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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志方法刍议》(七)“人物编”的设计与传记要领
2023-03-25 | 阅:  转:  |  分享 
  
修志方法刍议(七)“人物编”的设计与传记要领问:撰写“人物编”要掌握哪几个要领?答:“人物编”是整部志书的重头戏,人物问题,是社会各阶层对志
书反映最敏感的问题,常常会因之而引起争议。要将这一编写好,真正的要领其实只有两个,一是厘清哪些人物入志,二是志中怎样记述这些人物。
问:怎样才能厘清哪些人物可入志呢?答:哪些人物可以入志?按照历史惯例,有个说法,叫做“一个原则,三个为主”。所谓“一个原则”即生不
立传。所谓“三个为主”即本地为主,正面为主,当代为主。这说起来简单,做起来可不容易,往往动辄出轨,变成 为异地立志,为古人立志,心
目中忘掉一个“我”字。不为生人立传,这是史家通例。生人尚在,为时颇短,其所作为难以定论。更重要的是,修志是在当权的负责同志的领导下
进行的,如能为生人立传,阿谀之风必起,“请托”之事难禁,势必要引“志”入歧途,造成“史德”沦丧,使之不能“传世行远”,亦即失去修志
的意义了。虽不为生者立传,但志中所载事件涉及到的人不在此限。有些修志工作者为拉近入志人物与现实的距离,用“以事系人”的办法,突破“
生不立传”的框框,将“生人”生平也引入志书,这也无可厚非。《掘港镇志》(汤夕华主编 方志出版社 2007年11月出版)在记述文艺作
品时,顺经唸佛,介绍了一批文艺家。这一尝试,社会反响极好,受到业内人士高度称颂。问:人物入志的标准是什么?答:在讨论这一问题时,有
人会不加思索地脱口而出:以职级为标准,即以行政级别、军衔级别、技术级别为标准。这一说简单易行,可操作性强,看起来有道理,但实非方家
之高见。《探微》一书早已讲过 ,决定人物是否列入人物传的标准,不应根据人物地位等级的高低、政治上的革命和反动,而应根据人物在历史发
展过程中是否起过重要的影响和作用。凡起过重要的推动和阻碍作用的代表性人物,均可立传。具体操作时,可先列出社会几大层面,如党、政、军
界及文化、工商等社会各界,其中革命烈士、战斗英雄、劳动模范、社会名流、企业精英、种植大王、能工巧匠等有影响的人尤首先考虑。此外,对
那些有政治危害与负面影响的反面人物,对那些劣迹昭著的社会败类、腐败分子、贪官污吏也要加以记述,反面典型对于资治从政同样有美学意义。
至于对那些有特殊生理现象与特异功能的人,从存史与科研的角度来考虑,笔者个人意见也要以恰当的方式(如化名)记上一笔。最近,我手头接触
到一部A县县志初稿,现在,就以此为载体,对人物编的编纂作一些分析研究:载体中入选的首先是先进人物,其中有:历届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劳动
模范和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省(部)以上劳动模范、先进生产者省特级教师社会名流其次是专业人材:高级职称中的正级人员再次是籍贯本地在
外工作的领导及专业技术人员。其中有:副省、军、部级及其以上人员“两院”院士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获得奧运会、世锦赛、世界杯铜牌及其
以上运动员附录:历代进士、举人这一设置,展现了一县人物层面的主框架,但有四点尚须商榷:一是作为一部县志没有着眼于“县”,编修者眼高
手高,人物定级或“副省、军、部级及其以上人员”或“高级职称中的正级人员”, 瞧不起“县级人物”,这是一种偏见。这个问题也是古来有之
。康熙年间王之瑚、铁崖在《重修开沙志序》中就讲到过:“以九州而视开沙,开沙撮土耳。以大瀛海所环八十一洲而视中国,中国不犹之撮土乎?
