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细则交底记录工程名称丰树川北国际产业园项交底时间2022年12月1日交底地点施工单位办公室监理细则交底主要内容记录:一、监理工作的控制要 点及目标值 1工程材料质量控制及目标 所有进场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必须要有合格证需二次复测的必须见证取样 抽样送检 各种材料应符合国家技术标准或设计要求合格后方可使用。 2工程质量控制目标 控制工程材料合格率100% 工程质量合格率1 00% 3 监理工作方法 检查进场材料质量证明文件 平行检查对于每一个检验批进行 100%检查并做记录在合格基础上进行 验收进行进度控制对照检查发现偏差要求承包单位进行调整或重新编制进度计划巡视监督检查现场施工质量并用看、敲、摸、照等方法进 行检查 在监理过程中随时对施工质量进行实测实量检查发现一般质量问题及时口头通知承包单位现场立即整改 如不及时整改或整改后仍不合 格监理工程师及时下发 《监理工程师通知单》 并限时要求承包单位整改至合格并进行回执 在土建专业混凝土结构工程浇筑准备工作完成后 签发浇筑令 砼浇筑过程中全程旁站监理对于梁、板类构件底模拆除 特别是悬挑大跨度应在做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的基础上进行并应签 发拆模令 4旁站监理方案 4.1旁站监理程序 当工程进展到相应分项工程或工序时由施工单位提前24 小时通知监理单位进行旁 站 监理由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与施工单位质检员共同旁站监理 4.2监理人员的主要职责 检查施工企业承包单位专职质检人员到岗 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及施工机械 建筑材料准备情况 在现场跟班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执行施工方案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核查进场建筑材料 建筑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检验报告 合格证等并在现场监督施工企业进行检验或者委托具有资格的第三方进行 复验 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和监理日记 ,保存旁站监理原始资料 5 质量控制措施及要点 5.1 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控制措施 5. 1.1 混凝土结构工程基本要求 5.1.1.1 混凝土结构施工项目应有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并经审查批准。 5.1.1.2 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可划分为模板、钢筋、混凝土现浇结构等分项工程。 5.1.1.3 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应在所含检验批验收合格的 基础上进行质量验收记录检查。 5.1.1.4 检验批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 2 一般项目的 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 当采用计数检验时 除有专门要求外 一般项目的合格点率应达到 60及以上且不得有严重缺陷 3 具有完 整的施工操作依据和质量验收记录。 5.1.1.5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混凝土结构工程所含分项工程 施工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控制资料应及时、准确、齐全、完整 3 混凝土结构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抽样 检测结果均应符合相应标准规定和设计要求 4 混凝土结构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评价应符合标准的要求。 5.1.1.6 混凝土结构各分项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施工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 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施工质量验收记录应及时、 准确、齐全、完整。 5.2 模板工程质量控制措施 5.2.1 模板安装工程质量控制措施 5.2.1.1 模板及其支架应根据 工程结构形式、 荷载大小、 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等条件进行设计。 模板及其支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力、 刚度和稳定性 能可靠地承受浇筑 混凝土的重量、 侧压力以及施工荷载。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5.2.1.2 安装现浇结构的上层模板及其支架时下层楼板应具 有承受上层荷载的承载能力或加设支架上、下层支架的立柱应对准并铺设垫板。 检验方法对照模板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方案检查。 5.2 .1.3 在涂刷模板隔离剂时不得沾污钢筋和混凝土接搓处。 检验方法观察。 5.2.1.4 模板安装应满足下列要求 1 模板的 接缝不应漏浆在浇筑混凝土前木模板应浇水湿润但模板内不应有积水 2 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应清理干净并涂刷隔离剂 但不得采用 影响结构性能或防碍装饰工程施工质量的隔离剂 3 浇筑混凝土前模板内的杂物应清理干净 检验方法观察。 5.2.1.5 固定在 模板上的预埋件、预留孔洞均不得遗漏且位置应正确、安装牢固。 检验方法观察、水准仪或拉线、钢尺检查。 5.2.1.6 对跨度 不小于 4m 的现浇钢筋混凝土梁、 板其模板应按设计要求起拱 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起拱高度宜为跨度的‰‰。 检验方法水 准仪或拉线、钢尺检查。 5.2.1.7 预埋钢板中心线位置允许偏差不应大于检查方法 钢尺检查。 检查中心线的位置时 3mm 。 应沿纵、 横两个方向量测 并取其中的较大值。 5.2.1.8 模板的轴线位置允许偏差不应大于 5mm。 检查方法钢尺检 查。