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
为使各类生产设备设施设施(含安全和职业病防护附属设施)按照安全标准化的要求运行,实现安全生产,保证公司正常运营,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生产设备设施设施(含安全和职业病防护附属设施)从论证、选型、购置、安装、验收、使用、维护维修、报废处置等全过程的安全管理。
职责
3.1 财务部负责设备设施购置、废旧设备处理的招投标工作。
3.2 安全职业卫生管理员负责设备设施日常使用中的安全监管工作。
3.3 设备设施使用部门同时也是设备设施的管理部门,负责设备设施使用管理工作。
3.4 各部门负责人为负责本部门设备的请购、验收、安全使用、报废申请等。
管理内容
4.1 设备设施的购置
4.1.1 设备设施购置按公司发展建设需要进行配置,由需求部门提出设备设施购置申请报主要负责人
批准。
4.1.2 对符合条件的设备设施,由公司组织招标,并负责对外签订设备设施购销合同。
4.1.3 设备设施到厂后,由需求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对设备设施外观、备附件、技术文件资料等
是否齐全进行检查。
4.1.4 生产厂商负责设备设施安装、调试、试运行等工作,需求部门配合实施。
4.1.5 需求部门负责新增设备设施的统一编号和建立设备设施档案的归档工作。其归档内容主要包括:
⑴设备设施购置申请表。
⑵设备设施购销合同、技术协议。
⑶特种设备设施(行车、场内机动车辆、压力容器等)生产制造许可证明文件。
⑷设备设施出厂装箱单、合格证明书(质保书)、图纸、使用说明书、光盘等随机配套技术资料;
⑸仪器、仪表的第三方计量检测报告书。
⑹设备设施维修(保养)情况记录。
⑺上述资料均提供原件。
4.2 设备设施验收
设备设施试运行时限到期后,由需求部门组织相关人员,结合技术协议有关指标要求,对设备设施进行最终验收,并填写【设备设施验收单】,经有关人员签字后方可入账、登记、建账。
4.3 设备设施使用前的管理工作
4.3.1 制定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4.3.2 制定设备设施维护保养责任制
4.3.3 安装安全和职业病防护装置
4.3.4 员工培训,内容包括设备设施原理、操作方法、安全职业卫生注意事项、维护保养知识等,经考验合格后,方可上岗;若是特种设备还需经相关部门培训取得相应的操作证方可上岗。
4.4 设备设施的使用与维护
4.4.1 设备设施运行与维护坚持“实行专人负责,共同管理”的原则,精心养护,保证设备设施安全,
负责人调离,立即配备新人。
4.4.2 操作人员要做好以下工作:
⑴自觉爱护设备设施,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违规操作
⑵管线,阀门做到不渗不漏
⑶做好设备设施班前、班中、班后按照要求经常性的加注润滑油,防止过度磨损
⑷设备设施要定期更换、强制保养、保持技术状况良好
⑸建立设备设施保养卡片,做好设备设施的运行、维护、养护记录
⑹保持设备设施设施清洁,场所窗明地净,环境卫生好。
4.5 设备设施设施检查制度
4.5.1 设备设施维修人员,每天对生产设备设施进行检查一次,对点检记录进行确认。
4.5.2 安全职业卫生管理人员不定期对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通知有关部门进行整改。
4.5.2 每年12月由使用部门会同维修人员,根据生产需要和设备设施实际运转状况,制定下一年度设
备设施检维修计划。
4.5.3 设备设施大修完工后,必须进行安全质量检查的验收。
4.6 设备设施设施安全事故及设备设施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
4.6.1 设备设施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设备设施损坏和设备设施事故,根据设备设施损坏程度,设备设施
事故分为:
⑴一般设备设施安全事故:零部件损坏,经济损失在5000以下。
⑵重大设备设施安全事故:设备设施受损严重,直接经济损失在5001元至50000元。
⑶特大设备设施安全事故:导致设备设施保费或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0元以上。
4.6.2 设备设施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
⑴一般设备设施安全事故发生后,操作使用人员应立即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报告,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
故责任。
⑵重大、特大设备设施事故发生后,操作人员应立即采取保护现场并报告公司负责人及安全管理员,
公司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对事故进行检查,分析事故原因,查清事故责任。
⑶对各类设备设施安全事故,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调查及时报告,严肃处理。
⑷对玩忽职守,违章指挥,违反设备设施安全管理规定造成设备设施安全事故的领导、管理人员和直
接责任者,根据情节轻重,责任大小,分别给予处分、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交由执法机关处理,
追究其法律责任。
4.7 闲置、封存、报废设备设施的管理
4.7.1 设备设施封存
⑴封存的分类:连续停用3个月以上者为暂时封存;连续停用一年以上者为长期封存。
⑵确需封存的设备设施,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设备设施维修人员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封存。
⑶封存的设备应有“封存”的标志;设备设施维修人员负责封存设备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
⑷不完好的设备不予封存。
⑸闲置设备不宜入库的在现场就地封存,仍需履行封存的审批手续。
⑹封存设备的启用,由使用部门申请,报设备设施维修人员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启用。
4.7.2 设备设施的报废处理
⑴设备设施报废条件
◆国家或行业规定需要淘汰的设备设施。
◆设备设施已过正常使用年限或经改造后达不到使用要求。
◆设备设施发生操作意外事故,造成无法修复或修复不合算。
◆设备设施使用时间不长,但因更合理更经济先进的设备设施或生产使用时需要更换的。
◆从安全、精度、效率等方面,已落后于本行业平均水平,
◆其他应当淘汰的。
⑵确需报废的设备设施,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设备设施报废申请表】,经相关人员逐台进行
技术鉴定、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废。
⑶未办理完设备报废的全部手续,使用部门不得下账,不得拆卸、挪用、损坏零部件,更不能擅自处
理。
⑷经批准报废的设备设施由财务部按规定程序处理。
⑸销帐:设备经报废后,应在【设备设施台帐】中予以销帐处理,应注明报废日期、报废批准
人、报废执行人等。
4.8 废旧设备设施置:
4.8.1 财务部组织有关单位进行价格评估后成立招标工作组,对外公开招标(竞价)方式进行处理。
4.8.2 处置的废旧设备设施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5.相关文件
5.1 《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及检修管理制度》
5.2 《设备设施验收、拆除、报废管理制度》
5.3 《特种设备及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6.附件
6.1 安全设施目录
7.记录
7.1 设备设施购置申请表
7.2 设备设施台账
7.3 安全设施台账
7.4 职业病防护设施台账 编制 审核 批准
文 件 编 号: 版 本 号: 生 效 日 期: 标 题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页 码 编 号: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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