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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聊)骗取留抵退税案件的认定及处罚的依据与应用
2022-10-29 | 阅:  转:  |  分享 
  
12022-10-271骗取留抵退税案件的认定及处罚的依据与应用 22022-10-27一、留抵退税与骗取留抵退税二、骗取留抵退税行政
责任的认定、处罚依据与应用三、骗取留抵退税刑事责任的认定、处罚依据与应用四、骗取留抵退税案件的实务处理《骗取留抵退税案件的认定及处
罚的依据与应用》2022-10-273一、留抵退税与骗取留抵退税(一)存量留抵税额与增量留抵税额(二)留抵退税政策的演变(三)骗取
留抵退税的手段2022-10-274增值税计算公式增值税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减去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用公式表示:增值税应纳税额
=销项税额-进项税额正数为应纳增值税额;负数为留抵税额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四条第三款规定:“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
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增值税留抵退税就是把纳税人结转至以后可继续抵扣的进项税额予以提前返还。
留抵税额的实质:2022-10-2752019年3月20日,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发布了《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八条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起,试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制度。” 财政
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自4月1日
起,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实施。“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进增值税实质性减税……“2022-10-276(一)存量留
抵税额与增量留抵税额以2019年3月为分界点,该时间段以前(包含当月)产生的留抵税额为存量留抵税额,之后时间段产生的就为增量留抵税
额。 【例如】在其他条件都符合条件下,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为50万,存量留抵税额50万,现可退税金额为存量留抵税额50万;
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为100万,存量留抵税额50万,那就是期间增加了增量留抵税额50万,现可退税金额为存量留抵税额50
万加上增量留抵税额50万,共计100万。2022-10-277(二)留抵退税政策的演变(一)《关于退还集成电路企业采购设备增值税期
末留抵税额的通知》(财税2011【107】号)(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
(2022年第4号)(三)《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2022年第14号)(四)《财政
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快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进度的公告》(2022年第17号)(五)《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持续加快增
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进度的公告》(2022年第19号)(六)《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有关事项的公告》(20
19年第20号)(七)《关于扩大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政策行业范围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1号)《财政部 税务
总局关于明确部分先进制造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4号)(已废止)《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
明确先进制造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5号)(已废止)2022-10-278(三)留抵退
税政策的具体操作《退税减税降费政策操作指南---2022年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2022年07月28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
规司2022-10-2792022年留抵退税政策适用对象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以及“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
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以下称
“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及“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
“卫生和社会工作”和“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下称“批发零售业等行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2022-10-2710“6+7”(
四)骗取留抵退税的手段2022-10-2711手段之一:隐瞒收入,减少销项,进行虚假申报(反向增加进项),骗取留抵退税
例如:深圳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依法查处的深圳恒德商贸有限公司骗取增值税留抵退税案件。该公司通过隐匿销售收入、减少销项税额、进行虚假申
报等手段,骗取留抵退税65.39万元。(形式:个人账户收取销售款、现金收款、关联交易等)2022-10-2712手段之二:虚开发票
(抵扣凭证),直接增加进项,骗取留抵退税 例如:深圳市税务稽查部门根据税收大数据分析线索,联合公安、人民银行等部门依法查
处的跨省市的团伙式骗取留抵退税案。该犯罪团伙控制多家空壳企业,涉嫌通过取得虚开发票、虚增进项形成留抵税额8800余万元,并勾结黑中
介,骗取留抵退税2000余万元,其余留抵税额6800余万元被成功阻断。2022-10-2713手段之三:既虚增加进项税额又减少销项
税额具体做法:既隐匿销售收入,减少销项税额,又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增进项税额,或未按规定转出进项税额,进行虚假纳税申报,骗取留抵退
税款。例如:浙江省税务局稽查局指导杭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法查处的浙江里想出行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骗取增值税留抵退税案件。该公司通过隐
匿销售收入、未按规定转出进项税额、进行虚假申报等手段,骗取留抵退税292.24万元。2022-10-2714手段之四:创造适用条件
,骗取留抵退税行业“6+7”小微企业、微型企业、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大型企业;增量留抵税额、存量留抵税额。2022-10-2715
M B手段之五:利用加计扣除政策,骗取留抵退税 【实例】……期间,上海市税务稽查部门通过大数据分
析,联合市公安经侦部门,精准锁定虚开团伙关联企业叠加违规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以收取开票费的形式,在没有真实交易的情况下,大肆对外开具
增值税专用发票,帮助受票企业骗取留抵退税。 经过对该案的深入分析发现,其涉案企业分工明确、层级清晰。主犯均具有财税专业
背景,曾出版过涉税筹划书籍,对税收优惠政策进行过深入研究,属于高学历专业犯罪。由其操控的虚开团伙通过设立跨区域、多层级的开票企业,
企图以纷繁复杂的业务流、发票流躲避税务部门的执法监管。……2022-10-2716 (接上)经查,以唐某、张某、高某等人
为首的3个职业虚开犯罪团伙为牟取不法利益,指使他人在本市注册成立了400余家服务类空壳公司,在没有真实交易的情况下,虚假申报“加计
抵减”项目,并通过在空壳公司间层层过票虚开的方式大幅增加开票金额,然后再以收取票面金额6.5%至12%不等开票费的方式,大肆对外虚
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帮助受票企业偷逃税款并骗取国家留抵退税。 同时,高某团伙还通过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直接骗取国家留抵退税。
截至案发,高某团伙和上述受票企业累计骗取国家留抵退税款2000余万元。以唐某团伙为例,犯罪嫌疑人唐某指使20余名团伙成员利用手中控
制的100余家空壳公司层层过票虚开,在不缴纳增值税的前提下依然可以几何式增加对外虚开的金额,进而赚取更高的开票费。截至案发,涉案价
税合计21亿余元。3个职业犯罪团伙,50余名犯罪嫌疑人,在“加计抵减”税收优惠政策推行实施后,利用所控制的400余家空壳公司,层层
“接力式”虚开,不断放大票面金额后对外暴力虚开牟利。例如,通过上述手法,一张票面金额100万元的进项发票,以“加计抵减”15%来计
算,经过5次过票虚开后,票面金额就能翻番;经过17次过票虚开后,票面金额就能达到1000万元,将给国家税款造成巨大损失。目前,公安
机关已对上述犯罪嫌疑人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2022-10-2717手段之六:暴力虚开买票100万,申请退税
100万以小博大……2022-10-27182022-10-2719手段之七:借壳退税二、骗取留抵退税行政责任的认定、处罚依据与应
用2022-10-2720行政违法行为的法定违法构成? 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
