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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组关于进一步提高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重症救治能力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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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 肺 炎 防 指 综 发 〔 2022〕 134 号湖南省新冠感染疫情防控指挥部综合组关于进一步提高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重症救治能力的通知各 市 州 新 冠 感 染 疫 情 防 控 指 挥 部 :当 前 , 全 省 新 型 冠 状 病 毒 感 染 陆 续 进 入 高 峰 期 , 合 并 新型 冠 状 病 毒 感 染 的 重 症 患 者 日 益 增 多 。 为 进 一 步 提 高 新 型 冠状 病 毒 感 染 重 症 救 治 能 力 , 维 护 人 民 群 众 健 康 权 益 , 现 就 做

好 重 症 医 疗 救 治 有 关 事 项 通 知 如 下 :一 、 扩 容 院 前 急 救 资 源 , 畅 通 120 急 诊 绿 色 通 道( 一 ) 迅 速 扩 容 120 急 救 转 运 能 力 。 各 地 要 结 合 本 地 人口 规 模 、 年 龄 结 构 及 新 冠 疫 情 进 展 情 况 , 加 强 院 前 医 疗 急 救车 辆 和 人 员 配 置 , 进 一 步 扩 容 120 电 话 线 路 , 提 高 呼 叫 接 听率 和 服 务 满 足 率 , 满 足 急 危 重 症 患 者 的 转 运 需 求 。(二 ) 畅 通 急 危 重 症 患 者 就 医 “ 绿 色 通 道 ” 。 各 级 卫 生健 康 行 政 部 门 要 做 好 院 前 医 疗 急 救 与 医 疗 机 构 急 诊 、 发 热 门诊 之 间 衔 接 调 度 工 作 , 确 保 120 急 救 转 运 车 辆 送 达 的 患 者 能够 及 时 转 接 。 各 医 疗 机 构 要 成 立 工 作 专 班 , 建 立 院 领 导 带 班

值 班 制 度 , 理 顺 急 诊 与 院 内 收 治 流 程 , 畅 通 急 诊 患 者 快 速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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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 收 治 通 道 , 提 升 住 院 患 者 收 治 效 率 , 确 保 急 危 重 症 患 者 “ 应尽 收 ” 。( 三 ) 建 立 日 常 急 救 患 者 分 流 机 制 。 各 地 要 开 设 非 急 救转 运 热 线 电 话 并 及 时 向 社 会 公 布 , 并 倡 导 非 急 救 不 拨 打 120,确 保 急 性 心 脑 血 管 病 、 创 伤 、 孕 产 妇 等 日 常 急 诊 急 救 患 者 能得 到 及 时 有 效 救 治 。 同 时 , 要 做 好 120 救 护 车 消 杀 工 作 , 避免 交 叉 感 染 。二 、 迅 速 增 加 重 症 床 位 资 源 , 快 速 扩 充 呼 吸 科 病 房( 四 ) 迅 速 转 换 重 症 床 位 资 源 。 各 级 卫 生 健 康 行 政 部 门要 督 导 辖 区 内 二 级 和 三 级 医 疗 机 构 (含 中 医 医 院 、 专 科 医 院 、

民 营 医 院 , 下 同 ) 及 时 完 成 重 症 医 疗 资 源 转 换 任 务 并 投 入 使用 , 其 中 三 级 医 疗 机 构 综 合 ICU 和 转 换 ICU 床 位 不 少 于 本 院实 际 开 放 床 位 总 数 的 8%-10%。( 五 ) 迅 速 补 充 重 症 医 疗 设 备 。 各 医 疗 机 构 要 加 大 有 创呼 吸 机 、 无 创 呼 吸 机 、 监 护 仪 、 高 流 量 吸 氧 仪 、 血 液 透 析 单元 、 床 旁 血 滤 机 、 体 外 膜 肺 氧 合 机 等 关 键 设 备 的 配 备 调 度 ,简 化 重 症 急 需 设 备 采 购 流 程 , 确 保 重 症 床 位 资 源 发 挥 作 用 。同 时 , 要 根 据 患 者 用 氧 需 求 , 加 强 氧 气 资 源 的 储 备 。( 六 ) 迅 速 扩 充 呼 吸 科 病 区 。 各 医 疗 机 构 要 充 分 整 合 全院 外 科 和 内 科 床 位 资 源 , 根 据 患 者 需 求 增 加 呼 吸 科 病 区 , 集

中 收 治 新 型 冠 状 病 毒 感 染 患 者 , 将 呼 吸 科 、 内 科 、 外 科 等 医务 人 员 进 行 混 编 排 班 , 进 一 步 提 升 新 型 冠 状 病 毒 感 染 患 者 收治 能 力 。 组 织 呼 吸 科 医 护 人 员 参 与 诊 疗 、 巡 诊 、 会 诊 和 救 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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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 升 诊 疗 水 平 , 降 低 新 型 冠 状 病 毒 感 染 患 者 轻 转 重 的 比 例 。三 、 强 化 人 员 同 质 化 培 训 , 提 升 重 症 患 者 救 治 效 果( 七 ) 全 面 加 强 重 症 救 治 同 质 化 培 训 。 全 省 二 级 及 以 上医 疗 机 构 要 立 即 组 织 全 院 范 围 内 的 系 统 调 度 和 统 一 实 战 培训 , 使 扩 充 或 准 备 扩 充 的 重 症 医 疗 区 按 照 医 务 人 员 混 编 的 模式 运 行 。 培 训 内 容 主 要 包 括 熟 悉 ICU 工 作 环 境 和 流 程 、 重 症患 者 的 管 理 、 重 症 医 学 治 疗 理 念 、 呼 吸 机 、 持 续 肾 脏 替 代 治疗 (CRRT) 等 重 要 器 官 功 能 支 持 设 备 的 使 用 , 重 症 医 学 临 床技 术 和 常 规 操 作 方 法 与 技 能 等 。 对 没 有 重 症 救 治 经 历 的 医 务人 员 尽 快 安 排 到 相 应 岗 位 进 行 实 训 , 切 实 提 高 重 症 医 学 专 业

