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 间 合 同
甲方(委托人):邯郸市 贸易有限公司
乙方(居间人):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为了发挥各自的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的规定,经双方充协商,依照平等、自愿、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 中医院、 人民医院 工程,引荐甲方和该项工程的施工单位直接洽谈,向甲方提供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甲方与施工单位签订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买卖合同。
2、“居间成功”是指完成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买卖合同的签订、结算、按进度回款等全部事宜。乙方仅为甲方提供信息,或为甲方提供的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的,均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二、居间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买卖合同约定的最后一次付款期满之日止。
三、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和施工单位进行合同谈判。
2、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买卖合同,甲方因履行该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应按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
四、乙方的权利义务
1、向甲方书面报告签订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买卖合同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客户的资质证书、项目建设情况、工程负责人、资信情况、是否具有履约能力等,乙方应保证相关单位的项目真实可靠、资金到位、各种施工手续齐全,并能够正常履行合同。否则,无权取得居间报酬。
2、乙方在甲方与施工单位进行合同谈判期间,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慎谨和诚实义务。如果能够达成销售合同,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仍有义务负责协调好甲方与施工单位的关系。甲方基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委托乙方完成的,乙方应该积极完成。
五、居间报酬的支付时间、计算方法、支付方式
1、居间成功后,甲方根据收到该项工程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款的回款进度分批次支付酬金。
2、居间报酬的计算方式为 ① 。
①按甲方收到该项工程实际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款同该项工程合同单价折算的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销售数量以 3 元/m3计提计算酬金。
3、甲方以转账的方式支付。乙方的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行: 户名: 账 号:
六、居间费用的承担
居间费用是指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无论是否完成本合同所包含的委托事项,乙方将自行承担居间活动费用。如果居间不成功,乙方不得要求任何居间费用和报酬。
七、居间合同的解除:
1、期满自行解除;
2、双方协商一致解除;
3、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4、在居间合同生效一个月内,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买卖合同没能签订,居间行为没有进展的,甲方有权单方面予以解除本合同,且无需承担居间费用、报酬及违约责任;
5、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买卖合同的买方终止合同、中途停工建设、项目建设因违法被责令停工、不能依约定付款、资金链断裂、项目负责人涉及刑事、重大民事责任等,或甲方因买方的违约行为采取诉讼追要欠款等,致使甲方遭受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单方面予以解除本合同,且无需承担居间费用、报酬及违约责任;
八、保密事项
?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协议所涉及的商业秘密。
九、争议解决方式??
如发生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邯郸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盖章或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自该项工程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销售合同终止后自动终止。
3、甲乙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项时,本合同终止。
4、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经办人: 经办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同编号:
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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