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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广东省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须知
2023-01-16 | 阅:  转:  |  分享 
  
2022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须知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
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50号)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
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社函〔2022〕21号)要求,为方便广大考生报考该项考试,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一、考试设
置(一)考试时间、科目和题型考试时间考试科目试题题型10月29日9:00-11:30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客观题14:00-16:30安
全生产管理客观题10月30日9:00-11:30安全生产技术基础客观题14:00-16:30安全生产专业实务 (7个专业)主客观题
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基础”为公共科目,“安全生产专业实务”为专业科目。其中,专业科目分煤矿安全、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化工安全、金属冶炼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道路运输安全和其他安全(不包括消防安全)7个专业类别。(二)考试地点此次
考试在21个地级以上市均设置考区。报考人员须选择考试时工作或居住所在地市进行报名,并在报名选择的地市参加考试。考试详细地址以准考证
为准。二、报考条件报考条件按照http://www.mohrss.gov.cn/zyjsrygls/ZYJSRYGLSzhengc
ewenjian/201902/t20190212_310280.html《应急管理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职
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应急〔2019〕8号)、http://www.mohrss.go
v.cn/xxgk2020/fdzdgknr/zcfg/gfxwj/rcrs/202203/t20220311_437931.ht
ml《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有关规定执行。
(一)报名条件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中级注册安全工程
师职业资格考试:1.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5年;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6年
。2.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4年。3.具有安全
工程及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2年;或具有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4.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
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年;或具有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2年。5.具有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年。6.取
得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后,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报名条件中“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按照《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注册安全
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参考目录〉的通知》(应急厅函〔2019〕410号)执行,《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安全工程及
相关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2。(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1.符合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具有高级或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并从
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0年的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生产技术基础”2个科目。2.符合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本科毕业时所学安全工程专业经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技术基础”科目。3.已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类别考试的,可免试公共科目。(三)工作年限要求以上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1
2月31日。(四)新旧报考条件的过渡为保证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平稳过渡,新旧制度衔接按以下要求进行:按原制度文件报考条
件报考2018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全部四个科目(考全科)且取得部分考试科目合格成绩的人员(含中专学历人员),继续报考中级
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全部四个科目(考全科)时,其2018年度及之后年度取得的各科目合格成绩有效期均按新制度规定的4年为一个周
期进行管理;未选择过报考专业类别的人员,2022年度再次报考时可根据所在单位行业类别,参考《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中“各
专业类别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行业界定表”(详见附件3),选择报考专业类别。已经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
资格证书的人员(含中专学历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类别考试(增报专业)。为做好考试报名相关工作,行业主管部门出具了《关于经全国
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安全工程专业查验方法的有关说明》(附件4)。(五)港澳台居民报考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
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
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台发〔2018〕1号),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可以申请参加中级注册
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三、报考事项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信息填报时间:
2022年8月26日9:00-9月5日17:00;网上缴费时间:2022年8月26日9:00-9月6日17:00。(一)注册1.新
注册的报考人员须详细阅读报名协议条款和注册须知,点击“接受”后填写用户信息,并上传电子照片;已注册的报考人员直接登录报名系统补充完
善个人信息。新注册的报考人员必须预先下载并使用报名系统指定的“照片处理工具”,上传经该工具审核处理并保存的本人近期彩色半身免冠白底
正面证件电子照片后,方可在报名系统中通过照片审核。注册时上传的电子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验证系统,请考生慎重
选用。2.报名系统将对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等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查,完成相关数据核查后方可继续报名。注册信息在线核查原则上需24小
时,考生须在报名前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和学历学位信息补充,以免错过报名。3.“未通过”或“需现场核查”的报考人员在填报信