检查轴线的位置时应沿纵、横两个方向量测并取其中的较大值。 5.2.1.9 底模上表面标高允许偏差应为± 5mm。 检查方 法水准仪或拉线、钢尺检查。 5.2.1.10 截面内部尺寸允许偏差基础应为± 10mm柱、墙、梁允许偏差 +4mm -5 mm 。 检查方法钢尺检查。 5.2.1.11 当层高小于等于 5m 时模板垂直度允许偏差不应大于 垂直度允许偏差不应大于 6mm 。 检查方法经纬仪、吊线及钢尺检查。 5.2.1.12 相邻两板表面高低差允许偏差不应大于 2mm 。 6mm 当层高大于 5m 时模板 检查方法钢尺检查。 5.2.1.13 模板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不应大于检查方法 2m 靠尺和塞尺检 查。 5mm。 5.2.2 模板拆除工程质量控制措施 模板及其支架拆除的顺序及安全措施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 检验方法观 察检查拆除顺序是否符合施工技术方案。 底模及其支架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及相关规范。 检验方法检查同条件养护试件强 度试验报告。 侧模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应能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受损伤。 检查方法观察。 模板拆除时不应对楼层形成冲击荷载。拆除的 模板和支架宜分散堆放并及时清运。 检查方法观察。 5.3 钢筋工程质量控制措施 5.3.1 钢筋加工工程质量控制措施 5.3 .1.1 钢筋进场时应按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当钢筋的品种、级别或规格需作变更时应办理设 计变更文件。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5.3.1.2 当发现钢筋脆断、焊接性能不良或力学性能显著 不正常等现象时应对该批钢筋进行化学成分检验或其他专项检验。 检验方法检查化学成分等专项检验报告。 5.3.1.3 受力钢筋弯 钩和弯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HPB235 级钢筋末端应作 160°弯钩 其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 直部分长度不应小于钢 筋直径的 3 倍 2.5 倍弯钩的平 2 当设计要求钢筋末端作 135°弯钩时 HRB335 、HRB400 钢筋直径的 4 倍弯弧的平直部分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级钢筋的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 www.docin.com 3 钢筋作不大于 90° 的弯折时弯折处的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 5 倍。 检验方法钢尺检查。 5.3.1.4 除焊接封闭环式箍筋外 箍筋的末 端应作弯钩 弯钩形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当设计无 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箍筋弯钩的弯弧内直径应不上于受力钢筋直径 2箍筋弯钩的弯折角度 对一般结构不应小于 90对有抗震等要求的结构应为135°3 箍筋弯钩平直部分长度对一般结构不宜小 于箍筋直径的 5 倍对有抗震要求的结构 不应小于箍筋直径的 10 倍。 检验方法钢尺检查。 5.3.1.5 箍筋内净尺寸允 许偏差应为± 5mm。 检验方法钢尺检查。 5.3.1.6 钢筋应平直、无损伤表面不得有裂纹、油污、颗粒状或片状老锈。 检验 方法观察。 5.3.1.7 钢筋调直宜采用机械方法也可采用冷拉方法。当采用冷拉方法调直钢筋时 HPB235 筋的冷拉率不宜 大于 4HRB335 级、HRB400 级和 RRB400 级钢筋的冷拉率不宜大于检验方法观察钢尺检查。 级钢 5.3.1. 8 受力钢筋长度尺寸允许偏差± 10mm。 检验方法观察钢尺检查。 5.3.1.9 弯起钢筋的弯折位置允许偏差± 20m m。 检验方法观察钢尺检查。 5.3.2 钢筋安装工程质量控制措施 5.3.2.1 钢筋安装检查验收时梁类、板类构件上部 纵向受力钢筋保护层厚度的合格点率应 达到 90及以上且不得有超过允许偏差值 1.5 倍的不合格点。 5.3.2.2 当钢筋品 种、级别或规格需作变更时应办理设计变更文件钢筋安装时受力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和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对照图纸 和设计变更文件观察、卡尺检查。 5.3.2.3 纵向受力钢筋的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5.3.2.4 当受力钢筋采用机械连接 接头或焊接接头时设置在同一构件内的接头宜相互错开。 纵向受力钢筋机械连接接头及焊接接头的连接区段长度为 35dd 为纵向受力钢 筋的较大直径且不小于 500mm凡接头中点位于该连接区段长度内的接头均属于同一连接区段内的 接头。同一连接区段内 纵向受力钢 筋机械连接及焊接的接头面积百分率为该区段内有接头的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与全部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的比值。 同一连接区段内 纵向 钢筋的接头面积百分率应符合设计要求 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 应符合下列规定1 .在受拉区不宜大于 50 2 .接头不宜设置在有 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梁端、 柱端的箍筋加密区内 当无法避开时 对等 强度高质量机械连接接头不应大于 50 3 .直接承受 动力荷载的结构构件中 不宜采用焊接接头 当采用机械连接接头时 不应大于 50。 检验方法观察钢尺检查。 5.3.2 .5 同一构件中相邻纵向受力钢筋的绑扎接接接头宜相互错开 向净距不应小于钢筋直径且不应小于 25mm。 绑扎搭接接头中钢筋的 横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拉钢筋搭接接头面积百分率应符合设计要求 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 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梁类、板类及墙类 构件不宜大于 25 2对柱类构件不宜大于 50 3 .