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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会计制度2021版
2023-07-03 | 阅:  转:  |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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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工 会 会 计 制 度目录第 一 章 总 则第 二 章 一 般 原 则

第 三 章 资 产第 四 章 负 债第 五 章 净 资 产第 六 章 收 入第 七 章 支 出第 八 章 财 务 报 表第 九 章 附 则附 录 1: 工 会 会 计 科 目 和 财 务 报 表附 录 2: 工 会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年 限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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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 了 规 范 工 会 会 计 行 为 , 保 证 会 计 信 息 质 量 , 根 据 《 中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会 计 法 》 ( 以 下 简 称 会 计 法 ) 、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工 会法 》 ( 以 下 简 称 工 会 法 ) 等 法 律 法 规 , 制 定 本 制 度 。第二条本 制 度 适 用 于 各 级 工 会 , 包 括 基 层 工 会 及 县 级 以 上 ( 含县 级 , 下 同 ) 工 会 。 工 会 所 属 事 业 单 位 、 工 会 所 属 企 业 及 挂 靠 工 会 管理 的 社 会 团 体 , 不 适 用 本 制 度 。第三条工 会 会 计 是 核 算 、 反 映 、 监 督 工 会 预 算 执 行 和 经 济 活 动

的 专 业 会 计 。 工 会 依 法 建 立 独 立 的 会 计 核 算 管 理 体 系 , 与 工 会 预 算 管理 体 制 相 适 应 。第四条工 会 应 当 对 其 自 身 发 生 的 经 济 业 务 或 者 事 项 进 行 会 计处 理 和 报 告 。第五条工 会 会 计 处 理 应 当 以 工 会 的 持 续 运 行 为 前 提 。第六条工 会 会 计 处 理 应 当 划 分 会 计 期 间 , 分 期 结 算 账 目 和 编 制会 计 报 表 。会 计 期 间 至 少 分 为 年 度 和 月 度 。 会 计 年 度 、 月 度 等 会 计 期 间 的 起讫 日 期 采 用 公 历 日 期 。

第七条工 会 会 计 处 理 应 当 以 货 币 计 量 , 以 人 民 币 作 为 记 账 本 位币 。第八条工 会 会 计 处 理 一 般 采 用 收 付 实 现 制 , 部 分 经 济 业 务 或 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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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 项 应 当 按 照 本 制 度 的 规 定 采 用 权 责 发 生 制 。第九条工 会 会 计 要 素 包 括 : 资 产 、 负 债 、 净 资 产 、 收 入 和 支 出 。其 平 衡 公 式 为 : 资 产 = 负 债 + 净 资 产 。第十条工 会 会 计 处 理 应 当 采 用 借 贷 记 账 法 记 账 。第十一条工 会 会 计 记 录 的 文 字 应 当 使 用 中 文 。 在 民 族 自 治 地方 , 会 计 记 录 可 以 同 时 使 用 当 地 通 用 的 一 种 民 族 文 字 。第十二条县 级 以 上 工 会 应 当 设 置 会 计 机 构 , 配 备 专 职 会 计 人员 。 基 层 工 会 应 当 根 据 会 计 业 务 的 需 要 设 置 会 计 机 构 或 者 在 有 关 机 构中 设 置 会 计 人 员 并 指 定 会 计 主 管 人 员 ; 不 具 备 设 置 条 件 的 , 应 当 委 托

经 批 准 设 立 从 事 代 理 记 账 业 务 的 中 介 机 构 代 理 记 账 。第十三条各 级 工 会 的 法 定 代 表 人 应 当 对 本 级 工 会 的 会 计 工 作以 及 会 计 资 料 的 真 实 性 、 完 整 性 负 责 。第十四条各 级 工 会 应 当 建 立 健 全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 并 确 保 内 部 控制 有 效 施 行 。 县 级 以 上 工 会 应 当 组 织 指 导 和 检 查 下 级 工 会 会 计 工 作 ,负 责 制 定 有 关 实 施 细 则 ; 组 织 工 会 会 计 人 员 培 训 , 不 断 提 高 政 策 、 业务 水 平 。第十五条工 会 应 当 重 视 并 不 断 推 进 会 计 信 息 化 的 应 用 。 工 会 开展 会 计 信 息 化 工 作 , 应 当 符 合 财 政 部 制 定 的 相 关 会 计 信 息 化 工 作 规 范

和 标 准 , 确 保 利 用 现 代 信 息 技 术 手 段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及 生 成 的 会 计 信 息符 合 会 计 法 和 本 制 度 的 规 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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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一般原则第十六条工 会 提 供 的 会 计 信 息 应 当 符 合 工 会 管 理 工 作 的 要 求 ,满 足 会 计 信 息 使 用 者 的 需 要 , 满 足 本 级 工 会 加 强 财 务 管 理 的 需 要 。第十七条工 会 应 当 以 实 际 发 生 的 经 济 业 务 或 者 事 项 为 依 据 进行 会 计 处 理 , 如 实 反 映 工 会 财 务 状 况 和 收 支 情 况 等 信 息 , 保 证 会 计 信息 真 实 可 靠 、 内 容 完 整 。第十八条工 会 提 供 的 会 计 信 息 应 当 清 晰 明 了 , 便 于 理 解 和 使用 。

第十九条工 会 会 计 处 理 应 当 采 用 规 定 的 会 计 政 策 , 前 后 各 期 一致 , 不 得 随 意 变 更 , 以 确 保 会 计 信 息 口 径 一 致 , 相 互 可 比 。第二十条工 会 会 计 处 理 应 当 遵 循 重 要 性 原 则 。 对 于 重 要 的 经 济业 务 或 者 事 项 , 应 当 单 独 反 映 。第二十一条工 会 应 当 对 已 经 发 生 的 经 济 业 务 或 者 事 项 及 时 进行 会 计 处 理 和 报 告 , 不 得 提 前 或 者 延 后 。第二十二条工 会 应 当 对 指 定 用 途 的 资 金 按 规 定 的 用 途 专 款 专用 , 并 单 独 反 映 。第二十三条工 会 在 发 生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 会 计 估 计 变 更 和 会 计 差

错 更 正 时 , 除 本 制 度 另 有 规 定 外 , 一 般 采 用 未 来 适 用 法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会 计 政 策 , 是 指 工 会 在 会 计 核 算 时 所 遵 循 的 特 定 原 则 、 基 础 以 及所 采 用 的 具 体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 会 计 估 计 , 是 指 工 会 对 结 果 不 确 定 的 经济 业 务 或 者 事 项 以 最 近 可 利 用 的 信 息 为 基 础 所 作 的 判 断 , 如 固 定 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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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 、 无 形 资 产 的 预 计 使 用 年 限 等 。 会 计 差 错 , 是 指 工 会 在 会 计 核 算 时 ,在 确 认 、 计 量 、 记 录 、 报 告 等 方 面 出 现 的 错 误 , 通 常 包 括 计 算 或 记 录错 误 、 应 用 会 计 政 策 错 误 、 疏 忽 或 曲 解 事 实 产 生 的 错 误 、 财 务 舞 弊 等 。未 来 适 用 法 , 是 指 将 变 更 后 的 会 计 政 策 应 用 于 变 更 当 期 及 以 后 各 期 发生 的 经 济 业 务 或 者 事 项 , 或 者 在 会 计 估 计 变 更 当 期 和 未 来 期 间 确 认 会计 估 计 变 更 的 影 响 的 方 法 。第三章资产

第二十四条资 产 是 工 会 过 去 的 经 济 业 务 或 者 事 项 形 成 的 , 由 工会 控 制 的 , 预 期 能 够 产 生 服 务 潜 力 或 者 带 来 经 济 利 益 流 入 的 经 济 资源 。 服 务 潜 力 是 指 工 会 利 用 资 产 提 供 公 共 产 品 和 服 务 以 履 行 工 会 职能 的 潜 在 能 力 。经 济 利 益 流 入 表 现 为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流 入 , 或 者 现 金 及 现 金等 价 物 流 出 的 减 少 。工 会 的 资 产 包 括 流 动 资 产 、 在 建 工 程 、 固 定 资 产 、 无 形 资 产 、 投资 和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等 。

第二十五条工 会 对 符 合 本 制 度 第 二 十 四 条 规 定 的 资 产 定 义 的经 济 资 源 , 在 同 时 满 足 以 下 条 件 时 , 应 当 确 认 为 资 产 :( 一 ) 与 该 经 济 资 源 相 关 的 服 务 潜 力 很 可 能 实 现 或 者 经 济 利 益 很可 能 流 入 工 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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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 该 经 济 资 源 的 成 本 或 者 价 值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符 合 资 产 定 义 并 确 认 的 资 产 项 目 , 应 当 列 入 资 产 负 债 表 。第二十六条工 会 的 资 产 按 照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依 法 确 认 为 国 有 资产 的 , 应 当 作 为 国 有 资 产 登 记 入 账 ; 依 法 确 认 为 工 会 资 产 的 , 应 当 作为 工 会 资 产 登 记 入 账 。第二十七条工 会 的 资 产 在 取 得 时 应 当 按 照 实 际 成 本 计 量 。 除 国家 另 有 规 定 外 , 工 会 不 得 自 行 调 整 其 账 面 价 值 。对 于 工 会 接 受 捐 赠 的 现 金 资 产 , 应 当 按 照 实 际 收 到 的 金 额 入 账 。对 于 工 会 接 受 捐 赠 、 无 偿 调 入 的 非 现 金 资 产 , 其 成 本 按 照 有 关 凭 据 注

明 的 金 额 加 上 相 关 税 费 、 运 输 费 等 确 定 ; 没 有 相 关 凭 据 、 但 按 照 规 定经 过 资 产 评 估 的 , 其 成 本 按 照 评 估 价 值 加 上 相 关 税 费 、 运 输 费 等 确 定 ;没 有 相 关 凭 据 、 也 未 经 过 评 估 的 , 其 成 本 比 照 同 类 或 类 似 资 产 的 价 格加 上 相 关 税 费 、 运 输 费 等 确 定 。 如 无 法 采 用 上 述 方 法 确 定 资 产 成 本 的 ,按 照 名 义 金 额 ( 人 民 币 1 元 ) 入 账 , 相 关 税 费 、 运 输 费 等 计 入 当 期 支出 。 工 会 盘 盈 的 资 产 , 其 成 本 比 照 本 条 第 二 款 确 定 。第一节流动资产

第二十八条流 动 资 产 是 指 预 计 在 一 年 内 ( 含 一 年 ) 变 现 或 者 耗用 的 资 产 。 主 要 包 括 货 币 资 金 、 应 收 款 项 和 库 存 物 品 等 。第二十九条货 币 资 金 包 括 库 存 现 金 、 银 行 存 款 等 。货 币 资 金 应 当 按 照 实 际 发 生 额 入 账 。 工 会 应 当 设 置 库 存 现 金 和 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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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 存 款 日 记 账 , 按 照 业 务 发 生 顺 序 逐 日 逐 笔 登 记 。 库 存 现 金 应 当 做 到日 清 月 结 , 其 账 面 余 额 应 当 与 库 存 数 相 符 ; 银 行 存 款 的 账 面 余 额 应 当与 银 行 对 账 单 定 期 核 对 , 如 有 不 符 , 应 当 编 制 银 行 存 款 余 额 调 节 表 调节 相 符 。工 会 发 生 外 币 业 务 的 , 应 当 按 照 业 务 发 生 当 日 的 即 期 汇 率 , 将 外币 金 额 折 算 为 人 民 币 金 额 记 账 , 并 登 记 外 币 金 额 和 汇 率 。 期 末 , 各 种外 币 账 户 的 期 末 余 额 , 应 当 按 照 期 末 的 即 期 汇 率 折 算 为 人 民 币 , 作 为外 币 账 户 期 末 人 民 币 余 额 。 调 整 后 的 各 种 外 币 账 户 人 民 币 余 额 与 原 账面 余 额 的 差 额 , 作 为 汇 兑 损 益 计 入 当 期 支 出 。

第三十条应 收 款 项 包 括 应 收 上 级 经 费 、 应 收 下 级 经 费 和 其 他 应收 款 等 。应 收 上 级 经 费 是 本 级 工 会 应 收 未 收 的 上 级 工 会 应 拨 付 ( 或 转 拨 )的 工 会 拨 缴 经 费 和 补 助 。应 收 下 级 经 费 是 县 级 以 上 工 会 应 收 未 收 的 下 级 工 会 应 上 缴 的 工会 拨 缴 经 费 。其 他 应 收 款 是 工 会 除 应 收 上 下 级 经 费 以 外 的 其 他 应 收 及 暂 付 款项 。 应 收 款 项 应 当 按 照 实 际 发 生 额 入 账 。 年 末 , 工 会 应 当 分 析 各 项 应

收 款 项 的 可 收 回 性 , 对 于 确 实 不 能 收 回 的 应 收 款 项 应 报 经 批 准 认 定 后及 时 予 以 核 销 。第三十一条库 存 物 品 指 工 会 取 得 的 将 在 日 常 活 动 中 耗 用 的 材料 、 物 品 及 达 不 到 固 定 资 产 标 准 的 工 具 、 器 具 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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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 存 物 品 在 取 得 时 应 当 按 照 其 实 际 成 本 入 账 。 工 会 购 入 、 有 偿 调入 的 库 存 物 品 以 实 际 支 付 的 价 款 记 账 。 工 会 接 受 捐 赠 、 无 偿 调 入 的 库存 物 品 按 照 本 制 度 第 二 十 七 条 规 定 所 确 定 的 成 本 入 账 。库 存 物 品 在 发 出 ( 领 用 或 出 售 等 ) 时 , 工 会 应 当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在先 进 先 出 法 、 加 权 平 均 法 、 个 别 计 价 法 中 选 择 一 种 方 法 确 定 发 出 库 存物 品 的 实 际 成 本 。 库 存 物 品 发 出 方 法 一 经 选 定 , 不 得 随 意 变 更 。工 会 应 当 定 期 对 库 存 物 品 进 行 清 查 盘 点 , 每 年 至 少 全 面 盘 点 一次 。 对 于 盘 盈 、 盘 亏 或 报 废 、 毁 损 的 库 存 物 品 , 应 当 及 时 查 明 原 因 ,报 经 批 准 认 定 后 及 时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

工 会 盘 盈 的 库 存 物 品 应 当 按 照 确 定 的 成 本 入 账 , 报 经 批 准 后 相 应增 加 资 产 基 金 ; 盘 亏 的 库 存 物 品 , 应 当 冲 减 其 账 面 余 额 , 报 经 批 准 后相 应 减 少 资 产 基 金 。 对 于 报 废 、 毁 损 的 库 存 物 品 , 工 会 应 当 冲 减 其 账面 余 额 , 报 经 批 准 后 相 应 减 少 资 产 基 金 , 清 理 中 取 得 的 变 价 收 入 扣 除清 理 费 用 后 的 净 收 入 ( 或 损 失 ) 计 入 当 期 收 入 ( 或 支 出 ) , 按 规 定 应当 上 缴 财 政 的 计 入 其 他 应 付 款 。第二节固定资产第三十二条固 定 资 产 是 指 工 会 使 用 年 限 超 过 1年 ( 不 含 1年 ) ,

单 位 价 值 在 规 定 标 准 以 上 , 并 在 使 用 过 程 中 基 本 保 持 原 有 物 质 形 态 的资 产 , 一 般 包 括 : 房 屋 及 构 筑 物 ; 专 用 设 备 ; 通 用 设 备 ; 文 物 和 陈 列品 ; 图 书 、 档 案 ; 家 具 、 用 具 、 装 具 及 动 植 物 。通 用 设 备 单 位 价 值 在 1000 元 以 上 , 专 用 设 备 单 位 价 值 在 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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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 上 的 , 应 当 确 认 为 固 定 资 产 。 单 位 价 值 虽 未 达 到 规 定 标 准 , 但 是 使用 时 间 超 过 1 年 ( 不 含 1年 ) 的 大 批 同 类 物 资 , 应 当 按 照 固 定 资 产 进行 核 算 和 管 理 。第三十三条固 定 资 产 在 取 得 时 应 当 按 照 其 实 际 成 本 入 账 。工 会 购 入 、 有 偿 调 入 的 固 定 资 产 , 其 成 本 包 括 实 际 支 付 的 买 价 、运 输 费 、 保 险 费 、 安 装 费 、 装 卸 费 及 相 关 税 费 等 。工 会 自 行 建 造 的 固 定 资 产 , 其 成 本 包 括 该 项 资 产 至 交 付 使 用 前 所发 生 的 全 部 必 要 支 出 。工 会 接 受 捐 赠 、 无 偿 调 入 的 固 定 资 产 , 按 照 本 制 度 第 二 十 七 条 规

定 所 确 定 的 成 本 入 账 。工 会 在 原 有 固 定 资 产 基 础 上 进 行 改 建 、 扩 建 、 大 型 修 缮 后 的 固 定资 产 , 其 成 本 按 照 原 固 定 资 产 账 面 价 值 加 上 改 建 、 扩 建 、 大 型 修 缮 发生 的 支 出 , 再 扣 除 固 定 资 产 被 替 换 部 分 的 账 面 价 值 后 的 金 额 确 定 。已 交 付 使 用 但 尚 未 办 理 竣 工 决 算 手 续 的 固 定 资 产 , 工 会 应 当 按 照估 计 价 值 入 账 , 待 办 理 竣 工 决 算 后 再 按 照 实 际 成 本 调 整 原 来 的 暂 估 价值 。第三十四条在 建 工 程 是 工 会 已 经 发 生 必 要 支 出 , 但 尚 未 交 付 使用 的 建 设 项 目 工 程 。 工 会 作 为 建 设 单 位 的 基 本 建 设 项 目 应 当 按 照 本 制

度 规 定 统 一 进 行 会 计 核 算 。工 会 对 在 建 工 程 应 当 按 照 实 际 发 生 的 支 出 确 定 其 工 程 成 本 , 并 单独 核 算 。 在 建 工 程 的 工 程 成 本 应 当 根 据 以 下 具 体 情 况 分 别 确 定 :( 一 ) 对 于 自 营 工 程 , 按 照 直 接 材 料 、 直 接 人 工 、 直 接 机 械 施 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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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 等 确 定 其 成 本 ;( 二 ) 对 于 出 包 工 程 , 按 照 应 支 付 的 工 程 价 款 等 确 定 其 成 本 ;( 三 ) 对 于 设 备 安 装 工 程 , 按 照 所 安 装 设 备 的 价 值 、 工 程 安 装 费用 、 工 程 试 运 转 等 所 发 生 的 支 出 等 确 定 其 成 本 。建 设 项 目 完 工 交 付 使 用 时 , 工 会 应 当 将 在 建 工 程 成 本 转 入 固 定 资产 等 进 行 核 算 。第三十五条工 会 应 当 对 固 定 资 产 计 提 折 旧 , 但 文 物 和 陈 列 品 ,动 植 物 , 图 书 、 档 案 , 单 独 计 价 入 账 的 土 地 和 以 名 义 金 额 计 量 的 固 定资 产 除 外 。

工 会 应 当 根 据 相 关 规 定 以 及 固 定 资 产 的 性 质 和 使 用 情 况 , 合 理 确定 固 定 资 产 的 使 用 年 限 。 固 定 资 产 的 使 用 年 限 一 经 确 定 , 不 得 随 意 变更 。 工 会 一 般 应 当 采 用 年 限 平 均 法 或 者 工 作 量 法 计 提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计 提 折 旧 时 不 考 虑 预 计 净 残 值 。 在 确 定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方 法 时 , 应 当 考虑 与 固 定 资 产 相 关 的 服 务 潜 力 或 经 济 利 益 的 预 期 实 现 方 式 。 固 定 资 产的 折 旧 方 法 一 经 确 定 , 不 得 随 意 变 更 。工 会 应 当 按 月 对 固 定 资 产 计 提 折 旧 。 当 月 增 加 的 固 定 资 产 , 当 月计 提 折 旧 ; 当 月 减 少 的 固 定 资 产 , 当 月 不 再 计 提 折 旧 。 固 定 资 产 提 足

折 旧 后 , 无 论 是 否 继 续 使 用 , 均 不 再 计 提 折 旧 ; 提 前 报 废 的 固 定 资 产 ,也 不 再 补 提 折 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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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 定 资 产 因 改 建 、 扩 建 或 大 型 修 缮 等 原 因 而 延 长 其 使 用 年 限 的 ,工 会 应 当 按 照 重 新 确 定 的 固 定 资 产 成 本 以 及 重 新 确 定 的 折 旧 年 限 计算 折 旧 额 。工 会 应 当 对 暂 估 入 账 的 固 定 资 产 计 提 折 旧 , 实 际 成 本 确 定 后 不 需调 整 原 已 计 提 的 折 旧 额 。第三十六条工 会 处 置 ( 出 售 ) 固 定 资 产 时 , 应 当 冲 减 其 账 面 价值 并 相 应 减 少 资 产 基 金 , 处 置 中 取 得 的 变 价 收 入 扣 除 处 置 费 用 后 的 净收 入 ( 或 损 失 ) 计 入 当 期 收 入 ( 或 支 出 ) , 按 规 定 应 当 上 缴 财 政 的 计入 其 他 应 付 款 。

第三十七条工 会 应 当 定 期 对 固 定 资 产 进 行 清 查 盘 点 , 每 年 至 少全 面 盘 点 一 次 。 对 于 盘 盈 、 盘 亏 或 报 废 、 毁 损 的 固 定 资 产 , 工 会 应 当及 时 查 明 原 因 , 报 经 批 准 认 定 后 及 时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工 会 盘 盈 的 固 定 资 产 , 应 当 按 照 确 定 的 成 本 入 账 , 报 经 批 准 后 相应 增 加 资 产 基 金 ; 盘 亏 的 固 定 资 产 , 应 当 冲 减 其 账 面 余 额 , 报 经 批 准后 相 应 减 少 资 产 基 金 。 对 于 报 废 、 毁 损 的 固 定 资 产 , 工 会 应 当 冲 减 其账 面 余 额 , 报 经 批 准 后 相 应 减 少 资 产 基 金 , 清 理 中 取 得 的 变 价 收 入 扣除 清 理 费 用 后 的 净 收 入 ( 或 损 失 ) 计 入 当 期 收 入 ( 或 支 出 ) , 按 规 定应 当 上 缴 财 政 的 计 入 其 他 应 付 款 。

第三节无形资产第三十八条无 形 资 产 是 指 工 会 控 制 的 没 有 实 物 形 态 的 可 辨 认非 货 币 性 资 产 , 包 括 专 利 权 、 商 标 权 、 著 作 权 、 土 地 使 用 权 、 非 专 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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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 术 等 。 工 会 购 入 的 不 构 成 相 关 硬 件 不 可 缺 少 组 成 部 分 的 应 用 软 件 ,应 当 确 认 为 无 形 资 产 。第三十九条无 形 资 产 在 取 得 时 应 当 按 照 其 实 际 成 本 入 账 。工 会 外 购 的 无 形 资 产 , 其 成 本 包 括 购 买 价 款 、 相 关 税 费 以 及 可 归属 于 该 项 资 产 达 到 预 定 用 途 前 所 发 生 的 其 他 支 出 。 工 会 委 托 软 件 公 司开 发 的 软 件 , 视 同 外 购 无 形 资 产 确 定 其 成 本 。工 会 接 受 捐 赠 、 无 偿 调 入 的 无 形 资 产 , 按 照 本 制 度 第 二 十 七 条 规定 所 确 定 的 成 本 入 账 。对 于 非 大 批 量 购 入 、 单 价 小 于 1000 元 的 无 形 资 产 , 工 会 可 以 于

购 买 的 当 期 将 其 成 本 直 接 计 入 支 出 。第四十条工 会 应 当 按 月 对 无 形 资 产 进 行 摊 销 , 使 用 年 限 不 确 定的 、 以 名 义 金 额 计 量 的 无 形 资 产 除 外 。工 会 应 当 按 照 以 下 原 则 确 定 无 形 资 产 的 摊 销 年 限 : 法 律 规 定 了 有效 年 限 的 , 按 照 法 律 规 定 的 有 效 年 限 作 为 摊 销 年 限 ; 法 律 没 有 规 定 有效 年 限 的 , 按 照 相 关 合 同 中 的 受 益 年 限 作 为 摊 销 年 限 ; 上 述 两 种 方 法无 法 确 定 有 效 年 限 的 , 应 当 根 据 无 形 资 产 为 工 会 带 来 服 务 潜 力 或 者 经济 利 益 的 实 际 情 况 , 预 计 其 使 用 年 限 。工 会 应 当 采 用 年 限 平 均 法 或 工 作 量 法 对 无 形 资 产 进 行 摊 销 , 应 摊

销 金 额 为 其 成 本 , 不 考 虑 预 计 净 残 值 。工 会 应 当 按 月 进 行 摊 销 。 当 月 增 加 的 无 形 资 产 , 当 月 进 行 摊 销 ;当 月 减 少 的 无 形 资 产 , 当 月 不 再 进 行 摊 销 。 无 形 资 产 提 足 摊 销 后 , 无论 是 否 继 续 使 用 , 均 不 再 进 行 摊 销 ; 核 销 的 无 形 资 产 , 也 不 再 补 提 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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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 。 因 发 生 后 续 支 出 而 增 加 无 形 资 产 成 本 的 , 对 于 使 用 年 限 有 限 的 无形 资 产 , 工 会 应 当 按 照 重 新 确 定 的 无 形 资 产 成 本 以 及 重 新 确 定 的 摊 销年 限 计 算 摊 销 额 。第四十一条工 会 处 置 ( 出 售 ) 无 形 资 产 时 , 应 当 冲 减 其 账 面 价值 并 相 应 减 少 资 产 基 金 , 处 置 中 取 得 的 变 价 收 入 扣 除 处 置 费 用 后 的 净收 入 ( 或 损 失 ) 计 入 当 期 收 入 ( 或 支 出 ) , 按 规 定 应 当 上 缴 财 政 的 计入 其 他 应 付 款 。第四十二条工 会 应 当 定 期 对 无 形 资 产 进 行 清 查 盘 点 , 每 年 至 少

全 面 盘 点 一 次 。 工 会 在 资 产 清 查 盘 点 过 程 中 发 现 的 无 形 资 产 盘 盈 、 盘亏 等 , 参 照 本 制 度 固 定 资 产 相 关 规 定 进 行 处 理 。第四节其他资产第四十三条投 资 是 指 工 会 按 照 国 家 有 关 法 律 、 行 政 法 规 和 工 会的 相 关 规 定 , 以 货 币 资 金 、 实 物 资 产 等 方 式 向 其 他 单 位 的 投 资 。 投 资按 其 流 动 性 分 为 短 期 投 资 和 长 期 投 资 ; 按 其 性 质 分 为 股 权 投 资 和 债 权投 资 。投 资 在 取 得 时 应 当 按 照 其 实 际 成 本 入 账 。 工 会 以 货 币 资 金 方 式 对

外 投 资 的 , 以 实 际 支 付 的 款 项 ( 包 括 购 买 价 款 以 及 税 金 、 手 续 费 等 相关 税 费 ) 作 为 投 资 成 本 记 账 。 工 会 以 实 物 资 产 和 无 形 资 产 方 式 对 外 投资 的 , 以 评 估 确 认 或 合 同 、 协 议 确 定 的 价 值 记 账 。对 于 投 资 期 内 取 得 的 利 息 、 利 润 、 红 利 等 各 项 投 资 收 益 , 工 会 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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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 计 入 当 期 投 资 收 益 。工 会 处 置 ( 出 售 ) 投 资 时 , 实 际 取 得 价 款 与 投 资 账 面 余 额 的 差 额 ,应 当 计 入 当 期 投 资 收 益 。对 于 因 被 投 资 单 位 破 产 、 被 撤 销 、 注 销 、 吊 销 营 业 执 照 或 者 被 政府 责 令 关 闭 等 情 况 造 成 难 以 收 回 的 未 处 置 不 良 投 资 , 工 会 应 当 在 报 经批 准 后 及 时 核 销 。第四十四条长 期 待 摊 费 用 是 工 会 已 经 支 出 , 但 应 由 本 期 和 以 后各 期 负 担 的 分 摊 期 限 在 1年 以 上 ( 不 含 1年 ) 的 各 项 支 出 , 如 对 以 经营 租 赁 方 式 租 入 的 固 定 资 产 发 生 的 改 良 支 出 等 。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应 当 在 对 应 资 产 的 受 益 年 限 内 平 均 摊 销 。 如 果 某 项长 期 待 摊 费 用 已 经 不 能 使 工 会 受 益 , 应 当 将 其 摊 余 金 额 一 次 性 转 销 。第四章负债第四十五条负 债 是 指 工 会 过 去 的 经 济 业 务 或 者 事 项 形 成 的 , 预期 会 导 致 经 济 资 源 流 出 的 现 时 义 务 。现 时 义 务 是 指 工 会 在 现 行 条 件 下 已 承 担 的 义 务 。 未 来 发 生 的 经 济业 务 或 者 事 项 形 成 的 义 务 不 属 于 现 时 义 务 , 不 应 当 确 认 为 负 债 。

工 会 的 负 债 包 括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 应 付 款 项 等 。第四十六条工 会 对 于 符 合 本 制 度 第 四 十 五 条 规 定 的 现 时 义 务 ,在 同 时 满 足 以 下 条 件 时 , 应 当 确 认 为 负 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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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 履 行 该 义 务 很 可 能 导 致 含 有 服 务 潜 力 或 者 经 济 利 益 的 经 济资 源 流 出 工 会 ;( 二 ) 该 义 务 的 金 额 能 够 可 靠 计 量 。符 合 负 债 定 义 并 确 认 的 负 债 项 目 , 应 当 列 入 资 产 负 债 表 。第四十七条应 付 职 工 薪 酬 是 工 会 按 照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应 付 给 本单 位 职 工 及 为 职 工 支 付 的 各 种 薪 酬 , 包 括 基 本 工 资 、 国 家 统 一 规 定 的津 贴 补 贴 、 规 范 津 贴 补 贴 ( 绩 效 工 资 ) 、 改 革 性 补 贴 、 社 会 保 险 费 (如职 工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费 、 职 业 年 金 、 基 本 医 疗 保 险 费 等 ) 和 住 房 公 积 金等 。

第四十八条应 付 款 项 包 括 应 付 上 级 经 费 、 应 付 下 级 经 费 和 其 他应 付 款 。应 付 上 级 经 费 指 本 级 工 会 按 规 定 应 上 缴 上 级 工 会 的 工 会 拨 缴 经费 。 应 付 下 级 经 费 指 本 级 工 会 应 付 下 级 工 会 的 各 项 补 助 以 及 应 转 拨下 级 工 会 的 工 会 拨 缴 经 费 。其 他 应 付 款 指 除 应 付 上 下 级 经 费 之 外 的 其 他 应 付 及 暂 存 款 项 , 包括 工 会 按 规 定 收 取 的 下 级 工 会 筹 建 单 位 交 来 的 建 会 筹 备 金 等 。第四十九条工 会 的 各 项 负 债 应 当 按 照 实 际 发 生 额 入 账 。

第五章净资产第五十条净 资 产 是 指 工 会 的 资 产 减 去 负 债 后 的 余 额 , 包 括 资 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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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 金 、 专 用 基 金 、 工 会 资 金 结 转 、 工 会 资 金 结 余 、 财 政 拨 款 结 转 、 财政 拨 款 结 余 和 预 算 稳 定 调 节 基 金 。第五十一条资 产 基 金 指 工 会 库 存 物 品 、 固 定 资 产 、 在 建 工 程 、无 形 资 产 、 投 资 和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等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在 净 资 产 中 占 用 的 金额 。 资 产 基 金 应 当 在 取 得 库 存 物 品 、 固 定 资 产 、 在 建 工 程 、 无 形 资 产 、投 资 及 发 生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时 确 认 。 资 产 基 金 应 当 按 照 实 际 发 生 额 入账 。第五十二条专 用 基 金 指 县 级 以 上 工 会 按 规 定 依 法 提 取 和 使 用

的 有 专 门 用 途 的 基 金 。工 会 提 取 专 用 基 金 时 , 应 当 按 照 实 际 提 取 金 额 计 入 当 期 支 出 ; 使用 专 用 基 金 时 , 应 当 按 照 实 际 支 出 金 额 冲 减 专 用 基 金 余 额 ; 专 用 基 金未 使 用 的 余 额 , 可 以 滚 存 下 一 年 度 使 用 。第五十三条工 会 资 金 结 转 是 指 工 会 预 算 安 排 项 目 的 支 出 年 终尚 未 执 行 完 毕 或 者 因 故 未 执 行 , 且 下 年 需 要 按 原 用 途 继 续 使 用 的 工 会资 金 。工 会 资 金 结 余 是 指 工 会 年 度 预 算 执 行 终 了 , 预 算 收 入 实 际 完 成 数扣 除 预 算 支 出 和 工 会 结 转 资 金 后 剩 余 的 工 会 资 金 。

第五十四条财 政 拨 款 结 转 是 指 县 级 以 上 工 会 预 算 安 排 项 目 的支 出 年 终 尚 未 执 行 完 毕 或 者 因 故 未 执 行 , 且 下 年 需 要 按 原 用 途 继 续 使用 的 财 政 拨 款 资 金 。财 政 拨 款 结 余 是 指 县 级 以 上 工 会 年 度 预 算 执 行 终 了 , 预 算 收 入 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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际 完 成 数 扣 除 预 算 支 出 和 财 政 拨 款 结 转 资 金 后 剩 余 的 财 政 拨 款 资 金 。第五十五条预 算 稳 定 调 节 基 金 是 县 级 以 上 工 会 为 平 衡 年 度 预算 按 规 定 设 置 的 储 备 性 资 金 。第六章收入第五十六条收 入 是 指 工 会 根 据 工 会 法 以 及 有 关 政 策 规 定 开 展业 务 活 动 所 取 得 的 非 偿 还 性 资 金 。 收 入 按 照 来 源 分 为 会 费 收 入 、 拨 缴经 费 收 入 、 上 级 补 助 收 入 、 政 府 补 助 收 入 、 行 政 补 助 收 入 、 附 属 单 位

