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志方法刍议 (五)大事筛选及“大事记”撰写问:“大事记”好象不是正文,重要吗?答:很重要!一般“大事记”都置身在全志之首,是第一个与读者见 面的“报幕员”, 社会生活中人们很重视第一印象,千万不可苟且;再说,大事记内容横陈百业、竖表古今,是全志的脉络与缩影,抓住了它,整 部志书就提得起放得下了,你说重要不重要?问:何谓“大事”? 答:这个定义既可言传,更须“意会”,所记述的大事,一般地说应该掌握下列 三条标准:第一,就事物的社会影响范围来说,基本上要涉及全局。有些事件是在一个区域或单位的较小范围内发生的,其社会影响仅限于局部范围 ,在大事年表中可以不必记载;如果其影响扩及全局的范围,那就要予以重视.如拔除据点,一般不必记载,如果这个小小的敌据点打破了敌人全面 进袭的计划,这就要作为大事来记述。第二,就事物的时间影响而言,在全局比较久远,具有一定的持续性。如某种报刊的刊行,某种学术团体、革 命组织的建立等等。这在社会上都会产生比较深远的影响(包括好坏两个方面的影响),也应该作为大事记载。第三,凡是在境内第一次出现的新生 事物,即便是后来迅速发展、全面普及而成为极普通的事物,都应记载于《大事年表》 。如第一次通航、通车、通电话,第一次用机器灌溉、榨油 、机米,第一所小学、中学的创办,第一次放映电影、用手机、用电梯、用电脑、建立第一个人民公社、成立第一家合资企业等等均宜记载,这样可 以使读者了解到新生事物发展的规模和速度。掌握住这三条,就可以大而不漏,全而不赘,做到恰到好处。按《县志编修探微》(与刘光禄:李明 杨向东合作 1983年5月安徽人民出版社出版)一书的说法,至少应该包括以下六个方面县志《大事年表》应该列入哪些具体内容?一是主要 机构设置及体制、区域演变情况。具体地说应该包括党、政、军及工农青妇等群众团体的机构建立或撤消情况,县和区乡(社)的划、并情况。县级 党、政、军主要领导人更迭情况也应该作适当记载。二是重要会议及文告。凡是县级党代会、人民代表大会、工青妇等群众团体代表大会、各行各业 的先进代表大会,大规模的群众集会,具有特殊意义的特别会议,全国或全省在本县召开的重要会议,等等,都要简要记述开会的时间、地点及主要 内容。党、政、军主要领导机关在各个历史时期发布过的对贯彻执行国家政策法令、维护社会秩序、发展国民经济、改善人民生活等方面起过重要作 用的文告,也应加以记载。三是重大事件和活动。凡是重大的政治运动、军事活动、外事活动以及异常的自然现象与重大灾情、事故等都应记载。四 是重点工程项目。凡是工业、农业、交通运输和文教卫生等方面的基本建设重点工程项目以及某些重要施(近期军事设施除外),都应记载。五是重 大成就。对于国民经济建设中的重大成就以及科教文卫中重要科研成果,有影响的学术论著、文艺作品都应记载。六是重要人物活动。应限于党和国 家的高级干部以及各方面有社会影响的代表人物和著名人士以及学术团体、群众团体在本县境内进行的主要活动。此外,关乎国内外热点问题,不因 事小而不为,我们应有一定的悟性与敏锐性感力。问:写“大事记”有什么大原则?答:这个原则可归纳为三要、三忌、一防。“三要”即一要贯彻 英雄与群众共同创造历史的辩证唯物主义观;二要宏扬社会正能量。三要有一定的个性风格(如有的突出山河改造,有的突出人文科学)。“三忌” 即切忌仅仅成为少数领导人起居录、切忌仅仅成为外来人员接待记录、切忌仅仅成为表彰先进人物的光荣榜。“一防”即防止成为垃圾桶,什么东西 都朝里面塞。“大事记”不是志书资料的“后备仓库”, 不是自家车的 “后备箱”,不要将别处难按的材料硬塞进这个库房,“大事记”本身应 是一部独立的、完美的作品。问:“大事记”行文叙事跟一般文章有什么不同?答:“大事记”文字特别精炼,行文条目式, 以时间为序,有的事 若跨度较长,也宜头尾分别记述。如某工程2001年开工,2005年峻工,各年只记各自之事,不必“瞻前顾后”。若个别事件,以后不再论及 ,可顺笔带一句它的结局,但此类情况不宜多,否则文字像一堆勾勾藤或丝毛犬,不为方家所重也。问:“大事记”文字表述要注意哪几点?答:一 、第三人称。上级领导或外地人员莅临本地,用“到”,不用“来”。二、“我”为主体。记述横向关系,应立足于“我”,将“我”置于主导地位 。三、须有主语。事由人干,事出有因,为使记事明确、完整,必有主语。四、一事一条,不要把几件事混在一起,也不是一项事件前前后后的过程 或总结,全系“个案式”。问:“大事记”条文跟其他篇章是什么关系?答:它们是骨头连着筋。“大事记”中大部分条文在其他章节中可得到详述 与映证,这不叫重复。少数事与前后没有联系,但从整部志书来讲,也是一种补充与完善。