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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模板》(根据2023新版工贸行业重大隐患判定标准要求编制模板)
2023-05-25 | 阅:  转:  |  分享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及属地政府监管要求,为了加强租赁厂房、场所的安
全管理,明确租赁双方的安全职责,进一步促进企业经济发展,保障职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消防、特种设备监察等法律、
法规,现就我企业加强租赁厂房和场所的生产、消防、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提出如下意见:出租单位:地 址:联 系 人:身份证号:承租单
位:地 址:联 系 人:身份证号:一、租赁厂房、场所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符合原规划设计的使用性质、安全生产条件和防火等级
。需要改变其生产使用性质的,出租单位必须按规定向消防等部门申办相关的审核和验收手续。未经有关部门审核同意,不得擅自改变租赁厂房、场
所的生产使用性质。二、出租方应当履行下列生产、消防、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职责:(一)出租的厂房、场所(包括特种设备)符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规定,并具备基本的安全生产条件。(二)书面告知承租方有关厂房、场所的安全状况和防火要求。(三)对承租方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
并对同一厂区、场所范围内的多家承租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明确安全生产协调、管理人员。(四)对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消防、住建
、市场监管等部门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按照安全管理职责,落实整改或者督促承租方进行整改。(五)发现承租方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及时
告知承租方停止违法行为,并及时向所在地的应急管理、消防、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报告。三、承租方应当履行下列生产、消防、特种设备安全管
理职责:(一)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具备相应安全生产资质和条件,并服从出租方对其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协调、管理。(二)建立安
全生产、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消防的日常教育和培训,按照有关规定配备安全管理
人员,并制订应急救援、疏散和灭火预案。(三)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的,具备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以及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
知识培训证书,并送交出租方备案。(四)正在使用的特种设备经检验、检测、验收合格,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具备相应的资格,并按规定进行年检和
复审。(五)承租厂房、场所的装修和设备安装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消防安全规定,不得破坏建筑结构;凡涉及国家规定需审查验收方可使用的设备
,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六)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转租厂房、场所;依法转租的,要在转租过程中所签订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上明确生
产、消防、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职责。(七)发生安全事故,按事故类别立即如实报告所在地的区县应急管理等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四、出租
方提供的合法材料在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前,必须查验承租方的营业执照、相应生产经营资质证书或者拟从事的生产经营范围;出租后,承租方应
当在核准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其营业执照按规定进行年检后,将营业执照的复印件送交出租方备案。五、租赁双方约定安全职责。签订
租赁合同时,应当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本意见第二、三条规定,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职责。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应
当包含下列主要内容:(一)租赁双方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二)厂房、场所地址、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和特种设备状况
。(三)承租方从事的主要生产经营内容和从业人员数量。(四)出租方、承租方的生产、消防、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职责。(五)租赁双方的安全生
产、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名单。(六)租赁期限。租赁合同生效后的15日内,租赁当事人应当按规定向所在地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租
赁合同登记备案,同时将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报租赁厂房、场所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或园区备案。属地政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六、厂房、场所租
赁双方应当遵守《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要求,禁止出现下列行为:(一)租赁厂房、场所从事危险化学品、涉爆粉尘等生产且不具备基
本的安全生产条件、手续不合法。(二)在设有车间或者仓库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将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
仓库与员工宿舍安排在同一建筑物内。(三)堵塞、封闭、占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四)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生产工艺、设备和危险物品;违法
制造、安装、改造特种设备,违法使用特种设备。(五)实施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七、承租方严禁事项不得随意改变承租厂房、场所的建筑
结构,不得违反有关技术标准和消防安全规定,进行电力线路等装修工程。承租方改变技术工艺或生产设施的,必须事前书面告知出租方,经出租方
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安全评估,提出明确的意见和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后,方可实施。八、其他租赁厂房和场所用于生产、经营、运输、储存
、使用危险物品或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法律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化学危险物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
法规以及相关标准。九、争议处理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可以向属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明确双方责任。配合属地应急管理部门做好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出租单位(盖章)出租单位(盖章)负 责 人:负 责 人:签订日期:签订日期:原版word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编辑修改第 1 页 共 5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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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李府108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