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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验工计价管理办法
2023-03-05 | 阅:  转:  |  分享 
  
业主验工计价管理办法一、总则为确保已完工程按时进行验工计价,有效保障项目资金的正常运转,特制订业主验工计价管理办法。二、对业主验工计价的依据
及标准1.依法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监理、咨询、勘察设计等合同(含补充合同);2.经批准的开工报告;3.公司下达的年度投资计划(含调
整计划);4.经审核的施工图及批准的变更设计;5.合同约定的工程或工作质量合格的证明文件;6.经铁路总公司批准的设计概算;7.监理
工程师根据施工图对工程项目的质量标准评定及其他现场验工计价核对资料;8.经建设单位、设计、监理及施工图审核单位等四方核实会签核实的
施工图数量;9.公司相关的管理规定。三、组织机构与职责(一)组织机构5标三分部成立业主验工计价领导小组:组 长: 副组长:组 员:
(二)职责1.组长:全面负责对业主验工计价的管理及签字确认工作。2.副组长:检查和督促架子队对已完合格工程的数量及时收方并及时签
认相关资料。3.架子队:技术负责人或技术主管负责架子队当季(当月)已完工数量的计算与汇总,22日前完成驻地监理签认手续并将签认资料
上报指挥部工程部。4.工程部:负责复核、汇总统计架子队上报的本月、季度、开累已完工程数量,24日前提交工经部。内业资料人员负责收集
整理完善相关质检资料。5.工经部:负责根据驻地监理签认已完工数量、施工承包合同、变更批复令等编制业主验工计价报表,上报监理分站与监
理总站,及时追踪批复。6.财务部:根据业主批复的业主验工计价及时取得资金。7.物资部(有材料预付款的项目):负责提供整理当季所用的
材料原始凭据。对甲供材料的数量与单价及时与业主进行核对,确认扣款金额。8.安质部:负责联系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进行现场勘察确认
,并及时签认质检资料,负责对安全生产费提供资料交计划合同部。9.综合部或征迁部门:负责征地拆迁及青苗补偿的数量及资料经监理签认后提
交计划合同部。10.中心试验室:按时出具各种试验报告。四、验工计价程序及要求(一)业主验工计价分“季度验工计价”、“年度验工计价”
和“末次验工计价”三种方式办理。采用季度、年度验工计价结算和末次验工清算办法。验工计价由沪昆客专湖南公司(以下简称“业主”)对局指
挥部办理,局指挥部再对项目部办理。1.季度验工计价:对每季度第三个月末25日内,当季实际完成的质量合格的工程数量,依据合同约定办理
季度验工计价。2.年度验工计价:对次年的1月1日前,当年实际完成的质量合格的工程数量进行全面清理与确认,依据合同约定办理年度验工计
价。3.末次验工计价: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0日内,且完成交付使用资产文件编制和相关单位签认后,依据合同约定办理末次验工计价。(二)工
作流程1.每季度末月总工程师或副经理组织现场业主计价收方。项目部工程部、工经部及架子队主要领导参加。收方数量交项目部业主验工计价领
导小组审核。2.架子队技术负责人负责当月、季、开累已完工程量向驻地监理的签认。3.工程部负责计算、汇总当月、季、开累已完工数量、收
集汇总内业资料并提供已批复的变更令。4.安质部负责提供当季安全生产费用证明资料。5.综合部负责提供征地拆迁及青苗补偿费用资料。6.