力度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第十二条第三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骗取的退税款”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
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规定处理。”2022-10-2721(一)行政处理依据: 按照《财政部、税
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第十二条第三款“以虚增进项、虚假
申报或其他欺骗手段,骗取留抵退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骗取的退税款。”2022-10-2722(二)行政处罚依据: 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规定处理。”2022-10-2723之一:依据《征管法》第
六十三条的偷税行为进行处罚? 《征管法》第六十三条,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
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
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
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022-10-27242022-10-2725 【
第一起】行政相对人名称: 佛山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70710
0C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佛税稽 罚 〔2022〕 35 号违法行为类型: 其他违法违法事实: 你单位在2020年5月至7月期间,
少列销售收入共计34,990,386.81元(含税),造成少计销项税额4,025,442.73元,进而骗取留抵退税款4,025,4
42.73元,以及少缴2020年企业所得税37,876.16元。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处罚类
别: 罚款处罚内容: 处以骗取的留抵退税款4,025,442.73元和少缴的企业所得税37,876.16元一倍的罚款,罚款共计4,
063,318.89元。罚款金额(万元): 406.331889。处罚决定日期: 2022-04-28两起定性为偷税的骗取留抵退税
案件2022-10-2726 处罚机关是国家税务总局云浮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公开的《处罚决定书》(云税一稽罚〔2022
〕8号)对行政相对人违法事实的描述是:“你司2021年度通过私人账户收取销售水泥款项924,029.00元(不含税销售收入817,
724.78元),未在账簿上确认收入,也未计提增值税销项税额106,304.22元,造成销项税额小于进项税额而产生虚假留抵并申请留
抵退税,多退增值税106,304.22元,属于‘在账簿上少列收入’的偷税行为,综合考虑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
应处以未计提增值税销项税额106,304.22元1倍的处罚,即罚款106,304.22元。”【第二起:公开日期2022年05月09
日】 从上述描述中可见采取的违法手段是《征管法》六十三条之“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之“少列收入”,但也没有
写明定性偷税行为所必须具有的“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后果,而描述的后果是“多退增值税留抵退税”。第二起案件,在5月10日国家税务
总局对此案件公开曝光通稿中的描述采取的是标准的说法——“佛山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追缴该企业骗取的留抵退税款,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
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关规定,处1倍罚款。”无极小刀|请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稽查局和国家税务总局云浮市税
务局第一稽查局赐教这两起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之二:依据《征管法》第六十四条编造虚假计税依据行为进行处罚? 《征管法》第六十
四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
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2022-10-
2727之三:依据《征管法》第六十六条骗取出口退税的行为进行处罚? 《征管法》第六十六条,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
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骗取的退税款,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
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在规定期间内停止为其办理出口退税。2022-10-2728之四:依据《行政处罚法》原则考量行政处
罚“一事不二罚款”;“法条竞合择重罚款”;“罚款折抵罚金”等。首违不罚、自由裁量标准等2022-10-2729三、骗取留抵退税刑事
责任的认定、处罚依据与应用2022-10-2730犯罪构成:1、……2、……3、……4、……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
下简称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
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
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涉嫌罪名一:逃税罪2022-10-2731
《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
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
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
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
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
之一的。涉嫌罪名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2022-10-2732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
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纳税人通过隐匿销售收
入、虚增进项税额的方式虚增留抵税额,进而申请骗取留抵退税款,实质为诈骗国家财产的行为,涉嫌构成诈骗罪。”涉嫌罪名三:诈骗罪2022
-10-2733 《刑法》第二百零四条,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
者拘役,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
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纳税人缴纳税款后,采取前款规定的欺骗方法,骗取所缴纳的税款的,依照本法第二百零一条的规定定罪处罚;骗取税款超过所缴纳的税款部分,
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涉嫌罪名四:骗取出口退税罪2022-10-2734涉嫌罪名五:涉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
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第二百零八条 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
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又虚开或者出售的,分别依照本法第二百零五条
、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刑法》第二百零七条 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
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第二百一十一条 单位犯本节第二百零一条、第二百零三条、第二百零四条、第二百零七条、第二百零八条、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井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条的规定处罚。2022-10-2735骗取留抵退税的刑事责任……2022-10-2736罪刑法定……单单考察“骗取增值税留抵退税款行为”,在现行《刑法》框架内或许并不为罪。但以后是否为罪,要看《刑法》的后期修订情况……四、骗取留抵退税案件的实务处理2022-10-27371、追缴骗取的留抵退税;2、行为符合偷税定义的,按照偷税处理处罚;触犯刑法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3、行为不符合偷税定义(未造成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后果的),按照《征管法》六十四条编造虚假计税依据处理,予以行政罚款。4、行为符合虚开专用发票定义的,按照虚开专用发票处理处罚;触犯刑法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022-10-2738392022-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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