当工程中确有必要增大接头面积百分率时对梁类构件不应大于 5 0对其他构件 可根据实际情况放宽。 检验方法观察钢尺检查。 5.3.2.6 在梁、柱类构件的纵向受力钢筋搭接长度范围内 应按设计要求配置箍筋当设计 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箍筋直径不应小于搭接钢筋较大直径的 0.25 倍 2 受拉搭 接区段的箍筋间距不应大于搭接钢筋较小直径的 5 倍且不应大于 100mm 3受拉搭接区段的箍筋间距不应大于搭接钢筋较小直径的 10 倍且不应大于 200mm4当柱中纵向受力钢筋直径大于 25mm 时应在搭接接头两个端面外 100mm 范围内各设置 两个箍筋其间距宜为 50mm. 检验方法观察钢尺检查。 5.3.2.7 绑扎钢筋网长、宽允许偏差± 10mm网眼尺寸允 许偏差± 20mm。 检验方法观察钢尺检查。 5.3.2.8 绑扎钢筋骨架长度的允许偏差± 10mm宽、高允许偏差± 5m m 。 检验方法观察钢尺检查。 5.3.2.9 受力钢筋间距允许偏差± 10mm排距允许偏差± 5mm。保护层厚度允许偏差 基础 ±10mm柱、梁± 5mm 板、墙、壳± 3mm. 检验方法观察钢尺检查。 5.3.2.10 绑扎箍筋、横向钢筋 间距的允许偏差± 20mm 。 检验方法观察钢尺连接量三档取最大值。 5.3.2.11 钢筋弯起点位置允许偏差不应大于 20 mm 。 检验方法观察钢尺检查。 5.3.2.12 预埋件中心线位置允许偏差不应大于 5mm 预埋件水平高差允许偏差 0 +3mm 。 检验方法拉线和钢尺检查。检查预埋件中心线位置时应沿纵、横两个方向量测并取其中的较大值。 5.3.3 钢筋 焊接工程 5.3.3.1 力学性能检验时 应在接头外观检查合格后随机抽取试件进行试验。 试验方法应按 《钢筋焊接接头试验方法 标准》 JGJ/T27 有关规定执行。试验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工程名称、取样部位 2 批号、批量 3 钢筋牌号、规格 4 焊接方法 5 焊工姓名及考试合格证编号 6 施工单位 7 力学性能试验结果。 5.3.3.2 凡施焊的各种钢筋均应有质 量证明书进场钢筋力学性能和化学成分应分别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检查出厂合格证和复验报告。 5.3.3.3 电渣压 力焊、 气压焊所采用的焊接材料 其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其型号应根据 设计确定。 焊剂应有产品合格证。各种焊接材料应 分类存放、 妥善管理应采取防止受潮变质的措施。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出厂合格证。 5.3.3.4 从事钢筋焊接施工的焊工必须 持有焊工考试合格证才能上岗操作。 检验方法检查焊工证检查现场焊接工艺试验记录。 5.4 混凝土工程质量控制措施 5.4.1 检验商品混凝土配合比和进料单 . 5.4.2 混凝土运输、浇筑及间歇的全部时间不应超过混凝土的初凝时间。同一施工段的混凝 土 应连续浇筑 并应在底层混凝土初凝之前将上一层混凝土浇筑完毕。 当底层混凝土初凝后 浇筑上一层混凝土时应按施工技术方案对施工缝 的要求进行处理。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5.4.3 施工缝的位置应在混凝土浇筑前按设计要求和施工技术方案确定。施工缝的处理 应符合施工技术方案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5.4.4 混凝土浇筑完毕应按施工技术方案及时采取有效的养护措施并 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在浇筑完毕 12h 以内对混凝土加以覆盖并保湿养护 2 混凝土的地浇水养护时间对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 水泥或矿渣硅酸水泥拌 制的混凝土不得少于 7d对掺用缓凝型外加剂或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不得少于 14d 3 浇水次数应能保持 混凝土处于湿润状态混凝土养护用水应与拌制用水相同 4 采用塑料布覆盖或涂刷养护剂的混凝土其全部表面应覆盖并应保持塑料布内有 凝结水 5 混凝土强度达到 1.2N/mm2 前不得在其上踩踏或安装模板及支架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5.4.5 现 浇结构工程质量措施 5.4.5.1 现浇结构的外观质量不宜有一般缺陷。 对已经出现的一般缺陷 应由施工单位按技术 处理方案 进行处理并重新检查验收。 检验方案观察检查技术处理方案。 5.4.5.2 现浇结构的外观质量不应有严重缺陷。 对已经出 现的严重缺陷 应由施工单位提出技 术处理方案并经监理建设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对经处理的部位应重新检查验收。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技术处理方案。 5.4.5.3 现浇结构不应有影响结构性能或使用功能的尺寸偏差。 对超过尺寸允许偏差且影响结构性能和 安装、 使用功能的部位 应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 并经监理 建设 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 对经处理的部位 应重新组织检 查验收。 检验方法量测检查技术处理方案。 5.4.5.4 现浇结构的轴线位置允许偏差墙、柱、梁不应大于 6mm剪力墙不应 大于 5mm 。 检验方法钢尺检查。检查轴线位置时应沿纵、横两个方向量测并取其中的较大值。 5.4.5.6 现浇结构的垂直 度允许偏当层高小于等于 5m 时不应大于 6mm当层高大于 时不应大于 10mm全高 H 不应大于 H/1000 且应小于等于 30mm. 5m 检验方法水准仪或吊线、钢尺检查。 5.4.5.7 现浇结构的标高允许偏差层高± 10mm 全高± 30mm. 检查方法水准仪或拉线、钢尺检查。 5.4.5.8 现浇结构的截面尺寸允许偏差 +6mm -5mm 。 检查方法钢尺检查。 5.4.5.9 电梯井井筒长、宽对定位中心线允许偏差 偏差不应大于 H/1000 且应小于 30mm。 +25mm 0井筒全高 H垂直度允许 检验方法经纬仪、钢尺检查。 5.4.5.10 现浇结构的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不 应大于检验方法 2m 靠尺和塞尺检查。 6mm。 5.4.5.11 现浇结构预埋设施中心线位置允许偏差预埋件不应大于 于 5mm预埋管不应大于 5mm。 10mm预埋螺栓不应大 检验方法钢尺检查。