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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2023-02-27 | 阅:  转:  |  分享 
  




乡镇(街道)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为认真做好防灾救灾工作,切实减轻地质灾害损失,

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地质

灾害防治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乡镇(街道)实际,制定本

预案。

(二)本预案所称地质灾害,是指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

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

质有关的灾害。

(三)地质灾害按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大小及临灾受威胁

人数和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分为四个等级:

1.特大型。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

以上的;受威胁1000人以上,或者可能造成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

的。

2.大型。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

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受威胁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

或者可能造成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

3.中型。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

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受威胁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者

可能造成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

4.小型。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

的;受威胁100人以下,或者可能造成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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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六哨乡镇(街道)境内给人民群

众生命财产造成严重威胁或者已经造成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突

发性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工作。

(五)地质灾害应急,是指一旦发生地质灾害或者地质灾害

隐患体出现临灾状态时,而采取的不同于正常工作程序的紧急防

灾和抢险救灾行动。

临灾状态,是指岩(土)体在短期内不断发生位移、变形明

显加剧,可能发生灾害危及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危急状态。

(六)地质灾害应急分为临灾应急和灾害应急两类。临灾应

急,地质灾害隐患体出现临灾状态后,即进入临灾应急期,所采

取的紧急防灾避险行动称为临灾应急;灾害应急,地质灾害发生

后,即进入灾害应急期,所采取的紧急抢险救灾和防止灾情进一

步扩大的行动称为灾害应急。

(七)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遵循“以人为本、统一领导、快速反

应、分级分部门负责和依靠科学、因地制宜”的原则。小型地质灾

害救灾应急工作,以灾区所在村委会为主,乡镇(街道)自然资

源所按照乡镇(街道)人民政府的要求,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进行

紧急支援。中型、大型、特大型地质灾害救灾应急工作,在乡镇

(街道)人民政府的组织领导下,并及时上报上一级人民政府直

至国务院,乡镇(街道)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抢险救灾职能,各

负其责,密切配合,与灾区所在村委会和有关人员共同开展救灾

应急工作。

(八)在救灾应急工作中,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根据需要,

安排补助资金,专项用于组织抢险救助、避让搬迁、应急治理和

灾害恢复与重建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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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应急机构和职责

(一)应急机构

为确保突发性地质灾害发生时抢险救灾工作的及时有效开展,

成立乡镇(街道)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灾指挥部,统一负责突发

性地质灾害应急的指挥、协调工作。指挥部总指挥由乡镇(街道)

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副乡镇(街道)长担任、

办公室主任由自然资源所所长担任,成员由党政综合办公室、人

民武装、财政所、民政办、派出所、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水务科、

林业站、卫生院、电信所、供电所等负责人组成。指挥部下设办

公室在自然资源所,负责日常事务。

(二)职责分工

1.指挥部。统一领导和组织指挥全乡镇(街道)地质灾害抢

险救灾工作,调动、整合全乡镇(街道)救灾力量,决定采取抢

险救灾措施。

2.办公室。负责收集、分析和报告灾情;传达指挥部的工作指

令;协调乡镇(街道)直有关部门和政府的应急工作,组织有关

部门和专家会商灾害发展趋势,对灾情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为

指挥部决策提供依据;组织制定抢险救灾对策和措施;发布灾情

和抢险救灾工作信息。

3.成员单位。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重大救灾和应急治理项目计

划审批或上报,监督检查项目的实施;派出所负责应急工作的治

安管理,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协助有关部门组织

灾区群众安全撤离或转移,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民政办负责

应急救灾款物的接收、下拨和管理以及灾民安置等工作;财政所

负责筹措安排救灾应急补助资金并监督检查其使用情况,为救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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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工作提供物资、装备方面的资金保障;自然资源所负责组织

应急调查、灾情核查和灾害监测,并对灾害的发展趋势进行预测;

规划建设服务中心负责帮助灾区制定规划和实施重建的有关工作;

