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易制毒化学品自查登记表企业名称地 址法人代表联系电话涉及易制毒化学品名称、年涉及量生产状态(正常生产/停产)是否出租厂房(写明租用人姓名 、联系方式)是否向高危地区销售重点物资(标注化学品名称、年设计量)是否涉及芬太尼类物质前体是否涉及苯乙腈和Y-丁内酯是否涉及重点化 工设备反应釜(含储存罐)离心机压片机制冷压缩机氢气钢瓶大口径玻璃管重点人员情况登记(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姓 名身份证号联 系方式注:1、高危地区为云南、广东、广西、福建、缅甸、越南、老挝等,重点物资为(全国列管的32种易制毒化学品、向特定国家出口的其他 17种易制毒化学品、可用于制毒的其他12种非列管化学品)。 2、企业若涉及芬太尼类物质前体、苯乙腈、y-丁内酯请注明企业是生产、使用 或经营并写明年涉及量,若无请填写“无”。 3、重点人员为实验室及生产、使用或经营易制毒化学品主要工作人员。 4、查看企业是否存在生产、使用、经营反应釜(含储存罐)、离心机、压片机、制冷压缩机、氢气钢瓶、大口径 玻璃管、核磁共振波谱仪等设备。(若有请注明生产、使用或经营及相关规格、数量,若无请填写“无”)。排查人: 排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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