问:写“大事记”哪些地方容易出错?答:从共性讲,最 容易出错是时间。如是通志,一般经历三个时间段,即封建王朝时期、中华民国时期、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后者好办,采用公元纪年(俗称洋历、 公历、西历),年、月、日,全用阿拉伯数字。对前二者,则要仔细。封建王朝时期,对采集来的资料,首先看其纪时用的是汉字还是阿拉伯数字, 按规则,夏历(俗称农历、阴历、古历、旧历、老历等)用汉字,即一二三……中文数目字。其次,看月份,有无“正月”、“冬月”、“腊月”等 称谓,这些都是夏历的习惯称法(还有桃月、蒲月、夏月、荷月、秋月等雅称)。三看闰月, 洋历只有2月有闰月,且年份数字能被4除尽,4年 1次。若2月以外, 如正月、三月、四月……十二月标为闰月,则肯定是夏历无疑了。四看一日中之时间,若标的几点几分,则为洋历,如标的子 (鼠)、丑(牛)、寅(虎)、卯(兔)……则是夏历了。(子时为23:00~次日1:00、午时为11:00~13:00、亥时为21:0 0~23:00,余可推算)。1911年是个很奇怪的年份。 1912年1月1日(十一月十三日)成立中华民国,宣布使用公元纪年,可后来 实际生活中,从1911年1月1日(夏历辛未年十二月初一)就开始了。因为武昌起义发生在这一年的10月10日(夏历辛亥八月十九日,后定 为“双十节”)。这四条中,符合一条即可判断。若四条综合,那就更好判断了。有两个文件须遵照,一是《江苏省地方志行文规范,》,一是19 96年6月1日《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GB/T15835-1995),照它们规定办,就不会乱套了。问:“大事记”书写格式有没有 要求?答:有,即顺序、简洁、准确。具体说,一年中,按1-12月次序排;一月中,按1-30(31)日次序排;一天之中,按从早到晚次序 排。如一月中有的事搞不清发生在哪一天,就将它记在这个月其他事件的后面,条目前冠以“是月”二字;如果这样的事有好几件,便顺序记载,但 条目前不必再记“是月”二字了;如果这个月所记事件全无具体日期,条目前也不必再加“是月”两个字;如一年中有的事搞不清发生在哪一月或跨 月才完成的,记在这一年年底。第一个条目前须以“是年”领头,其它类似条目就跟哥哥进城;如果“大项”系跨年度,尽管也只记了一条,不可用 “是年”二字,如果用了,你能说清是哪一年吗?为了进一步弄清楚,我们再看几个例子: 万历四十三年(1615)二月(3月) 地震,江 神庙祭碑崩裂。是年 巡盐御史谢正蒙重修海堤。评介:合乎规范。雍正十年(1732)七月十六至十八日(9月4-6日) 风雨大作,陆 地水深尺许,海潮溢,XX、XX等场全被淹没。是年 河道总督稽曾筠于范公堤南建筑新堤,后人称稽公堤。是年 改XX营守备为都司签书 ,守备军署改都阃府。评介:第二个“是年”宜删去。如果下面还有几个条陈,仍不加“是年”二字。乾隆五年(1740)是年 XX场大使李 XX,筑堤横锁两堤之中,谓之格堤。评介:这一年内,没有月份的条陈,写在它(1740)年下的,自然是它的“子民”,“是年”也可省。咸 丰年间(1851-1861)是年 XX水师归XX营管辖,设外海水师千总1员,驻林家埠,专办海防。评介:这个条陈时域10年(185 1-1861),“是年”指哪一年?也是删去为好。问:“大事记”写多长为好?答:多长,即讲它的容量,关系到对材料的取舍。纵观近一轮志 书, 《大事记》以8—10万字为多。也有少的,在一轮修志中,有部志书,大事记栏内有一年只记了一个条目,不足100字。湖北《天门县志 》(湖北人民出版社1989年5月第一版)于1973年也只记4条, 112字,真是惜墨如金。愚见《大事记》长短以全志书的5%--6% 为好,若能做到如宋玉讲的东邻女“增一分则太长,减一分则太短”那就庙后有个洞——妙(庙)透了!问:“大亊记”审稿中要注意什么?答:“ 大事记”是全书精华的浓缩,与其他各篇章血脉相通,“大事记”编成后,要抓住一个特别重要的环节,那就是与各章分纂坐下来一起“汇接”,使相互间涉及的时间、地点、人物、事件、数据保持一致,切不各执一词,众说纷纭。同时查对如有重复,要作恰当处置。审查的重点在所记事件真相,不必在多一条少一条上耗费过多精力。另请注意,各个年份发生的大事有多有少,各年份之间记述量可以多少不等,不必强求平衡,不要从形式上追求统一。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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