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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梁钢筋加工及安装技术交底
2023-04-23 | 阅:  转:  |  分享 
  
1.2 桥梁钢筋加工及安装

1.2.1 适用范围

适用于桥梁工程钢筋加工及安装。

1.2.2 施工准备

1.2.2.1 技术准备

1. 认真审核结构图纸和钢筋料表,绘制钢筋节点大样图。

2. 编制钢筋安装方案,并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向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1.2.2.2 材料要求

1. 钢筋:品种、规格和技术性能等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定和设计要求,应有出厂合格证及检测报告,进入现场应进行复试,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

钢筋在加工过程中,如有发生脆断、焊接性能不良或力学性能显著不正常等现象时,应对该批钢筋进行化学分析或其他专项检验。

2. 电焊条:应有产品出厂合格证,品种、规格和技术性能等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定和设计要求,选用的焊条型号应与主体金属强度相适应,经烘干后使用。

3. 其他材料:绑扎丝、氧气、乙炔等。

1.2.2.3 机具设备

1. 主要机具设备:钢筋弯曲机、钢筋调直机、钢筋切断机、电焊机、卷扬机、砂轮切割机等。

2. 工具:气焊割枪、钢筋扳手、锤子、钢筋钩、撬棍、钢丝刷、粉笔、手推车、尺子等。

1.2.2.4 作业条件

1. 所需材料机具及时进场,机械设备状况良好。

2. 钢筋加工厂场地平整、道路畅通,供电等满足施工需求。

3. 钢筋安装方案已审批,作业面已具备安装条件。

1.2.3 施工工艺

1.2.3.1 工艺流程



1.2.3.2 操作工艺

1. 钢筋进场检查

(1) 钢筋进场时,应按表1-3进行外观检查,并将外观检查不合格的钢筋及时剔除。



(2) 核对每捆或每盘钢筋上的标志是否与出厂质量证明书的型号、批号(炉号)相同,规格及型号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2. 钢筋储存

(1) 钢筋的外观检验合格后,应按钢筋品种、等级、牌号、规格及生产厂家分类堆放,不得混放,且应设立识别标志。

(2) 钢筋在储存过程中,应避免锈蚀和污染,宜在库内或棚内存放,露天堆置时,应架空存放,离地面不宜小于300mm,应加以遮盖。

3. 钢筋取样试验

(1) 按不同批号和直径,按照表1-4规定抽取试样做力学性能试验。



(2) 检验合格的判定标准:如有一个试样一项指标试验不合格,则应另取双倍数量的试样进行复验,如仍有一个试样不合格,则该批钢筋判为不合格。

4. 钢筋加工

(1) 配料单编制:钢筋加工前,依据图纸进行钢筋翻样并编制钢筋配料单,配料单应结合钢筋来料长度和所需长度进行编制,以使钢筋接头最少和节约钢筋;钢筋的下料长度应考虑钢筋弯曲时的弯曲伸长量,在允许误差范围内尺寸宜小不宜大,以保证保护层厚度及施工方便。

(2) 钢筋调直:钢筋应平直、无局部弯折,对弯曲的钢筋应调直后使用。调直可采用冷拉法或调直机调直,冷拉法多用于较细钢筋的调直,调直机多用于较粗钢筋的调直,采用冷拉法调直时应匀速慢拉,Ⅰ级钢筋冷拉率应≤2%,HRB 335、HRB 400牌号钢筋冷拉率应≤1%。

(3) 钢筋除锈去污:钢筋加工前要清除钢筋表面油漆、油污、锈蚀、泥土等污物,有损伤和锈蚀严重的应剔除不用。

(4) 钢筋宜在加工棚内集中加工,运至现场绑扎成型。

(5) 钢筋下料

1) 下料前认真核对钢筋规格、级别及加工数量,无误后按配料单下料。

2) 钢筋的切割宜采用钢筋切断机进行;在钢筋切断前,先在钢筋上用粉笔按配料单标注下料长度将切断位置做明显标记,切断时,切断标记对准刀刃将钢筋放入切割槽将其切断;钢筋较细时,可用铁钳人工切割;个别情况下也可用砂轮锯进行钢筋切割。