检查中心线位置时应沿纵、横两个方向量测并取其 中的较大 值。 5.4.5.12 现浇结构预留孔中心线位置允许偏差不应大于 15mm。 检验方法钢尺检查。检查中心线位置时 应沿纵、横两个方向量测并取其中的较大值。 5.5 砌体工程质量控制措施 5.5.1 砌体分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 定 1 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施工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 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施工质量验收记录应及时、准确、完整。 5.5.2 填充墙 砌体工程质量控制措施 5.5.2.1 砌块和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1 施工时所用的砌块产品龄期应超过 28d。 2 水泥进场使用前 应分批对其强度、安定性进行复验。 检验批应以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编 号为一批。 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 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 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 月时应复查试验并按其结果使用。不同品种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 3 凡在砂浆中掺 入有机塑化剂、早强剂、缓凝剂、防冻剂等应经检验和试配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有机塑化剂应有砌体强度的型式检验报告。 4砂浆性能应符 合《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筑砂浆》规定且其强度等级不得低于 Mb5.0 稠度应为 50 60mm分层度应为 1030m m。5.5.2.2 填充墙砌体水平灰缝和竖向灰缝砂浆饱满度均不应小于 60空心砖砌体竖向灰缝 应填满砂浆不得有透明缝、瞎缝、 假缝。 检验方法用百格网检查块材相应面的砂浆粘结痕迹面积。5.5.2.3 填充墙砌体中的拉结钢筋或网片的位置与设计要求块材皮数相 符合。 拉结钢筋或网片 应置于灰缝中间 埋置长度或与周边构件的拉结均应符合设计及施工技术方案要求竖向位 置偏差不应超过一皮砌块高 度。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5.5.3.4 填充墙砌体的组砌方法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错缝搭砌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搭 砌长度不应小于砌块的 1/3 2 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搭砌长度不应小于 90mm 3 竖向通缝不应大于 2 皮 4 填充墙砌体不宜留设脚手眼。预留洞口沟槽 、预埋管道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5.5.3.5 填充墙砌体 热桥部位的构造施工必须符合防止潮湿、结露的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观察及尺量检查。 5.5.3.6 填充墙砌体轴线位 移允许偏差不应大于 10mm。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 5.5.3.7 填充墙砌体垂直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规定 垂直度≤3m ≤5m m 3m ≤10mm 检验方法 2m 托线板或吊线、尺量检查。 5.5.3.8 填充墙砌体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不应大于 检验方法用 2m 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6mm。 5.5.3.9 填充墙砌体门窗洞口高、宽后塞口允许偏差± 5mm 。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 5.5.3.10 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的灰缝尺寸应为 612mm 检验方法尺量 5 皮空 心砖或小砌块的高度和 2m 砌体长度折算检查。 5.5.3.11 填充墙砌至接近梁、板底时应留一定空隙并至少间隔 7d 后 再将其补砌挤紧。 补砌宜采用斜砌方法。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5.6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控制措施 5.6.1 建筑装饰装修的 基本要求 5.6.1.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必须进行设计并出具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5.6.1.2 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的 单位应具有相应的资质并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 5.6.1.3 现场配制的材料如砂浆、胶粘剂等应按设计要求或产品说明书配制。 5. 6.1.4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由于违反设计文件和标准的规定施 工造成的质量问题应由责任单位负责。 5.6 .1.5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中 严禁违反设计文件擅自改动建筑主体、 承重结构或主要使用功能严禁未经设计确认和有关部门批准擅 自拆改水、暖、电、燃气、通讯等配套设施。 5.6.1.6 施工单位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 并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 种粉 尘、废气、废水、废弃物、噪声、振动等对周围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 5.6.1.7 施工单位应遵守有关施工安全、 劳动保 护、 防火和防毒的法律法规 应建立相应的管 理制度并应配备必要的设备、器具和标识。 