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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线股级后备干部选拔和管理暂行办法
2022-11-30 | 阅:  转:  |  分享 
  
教 育 线 股 级 后 备 干 部 选 拔 和 管 理 暂 行 办 法百 年 大 计 , 教 育 为 本 ; 教 育 大 计 , 教 师 为 本 。 义 务 教 育的 大 力 发 展 , 对 于 优 化 我 国 教 育 结 构 , 提 高 人 民 的 整 体 素 质 ,保 持 社 会 稳 定 , 推 动 社 会 进 步 具 有 十 分 重 要 的 意 义 。 同 时 ,随 着 社 会 的 进 一 步 发 展 , 教 育 教 学 质 量 成 了 社 会 关 注 的 焦点 。 为 了 提 高 办 学 质 量 和 办 学 水 平 , 除 进 一 步 深 化 改 革 、 增加 投 入 、 改 善 办 学 条 件 外 , 关 键 在 于 寻 求 解 决 教 师 队 伍 发 展的 突 破 口 , 努 力 打 造 一 支 德 才 兼 备 、 素 质 良 好 的 教 师 队 伍 。年 轻 干 部 是 干 部 队 伍 建 设 的 关 键 一 环 , 各 地 各 级 不 断 加强 对 年 轻 干 部 的 “ 选 育 用 管 ” , 年 轻 干 部 逐 渐 茁 壮 成 长 , 发

挥 重 要 作 用 。 但 不 可 忽 视 的 是 , 也 面 临 一 些 “ 中 梗 阻 ” 问 题 ,如 输 入 源 头 “ 缺 水 ” 导 致 年 轻 后 备 干 部 储 备 不 足 , 在 选 人 用人 视 野 上 较 为 狭 窄 , 没 有 更 为 广 泛 的 选 择 … … 所 以 加 强 新 时代 年 轻 干 部 队 伍 的 建 设 , 要 全 力 解 决 上 述 “ 中 梗 阻 ” 问 题 ,抓 好 年 轻 干 部 的 培 养 和 任 用 , 更 好 地 建 设 好 年 轻 干 部 的 队伍 。 选 拔 德 才 兼 备 、 忠 诚 干 净 的 干 部 是 一 个 长 期 的 艰 巨 的 任务 , 不 仅 要 有 能 力 和 品 德 , 更 要 有 担 当 和 对 党 忠 诚 干 净 , 一个 好 的 领 导 干 部 队 伍 对 带 好 路 , 走 对 路 起 着 至 关 重 要 的 作用 , 要 有 知 识 , 有 能 力 , 敢 担 当 , 敢 拼 搏 , 能 奉 献 , 实 现 中

华 民 族 的 伟 大 复 兴 离 不 开 一 批 批 可 靠 的 接 班 人 , 用 正 确 的 选拔 方 式 , 坚 决 纠 正 选 拔 用 人 的 不 正 之 风 , 做 到 公 平 公 正 的 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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拔 用 人 , 大 力 选 拔 培 养 年 轻 有 为 的 干 部 , 把 干 部 建 设 的 工 作推 向 新 的 高 度 。选 拔 干 部 必 须 要 德 才 兼 备 , 最 重 要 的 一 点 就 是 对 党 忠诚 , 是 最 重 要 的 政 治 标 准 , 要 干 净 、 廉 洁 , 敢 于 担 当 , 全 面建 设 社 会 主 义 现 代 化 国 家 必 须 要 有 一 支 素 质 过 硬 、 能 力 过 强的 干 部 队 伍 , 高 素 质 干 部 队 伍 , 要 兼 备 德 与 才 , 首 先 政 治立 场 坚 定 , 政 治 素 质 高 , 对 党 忠 诚 , 心 系 人 民 , 为 人 民 服 务 ,坚 决 贯 彻 落 实 党 中 央 的 一 切 方 针 , 要 有 专 业 化 能 力 , 社 会 主义 现 代 化 建 设 离 不 开 一 支 专 业 素 质 高 的 队 伍 。 年 轻 干 部 必 须要 增 强 “ 四 个 意 识 ” 、 坚 定 “ 四 个 自 信 ” 、 做 到 “ 两 个 维 护 ” ,