(6) 钢筋弯制

1) 钢筋的弯制应采用钢筋弯曲机或弯箍机在工作平台上进行。

2) 钢筋弯制和末端弯钩均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未作具体规定时,应符合表1-5的规定。



3) 箍筋的末端应做弯钩,弯钩的型式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未作具体规定时,应符合表1-6的规定。

用Ⅰ级钢筋制作的箍筋,其弯钩的弯曲直径应大于受力钢筋直径且不小于箍筋直径的2.5倍;弯钩平直部分的长度,对一般结构,不宜小于箍筋直径的5倍,对有抗震要求的结构不应小于箍筋直径的10倍。

5. 钢筋接头连接

(1) 钢筋接头连接型式有焊接接头、绑扎接头及机械连接接头,具体接头型式、焊接方法、适用范围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 18)的规定。



(2) 普通混凝土中钢筋直径等于或小于25mm时,在没有焊接条件时,可以采用绑扎接头,但对轴心受拉或小偏心受拉构件中的主钢筋均应焊接,不得采用绑扎接头。

(3) 对轴心受压和偏心受压柱中的受压钢筋接头,当直径大于32mm时,应采用焊接;冷拉钢筋的接头应在冷拉前焊接。

(4) 焊工必须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钢筋焊接前,必须根据施工条件进行试焊,试样数量应与检查验收每批抽样数量要求相同,并应符合《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J 041)的有关规定;考试要求参见《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 18)。

(5) 钢筋连接应优先选用电弧焊,包括帮条焊、搭接焊、坡口焊、窄间隙焊和熔槽帮条焊五种接头型式,选择接头型式应符合《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J 041)的规定。

(6) 钢筋电弧焊所用焊条牌号应符合设计要求,其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碳钢焊条》(GB/T 5117)或《低合金钢焊条》(GB/T 5118)的规定。若设计无规定时,可按表1-7选用。



(7) 手工电弧焊施焊准备

1) 检查电源、焊机及工具。焊接地线应与钢筋接触良好,防止引弧而烧伤钢筋。

2) 选择焊接参数。根据钢筋级别、直径、接头型式和焊接位置选择焊条、焊接工艺和焊接参数。

3) 试焊、做模拟试件。在每批钢筋正式焊接前,应焊接3个模拟试件做拉力试验,经试验合格后,方可按确定的焊接参数成批生产。

(8) 手工电弧焊施焊操作

1) 引弧:带有垫板或帮条的接头,引弧应在垫板、帮条或形成焊缝部位进行,不得烧伤主筋。

2) 定位:焊接时应先焊定位点再施焊。

3) 运条:运条时的直线前进、横向摆动和送进焊条3个动作应协调平稳。

4) 收弧:收弧及拉灭电弧时,应将熔池填满,注意不要在表面造成电弧擦伤。

5) 多层焊:如钢筋直径较大,需要进行多层施焊时,应分层间断施焊,每焊一层后,应清渣再焊接下一层;应保证焊缝的长度和高度。

6) 熔合:焊接过程中应有足够的熔深。主焊缝与定位焊缝应结合良好,避免气孔、夹渣和烧伤缺陷,并防止产生裂纹。

7) 平焊:平焊时应注意熔渣和铁水混合不清的现象,防止熔渣流到铁水前面,熔池也应控制成椭圆形,一般采用右焊法,焊条与工作表面成70°夹角。

8) 立焊:立焊时,铁水与熔渣易分离,要防止熔池温度过高使铁水下坠形成焊瘤,操作时焊条应与垂直面成60°~80°角,使电弧略向上,吹向熔池中心;焊第一道时,应压住电弧向上运条,同时做较小的横向摆动,其余各层用半圆形横向摆动加挑弧法向上焊接。