然而天之文地之理人物之菁华越发不胜载,所谓是瀛海一隅而藐勿足志,则人必笑之。”县志编修应着眼在“县一级”,干部如果要论职级,处级、
校级甚至乡级、村级也可够份儿了,没有理由把他们挡在门外。新中国建立六十多年了,一茬一茬的县领导大多达十多人乃至数十人,从中挑出三五
人作传,弘扬父母官的恩泽,激励后来干部学有榜样,这应该是件是很自然的事,可有人怕这样做会引起矛盾,怕没有入传者的子女有意见甚而闹事
,这是认识上的一个误区。这个误区至少有三点。一误,对“官二代”、“官三代”们认识不足,没有看到他们除了与社会同代人受到同步教育而外
,还受到父母及家庭的良好影响,要相信他们会有一定的素质。当然,十个指头伸出来有长短,若真有个别人意欲吵闹,这也是对他先人的不恭,他
也不会不考虑社会影响,至多也只是“敢怒而不敢言”吧(当然,确有正确意见,那是另一回事);二误,对编纂人员的“史家之德”估计不足。一
个真正的编纂人员,多少不等均有一定的鉴别能力和敢于承担风险的“司马迁精神”,那种只求在平稳的缝隙中讨生活的人毕竟不多;三误,对社会
前进的规律理解不透。求稳怕乱,只图平静,一潭死水,哪有什么生命力?社会只有从不平衡到平衡,才能前进。方志美学追求的社会效果,也就在
这里。二是入选人物过于“杠杠化”。首修《如东县志》人物篇对大队支部书记陈朝富作传,就是对干部职级这一杠杠的打破。另一方面,对草根凡
小吸入不足。据笔者了解,这个县有过“毛侯”、有过耳朵猜字的特异功能者。至于民间广为流传着“张家的嗓子,王家的疮。李家的眼睛,赵家的
跌打损伤”之类的能工巧匠更是为数不少,所以对草根凡小不能忽视。有人喜欢用协会、评奖、职称作为取舍的杠子,当然,这不是不可以作为杠子
,能参加某种协会,能获得某种奖项,能评上某种职称不能不说是好事。但不能以这些杠子将优秀人才挡在门外。说“协会”吧,古人不谈,即以今
天而言,从新中国建立到现在,“文化大革命”十年就不存在什么协会,后来协会恢复了,可几年一过,有时有些协会又变味了,我有位朋友,若是
参加一个省级协会,条件是绰绰有余的,我曾动员他几次,他就是不愿参加。韩某人说:我参加中国A协,第一件事就是解散A协,自有他一定的道
理;评奖嘛,多数变成“买奖”,这已是人所共知的事了;职称嘛,也有个历史的缺失,例如, 在第一轮修志之初,在那个破冰之期,工作何其艰
辛。当时中国人民大学历史系教师刘光禄不仅在校内创办起地方志讲习班,还在全国上下鼓动,左右奔波,推动修志工作的开展。论学术水平,论工
作成就,评上个教授、副教授不在话下,可国家职称评定工作还没有开始他就因劳致疾驾鹤西去,只落得一个“白衣秀士”。如果我们单纯“以级取
人”,怕连我们敬爱的刘光禄老师也要“名落孙山”了。三是A志专业技术人员名录只录入“高级职称”中的正级人员76人,其中分布于卫生医疗
机构多达69人,占92%,人材分布结构显得很畸型。这个畸型的产生,与编纂者对职称评定的历史过程了解不够有一定关系。我们国家开始搞职
称评定时,县市级只评副高。大家熟知的评书大师袁阔成,本在辽宁营口市工作,住也住在高资楼,但给他评个副高不适合,因此挂到中央电视台,
才评上正高。县级评正高的口子,不知何时开的,而且基本上都在医疗部门,本身就给人畸形之感。如果我们编撰志书只录入正高,这个畸形就更明
显了。四是历代进士、举人录入的名单中,又有四种情况:一种生于A地长于A地,以A地籍贯科考及第;一种生于外地长于外地,以外地籍贯科考
及第,但曾到A地做过官;一种官于A地,死于A地,葬于A地;还有一种生前跟A地并无“亲密接触”,死后因某种地缘关系迁葬A地。如此等等
,到底谁是“A地历代举人、进士”?除一、三两种可作结论外,其余两种皆有拉郎配之嫌,口舌之争自然是免不了的事。问:在上述几类对像中,
是不是也要遵循“生不立传”的原则?答:当然要遵循这个原则,只不过列为“名录”或“简介”者,稍微给点弹性吧。问:啊,事情还这么复杂!