5.6.1.8 墙面采用保温材料的建筑装 饰装修工程所用保温材料的类型、品种、规格及施工工艺应符合设计要求。 5.6.2 抹灰工程质量控制措施 5.6.2.1 抹灰工 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1 抹灰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 2 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 和复验报告 3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 施工记录。 5.6.2.2 抹灰前基层表面的尘土、污垢、油渍等必须清除干净并洒水湿润 抹灰时基层 表面应无明水。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5.6.2.3 一般抹灰所用材料的品种和性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水 泥的凝结时间和安定性复验 应合格。砂浆配合比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复验报告和施工记录。 5.6.2.4 抹灰工程必须分层进行。当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于 35mm 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表面的抹灰 必须采取防止开裂的加强措 施与各基体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 100mm。 时必须采取加强措施。当采用加强网时 加强网 检验方法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 施工记录。 5.6.2.5 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抹灰层严禁有脱层、爆灰面层 应无空鼓和裂缝。 检验方法 观察用小锤轻击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5.6.2.6 一般抹灰工程表面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普通抹灰表面平直、方正、洁净、光滑 、接搓平整、线角顺直分格缝应清晰高级抹灰表面平直、方正、洁净、光滑、颜色均匀、无抹纹、线角清晰美观。 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 查。 5.6.2.7 护角、孔洞、槽、盒周围的抹灰表面应整齐光滑、尺寸正确管道后面的抹灰表面 应平整。 5.6.2.8 抹灰 层的总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水泥砂浆不得抹在石灰砂浆层上。 5.6.3 门窗工程质量控制措施 5.6.3.1 门窗工程一般要求 5.6.3.2 门窗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1 门窗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 2 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 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3 特种门及其附件的生产许可文件 4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5 施工记录。 5.6.3.3 门窗工程应对下列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 1 预埋件和锚固件 2 隐蔽部位的防腐、填嵌处理。 5.6.3.4 门窗安装门应对门 窗洞口尺寸进行检验。 5.6.3.5 塑料门窗安装应采用预留洞口的方法施工不得采用边安装边砌筑或先安装后砌筑 的方法施工。 5.6.3.6 当金属窗或塑料窗组合时其拼樘料的尺寸、规格、壁厚应符合设计要求。 5.6.3.7 建筑外门窗的安装必须牢固。在砌 体上安装门窗严禁用射钉固定。 5.6.4 特种门安装工程质量控制措施 5.6.4.1 特种门的质量和各项性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验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书和性能检测报告。 5.6.4.2 特种门的品种、类型、规格、尺寸、开启方向、安装位置及防腐 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检查进场验收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5.6.4.3 特种门的安装必须牢固。 预埋件的数量、位置、埋设方式与框的连接方式必须符合 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5.6.4.4 特种门的配件必须齐全 安装必须牢固 位置应正确 功能必须满足使用要求和特种门的各项性能的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 检查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和进场验收记录。 5.5.5 门窗玻璃安装工程质量控制措施 5.5.5.1 玻璃的品种、规格、 尺寸、色彩、图案和涂膜朝向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单块玻璃大于 1.5 ㎡时应使用安全玻璃并要进行边缘处理。 5.5.5.2 玻璃的安 装方法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必须保证玻璃安装牢固。 5.5.5.3 密封条与玻璃、 、玻璃槽口接触应紧密、平整。密封胶与玻璃、玻璃槽 口的边缘应粘 结牢固、接缝平齐。 5.5.5.4 玻璃表面应洁净不得有腻子、密封胶、涂料等污渍。中空玻璃内外表面均应洁净玻璃 中空层内不得有灰尘和水蒸汽。 检验方法观察。 5.5.5.5 门窗玻璃不应直接接触型材。单面镀膜玻璃的镀膜层及磨砂玻璃的磨砂面应 朝向室 内。中空玻璃的单面镀膜玻璃应在最外层镀膜层应朝向室内。 检验方法观察。 5.6.6 饰面砖工程质量控制措施 5. 6.6.1 饰面板砖工程应对下列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 预埋件或后置埋件连接节点防水层。 