技 能 。 各 医 疗 机 构 要 根 据 医 疗 机 构 门 急 诊 和 住 院 病 人 的 情况 , 统 筹 安 排 全 院 医 护 力 量 , 确 保 人 岗 需 求 平 衡 , 满 足 医 疗救 治 需 要 。(八 ) 全 面 提 升 重 症 救 治 水 平 。 各 医 疗 机 构 要 按 照 新 冠肺 炎 诊 疗 方 案 规 范 和 《 湖 南 省 新 型 冠 状 病 毒 感 染 重 症 救 治 专家 建 议 》 (见 附 件 ) 开 展 救 治 工 作 , 强 化 实 施 俯 卧 位 通 气 等治 疗 措 施 。 进 一 步 加 强 对 孕 产 妇 、 儿 童 、 老 年 人 以 及 患 有 恶性 肿 瘤 、 呼 吸 系 统 疾 病 、 心 脑 血 管 疾 病 、 慢 性 肾 功 能 衰 竭 、自 身 免 疫 缺 陷 疾 病 等 严 重 基 础 疾 病 的 高 风 险 患 者 病 情 监 测 ;

注 重 原 发 病 与 新 冠 肺 炎 的 规 范 治 疗 , 对 重 症 病 例 要 加 强 会 诊研 判 和 多 学 科 讨 论 , 及 时 调 整 治 疗 方 案 , 防 止 病 情 进 一 步 加重 。 严 格 落 实 三 级 查 房 、 值 班 与 交 接 班 、 急 危 重 症 抢 救 、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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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 护 理 以 及 疑 难 病 例 讨 论 等 医 疗 质 量 安 全 核 心 制 度 , 确 保 医疗 质 量 和 安 全 。(九 ) 全 面 开 展 中 西 医 结 合 救 治 。 各 医 疗 机 构 要 在 早 期及 时 采 取 中 医 药 干 预 , 改 善 初 期 症 状 , 减 少 轻 症 向 重 症 转 变 ;重 症 采 用 中 西 结 合 救 治 , 提 高 治 愈 率 、 降 低 病 亡 率 。 要 在 医疗 救 治 团 队 中 配 备 中 医 药 专 家 , 对 重 症 患 者 实 行 “ 一 患 一 团队 ” “ 一 患 一 方 案 ” , 按 照 中 西 医 结 合 、 中 西 医 并 用 的 原 则 ,不 断 提 高 新 型 冠 状 病 毒 感 染 患 者 的 重 症 救 治 疗 效 。四 、 发 挥 三 级 医 疗 机 构 兜 底 作 用 , 落 实 分 区 包 干 责 任 制(十 ) 构 筑 三 级 医 疗 机 构 医 疗 救 治 生 命 保 障 线 。 各 地 要

建 立 三 级 医 疗 机 构 分 区 包 干 责 任 制 、 明 确 三 级 医 疗 机 构 与 县医 疗 机 构 对 口 支 援 关 系 、 二 级 以 上 医 疗 机 构 与 养 老 院 对 口 协作 关 系 , 压 实 牵 头 医 疗 机 构 主 体 责 任 , 任 何 医 疗 机 构 不 得 以划 定 区 域 为 理 由 推 诿 、 拒 收 其 他 区 域 转 来 的 重 症 患 者 。 各 三级 医 疗 机 构 要 通 过 下 沉 巡 诊 、 派 驻 医 务 人 员 、 建 立 远 程 医 疗协 作 网 和 开 展 专 业 培 训 等 方 式 , 统 筹 城 乡 医 疗 资 源 , 提 升 县域 医 疗 救 治 能 力 。(十 一 ) 畅 通 基 层 医 疗 机 构 急 诊 绿 色 通 道 。 各 县 级 医 疗机 构 要 成 为 守 住 农 村 居 民 健 康 的 重 要 关 口 。 同 时 , 要 紧 盯 养老 院 等 重 点 场 所 、 120 急 救 等 重 点 环 节 , 确 保 医 疗 救 治 有 序

开 展 。 县 级 卫 生 健 康 部 门 要 组 建 预 警 评 估 专 家 组 , 对 农 村 地区 新 冠 危 急 重 症 病 例 数 进 行 评 估 , 及 时 判 定 和 调 整 预 警 级别 , 并 向 当 地 党 委 政 府 提 出 应 急 预 案 的 建 议 。 各 地 要 依 托 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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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体 建 立 患 者 上 下 转 诊 机 制 , 将 三 级 医 疗 机 构 适 宜 下 转 的 患者 , 及 时 转 诊 至 二 级 医 疗 机 构 或 基 层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 提 高 床位 周 转 使 用 效 率 。各 地 要 始 终 坚 持 人 民 至 上 、 生 命 至 上 , 根 据 本 地 区 疫 情形 势 , 进 一 步 加 强 组 织 领 导 , 强 化 要 素 保 障 , 及 时 研 究 调 度辖 区 内 各 医 疗 机 构 收 治 重 症 患 者 情 况 、 重 症 资 源 使 用 情 况 ,加 强 相 关 工 作 指 导 , 提 升 医 疗 资 源 利 用 效 率 和 医 疗 救 治 能力 , 最 大 限 度 地 保 障 人 民 群 众 生 命 健 康 。