息后,须按要求上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图片。(二)填报信息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前须仔细阅读《报考须知》。为防范人员跨地市流动带来的疫
情防控风险,报考人员须选择考试时工作或居住所在地市进行报名,并如实填报其他信息。(三)选择报名办理方式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
存在虚假承诺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
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以下简称告知承诺制)。其余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1.报考人员选择告知承诺
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须认真阅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以下简称告知承诺书),点击“签署”告知承诺书(
电子文本),一经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2.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
考事项的、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撤回承诺的3类报考人员须按要求提交电子版证明材料,经报名所在地市人事考试机构在线核查
后进行缴费。考试成绩发布后,各地市人事考试机构将对上述3类人员中全科成绩合格人员的报考条件开展在线人工核查。3.报考人员未选择告知
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或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四)缴费我省统一实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
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报考人员完成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按照人考中心函〔2019〕41号和粤发改规〔2019〕3号规定,客观题
科目按每人每科56元收取,主客观题科目按每人64元收取。如需开具电子票据的考生,可在完成缴费后直接在广东公共服务支付平台查询打印电
子票据,考试机构不再提供开具非税票据,具体操作方式详见广东人事考试网-报考文件-办事指南栏目下“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人事考试网上缴费及
开票指引”(http://rsks.gd.gov.cn/kswj/bszn/content/post_3325151.html)。
(五)准考证打印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2022年10月24日9:00-10月28日17:00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
生打印准考证后,须认真核对姓名、证件号码、性别等个人信息,如发现有误,要在准考证打印截止前通过广东人事考试网“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
业资格考试业务办理系统”在线申办更正。四、考试有关事项(一)2022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以《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
业资格考试大纲(2019版)》为准。具体内容已在应急管理部网站(网址:https://www.mem.gov.cn/gk/tzgg
/tz/201905/t20190505_257190.shtml)公布。(二)考生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
卡)和准考证上允许的考试用具参加考试;考试实行封闭2小时管理,开考5分钟后一律禁止入场。(三)“安全生产专业实务”为主客观题科目,
考生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考生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四)为保障考试安全,维护考试公平公正,人事考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对考生进入或离开考场、考点,提出规范
性要求;查验考生身份证件、所携带物品,必要时可借助专门设备、专业人员进行检查;依法收缴考试作弊设备,集中保管应试人员违规携带的工具
、资料等物品;对考试现场秩序和考试组织实施过程进行视频监控;在必要范围内,协调通讯管理部门对无线通讯等进行干扰或屏蔽;其他必要的安
全管理措施。(五)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题本、题卡,防止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
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六)考生在考试期间,要遵守考场规则,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从试题作答要求。若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
,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认定和处理。涉嫌组织考试作弊、代替考试等犯罪活动的,依法
移送公安机关。五、考试成绩和合格标准(一)考试成绩查询及管理1.考试成绩计划在2023年1月上旬发布,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
成绩查询。2.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1个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免试2个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3.已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
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类别考试的,考试合格后,核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变更
专业类别等事项的依据。(二)合格标准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33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
通告》,自2022年度起,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的合格标准,各科目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的60%。根据有关规定或遇
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调整或单独确定考试合格标准的,另行通告。六、考后在线人工核查考试成绩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对全科考试成绩达到合格
标准的,且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撤回承诺的、已作出承诺但报名时在线核查状态为“未通过
”或“需现场核查”的4类考生的报考条件实施在线人工核查。核查中如需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考生须按照报名所在地市人事考试机构要求及
时在线补交。此类考生应留意报名所在地市人事考试机构通知。七、监督监管各地市人事考试机构对报考人员的报考条件,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
开展核查和日常监管。考试成绩发布后,各地市人事考试机构将在网站上对相关全科成绩合格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集中接受
社会监督举报。(一)在核查或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本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
资格证书或考试合格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考试合格证明无效。(二)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报名所在地市人事考试机构的核查。打印准考证前,报考
人员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试报名无效,不予办理准考证;考试结束后,报考人员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三)报考
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考试合格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
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用人单位及社会提供查询,相关
记录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核发和注册、职称评定的重要参考。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相关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八、证书发放和查询(一)纸质证书合格人员纸质证书由考生报名所在地市人事考试机构负责发放,具体发放时间
