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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体检相关信息
2023-02-14 | 阅:  转:  |  分享 
  
婚前体检相关信息服务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男女双方或一方户籍在长春市,并在我市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男女双
方。检查时限:登记前3个月及登记后1个月。检查流程:婚姻登记的男女双方,可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小二寸单人彩照各3张到长春市妇幼保
健机构接受免费婚检。免费婚前医学检查项目;(一)婚检基本项目:1.基本体格检查项目:内科、外科、五官科、内外生殖器官的发育情况。2
.基本辅助检查项目:胸部透视、血常规、尿常规、乙肝表面抗原、谷草和谷丙转氨酶、HIV初筛、梅毒检测、女性阴道分泌物(白带常规)检查
。(二)婚检特需项目:主要包括:心电图、胸片、乳房红外线检查、B超(妇科、肝胆、心脏等)、ABO血型、RH血型、乙肝二对半、乙肝三
对半(含甲、丙肝)、淋菌筛查、肝肾功能组合、染色体检查、支原体检测、衣原体检测、精液分析、孕前保健项目等。(三)孕检中不能做的项目
:1.X光检查:就是我们常说的“拍个片子”,最常用于骨骼、四肢的检查。2.DR检查:可以理解为升级版X光检查,相比于传统的X光检查
,可以实现数字化阅片,更加清晰、便捷。3.CT检查:利用X线进行拍摄,只是成像方式不同,常用于胸部、心脑血管等检查。4.X线钡餐检
查:是一种检查肠胃的方法,需要服用造影剂后进行X线照射。(四)婚前医学检查的医学意见:1.建议不宜结婚:比如患有重度、极重度智力低
下,丧失婚姻行为能力;患有重型精神病,丧失婚姻行为能力,在病情发作期有攻击危害行为的。2.建议暂缓结婚:患梅毒、淋病、尖锐湿疣、肝
炎、结核等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内,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内或稳定尚未满两年以上,以及其他医学上认为应暂缓结婚的疾病,建议先治疗,待病情稳
定后再结婚。3.建议采取医学措施,尊重受检者意愿:患有终身传染的传染病(非发病期);终身传染的病原体携带者;无法矫治的生殖道畸形;
重要脏器功能衰竭。4.建议不宜生育:任何一方患严重的常染色体显性遗传病,严重的多基因遗传病并属高发家系;双方均患有严重的常染色体隐
性遗传病或女性患有严重重要脏器疾病和其他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疾病。(五)婚前检查注意事项:1.男女双方当事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
军人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双方1寸照片各3张。已办理结婚证的携带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双方同时到场检查。 3.检查当日
早晨空腹,禁食水。4.女性应避开月经期,并确保检查当月未怀孕(因X线为放射线检查,可能对胚胎有影响)。已孕者应提前告知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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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沉稳社工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