坚 定 思 想 政 治 基 础 , 同 时 要 把 年 轻 干 部 放 到 基 层 历 练 , 放 到最 前 沿 、 最 基 层 的 位 置 磨 炼 , 在 实 践 中 茁 壮 成 长 , 要 拓 宽 选拔 渠 道 , 在 各 个 领 域 、 各 个 战 线 、 各 个 行 业 选 拔 任 用 人 , 全社 会 一 起 共 同 为 实 现 中 华 民 族 伟 大 复 兴 的 中 国 梦 而 努 力 。第 一 章 总 则第 一 条 为 了 进 一 步 加 强 我 区 教 育 系 统 后 备 干 部 队 伍的 规 范 化 和 制 度 化 建 设 , 认 真 贯 彻 执 行 干 部 队 伍 革 命 化 、 年轻 化 、 知 识 化 、 专 业 化 的 方 针 , 建 立 科 学 规 范 的 后 备 干 部 工作 制 度 , 培 养 一 支 素 质 优 良 、 数 量 充 足 、 结 构 合 理 、 年 轻 优秀 的 学 校 领 导 班 子 后 备 干 部 队 伍 , 为 我 区 教 育 工 作 的 改 革 和

发 展 提 供 强 有 力 的 组 织 保 证 , 参 照 《 党 政 领 导 干 部 选 拔 任 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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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条 例 》 和 《 党 政 领 导 班 子 后 备 干 部 工 作 规 定 》 的 精 神 ,结 合 本 系 统 实 际 , 制 定 本 办 法 。第 二 条 本 办 法 适 用 于 xx 教 育 系 统 事 业 单 位 正 、 副 校级 后 备 干 部 。第 三 条 后 备 干 部 的 选 拔 原 则 :( 一 ) 党 管 干 部 的 原 则 。( 二 ) 群 众 公 认 、 注 重 实 绩 的 原 则 。( 三 ) 民 主 、 公 开 、 竞 争 、 择 优 的 原 则 。( 四 ) 注 重 发 展 潜 力 , 重 视 培 养 和 提 高 的 原 则 。第 二 章 后 备 干 部 的 选 拔 条 件

第 四 条 后 备 干 部 应 当 具 备 《 党 政 领 导 干 部 选 拔 任 用 工作 暂 行 条 例 》 规 定 的 党 政 领 导 干 部 的 基 本 条 件 。第 五 条 后 备 干 部 还 应 当 具 备 以 下 条 件 :( 一 ) 忠 诚 党 的 教 育 事 业 , 具 有 岗 位 必 备 的 政 策 理 论 水平 、 专 业 知 识 和 业 务 能 力 , 具 有 较 高 的 教 育 教 学 业 务 水 平 ,教 育 教 学 实 践 优 良 。( 二 ) 具 有 先 进 的 教 育 理 念 和 改 革 创 新 精 神 , 具 有 较 强的 管 理 能 力 , 能 运 用 所 学 理 论 指 导 学 校 管 理 工 作 , 工 作 思 路清 晰 。 确 定 为 正 校 级 职 位 的 后 备 干 部 应 具 备 较 强 的 驾 驭 全 局和 处 理 复 杂 问 题 的 领 导 能 力 或 潜 能 , 能 在 单 位 中 有 一 定 的 工

作 凝 聚 作 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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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正 校 级 职 位 的 后 备 干 部 一 般 应 具 备 有 校 级 副 职 的任 职 经 历 ; 校 级 副 职 后 备 干 部 一 般 应 具 有 学 校 中 层 管 理 岗 位的 任 职 经 历 。 特 别 优 秀 、 发 展 潜 力 大 的 下 一 级 正 职 , 也 可 列为 上 一 级 正 职 的 后 备 干 部 ; 特 别 优 秀 、 发 展 潜 力 大 的 中 、 高级 职 称 骨 干 教 师 可 列 为 副 校 级 后 备 干 部 。( 四 ) 具 有 相 应 的 学 历 和 教 师 资 格 。 小 学 和 幼 儿 园 后 备干 部 一 般 应 具 有 大 学 专 科 以 上 学 历 和 相 应 的 教 师 资 格 及 职称 资 格 , 中 学 后 备 干 部 一 般 应 具 有 大 学 本 科 以 上 学 历 和 相 应的 教 师 资 格 。( 五 ) 身 体 健 康 。

