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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郑州地铁工程深基坑应急专项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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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铁 二 十 局 集 团 郑 州 市 城 郊 铁 路 二 期 土 建 B合 同 段 项 目 经 理 部 专 项 应 急 预 案郑 州 市 城 郊 铁 路 二 期 土 建 B合 同 段 项 目 经 理 部深 基 坑 突 发 事 故 专 项 应 急 预 案

编 制 :审 核 :审 批 :中 铁 二 十 局 集 团 有 限 公 司郑 州 市 城 郊 铁 路 二 期 土 建 B 合 同 段 项 目 经 理 部2017年 3月 11日

中 铁 二 十 局 集 团 郑 州 市 城 郊 铁 路 二 期 土 建 B合 同 段 项 目 经 理 部 专 项 应 急 预 案目 录第 一 章 总 则 ............................................... - 1 -第 一 节 编 制 目 的 ....................................... - 1 -第 二 节 编 制 依 据 ....................................... - 1 -第 三 节 适 用 范 围 ....................................... - 1 -第 四 节 应 急 处 置 基 本 原 则 ............................... - 1 -第 五 节 应 急 救 援 的 主 要 任 务 ..............................- 2 -

第 二 章 事 故 类 型 和 危 害 程 度 分 析 ............................. - 3 -第 一 节 事 故 类 型 ....................................... - 3 -第 二 节 危 害 程 度 分 析 ................................... - 3 -第 三 章 应 急 组 织 机 构 及 职 责 ................................. - 3 -第 一 节 应 急 领 导 小 组 ................................... - 3 -第 二 节 应 急 领 导 小 组 职 责 ............................... - 4 -第 三 节 应 急 分 工 ....................................... - 4 -第 四 章 预 防 与 预 警 ......................................... - 8 -第 一 节 危 险 源 监 控 ..................................... - 8 -第 二 节 预 警 行 动 ....................................... - 8 -

第 三 节 信 息 报 告 ....................................... - 9 -第 五 章 应 急 响 应 ........................................... - 9 -第 一 节 相 应 分 级 ....................................... - 9 -第 二 节 响 应 程 序 ....................................... - 9 -第 三 节 处 置 措 施 ....................................... - 9 -第 四 节 应 急 结 束 ...................................... - 13 -

中 铁 二 十 局 集 团 郑 州 市 城 郊 铁 路 二 期 土 建 B合 同 段 项 目 经 理 部 专 项 应 急 预 案第 六 章 信 息 发 布 .......................................... - 13 -第 一 节 信 息 发 布 部 门 .................................. - 13 -第 二 节 信 息 发 布 原 则 .................................. - 13 -第 三 节 信 息 发 布 形 式 .................................. - 13 -第 七 章 后 期 处 置 .......................................... - 13 -第 一 节 应 急 总 结 ...................................... - 13 -第 二 节 保 险 理 赔 ...................................... - 14 -

第 八 章 应 急 保 障 .......................................... - 14 -第 一 节 通 信 与 信 息 保 障 ................................ - 14 -第 二 节 应 急 队 伍 保 障 .................................. - 14 -第 三 节 应 急 物 资 装 备 保 障 ...............................- 14 -第 四 节 经 费 保 障 ...................................... - 15 -第 九 章 培 训 与 演 练 ........................................ - 15 -第 一 节 宣 传 与 教 育 .................................... - 15 -第 二 节 预 案 演 习 ...................................... - 15 -第 十 章 奖 惩 措 施 .......................................... - 15 -第 一 节 奖 励 措 施 ...................................... - 15 -

第 二 节 处 罚 措 施 ...................................... - 16 -第 十 一 章 附 则 ............................................ - 16 -第 一 节 应 急 预 案 备 案 .................................. - 16 -第 二 节 维 护 和 更 新 .................................... - 16 -第 三 节 制 定 与 解 释 .................................... - 16 -第 四 节 应 急 预 案 的 实 施 ................................ - 16 -

中 铁 二 十 局 集 团 郑 州 市 城 郊 铁 路 二 期 土 建 B合 同 段 项 目 经 理 部 专 项 应 急 预 案第 十 二 章 附 件 ............................................ - 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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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 章 总 则第 一 节 编 制 目 的为 了 及 时 有 效 地 实 施 应 急 救 援 工 作 , 提 高 应 急 人 员 对 突 发 事 故 的 应 急救 援 能 力 , 最 大 限 度 地 减 少 深 基 坑 开 挖 过 程 中 突 发 事 故 造 成 的 人 员 伤 亡 和财 产 损 失 , 特 制 定 本 预 案 。 第 二 节 编 制 依 据一 、 依 据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安 全 生 产 法 》 、 《 工 程 建 设 管 理 办 法 》 、 《 建筑 施 工 安 全 检 查 标 准 》 、 《 建 设 工 程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条 例 》 、 《 生 产 经 营 单位 安 全 生 产 事 故 应 急 预 案 编 制 导 则 》 等 法 律 法 规 和 《 公 司 专 项 应 急 救 援 预案 》 等 文 件 制 定 本 预 案 。