9) 横焊:焊条倾斜70°~80°角,防止铁水在自重作用下坠到下坡口上,运条到上坡口处不做运弧停顿,迅速带到下坡口根部做微小横拉稳弧动作,依次匀速进行焊接。

10) 仰焊:仰焊时宜用小电流短弧焊接,熔池宜薄,且应确保与母材熔合良好;第一层焊缝用短电弧做前后推拉动作,焊条与焊接方向成80°~90°角;其余各层焊条横摆,并在坡口侧略停顿稳弧,保证两侧熔合。

11) 焊接过程中应及时清渣,焊缝表面应光滑,焊缝余高应平缓过渡,弧坑应填满。

(9) 采用帮条焊或搭接焊连接钢筋时,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接头焊缝宜采用双面焊,当不能进行双面焊时,可采用单面焊,其帮条或搭接长度应符合表1-8的规定。



注:d为主筋直径(mm)。



2) 应保证焊接母材轴线一致:采用搭接焊时,两搭接钢筋的端部应预先折弯,见图1-1。采用帮条焊时,帮条直径宜与接头钢筋直径相同,与接头钢筋直径不同时,帮条直径可允许小一个规格;两主筋端头之间应留2mm~5mm的间隙。



图1-1钢筋搭接焊接头

d—钢筋直径;L—搭接长度



3) 帮条焊或搭接焊接头的焊缝厚度s不应小于主筋直径的0.3倍;焊缝宽度b不应小于主筋直径的0.7倍,见图1-2。

(10) 对钢筋接头的质量必须分批抽样检查和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

(11) 各受力钢筋之间的焊接接头位置应相互错开,在构件中的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任一焊接接头中心至长度为钢筋直径d的35倍且不小于500mm的区段L内,同一根钢筋不得有两个接头;有接头的受力钢筋截面面积与受力钢筋总面积的百分率,应符合下列规定:受压区及装配式构件的连接处不限制;受拉区不大于50%。区段划分和焊接接头设置见图1-3。



2) 在同一根钢筋上宜少设接头,接头宜设置在受力较小的部位;接头距钢筋的弯折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10倍,且不宜位于构件的最大弯矩处。

(12) 钢筋的绑扎接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受拉区域内,Ⅰ级钢筋绑扎接头的末端应做成弯钩,HRB 335、HRB 400牌号钢筋可不做弯钩。

2) 直径不大于12mm的受压I级钢筋的末端,以及轴心受压构件中任意直径的受力钢筋的末端,可不做弯钩,但搭接长度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35倍。

3) 应在搭接头中心和两端至少三处用铁丝绑扎牢,钢筋不得滑移。

4) 受拉钢筋绑扎接头的搭接长度,应符合表1-9的规定;受压钢筋绑扎接头的搭接长度,应取受拉钢筋绑扎接头长度的0.7倍。





5) 施工中钢筋受力分不清拉、压的按受拉处理。

(13) 各受力钢筋之间的绑扎接头应互相错开,其在构件中的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从任一绑扎接头中心至搭接长度L1的1.3倍区段L范围内(见图1-4),有绑扎接头的受力钢筋截面面积占总面积的百分率满足以下要求:受拉区不得超过25%;受压区不得超过50%。



2) 搭接长度的末端距钢筋弯折处,不得小于钢筋直径的10倍,接头不宜位于构件最大弯矩处。

3) 绑扎接头中的钢筋横向净距s不应小于钢筋直径d且不应小于25mm。

4) 对焊接骨架和焊接网在构件宽度内,其接头位置应错开,在绑扎接头区段L内(见图1-4),有绑扎接头受力钢筋截面面积不得超过受力钢筋总面积的50%。

注:1.采用绑扎骨架的现浇柱,在柱中及柱与基础交接处,当采用搭接接头时,其接头面积允许百分率,经设计单位同意,可适当放宽。

2.绑扎接头区段L的长度范围,当接头受力钢筋截面面积百分率超过规定时,应采取专门措施。

6. 钢筋绑扎及安装

(1) 钢筋的级别、种类和直径应按设计要求采用。当需要替换时,应征得设计同意和监理工程师的签认,预制构件的吊环,必须采用未经冷拉的I级热轧钢筋制作,严禁以其他钢筋代替。