答:是啊,做学问就是个精细的活儿。特别是当前有个普遍现象,搞人物传眼睛喜欢向上看、向官看,不习惯向下看、向普通群众看,这是一种偏向
。方志学专家仓修良说“凡是写入列传者要以其对国家、对民族、对人民有否贡献为标准,贡献大的立大传,贡献小的立小传,无贡献的一律不立传
。不是以官职高低大小为标准。”这一说法真是石破天惊,他明确表示不要搞杠子,不要被杠子杠死。仓修良,真英雄也! 1986年6月山西人
民出版社出版的《武乡县志》对入志人物设置比较周到。他们除为“英雄模范”立传而外,还专辟“能工巧匠”一栏,为画匠任世全、石匠常林洞、
铁匠田原则、木匠杨生水、裁缝张俊云作了专传;在另一个栏目内,私塾教师栗文台、县剧团演员李海水、杂技艺人任楼楼、盲人评书家张林书、快
板诗人崔志和也都一一有传。他们都是生产、战斗、工作在第一线的普通人物。要做到像仓修良所说的那样并不容易,非有胆有识者不能为。作为史
志工作者,全部“以杠行事”者是庸人,“有杠而又无杠”者方算能人!问:可这样的人不多啊!答:是啊!一般的人难以做到这一点的。我讲个故
事你们听听。1919年8月16下午,北京女子高等师范学校国文班学生李超因肺病在一家医院默默去世,在该校讲授《中国文学史》的大学者胡
适并不认识李超这个学生,但他在读到李超遗留下来的书信得知她对封建婚姻的抗争及遭受到的残害深受感动,决定为她写一篇传记,他说:“我得
读这些信稿,觉得这一个无名的短命女子之一生事迹很有作详传的价值,不但她个人的志气可使人发生怜惜敬仰的心,并且她所遭遇的种种困难都可
以引起全国有心人之注意讨论。所以我觉得替这一个女子做传比替什么督军做墓志铭重要得多咧。”他说这话后没几天,7000字左右的《李超传
》一挥而就,并高兴地说:“《李超传》比《史记》中的《汉高祖本纪》《项羽本纪》还要有价值。”当时在这个学校另一名学生苏雪林听到这些话
时大为震惊:“吓得我们舌挢而不能下”以为此说是“荒天下之大唐”,可当她读到这一传记时,不由得击节而赞,对胡先生敬意大增,并由钦佩发
展到崇拜,直到94岁高龄时还一往情深地说,一生中“最敬重者,唯有胡适先生一人。”可见,她对《李超传》的价值完全认可了。问:人物入志
还有什么难题?答:有啊!而且没有那个修志单位不会不遇到这一问题。这就是:无论何省何市、何县,历来都有一批“过境”人物,要不要将他们
写进“人物篇”中,这是每家修志单位都会碰到的难题。写吧,他们籍贯不在本乡,也没有在本乡党政机关担任过任何职务,不符合入选人物篇的“
杠杠”,因此有人主张不写。但也有人持不同看法,认为“过境”者虽是异乡人,但在本乡影响很大,如“八路军办事处”驻在山西武乡,他们不仅
指挥着半个中国的抗日战争,也与武乡当地民众并肩战斗,结下生死与共的情谊,若是《武乡县志》不予记入,哪是无论如何也通不过的。从事地方
志研究工作的吴剑坤先生发现,新近编修的《上海市长宁区志》等多部上海志书,皆很有创见地解决了这个问题,他们在“人物篇”中增设了“徙痕
”一章,将这类“过境”人物,择要录入。《如东县志》(重修)吸取上海经验,结合该县亦是革命老区的实际情况,在考虑入选“徙痕”人物时(
这个命题还可以放通俗一些),做了慎重斟酌与认真筛选,他们的原则:一是以人物份量作比较,粟裕、陶勇、洪泽当然是首选;二是以履如期间的
作为来取舍。在部队领导人中,张震东在敌強我弱形势下指挥了掘港保卫战;在一批文化人中,沈亚威写出他的名作《别处哪儿有》(歌曲)、吴强
为写《堡垒》到如东担任农中校长、浩然采写了改革开放时期海滩创业的张松林……在明星闪烁中,他们自然优先入选;三是看离开后的影响。如圆