附 件 : 湖 南 省 新 型 冠 状 病 毒 感 染 重 症 救 治 专 家 建 议湖 南 省 新 冠 感 染 疫 情 防 控 指 挥 部 综 合 组2022 年 12 月 31 日(信 息 公 开 形 式 : 依 申 请 公 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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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 湖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重症救治专家建议本 建 议 旨 在 提 升 重 症 病 房 医 师 对 新 型 冠 状 病 毒 感 染 及其 危 重 症 的 认 识 , 为 临 床 新 冠 肺 炎 重 症 救 治 决 策 提 供 参 考 依据 , 促 进 规 范 诊 疗 , 提 高 救 治 水 平 。 秉 承 循 证 、 简 洁 、 可 操作 性 强 的 原 则 , 推 荐 意 见 主 要 参 照 国 内 外 指 南 、 共 识 、 临 床研 究 数 据 库 、 大 型 临 床 研 究 证 据 。 对 目 前 缺 乏 循 证 医 学 证 据的 关 键 临 床 问 题 , 结 合 一 线 临 床 工 作 经 验 和 专 家 意 见 提 出 建

议 。 适 用 于 新 冠 肺 炎 重 型 、 危 重 型 以 及 基 础 疾 病 危 重 型 合 并新 冠 感 染 的 救 治 。一 、 新 冠 病 毒 感 染 的 分 型( 一 ) 入 院 后 完 善 新 冠 患 者 分 型 , 分 型 需 综 合 考 虑 氧 合及 呼 吸 困 难 情 况 、 重 症 危 险 因 素 (免 疫 抑 制 、 基 础 疾 病 、 高龄 ) 、 肺 炎 广 泛 程 度 和 进 展 速 度 。(二 ) 我 国 新 型 冠 状 病 毒 肺 炎 诊 疗 方 案 试 行 第 九 版 将 感染 者 根 据 严 重 程 度 分 为 :▲ 轻 型 : 临 床 症 状 轻 微 , 影 像 学 未 见 肺 炎 表 现 。▲ 普 通 型 : 具 有 发 热 、 呼 吸 道 等 症 状 , 影 像 学 可 见 肺 炎

表 现 。▲ 重 型 : 符 合 下 列 任 何 一 条(1)呼 吸 窘 迫 , RR ≥ 30 次 /分 ;(2)静 息 状 态 下 , 指 氧 饱 和 度 ≤ 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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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动 脉 血 氧 分 压 (PaO2)/吸 氧 浓 度 (FiO2) ≤ 300mmHg;(4)临 床 症 状 进 行 性 加 重 , 肺 部 影 像 学 显 示 24-48 小 时内 病 灶 明 显 进 展 >50%者 。▲ 危 重 型 : 符 合 以 下 情 况 之 一 者(1)出 现 呼 吸 衰 竭 , 且 需 要 机 械 通 气 ;(2)出 现 休 克 ;(3)合 并 其 他 器 官 功 能 衰 竭 需 ICU 监 护 治 疗 。( 三 ) 发 生 重 型 和 危 重 的 高 危 因 素 :虽 然 所 有 年 龄 段 的 人 都 有 感 染 新 冠 和 发 生 重 症 的 风 险 ,但 是 以 下 人 员 重 症 风 险 高 , 需 要 特 别 关 注 :

( 1 ) 年 龄 ≥ 65 岁 (也 有 指 南 认 为 ≥ 60 岁 ) ;( 2 ) 养 老 机 构 居 住 人 员 ;( 3 ) 未 接 种 疫 苗 ;( 4 ) 患 有 慢 性 疾 病 (心 血 管 疾 病 、 慢 性 肾 病 、 慢 性 呼吸 系 统 疾 病 、 糖 尿 病 、 神 经 认 知 障 碍 、 肥 胖 症 等 ) ;( 5 ) 各 种 免 疫 抑 制 人 群 (肿 瘤 放 化 疗 、 器 官 或 造 血 干细 胞 移 植 、 先 天 性 免 疫 缺 陷 、 艾 滋 病 (HIV) 感 染 、 激 素 /免疫 抑 制 剂 /生 物 制 剂 使 用 者 等 ) ;( 6 ) 其 他 : 肝 病 、 妊 娠 等 。( 四 ) 基 础 疾 病 危 重 型 合 并 新 冠 感 染 者 :

1.急 性 、 可 逆 、 已 经 危 及 生 命 的 器 官 或 者 系 统 功 能 衰 竭 ,包 括 : ( 1 ) 循 环 : 除 无 其 他 合 并 症 的 单 纯 急 性 冠 脉 综 合 征导 致 的 循 环 衰 竭 外 , 其 他 各 种 诱 因 导 致 的 急 性 循 环 衰 竭 , 包括 心 衰 、 休 克 等 ; ( 2 ) 呼 吸 : 除 无 其 他 合 并 症 的 单 纯 肺 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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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 外 , 其 他 各 种 诱 因 导 致 的 急 性 呼 吸 衰 竭 , 需 行 机 械 通 气 者 ;( 3 ) 肾 : 除 无 其 他 合 并 症 的 单 纯 尿 路 梗 阻 外 , 各 种 诱 因 导致 的 急 性 肾 功 能 衰 竭 , 少 尿 或 无 尿 , 导 致 可 能 危 及 生 命 的 严重 水 、 电 解 质 、 酸 碱 平 衡 紊 乱 , 需 紧 急 行 床 旁 肾 替 代 治 疗 者 。2.外 科 大 手 术 后 , 存 在 各 种 高 危 因 素 , 具 有 潜 在 生 命 危险 , 经 过 严 密 的 监 护 和 有 效 治 疗 可 能 减 少 死 亡 风 险 的 患 者 。3.慢 性 器 官 或 者 系 统 功 能 不 全 出 现 急 性 加 重 且 危 及 生命 的 患 者 。4.其 他 : 如 经 专 科 处 理 后 的 多 发 伤 患 者 等 。二 、 新 冠 ICU 和 可 转 换 ICU (亚 重 症 病 房 ) 患 者 收 治 和