(2) 在结构配筋情况和现场运输起重条件允许时,可先预制成钢筋骨架或钢筋网片,入模就位后再进行焊接或绑扎。

钢筋骨架应具有足够的刚度和稳定性,以便运输和安装,为使骨架不变形、不发生松散,必要时可在钢筋的某些交叉点处加以焊接或添加辅助钢筋(斜杆、横撑等)。

(3) 焊接钢筋网片宜采用电阻点焊。所有焊点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可按下列规定进行点焊:

1) 焊接骨架的所有钢筋交叉点必须焊接。

2) 当焊接网片只有一个方向受力时,受力主筋与两端边缘的两根锚固横向钢筋的全部相交点必须焊接;当焊接网为两个方向受力时,则四周边缘的两根钢筋的全部交点均应焊接,其余的相交点可间隔焊接。

(4) 钢筋骨架的焊接应在坚固的工作支架上进行,操作时应注意下列各点:

1) 拼装骨架应按设计图纸放大样,放样时梁板结构应考虑焊接变形和预留拱度,简支梁的预拱度可参考表1-10的数值。





2) 拼装前应检查所有焊接接头的焊缝有无开裂,如有开裂应及时补焊。

3) 拼装时可在需要焊接点位置,设置楔形卡卡住,防止焊接时局部变形。待所有焊点卡好后,先在焊缝两端点定位,然后再施焊。

4) 施焊次序应由中到边或由边到中,采用分区对称跳焊,不得顺方向一次焊成。

(5) 焊接骨架和焊接网片需要绑扎连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焊接骨架和网片的搭接接头,不宜位于构件的最大弯矩处。

2) 焊接网片在非受力方向的搭接长度,宜为100mm。

3) 受拉焊接骨架和焊接网在受力钢筋方向的搭接长度应符合表1-11的规定,受压焊接骨架和焊接网在受力钢筋方向的搭接长度,可取受拉焊接骨架和焊接网在受力钢筋方向的搭接长度的0.7倍。





(6) 现场安装钢筋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钢筋的交叉点应采用铁丝绑扎牢。

2) 板和墙的钢筋网,除靠近外围两行钢筋交叉点全部绑扎牢外,中间部分交叉点可间隔交错绑扎牢,但必须保证受力钢筋不产生偏移;双向受力的钢筋,必须全部扎牢。

3) 梁和柱的箍筋,除设计有特殊要求外,应与受力钢筋垂直设置;箍筋弯钩叠合处,应沿受力钢筋方向错开设置;在柱中应沿柱高方向交错布置,对方柱则必须位于柱角竖向筋交接点上,但有交叉式箍筋的大截面柱,可在与任何一根中间纵向筋的交接点上。螺旋形箍筋的起点和终点均应绑扎在纵向钢筋上。有抗扭要求的螺旋箍筋,钢筋应伸入核心混凝土中。

4) 在墩、台及墩柱中的竖向钢筋搭接时,角部钢筋的弯钩平面与模板面的夹角,对矩形柱应为45°角,对多边形柱应为模板面的夹角的平分角;对圆柱形钢筋弯钩平面应与模板的切平面垂直;中间钢筋的弯钩平面应与模板平面垂直;当采用插入式振捣器浇筑小型截面柱时,弯钩平面与模板面的夹角不得小于15°。

5) 在绑扎骨架中非焊接的搭接接头长度范围内的箍筋间距:当钢筋受拉时应<5d,且不应大于100mm;当钢筋受压时应<10d(d为受力钢筋的最小直径),且不应大于200mm。