上 缴 收 入 、 投 资 收 益 和 其 他 收 入 。会 费 收 入 指 工 会 会 员 依 照 规 定 向 基 层 工 会 缴 纳 的 会 费 。拨 缴 经 费 收 入 指 基 层 单 位 行 政 拨 缴 、 下 级 工 会 按 规 定 上 缴 及 上 级工 会 按 规 定 转 拨 的 工 会 拨 缴 经 费 中 归 属 于 本 级 工 会 的 经 费 。上 级 补 助 收 入 指 本 级 工 会 收 到 的 上 级 工 会 补 助 的 款 项 , 包 括 一 般性 转 移 支 付 补 助 和 专 项 转 移 支 付 补 助 。政 府 补 助 收 入 指 各 级 人 民 政 府 按 照 工 会 法 和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给 予县 级 以 上 工 会 的 补 助 款 项 。行 政 补 助 收 入 指 基 层 工 会 取 得 的 所 在 单 位 行 政 方 面 按 照 工 会 法

和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给 予 工 会 的 补 助 款 项 。附 属 单 位 上 缴 收 入 指 工 会 所 属 的 企 事 业 单 位 按 规 定 上 缴 的 收 入 。投 资 收 益 指 工 会 对 外 投 资 发 生 的 损 益 。其 他 收 入 指 工 会 除 会 费 收 入 、 拨 缴 经 费 收 入 、 上 级 补 助 收 入 、 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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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 补 助 收 入 、 行 政 补 助 收 入 、 附 属 单 位 上 缴 收 入 和 投 资 收 益 之 外 的 各项 收 入 。第五十七条工 会 各 项 收 入 应 当 按 照 实 际 发 生 额 入 账 。第七章支出第五十八条支 出 是 指 工 会 为 开 展 各 项 工 作 和 活 动 所 发 生 的 各项 资 金 耗 费 和 损 失 。 支 出 按 照 功 能 分 为 职 工 活 动 支 出 、 职 工 活 动 组 织支 出 、 职 工 服 务 支 出 、 维 权 支 出 、 业 务 支 出 、 行 政 支 出 、 资 本 性 支 出 、

补 助 下 级 支 出 、 对 附 属 单 位 的 支 出 和 其 他 支 出 。职 工 活 动 支 出 指 基 层 工 会 开 展 职 工 教 育 活 动 、 文 体 活 动 、 宣 传 活动 、 劳 模 疗 休 养 活 动 、 会 员 活 动 等 发 生 的 支 出 。职 工 活 动 组 织 支 出 指 县 级 以 上 工 会 组 织 开 展 职 工 教 育 活 动 、 文 体活 动 、 宣 传 活 动 和 劳 模 疗 休 养 活 动 等 发 生 的 支 出 。职 工 服 务 支 出 指 工 会 开 展 职 工 劳 动 和 技 能 竞 赛 活 动 、 职 工 创 新 活动 、 建 家 活 动 、 职 工 书 屋 、 职 工 互 助 保 障 、 心 理 咨 询 等 工 作 发 生 的 支出 。 维 权 支 出 指 工 会 用 于 维 护 职 工 权 益 的 支 出 , 包 括 劳 动 关 系 协 调 、

劳 动 保 护 、 法 律 援 助 、 困 难 职 工 帮 扶 、 送 温 暖 和 其 他 维 权 支 出 。业 务 支 出 指 工 会 培 训 工 会 干 部 、 加 强 自 身 建 设 及 开 展 业 务 工 作 发生 的 各 项 支 出 。行 政 支 出 指 县 级 以 上 工 会 为 行 政 管 理 、 后 勤 保 障 等 发 生 的 各 项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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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 支 出 。资 本 性 支 出 指 工 会 从 事 建 设 工 程 、 设 备 工 具 购 置 、 大 型 修 缮 和 信息 网 络 购 建 等 而 发 生 的 实 际 支 出 。补 助 下 级 支 出 指 县 级 以 上 工 会 为 解 决 下 级 工 会 经 费 不 足 或 根 据有 关 规 定 给 予 下 级 工 会 的 各 类 补 助 款 项 。对 附 属 单 位 的 支 出 指 工 会 按 规 定 对 所 属 企 事 业 单 位 的 补 助 。其 他 支 出 指 工 会 除 职 工 活 动 支 出 、 职 工 活 动 组 织 支 出 、 职 工 服 务支 出 、 维 权 支 出 、 业 务 支 出 、 行 政 支 出 、 资 本 性 支 出 、 补 助 下 级 支 出和 对 附 属 单 位 的 支 出 以 外 的 各 项 支 出 。

第五十九条工 会 各 项 支 出 应 当 按 照 实 际 发 生 额 入 账 。第八章财务报表第六十条工 会 财 务 报 表 是 反 映 各 级 工 会 财 务 状 况 、 业 务 活 动 和预 算 执 行 结 果 的 书 面 文 件 。 工 会 财 务 报 表 是 各 级 工 会 领 导 、 上 级 工 会及 其 他 财 务 报 表 使 用 者 了 解 情 况 、 掌 握 政 策 、 指 导 工 作 的 重 要 资 料 。第六十一条工 会 财 务 报 表 包 括 会 计 报 表 和 附 注 。 会 计 报 表 分 为主 表 和 附 表 , 主 表 包 括 资 产 负 债 表 和 收 入 支 出 表 , 附 表 包 括 财 政 拨 款

收 入 支 出 表 、 国 有 资 产 情 况 表 和 成 本 费 用 表 。资 产 负 债 表 , 是 反 映 工 会 某 一 会 计 期 末 全 部 资 产 、 负 债 和 净 资 产情 况 的 报 表 。收 入 支 出 表 , 是 反 映 工 会 某 一 会 计 期 间 全 部 收 入 、 支 出 及 结 转 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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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 情 况 的 报 表 。财 政 拨 款 收 入 支 出 表 , 是 反 映 县 级 以 上 工 会 某 一 会 计 期 间 从 同 级政 府 财 政 部 门 取 得 的 财 政 拨 款 收 入 、 支 出 及 结 转 结 余 情 况 的 报 表 。国 有 资 产 情 况 表 , 是 反 映 县 级 以 上 工 会 某 一 会 计 期 间 持 有 的 国 有资 产 情 况 的 报 表 。成 本 费 用 表 , 是 反 映 县 级 以 上 工 会 某 一 会 计 期 间 成 本 费 用 情 况 的报 表 。附 注 是 对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 收 入 支 出 表 等 报 表 中 列 示 项 目 所 作 的 进一 步 说 明 , 以 及 未 能 在 这 些 报 表 中 列 示 项 目 的 说 明 。

第六十二条工 会 财 务 报 表 分 为 年 度 财 务 报 表 和 中 期 财 务 报 表 。以 短 于 一 个 完 整 的 会 计 年 度 的 期 间 ( 如 半 年 度 、 季 度 和 月 度 ) 编 制 的财 务 报 表 称 为 中 期 财 务 报 表 。 年 度 财 务 报 表 是 以 整 个 会 计 年 度 为 基 础编 制 的 财 务 报 表 。第六十三条工 会 要 负 责 对 所 属 单 位 财 务 报 表 和 下 级 工 会 报 送的 年 度 财 务 报 表 进 行 审 核 、 核 批 和 汇 总 工 作 , 定 期 向 本 级 工 会 领 导 和上 级 工 会 报 告 本 级 工 会 预 算 执 行 情 况 。第六十四条工 会 财 务 报 表 要 根 据 登 记 完 整 、 核 对 无 误 的 账 簿 记录 和 其 他 有 关 资 料 编 制 , 做 到 数 字 准 确 、 内 容 完 整 、 报 送 及 时 。 工 会

财 务 报 表 应 当 由 各 级 工 会 的 法 定 代 表 人 和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的 负 责 人 、 会计 机 构 负 责 人 ( 会 计 主 管 人 员 ) 签 名 并 盖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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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附则第六十五条工 会 填 制 会 计 凭 证 、 登 记 会 计 账 簿 、 管 理 会 计 档 案等 , 应 当 按 照 《 会 计 基 础 工 作 规 范 》 、 《 会 计 档 案 管 理 办 法 》 等 规 定执 行 。第六十六条本 制 度 从 2022年 1 月 1日 起 实 施 。 2009 年 5月 31日 财 政 部 印 发 的 《 工 会 会 计 制 度 》 ( 财 会 〔 2009〕 7号 ) 同 时 废 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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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录 1工会会计科目和财务报表目录

第 一 部 分 总 说 明第 二 部 分 会 计 科 目 名 称 和 编 号第 三 部 分 会 计 科 目 使 用 说 明第 四 部 分 会 计 报 表 格 式第 五 部 分 会 计 报 表 编 制 说 明第 六 部 分 会 计 报 表 附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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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总说明一 、 本 制 度 统 一 规 定 工 会 会 计 科 目 的 名 称 和 编 号 , 以 便 于 编 制 会计 凭 证 , 登 记 会 计 账 簿 , 查 阅 账 目 , 实 行 会 计 信 息 化 管 理 。 本 制 度 已规 定 的 一 级 科 目 , 不 得 减 并 、 自 行 增 设 ; 本 制 度 已 规 定 的 明 细 科 目 ,不 得 减 并 , 不 得 擅 自 更 改 科 目 名 称 , 不 需 要 的 科 目 可 以 不 用 。 各 省 级工 会 可 以 根 据 需 要 自 行 增 设 未 规 定 的 明 细 科 目 , 或 将 相 应 权 限 授 权 给所 属 下 级 工 会 。二 、 对 于 本 制 度 中 规 定 的 各 支 出 类 会 计 科 目 , 除 “ 安 排 预 算 稳 定调 节 基 金 ” 科 目 外 , 工 会 应 当 分 别 按 照 “ 基 本 支 出 ” 和 “ 项 目 支 出 ”

进 行 明 细 核 算 , 在 “ 项 目 支 出 ” 下 按 照 具 体 项 目 进 行 明 细 核 算 ; 同 时 ,按 照 《 政 府 收 支 分 类 科 目 》 中 “ 部 门 预 算 支 出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的 款 级科 目 进 行 明 细 核 算 。从 同 级 政 府 财 政 部 门 取 得 财 政 拨 款 的 县 级 以 上 工 会 , 除 “ 安 排 预算 稳 定 调 节 基 金 ” 科 目 外 , 还 应 当 在 其 他 各 支 出 类 科 目 下 根 据 资 金 来源 按 照 “ 财 政 拨 款 ” 、 “ 工 会 资 金 ” 进 行 明 细 核 算 ; 同 时 , 在 “ 财 政拨 款 ” 明 细 科 目 下 按 照 《 政 府 收 支 分 类 科 目 》 中 “ 支 出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的 项 级 科 目 进 行 明 细 核 算 。三 、 县 级 以 上 工 会 的 部 分 资 产 依 法 确 认 为 国 有 资 产 的 , 应 当 根 据实 际 情 况 在 资 产 类 科 目 、 “ 资 产 基 金 ” 科 目 下 设 置 “ 国 有 资 产 ” 、 “ 工

会 资 产 ” 明 细 科 目 , 分 别 核 算 工 会 持 有 的 国 有 资 产 和 工 会 资 产 。 对 于同 时 使 用 财 政 拨 款 和 工 会 资 金 购 建 的 资 产 , 县 级 以 上 工 会 应 当 设 置 备查 簿 登 记 资 金 来 源 及 其 金 额 和 比 例 。四 、 工 会 在 填 制 会 计 凭 证 、 登 记 会 计 账 簿 时 , 应 当 填 列 会 计 科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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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 名 称 , 或 者 同 时 填 列 会 计 科 目 的 名 称 和 编 号 , 不 得 只 填 列 科 目 编 号 、不 填 列 科 目 名 称 。五 、 工 会 应 当 根 据 本 制 度 有 关 财 务 报 表 的 编 制 基 础 、 编 制 依 据 、编 制 原 则 和 方 法 的 要 求 , 提 供 真 实 、 完 整 的 财 务 报 表 。 工 会 不 得 违 反规 定 , 随 意 改 变 财 务 报 表 的 编 制 基 础 、 编 制 依 据 、 编 制 原 则 和 方 法 ,不 得 随 意 改 变 本 制 度 规 定 的 财 务 报 表 有 关 数 据 的 会 计 口 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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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基 层 工 会 主 要 会 计 科 目 名 称 和 编 号序 号 科 目 编 号 名 称一 、 资 产 类1 101 库 存 现 金2 102 银 行 存 款3 131 应 收 上 级 经 费

4 135 其 他 应 收 款5 141 库 存 物 品6 162 固 定 资 产7 163 累 计 折 旧8 182 待 处 理 财 产 损 溢二 、 负 债 类9 211 应 付 上 级 经 费10 215 其 他 应 付 款三 、 净 资 产 类

11 301 资 产 基 金12 321 工 会 资 金 结 转13 322 工 会 资 金 结 余四 、 收 入 类14 401 会 费 收 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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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402 拨 缴 经 费 收 入16 403 上 级 补 助 收 入17 405 行 政 补 助 收 入18 408 其 他 收 入五 、 支 出 类19 501 职 工 活 动 支 出20 503 职 工 服 务 支 出21 504 维 权 支 出22 505 业 务 支 出

23 507 资 本 性 支 出24 510 其 他 支 出注 : 对 于 本 表 未 列 出 的 会 计 科 目 , 基 层 工 会 可 以 根 据 实 际 需 要 按 照 县 级 以 上 工 会的 会 计 科 目 进 行 账 务 处 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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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 级 以 上 工 会 会 计 科 目 名 称 和 编 号序 号 科 目 编 号 名 称一 、 资 产 类1 101 库 存 现 金2 102 银 行 存 款3 111 零 余 额 账 户 用 款 额 度4 121 财 政 应 返 还 额 度5 131 应 收 上 级 经 费

6 132 应 收 下 级 经 费7 135 其 他 应 收 款8 141 库 存 物 品9 151 投 资10 161 在 建 工 程11 162 固 定 资 产12 163 累 计 折 旧13 171 无 形 资 产14 172 累 计 摊 销

15 181 长 期 待 摊 费 用16 182 待 处 理 财 产 损 溢二 、 负 债 类17 201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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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211 应 付 上 级 经 费19 212 应 付 下 级 经 费20 215 其 他 应 付 款21 221 代 管 经 费三 、 净 资 产 类22 301 资 产 基 金30101 库 存 物 品30102 投 资30103 在 建 工 程

30104 固 定 资 产30105 无 形 资 产30106 长 期 待 摊 费 用23 311 专 用 基 金24 321 工 会 资 金 结 转25 322 工 会 资 金 结 余26 331 财 政 拨 款 结 转27 332 财 政 拨 款 结 余28 341 预 算 稳 定 调 节 基 金

四 、 收 入 类29 402 拨 缴 经 费 收 入30 403 上 级 补 助 收 入31 404 政 府 补 助 收 入32 406 附 属 单 位 上 缴 收 入33 407 投 资 收 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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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408 其 他 收 入35 411 动 用 预 算 稳 定 调 节 基 金五 、 支 出 类36 502 职 工 活 动 组 织 支 出37 503 职 工 服 务 支 出38 504 维 权 支 出39 505 业 务 支 出40 506 行 政 支 出41 507 资 本 性 支 出

42 508 补 助 下 级 支 出43 509 对 附 属 单 位 的 支 出44 510 其 他 支 出45 521 安 排 预 算 稳 定 调 节 基 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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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会计科目使用说明一、资产类科目第 101 号 科 目 库 存 现 金一 、 本 科 目 核 算 工 会 的 库 存 现 金 。二 、 各 级 工 会 应 当 严 格 按 照 国 家 有 关 现 金 管 理 的 规 定 收 支 现 金 ,并 按 照 本 制 度 规 定 核 算 现 金 的 各 项 收 支 业 务 。工 会 有 受 托 代 管 资 金 业 务 的 , 应 当 在 本 科 目 下 设 置 “ 代 管 经 费 ”明 细 科 目 , 核 算 工 会 受 托 代 管 的 现 金 。

三 、 库 存 现 金 的 主 要 账 务 处 理 如 下 :( 一 ) 从 银 行 等 金 融 机 构 提 取 现 金 , 按 照 实 际 提 取 的 金 额 , 借 记本 科 目 , 贷 记 “ 银 行 存 款 ” 科 目 ; 将 现 金 存 入 银 行 等 金 融 机 构 , 按 照实 际 存 入 的 金 额 , 借 记 “ 银 行 存 款 ” 科 目 , 贷 记 本 科 目 。( 二 ) 因 支 付 内 部 职 工 出 差 等 原 因 所 需 的 现 金 , 按 照 实 际 借 出 的金 额 , 借 记 “ 其 他 应 收 款 ” 科 目 , 贷 记 本 科 目 ; 收 到 出 差 人 员 交 回 的差 旅 费 剩 余 款 并 结 算 时 , 按 照 实 际 收 回 的 现 金 , 借 记 本 科 目 , 按 照 应报 销 的 金 额 , 借 记 “ 行 政 支 出 ” 等 有 关 科 目 , 按 照 实 际 借 出 的 现 金 ,贷 记 “ 其 他 应 收 款 ” 科 目 。( 三 ) 因 其 他 业 务 收 到 现 金 , 按 照 实 际 收 到 的 金 额 , 借 记 本 科 目 ,

贷 记 有 关 科 目 ; 支 出 现 金 , 按 照 实 际 支 出 的 金 额 , 借 记 有 关 科 目 , 贷记 本 科 目 。( 四 ) 收 到 受 托 代 管 的 现 金 时 , 按 照 实 际 收 到 的 金 额 , 借 记 本 科目 ( 代 管 经 费 ) , 贷 记 “ 代 管 经 费 ” 科 目 ; 支 付 受 托 代 管 的 现 金 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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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 照 实 际 支 付 的 金 额 , 借 记 “ 代 管 经 费 ” 科 目 , 贷 记 本 科 目 ( 代 管 经费 ) 。四 、 本 科 目 应 设 置 “ 现 金 日 记 账 ” , 由 出 纳 人 员 根 据 收 付 款 凭 证 ,按 照 业 务 发 生 顺 序 , 逐 笔 登 记 , 每 日 终 了 , 应 计 算 当 日 的 现 金 收 入 合计 数 、 支 出 合 计 数 和 结 余 数 , 并 将 结 余 数 与 实 际 库 存 数 进 行 核 对 , 做到 账 款 相 符 。每 日 账 款 核 对 中 发 现 有 待 查 明 原 因 的 现 金 短 缺 或 溢 余 的 , 应 当 通过 “ 待 处 理 财 产 损 溢 ” 科 目 核 算 。 属 于 现 金 短 缺 的 , 应 当 按 照 实 际 短缺 的 金 额 , 借 记 “ 待 处 理 财 产 损 溢 ” 科 目 , 贷 记 本 科 目 ; 属 于 现 金 溢余 的 , 应 当 按 照 实 际 溢 余 的 金 额 , 借 记 本 科 目 , 贷 记 “ 待 处 理 财 产 损

溢 ” 科 目 。 待 查 明 原 因 后 及 时 进 行 账 务 处 理 , 具 体 内 容 参 见 “ 待 处 理财 产 损 溢 ” 科 目 。五 、 有 外 币 现 金 的 工 会 , 按 照 折 算 后 的 人 民 币 金 额 记 账 , 并 设 立辅 助 账 登 记 外 币 现 金 的 币 种 、 外 币 金 额 、 即 期 汇 率 、 折 算 后 的 人 民 币金 额 及 来 源 简 要 说 明 等 。 有 关 外 币 现 金 业 务 的 账 务 处 理 参 见 “ 银 行 存款 ” 科 目 的 相 关 规 定 。六 、 本 科 目 期 末 借 方 余 额 , 反 映 工 会 实 际 持 有 的 库 存 现 金 。第 102 号 科 目 银 行 存 款一 、 本 科 目 核 算 工 会 存 入 银 行 或 其 他 金 融 机 构 的 各 种 款 项 。 包 括

活 期 存 款 、 定 期 存 款 等 。二 、 工 会 应 当 严 格 按 照 国 家 有 关 支 付 结 算 办 法 的 规 定 办 理 银 行 存款 收 支 业 务 的 结 算 , 并 按 照 本 制 度 规 定 核 算 银 行 存 款 的 各 项 收 支 业务 。 工 会 可 以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在 本 科 目 下 设 置 经 费 集 中 户 等 明 细 科 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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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 置 经 费 集 中 户 的 工 会 , 应 当 先 在 经 费 集 中 户 中 归 集 工 会 拨 缴 经 费 ,再 按 规 定 将 属 于 本 级 工 会 的 经 费 转 入 本 级 工 会 基 本 户 , 属 于 上 级 或 下级 工 会 的 经 费 上 缴 上 级 工 会 或 转 拨 下 级 工 会 。工 会 有 受 托 代 管 资 金 业 务 的 , 应 当 在 本 科 目 下 设 置 “ 代 管 经 费 ”明 细 科 目 , 核 算 工 会 受 托 代 管 的 银 行 存 款 。三 、 银 行 存 款 的 主 要 账 务 处 理 如 下 :( 一 ) 将 现 金 存 入 银 行 等 金 融 机 构 , 按 照 实 际 存 入 的 金 额 , 借 记本 科 目 , 贷 记 “ 库 存 现 金 ” 科 目 。 从 银 行 等 金 融 机 构 提 取 现 金 , 按 照实 际 提 取 的 金 额 , 借 记 “ 库 存 现 金 ” 科 目 , 贷 记 本 科 目 。( 二 ) 通 过 银 行 转 账 方 式 取 得 工 会 拨 缴 经 费 和 其 他 相 关 收 入 , 按

照 实 际 收 到 的 金 额 , 借 记 本 科 目 , 按 照 应 确 认 收 入 的 金 额 , 贷 记 “ 拨缴 经 费 收 入 ” 、 “ 上 级 补 助 收 入 ” 、 “ 政 府 补 助 收 入 ” 、 “ 行 政 补 助收 入 ” 等 科 目 , 按 照 应 付 上 下 级 工 会 的 金 额 , 贷 记 “ 应 付 上 级 经 费 ” 、“ 应 付 下 级 经 费 ” 科 目 。( 三 ) 通 过 银 行 转 账 方 式 支 付 各 项 支 出 , 按 照 实 际 支 出 的 金 额 ,借 记 “ 职 工 活 动 支 出 ” 、 “ 维 权 支 出 ” 、 “ 业 务 支 出 ” 等 科 目 , 贷 记本 科 目 。( 四 ) 收 到 银 行 存 款 利 息 , 按 照 实 际 收 到 的 金 额 , 借 记 本 科 目 ,贷 记 “ 其 他 收 入 ” 科 目 。( 五 ) 收 到 受 托 代 管 的 银 行 存 款 时 , 按 照 实 际 收 到 的 金 额 , 借 记

本 科 目 ( 代 管 经 费 ) , 贷 记 “ 代 管 经 费 ” 科 目 ; 支 付 受 托 代 管 的 银 行存 款 时 , 按 照 实 际 支 付 的 金 额 , 借 记 “ 代 管 经 费 ” 科 目 , 贷 记 本 科 目( 代 管 经 费 ) 。四 、 工 会 发 生 外 币 业 务 的 , 主 要 账 务 处 理 如 下 :( 一 ) 以 外 币 购 买 物 资 、 设 备 等 , 按 照 购 入 当 日 的 即 期 汇 率 将 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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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 的 外 币 折 算 为 人 民 币 金 额 , 借 记 “ 职 工 活 动 支 出 ” 、 “ 维 权 支 出 ”等 科 目 , 贷 记 本 科 目 的 外 币 账 户 ; 同 时 , 借 记 “ 库 存 物 品 ” 等 科 目 ,贷 记 “ 资 产 基 金 ” 科 目 。( 二 ) 以 外 币 收 取 相 关 款 项 等 , 按 照 收 入 确 认 当 日 的 即 期 汇 率 将收 取 的 外 币 折 算 为 人 民 币 金 额 , 借 记 本 科 目 的 外 币 账 户 , 贷 记 有 关 收入 科 目 。( 三 ) 期 末 , 根 据 各 外 币 银 行 存 款 账 户 按 照 期 末 汇 率 调 整 后 的 人民 币 余 额 与 原 账 面 人 民 币 余 额 的 差 额 , 作 为 汇 兑 损 益 , 借 记 或 贷 记 本科 目 , 贷 记 或 借 记 “ 其 他 支 出 ” 科 目 。五 、 各 级 工 会 应 当 按 照 开 户 银 行 、 存 款 种 类 分 别 设 置 “ 银 行 存 款

日 记 账 ” , 由 出 纳 人 员 根 据 收 付 款 凭 证 , 按 照 业 务 的 发 生 顺 序 逐 笔 登记 , 每 日 终 了 应 结 出 余 额 。 “ 银 行 存 款 日 记 账 ” 应 当 定 期 与 银 行 对 账 ,至 少 每 月 核 对 一 次 , 如 有 差 额 , 应 当 编 制 “ 银 行 存 款 余 额 调 节 表 ” ,调 节 相 符 。六 、 本 科 目 期 末 借 方 余 额 , 反 映 工 会 实 际 存 在 银 行 或 其 他 金 融 机构 的 款 项 。 第 111号 科 目 零 余 额 账 户 用 款 额 度一 、 本 科 目 核 算 实 行 国 库 集 中 支 付 的 县 级 以 上 工 会 根 据 财 政 部门 批 复 的 用 款 计 划 收 到 和 支 用 的 零 余 额 账 户 用 款 额 度 。

二 、 零 余 额 账 户 用 款 额 度 的 主 要 账 务 处 理 如 下 :( 一 ) 收 到 代 理 银 行 转 来 的 “ 授 权 支 付 到 账 通 知 书 ” 时 , 根 据通 知 书 所 列 金 额 , 借 记 本 科 目 , 贷 记 “ 政 府 补 助 收 入 ” 科 目 。( 二 ) 实 际 发 生 支 出 时 , 按 照 实 际 支 出 的 金 额 , 借 记 “ 维 权 支出 ” 、 “ 行 政 支 出 ” 、 “ 资 本 性 支 出 ” 等 科 目 , 贷 记 本 科 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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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年 末 , 根 据 代 理 银 行 提 供 的 对 账 单 作 注 销 额 度 的 相 关 账务 处 理 , 借 记 “ 财 政 应 返 还 额 度 — — 财 政 授 权 支 付 ” 科 目 , 贷 记 本 科目 。 如 果 工 会 本 年 度 财 政 授 权 支 付 预 算 指 标 数 大 于 零 余 额 账 户 用 款 额度 下 达 数 , 根 据 未 下 达 的 用 款 额 度 , 借 记 “ 财 政 应 返 还 额 度 — — 财 政授 权 支 付 ” 科 目 , 贷 记 “ 政 府 补 助 收 入 ” 科 目 。下 年 初 , 根 据 代 理 银 行 提 供 的 额 度 恢 复 到 账 通 知 书 作 相 关 恢 复额 度 的 账 务 处 理 , 借 记 本 科 目 , 贷 记 “ 财 政 应 返 还 额 度 — — 财 政 授 权支 付 ” 科 目 。 工 会 收 到 财 政 部 门 批 复 的 上 年 未 下 达 零 余 额 账 户 用 款 额度 , 借 记 本 科 目 , 贷 记 “ 财 政 应 返 还 额 度 — — 财 政 授 权 支 付 ” 科 目 。三 、 本 科 目 期 末 借 方 余 额 , 反 映 县 级 以 上 工 会 尚 未 支 用 的 零 余

额 账 户 用 款 额 度 。 年 度 终 了 注 销 零 余 额 账 户 用 款 额 度 后 , 本 科 目 应 无余 额 。 第 121号 科 目 财 政 应 返 还 额 度一 、 本 科 目 核 算 实 行 国 库 集 中 支 付 的 县 级 以 上 工 会 年 终 应 收 财 政返 还 的 资 金 额 度 。二 、 本 科 目 应 当 设 置 “ 12101 财 政 直 接 支 付 ” 、 “ 12102 财 政 授权 支 付 ” 两 个 明 细 科 目 , 进 行 明 细 核 算 。三 、 财 政 应 返 还 额 度 的 主 要 账 务 处 理 如 下 :( 一 ) 财 政 直 接 支 付 。

年 末 , 根 据 本 年 度 财 政 直 接 支 付 预 算 指 标 数 大 于 当 年 财 政 直 接 支付 实 际 支 出 数 的 差 额 , 借 记 本 科 目 ( 财 政 直 接 支 付 ) , 贷 记 “ 政 府 补助 收 入 ” 科 目 。工 会 使 用 以 前 年 度 财 政 直 接 支 付 额 度 支 付 款 项 时 , 借 记 “ 维 权 支出 ” 、 “ 行 政 支 出 ” 、 “ 资 本 性 支 出 ” 等 科 目 的 相 关 明 细 科 目 , 贷 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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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科 目 ( 财 政 直 接 支 付 ) 。( 二 ) 财 政 授 权 支 付 。年 末 , 根 据 代 理 银 行 提 供 的 对 账 单 注 销 额 度 , 具 体 账 务 处 理 参 见“ 零 余 额 账 户 用 款 额 度 ” 科 目 。 下 年 初 , 根 据 代 理 银 行 提 供 的 额 度 恢复 到 账 通 知 书 恢 复 额 度 , 具 体 账 务 处 理 参 见 “ 零 余 额 账 户 用 款 额 度 ”科 目 。四 、 本 科 目 期 末 借 方 余 额 , 反 映 县 级 以 上 工 会 应 收 财 政 返 还 的 资金 额 度 。 第 131 号 科 目 应 收 上 级 经 费

一 、 本 科 目 核 算 工 会 应 收 未 收 的 上 级 工 会 应 拨 付 ( 或 转 拨 ) 的 工会 拨 缴 经 费 和 补 助 。二 、 工 会 可 以 根 据 需 要 在 本 科 目 下 设 置 以 下 明 细 科 目 :13101 应 收 上 级 补 助 : 核 算 上 级 工 会 应 拨 付 给 本 级 工 会 的 各 项 补助 收 入 。13102 应 收 上 级 转 拨 经 费 : 核 算 上 级 工 会 采 用 税 务 代 收 、 财 政 划拨 形 式 收 缴 的 工 会 经 费 中 应 划 转 给 本 级 工 会 的 部 分 。三 、 应 收 上 级 经 费 的 主 要 账 务 处 理 如 下 :( 一 ) 年 末 , 根 据 上 级 工 会 补 助 通 知 中 的 相 关 金 额 , 借 记 本 科 目( 应 收 上 级 补 助 ) , 贷 记 “ 上 级 补 助 收 入 ” 科 目 。

收 到 上 级 工 会 拨 来 的 补 助 时 , 按 照 实 际 收 到 的 金 额 , 借 记 “ 银 行存 款 ” 科 目 , 贷 记 本 科 目 ( 应 收 上 级 补 助 ) 。( 二 ) 年 末 , 根 据 上 级 工 会 经 费 转 拨 通 知 中 的 相 关 金 额 , 借 记 本科 目 ( 应 收 上 级 转 拨 经 费 ) , 按 规 定 属 于 本 级 工 会 的 部 分 , 贷 记 “ 拨缴 经 费 收 入 ” 科 目 , 按 规 定 应 转 拨 下 级 工 会 的 部 分 , 贷 记 “ 应 付 下 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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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 费 — — 应 付 下 级 转 拨 经 费 ” 科 目 。收 到 上 级 工 会 转 拨 的 工 会 经 费 时 , 按 照 实 际 收 到 的 金 额 , 借 记 “ 银行 存 款 ” 科 目 , 贷 记 本 科 目 ( 应 收 上 级 转 拨 经 费 ) 。四 、 本 科 目 期 末 借 方 余 额 , 反 映 工 会 应 收 未 收 的 上 级 拨 缴 经 费 和补 助 。 第 132 号 科 目 应 收 下 级 经 费一 、 本 科 目 核 算 县 级 以 上 工 会 应 收 未 收 的 下 级 工 会 应 上 缴 的 工 会拨 缴 经 费 。二 、 应 收 下 级 经 费 的 主 要 账 务 处 理 如 下 :

( 一 ) 年 末 , 根 据 下 级 工 会 经 费 收 缴 报 告 表 中 的 相 关 金 额 , 借 记本 科 目 , 按 规 定 属 于 本 级 工 会 的 部 分 , 贷 记 “ 拨 缴 经 费 收 入 ” 科 目 ,按 规 定 应 上 缴 上 级 工 会 的 部 分 , 贷 记 “ 应 付 上 级 经 费 ” 科 目 。( 二 ) 收 到 下 级 工 会 的 上 缴 经 费 时 , 借 记 “ 银 行 存 款 ” 科 目 , 贷记 本 科 目 。三 、 本 科 目 期 末 借 方 余 额 , 反 映 县 级 以 上 工 会 应 收 未 收 的 下 级 工会 应 上 缴 的 工 会 拨 缴 经 费 。第 135号 科 目 其 他 应 收 款一 、 本 科 目 核 算 工 会 除 应 收 上 下 级 经 费 以 外 的 其 他 应 收 及 暂 付 款