仁和尚,他的俗家是日本下野都贺郡,也不是在如东寺庙出家,而是途经掘港并在国清寺住了半个月。他离掘后去长安取经,返回日本写成《入唐求
法巡礼行记》一书。书中有关掘港的记述,是如东见诸于文字的最早记载,意义非同一般,自然,这个“外乡人”在入传之列。这里有一个值得注意
的问题,一个地方有几百年、几千年的历史,过境人物实在太多,有时候一支过境部队就有上千人,若都要“雁过留声”,你写得了?因此必须严格
筛选,对其总量及个人篇幅都要加以控制,要服从于以“本地为主,正面为主,当代为主”的大前提,不能本末倒置。问:人物入志,一般有几种形
式?答:一般四至五种形式,即名录、人物表、人物简介、人物传记(有的又分简传、详传)四种,若加附录,则为五种。“名录”最简单,就是录
进姓名,一般革命烈士因人数太多,只能取用其名;“人物表” 要设立几个项目,如姓名、籍贯、生卒年月、党派组织、工作职业等;“人物简介
”详于人物表,写有家住何州何县,生于何年何月,何种出身,何种学历、参加何种党派,从事于何种职业,有过哪些成就或劣迹,卒于何年何月,
享年多少,历史评价如何……可以写三五百字。难写的是传记,纵观近年来新出版的地方志书,传记的毛病还不少。问:写人物传最容易犯的毛病是
什么?答:人物传是人物编中的出彩之章,也是撰写中的难点所在。这里,最易犯的毛病是面面俱到,千篇一律!通俗一点的象追悼词,文雅一点的
象墓志铭,如同明末清初学者徐枋指出的那样“若逐事为序,随时诠次,是日记、年谱矣;所游必及,所交必载,是舆地图、点鬼簿矣”。徐枋十分
強调为人作传要选取典型事件,不必怕“挂一漏万”,他与精于《史记》《汉书》的侯砚德谈论作传时说“即如为尊翁先生作传,若但推其诗画而没
其一生真意,即云诗即李、杜,画即董、巨而枉甚矣,何也?其生平不在此也。且亦易尽而无余蕴矣。故弟于诗画略之,而抉摘其一二事以为传,实
以此一二事犹可概生平也。其文颇亦淋漓痛快,无愧史汉家法。”侯砚德听后深表同感,认同“为人作传就是为人创造形象”。章学诚也主张,志书
记叙人物,重在传神,而不在于全,不在于细。他强调传记作品贵在“得其神志”而“概其生平”,不在叠床架屋,堆砌事实。 不必讳言,我们有
些志书的“人物传记”,说严重一点,也近似“舆地图”、“点鬼簿”,没有“为人创造形象”,读后也不能给人留下印象,这样的文字怎么能叫“
人物传记”呢?问:人物的褒贬怎么处理?答:这也是人物编中的一个大问题。首先要弄清地方志可不可以有褒贬,对这一议题历来主张不一。章学
诚认为写史可以有褒贬,写志不能有褒贬。方志中若有了褒贬,就不是“信史”而是“僭史”了。“僭”是假的不可信的意思,“僭史”当然不好。
这个观点值得商榷。因为“善和恶,美和丑是相比较而存在的”无论是“大善”还是“大恶”,是个客观存在的事实。对这个客观存在,按章氏的主
张而“据事直书,善否自观”的话,那么褒贬之举不也就自在其中了吗?问题不是要不要褒贬,而是采用什么形式的问题。认为编修方志不要有褒贬
之议,在修志实践中是行不通的。比如说,对日寇、汉奸,对国民党反动派的烧杀抢掠等,是不贬不行,非贬不可的。开创方志史上有褒有贬、“善
恶並著”之先例的为明弘治壬戌进士第一、授翰林院撰修的武功人康海所修的《武功县志》。《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谓之为“乡国之史,莫良于此”
。今人编修志书,要褒贬得当,须防“三不”:一是不可褒贬並重,应以褒为主;二是不可私用褒贬,切忌夹杂个人意气,一定要秉公而论;三是不