5.6.6.2 饰面砖粘贴 5.6.6.2.1 饰面砖的品种、规格、图案、颜色和性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书、 进场验收记录 、 性能含外墙陶瓷面砖的吸水率抗冻性检测报告和复验报告。 5.6.6.2.2 饰面砖粘贴工程的找平、 防水、粘结和勾缝材料 及施工方法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产品标准和工程技术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书、复验报告和施工记录。 、5.6. 6.2.3 饰面砖粘贴必须牢固。 检验方法检查样板件粘结强度检测报告和施工记录。 5.6.6.2.4 饰面砖表面应平整、方 正、洁净、色泽一致无裂痕和缺损。 检验方法观察。 5.6.6.2.5 阴阳角处搭接方式、非整砖使用部位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 验方法观察。 5.6.6.2.6 墙面突出物周围的饰面砖应整砖套割吻合 边缘应整齐。 墙裙、 贴脸突出墙面的厚 度应一致。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5.6.6.2.7 满粘法施工的饰面砖工程必须无空鼓、裂缝。 检验方法观察用小锤轻击检查。 5.6.6.3 饰面砖工程的抗震缝、伸缩缝、沉降缝等部位的处理应保证缝的使用功能和饰面的完整性。 5.6.6.4 饰面表面应规 方、 平整、洁净、色泽一致 无裂痕和缺损。 石材表面应无泛碱等污染。 检验方法观察。5.6.5.5 饰面砖嵌缝应密实、平直、 宽度和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嵌缝材料应色泽一致。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5.6.5.6 饰面砖安装工程质量的检验方法应符合下 列规定 1 立面垂直度用垂直检测尺检查 2 表面平整度用 2m 靠尺和塞尺检查 3 阴阳角方正用直角检测尺检查 4接 缝直线度拉 5m 线、不足 5m 拉通线用钢直尺检查 5 墙裙、勒脚上口直线度拉 5m 线、不足 5m 拉通线用钢直尺检 查 6 接缝高低差用钢直尺检查和塞尺检查 7 接缝宽度用钢直尺检查。 5.6.7 涂饰工程质量控制措施 5.6.7.1 涂饰工程一般要求 5.6.7.1.1 涂饰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1 涂饰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 2 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3 施工记录。 5.6.7.1.2 涂饰工程应对涂料的下列指标及 性能进行复验。 1 室内用涂料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游离甲醛、可溶性重金属等有害物质的含量 2 室内及室外用涂料的涂层耐洗刷性。 5.6.7.1.3水性涂料涂饰工程施工的环境温度应在 5 35℃之间。 5.6.7.1.6 涂饰工程庆在涂层养护期满后进行质 量验收。 5.6.7.2 水性涂料涂饰工程5.6.7.2.1 水性涂料涂饰工程所用涂料品种、 型号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有害物 质含量严禁 超过国家标准规定。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记录。 5.6.7.2.2 水性 涂料涂饰工程应涂饰均匀、粘结牢固、严禁漏涂、透底、起皮、掉粉和发霉。 检验方法观察手模检查。 5.6.7.2.3 水性涂料 涂饰工程的基层处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 混凝土或抹灰基层在涂饰涂料前应涂刷抗碱封闭底漆 2 旧墙面在涂饰涂料前必须清除疏松的旧 装修层并涂刷界面剂 3 混凝土或抹灰基层涂刷乳液型涂料时含水率不得大于 10% 。 4基层腻子涂刮应平整、坚实、牢固、无粉化、 起皮和裂缝 5.6.8建筑地面工程质量控制措施 5.6.8.1 建筑地面工程采用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和标准的规定选用 并 应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 进场 材料应有中文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规格、型号及性能检测报告对重要材料应有复验报告。 5.6.8.2 建 筑地面分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施工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 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施工质量验收记 录应及时、准确、齐全、完整。.3 水泥混凝土垫层工程5.6.8.3.1 水泥混凝土垫层铺设的材料质量应符合设计要和标准的规定。 5.6.8.3.2 水泥混凝土垫层铺设前其下一层表面应干净、无积水。 5.6.8.3.3 水泥混凝土垫层的厚度不应小于 60m m。5.6.8.3.4 垫层铺设前其下一层表面应湿润。 5.6.8.3.5 室内地面的水泥混凝土垫层应设置纵、横向缩缝缩缝间 距不宜大于 6m。 5.6.8.3.6 水泥混凝土垫层采用的水泥应符合标准要求 粗骨料的最大粒径不应大于垫层厚度 的 2/3含 泥量不应大于 2砂为中粗砂其含泥量不应大于 3。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材质合格证明文件及检测报告。5.6.8.3.7 水泥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且不应小于 C10.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配合比通知单及检测报告。 5.6.8.3.8 水泥混凝土垫层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值为 10mm。 检验方法 2m 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5.6.8.3.9 水泥混凝土垫层标高 允许偏差值为± 10mm。 检验方法水准仪检查。 5.6.8.3.10 水泥混凝土垫层坡度的允许偏差为不大于房间相应尺寸的 2/1000 且不大于 30mm。 检验方法坡度尺检查。 5.6.8.3.11 水泥混凝土垫层厚度的允许偏差值为在 个别地方不大于设计厚度的 1/10。 检验方法钢尺检查。 5.6.8.4 找平层工程5.6.8.4.1 找平层铺设的材料质量符 合设计要求和标准的规定。 5.6.8.4.2 找平层铺设前其下一层表面应干净、无积水。 