转 出 标 准建 议 对 危 重 患 者 根 据 病 情 危 重 程 度 分 层 收 住 ICU 和 可 转换 ICU 病 区 治 疗 。( 一 ) 重 症 监 护 病 房 ( ICU) 收 治 与 转 出 标 准符 合 下 列 任 意 一 条 , 根 据 氧 疗 和 循 环支 持 条 件 , 经 ICU 病 区 医 生 会 诊 同 意 后 收 治 重 症 ICU 病 区 。( 1 ) 新 冠 重 型 需 高 流 量 吸 氧 且 FiO2≥ 60%, 及 新 冠 危 重型 患 者 ;( 2 ) 出 现 急 性 、 可 逆 但 危 及 生 命 的 系 统 或 器 官 功 能 不全 , 需 要 ICU 的 严 密 监 护 和 生 命 支 持 者 ;

( 3 ) 慢 性 器 官 功 能 不 全 急 性 加 重 且 危 及 生 命 , 需 要 ICU的 严 密 监 护 和 加 强 治 疗 , 有 可 能 恢 复 到 基 础 状 态 的 患 者 ;( 4 ) 存 在 多 种 高 危 因 素 , 具 有 潜 在 的 生 命 危 险 , 经 过ICU 的 严 密 监 护 和 有 效 治 疗 , 有 可 能 减 少 死 亡 风 险 的 患 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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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重 症 资 源 有 限 情 况 下 , 优 先 收 治 需 要 有 创 机 械 通气 支 持 呼 吸 及 大 剂 量 血 管 活 性 药 物 支 持 循 环 者 。( 1 ) 生 命 体 征 稳 定 , 无 需 加 强 监 护 的 患 者 , 但 因 基 础疾 病 仍 需 住 院 患 者 转 入 对 应 专 科 普 通 病 区 ;( 2 ) 系 统 、 脏 器 功 能 稳 定 或 恢 复 中 , 无 需 进 一 步 有 创机 械 通 气 和 循 环 支 持 的 患 者 转 入 亚 重 症 病 区 ;( 3 ) 不 愿 意 接 受 加 强 监 护 治 疗 的 患 者 ( 由 患 者 或 家 属签 字 同 意 ) 转 入 普 通 病 区 或 自 动 出 院 ;(二 ) 可 转 换 ICU (亚 重 症 病 房 ) 收 治 与 转 出 标 准

( 1 ) 新 冠 感 染 重 型 需 高 流 量 吸 氧 但 FiO2<60%, 具 有 潜在 生 命 危 险 , 经 过 严 密 监 护 和 有 效 治 疗 , 有 可 能 减 少 重 症 风险 的 患 者 ;( 2 ) 新 冠 感 染 轻 型 或 者 普 通 型 合 并 各 种 易 引 发 重 症 化基 础 的 疾 病 和 高 危 因 素 ;( 3 ) 慢 性 疾 病 包 括 但 不 局 限 于 心 脑 血 管 疾 病 (含 高 血压 ) 、 慢 性 肺 部 疾 病 ( COPD、 中 度 至 重 度 哮 喘 ) 、 糖 尿 病 、慢 性 肝 脏 、 肾 脏 疾 病 、 肿 瘤 、 免 疫 功 能 低 下 等 患 者 合 并 新 冠感 染 , 出 现 急 性 加 重 迹 象 , 且 可 能 进 一 步 发 展 危 及 生 命 , 需要 严 密 监 护 和 加 强 治 疗 的 患 者 ;

( 4 ) 新 冠 感 染 , 大 于 75 岁 , 或 肥 胖 ( BMI ≥ 30) 等 患者 轻 微 活 动 后 (步 行 5-10m) 血 氧 饱 和 度 (老 年 卧 床 患 者 除外 ) 小 于 95%, 存 在 氧 储 备 功 能 下 降 的 患 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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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经 ICU 治 疗 后 病 情 平 稳 , 未 达 到 出 院 标 准 , 仍 存在 病 情 变 化 风 险 , 需 要 进 行 监 护 的 康 复 患 者 。( 1 ) 生 命 体 征 稳 定 , 系 统 、 脏 器 功 能 稳 定 或 恢 复 , 无需 加 强 监 护 的 患 者 , 转 普 通 病 区 ;( 2 ) 患 者 病 情 加 重 , 呼 吸 、 循 环 支 持 需 求 及 血 液 净 化治 疗 需 求 等 达 到 ICU 收 治 标 准 时 , 转 入 ICU 病 房 。三 、 新 冠 肺 炎 重 症 治 疗( 一 ) 重 型 、 危 重 型 病 例 应 当 尽 早 收 入 ICU 治 疗 , 有 高危 因 素 且 有 重 症 倾 向 的 患 者 也 宜 收 入 ICU 或 可 转 化 ICU 治

疗 , 普 通 病 区 建 议 每 日 筛 查 识 别 重 型 倾 向 患 者 。(二 ) 一 般 对 症 和 支 持 治 疗1.卧 床 休 息 , 控 制 体 温 , 适 当 活 动 , 加 强 支 持 治 疗 。 保证 充 分 能 量 和 营 养 摄 入 (每 日 关 注 患 者 摄 入 热 量 和 蛋 白 质 情况 , 调 整 饮 食 ) , 必 要 时 口 服 肠 内 营 养 液 ;注 意 水 、 电 解 质平 衡 , 维 持 内 环 境 稳 定 。2.密 切 监 测 生 命 体 征 , 进 行 氧 储 备 能 力 评 估 , 特 别 是 静息 和 活 动 后 的 指 氧 饱 和 度 等 。3.根 据 病 情 监 测 血 常 规 、 尿 常 规 、 CRP、 生 化 指 标 (肝 酶 、心 肌 酶 、 肾 功 能 等 )、 凝 血 功 能 、 动 脉 血 气 分 析 、 胸 部 影 像