项 。 二 、 本 科 目 应 当 按 照 其 他 应 收 款 的 类 别 以 及 债 务 单 位 ( 或 个 人 )设 置 明 细 账 , 进 行 明 细 核 算 。三 、 其 他 应 收 款 的 主 要 账 务 处 理 如 下 :( 一 ) 发 生 其 他 应 收 及 暂 付 款 项 , 借 记 本 科 目 , 贷 记 “ 库 存 现 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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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 行 存 款 ” 等 科 目 。结 算 收 回 或 核 销 转 列 支 出 时 , 按 照 收 回 的 金 额 , 借 记 “ 库 存 现 金 ” 、“ 银 行 存 款 ” 等 科 目 , 按 照 列 入 支 出 的 金 额 , 借 记 有 关 支 出 科 目 , 按照 结 算 总 额 , 贷 记 本 科 目 。( 二 ) 逾 期 三 年 以 上 、 因 债 务 人 原 因 尚 未 收 回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 报经 批 准 认 定 确 实 无 法 收 回 的 应 予 以 核 销 。转 入 待 处 理 资 产 时 , 按 照 待 核 销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金 额 , 借 记 “ 待 处理 财 产 损 溢 ” 科 目 , 贷 记 本 科 目 。报 经 批 准 予 以 核 销 时 , 借 记 “ 其 他 支 出 ” 科 目 , 贷 记 “ 待 处 理 财产 损 溢 ” 科 目 。

核 销 的 呆 账 , 应 在 备 查 簿 中 保 留 登 记 。已 核 销 呆 账 重 新 收 回 的 , 按 照 实 际 收 到 的 款 项 , 借 记 “ 银 行 存 款 ”等 科 目 , 贷 记 “ 其 他 收 入 ” 科 目 。四 、 各 级 工 会 应 对 其 他 应 收 及 暂 付 款 项 严 格 控 制 , 健 全 手 续 , 及时 清 理 , 不 得 长 期 挂 账 。五 、 本 科 目 期 末 借 方 余 额 , 反 映 工 会 尚 未 收 回 的 其 他 应 收 及 暂 付款 项 。 第 141 号 科 目 库 存 物 品一 、 本 科 目 核 算 工 会 取 得 的 将 在 日 常 活 动 中 耗 用 的 材 料 、 物 品 及

达 不 到 固 定 资 产 标 准 的 工 具 、 器 具 等 。工 会 随 买 随 用 的 物 品 , 可 以 在 购 入 时 直 接 计 入 支 出 , 不 通 过 本 科目 核 算 。二 、 本 科 目 应 当 按 照 库 存 物 品 的 类 别 、 品 名 设 置 明 细 账 , 并 根 据出 入 库 单 逐 笔 核 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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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库 存 物 品 的 主 要 账 务 处 理 如 下 :( 一 ) 取 得 库 存 物 品 时 。1.购 入 物 品 验 收 入 库 , 按 照 确 定 的 成 本 , 借 记 本 科 目 , 贷 记 “ 资产 基 金 — — 库 存 物 品 ” 科 目 ; 同 时 , 按 照 实 际 支 付 的 金 额 , 借 记 “ 职工 活 动 支 出 ” 、 “ 维 权 支 出 ” 、 “ 行 政 支 出 ” 等 科 目 , 贷 记 “ 银 行 存款 ” 、 “ 零 余 额 账 户 用 款 额 度 ” 、 “ 政 府 补 助 收 入 ” 等 科 目 。2.接 受 捐 赠 、 无 偿 调 入 的 库 存 物 品 , 按 照 确 定 的 成 本 , 借 记 本 科目 , 贷 记 “ 资 产 基 金 — — 库 存 物 品 ” 科 目 ; 同 时 , 按 照 实 际 支 付 的 相关 税 费 、 运 输 费 等 金 额 , 借 记 “ 其 他 支 出 ” 科 目 , 贷 记 “ 银 行 存 款 ” 、“ 零 余 额 账 户 用 款 额 度 ” 、 “ 政 府 补 助 收 入 ” 等 科 目 。

( 二 ) 发 出 库 存 物 品 时 。1.开 展 业 务 活 动 等 领 用 、 发 出 库 存 物 品 时 , 按 照 领 用 、 发 出 库 存物 品 的 实 际 成 本 , 借 记 “ 资 产 基 金 — — 库 存 物 品 ” 科 目 , 贷 记 本 科 目 。2.经 批 准 对 外 出 售 库 存 物 品 时 , 按 照 出 售 库 存 物 品 的 实 际 成 本 ,借 记 “ 资 产 基 金 — — 库 存 物 品 ” 科 目 , 贷 记 本 科 目 。 按 照 出 售 过 程 中取 得 的 价 款 , 借 记 “ 银 行 存 款 ” 等 科 目 , 贷 记 “ 其 他 收 入 ” 科 目 , 按规 定 应 上 缴 同 级 财 政 的 , 贷 记 “ 其 他 应 付 款 ” 科 目 。 出 售 过 程 中 工 会发 生 的 税 费 等 支 出 , 借 记 “ 其 他 支 出 ” 科 目 , 贷 记 “ 银 行 存 款 ” 等 科目 。 3.经 批 准 对 外 捐 赠 、 无 偿 调 出 库 存 物 品 时 , 按 照 对 外 捐 赠 、 无 偿

调 出 库 存 物 品 的 实 际 成 本 , 借 记 “ 资 产 基 金 — — 库 存 物 品 ” 科 目 , 贷记 本 科 目 。 对 外 捐 赠 、 无 偿 调 出 库 存 物 品 发 生 的 由 工 会 承 担 的 运 输 费等 支 出 , 借 记 “ 职 工 活 动 支 出 ” 、 “ 维 权 支 出 ” 、 “ 行 政 支 出 ” 等 科目 , 贷 记 “ 银 行 存 款 ” 、 “ 零 余 额 账 户 用 款 额 度 ” 等 科 目 。4.经 批 准 以 库 存 物 品 对 外 进 行 股 权 投 资 时 , 按 照 投 出 库 存 物 品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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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 际 成 本 , 借 记 “ 资 产 基 金 — — 库 存 物 品 ” 科 目 , 贷 记 本 科 目 ; 同 时 ,按 照 确 定 的 投 资 成 本 , 借 记 “ 投 资 ” 科 目 , 贷 记 “ 资 产 基 金 — — 投 资 ”科 目 。 按 照 发 生 的 相 关 税 费 , 借 记 “ 其 他 支 出 ” 科 目 , 贷 记 “ 银 行 存款 ” 等 科 目 。四 、 库 存 物 品 每 年 至 少 盘 点 一 次 , 盘 盈 、 盘 亏 或 报 废 、 毁 损 应 查明 原 因 , 按 规 定 程 序 批 准 后 及 时 处 理 。( 一 ) 盘 盈 的 库 存 物 品 , 按 照 确 定 的 成 本 , 借 记 本 科 目 , 贷 记 “ 待处 理 财 产 损 溢 ” 科 目 。( 二 ) 盘 亏 或 者 报 废 、 毁 损 的 库 存 物 品 , 按 照 账 面 余 额 , 借 记 “ 待处 理 财 产 损 溢 ” 科 目 , 贷 记 本 科 目 。

五 、 本 科 目 期 末 借 方 余 额 , 反 映 工 会 尚 未 使 用 的 库 存 物 品 的 实 际成 本 。 第 151 号 科 目 投 资一 、 本 科 目 核 算 工 会 按 照 国 家 有 关 法 律 、 行 政 法 规 和 工 会 的 相 关规 定 , 以 货 币 资 金 、 实 物 资 产 等 方 式 向 其 他 单 位 的 投 资 。二 、 本 科 目 应 当 按 照 投 资 类 别 、 投 资 单 位 等 设 置 明 细 账 , 进 行 明细 核 算 。三 、 投 资 的 主 要 账 务 处 理 如 下 :( 一 ) 债 券 投 资 。

1.购 入 国 债 等 债 券 , 按 照 确 定 的 成 本 , 借 记 本 科 目 , 贷 记 “ 资 产基 金 — — 投 资 ” 科 目 ; 同 时 , 按 照 投 资 成 本 金 额 , 借 记 “ 工 会 资 金 结余 — — 累 计 结 余 ” 科 目 , 贷 记 “ 银 行 存 款 ” 等 科 目 。2.债 券 投 资 持 有 期 间 收 到 利 息 时 , 按 照 实 际 收 到 的 金 额 , 借 记 “ 银行 存 款 ” 等 科 目 , 贷 记 “ 投 资 收 益 ” 科 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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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 外 转 让 或 到 期 收 回 债 券 投 资 本 息 , 按 照 收 回 投 资 的 账 面 余额 , 借 记 “ 资 产 基 金 — — 投 资 ” 科 目 , 贷 记 本 科 目 ; 同 时 , 按 照 实 际收 到 的 金 额 , 借 记 “ 银 行 存 款 ” 科 目 , 按 照 收 回 投 资 的 账 面 余 额 , 贷记 “ 工 会 资 金 结 余 — — 累 计 结 余 ” 科 目 , 按 照 其 差 额 , 贷 记 或 借 记 “ 投资 收 益 ” 科 目 。( 二 ) 股 权 投 资 。1.以 货 币 资 金 对 外 进 行 股 权 投 资 , 按 照 确 定 的 成 本 , 借 记 本 科 目 ,贷 记 “ 资 产 基 金 — — 投 资 ” 科 目 ; 同 时 , 按 照 投 资 成 本 金 额 , 借 记 “ 工会 资 金 结 余 — — 累 计 结 余 ” 科 目 , 贷 记 “ 银 行 存 款 ” 等 科 目 。以 库 存 物 品 、 固 定 资 产 、 无 形 资 产 对 外 进 行 股 权 投 资 , 按 照 确 定

的 成 本 , 借 记 本 科 目 , 贷 记 “ 资 产 基 金 — — 投 资 ” 科 目 ; 按 照 发 生 的的 相 关 税 费 , 借 记 “ 其 他 支 出 ” 科 目 , 贷 记 “ 银 行 存 款 ” 等 科 目 ; 同时 , 按 照 投 出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 借 记 “ 资 产 基 金 ” 科 目 , 按 照 已 经 计提 的 折 旧 、 摊 销 金 额 , 借 记 “ 累 计 折 旧 ” 、 “ 累 计 摊 销 ” 科 目 , 按 照投 出 资 产 的 账 面 余 额 , 贷 记 “ 库 存 物 品 ” 、 “ 固 定 资 产 ” 、 “ 无 形 资产 ” 科 目 。2.投 资 持 有 期 间 实 际 收 到 股 利 等 投 资 收 益 时 , 按 照 实 际 收 到 的 金额 , 借 记 “ 银 行 存 款 ” 等 科 目 , 贷 记 “ 投 资 收 益 ” 科 目 。3.转 让 股 权 投 资 时 , 按 照 转 让 股 权 投 资 的 账 面 余 额 , 借 记 “ 资 产基 金 — — 投 资 ” 科 目 , 贷 记 本 科 目 。 按 照 实 际 取 得 的 价 款 , 借 记 “ 银

行 存 款 ” 等 科 目 , 按 照 投 资 的 账 面 余 额 , 贷 记 “ 工 会 资 金 结 余 — — 累计 结 余 ” 科 目 , 按 照 其 差 额 , 贷 记 或 借 记 “ 投 资 收 益 ” 科 目 。4.因 被 投 资 单 位 破 产 清 算 等 原 因 , 有 确 凿 证 据 表 明 股 权 投 资 发 生损 失 , 按 规 定 报 经 批 准 后 予 以 核 销 。 按 照 待 核 销 的 股 权 投 资 账 面 余 额 ,借 记 “ 待 处 理 财 产 损 溢 ” 科 目 , 贷 记 本 科 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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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 经 批 准 予 以 核 销 时 , 按 照 已 核 销 的 股 权 投 资 账 面 余 额 , 借 记 “ 资产 基 金 — — 投 资 ” 科 目 , 贷 记 “ 待 处 理 财 产 损 溢 ” 科 目 。已 经 核 销 的 投 资 呆 账 , 保 留 备 查 账 簿 。已 经 核 销 的 投 资 呆 账 , 重 新 收 回 的 , 借 记 “ 银 行 存 款 ” 等 科 目 ,贷 记 “ 其 他 收 入 ” 科 目 。 收 回 实 物 的 , 需 重 新 进 行 评 估 , 按 照 评 估 价值 入 账 。四 、 本 科 目 期 末 借 方 余 额 , 反 映 工 会 持 有 投 资 的 金 额 。第 161 号 科 目 在 建 工 程一 、 本 科 目 核 算 工 会 在 建 的 建 设 项 目 工 程 的 实 际 成 本 。 工 会 在 建

的 信 息 系 统 项 目 工 程 , 也 通 过 本 科 目 核 算 。二 、 本 科 目 应 当 设 置 “ 建 筑 安 装 工 程 投 资 ” 、 “ 设 备 投 资 ” 、 “ 待摊 投 资 ” 、 “ 其 他 投 资 ” 、 “ 待 核 销 基 建 支 出 ” 、 “ 基 建 转 出 投 资 ” 、“ 预 付 工 程 款 ” 等 明 细 科 目 , 并 按 照 具 体 项 目 进 行 明 细 核 算 。( 一 ) “ 建 筑 安 装 工 程 投 资 ” 明 细 科 目 , 核 算 工 会 发 生 的 构 成 建设 项 目 实 际 支 出 的 建 筑 工 程 和 安 装 工 程 的 实 际 成 本 , 不 包 括 被 安 装 设备 本 身 的 价 值 以 及 按 照 合 同 规 定 支 付 给 施 工 单 位 的 预 付 备 料 款 和 预付 工 程 款 。 本 明 细 科 目 应 当 设 置 “ 建 筑 工 程 ” 和 “ 安 装 工 程 ” 两 个 明细 科 目 进 行 明 细 核 算 。( 二 ) “ 设 备 投 资 ” 明 细 科 目 , 核 算 工 会 发 生 的 构 成 建 设 项 目 实

际 支 出 的 各 种 设 备 的 实 际 成 本 。( 三 ) “ 待 摊 投 资 ” 明 细 科 目 , 核 算 工 会 发 生 的 构 成 建 设 项 目 实际 支 出 的 、 按 照 规 定 应 当 分 摊 计 入 有 关 工 程 成 本 和 设 备 成 本 的 各 项 间接 费 用 和 税 费 支 出 。 本 明 细 科 目 应 当 按 照 具 体 费 用 项 目 进 行 明 细 核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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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 “ 其 他 投 资 ” 明 细 科 目 , 核 算 工 会 发 生 的 构 成 建 设 项 目 实际 支 出 的 房 屋 购 置 支 出 , 基 本 畜 禽 、 林 木 等 购 置 、 饲 养 、 培 育 支 出 ,办 公 生 活 用 家 具 、 器 具 购 置 支 出 , 软 件 研 发 和 不 能 计 入 设 备 投 资 的 软件 购 置 等 支 出 。 工 会 为 进 行 可 行 性 研 究 而 购 置 的 固 定 资 产 , 以 及 取 得土 地 使 用 权 支 付 的 土 地 出 让 金 , 也 通 过 本 明 细 科 目 核 算 。 本 明 细 科 目应 当 设 置 “ 房 屋 购 置 ” 、 “ 基 本 畜 禽 支 出 ” 、 “ 林 木 支 出 ” 、 “ 办 公生 活 用 家 具 、 器 具 购 置 ” 、 “ 可 行 性 研 究 固 定 资 产 购 置 ” 、 “ 无 形 资产 ” 等 明 细 科 目 。( 五 ) “ 待 核 销 基 建 支 出 ” 明 细 科 目 , 核 算 建 设 项 目 发 生 的 江 河清 障 、 航 道 清 淤 、 飞 播 造 林 、 补 助 群 众 造 林 、 水 土 保 持 、 城 市 绿 化 、

取 消 项 目 的 可 行 性 研 究 费 以 及 项 目 整 体 报 废 等 不 能 形 成 资 产 部 分 的基 建 投 资 支 出 。 本 明 细 科 目 应 当 按 照 待 核 销 基 建 支 出 的 类 别 进 行 明 细核 算 。( 六 ) “ 基 建 转 出 投 资 ” 明 细 科 目 , 核 算 为 建 设 项 目 配 套 而 建 成的 、 产 权 不 归 属 本 工 会 的 专 用 设 施 的 实 际 成 本 。 本 明 细 科 目 应 当 按 照转 出 投 资 的 类 别 进 行 明 细 核 算 。( 七 ) “ 预 付 工 程 款 ” 明 细 科 目 , 核 算 工 会 预 付 给 施 工 企 业 或 代建 单 位 的 工 程 款 。 本 明 细 科 目 应 当 按 照 收 取 预 付 款 的 单 位 进 行 明 细 核算 。 三 、 在 建 工 程 的 主 要 账 务 处 理 如 下 :

( 一 ) 建 筑 安 装 工 程 投 资 。1.将 固 定 资 产 转 入 改 建 、 扩 建 等 时 , 按 照 固 定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借 记 本 科 目 ( 建 筑 安 装 工 程 投 资 ) , 贷 记 “ 资 产 基 金 — — 在 建 工 程 ”科 目 ; 同 时 , 按 照 固 定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 借 记 “ 资 产 基 金 — — 固 定 资产 ” 科 目 , 按 照 已 计 提 的 折 旧 金 额 , 借 记 “ 累 计 折 旧 ” 科 目 , 按 照 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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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 资 产 的 账 面 余 额 , 贷 记 “ 固 定 资 产 ” 科 目 。固 定 资 产 改 建 、 扩 建 过 程 中 涉 及 到 替 换 ( 或 拆 除 ) 原 资 产 的 某 些组 成 部 分 的 , 按 照 被 替 换 ( 或 拆 除 ) 部 分 的 账 面 价 值 , 借 记 “ 待 处 理财 产 损 溢 ” 科 目 , 贷 记 本 科 目 ( 建 筑 安 装 工 程 投 资 ) 。2.对 于 发 包 建 筑 安 装 工 程 , 预 付 工 程 款 时 , 根 据 实 际 支 付 的 金 额 ,借 记 本 科 目 ( 预 付 工 程 款 ) , 贷 记 “ 资 产 基 金 — — 在 建 工 程 ” 科 目 ;同 时 , 借 记 “ 资 本 性 支 出 ” 科 目 , 贷 记 “ 银 行 存 款 ” 、 “ 零 余 额 账 户用 款 额 度 ” 、 “ 政 府 补 助 收 入 ” 等 科 目 。 根 据 建 筑 安 装 工 程 价 款 结 算账 单 与 施 工 企 业 结 算 工 程 价 款 时 , 按 照 应 承 付 的 工 程 价 款 , 借 记 本 科目 ( 建 筑 安 装 工 程 投 资 ) , 贷 记 本 科 目 ( 预 付 工 程 款 ) 。 涉 及 补 付 价

款 的 , 按 照 补 付 的 金 额 , 借 记 本 科 目 ( 建 筑 安 装 工 程 投 资 ) , 贷 记 “ 资产 基 金 — — 在 建 工 程 ” 科 目 ; 同 时 , 借 记 “ 资 本 性 支 出 ” 科 目 , 贷 记“ 银 行 存 款 ” 、 “ 零 余 额 账 户 用 款 额 度 ” 、 “ 政 府 补 助 收 入 ” 等 科 目 。3.对 于 自 行 施 工 的 小 型 建 筑 安 装 工 程 , 按 照 发 生 的 各 项 支 出 金额 , 借 记 本 科 目 ( 建 筑 安 装 工 程 投 资 ) , 贷 记 “ 资 产 基 金 — — 在 建 工程 ” 科 目 ; 同 时 , 借 记 “ 资 本 性 支 出 ” 科 目 , 贷 记 “ 银 行 存 款 ” 、 “ 零余 额 账 户 用 款 额 度 ” 、 “ 政 府 补 助 收 入 ” 、 “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 等 科 目 。4.工 程 竣 工 , 办 妥 竣 工 验 收 交 接 手 续 并 交 付 使 用 时 , 按 照 建 筑 安装 工 程 成 本 ( 含 应 分 摊 的 待 摊 投 资 ) , 借 记 “ 资 产 基 金 — — 在 建 工 程 ”科 目 , 贷 记 本 科 目 ( 建 筑 安 装 工 程 投 资 ) ; 同 时 , 借 记 “ 固 定 资 产 ”

等 科 目 , 贷 记 “ 资 产 基 金 — — 固 定 资 产 ” 等 科 目 。( 二 ) 设 备 投 资 。1.购 入 设 备 时 , 按 照 购 入 成 本 , 借 记 本 科 目 ( 设 备 投 资 ) , 贷 记“ 资 产 基 金 — — 在 建 工 程 ” 科 目 ; 同 时 , 借 记 “ 资 本 性 支 出 ” 科 目 ,贷 记 “ 银 行 存 款 ” 、 “ 零 余 额 账 户 用 款 额 度 ” 、 “ 政 府 补 助 收 入 ”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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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 目 。 采 用 预 付 款 方 式 购 入 设 备 的 , 有 关 预 付 款 的 账 务 处 理 参 照 本 科目 有 关 “ 建 筑 安 装 工 程 投 资 ” 明 细 科 目 的 规 定 。2.设 备 安 装 完 毕 , 办 妥 竣 工 验 收 交 接 手 续 并 交 付 使 用 时 , 按 照 设备 投 资 成 本 ( 含 设 备 安 装 工 程 成 本 和 分 摊 的 待 摊 投 资 ) , 借 记 “ 资 产基 金 — — 在 建 工 程 ” 科 目 , 贷 记 本 科 目 ( 设 备 投 资 、 建 筑 安 装 工 程 投资 — — 安 装 工 程 ) ; 同 时 , 借 记 “ 固 定 资 产 ” 科 目 , 贷 记 “ 资 产 基 金— — 固 定 资 产 ” 科 目 。将 不 需 要 安 装 的 设 备 和 达 不 到 固 定 资 产 标 准 的 工 具 、 器 具 交 付 使用 时 , 按 照 相 关 设 备 、 工 具 、 器 具 的 实 际 成 本 , 借 记 “ 资 产 基 金 — —在 建 工 程 ” 科 目 , 贷 记 本 科 目 ( 设 备 投 资 ) ; 同 时 , 借 记 “ 固 定 资 产 ” 、

“ 库 存 物 品 ” 科 目 , 贷 记 “ 资 产 基 金 — — 固 定 资 产 ” 、 “ 资 产 基 金 —— 库 存 物 品 ” 科 目 。( 三 ) 待 摊 投 资 。建 设 工 程 发 生 的 构 成 建 设 项 目 实 际 支 出 的 , 按 照 规 定 应 当 分 摊 计入 有 关 工 程 成 本 和 设 备 成 本 的 各 项 间 接 费 用 和 税 费 支 出 , 先 在 本 明 细科 目 中 归 集 ; 建 设 工 程 办 妥 竣 工 验 收 手 续 并 交 付 使 用 时 , 按 照 合 理 的分 配 方 法 , 摊 入 相 关 工 程 成 本 、 在 安 装 设 备 成 本 等 。1.工 会 发 生 的 构 成 待 摊 投 资 的 各 类 费 用 , 按 照 实 际 发 生 金 额 , 借记 本 科 目 ( 待 摊 投 资 ) , 贷 记 “ 资 产 基 金 — — 在 建 工 程 ” 科 目 ; 同 时 ,借 记 “ 资 本 性 支 出 ” 、 “ 资 产 基 金 ” 科 目 , 贷 记 “ 银 行 存 款 ” 、 “ 零

余 额 账 户 用 款 额 度 ” 、 “ 政 府 补 助 收 入 ” 、 “ 累 计 折 旧 ” 、 “ 累 计 摊销 ” 等 科 目 。2.对 于 建 设 过 程 中 试 生 产 、 设 备 调 试 等 产 生 的 收 入 , 按 照 依 据 有关 规 定 应 当 冲 减 建 设 工 程 成 本 的 部 分 , 借 记 “ 资 产 基 金 — — 在 建 工 程 ”科 目 , 贷 记 本 科 目 ( 待 摊 投 资 ) ; 同 时 , 按 照 取 得 的 收 入 金 额 , 借 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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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 行 存 款 ” 等 科 目 , 按 照 依 据 有 关 规 定 应 当 冲 减 建 设 工 程 成 本 的 部分 , 贷 记 “ 资 本 性 支 出 ” 科 目 , 按 照 其 差 额 , 贷 记 “ 其 他 应 付 款 ” 或“ 其 他 收 入 ” 科 目 。3.由 于 自 然 灾 害 、 管 理 不 善 等 原 因 造 成 的 单 项 工 程 或 单 位 工 程 报废 或 毁 损 , 扣 除 残 料 价 值 和 过 失 人 或 保 险 公 司 等 赔 款 后 的 净 损 失 , 报经 批 准 后 计 入 继 续 施 工 的 工 程 成 本 的 , 按 照 工 程 成 本 扣 除 残 料 价 值 和过 失 人 或 保 险 公 司 等 赔 款 后 的 净 损 失 , 借 记 本 科 目 ( 待 摊 投 资 ) , 按照 报 废 或 毁 损 的 工 程 成 本 , 贷 记 本 科 目 ( 建 筑 安 装 工 程 投 资 ) , 按 照其 差 额 , 借 记 “ 资 产 基 金 — — 在 建 工 程 ” 科 目 ; 同 时 , 按 照 残 料 变 价收 入 、 过 失 人 或 保 险 公 司 赔 款 等 , 借 记 “ 银 行 存 款 ” 、 “ 其 他 应 收 款 ”

等 科 目 , 贷 记 “ 资 本 性 支 出 ” 科 目 。4.工 程 交 付 使 用 时 , 按 照 合 理 的 分 配 方 法 分 配 待 摊 投 资 , 借 记 本科 目 ( 建 筑 安 装 工 程 投 资 、 设 备 投 资 ) , 贷 记 本 科 目 ( 待 摊 投 资 ) 。待 摊 投 资 中 有 按 规 定 应 当 分 摊 计 入 待 核 销 基 建 支 出 和 转 出 投 资 价 值的 , 应 当 借 记 本 科 目 ( 待 核 销 基 建 支 出 、 基 建 转 出 投 资 ) , 贷 记 本 科目 ( 待 摊 投 资 ) 。待 摊 投 资 的 分 配 方 法 , 可 按 照 下 列 公 式 计 算 :( 1) 按 照 实 际 分 配 率 分 配 。 适 用 于 建 设 工 期 较 短 、 整 个 项 目 的所 有 单 项 工 程 一 次 竣 工 的 建 设 项 目 。实 际 分 配 率 =待 摊 投 资 明 细 科 目 余 额 ÷ ( 建 筑 工 程 明 细 科 目 余 额 +

安 装 工 程 明 细 科 目 余 额 +设 备 投 资 明 细 科 目 余 额 ) × 100%( 2) 按 照 概 算 分 配 率 分 配 。 适 用 于 建 设 工 期 长 、 单 项 工 程 分 期分 批 建 成 投 入 使 用 的 建 设 项 目 。概 算 分 配 率 =( 概 算 中 各 待 摊 投 资 项 目 的 合 计 数 -其 中 可 直 接 分 配部 分 ) ÷ ( 概 算 中 建 筑 工 程 、 安 装 工 程 和 设 备 投 资 合 计 ) ×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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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某 项 固 定 资 产 应 分 配 的 待 摊 投 资 =该 项 固 定 资 产 的 建 筑 工 程成 本 或 该 项 固 定 资 产 ( 设 备 ) 的 采 购 成 本 和 安 装 成 本 合 计 × 分 配 率( 四 ) 其 他 投 资 。1.工 会 为 建 设 工 程 发 生 的 房 屋 购 置 支 出 , 基 本 畜 禽 、 林 木 等 的 购置 、 饲 养 、 培 育 支 出 , 办 公 生 活 用 家 具 、 器 具 购 置 支 出 , 软 件 研 发 和不 能 计 入 设 备 投 资 的 软 件 购 置 等 支 出 , 按 照 实 际 发 生 金 额 , 借 记 本 科目 ( 其 他 投 资 ) , 贷 记 “ 资 产 基 金 — — 在 建 工 程 ” 科 目 ; 同 时 , 借 记“ 资 本 性 支 出 ” 科 目 , 贷 记 “ 银 行 存 款 ” 、 “ 零 余 额 账 户 用 款 额 度 ” 、“ 政 府 补 助 收 入 ” 等 科 目 。2.工 程 完 成 将 形 成 的 房 屋 、 基 本 畜 禽 、 林 木 等 各 种 财 产 以 及 无 形

资 产 交 付 使 用 时 , 按 照 其 实 际 成 本 , 借 记 “ 资 产 基 金 — — 在 建 工 程 ”科 目 , 贷 记 本 科 目 ( 其 他 投 资 ) ; 同 时 , 借 记 “ 固 定 资 产 ” 、 “ 无 形资 产 ” 等 科 目 , 贷 记 “ 资 产 基 金 — — 固 定 资 产 ” 、 “ 资 产 基 金 — — 无形 资 产 ” 等 科 目 。( 五 ) 待 核 销 基 建 支 出 。1.建 设 项 目 发 生 的 江 河 清 障 、 航 道 清 淤 、 飞 播 造 林 、 补 助 群 众 造林 、 水 土 保 持 、 城 市 绿 化 等 不 能 形 成 资 产 的 各 类 待 核 销 基 建 支 出 , 按照 实 际 发 生 金 额 , 借 记 本 科 目 ( 待 核 销 基 建 支 出 ) , 贷 记 “ 资 产 基 金— — 在 建 工 程 ” 科 目 ; 同 时 , 借 记 “ 资 本 性 支 出 ” 科 目 , 贷 记 “ 银 行存 款 ” 、 “ 零 余 额 账 户 用 款 额 度 ” 、 “ 政 府 补 助 收 入 ” 等 科 目 。

2.取 消 的 建 设 项 目 发 生 的 可 行 性 研 究 费 , 按 照 实 际 发 生 金 额 , 借记 本 科 目 ( 待 核 销 基 建 支 出 ) , 贷 记 本 科 目 ( 待 摊 投 资 ) 。3.由 于 自 然 灾 害 等 原 因 发 生 的 建 设 项 目 整 体 报 废 所 形 成 的 净 损失 , 报 经 批 准 后 转 入 待 核 销 基 建 支 出 , 按 照 项 目 整 体 报 废 所 形 成 的 净损 失 , 借 记 本 科 目 ( 待 核 销 基 建 支 出 ) , 按 照 报 废 的 工 程 成 本 , 贷 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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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科 目 ( 建 筑 安 装 工 程 投 资 等 ) , 按 照 其 差 额 , 借 记 “ 资 产 基 金 — —在 建 工 程 ” 科 目 ; 同 时 , 按 照 报 废 工 程 回 收 的 残 料 变 价 收 入 、 保 险 公司 赔 款 等 , 借 记 “ 银 行 存 款 ” 、 “ 其 他 应 收 款 ” 等 科 目 , 贷 记 “ 资 本性 支 出 ” 科 目 。4.建 设 项 目 竣 工 验 收 并 交 付 使 用 时 , 对 发 生 的 待 核 销 基 建 支 出 进行 冲 销 , 借 记 “ 资 产 基 金 — — 在 建 工 程 ” 科 目 , 贷 记 本 科 目 ( 待 核 销基 建 支 出 ) 。( 六 ) 基 建 转 出 投 资 。为 建 设 项 目 配 套 而 建 成 的 、 产 权 不 归 属 本 工 会 的 专 用 设 施 , 在 项目 竣 工 验 收 并 交 付 使 用 时 , 按 照 转 出 的 专 用 设 施 的 成 本 , 借 记 本 科 目

( 基 建 转 出 投 资 ) , 贷 记 本 科 目 ( 建 筑 安 装 工 程 投 资 ) ; 同 时 , 借 记“ 资 产 基 金 — — 在 建 工 程 ” 科 目 , 贷 记 本 科 目 ( 基 建 转 出 投 资 ) 。( 七 ) 代 建 制 项 目 的 会 计 处 理 。1.拨 付 代 建 单 位 工 程 款 时 , 按 照 拨 付 的 款 项 金 额 , 借 记 本 科 目 ( 预付 工 程 款 ) , 贷 记 “ 资 产 基 金 — — 在 建 工 程 ” 科 目 ; 同 时 , 借 记 “ 资本 性 支 出 ” 科 目 , 贷 记 “ 银 行 存 款 ” 、 “ 零 余 额 账 户 用 款 额 度 ” 、 “ 政府 补 助 收 入 ” 等 科 目 。2.按 照 工 程 进 度 结 算 工 程 款 或 年 终 代 建 单 位 对 账 确 认 在 建 工 程成 本 时 , 按 照 确 定 的 金 额 , 借 记 本 科 目 下 的 “ 建 筑 安 装 工 程 投 资 ” 等明 细 科 目 , 贷 记 本 科 目 ( 预 付 工 程 款 ) 。

3.确 认 代 建 管 理 费 时 , 按 照 确 定 的 金 额 , 借 记 本 科 目 ( 待 摊 投 资 ) ,贷 记 本 科 目 ( 预 付 工 程 款 ) 。4.项 目 完 工 交 付 使 用 资 产 时 , 按 照 代 建 单 位 转 来 在 建 工 程 成 本 中尚 未 确 认 入 账 的 金 额 , 借 记 本 科 目 “ 建 筑 安 装 工 程 投 资 ” 等 明 细 科 目 ,贷 记 本 科 目 ( 预 付 工 程 款 ) 。 按 照 在 建 工 程 成 本 , 借 记 “ 资 产 基 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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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 建 工 程 ” 科 目 , 贷 记 本 科 目 ( 建 筑 安 装 工 程 投 资 ) ; 同 时 , 借 记“ 固 定 资 产 ” 等 科 目 , 贷 记 “ 资 产 基 金 — — 固 定 资 产 ” 等 科 目 。工 程 结 算 、 确 认 代 建 费 或 竣 工 决 算 时 涉 及 补 付 资 金 的 , 应 当 在 确认 在 建 工 程 和 资 产 基 金 的 同 时 , 按 照 补 付 的 金 额 , 借 记 “ 资 本 性 支 出 ”科 目 , 贷 记 “ 银 行 存 款 ” 、 “ 零 余 额 账 户 用 款 额 度 ” 、 “ 政 府 补 助 收入 ” 等 科 目 。四 、 本 科 目 的 期 末 借 方 余 额 , 反 映 工 会 尚 未 完 工 的 各 项 在 建 工 程发 生 的 实 际 成 本 。 第 162 号 科 目 固 定 资 产