公路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恢复被毁坏的干线公路、水路等基础设施,

组织车辆运送救灾应急物资,提供转移灾民所需的交通工具;水

务科负责修复被毁水利工程,监测水情、汛情;卫生院负责组织

医疗急救和卫生防疫队伍,指导帮助灾区开展医疗急救和卫生防

疫工作,保证灾区饮水和食品卫生安全,收集报告和监测灾区疫

情;广播文化中心负责把握抢险救灾应急工作新闻舆论导向,组

织新闻单位做好宣传;电信所负责组织和协调灾区受损通讯设施

的抢修,保证应急指挥的通讯畅通;供电所负责灾区的电力抢修

和恢复,保证灾区电力供应。

各村委会也要成立相应的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机构,明确各有

关人员的职责和分工,负责当地抢险救灾工作的统一指挥和综合

协调,组织现场应急处理工作。

三、应急准备

(一)指挥部办公室及成员单位,要结合各自的职责,制定

具体的抢险救灾应急行动方案,进一步明确、细化工作任务,逐

项落实具体职责,保证抢险救灾应急行动有序进行。

(二)地质灾害易发区的村委会要组织建立应急抢险救灾队

伍,并与民兵组织建立抢险救灾的协调机构,且有针对性开展应

急抢险救灾演练,确保灾害发生后应急救助措施及时到位。

(三)地质灾害易发区的村委会要组织有关人员储备用于灾

民安置、医疗卫生、交通、通讯等必要的抢险救灾专用物资,保

证抢险救灾物资的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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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临灾应急

(一)指挥部办公室在接到地质灾害隐患临灾报告后,要会

同相关部门组织应急调查专家组,调查、核实灾情,提出应急抢

险措施建议。根据险情,由指挥部发布启动临灾应急预案命令。

(二)由指挥部工作组和灾害发生地村委会共同成立现场临

灾应急抢险指挥部,并根据需要设工作小组,有序组织做好各项

工作。

1.调查灾情险情,组织人员会商,提出应急抢险救灾措施和方

案;

2.根据灾害成因、类型、规模、影响范围、发展趋势等,划定

灾害危险区,设置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及撤离路线,

组织危险区内人员和重要财产撤离,情况危急时,强制组织避灾

疏散;

3.对灾害进行动态监测、分析、预测,掌握险情动态和灾害发

展趋势,根据险情变化及时提出应急对策,做好灾害突发的报警

工作;

4.组织专业技术和施工队伍,实施必要的应急抢险工程,减缓

和阻止灾害险情发展;

5.民政、公安、卫生和城乡镇(街道)规划建设、交通运输、

水务、供电、通信等部门根据险情情况,做好相关应急工作。

(三)灾害险情得到有效控制后,应解除临灾应急期,确定

撤销或者继续保留灾害危险区事宜,提出下一步防灾、搬迁避让

或工程治理方案措施,交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五、灾害应急

(一)地质灾害发生后,各村委会须按有关地质灾害速报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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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及时向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和自然资源所报告有关情况。

1.地质灾害速报制度。

(1)小型地质灾害,由所在村委会及时报乡镇(街道)人民

政府和自然资源所,由乡镇(街道)人民政府组织调查和做出应

急调查处理。

(2)中型地质灾害,由村委会在12小时内报乡镇(街道)

人民政府和自然资源所;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和自然资源所在

24小时内报上级人民政府和自然资源部门。

(3)大型地质灾害,由村委会在6小时内报乡镇(街道)级

人民政府和自然资源所;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和自然资源所在

12小时内报上级人民政府和自然资源部门。

(4)特大型地质灾害,由村委会在3小时内报乡镇(街道)

人民政府和自然资源部门;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和自然资源所

在6小时内报上级人民政府和自然资源部门。

(5)灾害威胁人数超过500人,或潜在经济损失超过1亿元

的严重地质灾害隐患点,一经发现,自然资源所要在48小时内将

险情和采取的应急防治措施上报上级人民政府和自然资源部门。

2.地质灾害速报内容

(一)地质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和失踪的人数、灾

害类型、灾害体的规模、引发因素、地质成因和发展趋势、采取

的对策和措施等。

(二)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报告后,要根据灾情立即派出由专

家和有关部门人员组成的应急调查组,赴灾区进行现场调查和核

实灾情,视情况向指挥部提出启动灾害应急预案的建议,采取有

效措施,防止灾情扩大。调查结束后,及时提交应急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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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指挥部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召开紧急会议,会商灾情,