5.6.8.4.3 找平层应采用 水泥砂浆或水泥混凝土铺设并应符合整体面层铺设有关的规定。 5.6.8.4.4 有防水要求的建筑地面工程 铺设前必须对立管、 套 管和地漏与楼板节点之间进行密封处理排水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5.7 屋面工程质量控制措施 5.7.1 基本规定 5.7.1. 1 屋面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进行图纸会审并应控制屋面工程施工方案或技术措施。 5.7.1.2 屋面工程施工时应建立各道工序 的自检、交接检和专职人员检查的“三检”制度并有完整的检查记录。每道工序完成应经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 道工序的施工。 5.7.1.3 屋面工程的防水层应由经资质审查合格的防水专业队伍进行施工。作业人员应持有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上岗证。 5.7.1.4 屋面工程所采用的防水、保温隔热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书和性能检验报告材料的 品种、规格、性能等符合现行国 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不合格的 不得在屋面工程中使用。 5.7.1.5 当下道工序或相邻工程施工时对屋面已完成的部分应采取 保护措施。 5.7.1.6 伸出屋面的管道、设备或预埋件等应在防水层施工前安设完毕。屋面防水层完工 后不得在其上凿孔打洞或重物 冲击。 5.7.1.7 屋面工程完工后应按本标准的有关规定对细部构造、接缝、保护层等进行外观检 查并应进行淋水或蓄水检验。 5 .7.1.6 屋面的保温层和防水层严禁在雨天、雪天和五级风及其以上时施工。 5.7.1.9 屋面工程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防 水层保护层材料符合设计平、立面铺撒平整均匀分格缝条顺直、宽度一致、嵌填饱满密实 2 使用的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 的规定 3 防水层表面应平整排水坡度、水的流向应符合要求 4 保温层的厚度、含水率和表观密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5 天沟、檐沟 、泛水和变形缝等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 6 卷材铺贴方法和搭接顺序应符合设计要求搭接宽度正确、接缝严密不得有皱折、鼓泡和翘边现象 7 涂膜防水层应符合设计要求涂层无裂纹、皱折、流淌、鼓泡和露胎体现象 6 刚性防水层表面应平整、压光无起砂、起皮、开裂现 象分格缝应平整位置正确 9 嵌缝密封材料应与两侧基层粘牢密封部位光滑平直不得有开裂、鼓泡、下塌现象。 5.7.2 屋面隔 气层工程质量控制措施 5.7.2.1 屋面隔汽层所采用的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标准的规定。所选用的基层处理剂与隔汽层的材质应材性相 容。 5.7.2.2 屋面隔汽层的基层必须牢固无松动现象。隔汽层前应先将基层清理干净使表面平整、干燥不得有松散、开裂、起 鼓等缺陷。 5.7.2.3 屋面隔汽层工程检验批的划分按屋面部位的变形缝、 施工段且不大于 1000m2 划分为 一个检验批。 5.7.2.4 卷材的种类、基层处理剂及胶粘剂的配合比必须符合产品使用说明书和施工规范的 规定。 5.7.2.5 屋面隔汽层 不得有渗漏现象。 5.7.2.6 基层与突出屋面结构女儿墙、变形缝、烟囱、管道等的连接处及转角处均应作成半径为 100 15 0mm 的圆弧。 5.7.2.7 涂膜隔汽层要与基层粘结牢固涂布均匀封闭严密不允许有露底、起鼓、翘边和开裂等缺陷。 5. 7.2.6 隔汽层应沿突出屋面结构物向上连续铺设并高出保温层上表面不小于 150mm。 5.7.3屋面找平层工程质量控制措施 5.7.3.1 找平层的排水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5.7.3.2 屋面找平层工程检验批应按屋面变形缝、施工段且不大于 1000 m2 划分为一个检验 批。施工前在施工方案中予以确定。每一检验批按每 100m2 抽查一处每处不小于10m2 且不少于 5 处。 5.7.3.3 找平层的材料质量及配合比必须符合设计及施工验收规范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和计量措 施。 5.7.3.4 屋面含天沟、檐沟找平层的排水坡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用水平尺、水平仪拉线和尺量检查。 5. 7.3.5 基层与突出屋面结构女儿墙、山墙、天窗壁、变形缝等的交接处和基层的转角 处找平层均应做成圆弧形。 检验方法观察和 尺量检查。 5.7.3.6 找平层表面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水泥砂浆和细石混凝土找平层表面应平整、抹压光滑、密实不得有酥松、裂 纹、起砂、起皮现象 5.7.3.7 找平层表面平整度的允许偏差为 5mm 。 5.7.4 屋面保温层工程质量控制措施 5.7 .4.1 屋面保温层工程检验批应按屋面部位的变形缝、施工前在施工方案中予以确定。每一检验批按每 施工段且不大于 1000m2 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100m2 抽查一处每处不小于 10m2 且不 少于 5处。 5.7.4.2 保温材料的堆积密度或表观 密度、导热系数以及板材的强度、吸水率必须符合设计和施工验收规范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和现场抽样复验报告。 5.7.4.3 保温层的含水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现场抽样检验报告。 5.7.4.4 保温层的铺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板状保温材料紧贴靠基层铺平垫稳拼接严密找坡正确板间缝隙用同样材料嵌填密实。 检验方法拉线、尺量、观察和检查配 合比记录。 5.7.4.5 整体保温层表面平整度无找平层时允许偏差 5mm 有找平层时允许偏差 7mm 。 检验方法用 2 m 靠尺和楔形尺检查。 5.7.4.6保温层厚度的允许偏差板状保温材料为± 5且小于等于 4mm。 检验方法用钢针插入和 尺量检查。 5.7.5 卷材防水层工程质量控制措施 5.7.5.1 铺设屋面隔汽层和防水层前基层必须干净、干燥。 干燥程度的 简易检验方法是将 1m2 卷材平坦地干铺在找平层上 静置 3 4h 后掀开检查找平层覆盖部位与卷材上未见水印即可铺设。 