商的相关制度、规范,包括但不限于业绩目标考核、销售管理、合同管理、违约管理、市场推广管
理等制度。如乙方违反相关制度,应按照制度中具体条款承担相应责任。如乙方对甲方的相关管理规范有异议,应在收到相关规范/通知之日起【1
0】日内,以书面形式说明合理理由、提供相应证据,与甲方协商修正。如乙方未能按照前述方式提出异议,视为乙方同意。乙方应尽全力在授权区
域内推广和销售授权产品。如乙方的宣传资料和促销文字中涉及甲方的任何服务,应当事先提交甲方审查同意。甲方在合理情况下应同意。乙方应按
照甲方要求的时间、方式向甲方提供定期的书面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乙方总体的业务情况、实际销售数量、市场竞争状况、业务预测以及其他相关
信息。该等报告不应包括乙方具体交易的转售价格信息或者其他竞争敏感信息。乙方应积极参加、配合甲方的培训活动。除非另有约定,乙方应承担
其雇员参加培训所发生的相关合理费用,包括差旅费用、食宿费用等。订货、供货与退换货产品和报价以甲方不定期向乙方发送的产品建议价格通知
为准。【订货与供货】见附件一【退换货条件】见附件二结算与付款双方确认“订单金额”为乙方向甲方支付的最终价格。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一切
费用均以人民币结算及支付。付款方式及时间:【银行转账,款到发货】。保证金6.1乙方向甲方交3000.00元人民币履约保证金。该履约
保证金作为乙方按照甲方授权范围销售且遵守甲方相关产品销售管理规定的保证,如乙方违反甲方欧加产品相关销售管理规定,乙方需按照相应的销
售管理规定缴纳一定金额的款项,若乙方拒绝缴纳此部分金额,则合同终止,甲方可从乙方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此部分金额。知识产权条款7.1乙方
应当谨慎使用OPPO品牌、一加品牌相关商标、名称,不得不当使用。7.2乙方不得模糊、淡化授权产品上的商标、标识和品牌。7.3在本协
议终止后,乙方应当立即停止使用“OPPO”、“欧珀”、“一加”、“One Plus”等欧加集团或甲方的商标、字号名称。7.4如甲方
因乙方不当或未经许可使用“OPPO”、“欧珀”、“一加”、“One Plus”的商标或字号而遭受损失,则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保密义
务8.1除非系履行本协议所必需,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具有秘密性质的技术、市场、商务信息,同时乙方应当采取合理措施方式防止相关秘
密信息被披露给未经授权的人员,或者被未经授权人员使用。如因履行本协议下义务所必需,乙方不得不向第三方披露该等保密信息时,乙方应当保
证该第三方承担实质上相同的保密义务。如甲方因乙方不当披露或恶意使用保密信息被任何第三人主张权利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相关损失(包
括但不限于赔偿费用、诉讼费用、律师费、鉴定费、差旅费等)。双方同意本协议的保密信息包括:1)本协议的条款条件;2)甲方下发的相关商
务文件;3)甲方下发的相关规范;4)甲方提供的产品信息、市场信息;5)甲方目前及潜在的客户姓名、地址、购买习惯等信息;6)乙方在协
议履行过程中从甲方处得知的甲方的市场策略、计划;7)双方在文本上明确标识为“保密”或“机密”的其他文件; 8)双方以其他形式明确表
明为具有秘密性质的信息。8.1乙方同意,应政府、执法机关、法院的书面要求或命令,在事先与对方协商且确认该等要求或命令合理的情况下,
任一方均可披露本协议下的保密信息,但应以该等书面要求、命令明确要求的必需范围为限。8.2本条款在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协议的终止9.
1本协议有效期自2022.08.01至2024.03.31,有效期为1.60000000年。本协议不自动续展。在协议期限届满之前【
30】日,任何一方可以书面通知对方要求续展,经对方同意,本合同续展_/_年。如授权产品、授权区域等合同条款有所变化的,双方可签署书
面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补充。9.2尽管有第9.1条 的规定,如出现以下情况,任何一方均有权解除本协议:存在不可抗力或其他超出一方
合理控制范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情况,致使一方迟延履行超过【/】个月;一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足以对本协议的履行产生实质性负面影响;
一方自愿或被迫提出破产申请,且该申请在合理期间内未被撤销;一方出现重大负面新闻导致可能对其造成经营风险;未经对方同意,一方把本协议
项下的权利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一方丧失履行合约能力;一方做出严重损害对方形象的行为;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致使
另一方在本协议下的预期利益难以实现;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经催告【30】日内未采取补救措施或虽采取补救措施但仍无法恢复或无法令对方满
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其他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8.1除第9.2条外,甲方在以下情况出现时有权提前解除本协议:乙方公司
股权结构、管理层、控制权等发生变更,或者业务经营范围发生实质变化,经甲方重新审核,乙方已不具备履行本协议下的资格、能力;在双方合作
过程中,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在合作过程中,甲方合理判断乙方未以诚信行事,存在虚假申请奖励/秩序,虚报销量等不诚信行为,或者采取欺
诈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甲方或欧加OPPO产品市场美誉度;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超出授权范围从事销售活动;乙方销售水货、
假货,严重影响甲方利益与欧加产品形象;乙方存在其他严重违反甲方相关管理规范,严重影响甲方利益与欧加产品形象的情形。9.2如甲方提前
解除本协议,应向乙方发送书面通知,说明解除的正当理由及依据,协议自乙方收到终止通知之日起解除。如乙方认为该情况不属实,应在收到通知
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相应的证据。如甲方接受乙方的异议,应在收到乙方异议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之内书面撤销解除通知。9.
3本协议终止后,乙方应毫不迟延地将由甲方提供的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或者与本协议相关的所有资料和记录返还给甲方。其他10.1不可转
让与分包: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责任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或分包给第三方。乙方对其下游分销商、零售商
的授权需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10.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1.60000000】年。本协议以中文书写,一式【四
】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0.3本协议的有效性、解释、履行和争议解决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和法规。10.
4纠纷解决:本协议未尽事宜及纠纷或争议,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原则解决。对本协议的履行如出现未能友好协商解决的争议,任何一方应将争议提交
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10.5 本协议约定的地址、联系方式为双方工作联系往来、法律文书及争议解决时人民法院的法
律文书送达地址,人民法院的诉讼文书(含裁判文书)向任何一方当事人的本协议载明的地址送达的,视为有效送达。附件:1.附件一:客户订货及发货流程规范2.附件二:欧加产品退回规定3.附件三:欧加产品 订货、物流、调货说明函4.附件四:物流商委托书5.附件五:欧加产品违约销售管理协议6.附件六:绿风APP使用说明函与本协议同时签署之附件,无论是否单独签字盖章,均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个体户法人签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甲方(供方):成都隆讯达电子产品有限公司 乙方(需方):宣汉县金电通讯经营部 日 期:2022.08.01 日 期:2022.08.012 / 222 / 221 / 221 /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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