学 、 新 冠 抗 体 定 量 检 查 等 。 有 条 件 者 可 行 细 胞 因 子 及 免 疫 功能 检 测 。4.根 据 病 情 给 予 规 范 有 效 氧 疗 措 施 , 包 括 鼻 导 管 、 面 罩给 氧 和 经 鼻 高 流 量 氧 疗 以 及 气 管 插 管 有 创 机 械 通 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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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抗 病 毒 治 疗▲ 以 下 新 冠 病 毒 感 染 患 者 可 能 需 要 抗 病 毒 治 疗 :( 1 ) 65 岁 以 上 (不 考 虑 危 险 因 素 和 疫 苗 情 况 ) ;( 2 ) 免 疫 抑 制 (不 考 虑 疫 苗 情 况 ) ;( 3 ) 两 种 及 以 上 重 症 高 危 因 素 (不 考 虑 年 龄 或 疫 苗 情况 ) ;( 4 ) 未 接 种 疫 苗 的 50 岁 以 上 人 群 (不 考 虑 危 险 因 素 ,尤 其 是 没 有 接 种 过 任 何 疫 苗 , 也 无 既 往 感 染 史 的 人 ) 。▲ 以 下 患 者 不 推 荐 治 疗 : 65 岁 以 下 , 免 疫 功 能 正 常 , 既

往 健 康 , 全 程 接 种 疫 苗 , 无 重 症 高 危 因 素 。( 1 ) 奈 玛 特 韦 /利 托 那 韦 片 (Paxlovid)▲ 适 应 症 : 推 荐 用 于 有 可 能 发 展 为 重 症 /危 重 症 的 的 轻症 人 群 (无 低 氧 ) , 可 以 减 少 住 院 风 险 和 死 亡 率 , 使 用 时 机为 症 状 出 现 5 天 以 内 。▲ 禁 忌 症 : 有 半 乳 糖 不 耐 受 、 总 乳 糖 酶 缺 乏 或 葡 萄 糖 -半 乳 糖 吸 收 不 良 等 罕 见 遗 传 性 疾 病 的 患 者 ; 对 该 药 活 性 成 分或 任 何 辅 料 有 临 床 显 著 过 敏 反 应 史 的 患 者▲ 用 法 用 量 :

肾 功 能 正 常 : 奈 玛 特 韦 300mg-利 托 那 韦 100mg 每 日 2 次共 5 天 ;eGFR 30-59mL/min: 奈 玛 特 韦 150mg-利 托 那 韦 100mg 每日 2 次 共 5 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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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GFR<30mL/min: 不 推 荐 使 用 。▲ 药 物 相 互 作 用 :需 要 特 别 注 意 该 药 物 和 其 他 药 物 的 互 相 作 用 , 推 荐 使 用网 络 工 具 (如 Liverpool COVID-19 Interactions ) 排 查 药物 合 并 使 用 禁 忌 ;以 常 用 药 物 为 例 :禁 止 合 用 : 辛 伐 他 汀 、 沙 美 特 罗 、 利 福 平 、 他 克 莫 司 、西 罗 莫 司 、 吗 丁 啉 、 辛 伐 他 汀 、 利 伐 沙 班 、 氯 吡 格 雷 、 替 格瑞 洛 、 咪 达 唑 仑 、 艾 司 唑 仑 、 多 潘 立 酮 、 胺 碘 酮 、 秋 水 仙 碱 、阿 美 替 尼 、 他 达 拉 非 等 ;

可 以 合 用 : 双 氯 芬 酸 、 布 洛 芬 、 对 乙 酰 氨 基 酚 、 福 莫 特罗 、 沙 丁 胺 醇 、 异 丙 托 溴 铵 、 噻 托 溴 铵 、 格 隆 溴 铵 、 孟 鲁 司特 、 茶 碱 、 普 伐 他 汀 、 非 诺 贝 特 、 阿 司 匹 林 、 甲 氨 蝶 呤 、 依那 普 利 、 呋 塞 米 、 奥 美 拉 唑 、 阿 奇 霉 素 、 莫 西 沙 星 、 舍 曲 林 、肝 素 、 低 分 子 肝 素 等 。( 2 ) 阿 兹 夫 定▲ 适 应 症 : 发 病 5 天 以 内 且 有 进 展 为 重 型 高 风 险 因 素 的成 人 和 青 少 年 ( 12-17 岁 , 体 重 ≥ 40kg ) 非 重 型 患 者 。▲ 禁 忌 症 : 过 敏 反 应 者 禁 用 ; 不 建 议 妊 娠 期 使 用 。▲ 用 法 用 量 : 推 荐 剂 量 为 成 人 5mg/次 , 每 日 1 次 , 疗 程

至 多 不 超 过 14 天 ; 治 疗 期 间 应 密 切 监 测 血 常 规 、 肝 功 能 。( 3 ) 安 巴 韦 单 抗 /罗 米 司 韦 单 抗 注 射 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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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 应 症 : 用 于 治 疗 轻 型 和 普 通 型 且 伴 有 进 展 为 重 型(包 括 住 院 或 死 亡 ) 高 风 险 因 素 的 成 人 和 青 少 年 ( 12~17岁 , 体 重 ≥ 40 kg ) COVID-19 患 者 。▲ 禁 忌 症 : 对 安 巴 韦 单 抗 /罗 米 司 韦 单 抗 或 制 剂 中 任 何成 分 (蔗 糖 、 聚 山 梨 酯 80、 组 氨 酸 、 甲 硫 氨 酸 、 注 射 用 水 )过 敏 者 禁 用 。▲ 用 法 用 量 : 安 巴 韦 单 抗 和 罗 米 司 韦 单 抗 单 次 静 脉 输 注即 可 完 成 治 疗 疗 程 。 两 药 的 剂 量 分 别 为 1 000 mg。 在 给 药前 两 种 药 品 分 别 以 100 mL 生 理 盐 水 稀 释 后 , 经 静 脉 序 贯 输注 给 药 , 以 不 高 于 4 mL/min 的 速 度 静 脉 滴 注 , 之 间 使 用 生