一 、 本 科 目 核 算 工 会 各 项 固 定 资 产 的 原 值 。二 、 工 会 应 当 设 置 固 定 资 产 明 细 账 , 按 照 类 别 和 项 目 进 行 明 细 核算 。 三 、 固 定 资 产 核 算 时 , 应 当 考 虑 以 下 情 况 :( 一 ) 购 入 需 要 安 装 的 固 定 资 产 , 应 当 先 通 过 “ 在 建 工 程 ” 科 目核 算 , 安 装 完 毕 交 付 使 用 时 再 转 入 本 科 目 核 算 。( 二 ) 单 位 行 政 方 面 提 供 工 会 使 用 的 、 工 会 以 经 营 租 赁 方 式 取 得的 固 定 资 产 , 不 通 过 本 科 目 核 算 , 应 当 设 置 备 查 簿 进 行 登 记 。四 、 固 定 资 产 的 主 要 账 务 处 理 如 下 :( 一 ) 固 定 资 产 在 取 得 时 , 应 当 分 以 下 情 况 进 行 处 理 :

1.购 入 、 有 偿 调 入 固 定 资 产 , 按 照 确 定 的 成 本 , 借 记 本 科 目 [不需 安 装 ]或 “ 在 建 工 程 ” 科 目 [需 安 装 ], 贷 记 “ 资 产 基 金 — — 固 定 资产 ” [不 需 安 装 ]或 “ 资 产 基 金 — — 在 建 工 程 ” [需 安 装 ]科 目 ; 同 时 ,按 照 实 际 支 付 的 金 额 , 借 记 “ 资 本 性 支 出 ” 科 目 , 贷 记 “ 银 行 存 款 ” 、“ 零 余 额 账 户 用 款 额 度 ” 、 “ 政 府 补 助 收 入 ” 等 科 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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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 入 固 定 资 产 扣 留 质 量 保 证 金 的 , 在 取 得 固 定 资 产 时 , 按 照 确 定的 固 定 资 产 成 本 , 借 记 本 科 目 [不 需 安 装 ]或 “ 在 建 工 程 ” 科 目 [需 安装 ], 贷 记 “ 资 产 基 金 — — 固 定 资 产 ” [不 需 安 装 ]或 “ 资 产 基 金 — —在 建 工 程 ” [需 安 装 ]科 目 。 同 时 取 得 固 定 资 产 全 款 发 票 的 , 按 照 构 成资 产 成 本 的 全 部 支 出 金 额 , 借 记 “ 资 本 性 支 出 ” 科 目 , 按 照 实 际 支 付的 金 额 , 贷 记 “ 银 行 存 款 ” 、 “ 零 余 额 账 户 用 款 额 度 ” 、 “ 政 府 补 助收 入 ” 等 科 目 , 按 照 扣 留 的 质 量 保 证 金 金 额 , 贷 记 “ 其 他 应 付 款 ” 科目 ; 取 得 的 发 票 金 额 不 包 括 质 量 保 证 金 的 , 按 照 不 包 括 质 量 保 证 金 的支 出 金 额 , 借 记 “ 资 本 性 支 出 ” 科 目 , 贷 记 “ 银 行 存 款 ” 、 “ 零 余 额账 户 用 款 额 度 ” 、 “ 政 府 补 助 收 入 ” 等 科 目 。

实 际 支 付 质 量 保 证 金 时 , 借 记 “ 其 他 应 付 款 ” 科 目 或 “ 资 本 性 支出 ” 科 目 , 贷 记 “ 银 行 存 款 ” 、 “ 零 余 额 账 户 用 款 额 度 ” 、 “ 政 府 补助 收 入 ” 等 科 目 。2.自 行 建 造 固 定 资 产 , 工 程 完 工 交 付 使 用 时 , 按 照 自 行 建 造 过 程中 发 生 的 实 际 支 出 , 借 记 本 科 目 , 贷 记 “ 资 产 基 金 — — 固 定 资 产 ” 科目 ; 同 时 , 借 记 “ 资 产 基 金 — — 在 建 工 程 ” 科 目 , 贷 记 “ 在 建 工 程 ”科 目 。已 交 付 使 用 但 尚 未 办 理 竣 工 决 算 手 续 的 固 定 资 产 , 按 照 估 计 价 值入 账 , 待 办 理 竣 工 决 算 后 再 按 照 实 际 成 本 调 整 原 来 的 暂 估 价 值 。 按 照实 际 成 本 与 暂 估 价 值 的 差 额 , 借 记 或 贷 记 本 科 目 , 贷 记 或 借 记 “ 资 产

基 金 — — 固 定 资 产 ” 科 目 。3.接 受 捐 赠 、 无 偿 调 入 的 固 定 资 产 , 按 照 确 定 的 成 本 , 借 记 本 科目 [不 需 安 装 ]或 “ 在 建 工 程 ” 科 目 [需 安 装 ], 贷 记 “ 资 产 基 金 — — 固定 资 产 ” [不 需 安 装 ]或 “ 资 产 基 金 — — 在 建 工 程 ” [需 安 装 ]科 目 ; 按照 发 生 的 相 关 税 费 、 运 输 费 等 , 借 记 “ 其 他 支 出 ” 科 目 , 贷 记 “ 银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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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 款 ” 、 “ 零 余 额 账 户 用 款 额 度 ” 等 科 目 。4.在 原 有 固 定 资 产 基 础 上 进 行 改 建 、 扩 建 、 大 型 修 缮 的 固 定 资 产 ,将 固 定 资 产 转 入 改 建 、 扩 建 、 大 型 修 缮 时 , 按 照 固 定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借 记 “ 资 产 基 金 — — 固 定 资 产 ” 科 目 , 按 照 固 定 资 产 已 计 提 折 旧 金 额 ,借 记 “ 累 计 折 旧 ” 科 目 , 按 照 固 定 资 产 的 账 面 余 额 , 贷 记 本 科 目 ; 同时 , 按 照 固 定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 借 记 “ 在 建 工 程 ” 科 目 , 贷 记 “ 资 产基 金 — — 在 建 工 程 ” 科 目 。 工 程 完 工 交 付 使 用 时 , 按 照 确 定 的 固 定 资产 成 本 , 借 记 本 科 目 , 贷 记 “ 资 产 基 金 — — 固 定 资 产 ” 科 目 ; 同 时 ,借 记 “ 资 产 基 金 — — 在 建 工 程 ” 科 目 , 贷 记 “ 在 建 工 程 ” 科 目 。( 二 ) 按 月 计 提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时 , 按 照 应 计 提 的 金 额 , 借 记 “ 资

产 基 金 — — 固 定 资 产 ” 科 目 , 贷 记 “ 累 计 折 旧 ” 科 目 。( 三 ) 与 固 定 资 产 有 关 的 后 续 支 出 , 应 当 分 以 下 情 况 进 行 处 理 :1.为 增 加 固 定 资 产 使 用 效 能 或 延 长 其 使 用 寿 命 而 发 生 的 改 建 、 扩建 或 大 型 修 缮 等 后 续 支 出 , 应 当 计 入 固 定 资 产 成 本 , 通 过 “ 在 建 工 程 ”科 目 核 算 , 完 工 交 付 使 用 时 转 入 本 科 目 。 有 关 账 务 处 理 参 见 “ 在 建 工程 ” 科 目 。2.为 维 护 固 定 资 产 正 常 使 用 而 发 生 的 日 常 修 理 等 后 续 支 出 , 应 当计 入 当 期 支 出 但 不 计 入 固 定 资 产 成 本 , 借 记 “ 行 政 支 出 ” 等 科 目 , 贷记 “ 银 行 存 款 ” 、 “ 零 余 额 账 户 用 款 额 度 ” 等 科 目 。( 四 ) 按 规 定 报 经 批 准 处 置 固 定 资 产 , 应 当 分 以 下 情 况 进 行 处 理 :

1.以 固 定 资 产 对 外 进 行 股 权 投 资 , 按 照 投 出 固 定 资 产 的 账 面 价值 , 借 记 “ 资 产 基 金 — — 固 定 资 产 ” 科 目 , 按 照 已 计 提 折 旧 , 借 记 “ 累计 折 旧 ” 科 目 , 按 照 固 定 资 产 的 账 面 余 额 , 贷 记 本 科 目 。 同 时 , 按 照确 定 的 投 资 成 本 , 借 记 “ 投 资 ” 科 目 , 贷 记 “ 资 产 基 金 — — 投 资 ” 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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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出 售 固 定 资 产 , 按 照 出 售 固 定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 借 记 “ 资 产 基金 — — 固 定 资 产 ” 科 目 , 按 照 已 计 提 折 旧 , 借 记 “ 累 计 折 旧 ” 科 目 ,按 照 固 定 资 产 的 账 面 余 额 , 贷 记 本 科 目 。 按 照 出 售 过 程 中 取 得 的 价 款 ,借 记 “ 银 行 存 款 ” 等 科 目 , 贷 记 “ 其 他 收 入 ” 科 目 , 按 规 定 应 上 缴 同级 财 政 的 , 贷 记 “ 其 他 应 付 款 ” 科 目 。 出 售 过 程 中 工 会 发 生 的 税 费 等支 出 , 借 记 “ 其 他 支 出 ” 科 目 , 贷 记 “ 银 行 存 款 ” 等 科 目 。3.对 外 捐 赠 、 无 偿 调 出 固 定 资 产 , 按 照 固 定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 借记 “ 资 产 基 金 — — 固 定 资 产 ” 科 目 , 按 照 已 计 提 折 旧 , 借 记 “ 累 计 折旧 ” 科 目 , 按 照 固 定 资 产 的 账 面 余 额 , 贷 记 本 科 目 。 发 生 的 由 工 会 承担 的 运 输 费 、 装 卸 费 等 , 按 照 实 际 支 付 的 金 额 , 借 记 “ 其 他 支 出 ” 科

目 , 贷 记 “ 银 行 存 款 ” 等 科 目 。五 、 固 定 资 产 应 当 每 年 至 少 盘 点 一 次 , 对 盘 盈 、 盘 亏 、 毁 损 或 报废 的 , 应 当 查 明 原 因 , 写 出 书 面 报 告 , 按 规 定 报 经 批 准 认 定 后 及 时 进行 账 务 处 理 , 同 时 将 有 关 情 况 在 会 计 报 表 附 注 中 予 以 披 露 。( 一 ) 盘 盈 的 固 定 资 产 , 按 照 确 定 的 入 账 成 本 , 借 记 本 科 目 , 贷记 “ 待 处 理 财 产 损 溢 ” 科 目 。( 二 ) 盘 亏 或 者 毁 损 、 报 废 的 固 定 资 产 , 按 照 账 面 价 值 , 借 记 “ 待处 理 财 产 损 溢 ” 科 目 , 按 照 已 计 提 折 旧 , 借 记 “ 累 计 折 旧 ” 科 目 , 按照 固 定 资 产 的 账 面 余 额 , 贷 记 本 科 目 。六 、 本 科 目 期 末 借 方 余 额 , 反 映 工 会 固 定 资 产 的 原 值 。

第 163 号 科 目 累 计 折 旧一 、 本 科 目 核 算 工 会 计 提 的 固 定 资 产 累 计 折 旧 。二 、 本 科 目 应 当 按 照 所 对 应 固 定 资 产 的 类 别 、 项 目 进 行 明 细 核 算 。三 、 固 定 资 产 累 计 折 旧 的 主 要 账 务 处 理 如 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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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 按 月 计 提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时 , 按 照 应 计 提 折 旧 金 额 , 借 记 “ 资产 基 金 — — 固 定 资 产 ” 科 目 , 贷 记 本 科 目 。( 二 ) 经 批 准 处 置 固 定 资 产 时 , 按 照 所 处 置 固 定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借 记 “ 资 产 基 金 — — 固 定 资 产 ” [对 外 捐 赠 、 无 偿 调 出 等 ]或 “ 待 处 理财 产 损 溢 ” [盘 亏 、 毁 损 、 报 废 等 ]科 目 , 按 照 固 定 资 产 已 计 提 折 旧 ,借 记 本 科 目 , 按 照 固 定 资 产 的 账 面 余 额 , 贷 记 “ 固 定 资 产 ” 科 目 。四 、 本 科 目 期 末 贷 方 余 额 , 反 映 工 会 计 提 的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累 计 数 。第 171 号 科 目 无 形 资 产一 、 本 科 目 核 算 工 会 各 项 无 形 资 产 的 原 值 。

二 、 工 会 应 当 设 置 无 形 资 产 明 细 账 , 按 照 类 别 、 项 目 等 进 行 明 细核 算 。三 、 无 形 资 产 的 主 要 账 务 处 理 如 下 :( 一 ) 无 形 资 产 在 取 得 时 , 应 当 分 以 下 情 况 进 行 处 理 :1.外 购 的 无 形 资 产 , 按 照 确 定 的 成 本 , 借 记 本 科 目 , 贷 记 “ 资 产基 金 — — 无 形 资 产 ” 科 目 ; 同 时 , 按 照 实 际 支 付 的 金 额 , 借 记 “ 资 本性 支 出 ” 科 目 , 贷 记 “ 银 行 存 款 ” 、 “ 零 余 额 账 户 用 款 额 度 ” 、 “ 政府 补 助 收 入 ” 等 科 目 。2.委 托 软 件 公 司 开 发 软 件 视 同 外 购 无 形 资 产 进 行 处 理 。 支 付 软 件开 发 费 时 , 按 照 实 际 支 付 的 金 额 , 借 记 “ 资 本 性 支 出 ” 科 目 , 贷 记 “ 银

行 存 款 ” 、 “ 零 余 额 账 户 用 款 额 度 ” 、 “ 政 府 补 助 收 入 ” 等 科 目 。 软件 开 发 完 成 交 付 使 用 时 , 按 照 确 定 的 成 本 , 借 记 本 科 目 , 贷 记 “ 资 产基 金 — — 无 形 资 产 ” 科 目 。3.接 受 捐 赠 、 无 偿 调 入 的 无 形 资 产 , 按 照 确 定 的 成 本 , 借 记 本 科目 , 贷 记 “ 资 产 基 金 — — 无 形 资 产 ” 科 目 ; 按 照 发 生 的 相 关 税 费 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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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 记 “ 其 他 支 出 ” 科 目 , 贷 记 “ 银 行 存 款 ” 、 “ 零 余 额 账 户 用 款 额 度 ”等 科 目 。( 二 ) 按 月 摊 销 无 形 资 产 时 , 按 照 应 摊 销 的 金 额 , 借 记 “ 资 产 基金 — — 无 形 资 产 ” 科 目 , 贷 记 “ 累 计 摊 销 ” 科 目 。( 三 ) 按 规 定 报 经 批 准 处 置 无 形 资 产 时 , 应 当 分 以 下 情 况 进 行 处理 : 1.以 无 形 资 产 对 外 进 行 股 权 投 资 , 按 照 投 出 无 形 资 产 的 账 面 价值 , 借 记 “ 资 产 基 金 — — 无 形 资 产 ” 科 目 , 按 照 已 计 提 摊 销 , 借 记 “ 累计 摊 销 ” 科 目 , 按 照 无 形 资 产 的 账 面 余 额 , 贷 记 本 科 目 ; 同 时 , 按 照确 定 的 投 资 成 本 , 借 记 “ 投 资 ” 科 目 , 贷 记 “ 资 产 基 金 — — 投 资 ” 科

目 。 2.出 售 无 形 资 产 , 按 照 出 售 无 形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 借 记 “ 资 产 基金 — — 无 形 资 产 ” 科 目 , 按 照 已 计 提 摊 销 , 借 记 “ 累 计 摊 销 ” 科 目 ,按 照 无 形 资 产 的 账 面 余 额 , 贷 记 本 科 目 。 按 照 取 得 的 价 款 金 额 , 借 记“ 银 行 存 款 ” 等 科 目 , 贷 记 “ 其 他 收 入 ” 科 目 , 按 规 定 应 上 缴 同 级 财政 的 , 贷 记 “ 其 他 应 付 款 ” 科 目 。 出 售 过 程 中 发 生 的 税 费 等 支 出 , 借记 “ 其 他 支 出 ” 科 目 , 贷 记 “ 银 行 存 款 ” 等 科 目 。3.对 外 捐 赠 、 无 偿 调 出 无 形 资 产 , 按 照 无 形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 借记 “ 资 产 基 金 — — 无 形 资 产 ” 科 目 , 按 照 已 计 提 摊 销 , 借 记 “ 累 计 摊销 ” 科 目 , 按 照 无 形 资 产 的 账 面 余 额 , 贷 记 本 科 目 。

4.无 形 资 产 预 期 不 能 为 工 会 带 来 服 务 潜 力 或 经 济 利 益 , 应 当 按 规定 报 经 批 准 后 将 该 无 形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予 以 核 销 。 转 入 待 处 理 资 产时 , 按 照 待 核 销 无 形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 借 记 “ 待 处 理 财 产 损 溢 ” 科 目 ,按 照 已 计 提 摊 销 , 借 记 “ 累 计 摊 销 ” 科 目 , 按 照 无 形 资 产 的 账 面 余 额 ,贷 记 本 科 目 。 报 经 批 准 予 以 核 销 时 , 按 照 核 销 无 形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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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 记 “ 资 产 基 金 — — 无 形 资 产 ” 科 目 , 贷 记 “ 待 处 理 财 产 损 溢 ” 科 目 。四 、 无 形 资 产 应 当 每 年 至 少 盘 点 一 次 , 对 盘 盈 、 盘 亏 的 无 形 资 产 ,参 照 “ 固 定 资 产 ” 科 目 相 关 规 定 进 行 账 务 处 理 。五 、 本 科 目 期 末 借 方 余 额 , 反 映 工 会 无 形 资 产 的 原 值 。第 172 号 科 目 累 计 摊 销一 、 本 科 目 核 算 工 会 对 使 用 年 限 有 限 的 无 形 资 产 计 提 的 累 计 摊销 。 二 、 本 科 目 应 当 按 照 所 对 应 无 形 资 产 的 类 别 、 项 目 进 行 明 细 核 算 。三 、 无 形 资 产 累 计 摊 销 的 主 要 账 务 处 理 如 下 :

( 一 ) 按 月 对 无 形 资 产 进 行 摊 销 时 , 按 照 应 摊 销 的 金 额 , 借 记 “ 资产 基 金 — — 无 形 资 产 ” 科 目 , 贷 记 本 科 目 。( 二 ) 经 批 准 处 置 无 形 资 产 时 , 按 照 所 处 置 无 形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借 记 “ 资 产 基 金 — — 无 形 资 产 ” [对 外 捐 赠 、 无 偿 调 出 等 ]或 “ 待 处 理财 产 损 溢 ” [盘 亏 、 待 核 销 等 ]科 目 , 按 照 已 计 提 摊 销 , 借 记 本 科 目 ,按 照 无 形 资 产 的 账 面 余 额 , 贷 记 “ 无 形 资 产 ” 科 目 。四 、 本 科 目 期 末 贷 方 余 额 , 反 映 工 会 计 提 的 无 形 资 产 摊 销 累 计 数 。第 181 号 科 目 长 期 待 摊 费 用一 、 本 科 目 核 算 工 会 已 经 支 出 , 但 应 由 本 期 和 以 后 各 期 负 担 的 分

摊 期 限 在 1年 以 上 ( 不 含 1年 ) 的 各 项 支 出 。 如 对 以 经 营 租 赁 方 式 租入 的 固 定 资 产 的 改 良 支 出 等 。二 、 本 科 目 应 当 按 照 对 应 资 产 的 类 别 进 行 明 细 核 算 。三 、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的 主 要 账 务 处 理 如 下 :( 一 ) 发 生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时 , 按 照 支 出 金 额 , 借 记 本 科 目 , 贷 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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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 产 基 金 — —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 科 目 ; 同 时 , 按 照 实 际 支 付 的 金 额 ,借 记 “ 资 本 性 支 出 ” 科 目 , 贷 记 “ 银 行 存 款 ” 、 “ 零 余 额 账 户 用 款 额度 ” 、 “ 政 府 补 助 收 入 ” 等 科 目 。( 二 ) 在 受 益 期 间 摊 销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时 , 按 照 摊 销 金 额 , 借 记 “ 资产 基 金 — —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 科 目 , 贷 记 本 科 目 。( 三 ) 如 果 某 项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已 经 不 能 使 工 会 受 益 , 应 当 将 其 摊余 金 额 一 次 性 转 销 。 按 照 剩 余 待 摊 销 金 额 , 借 记 “ 资 产 基 金 — — 长 期待 摊 费 用 ” 科 目 , 贷 记 本 科 目 。四 、 本 科 目 期 末 借 方 余 额 , 反 映 工 会 尚 未 摊 销 完 毕 的 长 期 待 摊 费用 。

第 182号 科 目 待 处 理 财 产 损 溢一 、 本 科 目 核 算 工 会 待 处 理 财 产 的 价 值 及 财 产 处 理 损 溢 。工 会 财 产 的 处 理 包 括 资 产 的 盘 盈 、 盘 亏 、 报 废 、 毁 损 以 及 非 实 物资 产 损 失 核 销 等 。二 、 本 科 目 应 当 按 照 待 处 理 的 资 产 项 目 进 行 明 细 核 算 ; 对 于 在 资产 处 理 过 程 中 取 得 收 入 或 发 生 相 关 费 用 的 项 目 , 还 应 当 设 置 “ 待 处 理财 产 价 值 ” 、 “ 处 理 净 收 入 ” 明 细 科 目 , 进 行 明 细 核 算 。三 、 工 会 财 产 的 处 理 , 一 般 应 当 先 记 入 本 科 目 , 按 照 规 定 报 经 批准 后 及 时 进 行 账 务 处 理 。 年 末 结 账 前 一 般 应 处 理 完 毕 。四 、 待 处 理 财 产 损 溢 的 主 要 账 务 处 理 如 下 :

( 一 ) 账 款 核 对 时 发 现 短 缺 或 溢 余 的 库 存 现 金 。1.每 日 账 款 核 对 中 发 现 现 金 短 缺 或 溢 余 , 属 于 现 金 短 缺 的 , 按 照实 际 短 缺 的 金 额 , 借 记 本 科 目 , 贷 记 “ 库 存 现 金 ” 科 目 ; 属 于 现 金 溢余 的 , 按 照 实 际 溢 余 的 金 额 , 借 记 “ 库 存 现 金 ” 科 目 , 贷 记 本 科 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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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 为 现 金 短 缺 , 属 于 应 由 责 任 人 等 赔 偿 的 , 借 记 “ 其 他 应 收 款 ”科 目 , 贷 记 本 科 目 ; 属 于 无 法 查 明 原 因 的 , 报 经 批 准 核 销 时 , 借 记 “ 其他 支 出 ” 科 目 , 贷 记 本 科 目 。3.如 为 现 金 溢 余 , 属 于 应 支 付 给 有 关 人 员 或 单 位 的 , 借 记 本 科 目 ,贷 记 “ 其 他 应 付 款 ” 科 目 ; 属 于 无 法 查 明 原 因 的 , 报 经 批 准 后 , 借 记本 科 目 , 贷 记 “ 其 他 收 入 ” 科 目 。( 二 ) 按 规 定 报 经 批 准 予 以 核 销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 股 权 投 资 、 无 形资 产 。1.转 入 待 处 理 资 产 时 , 按 照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 借 记 本 科 目 [核 销无 形 资 产 的 , 还 应 按 照 计 提 的 摊 销 金 额 , 借 记 “ 累 计 摊 销 ” 科 目 ],

按 照 资 产 的 账 面 余 额 , 贷 记 “ 其 他 应 收 款 ” 、 “ 投 资 ” 、 “ 无 形 资 产 ”科 目 。2.报 经 批 准 予 以 核 销 时 , 借 记 “ 其 他 支 出 ” 科 目 [其 他 应 收 款 核销 ]或 “ 资 产 基 金 — — 投 资 ” 、 “ 资 产 基 金 — — 无 形 资 产 ” 科 目 [投 资 、无 形 资 产 核 销 ], 贷 记 本 科 目 。( 三 ) 资 产 清 查 过 程 中 发 现 的 盘 盈 、 盘 亏 或 报 废 、 毁 损 的 库 存 物品 、 固 定 资 产 、 无 形 资 产 等 各 种 资 产 。1.盘 盈 的 各 类 资 产 。( 1) 转 入 待 处 理 资 产 时 , 按 照 确 定 的 成 本 , 借 记 “ 库 存 物 品 ” 、“ 固 定 资 产 ” 、 “ 无 形 资 产 ” 等 科 目 , 贷 记 本 科 目 ( 待 处 理 财 产 价 值 ) 。

( 2) 按 照 规 定 报 经 批 准 后 处 理 时 , 借 记 本 科 目 ( 待 处 理 财 产 价值 ) , 贷 记 “ 资 产 基 金 ” 科 目 。2.盘 亏 或 者 毁 损 、 报 废 的 各 类 资 产 。( 1) 转 入 待 处 理 资 产 时 , 借 记 本 科 目 ( 待 处 理 财 产 价 值 ) [盘 亏 、毁 损 、 报 废 固 定 资 产 、 无 形 资 产 的 , 还 应 借 记 “ 累 计 折 旧 ” 、 “ 累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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摊 销 ” 科 目 ], 贷 记 “ 库 存 物 品 ” 、 “ 在 建 工 程 ” 、 “ 固 定 资 产 ” 、“ 无 形 资 产 ” 等 科 目 。报 经 批 准 处 理 时 , 借 记 “ 资 产 基 金 ” 科 目 , 贷 记 本 科 目 ( 待 处 理财 产 价 值 ) 。( 2) 处 理 毁 损 、 报 废 实 物 资 产 过 程 中 取 得 的 残 值 或 残 值 变 价 收入 、 保 险 理 赔 和 过 失 人 赔 偿 等 , 借 记 “ 库 存 现 金 ” 、 “ 银 行 存 款 ” 、“ 其 他 应 收 款 ” 等 科 目 , 贷 记 本 科 目 ( 处 理 净 收 入 ) ; 处 理 毁 损 、 报废 实 物 资 产 过 程 中 发 生 的 相 关 费 用 , 借 记 本 科 目 ( 处 理 净 收 入 ) , 贷记 “ 库 存 现 金 ” 、 “ 银 行 存 款 ” 等 科 目 。处 理 收 支 结 清 , 如 果 处 理 收 入 大 于 相 关 费 用 的 , 按 照 处 理 收 入 减

去 相 关 费 用 后 的 净 收 入 , 借 记 本 科 目 ( 处 理 净 收 入 ) , 贷 记 “ 其 他 收入 ” 科 目 , 需 按 规 定 上 缴 同 级 政 府 财 政 的 , 贷 记 “ 其 他 应 付 款 ” 科 目 ;如 果 处 理 收 入 小 于 相 关 费 用 的 , 按 照 相 关 费 用 减 去 处 理 收 入 后 的 净 支出 , 借 记 “ 其 他 支 出 ” 科 目 , 贷 记 本 科 目 ( 处 理 净 收 入 ) 。五 、 本 科 目 期 末 如 为 借 方 余 额 , 反 映 工 会 尚 未 处 理 完 毕 的 各 种 资产 的 净 损 失 ; 期 末 如 为 贷 方 余 额 , 反 映 尚 未 处 理 完 毕 的 各 种 资 产 净 溢余 。 年 末 , 经 批 准 处 理 后 , 本 科 目 一 般 应 无 余 额 。二、负债类科目

第 201 号 科 目 应 付 职 工 薪 酬一 、 本 科 目 核 算 县 级 以 上 工 会 按 照 有 关 规 定 应 付 给 本 单 位 职 工 及为 职 工 支 付 的 各 种 薪 酬 , 包 括 基 本 工 资 、 国 家 统 一 规 定 的 津 贴 补 贴 、规 范 津 贴 补 贴 ( 绩 效 工 资 ) 、 改 革 性 补 贴 、 社 会 保 险 费 (如 职 工 基 本养 老 保 险 费 、 职 业 年 金 、 基 本 医 疗 保 险 费 等 ) 和 住 房 公 积 金 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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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本 科 目 应 当 根 据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按 照 “ 基 本 工 资 ” ( 含 离 休 费及 退 休 人 员 统 筹 外 养 老 保 险 待 遇 )、 “ 国 家 统 一 规 定 的 津 贴 补 贴 ” 、“ 规 范 津 贴 补 贴 ( 绩 效 工 资 ) ” 、 “ 改 革 性 补 贴 ” 、 “ 社 会 保 险 费 ” 、“ 住 房 公 积 金 ” 、 “ 其 他 个 人 收 入 ” 等 进 行 明 细 核 算 。 其 中 , “ 社 会保 险 费 ” 、 “ 住 房 公 积 金 ” 明 细 科 目 核 算 内 容 包 括 工 会 从 职 工 工 资 中代 扣 代 缴 的 社 会 保 险 费 、 住 房 公 积 金 , 以 及 工 会 为 职 工 计 算 缴 纳 的 社会 保 险 费 、 住 房 公 积 金 。三 、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的 主 要 账 务 处 理 如 下 :( 一 ) 计 算 确 认 当 期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 含 工 会 为 职 工 计 算 缴 纳 的 社会 保 险 费 、 住 房 公 积 金 )时 , 借 记 “ 行 政 支 出 ” 科 目 , 贷 记 本 科 目 。

( 二 ) 向 职 工 支 付 工 资 、 津 贴 补 贴 等 薪 酬 时 , 按 照 实 际 支 付 的 金额 , 借 记 本 科 目 , 贷 记 “ 银 行 存 款 ” 等 科 目 。( 三 ) 按 照 税 法 规 定 代 扣 职 工 个 人 所 得 税 时 , 借 记 本 科 目 , 贷 记“ 其 他 应 付 款 ” 科 目 。从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中 代 扣 为 职 工 垫 付 的 水 电 费 、 房 租 等 费 用 时 , 按照 实 际 扣 除 的 金 额 , 借 记 本 科 目 ( 基 本 工 资 ) , 贷 记 “ 其 他 应 收 款 ”等 科 目 。从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中 代 扣 社 会 保 险 费 和 住 房 公 积 金 , 按 照 代 扣 的 金额 , 借 记 本 科 目 ( 基 本 工 资 ) , 贷 记 本 科 目 ( 社 会 保 险 费 、 住 房 公 积金 )。

( 四 ) 按 照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缴 纳 职 工 社 会 保 险 费 和 住 房 公 积 金 时 ,按 照 实 际 支 付 的 金 额 , 借 记 本 科 目 ( 社 会 保 险 费 、 住 房 公 积 金 ), 贷记 “ 银 行 存 款 ” 等 科 目 。( 五 ) 从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中 支 付 的 其 他 款 项 , 借 记 本 科 目 , 贷 记 “ 银行 存 款 ” 等 科 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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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本 科 目 期 末 贷 方 余 额 , 反 映 县 级 以 上 工 会 应 付 未 付 的 职 工 薪酬 。 第 211 号 科 目 应 付 上 级 经 费一 、 本 科 目 核 算 工 会 按 规 定 应 上 缴 的 工 会 拨 缴 经 费 。二 、 应 付 上 级 经 费 的 主 要 账 务 处 理 如 下 :( 一 ) 本 级 工 会 确 认 工 会 拨 缴 经 费 时 , 按 照 下 级 工 会 经 费 收 缴 报告 表 中 的 相 关 金 额 或 实 际 收 到 的 总 金 额 , 借 记 “ 应 收 下 级 经 费 ” 、 “ 银行 存 款 ” 等 科 目 , 按 规 定 属 于 本 级 工 会 的 部 分 , 贷 记 “ 拨 缴 经 费 收 入 ”科 目 , 按 规 定 应 上 缴 上 级 工 会 的 部 分 , 贷 记 本 科 目 , 按 规 定 应 转 拨 下

级 工 会 的 部 分 , 贷 记 “ 应 付 下 级 经 费 — — 应 付 下 级 转 拨 经 费 ” 科 目 。( 二 ) 实 际 上 缴 工 会 经 费 时 , 借 记 本 科 目 , 贷 记 “ 银 行 存 款 ” 科目 。 三 、 本 科 目 期 末 贷 方 余 额 , 反 映 工 会 应 缴 上 级 但 尚 未 上 缴 的 工 会拨 缴 经 费 。 第 212 号 科 目 应 付 下 级 经 费一 、 本 科 目 核 算 县 级 以 上 工 会 应 付 下 级 工 会 的 各 项 补 助 和 应 转 拨下 级 工 会 的 工 会 拨 缴 经 费 。二 、 工 会 可 以 根 据 需 要 在 本 科 目 下 设 置 以 下 明 细 科 目 :

21201 应 付 下 级 补 助 : 核 算 县 级 以 上 工 会 应 拨 付 给 下 级 工 会 的 一般 性 转 移 支 付 补 助 和 专 项 转 移 支 付 补 助 。21202 应 付 下 级 转 拨 经 费 : 核 算 县 级 以 上 工 会 采 用 税 务 代 收 、 财政 划 拨 的 形 式 收 缴 的 应 划 转 给 下 级 工 会 作 为 下 级 工 会 拨 缴 经 费 收 入的 工 会 拨 缴 经 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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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应 付 下 级 经 费 的 主 要 账 务 处 理 如 下 :( 一 ) 本 级 工 会 年 末 清 算 对 下 级 工 会 的 补 助 时 , 根 据 补 助 通 知 中的 相 关 金 额 , 借 记 “ 补 助 下 级 支 出 ” 科 目 , 贷 记 本 科 目 ( 应 付 下 级 补助 ) 。次 年 , 实 际 拨 付 补 助 时 , 借 记 本 科 目 ( 应 付 下 级 补 助 ) , 贷 记 “ 银行 存 款 ” 科 目 。( 二 ) 采 用 税 务 代 收 、 财 政 划 拨 方 式 收 缴 工 会 经 费 的 :1.本 级 工 会 通 过 税 务 部 门 代 收 、 财 政 部 门 划 拨 的 工 会 经 费 , 按 照实 际 收 到 的 总 金 额 , 借 记 “ 银 行 存 款 ” 科 目 , 按 规 定 属 于 本 级 工 会 的部 分 , 贷 记 “ 拨 缴 经 费 收 入 ” 科 目 , 按 规 定 应 上 缴 上 级 工 会 的 部 分 ,