二 、 主 要 地 方 政 府 法 规 和 业 主 相 关 文 件《 河 南 省 安 全 生 产 应 急 预 案 管 理 办 法 ( 暂 行 ) 》 、 《 河 南 省 人 民 政 府 突 发公 共 事 件 总 体 应 急 预 案 ( 试 行 ) 》 、 《 郑 州 市 城 市 生 产 安 全 事 故 应 急 预 案 管 理办 法 实 施 细 则 》 、 《 郑 州 市 突 发 事 件 总 体 应 急 预 案 》 等 , 其 它 有 关 法 律 法 规和 规 范 要 求 。 第 三 节 适 用 范 围本 预 案 适 用 于 中 铁 二 十 局 集 团 郑 州 市 城 郊 铁 路 二 期 土 建 B 合 同 段 项 目经 理 部 深 基 坑 开 挖 过 程 中 突 发 事 故 的 应 对 工 作 。第 四 节 应 急 处 置 基 本 原 则一 、 以 人 为 本 , 减 少 危 害 。

切 实 履 行 郑 州 轨 道 交 通 有 限 公 司 的 管 理 、 监 督 、 协 调 、 服 务 职 能 , 把保 障 员 工 和 公 众 生 命 、 健 康 作 为 首 要 任 务 , 最 大 程 度 地 减 少 本 工 程 施 工 重特 大 事 故 及 其 造 成 的 人 员 伤 亡 和 危 害 。二 、 居 安 思 危 , 预 防 为 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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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 度 重 视 安 全 工 作 , 对 施 工 中 存 在 的 重 大 安 全 隐 患 进 行 评 估 、 治 理 ,努 力 减 少 未 遂 事 件 的 发 生 , 常 抓 不 懈 , 防 患 于 未 然 。 增 强 忧 患 意 识 , 坚 持预 防 与 应 急 相 结 合 , 常 态 与 非 常 态 相 结 合 , 做 好 应 对 本 工 程 施 工 重 特 大 事件 的 各 项 准 备 工 作 。三 、 统 一 领 导 , 分 级 负 责 。在 我 项 目 部 应 急 救 援 指 挥 部 的 领 导 下 , 建 立 健 全 应 急 体 制 , 落 实 应 急职 责 , 充 分 发 挥 各 级 人 员 的 作 用 。四 、 依 法 规 范 , 加 强 管 理 。依 据 国 家 相 关 法 律 、 法 规 及 河 南 省 、 郑 州 市 的 有 关 规 定 , 加 强 应 急 管理 , 使 应 对 本 工 程 施 工 重 特 大 事 件 的 工 作 标 准 化 、 制 度 化 、 法 制 化 。

五 、 快 速 反 应 , 协 同 应 对 。加 强 以 属 地 管 理 为 主 的 应 急 处 置 队 伍 建 设 , 建 立 联 动 协 调 制 度 , 充 分动 员 和 发 挥 乡 镇 、 社 区 、 企 事 业 队 伍 、 社 会 团 体 和 志 愿 者 队 伍 的 作 用 , 依靠 公 众 力 量 , 形 成 统 一 指 挥 、 反 应 灵 敏 、 功 能 齐 全 、 协 调 有 序 、 运 转 高 效的 应 急 管 理 机 制 。六 、 加 强 宣 传 , 提 高 素 质 。加 强 宣 传 和 培 训 教 育 工 作 , 提 高 广 大 员 工 自 救 、 互 救 和 应 对 各 类 突 发事 件 的 综 合 素 质 。 第 五 节 应 急 救 援 的 主 要 任 务一 、 调 动 一 切 可 能 的 力 量 ( 政 府 、 社 会 的 力 量 ) , 立 即 制 止 或 控 制 事 态

