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 3 4 5 6 疫情期间工资核算细则 类型 隔离主要原因 疫情期间隔离适用情况 法律条款具体规定 工资结算方式及细则 判断划分条件 证明文件提交及要求 非个人主要原因 感染新冠肺炎的患者、 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 对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 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 ※《关于妥善处理新型电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 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 按正常岀勤结算工资 【参照政府规定及属于 封控的县区镇乡村街道 社区及楼栋划分政策】 隔离文件、通知或治疗证明 感染新冠肺炎的患者 【隔离结束后需停工继续治疗】 隔离期结束后,由于新型冠状病毒影响仍需继续治疗并无法复工 的职工,用人单位可以适用职工患病医疗期的相关规定支付其治疗期间的工资。 ※《人社厅明电(2020) 5号文件》 按医疗期支付病假工资 继续治疗的病假证明 【参照政府規定及封控管控社区划分政策】 个人原因 【因不遵守政府疫情防控规定】 感染新冠肺炎的患者、 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 【因不遵守政府疫情防控规定】 劳动者违反政府疫情防控措施拒绝治疗、医学观察、医学检査、隔离,影响用人单位生产经营或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或者※劳动合冋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不遵守政府疫情防控规定,导致被隔离治疗或者医学观察,劳动者请求该期间工资报酬的,不予支持。 未按要求出勤时间按事假处理 并视为严重违纪解除劳动合同 政府文件及相关调査 【参照政府规定及封控管控社区划分政策】 政府因防控要求限制员工 出行并要求居家隔离 居家隔离 【符合居家办公条件的】 用人単位安排未返岗劳动者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提供正常劳动的,按正常劳动支付工资。 1、在家通过电话、网络提供劳动,按正常出 勤工资结算; 2、满足居家条件但工作时间内联系不上、电话不在线的, 按事假处理,不予结算工资,次数超过三次者,按旷工一天处理。 提交要求居家隔离通知及证明 政府依法采取停工停业、 封锁疫区等紧急措施, 用人单位延迟复工 居家隔离 【不能提供劳动,如无电脑的】 用人单位未复工或者复工但劳动者未返岗且不能通过其他方式提供正常劳动的,参照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相关规定与劳动者协商。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由用人单位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1、优先安排年假、各类调休假。 2、扣除年假、调休外的时间,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按劳动合同约定发放工资; 3、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
4、居家办公却拒绝工作的按事假计算,次数过多的按照旷工处理。 1、提交要求居家隔离通知及证明; 2、根据岗位确定是否满足劳动条件 个人原因 ①【拒不返岗】 ②【非工作原因由中风险地区前往低风险地区被隔离】 自行居家隔离 符合规定的复工企业在提供了必要的防疫措施和劳动保护的前提下,要求具备复工条件的职工复工,职工应当服从企业工作安排。对不愿返岗复工的职工,企业应主动劝导职工及时返岗。对经劝导无效或以其他非正当理由拒绝返岗的,企业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与职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也可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未按要求岀勤区间按事假处理 并视为严重违纪解除劳动合同 1、提交要求居家隔离通知及证明; 2、根据岗位确定是否满足劳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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