6) 受力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为保证钢筋保护层厚度的准确性,应采用不同规格的垫块,并应将垫块与钢筋绑扎牢固,垫块应交错布置。

1.2.3.3 季节性施工

1. 雨期施工

(1) 雨期施工应采取有效防雨、防潮措施,避免钢筋锈蚀及电焊条受潮。

(2) 雨天不得露天进行焊接作业,并避免未冷却的接头与雨水接触。

2. 冬期施工

(1) 焊接钢筋宜在室内进行,当必须在室外进行时,最低温度不宜低于-20℃,并应采取防雪挡风措施,以减小焊件温度差,严禁未冷却的接头与冰雪接触。

(2) 冷拉钢筋时的温度不宜低于-15℃,当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时可不低于-20℃;当采用冷拉率和控制应力方法冷拉钢筋时,冷拉控制应力宜较常温时适当予以提高,提高值应经试验确定,但不得超过30MPa。

1.2.4 质量标准

1.2.4.1 基本要求

1. 钢筋、机械连接器、焊条等的品种、规格和技术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定和设计要求。

2. 冷拉钢筋的机械性能必须符合规范要求,钢筋平直,表面不应有裂皮和油污。

3. 受力钢筋同一截面的接头数量、搭接长度、焊接和机械接头质量应符合施工技术规范要求。

4. 钢筋安装时,必须保证设计要求的钢筋根数。

5. 受力钢筋应平直,表面不得有裂纹及其他损伤。

1.2.4.2 实测项目

见表1-12、表1-13。





1.2.4.3 外观鉴定

1. 钢筋表面无铁锈及焊渣。

2. 多层钢筋网要有足够的钢筋支撑,保证骨架的施工刚度。

1.2.5 成品保护

1.2.5.1 焊接作业时,严禁在主筋上打火引弧,以防烧伤主筋。

1.2.5.2 绑扎好的钢筋不得随意变更位置或进行切割,当其与预埋件或预应力孔道等发生冲突时,应按设计要求处理,设计未规定时,应适当调整钢筋位置,不得已切断时应予以恢复。

1.2.5.3 应尽量避免踩踏钢筋,当不得不在已绑好的钢筋(如箱梁顶板及底板)上作业且骨架刚度较小时,应在作业面铺设木板;绑扎墩台等较高结构钢筋时,应搭设临时架子,不准踩踏钢筋。

1.2.5.4 应采取措施避免钢筋被脱模剂等污物污染。

1.2.6 应注意的质量问题

1.2.6.1 绑扎接头搭接长度不够。绑扎时应对每个接头进行尺量,检查搭接长度是否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1.2.6.2 钢筋接头位置错误。翻样配料加工时,应根据图纸预先画出施工翻样图,注明各号钢筋搭配顺序,并避开受力钢筋的最大弯矩处。

1.2.6.3 绑扎接头与焊接接头未错开。在钢筋下料及绑扎时,要注意钢筋焊接接头与相邻钢筋及同一钢筋的绑扎接头应错开。

1.2.6.4 露筋。钢筋绑扎完毕后,应按750mm间距梅花形布置保护层垫块,垫块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及刚度。

1.2.6.5 钢筋骨架变形。绑扎时应注意绑扣方法,宜采用十字扣或套扣绑扎。

1.2.6.6 焊接接头质量不合格。

1. 焊接前,对所有焊工进行培训及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 焊接前,绑条焊接头应检查绑条尺寸、主筋端头间隙、钢筋轴线偏位以及钢材表面质量等;搭接焊接头应检查搭接长度、弯折角度、钢筋轴线偏位以及钢材表面质量等,不符合要求时不得焊接。