贷 记 “ 应 付 上 级 经 费 ” 科 目 , 按 规 定 应 转 拨 下 级 工 会 的 部 分 , 贷 记 本科 目 ( 应 付 下 级 转 拨 经 费 ) 。实 际 转 拨 下 级 工 会 经 费 时 , 借 记 本 科 目 , 贷 记 “ 银 行 存 款 ” 科 目 。2.本 级 工 会 确 认 上 级 工 会 通 过 税 务 部 门 代 收 、 财 政 部 门 划 拨 的 工会 经 费 , 按 照 上 级 工 会 经 费 转 拨 通 知 中 的 金 额 或 实 际 收 到 的 总 金 额 ,借 记 “ 应 收 上 级 经 费 — — 应 收 上 级 转 拨 经 费 ” 、 “ 银 行 存 款 ” 科 目 ,按 规 定 属 于 本 级 工 会 的 部 分 , 贷 记 “ 拨 缴 经 费 收 入 ” 科 目 , 按 规 定 应转 拨 下 级 工 会 的 部 分 , 贷 记 本 科 目 ( 应 付 下 级 转 拨 经 费 ) 。实 际 转 拨 下 级 工 会 经 费 时 , 借 记 本 科 目 , 贷 记 “ 银 行 存 款 ” 科 目 。四 、 本 科 目 期 末 贷 方 余 额 , 反 映 县 级 以 上 工 会 应 拨 付 下 级 但 尚 未

拨 付 的 补 助 和 工 会 拨 缴 经 费 。第 215 号 科 目 其 他 应 付 款一 、 本 科 目 核 算 工 会 除 应 付 上 下 级 经 费 之 外 的 其 他 应 付 及 暂 存 款项 , 包 括 工 会 按 规 定 收 取 的 下 级 工 会 的 建 会 筹 备 金 、 应 支 付 的 税 金 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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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本 科 目 应 按 对 方 单 位 或 个 人 设 置 明 细 账 , 进 行 明 细 核 算 。三 、 其 他 应 付 款 的 主 要 账 务 处 理 如 下 :( 一 ) 本 级 工 会 收 到 筹 建 单 位 交 来 的 建 会 筹 备 金 , 按 照 实 际 收 到的 总 金 额 , 借 记 “ 银 行 存 款 ” 科 目 , 贷 记 本 科 目 。在 筹 建 单 位 建 立 工 会 后 , 本 级 工 会 按 照 规 定 对 建 会 筹 备 金 进 行 处理 。 按 照 对 应 的 金 额 , 借 记 本 科 目 , 按 规 定 属 于 本 级 工 会 的 部 分 , 贷记 “ 拨 缴 经 费 收 入 ” 科 目 , 按 规 定 应 上 缴 上 级 工 会 的 部 分 , 贷 记 “ 应付 上 级 经 费 ” 科 目 , 按 规 定 需 返 还 筹 建 单 位 工 会 的 部 分 , 贷 记 “ 应 付下 级 经 费 ” 科 目 。( 二 ) 发 生 房 产 税 等 纳 税 义 务 , 以 及 按 照 税 法 规 定 应 代 扣 代 缴 个

人 所 得 税 的 , 按 照 应 交 税 费 金 额 , 借 记 “ 行 政 支 出 ” 、 “ 应 付 职 工 薪酬 ” 等 科 目 , 贷 记 本 科 目 。 工 会 实 际 缴 纳 上 述 各 种 税 费 时 , 借 记 本 科目 , 贷 记 “ 银 行 存 款 ” 等 科 目 。( 三 ) 发 生 其 他 应 付 及 暂 存 款 项 , 借 记 “ 库 存 现 金 ” 、 “ 银 行 存款 ” 等 科 目 , 贷 记 本 科 目 。 支 付 款 项 时 , 借 记 本 科 目 , 贷 记 “ 库 存 现金 ” 、 “ 银 行 存 款 ” 等 科 目 。四 、 本 科 目 期 末 贷 方 余 额 , 反 映 工 会 尚 未 支 付 的 其 他 应 付 及 暂 存款 项 。 第 221 号 科 目 代 管 经 费

一 、 本 科 目 核 算 其 他 组 织 委 托 工 会 代 管 的 有 指 定 用 途 的 、 不 属 于工 会 收 入 的 资 金 , 如 代 管 的 社 团 活 动 费 、 职 工 互 助 保 险 等 。二 、 本 科 目 应 当 按 照 拨 入 代 管 经 费 的 项 目 或 单 位 设 置 明 细 账 。三 、 代 管 经 费 的 主 要 账 务 处 理 如 下 :( 一 ) 收 到 代 管 的 资 金 时 , 按 照 实 际 收 到 的 金 额 , 借 记 “ 库 存 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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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 ” 、 “ 银 行 存 款 ” 科 目 , 贷 记 本 科 目 。( 二 ) 实 际 支 出 时 , 按 照 实 际 支 出 的 金 额 , 借 记 本 科 目 , 贷 记 “ 库存 现 金 ” 、 “ 银 行 存 款 ” 科 目 。四 、 本 科 目 期 末 贷 方 余 额 , 反 映 工 会 受 托 代 管 的 资 金 。三、净资产类科目第 301 号 科 目 资 产 基 金一 、 本 科 目 核 算 工 会 库 存 物 品 、 投 资 、 在 建 工 程 、 固 定 资 产 、 无形 资 产 、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等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在 净 资 产 中 占 用 的 金 额 。

二 、 本 科 目 应 当 设 置 “ 库 存 物 品 ” 、 “ 投 资 ” 、 “ 在 建 工 程 ” 、“ 固 定 资 产 ” 、 “ 无 形 资 产 ” 、 “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 等 明 细 科 目 , 进 行明 细 核 算 。三 、 资 产 基 金 的 主 要 账 务 处 理 如 下 :( 一 ) 确 认 资 产 基 金 时 , 按 照 确 定 的 成 本 或 金 额 , 借 记 “ 库 存 物品 ” 、 “ 投 资 ” 、 “ 在 建 工 程 ” 、 “ 固 定 资 产 ” 、 “ 无 形 资 产 ” 、 “ 长期 待 摊 费 用 ” 科 目 , 贷 记 本 科 目 ; 同 时 , 按 照 实 际 发 生 的 支 出 , 借 记“ 职 工 活 动 支 出 ” 、 “ 行 政 支 出 ” 、 “ 资 本 性 支 出 ” 、 “ 工 会 资 金 结余 ” 等 科 目 , 贷 记 “ 银 行 存 款 ” 、 “ 零 余 额 账 户 用 款 额 度 ” 等 科 目 。( 二 ) 领 用 和 发 出 库 存 物 品 时 , 按 照 领 用 和 发 出 库 存 物 品 的 成 本 ,

借 记 本 科 目 ( 库 存 物 品 ) , 贷 记 “ 库 存 物 品 ” 科 目 。( 三 ) 在 建 工 程 完 工 交 付 使 用 时 , 按 照 确 定 的 固 定 资 产 成 本 , 借记 “ 固 定 资 产 ” 科 目 , 贷 记 本 科 目 ( 固 定 资 产 ) ; 同 时 , 借 记 本 科 目( 在 建 工 程 ) , 贷 记 “ 在 建 工 程 ” 科 目 。( 四 ) 计 提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 无 形 资 产 摊 销 及 分 摊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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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 照 计 提 的 折 旧 、 摊 销 及 分 摊 的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的 金 额 , 借 记 本 科 目 ( 固定 资 产 、 无 形 资 产 、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 , 贷 记 “ 累 计 折 旧 ” 、 “ 累 计 摊销 ” 、 “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 科 目 。( 五 ) 以 库 存 物 品 、 固 定 资 产 、 无 形 资 产 对 外 进 行 股 权 投 资 时 ,按 照 确 定 的 投 资 成 本 , 借 记 “ 投 资 ” 科 目 , 贷 记 本 科 目 ( 投 资 ) ; 同时 , 按 照 投 出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 借 记 本 科 目 ( 库 存 物 品 、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 , 按 照 已 计 提 的 折 旧 、 摊 销 金 额 , 借 记 “ 累 计 折 旧 ” 、 “ 累计 摊 销 ” 科 目 , 按 照 投 出 资 产 的 账 面 余 额 , 贷 记 “ 库 存 物 品 ” 、 “ 固定 资 产 ” 、 “ 无 形 资 产 ” 科 目 。收 回 投 资 时 , 按 照 收 回 投 资 的 账 面 余 额 , 借 记 本 科 目 ( 投 资 ) ,

贷 记 “ 投 资 ” 科 目 ; 同 时 , 按 照 实 际 取 得 的 价 款 , 借 记 “ 银 行 存 款 ”等 科 目 , 按 照 收 回 投 资 的 账 面 余 额 , 贷 记 “ 工 会 资 金 结 余 ” 科 目 , 按照 其 差 额 , 贷 记 或 借 记 “ 投 资 收 益 ” 科 目 。( 六 ) 对 外 捐 赠 、 无 偿 调 出 库 存 物 品 、 固 定 资 产 、 无 形 资 产 时 ,按 照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 借 记 本 科 目 ( 库 存 物 品 、 固 定 资 产 、 无 形 资 产 ) ,按 照 已 计 提 的 折 旧 、 摊 销 金 额 , 借 记 “ 累 计 折 旧 ” 、 “ 累 计 摊 销 ” 科目 , 按 照 资 产 的 账 面 余 额 , 贷 记 “ 库 存 物 品 ” 、 “ 固 定 资 产 ” 、 “ 无形 资 产 ” 科 目 。( 七 ) 通 过 “ 待 处 理 财 产 损 溢 ” 科 目 核 算 的 资 产 处 置 , 有 关 本 科目 的 账 务 处 理 参 见 “ 待 处 理 财 产 损 溢 ” 科 目 。

四 、 本 科 目 期 末 贷 方 余 额 , 反 映 工 会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在 净 资 产 中 占用 的 金 额 。 第 311 号 科 目 专 用 基 金一 、 本 科 目 核 算 县 级 以 上 工 会 根 据 国 家 和 全 国 总 工 会 有 关 规 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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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 法 提 取 和 使 用 的 有 专 门 用 途 的 基 金 , 包 括 权 益 保 障 金 、 住 房 改 革 支出 等 。二 、 专 用 基 金 的 主 要 账 务 处 理 如 下 :( 一 ) 提 取 专 用 基 金 时 , 借 记 “ 维 权 支 出 ” 、 “ 其 他 支 出 ” 等 科目 , 贷 记 本 科 目 。( 二 ) 实 际 使 用 专 用 基 金 时 , 借 记 本 科 目 , 贷 记 “ 库 存 现 金 ” 、“ 银 行 存 款 ” 等 科 目 。三 、 本 科 目 期 末 贷 方 余 额 , 反 映 县 级 以 上 工 会 专 用 基 金 的 数 额 。第 321 号 科 目 工 会 资 金 结 转

一 、 本 科 目 核 算 工 会 资 金 结 转 资 金 的 调 整 、 结 转 和 滚 存 情 况 。二 、 本 科 目 应 当 设 置 以 下 明 细 科 目 :32101 年 初 余 额 调 整 : 核 算 工 会 因 发 生 会 计 差 错 更 正 、 以 前 年 度支 出 收 回 等 原 因 , 需 要 调 整 工 会 资 金 结 转 的 金 额 。32102 单 位 内 部 调 剂 : 核 算 工 会 经 批 准 对 工 会 结 余 资 金 改 变 用途 , 调 整 用 于 工 会 其 他 未 完 成 项 目 等 的 金 额 。32103 本 年 收 支 结 转 : 核 算 工 会 本 期 专 项 工 会 资 金 收 支 相 抵 后 的余 额 。32104 累 计 结 转 : 核 算 工 会 滚 存 的 工 会 资 金 专 项 资 金 结 转 金 额 。三 、 工 会 资 金 结 转 的 主 要 账 务 处 理 如 下 :

( 一 ) 因 发 生 会 计 差 错 更 正 、 以 前 年 度 支 出 收 回 的 , 按 照 调 整 或收 回 的 属 于 工 会 资 金 结 转 的 金 额 , 借 记 或 贷 记 “ 银 行 存 款 ” 等 科 目 ,贷 记 或 借 记 本 科 目 ( 年 初 余 额 调 整 ) 。( 二 ) 经 批 准 对 工 会 资 金 结 余 资 金 改 变 用 途 , 调 整 用 于 工 会 其 他未 完 成 项 目 的 , 按 照 批 准 的 金 额 , 借 记 “ 工 会 资 金 结 余 — — 单 位 内 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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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 剂 ” 科 目 , 贷 记 本 科 目 ( 单 位 内 部 调 剂 ) 。( 三 ) 期 末 , 将 各 类 财 政 拨 款 以 外 的 工 会 经 费 专 项 资 金 的 收 入 、支 出 本 期 发 生 额 转 入 本 科 目 , 借 记 “ 拨 缴 经 费 收 入 ” 、 “ 上 级 补 助 收入 ” 、 “ 政 府 补 助 收 入 — — 非 同 级 财 政 拨 款 收 入 ” 、 “ 行 政 补 助 收 入 ” 、“ 附 属 单 位 上 缴 收 入 ” 、 “ 投 资 收 益 ” 、 “ 其 他 收 入 ” 科 目 下 各 专 项资 金 收 入 明 细 科 目 , 贷 记 本 科 目 ( 本 年 收 支 结 转 ) ; 借 记 本 科 目 ( 本年 收 支 结 转 ) , 贷 记 “ 职 工 活 动 支 出 ” 、 “ 职 工 活 动 组 织 支 出 ” 、 “ 职工 服 务 支 出 ” 、 “ 维 权 支 出 ” 、 “ 业 务 支 出 ” 、 “ 行 政 支 出 ” 、 “ 资本 性 支 出 ” 、 “ 补 助 下 级 支 出 ” 、 “ 对 附 属 单 位 的 支 出 ” 、 “ 其 他 支出 ” 的 “ 工 会 资 金 ” 明 细 科 目 下 各 专 项 资 金 支 出 明 细 科 目 。

( 四 ) 年 末 , 冲 销 有 关 明 细 科 目 余 额 。 将 本 科 目 ( 本 年 收 支 结 转 、年 初 余 额 调 整 、 单 位 内 部 调 剂 ) 余 额 转 入 本 科 目 ( 累 计 结 转 ) 。 结 转后 , 本 科 目 除 “ 累 计 结 转 ” 明 细 科 目 外 , 其 他 明 细 科 目 应 无 余 额 。( 五 ) 年 末 , 对 工 会 结 转 资 金 各 项 目 执 行 情 况 进 行 分 析 , 按 照 有关 规 定 将 符 合 结 余 资 金 性 质 的 剩 余 资 金 转 入 “ 工 会 资 金 结 余 ” 科 目 。借 记 本 科 目 ( 累 计 结 转 ) , 贷 记 “ 工 会 资 金 结 余 — — 结 转 转 入 ” 科 目 。四 、 本 科 目 期 末 贷 方 余 额 , 反 映 工 会 滚 存 的 工 会 资 金 结 转 资 金 数额 。 第 322 号 科 目 工 会 资 金 结 余

一 、 本 科 目 核 算 工 会 资 金 结 余 资 金 的 调 整 、 结 余 和 滚 存 情 况 。二 、 本 科 目 应 当 设 置 以 下 明 细 科 目 :32201 年 初 余 额 调 整 : 核 算 工 会 因 发 生 会 计 差 错 更 正 、 以 前 年 度支 出 收 回 等 原 因 , 需 要 调 整 工 会 资 金 结 余 的 金 额 。32202 单 位 内 部 调 剂 : 核 算 工 会 经 批 准 对 工 会 结 余 资 金 改 变 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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途 , 调 整 用 于 工 会 其 他 未 完 成 项 目 等 的 金 额 。32203 本 年 收 支 结 转 : 核 算 工 会 本 期 各 非 专 项 工 会 资 金 收 支 相 抵后 的 余 额 。32204 结 转 转 入 : 核 算 工 会 按 规 定 转 入 工 会 资 金 结 余 的 工 会 结 转资 金 。32205 累 计 结 余 : 核 算 工 会 滚 存 的 工 会 结 余 资 金 。三 、 工 会 资 金 结 余 的 主 要 账 务 处 理 如 下 :( 一 ) 因 发 生 会 计 差 错 更 正 、 以 前 年 度 支 出 收 回 的 , 按 照 调 整 或收 回 的 属 于 工 会 资 金 结 余 的 金 额 , 借 记 或 贷 记 “ 银 行 存 款 ” 等 科 目 ,贷 记 或 借 记 本 科 目 ( 年 初 余 额 调 整 ) 。

( 二 ) 经 批 准 对 工 会 结 余 资 金 改 变 用 途 , 调 整 用 于 工 会 其 他 未 完成 项 目 的 , 按 照 批 准 的 金 额 , 借 记 本 科 目 ( 单 位 内 部 调 剂 ) , 贷 记 “ 工会 资 金 结 转 — — 单 位 内 部 调 剂 ” 科 目 。( 三 ) 以 货 币 资 金 对 外 投 资 时 , 按 照 投 资 成 本 金 额 , 借 记 本 科 目( 累 计 结 余 ) , 贷 记 “ 银 行 存 款 ” 等 科 目 ; 同 时 , 按 照 确 定 的 投 资 成本 , 借 记 “ 投 资 ” 科 目 , 贷 记 “ 资 产 基 金 — — 投 资 ” 科 目 。转 让 或 收 回 投 资 时 , 按 照 实 际 取 得 的 价 款 , 借 记 “ 银 行 存 款 ” 等科 目 , 按 照 转 让 或 收 回 投 资 的 账 面 余 额 , 贷 记 本 科 目 ( 累 计 结 余 ) ,按 照 其 差 额 , 贷 记 或 借 记 “ 投 资 收 益 ” 科 目 ; 同 时 , 按 照 转 让 或 收 回投 资 的 账 面 余 额 , 借 记 “ 资 产 基 金 — — 投 资 ” 科 目 , 贷 记 “ 投 资 ” 科

目 。 ( 四 ) 期 末 , 将 除 财 政 拨 款 以 外 的 各 工 会 经 费 非 专 项 资 金 的 收 入 、支 出 本 期 发 生 额 转 入 本 科 目 , 借 记 “ 会 费 收 入 ” 、 “ 拨 缴 经 费 收 入 ” 、“ 上 级 补 助 收 入 ” 、 “ 政 府 补 助 收 入 — — 非 同 级 财 政 拨 款 收 入 ” 、 “ 行政 补 助 收 入 ” 、 “ 附 属 单 位 上 缴 收 入 ” 、 “ 投 资 收 益 ” 、 “ 其 他 收 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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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 目 下 各 非 专 项 资 金 收 入 明 细 科 目 和 “ 动 用 预 算 稳 定 调 节 基 金 ” 科 目 ,贷 记 本 科 目 ( 本 年 收 支 结 转 ) ; 借 记 本 科 目 ( 本 年 收 支 结 转 ) , 贷 记“ 职 工 活 动 支 出 ” 、 “ 职 工 活 动 组 织 支 出 ” 、 “ 职 工 服 务 支 出 ” 、 “ 维权 支 出 ” 、 “ 业 务 支 出 ” 、 “ 行 政 支 出 ” 、 “ 资 本 性 支 出 ” 、 “ 补 助下 级 支 出 ” 、 “ 对 附 属 单 位 的 支 出 ” 、 “ 其 他 支 出 ” 的 “ 工 会 资 金 ”明 细 科 目 下 各 非 专 项 资 金 支 出 明 细 科 目 和 “ 安 排 预 算 稳 定 调 节 基 金 ”科 目 。( 五 ) 年 末 , 对 工 会 结 转 资 金 各 明 细 项 目 执 行 情 况 进 行 分 析 , 按照 有 关 规 定 将 符 合 结 余 资 金 性 质 的 项 目 余 额 转 入 本 科 目 , 借 记 “ 工 会资 金 结 转 — — 累 计 结 转 ” 科 目 , 贷 记 本 科 目 ( 结 转 转 入 ) 。

( 六 ) 年 末 , 冲 销 有 关 明 细 科 目 余 额 。 将 本 科 目 ( 本 年 收 支 结 转 、年 初 余 额 调 整 、 单 位 内 部 调 剂 、 结 转 转 入 ) 余 额 转 入 本 科 目 ( 累 计 结余 ) 。 结 转 后 , 本 科 目 除 “ 累 计 结 余 ” 明 细 科 目 外 , 其 他 明 细 科 目 应无 余 额 。四 、 本 科 目 期 末 贷 方 余 额 , 反 映 工 会 滚 存 的 工 会 资 金 结 余 资 金 数额 。 第 331 号 科 目 财 政 拨 款 结 转一 、 本 科 目 核 算 从 同 级 政 府 财 政 部 门 取 得 财 政 拨 款 的 县 级 以 上 工会 财 政 拨 款 结 转 资 金 的 调 整 、 结 转 和 滚 存 情 况 。

二 、 本 科 目 应 当 设 置 以 下 明 细 科 目 :33101 年 初 余 额 调 整 : 核 算 工 会 因 发 生 会 计 差 错 更 正 、 以 前 年 度支 出 收 回 等 原 因 , 需 要 调 整 财 政 拨 款 结 转 的 金 额 。33102 单 位 内 部 调 剂 : 核 算 工 会 经 财 政 部 门 批 准 对 财 政 拨 款 结 余资 金 改 变 用 途 , 调 整 用 于 工 会 其 他 未 完 成 项 目 等 的 金 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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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03 本 年 收 支 结 转 : 核 算 工 会 本 期 财 政 拨 款 收 支 相 抵 后 的 余额 。 33104 累 计 结 转 : 核 算 工 会 滚 存 的 财 政 拨 款 结 转 资 金 。本 科 目 还 应 按 照 “ 基 本 支 出 结 转 ” 和 “ 项 目 支 出 结 转 ” 进 行 明 细核 算 , 在 “ 基 本 支 出 结 转 ” 明 细 科 目 下 按 照 “ 人 员 经 费 ” 和 “ 公 用 经费 ” 进 行 明 细 核 算 , 在 “ 项 目 支 出 结 转 ” 明 细 科 目 下 按 照 具 体 项 目 进行 明 细 核 算 ; 同 时 , 按 照 《 政 府 收 支 分 类 科 目 》 中 “ 支 出 功 能 分 类 科目 ” 的 项 级 科 目 进 行 明 细 核 算 。三 、 财 政 拨 款 结 转 的 主 要 账 务 处 理 如 下 :( 一 ) 因 发 生 会 计 差 错 更 正 、 以 前 年 度 支 出 收 回 的 , 按 照 调 整 或

收 回 的 金 额 , 借 记 或 贷 记 “ 零 余 额 账 户 用 款 额 度 ” 、 “ 财 政 应 返 还 额度 ” 等 科 目 , 贷 记 或 借 记 本 科 目 ( 年 初 余 额 调 整 ) 。( 二 ) 经 财 政 部 门 批 准 对 财 政 拨 款 结 余 资 金 改 变 用 途 , 调 整 用 于工 会 其 他 未 完 成 项 目 的 , 按 照 批 准 的 金 额 , 借 记 “ 财 政 拨 款 结 余 — —单 位 内 部 调 剂 ” 科 目 , 贷 记 本 科 目 ( 单 位 内 部 调 剂 ) 。( 三 ) 期 末 , 将 财 政 拨 款 收 入 、 支 出 的 本 期 发 生 额 转 入 本 科 目 ,借 记 “ 政 府 补 助 收 入 — — 财 政 拨 款 收 入 ” 科 目 , 贷 记 本 科 目 ( 本 年 收支 结 转 ) ; 借 记 本 科 目 ( 本 年 收 支 结 转 ) , 贷 记 “ 职 工 活 动 组 织 支 出 ” 、“ 职 工 服 务 支 出 ” 、 “ 维 权 支 出 ” 、 “ 业 务 支 出 ” 、 “ 行 政 支 出 ” 、“ 资 本 性 支 出 ” 、 “ 补 助 下 级 支 出 ” 、 “ 对 附 属 单 位 的 支 出 ” 和 “ 其

他 支 出 ” 科 目 的 “ 财 政 拨 款 ” 明 细 科 目 。( 四 ) 年 末 , 冲 销 有 关 明 细 科 目 余 额 。 将 本 科 目 ( 本 年 收 支 结 转 、年 初 余 额 调 整 、 单 位 内 部 调 剂 ) 余 额 转 入 本 科 目 ( 累 计 结 转 ) 。 结 转后 , 本 科 目 除 “ 累 计 结 转 ” 明 细 科 目 外 , 其 他 明 细 科 目 应 无 余 额 。( 五 ) 年 末 , 对 各 项 目 执 行 情 况 进 行 分 析 , 按 照 有 关 规 定 将 符 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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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 余 资 金 性 质 的 金 额 转 入 “ 财 政 拨 款 结 余 ” 科 目 。 借 记 本 科 目 ( 累 计结 转 ) , 贷 记 “ 财 政 拨 款 结 余 — — 结 转 转 入 ” 科 目 。四 、 本 科 目 期 末 贷 方 余 额 , 反 映 县 级 以 上 工 会 滚 存 的 财 政 拨 款 结转 资 金 数 额 。 第 332 号 科 目 财 政 拨 款 结 余一 、 本 科 目 核 算 从 同 级 政 府 财 政 部 门 取 得 财 政 拨 款 的 县 级 以 上 工会 财 政 拨 款 项 目 支 出 结 余 资 金 的 调 整 、 结 转 和 滚 存 情 况 。二 、 本 科 目 应 当 设 置 以 下 明 细 科 目 :33201 年 初 余 额 调 整 : 核 算 工 会 因 发 生 会 计 差 错 更 正 、 以 前 年 度

支 出 收 回 等 原 因 , 需 要 调 整 财 政 拨 款 结 余 的 金 额 。33202 归 集 上 缴 : 核 算 工 会 按 规 定 上 缴 财 政 拨 款 结 余 资 金 时 , 实际 核 销 的 额 度 数 额 或 上 缴 的 资 金 数 额 。33203 单 位 内 部 调 剂 : 核 算 工 会 经 财 政 部 门 批 准 对 财 政 拨 款 结 余资 金 改 变 用 途 , 调 整 用 于 工 会 其 他 未 完 成 项 目 等 的 金 额 。33204 结 转 转 入 : 核 算 工 会 按 规 定 转 入 财 政 拨 款 结 余 的 财 政 拨 款结 转 资 金 。33205 累 计 结 余 : 核 算 工 会 滚 存 的 财 政 拨 款 结 余 资 金 。本 科 目 还 应 当 按 照 具 体 项 目 、 《 政 府 收 支 分 类 科 目 》 中 “ 支 出 功能 分 类 科 目 ” 的 项 级 科 目 进 行 明 细 核 算 。

三 、 结 余 资 金 的 主 要 账 务 处 理 如 下 :( 一 ) 因 发 生 会 计 差 错 更 正 、 以 前 年 度 支 出 收 回 的 , 按 照 调 整 或收 回 的 金 额 , 借 记 或 贷 记 “ 零 余 额 账 户 用 款 额 度 ” 、 “ 财 政 应 返 还 额度 ” 等 科 目 , 贷 记 或 借 记 本 科 目 ( 年 初 余 额 调 整 ) 。( 二 ) 按 规 定 上 缴 财 政 拨 款 结 余 资 金 或 注 销 财 政 拨 款 结 余 资 金 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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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 的 , 按 照 实 际 上 缴 资 金 数 额 或 注 销 资 金 额 度 , 借 记 本 科 目 ( 归 集 上缴 ) , 贷 记 “ 零 余 额 账 户 用 款 额 度 ” 、 “ 财 政 应 返 还 额 度 ” 等 科 目 。( 三 ) 经 财 政 部 门 批 准 对 财 政 拨 款 结 余 资 金 改 变 用 途 , 调 整 用 于工 会 其 他 未 完 成 项 目 的 , 按 照 批 准 的 金 额 , 借 记 本 科 目 ( 单 位 内 部 调剂 ) , 贷 记 “ 财 政 拨 款 结 转 — — 单 位 内 部 调 剂 ” 科 目 。( 四 ) 年 末 , 对 财 政 拨 款 结 转 各 项 目 执 行 情 况 进 行 分 析 , 按 照 有关 规 定 将 符 合 结 余 资 金 性 质 的 金 额 转 入 本 科 目 。 借 记 “ 财 政 拨 款 结 转— — 累 计 结 转 ” 科 目 , 贷 记 本 科 目 ( 结 转 转 入 ) 。( 五 ) 年 末 , 冲 销 有 关 明 细 科 目 余 额 。 将 本 科 目 ( 年 初 余 额 调 整 、归 集 上 缴 、 单 位 内 部 调 剂 、 结 转 转 入 ) 余 额 转 入 本 科 目 ( 累 计 结 余 ) 。

结 转 后 , 本 科 目 除 “ 累 计 结 余 ” 明 细 科 目 外 , 其 他 明 细 科 目 应 无 余 额 。四 、 本 科 目 期 末 贷 方 余 额 , 反 映 县 级 以 上 工 会 滚 存 的 财 政 拨 款 结余 资 金 数 额 。 第 341 号 科 目 预 算 稳 定 调 节 基 金一 、 本 科 目 核 算 县 级 以 上 工 会 按 照 工 会 预 算 管 理 规 定 设 置 的 预 算稳 定 调 节 基 金 的 滚 存 情 况 。二 、 预 算 稳 定 调 节 基 金 的 主 要 账 务 处 理 如 下 :( 一 ) 按 规 定 使 用 超 收 的 拨 缴 经 费 收 入 设 置 和 补 充 预 算 稳 定 调 节基 金 时 , 按 照 计 提 的 金 额 , 借 记 “ 安 排 预 算 稳 定 调 节 基 金 ” 科 目 , 贷

记 本 科 目 。( 二 ) 按 规 定 动 用 预 算 稳 定 调 节 基 金 用 于 弥 补 本 年 预 算 收 入 的 不足 时 , 按 照 动 用 的 金 额 , 借 记 本 科 目 , 贷 记 “ 动 用 预 算 稳 定 调 节 基 金 ”科 目 。三 、 本 科 目 期 末 贷 方 余 额 , 反 映 县 级 以 上 工 会 预 算 稳 定 调 节 基 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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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 滚 存 金 额 。四、收入类科目第 401 号 科 目 会 费 收 入一 、 本 科 目 核 算 基 层 工 会 会 员 依 照 规 定 向 工 会 组 织 缴 纳 的 会 费 。二 、 会 费 收 入 的 主 要 账 务 处 理 如 下 :( 一 ) 取 得 会 费 时 , 按 照 实 际 收 到 的 金 额 , 借 记 “ 库 存 现 金 ” 、“ 银 行 存 款 ” 科 目 , 贷 记 本 科 目 。( 二 ) 期 末 结 转 时 , 将 本 科 目 本 年 发 生 额 转 入 工 会 资 金 结 余 , 借

记 本 科 目 , 贷 记 “ 工 会 资 金 结 余 — — 本 年 收 支 结 转 ” 科 目 。三 、 本 科 目 期 末 结 转 后 无 余 额 。第 402 号 科 目 拨 缴 经 费 收 入一 、 本 科 目 核 算 基 层 单 位 行 政 拨 缴 、 下 级 工 会 按 规 定 上 缴 及 上 级工 会 按 规 定 转 拨 的 工 会 拨 缴 经 费 中 归 属 于 本 级 工 会 的 经 费 。二 、 工 会 可 以 根 据 需 要 在 本 科 目 下 设 置 明 细 科 目 , 进 行 明 细 核 算 。拨 缴 经 费 收 入 中 如 有 专 项 资 金 收 入 , 还 应 当 按 照 具 体 项 目 进 行 明 细 核算 。 三 、 拨 缴 经 费 收 入 的 主 要 账 务 处 理 如 下 :

( 一 ) 采 用 自 主 拨 缴 方 式 收 缴 工 会 经 费 的 :收 到 工 会 经 费 , 按 照 实 际 收 到 的 总 金 额 , 借 记 “ 银 行 存 款 ” 科 目 ,按 规 定 属 于 本 级 工 会 的 部 分 , 贷 记 本 科 目 , 按 规 定 应 上 缴 上 级 工 会 的部 分 , 贷 记 “ 应 付 上 级 经 费 ” 科 目 。年 末 , 存 在 应 收 未 收 的 拨 缴 经 费 收 入 的 , 按 照 下 级 工 会 经 费 收 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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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 告 表 中 的 金 额 , 借 记 “ 应 收 下 级 经 费 ” 科 目 , 按 规 定 属 于 本 级 工 会的 部 分 , 贷 记 本 科 目 , 按 规 定 应 上 缴 上 级 工 会 的 部 分 , 贷 记 “ 应 付 上级 经 费 ” 科 目 。( 二 ) 采 用 税 务 代 收 、 财 政 划 拨 方 式 收 取 工 会 经 费 的 :1.本 级 工 会 通 过 税 务 部 门 代 收 、 财 政 部 门 划 拨 的 工 会 经 费 , 按 实际 收 到 的 总 金 额 , 借 记 “ 银 行 存 款 ” 科 目 , 按 规 定 属 于 本 级 工 会 的 部分 , 贷 记 本 科 目 , 按 规 定 应 上 缴 上 级 工 会 的 部 分 , 贷 记 “ 应 付 上 级 经费 ” 科 目 , 按 规 定 应 转 拨 下 级 工 会 的 部 分 , 贷 记 “ 应 付 下 级 经 费 — —应 付 下 级 转 拨 经 费 ” 科 目 。2.本 级 工 会 收 到 上 级 工 会 转 拨 的 通 过 税 务 部 门 代 收 、 财 政 部 门 划