理 盐 水 100 mL 冲 管 。▲ 注 意 事 项 : 安 巴 韦 单 抗 和 罗 米 司 韦 单 抗 偶 然 可 能 产 生严 重 超 敏 反 应 , 包 括 严 重 速 发 过 敏 反 应 和 输 液 相 关 反 应 (发热 、 呼 吸 困 难 、 血 氧 饱 和 度 降 低 等 ) 。 在 输 注 期 间 对 患 者进 行 临 床 监 测 , 并 在 输 注 完 成 后 对 患 者 进 行 至 少 1 小 时 的观 察 。( 4 ) COVID-19 人 免 疫 球 蛋 白▲ 适 应 症 : 用 于 有 高 危 因 素 、 病 毒 载 量 较 高 、 病 情 进 展较 快 的 患 者 。▲ 用 法 用 量 : 轻 型 、 普 通 型 、 重 型 患 者 的 使 用 剂 量 分 别

为 100, 200, 400 mg/kg, 静 脉 输 注 。 根 据 患 者 病 情 改 善 情况 , 次 日 可 再 次 输 注 , 总 次 数 不 超 过 5 次 。( 5 ) 康 复 期 血 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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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 应 症 : 1)病 程 早 期 使 用 , 特 别 是 距 离 首 次 出 现 临 床症 状 7 天 以 内 或 转 为 重 型 3 天 以 内 ; 2)病 情 进 展 快 的 具 有 高危 因 素 的 普 通 型 患 者 , 特 别 是 年 龄 大 于 75 岁 的 普 通 型 患 者 ,或 年 龄 65-75 岁 但 合 并 糖 尿 病 、 慢 性 肾 脏 损 害 、 冠 心 病 、 慢性 阻 塞 性 肺 疾 病 (COPD) 等 基 础 疾 病 的 普 通 型 患 者 ; 3)以 呼吸 衰 竭 为 主 要 表 现 的 重 型 、 危 重 型 患 者 , 特 别 是 年 龄 大 于 40岁 的 重 型 、 危 重 型 患 者 , 或 经 临 床 专 家 综 合 评 估 需 要 进 行 血浆 治 疗 的 患 者 。▲ 禁 忌 症 : 禁 用 于 血 浆 使 用 禁 忌 者 、 有 血 浆 输 注 过 敏 史或 人 体 血 浆 蛋 白 类 制 品 过 敏 史 者 、 枸 橼 酸 钠 过 敏 史 或 其 他 严

重 过 敏 史 者 。 有 亚 甲 蓝 过 敏 史 者 严 禁 使 用 经 亚 甲 蓝 病 毒 灭 活的 血 浆 。▲ 用 法 用 量 : 根 据 临 床 状 况 、 患 者 体 重 等 决 定 康 复 者 恢复 期 血 浆 的 输 注 剂 量 , 通 常 输 注 剂 量 为 200-500mL(4-5mL/kg) , 可 根 据 患 者 个 体 情 况 及 病 毒 载 量 等 决 定 是 否再 次 输 注 。 优 先 选 择 ABO 和 RhD 同 型 血 浆 输 注 , 特 殊 情 况如 某 种 血 型 血 浆 缺 乏 等 可 以 实 施 相 容 性 输 注 。( 四 ) 抗 凝 药 物用 于 普 通 型 、 重 型 、 危 重 型 患 者 , 使 用 前 完 善 大 便 隐 血 、胃 液 隐 血 , 排 查 有 无 近 期 活 动 性 出 血 病 史 , 无 禁 忌 证 情 况 下

可 给 予 治 疗 剂 量 的 低 分 子 肝 素 或 普 通 肝 素 。 发 生 血 栓 栓 塞 事件 时 , 按 照 相 应 指 南 进 行 治 疗 ; 若 存 在 明 显 出 血 倾 向 或 出 血风 险 较 高 , 可 酌 情 减 为 预 防 剂 量 。 普 通 型 患 者 如 无 D-二 聚 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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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 高 或 DVT 高 危 因 素 可 酌 情 使 用 预 防 剂 量 。 使 用 抗 凝 药 物 期间 注 意 监 测 凝 血 功 能 和 出 血 倾 向 , 及 时 调 整 药 物 剂 量 。( 五 ) 免 疫 调 理 治 疗1.淋 巴 细 胞 绝 对 值 小 于 0.8 × 109/L, 可 考 虑 应 用 免 疫 增强 剂 , 如 胸 腺 肽 或 静 脉 丙 种 球 蛋 白 , 增 强 机 体 免 疫 力 。2.托 珠 单 抗 ( IL-6 受 体 阻 滞 剂 )▲ 适 应 症 : 推 荐 用 于 治 疗 重 型 和 危 重 型 患 者 , 需 要 高 流量 或 更 强 呼 吸 支 持 , 尤 其 是 加 用 激 素 后 仍 进 展 , 且 IL-6 明显 增 高 、 CRP>75ml/L 者 使 用 。▲ 用 法 用 量 : 与 激 素 联 用 , 通 常 为 单 次 使 用 , 首 次 剂 量