可用“太史公曰”之类笔法,须“寓论断之褒贬于叙事之中”。总之褒贬要慎。来新夏教授称:“一字荣于华衮;一字之贬,严于斧钺。”褒贬不当
,不仅今人议论多,其志书的史学价值也会大减的。问:啧啧,好怕人!“传记”倒底是个什么样子?答:《如东县志》(重修)总纂虞建宣在一次
业务辅导会上放了个样子,他说:人物传记要写得像抗日民族英雄吴泓那样才合要求。问:吴泓?快把文章晒出来我们看看吧!答:好啊,下面就是
:明嘉靖三十三年(1554)夏天,倭寇百余人从海上登陆,一路烧杀抢掠至马塘、丛家坝,屯兵丁埝镇,逼至如皋县衙。县令陈雍十分惊恐,急
忙收拾金银细软,准备携带妻儿老小逃命。正待动身之际,有一宗姓差人拦住轿子,跪下请命:“为生灵计,在下率兵御敌,请老爷坐镇县衙督军,
以安民心。”这一宗姓差人一席话,激起站立在旁的吴、孟二吏民族气节。两吏也跪下齐声说:“请老爷坐镇县衙,卑职愿以弓马从之,上效朝廷,
下报黎民。”县令陈雍见属员如此忠心,深受感动,便将家眷转移乡间,自己则坐衙指挥,令阎士奇主簿领兵400前去杀敌。轿前请命两小吏之一
名吴泓,阎主簿手下一员猛将。他身材魁梧,强健剽悍,练就一身好武艺。吴泓随阎主簿策马追寇,杀得倭寇丢盔弃甲,狼狈逃窜。倭寇溃至潮桥,
官兵杀到潮桥;倭寇逃到丁埝,官兵追至丁埝。当时潮桥东北边河上唯一桥梁已被当地民众先期拆除。倭寇至此,为河所阻,无处可逃。吴泓率兵冲
进敌阵,将百余敌人全部逼至河畔,杀得片甲不留,尸横河滩,污血染红河水。吴泓得胜而归。战后,遍地倭尸经烈日暴晒,臭味熏天。老百姓遂称
这条河为“灭倭港” ,又名“臭倭港”。为感谢吴泓解救之恩,又把这条河叫做“吴泓港” 。问:真是佳作,还有吗?答:让我再从《掘港镇志
》(汤夕华主编 方志出版社 2007年11月出版)中找一篇吧!《掘港镇志》“人物编”分三个部分,即革命烈士、知名人士、其他人物。因
掘港系苏中革命老区,烈士很多,记述时又分成“革命烈士传记”与“革命烈士名录”两部分。革命烈士中作传者35人,一人(篇)600-10
00字者居多,最多1395字,最少135字。“革命烈士名录”中载入612人,每人列出 姓名 、性别等8项。“其他人物简介”5人,他
们都是历史上的反面角色,一人300字上下,多者405字,少者180字“知名人士传略”载入100人,一人(篇)300-500字者居多
,最多990字,最少46字。其中有一篇名“孙准手”,290字,写的不错,我们一起来欣赏一下吧:孙准手(1836—1896)字鉴英,
又名孙寿。家住掘港镇龙王桥西南首。自幼家贫,年轻时去外地,学得一身功夫。回到掘港后,家人先后染病去世,一生未娶,独身至终。孙准手个
头偏高,稍瘦,长方脸。平时走路靠边,两臂夹住身体,不甚摆动,不苟言笑。有茅屋5间,靠出租草房为生。冬天不穿棉衣,夜晚睡觉垫一张狗皮
,其它季节,则睡石板。会武术,善气功,运气后腹似笆斗,刀枪不入。曾开炒货店,炒花生、蚕豆时,不用铲刀,用手在锅中炒制,练就一双红砂
掌,劈砖砖碎,劈石石开。有人欲拜为师,孙准手从不肯收。常对人说:“练武功,一是健身,二是防身。要学武术,必须性致极淡,否则,伤害他
人,其罪难当。”问:哈,我们真是如见其人了!答:是啊,好的传记都很重视“人物肖像”,这也是自古以来的传统,不仅《史记》《汉书》为我
们树了样子,近代胡适先生也说:“传记写所传的人最要能写出他的真实身分,实在神情,实在口吻,要使读者如见其人,要使读者感觉真可以尚友
其人……”前几年出版的《开国将军轶事》一书也很注重这一点,如写陈康(中将,曾任中共云南省委书记)将军“中等身材,高鼻梁,长耳朵,眼