3. 焊接时,根据钢筋级别、直径、接头型式和焊接位置,选择适宜的焊条直径和焊接电流。

4. 焊接时,应确保焊缝有效长度、高度及宽度等达到规范及设计要求,每层焊完应及时清渣,焊缝应表面平整、光滑、美观。

1.2.7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措施

1.2.7.1 环境管理措施

1. 对所用机械设备进行检修,防止带故障作业,产生噪声扰民。

2. 加强人为噪声的管理,要防止人为敲打、叫嚷、野蛮装卸产生噪声等现象。

3. 发电机等强噪声机械必须安装在工作棚内,工作棚四周必须严密围挡。

1.2.7.2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措施

1. 卷扬机冷拉钢筋

(1) 冷拉钢筋前,必须检查卷扬机钢丝绳、滑轮组、地锚、钢筋夹具、电气设备等,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导向滑轮不得使用开口滑轮,与卷扬机的距离不得小于5m。

(2) 冷拉钢筋时,应设专人值守,钢筋两侧3m以内及冷拉线两端不得有人,严禁跨越钢筋或钢丝绳;冷拉速度不宜过快,卷扬机前和冷拉钢筋两端必须装设防护挡板。

(3) 冷拉钢筋时,必须将钢筋卡牢,待人员离开后方可开启机械;出现滑丝等情况时,必须停机并放松钢筋后方可进行处理。

2. 调直机调直钢筋

(1) 调直机上不得堆放物料,送钢筋时,手与轧辊应保持安全距离,机器运转中不得调整轧辊,严禁戴手套作业。

(2) 作业中机械周围不得有无关人员,严禁跨越牵引钢丝绳和正在调直的钢筋,钢筋调直到末端时,作业人员必须与钢筋保持安全距离,料盘中的钢筋即将用完时,应采取措施防止端头弹出。

(3) 调直短于2m或直径大于9mm的钢筋时,必须低速运行。

(4) 展开盘条钢筋时,应卡牢端头;切断或调直前应压稳。

3. 切断机切断钢筋

(1) 作业时应摆直、握紧钢筋,应在活动切刀向后退时送料入刀口,并在固定切刀一侧压住钢筋;严禁在活动切刀向前运动时送料;严禁两手同时在切刀两侧握住钢筋俯身送料。

(2) 切长料时应设置送料工作台,并设专人扶稳钢筋,操作时动作应一致;手握端的钢筋长度不得小于400mm,手与切口间距离不得小于150mm;切断长度小于400mm的钢筋时,应用钢导管或钳子夹牢钢筋,严禁直接用手送料。

(3) 作业中严禁用手清除铁屑、断头等杂物;作业中严禁进行检修、加油、更换部件。暂停作业或停电时,应切断电源。

4. 弯曲机弯制钢筋

(1) 弯制未经冷拉或有锈皮的钢筋时,必须戴护目镜及口罩。

(2) 作业中不得用手清除铁屑等杂物;清理工作必须在机械停稳后进行。

5. 钢筋焊接安全

(1) 电焊工应持证上岗,作业时按要求佩戴好防护用品,作业现场周围10m范围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2) 作业前,应检查电焊机、线路、焊机外壳保护接零等,确认安全后作业。

(3) 作业时,临时接地线头严禁浮搭,必须固定、压紧、用胶布包严;焊把线不得放在电弧附近或炽热的焊缝旁。

(4) 作业时,二次线必须双线到位,严禁用其他金属物作二次线回路。

(5) 下班或暂停作业时,应拉闸断电,必须将地线和把线分开。

(6) 在遇到移动二次线、转移工作地点、检修电焊机、改变电焊机接头、暂停焊接作业等情况时,应切断电源。

(7) 操作中应注意防火,消防设施应齐全有效。

6. 钢筋绑扎安全

(1) 吊装钢筋骨架时,下方不得有人,骨架较长时应设控制缆绳,就位后必须支撑稳固方可摘除吊钩。

(2) 对易倾覆的钢筋骨架,应支撑牢固或用缆风绳拉牢,在施工中不得攀爬钢筋骨架。

(3) 不得在脚手架上集中码放钢筋,应随用随运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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