4-8mg/kg, 推 荐 剂 量 400mg, 生 理 盐 水 稀 释 至 100ml, 输 注时 间 大 于 1 小 时 。 首 次 用 药 疗 效 不 佳 者 , 可 在 首 剂 应 用 12-24 小 时 后 追 加 应 用 一 次 (剂 量 同 前 ) , 累 计 给 药 次 数 最 多为 2 次 , 单 次 最 大 剂 量 不 超 过 800mg。▲ 相 对 禁 忌 : 对 托 珠 单 抗 过 敏 , 其 他 不 受 控 制 的 严 重 感染 , 结 核 等 活 动 性 感 染 者 , 消 化 道 穿 孔 风 险 高 , 中 性 粒 细 胞计 数 <500/pL, 血 小 板 计 数 <50,000/pL, 谷 丙 转 氨 酶(ALT) > 5 倍 正 常 上 限 。 免 疫 功 能 低 下 的 个 体 应 谨 慎 使 用 托珠 单 抗 。 孕 妇 慎 用 。▲ 注 意 事 项 : 需 与 糖 皮 质 激 素 联 用 , 不 应 和 巴 瑞 替 尼 同

时 使 用 。3.巴 瑞 替 尼 或 托 法 替 尼 (JAK 激 酶 抑 制 剂 )▲ 适 应 证 : 推 荐 用 于 治 疗 重 型 和 危 重 型 患 者 , 应 用 指 征与 IL-6 拮 抗 剂 类 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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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GFR ≥ 60ml/min/1.73m2 的 成 人 , 推 荐 剂 量 为 巴 瑞 替尼 4mg 口 服 , 每 天 一 次 , 最 多 14 天 , 如 果 没 有 巴 瑞 替 尼 ,可 用 托 法 替 布 替 代 , 10mg 口 服 , 每 天 两 次 , 最 多 14 天 。▲ 注 意 事 项 : 需 与 糖 皮 质 激 素 联 用 , 不 应 和 IL-6 受 体阻 滞 剂 联 合 使 用 ; 只 有 当 巴 瑞 替 尼 和 IL-6 受 体 阻 滞 剂 (托珠 单 抗 ) 均 不 可 用 时 , 才 应 考 虑 使 用 托 法 替 尼 。 妊 娠 、 过 敏反 应 者 禁 用 ; 治 疗 期 间 应 密 切 监 测 白 细 胞 、 肝 肾 功 、 感 染 和血 栓 指 标 。( 六 ) 糖 皮 质 激 素 治 疗1.适 应 症 : 对 于 氧 合 指 标 进 行 性 恶 化 、 影 像 学 进 展 迅 速 、

机 体 炎 症 反 应 过 度 激 活 状 态 的 重 型 和 危 重 型 患 者 , 酌 情 短 期内 (不 超 过 10 日 )使 用 糖 皮 质 激 素 ; 非 重 型 患 者 如 因 其 他 原因 (如 慢 性 阻 塞 性 肺 病 、 慢 性 自 身 免 疫 性 疾 病 ) 在 罹 患COVID-19 之 前 就 已 经 在 应 用 全 身 性 激 素 、 或 临 床 症 状 加 重 、或 孕 24 至 34 周 有 早 产 风 险 等 , 也 可 考 虑 使 用 全 身 性 激 素 。2.用 法 用 量 : 建 议 综 合 考 虑 患 者 病 情 进 展 速 度 、 呼 衰 程度 、 影 像 特 点 、 基 础 疾 病 等 因 素 决 定 激 素 的 剂 型 、 剂 量 和 用法 , 必 要 时 酌 情 增 量 或 减 量 。 推 荐 需 要 吸 氧 或 机 械 通 气 的 重症 、 危 重 症 患 者 使 用 地 塞 米 松 6mg Qd 静 脉 注 射 , 也 可 选 用等 效 剂 量 其 他 激 素 , 如 氢 化 可 的 松 50mg Q8h 静 脉 注 射 , 甲

泼 尼 龙 10mg Q6h 静 脉 注 射 (有 条 件 的 单 位 可 同 等 剂 量 持 续泵 注 ) , 强 的 松 40mg Qd 口 服 , 一 般 不 超 过 10 天 , 如 使 用时 间 偏 长 不 要 骤 停 。( 七 ) 抗 菌 药 物 治 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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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 次 就 诊 的 新 冠 感 染 患 者 很 少 合 并 细 菌 感 染 , 新 冠 本 身也 可 引 起 长 时 间 发 热 、 脓 涕 或 脓 痰 , 如 果 患 者 没 有 合 并 白 细胞 增 多 、 局 灶 性 细 菌 感 染 影 像 表 现 、 PCT 升 高 等 , 抗 菌 素 不是 必 须 。 避 免 盲 目 或 不 恰 当 使 用 抗 菌 药 物 , 尤 其 是 联 合 使 用广 谱 抗 菌 药 物 。 临 床 医 师 应 警 惕 院 内 感 染 风 险 , 及 时 行 细 菌 、真 菌 等 病 原 学 检 查 。(八 ) 呼 吸 治 疗1.俯 卧 位 治 疗 : 普 通 型 、 重 型 、 危 重 型 患 者 , 应 当 给 予规 范 的 俯 卧 位 治 疗 , 建 议 每 天 不 少 于 16 小 时 ; 轻 型 患 者 鼓励 行 俯 卧 位 治 疗 。 有 条 件 的 单 位 建 议 每 日 行 肺 部 超 声 评 估 俯卧 位 通 气 效 果 。

2.鼻 导 管 或 面 罩 吸 氧( 1 ) 适 应 证 : PaO2/FiO2 低 于 300mmHg 的 重 型 患 者 。( 2 ) 注 意 事 项 : 短 时 间 ( 1-2 小 时 ) 密 切 观 察 , 若 呼 吸窘 迫 和 (或 )低 氧 血 症 无 改 善 , 应 使 用 经 鼻 高 流 量 氧 疗 (HFNC)或 无 创 通 气 (NIV) 。3.经 鼻 高 流 量 氧 疗 或 无 创 通 气( 1 ) 适 应 证 : PaO2/FiO2 低 于 200mmHg, 无 禁 忌 证 同 时予 清 醒 俯 卧 位 通 气 (治 疗 时 间 每 天 > 16h) 。(2)注 意 事 项 : 短 时 间 ( 1-2 小 时 ) 治 疗 后 病 情 无 改 善 ,特 别 是 接 受 俯 卧 位 治 疗 后 , 低 氧 血 症 仍 无 改 善 , 或 呼 吸 频 数 、