拨 的 工 会 经 费 , 按 照 实 际 收 到 的 总 金 额 , 借 记 “ 银 行 存 款 ” 科 目 , 按规 定 属 于 本 级 工 会 的 部 分 , 贷 记 本 科 目 , 按 规 定 属 于 下 级 工 会 的 部 分 ,贷 记 “ 应 付 下 级 经 费 — — 应 付 下 级 转 拨 经 费 ” 科 目 。年 末 , 存 在 应 收 未 收 的 拨 缴 经 费 收 入 的 , 按 照 上 级 工 会 经 费 转 拨通 知 中 的 金 额 , 借 记 “ 应 收 上 级 经 费 — — 应 收 上 级 转 拨 经 费 ” 科 目 ,按 规 定 属 于 本 级 工 会 的 部 分 , 贷 记 本 科 目 , 按 规 定 属 于 下 级 工 会 的 部分 , 贷 记 “ 应 付 下 级 经 费 — — 应 付 下 级 转 拨 经 费 ” 科 目 。( 三 ) 期 末 结 转 时 , 将 本 科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中 的 专 项 资 金 收 入 转 入工 会 资 金 结 转 , 借 记 本 科 目 各 专 项 资 金 收 入 明 细 科 目 , 贷 记 “ 工 会 资金 结 转 — — 本 年 收 支 结 转 ” 科 目 ; 将 本 科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中 的 非 专 项 资

金 收 入 转 入 工 会 资 金 结 余 , 借 记 本 科 目 各 非 专 项 资 金 收 入 明 细 科 目 ,贷 记 “ 工 会 资 金 结 余 — — 本 年 收 支 结 转 ” 科 目 。四 、 本 科 目 期 末 结 转 后 无 余 额 。第 403 号 科 目 上 级 补 助 收 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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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本 科 目 核 算 本 级 工 会 收 到 的 上 级 工 会 补 助 的 款 项 。二 、 本 科 目 应 当 设 置 以 下 明 细 科 目 :40301 一 般 性 转 移 支 付 补 助 : 核 算 上 级 工 会 按 照 有 关 规 定 拨 付 给下 级 工 会 的 未 指 定 专 门 用 途 的 补 助 。40302 专 项 转 移 支 付 补 助 : 核 算 上 级 工 会 拨 付 的 指 定 专 门 用 途 的项 目 补 助 , 包 括 帮 扶 困 难 职 工 的 补 助 、 用 于 开 展 向 困 难 职 工 和 家 庭 送温 暖 活 动 的 补 助 、 救 灾 补 助 等 。三 、 上 级 补 助 收 入 的 主 要 账 务 处 理 如 下 :( 一 ) 收 到 上 级 补 助 收 入 时 , 按 照 银 行 收 款 单 的 金 额 , 借 记 “ 银行 存 款 ” 科 目 , 贷 记 本 科 目 。

( 二 ) 年 末 清 算 时 , 存 在 上 级 应 付 未 付 补 助 款 项 的 , 借 记 “ 应 收上 级 经 费 — — 应 收 上 级 补 助 ” 科 目 , 贷 记 本 科 目 。( 三 ) 期 末 结 转 时 , 将 本 科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中 的 专 项 资 金 收 入 转 入工 会 资 金 结 转 , 借 记 本 科 目 ( 专 项 转 移 支 付 补 助 ) , 贷 记 “ 工 会 资 金结 转 — — 本 年 收 支 结 转 ” 科 目 ; 将 本 科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中 的 非 专 项 资 金收 入 转 入 工 会 资 金 结 余 , 借 记 本 科 目 ( 一 般 性 转 移 支 付 补 助 ) , 贷 记“ 工 会 资 金 结 余 — — 本 年 收 支 结 转 ” 科 目 。四 、 本 科 目 期 末 结 转 后 无 余 额 。第 404 号 科 目 政 府 补 助 收 入

一 、 本 科 目 核 算 县 级 以 上 工 会 收 到 的 各 级 人 民 政 府 按 照 工 会 法 和国 家 的 有 关 规 定 给 予 工 会 的 补 助 款 项 , 包 括 工 会 收 到 财 政 拨 付 的 离 退休 人 员 离 退 休 费 和 生 活 补 贴 、 帮 扶 资 金 、 送 温 暖 经 费 、 疗 养 事 业 补 助 、劳 模 补 助 、 基 建 、 维 修 及 大 型 活 动 补 助 等 。二 、 本 科 目 应 当 设 置 以 下 明 细 科 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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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401 财 政 拨 款 收 入 : 核 算 县 级 以 上 工 会 从 同 级 政 府 财 政 部 门 取得 的 财 政 拨 款 。本 明 细 科 目 下 应 当 设 置 “ 基 本 支 出 ” 和 “ 项 目 支 出 ” 两 个 明 细 科目 , 在 “ 基 本 支 出 ” 明 细 科 目 下 按 照 “ 人 员 经 费 ” 和 “ 公 用 经 费 ” 进行 明 细 核 算 , 在 “ 项 目 支 出 ” 明 细 科 目 下 按 照 具 体 项 目 进 行 明 细 核 算 ;同 时 , 按 照 《 政 府 收 支 分 类 科 目 》 中 “ 支 出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的 项 级 科目 进 行 明 细 核 算 。40402 非 同 级 财 政 拨 款 收 入 : 核 算 县 级 以 上 工 会 从 非 同 级 政 府 财政 部 门 取 得 的 政 府 补 助 收 入 。本 明 细 科 目 应 当 按 照 非 同 级 财 政 拨 款 收 入 的 类 别 、 来 源 等 进 行 明

细 核 算 。 如 有 专 项 资 金 收 入 , 还 应 按 照 具 体 项 目 进 行 明 细 核 算 。三 、 政 府 补 助 收 入 的 主 要 账 务 处 理 如 下 :( 一 ) 财 政 拨 款 收 入 。1.财 政 直 接 支 付 方 式 下 , 根 据 收 到 的 “ 财 政 直 接 支 付 入 账 通 知 书 ”及 相 关 原 始 凭 证 , 按 照 通 知 中 直 接 支 付 的 入 账 金 额 , 借 记 有 关 支 出 科目 , 贷 记 本 科 目 ( 财 政 拨 款 收 入 ) 。 形 成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的 , 应 当 同 时按 照 确 定 的 资 产 成 本 , 借 记 相 关 资 产 科 目 , 贷 记 “ 资 产 基 金 ” 科 目 。年 末 , 根 据 本 年 度 财 政 直 接 支 付 预 算 指 标 数 与 当 年 财 政 直 接 支 付实 际 支 出 数 的 差 额 , 借 记 “ 财 政 应 返 还 额 度 ” 科 目 , 贷 记 本 科 目 ( 财政 拨 款 收 入 ) 。

2.财 政 授 权 支 付 方 式 下 , 根 据 收 到 的 “ 授 权 支 付 到 账 通 知 书 ” ,按 照 通 知 书 中 的 授 权 支 付 额 度 , 借 记 “ 零 余 额 账 户 用 款 额 度 ” 科 目 ,贷 记 本 科 目 ( 财 政 拨 款 收 入 ) 。年 末 , 工 会 本 年 度 财 政 授 权 支 付 预 算 指 标 数 大 于 零 余 额 账 户 用 款额 度 下 达 数 的 , 按 照 两 者 差 额 , 借 记 “ 财 政 应 返 还 额 度 ” 科 目 , 贷 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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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科 目 ( 财 政 拨 款 收 入 ) 。3.其 他 方 式 下 , 按 照 本 期 预 算 收 到 财 政 拨 款 收 入 时 , 按 照 实 际收 到 的 金 额 , 借 记 “ 银 行 存 款 ” 科 目 , 贷 记 本 科 目 ( 财 政 拨 款 收 入 ) 。4.因 差 错 更 正 、 购 货 退 回 等 发 生 国 库 直 接 支 付 款 项 退 回 的 , 属于 本 年 度 支 付 的 款 项 , 按 照 退 回 金 额 , 借 记 本 科 目 ( 财 政 拨 款 收 入 ) ,贷 记 “ 维 权 支 出 ” 、 “ 资 本 性 支 出 ” 等 科 目 。( 二 ) 非 同 级 财 政 拨 款 收 入 。取 得 非 同 级 财 政 拨 款 收 入 时 , 按 照 实 际 收 到 的 金 额 , 借 记 “ 银行 存 款 ” 科 目 , 贷 记 本 科 目 ( 非 同 级 财 政 拨 款 收 入 ) 。( 三 ) 期 末 结 转 时 , 将 本 科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中 的 财 政 拨 款 收 入 转 入

财 政 拨 款 结 转 , 借 记 本 科 目 ( 财 政 拨 款 收 入 ) , 贷 记 “ 财 政 拨 款 结 转— — 本 年 收 支 结 转 ” 科 目 ; 将 本 科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中 的 非 同 级 财 政 拨 款专 项 资 金 收 入 转 入 工 会 资 金 结 转 , 借 记 本 科 目 ( 非 同 级 财 政 拨 款 收入 ) , 贷 记 “ 工 会 资 金 结 转 — — 本 年 收 支 结 转 ” 科 目 ; 将 本 科 目 本 期发 生 额 中 的 非 同 级 财 政 拨 款 非 专 项 资 金 收 入 转 入 工 会 资 金 结 余 , 借 记本 科 目 ( 非 同 级 财 政 拨 款 收 入 ) , 贷 记 “ 工 会 资 金 结 余 — — 本 年 收 支结 转 ” 科 目 。四 、 本 科 目 期 末 结 转 后 无 余 额 。第 405 号 科 目 行 政 补 助 收 入

一 、 本 科 目 核 算 基 层 工 会 取 得 的 所 在 单 位 行 政 方 面 按 照 工 会 法 和国 家 的 有 关 规 定 给 予 工 会 的 补 助 款 项 , 包 括 工 会 收 到 行 政 拨 付 的 劳 动竞 赛 经 费 、 工 会 开 展 活 动 的 费 用 补 助 等 , 不 包 括 行 政 方 面 按 规 定 向 工会 拨 缴 的 工 会 经 费 。二 、 行 政 补 助 收 入 中 如 有 专 项 资 金 收 入 , 应 当 按 照 具 体 项 目 进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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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 细 核 算 。三 、 行 政 补 助 收 入 的 主 要 账 务 处 理 如 下 :( 一 ) 收 到 行 政 补 助 时 , 按 照 实 际 收 到 的 金 额 , 借 记 “ 银 行 存 款 ”等 科 目 , 贷 记 本 科 目 。( 二 ) 期 末 结 转 时 , 将 本 科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中 的 专 项 资 金 收 入 转 入工 会 资 金 结 转 , 借 记 本 科 目 各 专 项 资 金 收 入 明 细 科 目 , 贷 记 “ 工 会 资金 结 转 — — 本 年 收 支 结 转 ” 科 目 ; 将 本 科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中 的 非 专 项 资金 收 入 转 入 工 会 资 金 结 余 , 借 记 本 科 目 各 非 专 项 资 金 收 入 明 细 科 目 ,贷 记 “ 工 会 资 金 结 余 — — 本 年 收 支 结 转 ” 科 目 。四 、 本 科 目 期 末 结 转 后 无 余 额 。

第 406 号 科 目 附 属 单 位 上 缴 收 入一 、 本 科 目 核 算 工 会 所 属 的 企 事 业 单 位 按 规 定 上 缴 的 收 入 。二 、 本 科 目 应 当 按 照 缴 款 项 目 或 缴 款 单 位 名 称 设 明 细 账 。所 属 单 位 上 缴 收 入 中 如 有 专 项 资 金 收 入 , 还 应 当 按 照 具 体 项 目 进行 明 细 核 算 。三 、 附 属 单 位 上 缴 收 入 的 主 要 账 务 处 理 如 下 :( 一 ) 收 到 相 关 收 入 时 , 按 照 实 际 收 到 的 金 额 , 借 记 “ 银 行 存 款 ”等 科 目 , 贷 记 本 科 目 。( 二 ) 期 末 结 转 时 , 将 本 科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中 的 专 项 资 金 收 入 转 入工 会 资 金 结 转 , 借 记 本 科 目 各 专 项 资 金 收 入 明 细 科 目 , 贷 记 “ 工 会 资

金 结 转 — — 本 年 收 支 结 转 ” 科 目 ; 将 本 科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中 的 非 专 项 资金 收 入 转 入 工 会 资 金 结 余 , 借 记 本 科 目 各 非 专 项 资 金 收 入 明 细 科 目 ,贷 记 “ 工 会 资 金 结 余 — — 本 年 收 支 结 转 ” 科 目 。四 、 本 科 目 期 末 结 转 后 无 余 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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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07 号 科 目 投 资 收 益一 、 本 科 目 核 算 工 会 对 外 投 资 发 生 的 损 益 。二 、 投 资 收 益 中 如 有 专 项 资 金 收 入 , 应 当 按 照 具 体 项 目 进 行 明 细核 算 。三 、 投 资 收 益 的 主 要 账 务 处 理 如 下 :( 一 ) 投 资 持 有 期 间 , 收 到 利 息 、 股 利 等 投 资 收 益 时 , 按 照 实 际收 到 的 金 额 , 借 记 “ 银 行 存 款 ” 科 目 , 贷 记 本 科 目 。( 二 ) 对 外 转 让 或 到 期 收 回 债 券 投 资 本 息 , 按 照 实 际 收 到 的 金 额 ,借 记 “ 银 行 存 款 ” 科 目 , 按 照 收 回 投 资 的 账 面 余 额 , 贷 记 “ 工 会 资 金结 余 ” 科 目 , 按 照 其 差 额 , 贷 记 或 借 记 本 科 目 ; 同 时 , 按 照 收 回 投 资

的 账 面 余 额 , 借 记 “ 资 产 基 金 — — 投 资 ” 科 目 , 贷 记 “ 投 资 ” 科 目 。( 三 ) 期 末 结 转 时 , 将 本 科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中 的 专 项 资 金 收 入 转 入工 会 资 金 结 转 , 借 记 本 科 目 各 专 项 资 金 收 入 明 细 科 目 , 贷 记 “ 工 会 资金 结 转 — — 本 年 收 支 结 转 ” 科 目 ; 将 本 科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中 的 非 专 项 资金 收 入 转 入 工 会 资 金 结 余 , 借 记 本 科 目 各 非 专 项 资 金 收 入 明 细 科 目 ,贷 记 “ 工 会 资 金 结 余 — — 本 年 收 支 结 转 ” 科 目 。四 、 本 科 目 期 末 结 转 后 无 余 额 。第 408 号 科 目 其 他 收 入一 、 本 科 目 核 算 除 上 述 收 入 以 外 的 各 项 收 入 , 如 资 产 盘 盈 、 固 定

资 产 处 置 净 收 入 、 接 受 捐 赠 收 入 、 银 行 存 款 利 息 收 入 等 。二 、 其 他 收 入 中 如 有 专 项 资 金 收 入 , 应 当 按 照 具 体 项 目 进 行 明 细核 算 。三 、 其 他 收 入 的 主 要 账 务 处 理 如 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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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 取 得 银 行 存 款 利 息 收 入 , 借 记 “ 银 行 存 款 ” 等 科 目 , 贷 记本 科 目 。( 二 ) 接 受 捐 赠 的 款 项 , 借 记 “ 银 行 存 款 ” 等 科 目 , 贷 记 本 科 目 。( 三 ) 每 日 现 金 账 款 核 对 中 如 发 现 现 金 溢 余 , 属 于 无 法 查 明 原 因的 , 报 经 批 准 后 处 理 时 , 借 记 “ 待 处 理 财 产 损 益 ” 科 目 , 贷 记 本 科 目 。( 四 ) 已 核 销 其 他 应 收 款 在 以 后 期 间 收 回 的 , 按 照 实 际 收 回 的 金额 , 借 记 “ 银 行 存 款 ” 等 科 目 , 贷 记 本 科 目 。( 五 ) 盘 亏 或 者 毁 损 、 报 废 的 各 类 资 产 , 报 经 批 准 处 理 后 收 支 结清 时 , 如 果 处 理 收 入 大 于 相 关 费 用 的 , 按 照 处 理 收 入 减 去 相 关 费 用 后的 净 收 入 , 借 记 “ 待 处 理 财 产 损 溢 ” 科 目 , 贷 记 本 科 目 , 需 按 规 定 上

缴 同 级 政 府 财 政 的 , 贷 记 “ 其 他 应 付 款 ” 科 目 。( 六 ) 有 偿 调 出 、 出 售 的 固 定 资 产 和 无 形 资 产 , 按 照 有 偿 调 出 、出 售 过 程 中 取 得 的 价 款 , 借 记 “ 银 行 存 款 ” 等 科 目 , 贷 记 本 科 目 , 按规 定 应 上 缴 同 级 财 政 的 , 贷 记 “ 其 他 应 付 款 ” 科 目 ; 同 时 , 按 照 有 偿调 出 、 出 售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 借 记 “ 资 产 基 金 ” 科 目 , 按 照 已 计 提 折旧 或 摊 销 , 借 记 “ 累 计 折 旧 ” 、 “ 累 计 摊 销 ” 科 目 , 按 照 资 产 的 账 面余 额 , 贷 记 “ 固 定 资 产 ” 、 “ 无 形 资 产 ” 科 目 。( 七 ) 期 末 结 转 时 , 将 本 科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中 的 专 项 资 金 收 入 转 入工 会 资 金 结 转 , 借 记 本 科 目 各 专 项 资 金 收 入 明 细 科 目 , 贷 记 “ 工 会 资金 结 转 — — 本 年 收 支 结 转 ” 科 目 ; 将 本 科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中 的 非 专 项 资

金 收 入 转 入 工 会 资 金 结 余 , 借 记 本 科 目 各 非 专 项 资 金 收 入 明 细 科 目 ,贷 记 “ 工 会 资 金 结 余 — — 本 年 收 支 结 转 ” 科 目 。四 、 本 科 目 期 末 结 转 后 无 余 额 。第 411 号 科 目 动 用 预 算 稳 定 调 节 基 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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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本 科 目 核 算 县 级 以 上 工 会 按 照 工 会 预 算 管 理 规 定 动 用 的 预 算稳 定 调 节 基 金 。二 、 动 用 预 算 稳 定 调 节 基 金 的 主 要 账 务 处 理 如 下 :( 一 ) 按 规 定 动 用 预 算 稳 定 调 节 基 金 时 , 按 照 动 用 的 金 额 , 借 记“ 预 算 稳 定 调 节 基 金 ” 科 目 , 贷 记 本 科 目 。( 二 ) 期 末 结 转 时 , 将 本 科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转 入 工 会 资 金 结 余 科 目 ,借 记 本 科 目 , 贷 记 “ 工 会 资 金 结 余 — — 本 年 收 支 结 转 ” 科 目 。三 、 本 科 目 期 末 结 转 后 无 余 额 。五、支出类科目

第 501 号 科 目 职 工 活 动 支 出一 、 本 科 目 核 算 基 层 工 会 开 展 职 工 教 育 活 动 、 文 体 活 动 、 宣 传 活动 、 劳 模 疗 休 养 活 动 、 会 员 活 动 等 发 生 的 支 出 。二 、 本 科 目 应 当 设 置 以 下 明 细 科 目 :50101 职 工 教 育 支 出 : 核 算 基 层 工 会 用 于 开 展 政 治 、 法 律 、 科 技 、业 务 等 专 题 培 训 和 职 工 技 能 培 训 所 需 的 教 材 资 料 、 教 学 用 品 、 场 地 租金 等 方 面 的 支 出 , 用 于 支 付 职 工 教 育 活 动 聘 请 授 课 人 员 的 酬 金 , 用 于基 层 工 会 开 展 的 职 工 素 质 提 升 补 助 和 职 工 教 育 培 训 优 秀 学 员 的 奖 励 。50102 文 体 活 动 支 出 : 核 算 基 层 工 会 用 于 开 展 或 参 加 上 级 工 会 组织 的 职 工 业 余 文 体 活 动 所 需 器 材 、 服 装 、 用 品 等 购 置 、 租 赁 与 维 修 方

面 的 支 出 以 及 活 动 场 地 、 交 通 工 具 的 租 金 支 出 等 , 用 于 文 体 活 动 优 胜者 的 奖 励 支 出 , 用 于 文 体 活 动 中 必 要 的 伙 食 补 助 费 。50103 宣 传 活 动 支 出 : 核 算 基 层 工 会 用 于 开 展 重 点 工 作 、 重 大 主题 和 重 大 节 日 宣 传 活 动 所 需 的 材 料 消 耗 、 场 地 租 金 、 购 买 服 务 等 方 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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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 支 出 , 用 于 培 育 和 践 行 社 会 主 义 核 心 价 值 观 , 弘 扬 劳 模 精 神 、 劳 动精 神 、 工 匠 精 神 等 经 常 性 宣 传 活 动 方 面 的 支 出 , 用 于 基 层 工 会 开 展 或参 加 上 级 工 会 举 办 的 知 识 竞 赛 、 宣 讲 、 演 讲 比 赛 、 展 览 等 宣 传 活 动 的支 出 。50104 劳 模 职 工 疗 休 养 支 出 : 核 算 基 层 工 会 用 于 组 织 和 开 展 的 劳动 模 范 和 先 进 职 工 疗 休 养 活 动 的 公 杂 费 等 补 助 。50105 会 员 活 动 支 出 : 核 算 基 层 工 会 用 于 组 织 会 员 观 看 电 影 、 文艺 演 出 、 开 展 春 游 秋 游 , 为 会 员 购 买 当 地 公 园 年 票 等 的 支 出 ; 用 于 基层 工 会 在 重 大 节 日 ( 传 统 节 日 ) 和 会 员 生 日 、 婚 丧 嫁 娶 、 退 休 离 岗 的慰 问 支 出 。

50106 其 他 活 动 支 出 : 核 算 基 层 工 会 用 于 开 展 其 他 活 动 的 各 项 职工 活 动 支 出 。三 、 职 工 活 动 支 出 的 主 要 账 务 处 理 如 下 :( 一 ) 发 生 职 工 活 动 支 出 时 , 按 照 实 际 支 付 的 金 额 , 借 记 本 科 目 ,贷 记 “ 库 存 现 金 ” 、 “ 银 行 存 款 ” 等 科 目 。 支 出 的 款 项 中 有 形 成 库 存物 品 等 资 产 的 , 应 当 同 时 按 照 确 定 的 成 本 借 记 “ 库 存 物 品 ” 等 科 目 ,贷 记 “ 资 产 基 金 ” 科 目 。( 二 ) 期 末 结 转 时 , 将 本 科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中 的 工 会 资 金 专 项 资 金支 出 转 入 工 会 资 金 结 转 , 借 记 “ 工 会 资 金 结 转 — — 本 年 收 支 结 转 ” 科目 , 贷 记 本 科 目 ; 将 本 科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中 的 工 会 资 金 非 专 项 资 金 支 出

转 入 工 会 资 金 结 余 , 借 记 “ 工 会 资 金 结 余 — — 本 年 收 支 结 转 ” 科 目 ,贷 记 本 科 目 。四 、 本 科 目 期 末 结 转 后 无 余 额 。第 502 号 科 目 职 工 活 动 组 织 支 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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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本 科 目 核 算 县 级 以 上 工 会 组 织 开 展 职 工 教 育 活 动 、 文 体 活 动 、宣 传 活 动 、 劳 模 疗 休 养 活 动 等 发 生 的 支 出 。二 、 本 科 目 应 当 按 照 工 会 预 算 管 理 等 规 定 , 参 照 “ 职 工 活 动 支 出 ”科 目 设 置 明 细 科 目 。三 、 职 工 活 动 组 织 支 出 的 主 要 账 务 处 理 如 下 :( 一 ) 发 生 职 工 活 动 组 织 支 出 时 , 按 照 实 际 支 付 的 金 额 , 借 记 本科 目 , 贷 记 “ 库 存 现 金 ” 、 “ 银 行 存 款 ” 、 “ 零 余 额 账 户 用 款 额 度 ”等 科 目 。 支 出 的 款 项 中 有 形 成 库 存 物 品 等 资 产 的 , 应 当 同 时 按 照 确 定的 成 本 借 记 “ 库 存 物 品 ” 等 科 目 , 贷 记 “ 资 产 基 金 ” 科 目 。( 二 ) 期 末 结 转 时 , 将 本 科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中 的 财 政 拨 款 支 出 转 入

财 政 拨 款 结 转 , 借 记 “ 财 政 拨 款 结 转 — — 本 年 收 支 结 转 ” 科 目 , 贷 记本 科 目 ; 将 本 科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中 的 工 会 资 金 专 项 资 金 支 出 转 入 工 会 资金 结 转 , 借 记 “ 工 会 资 金 结 转 — — 本 年 收 支 结 转 ” 科 目 , 贷 记 本 科 目 ;将 本 科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中 的 工 会 资 金 非 专 项 资 金 支 出 转 入 工 会 资 金 结余 , 借 记 “ 工 会 资 金 结 余 — — 本 年 收 支 结 转 ” 科 目 , 贷 记 本 科 目 。四 、 本 科 目 期 末 结 转 后 无 余 额 。第 503 号 科 目 职 工 服 务 支 出一 、 本 科 目 核 算 工 会 开 展 职 工 劳 动 和 技 能 竞 赛 活 动 、 职 工 创 新 活动 、 建 家 活 动 、 职 工 书 屋 、 职 工 互 助 保 障 、 心 理 咨 询 等 工 作 发 生 的 支

出 。 二 、 本 科 目 应 当 设 置 以 下 明 细 科 目 :50301 劳 动 和 技 能 竞 赛 活 动 支 出 : 核 算 工 会 组 织 开 展 合 理 化 建议 、 技 术 革 新 、 发 明 创 造 、 岗 位 练 兵 、 技 术 比 武 、 技 术 培 训 等 劳 动 和技 能 竞 赛 活 动 支 出 及 其 奖 励 支 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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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302 建 家 活 动 支 出 : 核 算 工 会 组 织 建 设 、 建 家 活 动 方 面 的 支 出 。50303 职 工 创 新 活 动 支 出 : 核 算 工 会 开 展 的 劳 模 和 工 匠 人 才 创 新工 作 、 职 工 创 新 工 作 活 动 发 生 的 支 出 。50304 职 工 书 屋 活 动 支 出 : 核 算 工 会 为 建 设 职 工 书 屋 而 发 生 的 图书 购 置 以 及 维 护 的 支 出 。50305 其 他 服 务 支 出 :核 算 工 会 组 织 和 开 展 会 员 和 职 工 普 惠 制 服务 、 心 理 咨 询 、 互 助 保 障 等 其 他 方 面 的 职 工 服 务 支 出 。三 、 职 工 服 务 支 出 主 要 账 务 处 理 如 下 :( 一 ) 发 生 职 工 服 务 支 出 时 , 按 照 实 际 支 付 的 金 额 , 借 记 本 科 目 ,贷 记 “ 库 存 现 金 ” 、 “ 银 行 存 款 ” 、 “ 零 余 额 账 户 用 款 额 度 ” 等 科 目 。

支 出 的 款 项 中 有 形 成 库 存 物 品 等 资 产 的 , 应 当 同 时 按 照 确 定 的 成 本 借记 “ 库 存 物 品 ” 等 科 目 , 贷 记 “ 资 产 基 金 ” 科 目 。( 二 ) 期 末 结 转 时 , 将 本 科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中 的 财 政 拨 款 支 出 转 入财 政 拨 款 结 转 , 借 记 “ 财 政 拨 款 结 转 — — 本 年 收 支 结 转 ” 科 目 , 贷 记本 科 目 ; 将 本 科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中 的 工 会 资 金 专 项 资 金 支 出 转 入 工 会 资金 结 转 , 借 记 “ 工 会 资 金 结 转 — — 本 年 收 支 结 转 ” 科 目 , 贷 记 本 科 目 ;将 本 科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中 的 工 会 资 金 非 专 项 资 金 支 出 转 入 工 会 资 金 结余 , 借 记 “ 工 会 资 金 结 余 — — 本 年 收 支 结 转 ” 科 目 , 贷 记 本 科 目 。四 、 本 科 目 期 末 结 转 后 无 余 额 。

第 504 号 科 目 维 权 支 出一 、 本 科 目 核 算 工 会 用 于 维 护 职 工 权 益 的 支 出 , 包 括 劳 动 关 系 协调 、 劳 动 保 护 、 法 律 援 助 、 困 难 职 工 帮 扶 、 送 温 暖 和 其 他 维 权 支 出 。二 、 本 科 目 应 当 设 置 以 下 明 细 科 目 :50401 劳 动 关 系 协 调 支 出 : 核 算 工 会 用 于 推 进 创 建 劳 动 关 系 和 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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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 业 活 动 、 加 强 劳 动 争 议 调 解 和 队 伍 建 设 、 开 展 劳 动 合 同 咨 询 活 动 、集 体 合 同 示 范 文 本 印 制 与 推 广 等 方 面 的 支 出 。50402 劳 动 保 护 支 出 : 核 算 工 会 用 于 开 展 群 众 性 安 全 生 产 和 职 业病 防 治 活 动 、 加 强 群 众 安 全 监 督 检 查 员 队 伍 建 设 、 开 展 职 工 心 理 健 康维 护 等 以 促 进 安 全 健 康 生 产 、 保 护 职 工 生 命 安 全 为 宗 旨 开 展 的 职 工 劳动 保 护 发 生 的 支 出 。50403 法 律 援 助 支 出 : 核 算 工 会 用 于 向 职 工 群 众 提 供 法 律 咨 询 、法 律 服 务 等 发 生 的 支 出 。50404 困 难 职 工 帮 扶 支 出 : 核 算 工 会 用 于 对 困 难 职 工 提 供 资 金 和物 质 帮 助 等 发 生 的 支 出 。

50405 送 温 暖 支 出 : 核 算 工 会 用 于 开 展 春 送 岗 位 、 夏 送 清 凉 、 金秋 助 学 和 送 温 暖 等 活 动 发 生 的 支 出 。50406 其 他 维 权 支 出 : 核 算 工 会 用 于 补 助 职 工 等 其 他 方 面 的 维 权支 出 。三 、 维 权 支 出 的 主 要 账 务 处 理 如 下 :( 一 ) 发 生 维 权 支 出 时 , 按 照 实 际 支 付 的 金 额 , 借 记 本 科 目 , 贷记 “ 库 存 现 金 ” 、 “ 银 行 存 款 ” 、 “ 零 余 额 账 户 用 款 额 度 ” 等 科 目 。支 出 的 款 项 中 有 形 成 库 存 物 品 等 资 产 的 , 应 当 同 时 按 照 确 定 的 成 本 借记 “ 库 存 物 品 ” 等 科 目 , 贷 记 “ 资 产 基 金 ” 科 目 。( 二 ) 县 级 以 上 工 会 提 取 工 会 干 部 权 益 保 障 金 时 , 按 照 提 取 的 金

额 , 借 记 本 科 目 , 贷 记 “ 专 用 基 金 ” 科 目 。( 三 ) 期 末 结 转 时 , 将 本 科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中 的 财 政 拨 款 支 出 转 入财 政 拨 款 结 转 , 借 记 “ 财 政 拨 款 结 转 — — 本 年 收 支 结 转 ” 科 目 , 贷 记本 科 目 ; 将 本 科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中 的 工 会 资 金 专 项 资 金 支 出 转 入 工 会 资金 结 转 , 借 记 “ 工 会 资 金 结 转 — — 本 年 收 支 结 转 ” 科 目 , 贷 记 本 科 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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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 本 科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中 的 工 会 资 金 非 专 项 资 金 支 出 转 入 工 会 资 金 结余 , 借 记 “ 工 会 资 金 结 余 — — 本 年 收 支 结 转 ” 科 目 , 贷 记 本 科 目 。四 、 本 科 目 期 末 结 转 后 无 余 额 。第 505 号 科 目 业 务 支 出一 、 本 科 目 核 算 工 会 培 训 工 会 干 部 、 加 强 自 身 建 设 及 开 展 业 务 工作 发 生 的 各 项 支 出 。二 、 本 科 目 应 当 设 置 以 下 明 细 科 目 :50501 培 训 支 出 : 核 算 工 会 用 于 开 展 工 会 干 部 和 积 极 分 子 培 训 发生 的 支 出 。

50502 会 议 支 出 : 核 算 工 会 用 于 工 会 会 员 大 会 或 会 员 代 表 大 会 、委 员 会 、 常 委 会 、 经 费 审 查 委 员 会 以 及 其 他 专 业 工 作 会 议 的 各 项 支 出 。50503 专 项 业 务 支 出 : 核 算 工 会 用 于 开 展 组 织 建 设 、 专 题 调 研 、专 项 工 作 、 劳 模 津 贴 、 劳 模 专 项 补 助 、 扶 贫 活 动 及 外 事 活 动 的 支 出 。50504 其 他 业 务 支 出 : 核 算 工 会 发 生 的 不 属 于 以 上 业 务 开 支 的 其他 业 务 支 出 , 如 工 会 用 于 发 放 兼 职 工 会 干 部 和 专 职 社 会 化 工 会 工 作 者补 贴 的 支 出 等 。三 、 业 务 支 出 主 要 账 务 处 理 如 下 :( 一 ) 发 生 业 务 支 出 时 , 按 照 实 际 支 付 的 金 额 , 借 记 本 科 目 , 贷记 “ 库 存 现 金 ” 、 “ 银 行 存 款 ” 、 “ 零 余 额 账 户 用 款 额 度 ” 等 科 目 。