工经部分章节填报业主要求的相关验工计价报表,并附工程形象进度的文字说明和施工质量验收合格的的证明材料(相关的隐蔽工程检查证,成品、
半成品、设备及原材料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单等)交本标段的监理单位审核。协助监理单位核实已完工程数量,副总监及总监审核签认验工计价报
表,并加盖监理单位公章。将签章齐全的验工计价资料交项目部相关部门、分管领导及副经理(或常务副经理)审核,审核无误后由项目部财务部依
据批准情况办理付款相关手续。7.物资部负责对甲供材料的数量与单价及时与业主进行核对,确认扣款金额。8.财务部门从业主处取得工程拨款
。9.工经部对批复完成的验工数量与实际完成的验工数量进行对比,向验工领导小组汇报本期验工情况,已完工程未验工说明。五、季度(年度)
验工计价(一)建筑安装工程1.项目部于每季第三个月的26日(或次年1月1日)前,按照工程类别,依据合同工程量清单(补充合同)分工点
、分章节编制验工计价工点表、已完工程数量表(附件一)、验工计价报表(附件二)等相关验工计价文件,并将附有关工程形象进度的文字说明和
施工质量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相关的隐蔽工程检查证、成品、半成品、设备及原材料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单等)交监理单位审核。2.监理单位
根据设计图纸在28日前(或次年1月3日)前,在项目部共同参与的情况下,依据合同约定完成计量现场核对和计价文件的审查。3.指挥部组织
于次季度首月1日前完成计量工作。 4.业主各部门于次季度首月6日(或次年1月9日)前完成除建设单位管理费外的其他费用计价审批,并报
业主领导批准。(二)征地及拆迁费用局项目部负责牵头组织,计价时间与建筑安装工程一致。征地及拆迁费用验工计价相关要求和程序由工程部另
行公布。(三)设备验工计价1.由业主组织招标采购的需要安装的甲供设备,待安装完成并单机调试合格后,凭采购发票或验收单,由供应商申报
,经监理、施工单位(项目部)、指挥部及业主物资部共同审核签认后进行计价。计价时间要求与建筑安装工程一致。2.工器具等直接移交的设备
,依据合同或协议规定,在完成设备采购并办理交接验收手续后,由采购单位申报,业主工程部负责审核数量,同时建立固定资产台账,业主物资部
负责审核费用,报业主领导审批。计价时间要求与建筑安装工程一致。3.由承包单位(局指、项目部)自行采购的设备,验工计价程序与建筑安装
工程一致。计价时间与建筑安装工程一致。(四)甲供材料验工计价由建设单位组织招标采购的甲供材料,凭采购发票或验收单,由供应商申报,经
监理、施工单位(项目部)、指挥部及业主物资部共同审核签认后进行计价。计价时间与建筑安装工程一致。(五)工程监理费计价监理单位每季填
写验工计价表,由指挥部审核签认,业主计划财务部复审后报领导批准。计价时间与建筑安装工程一致。(六)其他费用计价其他费用包括第三方检
测、联调联试、设计费用、地勘监理等十一章费用,由实施单位申报,主办部门(指挥部)依据合同(协议)及完成情况核定相应费用,业主计划财
务部复审后报公司领导批准。计价时间与建筑安装工程一致。六、末次验工计价在办理末次验工计价前,施工单位(项目部)按照《关于印发<铁路
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和资产交付办法>的通知》(铁财〔2008〕250号)规定,编制“竣工项目资产初验记录表”,逐项登记交付
的资产,其中价值栏按该项资产合同价值填列,并将该表交资产接收单位(资产实际列账单位),对资产名称、数量等情况进行核实与签认。指挥部
负责对末次验工数量表、竣工项目资产初验记录表进行审核与签认,工程部负责复核与确认。七、验工计价的格式和资料保存期限要求(一)建筑安
装工程验工计价采用业主开发的“验工计价软件”进行编制,同时采用书面报表和电子备份两种方式,二者应一致,二者不一致时,以书面报表为准
。所有签认采用书面形式进行,签字人为计算机打印者无效,未经签字或签字不全者,不予计价。(二)相关单位对验工计价有关资料应当妥善保存
,不得伪造、编造、隐匿或者销毁。(三)验工计价资料按以下数量提交:“已完工程数量计量表”与“验工计价表”均为一式八份(业主三份,监
理单位1份、施工单位3份,指挥部1份)。验工计价文件规格统一用A4型复印纸。(四)竣工结算除将以前已验工部分按季度验工计价资料备齐
外,还应附有设计与实际完成的全部工程数量、费用总额、竣工文件和验交纪要,并签订《工程价款结算协议》,进行末次验工计价。八、施工总价