潮 气 量 过 大 或 吸 气 努 力 过 强 等 , 应 及 时 进 行 有 创 机 械 通 气 治疗 。 ROX 指 数 =(SpO2/ FiO2)/RR, 在 高 流 量 吸 氧 后 的 12-24小 时 内 , ROX 指 数 >4.88 可 预 测 治 疗 成 功 ; ROX 指 数 3.85-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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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 要 密 切 评 估 患 者 的 临 床 情 况 , 必 要 时 气 管 插 管 ; ROX 指 数<3.85 需 要 改 为 有 创 机 械 通 气 。4.有 创 机 械 通 气( 1 ) 适 应 证 : PaO2/FiO2 低 于 150mmHg, 特 别 是 吸 气 努力 明 显 增 强 , 同 时 应 结 合 患 者 的 临 床 表 现 和 器 官 功 能 情 况 实时 进 行 评 估 气 管 插 管 。( 2 ) 分 型 : 根 据 肺 顺 应 性 等 特 点 可 分 为 L 型 (相 对 轻症 , 低 肺 可 复 张 性 ) 和 H 型 (重 症 , 高 肺 可 复 张 性 ) , 采 用不 同 的 机 械 通 气 策 略 。( 3 ) 注 意 事 项 : 实 施 肺 保 护 性 机 械 通 气 策 略 , 避 免 过

高 的 气 道 压 和 呼 气 终 末 正 压 (PEEP) 导 致 气 压 伤 。5.体 外 膜 肺 氧 合 (ECMO)适 应 证 : 最 优 的 机 械 通 气 条 件 下 ( FiO2≥ 80%, 潮 气 量为 6ml/kg 理 想 体 重 , PEEP ≥ 5cmH2O, 且 无 禁 忌 证 ) , 且 保护 性 通 气 和 俯 卧 位 通 气 效 果 不 佳 , 并 符 合 以 下 之 一 : ( 1 )PaO2/FiO2< 50mmHg 超 过 3 小 时 ; ( 2 )PaO2/FiO2< 80mmHg 超过 6 小 时 ; ( 3 ) 动 脉 血 pH< 7.25 且 PaCO2> 60mmHg 超 过 6小 时 , 且 呼 吸 频 率 > 35 次 /分 ; ( 4 ) 呼 吸 频 率 > 35 次 /分时 , 动 脉 血 pH< 7.2 且 平 台 压 30cmH2O。(九 ) 心 理 干 预

患 者 常 存 在 紧 张 焦 虑 情 绪 , 应 当 加 强 心 理 疏 导 , 必 要 时辅 以 药 物 治 疗 。五 、 新 冠 感 染 重 症 患 者 的 监 测 与 评 估( 一 ) 每 日 查 房 清 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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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症 状 变 化 趋 势 或 新 发 症 状 : 干 咳 、 乏 力 、 气 促 、 胸 闷 、咳 嗽 、 咳 痰 /性 状 、 腹 泻 等 ;2.呼 吸 情 况 : 呼 吸 频 率 (RR) 、 氧 合 指 数 (PaO2/FiO2 )、ROX 指 数 、 肺 部 超 声 等 ;3.循 环 状 况 : 血 压 、 小 便 量 、 乳 酸 、 肢 端 、 心 脏 彩 超 等 ;4.感 染 情 况 : PCT、 白 细 胞 计 数 (WBC) 、 淋 巴 细 胞 计 数( CD4、 CD8 ) ;5.脏 器 功 能 情 况 : 肝 功 、 肾 功 、 心 肌 酶 学 、 凝 血 ;6.复 查 : 血 常 规 、 生 化 、 凝 血 、 心 肌 标 志 物 、 BNP 每 3-5天 ?次 , 肺 部 影 像 学 5-7 天 一 次 。(二 ) 重 症 及 危 重 症 的 预 警

1.出 现 严 重 肺 部 表 现 的 患 者 常 在 症 状 出 现 后 第 7 天 -2周内 发 展 为 危 重 症 , 需 要 警 惕 。2.出 现 以 下 情 况 需 要 考 虑 病 情 加 重 可 能 : 低 氧 血 症 加 重或 吸 氧 需 求 增 加 ; 呼 吸 困 难 症 状 加 重 ; 炎 症 指 标 ( CRP、 铁蛋 白 、 血 沉 ) 或 乳 酸 显 著 升 高 ; 心 肌 酶 、 肝 酶 和 肌 酐 水 平 升高 ; 淋 巴 细 胞 计 数 进 行 性 下 降 ; 肺 部 影 像 学 迅 速 进 展 。3.氧 储 备 功 能 评 估 下 降 : 患 者 轻 微 活 动 后 (步 行 5-10m)(老 年 卧 床 患 者 除 外 ) 或 俯 卧 位 通 气 后 SpO2<95%, 需 及 时 评估 血 气 、 肺 部 超 声 、 胸 片 或 CT 等 肺 部 影 像 学 。4.循 环 衰 竭 : 患 者 出 现 神 志 变 差 , 皮 肤 湿 冷 或 花 斑 ( 毛

细 血 管 充 盈 时 间 >3 秒 或 呈 斑 点 状 发 红 ) , 尿 量 减 少( <0.5ml/kg/h) , 血 压 下 降 ( 收 缩 压 <90mmHg 或 原 高 血 压 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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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 收 缩 压 下 降 30%以 上 ) 等 , 应 警 惕 休 克 , 需 及 时 评 估 血 气和 血 流 动 力 学 监 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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