支 出 的 款 项 中 有 形 成 库 存 物 品 等 资 产 的 , 应 当 同 时 按 照 确 定 的 成 本 借记 “ 库 存 物 品 ” 等 科 目 , 贷 记 “ 资 产 基 金 ” 科 目 。( 二 ) 期 末 结 转 时 , 将 本 科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中 的 财 政 拨 款 支 出 转 入财 政 拨 款 结 转 , 借 记 “ 财 政 拨 款 结 转 — — 本 年 收 支 结 转 ” 科 目 , 贷 记本 科 目 ; 将 本 科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中 的 工 会 资 金 专 项 资 金 支 出 转 入 工 会 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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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 结 转 , 借 记 “ 工 会 资 金 结 转 — — 本 年 收 支 结 转 ” 科 目 , 贷 记 本 科 目 ;将 本 科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中 的 工 会 资 金 非 专 项 资 金 支 出 转 入 工 会 资 金 结余 , 借 记 “ 工 会 资 金 结 余 — — 本 年 收 支 结 转 ” 科 目 , 贷 记 本 科 目 。四 、 本 科 目 期 末 结 转 后 无 余 额 。第 506 号 科 目 行 政 支 出一 、 本 科 目 核 算 县 级 以 上 工 会 为 行 政 管 理 、 后 勤 保 障 等 发 生 的 各项 日 常 支 出 。二 、 本 科 目 应 当 设 置 以 下 明 细 科 目 :50601 工 资 福 利 支 出 : 核 算 工 会 开 支 的 专 职 工 作 人 员 和 长 期 聘 用

人 员 的 各 类 劳 动 报 酬 , 以 及 为 上 述 人 员 缴 纳 的 各 项 社 会 保 险 费 等 。 包括 : 基 本 工 资 、 津 贴 补 贴 、 奖 金 、 社 会 保 障 缴 费 、 伙 食 补 助 费 、 住 房公 积 金 等 。50602 商 品 和 服 务 支 出 : 核 算 工 会 购 买 商 品 和 服 务 的 支 出 ( 不 包括 用 于 购 置 固 定 资 产 、 无 形 资 产 的 支 出 ) 。 包 括 : 办 公 费 、 印 刷 费 、咨 询 费 、 手 续 费 、 水 费 、 电 费 、 邮 电 费 、 物 业 管 理 费 、 公 务 用 车 运 行维 护 费 ( 燃 料 费 、 维 修 费 、 过 桥 过 路 费 、 保 险 费 、 安 全 奖 励 费 用 等 ) 、其 他 交 通 费 用 、 差 旅 费 ( 住 宿 费 、 城 市 间 交 通 费 、 市 内 交 通 费 、 伙 食补 助 费 、 杂 费 ) 、 维 修 ( 护 ) 费 、 租 赁 费 、 公 务 接 待 费 、 专 用 材 料 费 、劳 务 费 、 委 托 业 务 费 、 工 会 经 费 、 福 利 费 等 。

50603 对 个 人 和 家 庭 的 补 助 支 出 : 核 算 工 会 用 于 对 个 人 和 家 庭 的补 助 支 出 。 包 括 : 离 休 费 、 退 休 费 、 退 职 费 、 抚 恤 金 、 生 活 补 助 、 医疗 费 补 助 等 。50604 其 他 行 政 支 出 : 核 算 不 能 划 分 到 上 述 明 细 科 目 的 其 他 行 政支 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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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行 政 支 出 的 主 要 账 务 处 理 如 下 :( 一 ) 计 算 确 认 当 期 人 员 经 费 时 , 按 照 计 算 确 定 的 金 额 , 借 记 本科 目 , 贷 记 “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 科 目 。( 二 ) 支 出 公 用 经 费 时 , 按 照 实 际 支 付 的 金 额 , 借 记 本 科 目 , 贷记 “ 库 存 现 金 ” 、 “ 银 行 存 款 ” 、 “ 零 余 额 账 户 用 款 额 度 ” 等 科 目 。支 出 的 款 项 中 有 购 入 库 存 物 品 的 , 应 当 同 时 按 照 确 定 的 成 本 借 记 “ 库存 物 品 ” 科 目 , 贷 记 “ 资 产 基 金 ” 科 目 。( 三 ) 期 末 结 转 时 , 将 本 科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中 的 财 政 拨 款 支 出 转 入财 政 拨 款 结 转 , 借 记 “ 财 政 拨 款 结 转 — — 本 年 收 支 结 转 ” 科 目 , 贷 记本 科 目 ; 将 本 科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中 的 工 会 资 金 专 项 资 金 支 出 转 入 工 会 资

金 结 转 , 借 记 “ 工 会 资 金 结 转 — — 本 年 收 支 结 转 ” 科 目 , 贷 记 本 科 目 ;将 本 科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中 的 工 会 资 金 非 专 项 资 金 支 出 转 入 工 会 资 金 结余 , 借 记 “ 工 会 资 金 结 余 — — 本 年 收 支 结 转 ” 科 目 , 贷 记 本 科 目 。四 、 本 科 目 期 末 结 转 后 无 余 额 。第 507 号 科 目 资 本 性 支 出一 、 本 科 目 核 算 工 会 从 事 建 设 工 程 、 设 备 工 具 购 置 、 大 型 修 缮 和信 息 网 络 购 建 而 发 生 的 实 际 支 出 。二 、 本 科 目 应 当 设 置 以 下 明 细 科 目 :50701 房 屋 建 筑 物 购 建 : 核 算 工 会 用 于 购 买 、 自 行 建 造 办 公 用 房 、

仓 库 、 食 堂 等 建 筑 物 ( 含 附 属 设 施 , 如 电 梯 、 通 讯 线 路 、 电 缆 、 水 气管 道 等 ) 的 支 出 。50702 办 公 设 备 购 置 : 核 算 工 会 购 置 纳 入 固 定 资 产 核 算 范 围 的 办公 家 具 和 办 公 设 备 的 支 出 。50703 专 用 设 备 购 置 : 核 算 工 会 购 置 具 有 专 门 用 途 、 纳 入 固 定 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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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 核 算 范 围 的 各 类 专 用 设 备 的 支 出 。50704 交 通 工 具 购 置 : 核 算 工 会 用 于 购 置 各 类 交 通 工 具 的 支 出( 含 车 辆 购 置 税 ) 。50705 大 型 修 缮 : 核 算 工 会 各 类 设 备 、 建 筑 物 等 的 大 型 修 缮 支 出 。50706 信 息 网 络 购 建 : 核 算 工 会 用 于 信 息 网 络 方 面 的 支 出 。 如 计算 机 硬 件 、 软 件 购 置 、 开 发 、 应 用 支 出 等 。 购 建 的 计 算 机 硬 件 、 软 件等 不 符 合 固 定 资 产 、 无 形 资 产 确 认 标 准 的 , 不 在 此 科 目 核 算 。50707 其 他 资 本 性 支 出 : 核 算 工 会 其 他 上 述 科 目 中 未 包 括 的 资 本性 支 出 。三 、 资 本 性 支 出 的 主 要 账 务 处 理 如 下 :

( 一 ) 购 置 、 有 偿 调 入 固 定 资 产 、 无 形 资 产 等 时 , 按 照 实 际 支 出的 金 额 , 借 记 本 科 目 , 贷 记 “ 银 行 存 款 ” 、 “ 零 余 额 账 户 用 款 额 度 ” 、“ 政 府 补 助 收 入 ” 等 科 目 ; 同 时 , 按 照 确 定 的 资 产 成 本 , 借 记 “ 固 定资 产 ” 、 “ 无 形 资 产 ” 科 目 , 贷 记 “ 资 产 基 金 ” 科 目 。( 二 ) 自 行 建 造 房 屋 建 筑 物 等 固 定 资 产 、 对 固 定 资 产 进 行 大 型 修缮 等 时 , 按 照 自 行 建 造 过 程 中 发 生 的 实 际 支 出 , 借 记 本 科 目 , 贷 记 “ 银行 存 款 ” 、 “ 零 余 额 账 户 用 款 额 度 ” 、 “ 政 府 补 助 收 入 ” 等 科 目 ; 同时 , 借 记 “ 在 建 工 程 ” 科 目 , 贷 记 “ 资 产 基 金 — — 在 建 工 程 ” 科 目 。( 三 ) 发 生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时 , 按 照 实 际 支 出 的 金 额 , 借 记 本 科 目 ,贷 记 “ 银 行 存 款 ” 、 “ 零 余 额 账 户 用 款 额 度 ” 、 “ 政 府 补 助 收 入 ” 等

科 目 ; 同 时 , 借 记 “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 科 目 , 贷 记 “ 资 产 基 金 — — 长 期待 摊 费 用 ” 科 目 。( 四 ) 期 末 结 转 时 , 将 本 科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中 的 财 政 拨 款 支 出 转 入财 政 拨 款 结 转 , 借 记 “ 财 政 拨 款 结 转 — — 本 年 收 支 结 转 ” 科 目 , 贷 记本 科 目 ; 将 本 科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中 的 工 会 资 金 专 项 资 金 支 出 转 入 工 会 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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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 结 转 , 借 记 “ 工 会 资 金 结 转 — — 本 年 收 支 结 转 ” 科 目 , 贷 记 本 科 目 ;将 本 科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中 的 工 会 资 金 非 专 项 资 金 支 出 转 入 工 会 资 金 结余 , 借 记 “ 工 会 资 金 结 余 — — 本 年 收 支 结 转 ” 科 目 , 贷 记 本 科 目 。四 、 本 科 目 期 末 结 转 后 无 余 额 。第 508 号 科 目 补 助 下 级 支 出一 、 本 科 目 核 算 县 级 以 上 工 会 为 解 决 下 级 工 会 经 费 不 足 或 根 据 有关 规 定 给 予 下 级 工 会 的 各 类 补 助 款 项 。二 、 本 科 目 应 当 设 置 以 下 明 细 科 目 :50801 一 般 性 转 移 支 付 补 助 : 核 算 工 会 按 有 关 规 定 对 下 级 未 指 定

用 途 的 补 助 。50802 专 项 转 移 支 付 补 助 : 核 算 工 会 按 有 关 规 定 对 下 级 指 定 专 门用 途 的 项 目 补 助 , 包 括 对 下 级 的 帮 扶 困 难 职 工 的 补 助 、 用 于 开 展 向 困难 职 工 和 家 庭 送 温 暖 活 动 的 补 助 、 救 灾 补 助 等 。三 、 补 助 下 级 支 出 的 主 要 账 务 处 理 如 下 :( 一 ) 发 生 补 助 下 级 支 出 时 , 按 照 实 际 支 付 的 金 额 , 借 记 本 科 目 ,贷 记 “ 银 行 存 款 ” 、 “ 零 余 额 账 户 用 款 额 度 ” 等 科 目 。( 二 ) 年 末 清 算 时 , 存 在 应 付 未 付 下 级 补 助 款 项 的 , 借 记 本 科 目 ,贷 记 “ 应 付 下 级 经 费 — — 应 付 下 级 补 助 ” 科 目 。( 三 ) 期 末 结 转 时 , 将 本 科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中 的 财 政 拨 款 支 出 转 入

财 政 拨 款 结 转 , 借 记 “ 财 政 拨 款 结 转 — — 本 年 收 支 结 转 ” 科 目 , 贷 记本 科 目 ; 将 本 科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中 的 工 会 资 金 专 项 资 金 支 出 转 入 工 会 资金 结 转 , 借 记 “ 工 会 资 金 结 转 — — 本 年 收 支 结 转 ” 科 目 , 贷 记 本 科 目 ;将 本 科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中 的 工 会 资 金 非 专 项 资 金 支 出 转 入 工 会 资 金 结余 , 借 记 “ 工 会 资 金 结 余 — — 本 年 收 支 结 转 ” 科 目 , 贷 记 本 科 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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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本 科 目 期 末 结 转 后 无 余 额 。第 509 号 科 目 对 附 属 单 位 的 支 出一 、 本 科 目 核 算 工 会 按 规 定 对 所 属 企 事 业 单 位 的 补 助 。二 、 本 科 目 应 当 按 照 单 位 设 置 明 细 科 目 。三 、 对 附 属 单 位 的 支 出 的 主 要 账 务 处 理 如 下 :( 一 ) 发 生 相 关 支 出 时 , 按 照 实 际 支 付 的 金 额 , 借 记 本 科 目 , 贷记 “ 银 行 存 款 ” 、 “ 零 余 额 账 户 用 款 额 度 ” 等 科 目 。( 二 ) 期 末 结 转 时 , 将 本 科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中 的 财 政 拨 款 支 出 转 入财 政 拨 款 结 转 , 借 记 “ 财 政 拨 款 结 转 — — 本 年 收 支 结 转 ” 科 目 , 贷 记

本 科 目 ; 将 本 科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中 的 工 会 资 金 专 项 资 金 支 出 转 入 工 会 资金 结 转 , 借 记 “ 工 会 资 金 结 转 — — 本 年 收 支 结 转 ” 科 目 , 贷 记 本 科 目 ;将 本 科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中 的 工 会 资 金 非 专 项 资 金 支 出 转 入 工 会 资 金 结余 , 借 记 “ 工 会 资 金 结 余 — — 本 年 收 支 结 转 ” 科 目 , 贷 记 本 科 目 。四 、 本 科 目 期 末 结 转 后 无 余 额 。第 510 号 科 目 其 他 支 出一 、 本 科 目 核 算 工 会 除 上 述 支 出 以 外 的 各 项 支 出 , 如 资 产 盘 亏 、资 产 处 置 净 损 失 、 捐 赠 支 出 、 汇 兑 损 益 以 及 按 规 定 计 提 有 关 专 用 基 金等 。

二 、 其 他 支 出 的 主 要 账 务 处 理 如 下 :( 一 ) 每 日 现 金 账 款 核 对 中 如 发 现 现 金 短 缺 , 属 于 无 法 查 明 原 因的 部 分 , 报 经 批 准 后 , 借 记 本 科 目 , 贷 记 “ 待 处 理 财 产 损 溢 ” 科 目 。( 二 ) 核 销 预 计 无 法 收 回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时 , 报 经 批 准 后 , 借 记 本科 目 , 贷 记 “ 待 处 理 财 产 损 溢 ” 科 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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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接 受 捐 赠 、 无 偿 调 入 或 对 外 捐 赠 、 无 偿 调 出 实 物 资 产 、 无形 资 产 时 , 发 生 应 由 本 级 工 会 承 担 的 相 关 税 费 、 运 输 费 等 的 , 借 记 本科 目 , 贷 记 “ 银 行 存 款 ” 、 “ 零 余 额 账 户 用 款 额 度 ” 等 科 目 。( 四 ) 报 废 、 毁 损 的 实 物 资 产 , 处 理 收 支 结 清 时 , 如 果 处 理 收 入小 于 相 关 费 用 的 , 按 照 相 关 费 用 减 去 处 理 收 入 后 的 净 支 出 , 借 记 本 科目 , 贷 记 “ 待 处 理 财 产 损 溢 ” 科 目 。( 五 ) 对 外 捐 赠 支 出 , 借 记 本 科 目 , 贷 记 “ 库 存 现 金 ” 、 “ 银行 存 款 ” 等 科 目 。( 六 ) 提 取 权 益 保 障 金 以 外 的 专 用 基 金 时 , 借 记 本 科 目 , 贷 记“ 专 用 基 金 ” 科 目 。

( 七 ) 期 末 确 认 外 币 汇 兑 损 益 时 , 借 记 或 贷 记 本 科 目 , 贷 记 或借 记 “ 银 行 存 款 ” 等 科 目 。( 八 ) 期 末 结 转 时 , 将 本 科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中 的 财 政 拨 款 支 出 转入 财 政 拨 款 结 转 , 借 记 “ 财 政 拨 款 结 转 — — 本 年 收 支 结 转 ” 科 目 , 贷记 本 科 目 ; 将 本 科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中 的 工 会 资 金 专 项 资 金 支 出 转 入 工 会资 金 结 转 , 借 记 “ 工 会 资 金 结 转 — — 本 年 收 支 结 转 ” 科 目 , 贷 记 本 科目 ; 将 本 科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中 的 工 会 资 金 非 专 项 资 金 支 出 转 入 工 会 资 金结 余 , 借 记 “ 工 会 资 金 结 余 — — 本 年 收 支 结 转 ” 科 目 , 贷 记 本 科 目 。三 、 本 科 目 期 末 结 转 后 无 余 额 。

第 521 号 科 目 安 排 预 算 稳 定 调 节 基 金一 、 本 科 目 核 算 县 级 以 上 工 会 按 照 工 会 预 算 管 理 规 定 使 用 超 收 的拨 缴 经 费 收 入 安 排 的 预 算 稳 定 调 节 基 金 。二 、 安 排 预 算 稳 定 调 节 基 金 的 主 要 账 务 处 理 如 下 :( 一 ) 按 规 定 安 排 预 算 稳 定 调 节 基 金 时 , 按 照 计 提 的 金 额 , 借 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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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科 目 , 贷 记 “ 预 算 稳 定 调 节 基 金 ” 科 目 。( 二 ) 期 末 , 将 本 科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转 入 工 会 资 金 结 余 科 目 , 借 记“ 工 会 资 金 结 余 — — 本 年 收 支 结 转 ” 科 目 , 贷 记 本 科 目 。三 、 本 科 目 期 末 结 转 后 无 余 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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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会计报表格式编 号 会 计 报 表 名 称 编 制 期 编 制 主 体工 会 01表 资 产 负 债 表 月 度 、 年 度 各 级 工 会工 会 02表 收 入 支 出 表 月 度 、 年 度 各 级 工 会工 会 附 01表 财 政 拨 款 收 入 支 出 表 年 度 县 级 以 上 工 会工 会 附 02表 国 有 资 产 情 况 表 年 度 县 级 以 上 工 会工 会 附 03表 成 本 费 用 表 月 度 、 年 度 县 级 以 上 工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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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 产 负 债 表 工 会 01表编 制 单 位 : 年 月 日 单 位 : 元资 产 年 初余 额 期 末余 额 负 债 与 净 资 产 年 初余 额 期 末余 额一 、 资 产 二 、 负 债流 动 资 产 : 应 付 职 工 薪 酬货 币 资 金 应 付 上 级 经 费零 余 额 账 户 用 款 额 度 应 付 下 级 经 费财 政 应 返 还 额 度 其 他 应 付 款

应 收 上 级 经 费 代 管 经 费应 收 下 级 经 费 负 债 合 计其 他 应 收 款库 存 物 品 三 、 净 资 产流 动 资 产 合 计 资 产 基 金投 资 专 用 基 金在 建 工 程 工 会 资 金 结 转固 定 资 产 原 值 工 会 资 金 结 余减 : 累 计 折 旧 财 政 拨 款 结 转

固 定 资 产 净 值 财 政 拨 款 结 余无 形 资 产 原 值 预 算 稳 定 调 节 基 金减 : 累 计 摊 销 净 资 产 合 计无 形 资 产 净 值长 期 待 摊 费 用待 处 理 财 产 损 溢资 产 总 计 负 债 与 净 资 产 总 计注 : “ ” 标 识 项 目 为 中 期 报 表 项 目 , 年 报 中 不 需 列 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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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入 支 出 表 工 会 02表编 制 单 位 : 年 月 单 位 : 元项 目 本 月 数 本 年 累 计 数一 、 年 初 资 金 结 转 结 余( 一 ) 年 初 资 金 结 转( 二 ) 年 初 资 金 结 余二 、 资 金 结 转 结 余 调 整 及 变 动三 、 收 入 合 计

( 一 ) 会 费 收 入( 二 ) 拨 缴 经 费 收 入( 三 ) 上 级 补 助 收 入( 四 ) 政 府 补 助 收 入( 五 ) 行 政 补 助 收 入( 六 ) 附 属 单 位 上 缴 收 入( 七 ) 投 资 收 益( 八 ) 其 他 收 入( 九 ) 动 用 预 算 稳 定 调 节 基 金

四 、 支 出 合 计( 一 ) 职 工 活 动 支 出( 二 ) 职 工 活 动 组 织 支 出( 三 ) 职 工 服 务 支 出( 四 ) 维 权 支 出( 五 ) 业 务 支 出( 六 ) 行 政 支 出( 七 ) 资 本 性 支 出( 八 ) 补 助 下 级 支 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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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 ) 对 附 属 单 位 的 支 出( 十 ) 其 他 支 出( 十 一 ) 安 排 预 算 稳 定 调 节 基 金五 、 本 期 收 支 差 额六 、 年 末 资 金 结 转 结 余( 一 ) 年 末 资 金 结 转( 二 ) 年 末 资 金 结 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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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 政 拨 款 收 入 支 出 表 工 会 附 01表编 制 单 位 : 年 单 位 : 元项 目 年 初 财 政 拨 款结 转 结 余 调 整 年 初 财 政拨 款 结 转 结 余 本 年 归 集 上 缴 单 位 内 部 调 剂 本 年 财 政 拨 款收 入 本 年 财 政 拨 款支 出 年 末 财 政 拨 款结 转 结 余结 转 结 余 结 转 结 余 结 转 结 余基 本 支 出 :1.人 员 经 费2.公 用 经 费

项 目 支 出 :1.XX 项 目2.XX 项 目… … 总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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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 有 资 产 情 况 表 工 会 附 02表编 制 单 位 : 年 单 位 : 元项 目 年 初 余 额 年 末 余 额流 动 资 产 :货 币 资 金财 政 应 返 还 额 度库 存 物 品流 动 资 产 合 计

非 流 动 资 产 :在 建 工 程固 定 资 产 原 值减 : 累 计 折 旧固 定 资 产 净 值无 形 资 产 原 值减 : 累 计 摊 销无 形 资 产 净 值长 期 待 摊 费 用

非 流 动 资 产 合 计资 产 总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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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 本 费 用 表 工 会 附 03表编 制 单 位 : 年 月 单 位 : 元项 目 本 月 数 本 年 累 计 数职 工 活 动 组 织 费 用职 工 服 务 费 用维 权 费 用业 务 费 用行 政 费 用

补 助 下 级 费 用对 附 属 单 位 的 费 用折 旧 及 摊 销 费 用其 他 费 用调 整 事 项 费 用 总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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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部分会计报表编制说明一、资产负债表编制说明( 一 ) 本 表 反 映 工 会 某 一 特 定 日 期 全 部 资 产 、 负 债 和 净 资 产 的 情况 。 工 会 至 少 应 当 编 制 月 度 、 年 度 资 产 负 债 表 , 可 以 根 据 需 要 编 制 季度 、 半 年 度 资 产 负 债 表 。( 二 ) 编 制 年 度 资 产 负 债 表 时 , 将 “ 期 末 余 额 ” 栏 改 为 “ 年 末 余额 ” 栏 。( 三 ) 本 表 “ 年 初 余 额 ” 栏 内 各 项 目 , 应 当 根 据 上 年 度 资 产 负 债表 “ 年 末 余 额 ” 栏 内 各 对 应 项 目 数 字 填 列 。

( 四 ) 本 表 “ 期 末 余 额 ” 栏 各 项 目 的 内 容 和 填 列 方 法 。1.资 产 类 项 目 。( 1) “ 货 币 资 金 ” 项 目 , 反 映 工 会 期 末 库 存 现 金 、 银 行 存 款 的合 计 数 。 本 项 目 应 当 根 据 “ 库 存 现 金 ” 、 “ 银 行 存 款 ” 科 目 的 期 末 余额 的 合 计 数 填 列 。( 2) “ 零 余 额 账 户 用 款 额 度 ” 项 目 , 反 映 县 级 以 上 工 会 期 末 尚未 支 用 的 零 余 额 账 户 用 款 额 度 金 额 。 本 项 目 仅 在 中 期 报 表 中 列 示 , 年度 报 表 中 不 列 示 。 本 项 目 应 当 根 据 “ 零 余 额 账 户 用 款 额 度 ” 科 目 的 期末 余 额 填 列 。( 3) “ 财 政 应 返 还 额 度 ” 项 目 , 反 映 县 级 以 上 工 会 期 末 财 政 应

返 还 额 度 的 金 额 。 本 项 目 应 当 根 据 “ 财 政 应 返 还 额 度 ” 科 目 的 期 末 余额 填 列 。( 4) “ 应 收 上 级 经 费 ” 项 目 , 反 映 工 会 期 末 应 收 未 收 的 上 级 工会 应 转 拨 ( 或 拨 付 ) 的 工 会 拨 缴 经 费 及 补 助 金 额 。 本 项 目 应 当 根 据 “ 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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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上 级 经 费 ” 科 目 的 期 末 余 额 填 列 。( 5) “ 应 收 下 级 经 费 ” 项 目 , 反 映 县 级 以 上 工 会 期 末 应 收 未 收的 下 级 工 会 应 上 缴 的 工 会 拨 缴 经 费 金 额 。 本 项 目 应 当 根 据 “ 应 收 下 级经 费 ” 科 目 的 期 末 余 额 填 列 。( 6) “ 其 他 应 收 款 ” 项 目 , 反 映 工 会 期 末 尚 未 收 回 的 其 他 应 收款 金 额 。 本 项 目 应 当 根 据 “ 其 他 应 收 款 ” 科 目 的 期 末 余 额 填 列 。( 7) “ 库 存 物 品 ” 项 目 , 反 映 工 会 期 末 存 储 的 库 存 物 品 的 实 际成 本 。 本 项 目 应 当 根 据 “ 库 存 物 品 ” 科 目 的 期 末 余 额 填 列 。( 8) “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 项 目 , 反 映 工 会 期 末 流 动 资 产 的 合 计 数 。本 项 目 应 当 根 据 本 表 中 “ 货 币 资 金 ” 、 “ 零 余 额 账 户 用 款 额 度 ” [中

期 报 表 ]、 “ 财 政 应 返 还 额 度 ” 、 “ 应 收 上 级 经 费 ” 、 “ 应 收 下 级 经费 ” 、 “ 其 他 应 收 款 ” 和 “ 库 存 物 品 ” 项 目 金 额 的 合 计 数 填 列 。( 9) “ 投 资 ” 项 目 , 反 映 工 会 期 末 持 有 的 投 资 账 面 余 额 。 本 项目 应 当 根 据 “ 投 资 ” 科 目 的 期 末 余 额 填 列 。( 10) “ 在 建 工 程 ” 项 目 , 反 映 工 会 期 末 所 有 的 建 设 项 目 工 程 的实 际 成 本 。 本 项 目 应 当 根 据 “ 在 建 工 程 ” 科 目 的 期 末 余 额 填 列 。( 11) “ 固 定 资 产 原 值 ” 项 目 , 反 映 工 会 期 末 固 定 资 产 的 原 值 。本 项 目 应 当 根 据 “ 固 定 资 产 ” 科 目 的 期 末 余 额 填 列 。“ 累 计 折 旧 ” 项 目 , 反 映 工 会 期 末 固 定 资 产 已 计 提 的 累 计 折 旧 金额 。 本 项 目 应 当 根 据 “ 累 计 折 旧 ” 科 目 的 期 末 余 额 填 列 。

“ 固 定 资 产 净 值 ” 项 目 , 反 映 工 会 期 末 固 定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 本项 目 应 当 根 据 “ 固 定 资 产 ” 科 目 期 末 余 额 减 去 “ 累 计 折 旧 ” 科 目 期 末余 额 后 的 金 额 填 列 。( 12) “ 无 形 资 产 原 值 ” 项 目 , 反 映 工 会 期 末 无 形 资 产 的 原 值 。本 项 目 应 当 根 据 “ 无 形 资 产 ” 科 目 的 期 末 余 额 填 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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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累 计 摊 销 ” 项 目 , 反 映 工 会 期 末 无 形 资 产 已 计 提 的 累 计 摊 销 金额 。 本 项 目 应 当 根 据 “ 累 计 摊 销 ” 科 目 的 期 末 余 额 填 列 。“ 无 形 资 产 净 值 ” 项 目 , 反 映 工 会 期 末 无 形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 本项 目 应 当 根 据 “ 无 形 资 产 ” 科 目 期 末 余 额 减 去 “ 累 计 摊 销 ” 科 目 期 末余 额 后 的 金 额 填 列 。( 13) “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 项 目 , 反 映 工 会 期 末 已 经 支 出 , 但 应 由本 期 和 以 后 各 期 负 担 的 分 摊 期 限 在 1 年 以 上 ( 不 含 1 年 ) 的 各 项 支 出金 额 。 本 项 目 应 当 根 据 “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 科 目 的 期 末 余 额 填 列 。( 14) “ 待 处 理 财 产 损 溢 ” 项 目 , 反 映 工 会 期 末 尚 未 处 理 完 毕 的各 种 资 产 的 净 损 失 或 净 溢 余 。 本 项 目 应 当 根 据 “ 待 处 理 财 产 损 溢 ” 科

目 的 期 末 借 方 余 额 填 列 ; 如 “ 待 处 理 财 产 损 溢 ” 科 目 期 末 为 贷 方 余 额 ,以 “ -” 号 填 列 。( 15) “ 资 产 总 计 ” 项 目 , 反 映 工 会 期 末 资 产 的 合 计 数 。 本 项 目应 当 根 据 本 表 中 “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 、 “ 投 资 ” 、 “ 在 建 工 程 ” 、 “ 固定 资 产 净 值 ” 、 “ 无 形 资 产 净 值 ” 、 “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 和 “ 待 处 理 财产 损 溢 ” 项 目 金 额 的 合 计 数 填 列 。2.负 债 类 项 目 。( 1) “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 项 目 , 反 映 县 级 以 上 工 会 期 末 按 有 关 规定 应 付 给 职 工 及 为 职 工 支 付 的 各 种 薪 酬 金 额 。 本 项 目 应 当 根 据 “ 应 付职 工 薪 酬 ” 科 目 的 期 末 余 额 填 列 。

( 2) “ 应 付 上 级 经 费 ” 项 目 , 反 映 工 会 期 末 应 缴 未 缴 上 级 的 工会 拨 缴 经 费 金 额 。 本 项 目 应 当 根 据 “ 应 付 上 级 经 费 ” 科 目 的 期 末 余 额填 列 。( 3) “ 应 付 下 级 经 费 ” 项 目 , 反 映 县 级 以 上 工 会 期 末 应 付 未 付下 级 的 转 拨 ( 或 拨 付 ) 工 会 拨 缴 经 费 及 补 助 金 额 。 本 项 目 应 当 根 据 “ 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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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 下 级 经 费 ” 科 目 的 期 末 余 额 填 列 。( 4) “ 其 他 应 付 款 ” 项 目 , 反 映 工 会 期 末 尚 未 支 付 的 其 他 应 付及 暂 收 款 项 金 额 。 本 项 目 应 当 根 据 “ 其 他 应 付 款 ” 科 目 的 期 末 余 额 填列 。 ( 5) “ 代 管 经 费 ” 项 目 , 反 映 工 会 期 末 受 托 代 管 的 其 他 组 织 的资 金 金 额 。 本 项 目 应 当 根 据 “ 代 管 经 费 ” 科 目 的 期 末 余 额 填 列 。( 6) “ 负 债 合 计 ” 项 目 , 反 映 工 会 期 末 负 债 的 合 计 数 。 本 项 目应 当 根 据 本 表 中 “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 、 “ 应 付 上 级 经 费 ” 、 “ 应 付 下 级经 费 ” 、 “ 其 他 应 付 款 ” 和 “ 代 管 经 费 ” 项 目 金 额 的 合 计 数 填 列 。3.净 资 产 类 项 目 。

( 1) “ 资 产 基 金 ” 项 目 , 反 映 工 会 期 末 库 存 物 品 、 投 资 、 在 建工 程 、 固 定 资 产 、 无 形 资 产 、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等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在 净 资 产中 占 用 的 金 额 。 本 项 目 应 当 根 据 “ 资 产 基 金 ” 科 目 的 期 末 余 额 填 列 。( 2) “ 专 用 基 金 ” 项 目 , 反 映 县 级 以 上 工 会 期 末 累 计 提 取 但 尚未 使 用 的 专 用 基 金 余 额 。 本 项 目 应 当 根 据 “ 专 用 基 金 ” 科 目 的 期 末 余额 填 列 。( 3) “ 工 会 资 金 结 转 ” 项 目 , 反 映 工 会 累 计 滚 存 的 除 财 政 拨 款外 的 工 会 经 费 结 转 金 额 。 本 项 目 应 当 根 据 “ 工 会 资 金 结 转 ” 科 目 的 期末 余 额 填 列 。( 4) “ 工 会 资 金 结 余 ” 项 目 , 反 映 工 会 累 计 滚 存 的 除 财 政 拨 款

外 的 工 会 经 费 结 余 金 额 。 本 项 目 应 当 根 据 “ 工 会 资 金 结 余 ” 科 目 的 期末 余 额 填 列 。( 5) “ 财 政 拨 款 结 转 ” 项 目 , 反 映 县 级 以 上 工 会 累 计 滚 存 的 财政 拨 款 结 转 金 额 。 本 项 目 应 当 根 据 “ 财 政 拨 款 结 转 ” 科 目 的 期 末 余 额填 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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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财 政 拨 款 结 余 ” 项 目 , 反 映 县 级 以 上 工 会 累 计 滚 存 的 财政 拨 款 结 余 金 额 。 本 项 目 应 当 根 据 “ 财 政 拨 款 结 余 ” 科 目 的 期 末 余 额填 列 。( 7) “ 预 算 稳 定 调 节 基 金 ” 项 目 , 反 映 县 级 以 上 工 会 累 计 滚 存的 预 算 稳 定 调 节 基 金 金 额 。 本 项 目 应 当 根 据 “ 预 算 稳 定 调 节 基 金 ” 科目 的 期 末 余 额 填 列 。( 8) “ 净 资 产 合 计 ” 项 目 , 反 映 工 会 期 末 净 资 产 合 计 数 。 本 项目 应 当 根 据 本 表 中 “ 资 产 基 金 ” 、 “ 专 用 基 金 ” 、 “ 工 会 资 金 结 转 ” 、“ 工 会 资 金 结 余 ” 、 “ 财 政 拨 款 结 转 ” 、 “ 财 政 拨 款 结 余 ” 和 “ 预 算稳 定 调 节 基 金 ” 项 目 金 额 的 合 计 数 填 列 。