5 .7.5.2 卷材铺贴方向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屋面坡度小于 3时卷材宜平行屋脊铺贴 2 上下层卷材不得相互垂直铺贴。 5 .7.5.3 防水层所用卷材及配套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和现场抽样复验报告。 5.7.5 .4 卷材防水层不得有渗漏或积水现象。 检验方法雨后或持续淋水 2h 或蓄水 24h 后观察检查。 5.7.5.5 卷材防 水层在天沟、檐沟、檐口、水落管、泛水、变形缝和伸出屋面管道的防水构 造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隐蔽工程验收 记录。 5.7.5.6 卷材防水层的搭接缝应粘焊结牢固密封严密不得有皱折、翘边和鼓泡等缺陷防水层的收头应与基层粘结并固 定牢固缝口封严不得翘边。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5.7.5.7 排汽屋面的排汽道应纵横贯通不得堵塞。排汽管应安装牢固位置正 确在纵横排汽道的交叉处 排汽管与防水层接触处封闭严密。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5.7.5.8卷材的铺贴方向应正确。 5.7. 5.9铺贴卷材采用搭接法时上下层及相邻两幅卷材的搭接缝应错开错开距离为 1/3 幅卷材宽。 5.7.5.7女儿墙泛水的防水构 造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铺贴泛水处的卷材应采取满粘法 2 砖墙上的卷材收头可直接铺压在女儿墙压顶下压顶应做防水处理 也可压入 砖墙凹槽内 固定密封凹槽距屋面找平层不应小于 250mm凹槽上部的墙体应做防水处理 3 涂膜防水层应直接涂刷至女儿墙的压顶 下 收头处理应用防水涂料多遍涂刷封严 压顶应 做防水处理4 混凝土墙上卷材收头应采用金属压条钉压并用密封材料封严。 5 .7.6 细部构造质量控制措施 5.7.6.1 水落口的防水构造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水落口杯上口的标高应设置在沟底的最低处 2防水层贴入水落口杯内不应小于 50mm 3 水落口周围直径 500mm 范围内的坡度不应小于 5%并采用防水涂料或密封材料涂 封 其厚度不应小于 2mm 4 水落口杯与基层接触处应留宽 20mm、深 20mm 凹槽并嵌填密封材料。 5.7.6.2 变 形缝的防水构造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变形缝的泛水高度不应小于 250mm 2 防水层应铺贴到变形缝两侧砌体的上部 3 变形缝内 应填充聚苯乙烯泡沫塑料上部填放衬垫材料并用卷材封盖 4 变形缝顶部应加扣混凝土或金属盖板混凝土盖板的接缝应用密封材料嵌填。 5.7.6.3 伸出屋面管道的防水构造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管道根部直径 500mm 范围内找平层应抹出高度不小于 30m m 的圆锥台 2 管道周围与找平层或细石混凝土防水层之间应预留 20mm× 20mm 的凹槽并用密封材 料嵌填严密 3 管道根部四周应增设附加层宽度和高度均不应小于 300mm 4 管道上的防水层收头处应用金属箍紧固并用密封材料封严。 5.7.6.4 檐口 1 滴水线及鹰嘴突出厚度不小于 10mm 检查方法尺量检查。 2 檐口滴水线及鹰嘴应平直允许偏差不大于 3mm。 检查方法拉 5m 小线尺量检查。 5.7.5.5 伸出屋面通气孔 1 通气孔、风帽直径允许偏差不大于 20mm 2 通气孔平面位置纵、横通线允许偏差不大于 20mm 3 通气孔高度不低于 700mm允许偏差不大于 30mm。 检查方法尺量检查。 二、监理工作的方法和措施:1监理质量控制工作的方法,1见证2平行检验3巡视4指令文件5监理工程师利用口头或书面通知,对任何事项发出指令并监督施工单位严格遵守和执行监理工程师的指令1)口头通知2)工程联系单3)监理工程师通知单4)工程暂停令三、监理质量控制措施1参与交桩和设计交底工作向承包人书面供应图纸中的资料进行现场交验并验收承包人施工放样审查承包人提交的複测结果。 2监督和检查承包人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和平安保证体系 3在开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检查用于工程的材料、装置对于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有权拒绝使用。掌握重要外购成品或半成品件的质量。 4签发各项工程的开工通知单批准分项工程和单项工程开工报告必要时通知承包人暂时停止整个工程或任何部分工程的施工。承包人整改合格后签发复工令停工令经业主稽核同意后执行。 5承包人的检验、测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理有权利用承包人或自备的测试仪器装置对工程质量进行检验凭资料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理。 6施工程式旁站对每道工序、每个部位进行质量检查和现场监督 对重要工程跟班检查对质量符合施工合同规定的部分和全部工程予以籤认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工程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或採取其它补救措施以达到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 7查承包人拟定的工程施工方案及主要施工工艺检查施工方法审查试验路段施工方案和工艺审批特别技术处理措施和特别施工工艺。 8竣工的部分永久工程或竣工的全部工程交工验收申请报告向业主转报并提交相关报告签发中间交工证书、交工证书及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参加业主或其上级主管部门主持的交、竣工验收工作协作业主的工程接收工作。 9调查、处理工程质量缺陷和事故与设计单位、承包人一起提出改进措施和方法出现重大质量和平安事故时督促承包人採取有关措施以避开损失或破坏进一步扩大并督促承包人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 10督促承包人认真执行缺陷责任期的工作计划检查和验收剩余工程对已交工工程中出现的缺陷、病害调查其缘由并确定相应责任。 参加监理交底人员签名:(见监理细则交底签到表)监理细则交底组织人: 时间2022年12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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