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技术交底表
编号 工程名称 交底单位 被交底单位 交底部位 工种
安全技术交底内容 一般性交底:
1、从事爆破作业的人员(爆破负责人、参加爆破作业的人员、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爆
破器材库主任、爆破班组长等),必须经过有关部门专门的爆破安全技术培训,熟悉爆破器材性能、操作方法和安全规则,并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2、爆破作业人员,严禁穿摩擦产生静电的化纤衣服。?
3、起爆药包必须在装药时制作,严禁事先作好放在一边;制作时,严禁直接用雷管插入起爆药包,必须用与雷管直径相同的木条或竹钎先在药包的一端插一个深为1.5倍雷管长度的小孔,然后放入接好引线的雷管,封闭空口。?
4、严禁使用金属器皿装药,装起爆药包使必须用木、竹棍送入,不得冲击、不得挤压导火索。严寒地区冬季严禁使用胶质炸药。?
5、装炮区内严禁吸烟点火。非装炮人员在装炮开始前,必须撤出装炮地点;装炮完毕后必须检查并记录装炮个数、地点,以便起爆后确认有无瞎炮,并进行处理。?
6、电雷管起爆时,当电线敷设完毕后,应以经过定期检查合格的专用爆破电桥检查电路或总电阻,使其符合要求。?
7、爆破网络的联接必须在工作面的全部炮空(或药室)装填完毕河无关人员全部撤离安全地点,由工作面向起爆站依次进行,两线的接点应错开10厘米且须牢固。
8、导爆索网路应采用搭接、水手结等方法联系,严禁打结或打圈。交错敷设导爆索时,应在两根导爆索之间放一厚度不小于10厘米的垫块。?
9、导火索起爆时,应采用一次点火法点火,单个点火时,一人点火的根数不得超过5根;导火索的长度应保证点燃导火索后,人员能撤至安全地点,但不得短于1.2米。?10、?连续点燃多根导火索时,必须先点燃信号雷管以控制点炮时间。当点火人听到信号雷管爆炸后,必须立即停止点炮进入安全区躲炮,信号雷管的引线长度应比较短的点炮引线短0.8米,但其总长度不得小于1米。?
11、?必须用导火索或专用点火器点火;严禁用火柴、烟头点火,严禁用脚踩已点燃的导火索。点火前,必须用快刀将导火索切掉5厘米,严禁边点火切导火索。现场作业人数不得少于2人。?
12、?起爆前,警戒区四周必须设警戒人员,警戒区的人畜必须撤离,机具应妥善安置,警戒人员必须手持红旗和喊话筒(或口笛)以便显示标志和传达信号。?
13、?警戒范围,一般小炮应距点炮200米以外,药量较多的爆破(含洞室大爆破),警戒距离应经设计计算决定,但不得小于300米。?
14、?有车、船通过的地段,必须与有关运输部门取得密切联系,规定爆破时间;若附近有高压电线,则还应与电力等部门取得联系,采取防护措施。?
15、?火花起爆在无瞎炮的情况下,20分钟后才准进入爆破区检查。?
16、?雷管起爆时,炮响后必须立即取下起爆器手柄,然后摘除电线,待烟尘消散后方可进入爆破区检查,起爆器手柄应始终由起爆负责人携带、使用、保管。?
17、?爆破线路必须和带电的照明线或动力线分开。?
18、?雷雨天气,严禁使用电雷管起爆;有瓦斯地区,严禁使用普通雷管起爆。?
19、?瞎炮应由装药人或爆破专业人员当场处理。瞎炮地点应设明显标志,周围5米内,严禁人员通过。?
20、?处理瞎炮必须设立警戒区,可采用以下方法处理:?
(1)将引线或电线重新接通,再行起爆。严禁再残眼中继续打炮眼;?
(2)距瞎炮0.6米打一平行炮眼进行诱爆;但需注意岩层节理情况;在打眼地点,不得连通瞎炮的裂纹;?
(3)如为硝铵炸药,可小心取出部分填塞物,向孔内灌水,使之溶解失效;?
(4)如为传爆线起爆而产生的瞎炮,允许用手小心地去掉封口,将炸药取出;?
(5)未经事宜执行国家现行的《爆破安全规程》。
针对性交底:
专职安全员意见
签名: 交底人签名 职务 交底时间 接
受
交
底
人
签
名
注:1、项目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时填写此表;2、签名处不够时,应将签到表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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