将由报名所在地市人事考试机构通知。合格人员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的“证书查验”栏目查询资格证书办理
进度及验证证书信息。(二)电子证书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
97号),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电子证书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九、注意事项(
一)考前请按照考试所在城市最新疫情防控政策做好参考准备。1.各地具体疫情防控政策可在“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便民服务“各地防控政
策”栏目查询。2.全国高、中、低风险区可在“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便民服务“疫情风险查询”栏目查询。(二)报考期间,全省各地级以
上市人事考试机构开通咨询服务电话(详见附件5)。用户名密码查询等业务事项可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业务办理系统”(ht
tp://123.56.228.71:82/)在线申办。附件:1.关于2022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安排的说明2.注册
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参考目录3.各专业类别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行业界定表4.关于经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安全工程
专业查验方法的有关说明 5.全省人事考试机构咨询服务电话附件1关于2022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安排的说明? ? 一、
报考条件(一)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
,自2022年起,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调整如下:1.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5
年;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6年(原7年);2.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
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4年(原5年)。(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中规定本科毕业时所学安全工程专业经全国工程教育
专业认证的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技术基础”科目。其中,可按照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经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安全工程专业查验方法的
有关说明》(附件4)进行相关专业查验。二、合格标准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33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合格
标准有关事项的通告》,自2022年度起,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的合格标准,各科目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的60%。根
据有关规定或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调整或单独确定考试合格标准的,另行通告。三、电子证书查询下载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电子证
书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附件2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参考目
录序号学历(学位)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1中专学历农林牧渔类、资源环境类、能源与新能源类、土木水利类、加工制造类、石油化工类、轻纺食品
类、交通运输类、信息技术类。2大学专科学历农业类、林业类、资源勘查类、地质类、测绘地理信息类、石油与天然气类、煤炭类、金属与非金属
矿类、环境保护类、安全类、电力技术类、热能与发电工程类、新能源发电工程类、黑色金属材料类、有色金属材料类、非金属材料类、建筑材料类
、建筑设计类、城乡规划与管理类、土建施工类、建筑设备类、建设工程管理类、市政工程类、房地产类、水利工程与管理类、水利水电设备类、水
土保持与水环境类、机械设计制造类、机电设备类、自动化类、铁道装备类、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类、航空装备类、汽车制造类、生物技术类、化工
技术类、轻化工类、包装类、印刷类、纺织服装类、食品工业类、药品制造类、粮食工业类、粮食储检类、铁道运输类、道路运输类、水上运输类、
航空运输类、管道运输类、城市轨道交通类、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通信类、物流类、公安管理类、公安指挥类、司法技术类。序号学历(学位)
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3大学本科学历工学门类的所有专业类;公安学类、化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物流管理与工程类、工业工程类。4第二学士
学位5硕士学位工学门类的所有学科;工程硕士、工程博士以及2018年对应调整后的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能源动力、土
木水利、生物与医药、交通运输等8 种专业学位类别;管理学门类中的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6博士学位注:中专泛指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成人中
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附件3各专业类别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行业界定表序号专业类别执业行业1煤矿安全煤炭行业2金属非金属矿山
安全金属非金属矿山行业3化工安全化工、医药等行业(包括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石油天然气储存)4金属冶炼安全冶金、有色冶炼行业5建筑
施工安全建设工程各行业6道路运输安全道路旅客运输、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道路普通货物运输、机动车维修和机动车驾驶培训行业7其他安全(不
包括消防安全)除上述行业以外的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石油天然气开采、燃气、电力等其他行业附件4关于经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安全工
程专业查验方法的有关说明《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中的中级注册
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本科毕业时所学安全工程专业经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技术基础”科目。根据中国工
程教育专业认证协会发布的《工程教育认证标准》(T/CEEAA 001)适用范围,报名免一科的人员必须是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普通四年制
本科安全工程专业毕业。安全工程专业的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查验方法如下:(一)查验时,以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协会认证查询结果为准,网址:
http://www.ceeaa.org.cn/gcjyzyrzxh/gcjyzyrzjlcx/index.html。(二)报名人
员本科毕业时的学校名称和专业名称须与认证查询结果保持完全一致,且毕业时间须在相应的认证有效期开始时间和截止时间内。(三)认证查询结
果中,有效期截止时间标注“有条件”的,其有效期截止时间可按当前年度有效进行界定。附件5全省人事考试机构咨询服务电话报名点考试机构联
系地址联系电话广州广州市人事服务中心广州市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8楼020-12345深圳深圳市考试院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
号深圳人才园裙楼1楼(福田交通枢纽西侧)0755-88100099珠海珠海市人力资源鉴定考试院珠海市香洲区兴华路158号一楼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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