( 9) “ 负 债 与 净 资 产 总 计 ” 项 目 , 应 当 根 据 本 表 中 “ 负 债 合 计 ”和 “ 净 资 产 合 计 ” 项 目 金 额 的 合 计 数 填 列 。二、收入支出表编制说明( 一 ) 本 表 反 映 工 会 某 一 会 计 期 间 全 部 收 入 、 支 出 和 结 转 结 余 的情 况 。 工 会 至 少 应 当 编 制 月 度 、 年 度 收 入 支 出 表 , 可 以 根 据 需 要 编 制季 度 、 半 年 度 收 入 支 出 表 。( 二 ) 编 制 年 度 收 入 支 出 表 时 , 将 “ 本 月 数 ” 栏 改 为 “ 本 年 数 ”栏 , 将 “ 本 年 累 计 数 ” 栏 改 为 “ 上 年 数 ” 栏 。( 三 ) 本 表 “ 本 月 数 ” 栏 内 各 项 目 , 根 据 本 月 各 项 目 的 实 际 发 生额 填 列 。 年 度 收 入 支 出 表 “ 本 年 数 ” 栏 内 各 项 目 , 根 据 本 年 度 各 项 目

的 实 际 发 生 额 填 列 。本 表 “ 本 年 累 计 数 ” 栏 内 各 项 目 , 根 据 自 年 初 至 本 期 期 末 各 项 目的 累 计 实 际 发 生 额 填 列 , 也 可 以 根 据 上 月 收 入 支 出 表 “ 本 年 累 计 数 ”加 上 本 月 收 入 支 出 表 “ 本 月 数 ” 后 的 金 额 填 列 。年 度 收 入 支 出 表 “ 上 年 数 ” 栏 内 各 项 目 , 根 据 上 年 度 收 入 支 出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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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 年 数 ” 栏 内 各 对 应 项 目 数 字 填 列 。( 四 ) 本 表 “ 本 月 数 ” 栏 各 项 目 的 内 容 和 填 列 方 法 。1.“ 年 初 资 金 结 转 结 余 ” 项 目 及 其 所 属 各 明 细 项 目 , 反 映 工 会 本年 初 所 有 资 金 结 转 结 余 的 金 额 。 本 项 目 及 其 所 属 各 明 细 项 目 , 仅 在 编制 年 度 收 入 支 出 表 时 填 列 。“ 年 初 资 金 结 转 结 余 ” 项 目 根 据 各 明 细 项 目 的 合 计 数 填 列 。 “ 年初 资 金 结 转 ” 项 目 根 据 “ 工 会 资 金 结 转 ” 、 “ 财 政 拨 款 结 转 ” 科 目 年初 余 额 的 合 计 数 填 列 。 “ 年 初 资 金 结 余 ” 项 目 根 据 “ 工 会 资 金 结 余 ” 、“ 财 政 拨 款 结 余 ” 科 目 年 初 余 额 的 合 计 数 填 列 。本 项 目 及 其 所 属 各 明 细 项 目 的 数 额 , 应 当 与 上 年 年 度 收 入 支 出 表

中 “ 年 末 资 金 结 转 结 余 ” 中 各 项 目 的 金 额 相 等 。2.“ 资 金 结 转 结 余 调 整 及 变 动 ” 项 目 , 反 映 工 会 因 发 生 需 要 调 整以 前 年 度 各 项 资 金 结 转 结 余 的 事 项 导 致 各 项 资 金 结 转 结 余 发 生 变 动的 金 额 。 本 项 目 根 据 “ 工 会 资 金 结 转 ” 、 “ 工 会 资 金 结 余 ” 、 “ 财 政拨 款 结 转 ” 、 “ 财 政 拨 款 结 余 ” 科 目 下 “ 年 初 余 额 调 整 ” 、 “ 归 集 上缴 ” 科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的 合 计 数 填 列 。 若 为 负 数 , 以 “ -” 号 填 列 。3.收 入 类 项 目 。( 1) “ 收 入 合 计 ” 项 目 , 反 映 工 会 本 期 收 入 总 额 。 本 项 目 应 当根 据 本 表 中 “ 会 费 收 入 ” 、 “ 拨 缴 经 费 收 入 ” 、 “ 上 级 补 助 收 入 ” 、“ 政 府 补 助 收 入 ” 、 “ 行 政 补 助 收 入 ” 、 “ 附 属 单 位 上 缴 收 入 ” 、 “ 投

资 收 益 ” 、 “ 其 他 收 入 ” 和 “ 动 用 预 算 稳 定 调 节 基 金 ” 项 目 金 额 的 合计 数 填 列 。( 2) “ 会 费 收 入 ” 项 目 , 反 映 基 层 工 会 收 到 的 工 会 会 员 会 费 的金 额 。 本 项 目 应 当 根 据 “ 会 费 收 入 ” 科 目 的 本 期 发 生 额 填 列 。( 3) “ 拨 缴 经 费 收 入 ” 项 目 , 反 映 工 会 收 到 的 基 层 单 位 行 政 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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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 、 下 级 工 会 按 规 定 上 缴 及 上 级 工 会 按 规 定 转 拨 的 工 会 拨 缴 经 费 中 归属 于 本 级 工 会 的 经 费 金 额 。 本 项 目 应 当 根 据 “ 拨 缴 经 费 收 入 ” 科 目 的本 期 发 生 额 填 列 。( 4) “ 上 级 补 助 收 入 ” 项 目 , 反 映 工 会 收 到 的 上 级 工 会 给 予 的补 助 金 额 。 本 项 目 应 当 根 据 “ 上 级 补 助 收 入 ” 科 目 的 本 期 发 生 额 填 列 。( 5) “ 政 府 补 助 收 入 ” 项 目 , 反 映 县 级 以 上 工 会 收 到 的 各 级 人民 政 府 按 照 工 会 法 和 国 家 的 有 关 规 定 给 予 工 会 的 补 助 金 额 。 本 项 目 应当 根 据 “ 政 府 补 助 收 入 ” 科 目 的 本 期 发 生 额 填 列 。( 6) “ 行 政 补 助 收 入 ” 项 目 , 反 映 基 层 工 会 收 到 的 所 在 单 位 行政 方 面 按 照 工 会 法 和 国 家 的 有 关 规 定 给 予 工 会 的 补 助 金 额 。 本 项 目 应

当 根 据 “ 行 政 补 助 收 入 ” 科 目 的 本 期 发 生 额 填 列 。( 7) “ 附 属 单 位 上 缴 收 入 ” 项 目 , 反 映 工 会 收 到 的 所 属 企 事 业单 位 按 规 定 上 缴 的 金 额 。 本 项 目 应 当 根 据 “ 附 属 单 位 上 缴 收 入 ” 科 目的 本 期 发 生 额 填 列 。( 8) “ 投 资 收 益 ” 项 目 , 反 映 工 会 收 到 的 对 外 投 资 发 生 的 损 益金 额 。 本 项 目 应 当 根 据 “ 投 资 收 益 ” 科 目 的 本 期 发 生 额 填 列 ; 如 为 投资 净 损 失 , 以 “ -” 号 填 列 。( 9) “ 其 他 收 入 ” 项 目 , 反 映 工 会 收 到 的 各 类 其 他 收 入 的 金 额 。本 项 目 应 当 根 据 “ 其 他 收 入 ” 科 目 的 本 期 发 生 额 填 列 。( 10) “ 动 用 预 算 稳 定 调 节 基 金 ” 项 目 , 反 映 县 级 以 上 工 会 按 照

工 会 预 算 管 理 规 定 动 用 的 预 算 稳 定 调 节 基 金 金 额 。 本 项 目 应 当 根 据“ 动 用 预 算 稳 定 调 节 基 金 ” 科 目 的 本 期 发 生 额 填 列 。4.支 出 类 项 目 。( 1) “ 支 出 合 计 ” 项 目 , 反 映 工 会 本 期 支 出 总 额 。 本 项 目 应 当根 据 本 表 中 “ 职 工 活 动 支 出 ” 、 “ 职 工 活 动 组 织 支 出 ” 、 “ 职 工 服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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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 出 ” 、 “ 维 权 支 出 ” 、 “ 业 务 支 出 ” 、 “ 行 政 支 出 ” 、 “ 资 本 性 支出 ” 、 “ 补 助 下 级 支 出 ” 、 “ 对 附 属 单 位 的 支 出 ” 、 “ 其 他 支 出 ” 和“ 安 排 预 算 稳 定 调 节 基 金 ” 项 目 金 额 的 合 计 数 填 列 。( 2) “ 职 工 活 动 支 出 ” 项 目 , 反 映 基 层 工 会 开 展 职 工 教 育 活 动 、文 体 活 动 、 宣 传 活 动 、 劳 模 疗 休 养 活 动 、 会 员 活 动 等 发 生 的 支 出 金 额 。本 项 目 应 当 根 据 “ 职 工 活 动 支 出 ” 科 目 的 本 期 发 生 额 填 列 。( 3) “ 职 工 活 动 组 织 支 出 ” 项 目 , 反 映 县 级 以 上 工 会 组 织 开 展职 工 教 育 活 动 、 文 体 活 动 、 宣 传 活 动 、 劳 模 疗 休 养 活 动 等 发 生 的 支 出金 额 。 本 项 目 应 当 根 据 “ 职 工 活 动 组 织 支 出 ” 科 目 的 本 期 发 生 额 填 列 。( 4) “ 职 工 服 务 支 出 ” 项 目 , 反 映 工 会 开 展 职 工 劳 动 和 技 能 竞

赛 活 动 、 职 工 创 新 活 动 、 建 家 活 动 、 职 工 书 屋 、 职 工 互 助 保 障 、 心 理咨 询 等 工 作 发 生 的 支 出 金 额 。 本 项 目 应 当 根 据 “ 职 工 服 务 支 出 ” 科 目的 本 期 发 生 额 填 列 。( 5) “ 维 权 支 出 ” 项 目 , 反 映 工 会 用 于 维 护 职 工 权 益 的 支 出 金额 。 本 项 目 应 当 根 据 “ 维 权 支 出 ” 科 目 的 本 期 发 生 额 填 列 。( 6) “ 业 务 支 出 ” 项 目 , 反 映 工 会 培 训 工 会 干 部 、 加 强 自 身 建设 及 开 展 业 务 工 作 发 生 的 支 出 金 额 。 本 项 目 应 当 根 据 “ 业 务 支 出 ” 科目 的 本 期 发 生 额 填 列 。( 7) “ 行 政 支 出 ” 项 目 , 反 映 县 级 以 上 工 会 为 行 政 管 理 、 后 勤保 障 等 发 生 的 各 项 日 常 支 出 金 额 。 本 项 目 应 当 根 据 “ 行 政 支 出 ” 科 目

的 本 期 发 生 额 填 列 。( 8) “ 资 本 性 支 出 ” 项 目 , 反 映 工 会 从 事 建 设 工 程 、 设 备 工 具购 置 、 大 型 修 缮 和 信 息 网 络 购 建 而 发 生 的 实 际 支 出 金 额 。 本 项 目 应 当根 据 “ 资 本 性 支 出 ” 科 目 的 本 期 发 生 额 填 列 。( 9) “ 补 助 下 级 支 出 ” 项 目 , 反 映 县 级 以 上 工 会 为 解 决 下 级 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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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 经 费 不 足 或 根 据 有 关 规 定 给 予 下 级 工 会 的 各 类 补 助 金 额 。 本 项 目 应当 根 据 “ 补 助 下 级 支 出 ” 科 目 的 本 期 发 生 额 填 列 。( 10) “ 对 附 属 单 位 的 支 出 ” 项 目 , 反 映 工 会 按 规 定 对 所 属 企 事业 单 位 的 补 助 金 额 。 本 项 目 应 当 根 据 “ 对 附 属 单 位 的 支 出 ” 科 目 的 本期 发 生 额 填 列 。( 11) “ 其 他 支 出 ” 项 目 , 反 映 工 会 发 生 的 各 项 其 他 支 出 的 金 额 。本 项 目 应 当 根 据 “ 其 他 支 出 ” 科 目 的 本 期 发 生 额 填 列 ; 如 为 贷 方 发 生额 , 以 “ - ” 号 填 列 。( 12) “ 安 排 预 算 稳 定 调 节 基 金 ” 项 目 , 反 映 县 级 以 上 工 会 按 照有 关 规 定 使 用 超 收 的 拨 缴 经 费 收 入 安 排 的 预 算 稳 定 调 节 基 金 金 额 。 本

项 目 应 当 根 据 “ 安 排 预 算 稳 定 调 节 基 金 ” 科 目 的 本 期 发 生 额 填 列 。5.“ 本 期 收 支 差 额 ” 项 目 , 反 映 工 会 本 期 发 生 的 各 项 资 金 收 入 和支 出 相 抵 后 的 余 额 。 本 项 目 应 当 根 据 本 表 中 “ 收 入 合 计 ” 项 目 金 额 减去 “ 支 出 合 计 ” 项 目 金 额 后 的 余 额 填 列 。 如 为 负 数 , 以 “ - ” 号 填 列 。6.“ 年 末 资 金 结 转 结 余 ” 项 目 及 其 所 属 各 明 细 项 目 , 反 映 工 会 本年 各 项 资 金 结 转 结 余 的 年 末 余 额 。 本 项 目 及 其 所 属 各 明 细 项 目 , 仅 在编 制 年 度 收 入 支 出 表 时 填 列 。“ 年 末 资 金 结 转 结 余 ” 项 目 根 据 各 明 细 项 目 的 合 计 数 填 列 。 “ 年末 资 金 结 转 ” 项 目 根 据 “ 工 会 资 金 结 转 ” 、 “ 财 政 拨 款 结 转 ” 科 目 年末 余 额 的 合 计 数 填 列 。 “ 年 末 资 金 结 余 ” 项 目 根 据 “ 工 会 资 金 结 余 ” 、

“ 财 政 拨 款 结 余 ” 科 目 年 末 余 额 的 合 计 数 填 列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编制说明( 一 ) 本 表 反 映 县 级 以 上 工 会 本 年 财 政 拨 款 的 收 入 、 支 出 和 结 转结 余 的 情 况 。 县 级 以 上 工 会 应 当 按 年 度 编 制 财 政 拨 款 收 入 支 出 表 。不 从 同 级 政 府 财 政 部 门 取 得 财 政 拨 款 的 县 级 以 上 工 会 , 不 填 列 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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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 ( 二 ) 本 表 “ 项 目 ” 栏 内 各 项 目 , 应 当 根 据 县 级 以 上 工 会 取 得 的财 政 拨 款 分 项 设 置 。 其 中 “ 项 目 支 出 ” 项 目 下 , 根 据 每 个 项 目 设 置 。( 三 ) 本 表 各 栏 及 其 对 应 项 目 的 内 容 和 填 列 方 法 。1.“ 年 初 财 政 拨 款 结 转 结 余 ” 栏 中 各 项 目 , 反 映 县 级 以 上 工 会 年初 各 项 财 政 拨 款 结 转 结 余 的 金 额 。 各 项 目 应 当 根 据 “ 财 政 拨 款 结 转 ” 、“ 财 政 拨 款 结 余 ” 科 目 及 其 明 细 科 目 的 年 初 余 额 填 列 。 本 栏 中 各 项 目的 数 额 应 当 与 上 年 度 财 政 拨 款 收 入 支 出 表 中 “ 年 末 财 政 拨 款 结 转 结余 ” 栏 中 各 项 目 的 数 额 相 等 。2.“ 调 整 年 初 财 政 拨 款 结 转 结 余 ” 栏 中 各 项 目 , 反 映 县 级 以 上 工

会 对 年 初 财 政 拨 款 结 转 结 余 的 调 整 金 额 。 各 项 目 应 当 根 据 “ 财 政 拨 款结 转 ” 、 “ 财 政 拨 款 结 余 ” 科 目 下 “ 年 初 余 额 调 整 ” 明 细 科 目 及 其 所属 明 细 科 目 的 本 年 发 生 额 填 列 ; 如 调 整 减 少 年 初 财 政 拨 款 结 转 结 余 ,以 “ -” 号 填 列 。3.“ 本 年 归 集 上 缴 ” 栏 中 各 项 目 , 反 映 县 级 以 上 工 会 本 年 按 规 定实 际 上 缴 的 财 政 拨 款 结 余 资 金 金 额 。 各 项 目 应 当 根 据 “ 财 政 拨 款 结 余 ”科 目 下 “ 归 集 上 缴 ” 科 目 及 其 所 属 明 细 科 目 的 本 年 发 生 额 , 以 “ -”号 填 列 。4.“ 单 位 内 部 调 剂 ” 栏 中 各 项 目 , 反 映 县 级 以 上 工 会 本 年 财 政 拨款 结 转 结 余 资 金 在 工 会 内 部 不 同 项 目 等 之 间 的 调 剂 金 额 。 各 项 目 应 当

根 据 “ 财 政 拨 款 结 转 ” 和 “ 财 政 拨 款 结 余 ” 科 目 下 的 “ 单 位 内 部 调 剂 ”明 细 科 目 及 其 所 属 明 细 科 目 的 本 年 发 生 额 填 列 ; 对 工 会 内 部 调 剂 减 少的 财 政 拨 款 结 余 金 额 , 以 “ -” 号 填 列 。5.“ 本 年 财 政 拨 款 收 入 ” 栏 中 各 项 目 , 反 映 县 级 以 上 工 会 本 年 从同 级 政 府 部 门 取 得 的 财 政 预 算 拨 款 金 额 。 各 项 目 应 当 根 据 “ 政 府 补 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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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入 ” 科 目 下 “ 财 政 拨 款 收 入 ” 明 细 科 目 及 其 所 属 明 细 科 目 的 本 年 发生 额 填 列 。6.“ 本 年 财 政 拨 款 支 出 ” 栏 中 各 项 目 , 反 映 县 级 以 上 工 会 本 年 发生 的 财 政 拨 款 支 出 金 额 。 各 项 目 应 当 根 据 除 “ 安 排 预 算 稳 定 调 节 基 金 ”科 目 以 外 的 各 支 出 类 科 目 下 “ 财 政 拨 款 ” 明 细 科 目 及 其 所 属 明 细 科 目的 本 年 发 生 额 填 列 。7.“ 年 末 财 政 拨 款 结 转 结 余 ” 栏 中 各 项 目 , 反 映 县 级 以 上 工 会 年末 财 政 拨 款 结 转 结 余 的 金 额 。 各 项 目 应 当 根 据 “ 财 政 拨 款 结 转 ” 、 “ 财政 拨 款 结 余 ” 科 目 及 其 所 属 明 细 科 目 的 年 末 余 额 填 列 。四、国有资产情况表编制说明

( 一 ) 本 表 反 映 县 级 以 上 工 会 年 末 持 有 的 国 有 资 产 情 况 。 县 级 以上 工 会 应 当 按 年 度 编 制 国 有 资 产 情 况 表 。( 二 ) 本 表 “ 年 初 余 额 ” 栏 各 项 目 金 额 , 应 当 根 据 上 年 度 国 有 资产 情 况 表 “ 年 末 余 额 ” 栏 内 各 对 应 项 目 数 字 填 列 。( 三 ) 本 表 “ 年 末 余 额 ” 栏 各 项 目 的 内 容 和 填 列 方 法 。1.“ 货 币 资 金 ” 项 目 , 反 映 县 级 以 上 工 会 年 末 库 存 现 金 及 银 行 存款 中 财 政 拨 款 的 合 计 数 。 本 项 目 应 当 根 据 “ 库 存 现 金 ” 、 “ 银 行 存 款 ”科 目 下 “ 国 有 资 产 ” 明 细 科 目 年 末 余 额 的 合 计 数 填 列 。2.“ 财 政 应 返 还 额 度 ” 项 目 , 反 映 县 级 以 上 工 会 年 末 财 政 应 返 还额 度 的 金 额 。 本 项 目 应 当 根 据 “ 财 政 应 返 还 额 度 ” 科 目 的 年 末 余 额 填

列 。 3.“ 库 存 物 品 ” 项 目 , 反 映 县 级 以 上 工 会 年 末 存 储 的 财 政 拨 款 形成 的 库 存 物 品 的 实 际 成 本 。 本 项 目 应 当 根 据 “ 库 存 物 品 ” 科 目 下 “ 国有 资 产 ” 明 细 科 目 的 年 末 余 额 填 列 。4.“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 项 目 , 反 映 工 会 期 末 流 动 资 产 中 国 有 资 产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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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数 。 本 项 目 应 当 根 据 本 表 中 “ 货 币 资 金 ” 、 “ 财 政 应 返 还 额 度 ” 、“ 库 存 物 品 ” 项 目 金 额 的 合 计 数 填 列 。5.“ 在 建 工 程 ” 项 目 , 反 映 县 级 以 上 工 会 年 末 所 有 的 建 设 项 目 工程 中 国 有 资 产 部 分 的 实 际 成 本 。 本 项 目 应 当 根 据 “ 在 建 工 程 ” 科 目 下“ 国 有 资 产 ” 明 细 科 目 的 年 末 余 额 填 列 。6.“ 固 定 资 产 原 值 ” 项 目 , 反 映 县 级 以 上 工 会 年 末 固 定 资 产 中 国有 资 产 部 分 的 原 值 。 本 项 目 应 当 根 据 “ 固 定 资 产 ” 科 目 下 “ 国 有 资 产 ”明 细 科 目 的 年 末 余 额 填 列 。“ 累 计 折 旧 ” 项 目 , 反 映 县 级 以 上 工 会 年 末 固 定 资 产 中 国 有 资 产部 分 已 计 提 的 累 计 折 旧 金 额 。 本 项 目 应 当 根 据 “ 累 计 折 旧 ” 科 目 下 “ 国

有 资 产 ” 明 细 科 目 的 年 末 余 额 填 列 。“ 固 定 资 产 净 值 ” 项 目 , 反 映 县 级 以 上 工 会 年 末 固 定 资 产 中 国 有资 产 部 分 的 账 面 价 值 。 本 项 目 应 当 根 据 “ 固 定 资 产 原 值 ” 项 目 减 去 “ 累计 折 旧 ” 项 目 后 的 金 额 填 列 。7.“ 无 形 资 产 原 值 ” 项 目 , 反 映 县 级 以 上 工 会 年 末 无 形 资 产 中 国有 资 产 部 分 的 原 值 。 本 项 目 应 当 根 据 “ 无 形 资 产 ” 科 目 下 “ 国 有 资 产 ”明 细 科 目 的 年 末 余 额 填 列 。“ 累 计 摊 销 ” 项 目 , 反 映 县 级 以 上 工 会 年 末 无 形 资 产 中 国 有 资 产部 分 已 计 提 的 累 计 摊 销 金 额 。 本 项 目 应 当 根 据 “ 累 计 摊 销 ” 科 目 下 “ 国有 资 产 ” 明 细 科 目 的 年 末 余 额 填 列 。

“ 无 形 资 产 净 值 ” 项 目 , 反 映 县 级 以 上 工 会 年 末 无 形 资 产 中 国 有资 产 部 分 的 账 面 价 值 。 本 项 目 应 当 根 据 “ 无 形 资 产 原 值 ” 项 目 减 去 “ 累计 摊 销 ” 项 目 后 的 金 额 填 列 。8.“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 项 目 , 反 映 县 级 以 上 工 会 年 末 已 经 支 出 的 ,应 由 本 期 和 以 后 各 期 负 担 的 分 摊 期 限 在 1 年 以 上 ( 不 含 1年 ) 的 财 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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拨 款 支 出 。 本 项 目 应 当 根 据 “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 科 目 下 “ 国 有 资 产 ” 明细 科 目 的 年 末 余 额 填 列 。9.“ 非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 项 目 , 反 映 县 级 以 上 工 会 年 末 非 流 动 资 产中 国 有 资 产 的 合 计 数 。 本 项 目 应 当 根 据 本 表 中 “ 在 建 工 程 ” 、 “ 固 定资 产 净 值 ” 、 “ 无 形 资 产 净 值 ” 、 “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 项 目 金 额 的 合 计数 填 列 。10.“ 资 产 总 计 ” 项 目 , 反 映 县 级 以 上 工 会 年 末 国 有 资 产 的 合 计数 。 本 项 目 应 当 根 据 “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 项 目 与 “ 非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 项目 金 额 的 合 计 数 填 列 。五、成本费用表编制说明

( 一 ) 本 表 反 映 县 级 以 上 工 会 某 一 会 计 期 间 内 的 成 本 费 用 情 况 。县 级 以 上 工 会 至 少 应 当 编 制 月 度 、 年 度 成 本 费 用 表 , 可 以 根 据 需 要 编制 季 度 、 半 年 度 成 本 费 用 表 。( 二 ) 编 制 年 度 成 本 费 用 表 时 , 将 “ 本 月 数 ” 栏 改 为 “ 本 年 数 ”栏 , 将 “ 本 年 累 计 数 ” 栏 改 为 “ 上 年 数 ” 栏 。( 三 ) 本 表 “ 本 月 数 ” 栏 内 各 项 目 , 根 据 本 月 各 项 目 的 实 际 发 生额 填 列 。 年 度 成 本 费 用 表 “ 本 年 数 ” 栏 内 各 项 目 , 根 据 本 年 度 各 项 目的 实 际 发 生 额 填 列 。本 表 “ 本 年 累 计 数 ” 栏 内 各 项 目 , 根 据 自 年 初 至 本 期 期 末 各 项 目的 累 计 实 际 发 生 额 填 列 , 也 可 以 根 据 上 月 成 本 费 用 表 “ 本 年 累 计 数 ”

加 上 本 月 成 本 费 用 表 “ 本 月 数 ” 后 的 金 额 填 列 。年 度 成 本 费 用 表 “ 上 年 数 ” 栏 内 各 项 目 , 根 据 上 年 度 成 本 费 用 表“ 本 年 数 ” 栏 内 各 对 应 项 目 数 字 填 列 。( 四 ) 本 表 “ 本 月 数 ” 栏 各 项 目 的 内 容 和 填 列 方 法 。1.“ 职 工 活 动 组 织 费 用 ” 项 目 , 反 映 县 级 以 上 工 会 组 织 开 展 职 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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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育 活 动 、 文 体 活 动 、 宣 传 活 动 、 劳 模 疗 休 养 活 动 等 所 发 生 的 费 用 。本 项 目 根 据 “ 职 工 活 动 组 织 支 出 ” 科 目 的 本 期 发 生 额 填 列 。2.“ 职 工 服 务 费 用 ” 项 目 , 反 映 县 级 以 上 工 会 开 展 职 工 劳 动 和 技能 竞 赛 活 动 、 职 工 创 新 活 动 、 建 家 活 动 、 职 工 书 屋 、 职 工 互 助 保 障 、心 理 咨 询 等 工 作 发 生 的 费 用 。 本 项 目 根 据 “ 职 工 服 务 支 出 ” 科 目 的 本期 发 生 额 填 列 。3.“ 维 权 费 用 ” 项 目 , 反 映 县 级 以 上 工 会 用 于 维 护 职 工 权 益 的 费用 。 本 项 目 根 据 “ 维 权 支 出 ” 科 目 的 本 期 发 生 额 填 列 。4.“ 业 务 费 用 ” 项 目 , 反 映 县 级 以 上 工 会 培 训 工 会 干 部 、 加 强 自身 建 设 及 开 展 业 务 工 作 发 生 的 费 用 。 本 项 目 根 据 “ 业 务 支 出 ” 科 目 的

本 期 发 生 额 填 列 。5.“ 行 政 费 用 ” 项 目 , 反 映 县 级 以 上 工 会 为 行 政 管 理 、 后 勤 保 障等 发 生 的 各 项 费 用 。 本 项 目 根 据 “ 行 政 支 出 ” 科 目 的 本 期 发 生 额 填 列 。6.“ 补 助 下 级 费 用 ” 项 目 , 反 映 县 级 以 上 工 会 补 助 下 级 发 生 的 费用 。 本 项 目 根 据 “ 补 助 下 级 支 出 ” 科 目 的 本 期 发 生 额 填 列 。7.“ 对 附 属 单 位 的 费 用 ” 项 目 , 反 映 县 级 以 上 工 会 按 规 定 对 附 属企 事 业 单 位 补 助 发 生 的 费 用 。 本 项 目 根 据 “ 对 附 属 单 位 的 支 出 ” 科 目的 本 期 发 生 额 填 列 。8.“ 折 旧 及 摊 销 费 用 ” 项 目 , 反 映 县 级 以 上 工 会 应 承 担 的 折 旧 、摊 销 及 待 摊 费 用 。 本 项 目 根 据 “ 累 计 折 旧 ” 、 “ 累 计 摊 销 ” 、 “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 科 目 本 期 贷 方 发 生 额 的 合 计 数 填 列 。9.“ 其 他 费 用 ” 项 目 , 反 映 县 级 以 上 工 会 发 生 的 除 以 上 费 用 项 目外 的 其 他 费 用 。 本 项 目 根 据 “ 其 他 支 出 ” 科 目 的 本 期 发 生 额 填 列 。10.“ 调 整 事 项 ” 项 目 , 反 映 由 于 会 计 核 算 基 础 差 异 导 致 的 费 用调 整 金 额 。 本 项 目 根 据 本 期 调 整 事 项 的 实 际 发 生 额 填 列 , 若 为 调 减 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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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 以 “ -” 号 填 列 。11.“ 费 用 总 计 ” 项 目 , 反 映 县 级 以 上 工 会 发 生 的 成 本 费 用 合 计数 。 本 项 目 根 据 本 表 中 “ 职 工 活 动 组 织 费 用 ” 、 “ 职 工 服 务 费 用 ” 、“ 维 权 费 用 ” 、 “ 业 务 费 用 ” 、 “ 行 政 费 用 ” 、 “ 补 助 下 级 费 用 ” 、“ 对 附 属 单 位 的 费 用 ” 、 “ 折 旧 及 摊 销 费 用 ” 、 “ 其 他 费 用 ” 和 “ 调整 事 项 ” 项 目 金 额 的 合 计 数 填 列 。( 五 ) 调 整 事 项 。1.调 整 库 存 物 品 对 当 期 费 用 的 影 响 。当 期 购 入 库 存 物 品 的 支 出 , 不 作 为 当 期 费 用 ; 当 期 领 用 、 发 出 库存 物 品 对 应 的 支 出 , 作 为 当 期 费 用 。 县 级 以 上 工 会 应 当 将 “ 库 存 物 品 ”

科 目 期 初 余 额 减 去 期 末 余 额 后 的 差 额 , 作 为 当 期 费 用 的 调 增 金 额 。2.调 整 在 建 工 程 对 当 期 费 用 的 影 响 。建 设 项 目 竣 工 验 收 并 交 付 使 用 时 , 县 级 以 上 工 会 应 当 将 在 建 工 程中 “ 待 核 销 基 建 支 出 ” 明 细 科 目 的 本 期 发 生 额 计 入 当 期 费 用 , 作 为 当期 费 用 的 调 增 金 额 。3.调 整 其 他 事 项 对 当 期 费 用 的 影 响 。存 在 其 他 事 项 因 核 算 基 础 不 同 导 致 当 期 费 用 与 支 出 存 在 差 异 的 ,比 照 上 述 原 则 进 行 处 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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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部分会计报表附注一 、 工 会 的 年 度 会 计 报 表 附 注 至 少 应 当 披 露 下 列 内 容 :( 一 ) 遵 循 《 工 会 会 计 制 度 》 的 声 明 ;( 二 ) 整 体 财 务 状 况 、 预 算 执 行 情 况 的 说 明 ;( 三 ) 重 要 会 计 政 策 、 会 计 估 计 及 其 变 更 情 况 的 说 明 ;( 四 ) 会 计 报 表 重 要 项 目 的 进 一 步 说 明 , 包 括 其 主 要 构 成 、 增 减变 动 情 况 等 ;( 五 ) 重 要 资 产 处 置 、 资 产 重 大 损 失 情 况 的 说 明 ;( 六 ) 以 名 义 金 额 计 量 的 资 产 名 称 、 数 量 等 情 况 , 以 及 以 名 义 金

额 计 量 理 由 的 说 明 ;( 七 ) 以 前 年 度 结 转 结 余 调 整 情 况 的 说 明 ;( 八 ) 有 助 于 理 解 和 分 析 会 计 报 表 需 要 说 明 的 其 他 事 项 。二 、 法 律 、 行 政 法 规 和 国 家 统 一 的 会 计 制 度 另 有 规 定 的 , 从 其 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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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录 2工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表固 定 资 产 类 别 内 容 折 旧 年 限 ( 年 )房 屋 及 构 筑 物 业 务 及 管 理用 房 钢 结 构 不 低 于 50钢 筋 混 凝 土 结 构 不 低 于 50砖 混 结 构 不 低 于 30砖 木 结 构 不 低 于 30简 易 房 不 低 于 8

房 屋 附 属 设 施 不 低 于 8构 筑 物 不 低 于 8通 用 设 备 计 算 机 设 备 不 低 于 6办 公 设 备 不 低 于 6车 辆 不 低 于 8图 书 档 案 设 备 不 低 于 5机 械 设 备 不 低 于 10电 气 设 备 不 低 于 5雷 达 、 无 线 电 和 卫 星 导 航 设 备 不 低 于 10通 信 设 备 不 低 于 5

广 播 、 电 视 、 电 影 设 备 不 低 于 5仪 器 仪 表 不 低 于 5电 子 和 通 信 测 量 设 备 不 低 于 5计 量 标 准 器 具 及 量 具 、 衡 器 不 低 于 5专 用 设 备 食 品 加 工 专 用 设 备 10-15纺 织 设 备 10-15缝 纫 、 服 饰 、 制 革 和 毛 皮 加 工 设 备 10-15医 疗 设 备 5-10安 全 生 产 设 备 10-20环 境 污 染 防 治 设 备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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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用 设 备 文 艺 设 备 5-15体 育 设 备 5-15娱 乐 设 备 5-15家 具 、 用 具 及 装 具 家 具 不 低 于 15用 具 、 装 具 不 低 于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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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H2001首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