角略下斜,双眸闪精光”真是神情毕肖,呼之欲出。“孙准手”人物肖像很成功,行为举止很传神 ,并通过睡觉、炒花生蚕豆、劈砖劈石寥寥几笔
“概其人生”,凸现出了人物个性,但语言上欠功夫,他说:“要学武术,必须性致极淡,否则,伤害他人,其罪难当。”这后半句,过于斯文,与
武林中人身份不合,不能不称为“败笔”!问:真是不容易,过境人物的“徙痕”也要这样写吗?答:那不一定,根据他们的特殊情况,记载入志要
注意三点:一要注意整个志书人物篇是由几个方面组成的,各方的比重要得体,不能本末倒置,如过境人物较多,必须严加比较筛选,将这类总人数
控制在合理的数字内;二要注意使用恰当方法,以介绍为主,记述为主,作传者少之。“徙痕”要记的人物,大多数职务高、层次高,活动的天地极
其广阔,要写好他们,市县颇难胜任。而且,一个人物由哪一级立传,历史上都有一定的规矩,也是被传人物的一种礼遇,如民族实业家张謇逝世时
,民国中央政府就有一项决定:“宣付国史立传”,可见随便不得。但对记述不能掉以轻心,吴剑坤先生考虑要写明五点,这就是:一是在如东时的
身份;二是在如东时的工作与作为(重点);三是何时离开,向何处去;四是一生的亮点(不拘于何时何地);五是最后职务、结局及辞世年月。这
种考虑是周到的,恰当的。问:上面讲的很好,还有什么妙招吗?答: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各有所长。我再介绍一部《南通市志》吧!2000年
12月于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出版的《南通市志》人物编由三部分组成,即“概述”、“人物传”、“英名录”。“人物传”为237人立传;“
英名录”全称“南通市市区烈士英名录”,载革命烈士211名。这个取舍是很有学问的,因前者旨在取其影响,囊括了县区;“烈士英名录”因各县都要搞的,他们只取市区,避免了重复。在237人传记中,有4组是“合传”,将血缘关系戓工作经历相近的人合为一组,如王观、王觌、王俊乂三人一组,朱南山、朱小南等二人一组。这些“合传”,组合得极好,也是一种可取的方法。问:人物入志还有哪些辅助手段?答:有啊!常用的是肖像,现代手段中也揷以录音、录像或战斗画面、代表作及他人述评影件,视条件而定,不必强求。问:在诸多人物编中,有没有处置不当的情况?答:也有。我们说记述人物以正面为主,对反面人物不等于不记。近看一些志书,有一种对反面人物“不敢下手”的倾向,对反面角色记的寥若晨星,这也不妥。唐代史学家刘知几说“其恶不足以暴扬,其罪不足以惩戒”者不应入传。但对那些汉奸卖国贼、对那些双手沾满人民鲜血的反动分子、地头恶霸、帮派魔头及钻进革命队伍罪大恶极的叛徒与社会上各类臭名昭著的坏分子,应该记上一笔,将他们钉死在历史的恥辱柱上,以教育警戒广大的人民群众和后代子孙。反面人物应专辟一栏汇在一起,不宜将爱国英烈与卖国汉奸交错混在一起。从美学功能讲,“贤愚千载知谁是,满眼蓬蒿共一丘”容易模糊社会价值,更何况古代早就有“二臣传”为我们昭示得清清楚楚。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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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双月楼书斋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