第 三 章 后 备 干 部 的 数 量 和 结 构第 六 条 后 备 干 部 一 般 按 领 导 班 子 职 数 正 职 1: 2, 副 职1: 1 的 数 量 确 定 。第 七 条 后 备 干 部 队 伍 应 形 成 合 理 结 构 :( 一 ) 后 备 干 部 一 般 应 以 40岁 以 下 的 干 部 为 主 体 , 35岁 以 下 的 干 部 要 有 相 应 数 量 。( 二 ) 后 备 干 部 中 , 女 干 部 、 少 数 民 族 干 部 、 非 党 员 干部 应 占 一 定 比 例 。( 三 ) 后 备 干 部 队 伍 应 形 成 合 理 的 专 业 结 构 和 知 识 结构 。

第 四 章 后 备 干 部 的 选 拔 方 法 和 程 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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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八 条 选 拔 后 备 干 部 , 要 充 分 发 扬 民 主 , 广 开 推 荐 渠道 , 扩 大 选 人 视 野 。 一 般 情 况 下 , 后 备 干 部 人 选 通 过 单 位 民主 推 荐 、 班 子 研 究 、 组 织 考 察 、 党 组 决 定 的 程 序 确 定 。第 九 条 民 主 推 荐 。 各 单 位 ( 学 校 ) 根 据 教 育 局 党 组 确定 的 名 额 , 组 织 全 校 在 职 在 编 教 职 工 进 行 无 记 名 投 票 推 荐 ,以 得 票 数 作 为 重 要 参 考 , 以 现 实 表 现 为 主 要 依 据 , 结 合 发 展潜 力 评 估 , 由 单 位 ( 学 校 ) 党 政 班 子 研 究 确 定 初 步 人 选 , 报教 育 局 党 组 。第 十 条 组 织 考 察 。 由 教 育 局 组 织 考 察 组 对 建 议 人 选 的德 、 能 、 勤 、 绩 、 廉 以 及 发 展 潜 力 等 各 方 面 表 现 进 行 全 面 考

察 。 第 十 一 条 局 党 组 审 定 。 区 教 育 局 党 组 对 各 单 位 ( 学 校 )上 报 的 后 备 干 部 进 行 审 定 , 确 定 后 备 干 部 名 单 。第 十 二 条 xx 区 教 育 局 党 组 根 据 干 部 队 伍 建 设 需 要 , 也可 由 局 党 组 直 接 在 本 系 统 内 采 取 公 推 、 公 选 等 竞 争 性 方 式 进行 后 备 干 部 的 选 拔 。 第 五 章 后 备 干 部 的 培 养第 十 三 条 后 备 干 部 选 定 后 , 由 区 教 育 局 党 组 确 定 培 养方 向 , 制 定 培 养 计 划 , 各 单 位 ( 学 校 ) 配 合 落 实 培 养 措 施 。第 十 四 条 培 养 后 备 干 部 要 立 足 当 前 , 着 眼 长 远 。 把 提

高 思 想 政 治 素 质 摆 在 首 位 , 有 计 划 地 加 强 对 后 备 干 部 的 理 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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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 训 和 实 际 锻 炼 , 使 他 们 增 强 党 性 , 拓 宽 视 野 , 提 高 战 略 思维 能 力 和 理 论 素 养 。第 十 五 条 通 过 选 送 后 备 干 部 参 加 校 长 岗 位 培 训 班 , 组织 到 外 校 、 外 地 区 考 察 培 训 , 选 调 参 与 我 区 教 育 改 革 发 展 中的 重 大 问 题 的 调 查 研 究 或 理 论 研 讨 等 培 训 方 式 , 增 进 他 们 的参 与 管 理 的 意 识 , 更 新 理 念 , 提 高 管 理 能 力 。第 十 六 条 加 强 对 后 备 干 部 的 实 际 锻 炼 , 对 后 备 干 部 的实 际 锻 炼 采 取 支 教 、 选 调 挂 职 、 交 流 换 岗 等 方 式 进 行 。 通 过上 下 交 流 , 横 向 交 流 和 不 同 岗 位 的 交 流 , 让 后 备 干 部 在 一 定的 领 导 层 次 上 经 历 多 个 岗 位 , 得 到 较 为 全 面 扎 实 的 锻 炼 。 对