决定是否启动灾害应急预案,研究部署抢险救灾工作。

(四)灾害发生后,由指挥部与灾害发生地村委会共同组成

现场抢险救灾指挥部,根据需要,设立应急工作小组。

现场抢险救灾指挥部的工作职责。一是根据指挥部总指挥长

的指令,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具体组织实施抢险救灾工作;二是

协调灾区现场指挥部工作组和各部门之间的各项应急工作,并督

促、检查、落实;三是及时向指挥部办公室汇报灾情和抢险救灾

工作进展,由指挥部统一向广播文化中心提供灾情及应急工作信

息,做好宣传、报道等工作。

各应急工作组要按照应急预案的分工及现场指挥部的指令,

有效开展各项应急工作。

1.紧急抢险组。由灾害发生地村委会和派出所、规划中心、民政班、

水务科、供电所、六哨乡镇(街道)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分队等部

门组成。主要任务是组织抢险队伍抢救被灾害危及生命安全的人

员;组织动员受灾害威胁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

情况危急时,强制组织避灾疏散;对已经发生或可能引发的水灾、

火灾、爆炸、剧毒和强腐蚀性物质泄漏等“次生灾害”进行抢险,

消除隐患。

2.调查监测组。由自然资源所、民政办和规划中心、水务科、

路政管理所等部门组成。主要任务是调查、核实灾害发生时间、

地点、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查明灾害类型、规模、潜在的威胁

和影响范围及成因、诱发因素;组织灾情监测,掌握灾情动态,

及时分析、预测灾害发展趋势;根据灾情变化提出应急防范对策、

措施并报告现场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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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医疗卫生防疫组。由灾害发生地村委会和卫生院等部门组成。

主要任务是组织急救队伍,设置急救站,救护伤员;检查、监测

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

发流行。

4.治安、交通管理组。由灾害发生地村委会和派出所、路政管

理所等部门组成。主要任务是维护灾区社会治安;迅速疏导交通,

对灾区和通往灾区的道路实行交通管制,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

进行。

5.基本生活保障组。由民政班、财政所等部门及保险公司组成。

主要任务是及时设置避难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点,做好救济物资

的供应、调配和管理,妥善安排灾民生活;协同做好死难者的善

后和保险理赔等工作。

6.设施修复和生产自救组。由灾害发生地村委会和各部门组成。

主要任务是组织抢修灾区受损毁的交通、通信设施,保证救灾物

资运输、灾民疏散和临灾应急指挥、信息反馈以及通信畅通;组

织抢修受损毁的水、电等设施,保障正常运行和安全;指导、帮

助灾区恢复正常生产;组织修复损毁校舍和应急调配教学资源,

妥善解决灾区学生的就学问题。

7.应急资金保障组。由灾害发生地村委会和财政所、民政办、

水务科、路政管理所、规划中心等部门组成。主要任务是负责应

急资金的筹集和落实;做好应急款物的分配及使用的指导、监督

和管理等工作。

(五)灾害发生地村委会要根据现场指挥部或先期到达的调

查组(工作组)的建议,及时报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划定灾害

危险区和抢险救灾特别管制区,并予以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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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区和特别管制区的边界要设置明显标志,安排巡逻值勤,

严禁危险区内进行爆破、削坡、工程建设以及其他可能加剧灾情

的活动;禁止与抢险救灾行动无关的人员、车辆进入危险区和特

别管制区。

紧急情况下,在上级调查组(工作组)未到达之前,灾害发

生村委会要及时报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制定灾害危险区和特别

管制区,并采取紧急避让和抢险救灾措施。

(六)灾害险情已经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乡镇(街道)

人民政府根据现场抢险救灾指挥部的建议,及时解除灾害应急期,

撤销原划定的灾害危险区和抢险救灾特别管制区,并予以通告。

(七)因抢险救灾需要,临时调用单位和个人的物资、设施、

设备或者占用其房屋、土地的,灾害应急期结束后应及时归还,

无法归还或者造成损失的,要给予相应的补偿。

(八)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根据灾害灾情和灾害防治需要,

统筹规划和组织实施受灾地区的重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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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合同范文资...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