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猪销售台账管理制度一、屠宰场应严格生猪及其产品销售使用票据的管理,所有生猪及其产品销售使用票据必须实行专人管理,领用登记、存根留存保管制度 。二、生猪及其产品销售票据上,应当载明购货人、销售数量及金额、生猪经营者、销售时间、开票人、收款人等事项。三、代宰生猪原则参照自营 生猪执行,严禁无记录代宰生猪行为。四、开票员应及时准确填写《生猪及其产品销售台帐》,屠宰场按时上报每日屠宰及销售数据,《生猪及其产 品销售台帐》按月装订,妥善保管。五、屠宰场生猪屠宰、销售数据应定期同检疫检验数据核对,并保持一致。六、生猪及猪肉销售使用票据的存根 及台帐的保管时间,按有关规定执行。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