列 为 正 职 的 后 备 干 部 , 可 让 他 们 多 参 与 重 大 问 题 和 全 面 工 作的 调 查 研 究 和 决 策 , 为 其 成 长 创 造 条 件 , 增 长 领 导 才 干 。第 六 章 后 备 干 部 的 管 理第 十 七 条 对 教 育 系 统 后 备 干 部 的 日 常 管 理 原 则 上 以校 为 主 , 教 育 局 和 学 校 共 同 管 理 。第 十 八 条 对 后 备 干 部 要 定 期 考 察 和 跟 踪 培 养 。 定 期 考察 主 要 与 学 年 度 考 核 相 结 合 。 考 察 的 主 要 内 容 包 括 : 政 治 立场 、 政 治 观 点 、 思 想 品 德 、 工 作 表 现 和 廉 洁 自 律 情 况 ; 政 治理 论 和 相 关 业 务 知 识 的 学 习 情 况 ; 理 论 政 策 水 平 和 组 织 领 导能 力 的 提 高 情 况 ; 潜 力 的 发 展 与 培 养 目 标 的 距 离 以 及 原 有 缺

点 、 不 足 的 改 正 情 况 等 。 在 定 期 考 察 的 同 时 , 应 做 好 经 常 性的 跟 踪 了 解 。 单 位 ( 学 校 ) 党 政 领 导 应 每 学 期 对 后 备 干 部 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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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 一 次 组 织 谈 话 , 了 解 情 况 , 帮 助 他 们 总 结 工 作 经 验 和 汲 取教 训 , 保 证 后 备 干 部 健 康 成 长 。 考 察 结 果 作 为 后 备 干 部 培 养 、使 用 、 调 整 的 依 据 。第 十 九 条 对 后 备 干 部 要 实 行 动 态 管 理 。 后 备 干 部 队 伍数 量 和 结 构 不 符 合 要 求 的 , 在 考 察 的 基 础 上 , 应 适 时 进 行 调整 充 实 , 使 后 备 干 部 队 伍 始 终 保 持 充 足 的 数 量 、 较 高 的 素 质和 合 理 的 结 构 。 对 在 公 开 选 拔 校 级 干 部 和 竞 争 上 岗 中 发 现 的优 秀 年 轻 干 部 , 一 时 不 能 提 拔 使 用 的 , 可 按 规 定 程 序 列 入 后备 干 部 名 单 。后 备 干 部 凡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的 , 应 调 整 出 后 备 干 部 名

单 : ( 一 ) 政 治 思 想 、 道 德 品 质 、 党 风 廉 政 等 方 面 出 现 问 题 ;( 二 ) 工 作 实 绩 不 突 出 , 发 展 潜 力 不 大 ;( 三 ) 工 作 失 职 , 造 成 较 大 损 失 或 不 良 影 响 ;( 四 ) 群 众 意 见 较 大 、 威 信 不 高 ;( 五 ) 由 于 健 康 原 因 , 不 能 担 负 繁 重 工 作 任 务 ;( 六 ) 年 龄 偏 大 ;( 七 ) 因 其 他 原 因 , 不 适 宜 作 为 后 备 干 部 。第 二 十 条 建 立 后 备 干 部 档 案 。 后 备 干 部 档 案 的 主 要 内容 包 括 : 后 备 干 部 简 要 情 况 、 考 察 材 料 、 民 主 推 荐 和 年 度 考

核 情 况 和 奖 惩 情 况 等 。 对 后 备 干 部 档 案 统 一 由 局 组 织 人 事 科管 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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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七 章 后 备 干 部 的 任 用第 二 十 一 条 对 德 才 兼 备 、 实 绩 突 出 、 群 众 公 认 、 各 方面 条 件 比 较 成 熟 的 后 备 干 部 , 根 据 工 作 需 要 , 适 时 任 用 。 教育 局 党 组 根 据 学 校 领 导 班 子 建 设 的 需 要 , 对 后 备 干 部 统 一 调配 使 用 。第 二 十 二 条 提 拔 校 级 干 部 一 般 应 从 后 备 干 部 中 选 拔使 用 。 因 情 况 特 殊 需 要 从 后 备 干 部 名 单 以 外 提 拔 的 , 提 交 局党 组 讨 论 时 需 说 明 理 由 。第 二 十 三 条 鼓 励 和 支 持 后 备 干 部 参 加 公 开 选 拔 和 竞争 上 岗 , 在 同 等 条 件 下 , 优 先 使 用 后 备 干 部 。

第 二 十 四 条 后 备 干 部 的 任 用 一 般 坚 持 逐 级 提 拔 , 少 数特 别 优 秀 的 年 轻 干 部 可 以 破 格 提 拔 使 用 。第 八 章 附 则第 二 十 五 条 本 办 法 由 xx 县 教 育 局 负 责 解 释 。第 二 十 六 条 本 办 法 从 发 布 之 日 起 实 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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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燕虞昊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