承包合同的计价(一)施工总价承包合同的计价分为合同内验工计价和补充合同验工计价。(二)合同内验工计价的依据为合同附表《工程量清单》
,按当期完成并经审核签认的实物工程数量办理验工计价,末次验工计价总额为合同总额。1.合同附表《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计量单位、综合
单价、单项费用包干的款额是合同内计价的依据,验工计价中不得调整。2.单项费用包干的项目,其费用一律不再调整,按照实际完成情况分段计
价。3.合同内实际完成的开累数量不得超出经建设单位(业主)、设计、监理及施工图审核单位等四方核实会签核实后的施工图数量。4.各章节
季度(年度)验工计价总额阶段性控制原则为:二章、三章、四章合计验工计价总额不得超出二章、三章、四章的合同总额;其他章节验工计价总额
不得超出合同章节的合同总额。竣工结算验工计价额不得超出合同总额(含补充合同)。5.安全生产费实行总额包干,按照合同约定办理计价。(
三)补充合同验工计价主要包括Ⅰ类变更设计、Ⅱa类变更设计、建设单位承担的材料价差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可调整合同总价的有关内容。1.
Ⅰ类变更设计、Ⅱa类变更设计等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可调整合同总价的有关内容,按补充合同工程量清单,逐项计价。验工计价工程数量不得超
出补充合同数量。2.补充合同验工计价总额不得超出补充合同总额。九、总承包风险费计价原则(一)总承包风险费采用据实验工、按比例控制、
总额包干的计价方式。按发包人(业主)批准的季度实际完成的投资额乘以总承包风险费率确定每季度计价限额,每季度完成的应由总承包风险费解
决的工程或费用,如果低于本季度计价限额,按实际计算费用计价,余额结转到下个季度的计价限额;如果高于本季度计价限额,则按本季度计价限
额计价。末次计价总额包干。(本季度计价限额=每季度计价限额+结转余额)。(二)总承包风险费包括施工图量差、承包人原因引起的I类变更
设计、合同约定的承包单位(项目部)应承担的变更设计、材料价差、工程保险、激励约束考核费用等内容。1.施工图量差:经四方核实后的施工
图数量,按第八条第二款规定,超出合同额的验工计价金额纳入总承包风险费。2.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变更设计:按照业主变更设计管理办法,经业
主批复后,由承包人(项目部)承担的费用纳入总承包风险费内验工计价。3.变更设计: 按照业主变更设计管理办法,经指挥部批复后,按合同
约定,应纳入总承包风险费内的变更设计。4.材料价差:(1)发包人(业主)自购的材料和设备及铁建设〔2008〕182号、铁建设〔20
09〕46号文规定以外的材料和设备价差,经相关部门审查批准后列入总承包风险费验工计价。(2)铁建设〔2008〕182号及铁建设〔2
009〕46号文规定由施工单位(项目部)承担的部分材料和设备价差,在上报总公司(建设单位)审批材料和设备价差时,同期计算应由施工单
位(项目部)承担的相应价差。按业主批复的施工单位(项目部)当期应承担的相应价差,纳入总承包风险费内验工计价。5.工程保险费:按照施
工总承包合同约定,由施工单位投保,承包人(项目部)向发包人(业主)提交各项保险生效的证据和保险单副本。承包人(项目部)根据由承保人(保险公司)提供的有效保费支付单据(复印件)纳入总承包风险费内验工计价。6.激励约束考核:按照业主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纳入总承包风险费内验工计价。十、其它事宜1.本办法在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将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修订和调整。2.本办法由工经部负责解释。3.本办法适用于xx第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铁路项目部,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以后制定新的业主验工计价管理办法,则按新办法执行。4.本办法未尽事宜,遵照业主、指挥部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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