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色: 字号:
通信工程设计变更与签证管理办法
2023-04-10 | 阅:  转:  |  分享 
  
河北邮电通信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事由:关于加强工程变更签证管理的通知签发: 年 月 日

各地市分公司工程项目部:

近期发现,个别项目部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随意变更、随意签证等突出问题,未严格按照“先报批,后实施”的原则组织变更签证管理工作,未按规定流程经总监审核报建设单位办理相关变更签证审批手续,而擅自签署工程项目变更签证,引起诸多纠纷和矛盾,给建设单位及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

为进一步加强通信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变更与签证管理,解决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随意变更、随意签证等突出问题,促进工程建设设计变更与签证管理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明确职责,规范建设工程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行为,杜绝因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随意性而引起的工程纠纷,避免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和消极影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制订《通信工程设计变更与签证管理办法(试行)》详见——附件1。?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1

通信工程设计变更与签证

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通信建设项目工程各地市分公司项目监理部设计变更与签证管理工作,确保通信工程建设质量,有效利用制度流程控制解决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随意变更、随意签证等突出问题,合理规避我方责任,为工程结算审计提供合法的书面证明。本着 “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原则,做到现场签证准确无误,如实反映工程的实际情况,防止扯皮现象的发生,有效维护建设单位切身利益与参建单位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签证是指与施工单位按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就施工过程中涉及合同价款之外的责任事件所作的签认证明。设计变更是指设计单位依据建设单位要求调整,或对原设计内容进行修改、完善优化。签证是工程结算的重要依据,应严格控制办理签证。按本不应办理的施工签证,坚决不予办理“变更”为工程在施工阶段因外界因素变化针对设计文件要求的建设内容所做的变更,变更范围主要包括:

1、建设单位对原施工图提出的方案变更、功能变更或其它较大变更施工图设计缺陷错误、遗漏施工工艺调整施工图与现场实际不符设备型号材料变化等现场经济签证:非正常施工条件下采取的特殊技术措施费用设计变更不增加工程量的材料改、代等所发生的费用;由于建设单位原因工程施工过程中停建、缓建造成的窝工;不可预见的地下障碍物的拆除与处理;受委托发生的其他零星工程;蔽工程签证。原因增加的其他工期签证:停水、停电业主材料不足或不及时,设计图纸修改非施工单位原因停工造成的工期拖延。施工合同、标底价款、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施工组织设计、工程量清单或施工图预算中已经包含的内容,合同或协议中规定包干支付的有关事项;通过补充协议、设计变更、调整施工方案或追加工程立项等方式解决的内容;与工程没有直接关系的人工、材料、机械使用费;施工单位虚报工程内容或为增加利润提出的各种要求;发生施工质量事故造成的工程返修、加固、拆除工作;施工组织不当造成的停工、窝工等降效损失;施工违规操作或失职造成的停水、停电和安全事故等损失;施工单位责任增加的其他费用。

第一条 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是主要的变更发起单位。

第二条 变更发起单位需填写《变更管理单》(详见附表一)第一部分“变更申请”(含变更原因、变更说明、费用组成及图纸),变更审核流程见图一。

第三条 由于非设计原因引起的变更,如报建、地下管线。政府部门临时规划及施工受人为阻挠等原因引起变更时,为了保证工程进度,投资尽快产生效益,如在管线施工中属于较小的路由、工程量变更,由施工单位提出,监理现场确认后通知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得到变更确认后方可实施

第四条 收到变更申请后,监理机构应在两个工作日内协同建设单位完成审查,审查工作应在现场实测基础上完成以下工作:

1、审查变更是否确有必要,变更依据是否充分和真实;

2、审查变更后的工程是否降低了使用功能或工艺标准;

3、审查变更后的技术方案是否符合施工规范;

4、审查变更后的工程费用较之整体工程是否合理;

5、审查变更后的施工技术方案是否影响工期;

6、审查变更的条目和分类是否合理;

第五条 若不同意变更,项目监理机构应在收到施工单位变更要求两个工作日内将处理意见通知施工单位。

第六条 经审核确需变更的:

1、监理单位征得建设单位初步同意后,通知设计单位在三个工作日内再次现场勘查并提供新的施工方案(含变更说明、费用组成及图纸等);

2、监理单位将《设计变更单》及图纸送建设单位签章确认;

3、若审查结论为“无需变更,按原设计方案实施”,则:

(1)建设单位填写《设计变更单》 “建设单位审核意见”;

(2)监理单位反馈变更发起单位。

4、若审查结论为“确需变更”,则:

(1)如果需要修改变更后方案,设计单位应进行修改直至审查通过;

(2)审查通过后,建设单位填写《设计变更单》 “建设单位审核意见”;

(3)监理单位反馈变更发起单位。

第七条 对变更类别、条目划分如存有不同意见,由建设单位负责裁定。



变更的实施

第八条 未通过审查前,严禁实施变更。

第九条 审查通过后,施工单位应及时安排变更实施,监理单位实时监控并做好同期签证。

第十条 竣工验收前,监理单位应统计汇总本单项工程的《变更管理单》,并将《变更管理单》汇总制作成《设计变更单》。

第七章 设计变更与签证的管理规定

第一条 设计变更应以图纸或设计变更通知单的形式发出。现场签证只允许签认工作内容及工程量,禁止直接签认工程造价。禁止弄虚作假,禁止出现不合理的签证,所有签证经办人员必须检查质量满足要求且才能签字。

第九章 附表

附图一:变更审核流程图





附表一:《设计变更单》

工程设计变更表

SG-10 编号: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地点: 提出单位: 原设计工程量或位置:



变更设计后工程量或位置:

(附变更图纸及说明)







变更原因:





各 方 意 见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设计单位 建设单位 项目经理:









(盖章)









(盖章) 设计负责人:









(盖章)









(盖章) 本变更表一式四份,施工、监理、设计、建设单位各一份。

工程签证单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签证部位 签证单编号 NO: 签内

证容 签











因 签





见 会





施工单位:

负责人: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

代表人: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

签字:







年 月 日

























献花(0)
+1
(本文系四拾二景观首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