的 扩 大 , 抢 救 受 伤 或 被 困 人 员 。二 、 指 挥 现 场 施 工 人 员 和 危 及 的 群 众 撤 离 危 险 区 域 , 维 护 救 援 现 场 秩序 并 保 护 好 现 场 。三 、 抢 救 、 转 移 国 家 和 人 民 财 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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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协 调 、 调 度 救 援 物 资 、 设 备 和 器 材 。五 、 做 好 信 息 发 布 工 作 , 引 导 新 闻 媒 体 正 面 报 道 。六 、 消 除 危 险 源 , 恢 复 正 常 施 工 。七 、 查 明 人 员 伤 亡 及 经 济 损 失 情 况 。八 、 协 助 政 府 有 关 部 门 进 行 事 故 、 事 件 的 调 查 处 理 。第 二 章 事 故 类 型 和 危 害 程 度 分 析第 一 节 事 故 类 型根 据 本 分 项 工 程 施 工 特 点 及 复 杂 的 地 质 情 况 , 充 分 考 虑 到 施 工 技 术 难度 和 不 利 条 件 等 因 素 , 经 多 方 讨 论 和 分 析 , 确 定 本 分 项 工 程 的 突 发 事 件 、风 险 或 紧 急 情 况 如 下 :

一 、 土 质 易 坍 塌 下 陷 及 变 形 , 易 造 成 塌 方 。 施 工 应 采 取 降 水 措 施 、 加固 措 施 。二 、 设 备 用 房 基 坑 深 度 约 7-19米 , 此 项 目 施 工 中 基 坑 深 , 易 发 生 高 空坠 落 事 故 。三 、 暴 风 雨 的 侵 袭 , 使 基 坑 内 进 水 、 设 备 、 人 员 等 被 淹 , 材 料 库 房 、工 棚 被 破 坏 。 如 基 坑 开 挖 因 暴 雨 造 成 基 坑 淹 水 , 损 坏 设 备 、 危 急 施 工 人 员安 全 等 。 第 二 节 危 害 程 度 分 析项 目 部 按 照 公 司 《 危 险 源 辨 识 、 评 价 控 制 程 序 》 的 规 定 , 对 深 基 坑 开挖 过 程 中 潜 在 的 危 险 源 进 行 风 险 评 价 , 将 其 确 定 为 重 大 风 险 。

第 三 章 应 急 组 织 机 构 及 职 责第 一 节 应 急 领 导 小 组为 强 化 应 急 管 理 工 作 , 项 目 部 成 立 应 急 指 挥 部 ( 应 急 领 导 小 组 ) , 统 一管 理 、 调 度 、 指 挥 施 工 队 级 别 的 安 全 事 故 或 突 发 事 件 的 应 急 处 置 工 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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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 长 : 郭 锐 、 祁 秀 业副 组 长 : 时 云 涛 、 王 武 军 、 谢 胜 亮组 员 : 白 耀 平 、 任 文 斌 、 党 军 兴 、 刘 风 勇 、 李 孝 敏 、 李 玉 博 、陈 志 雄 、 吴 晓 敏应 急 指 挥 部 下 设 一 办 、 六 组 , 分 别 为 应 急 协 调 办 、 抢 险 救 援 组 、 技 术保 障 组 、 安 全 监 控 组 、 疏 散 救 护 组 、 后 勤 保 障 组 、 善 后 处 理 组 。第 二 节 应 急 领 导 小 组 职 责一 、 应 急 领 导 小 组 组 长 职 责负 责 启 动 施 工 队 级 别 的 应 急 预 案 和 抢 险 调 度 命 令 , 负 责 突 发 事 件 应 急的 统 一 指 挥 和 调 度 工 作 。

二 、 应 急 领 导 小 组 副 组 长 职 责协 调 组 长 做 好 应 急 抢 险 的 指 挥 调 度 工 作 , 负 责 指 挥 调 度 所 管 辖 各 专 项职 能 组 。三 、 应 急 领 导 小 组 成 员 职 责承 担 本 部 门 的 安 全 生 产 和 应 急 抢 险 工 作 任 务 , 完 成 组 长 下 达 的 应 急 指令 。 第 三 节 应 急 分 工各 应 急 组 组 成 和 职 责 分 工 :一 、 应 急 协 调 办主 任 : 陈 志 雄

成 员 : 综 合 办 公 室职 责 :( 1) 负 责 突 发 事 故 的 接 收 、 核 实 、 处 理 、 传 递 、 通 报 、 报 告 , 执 行 应急 指 挥 部 的 应 急 指 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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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贯 彻 落 实 领 导 决 定 的 其 他 事 项 , 负 责 草 拟 事 故 快 报 , 摄 录 现 场 音像 资 料 等 ;( 3) 在 外 部 救 援 力 量 参 与 抢 险 时 , 积 极 引 导 , 并 做 好 协 调 配 合 工 作 ;( 4) 综 合 协 调 各 应 急 小 组 的 工 作 , 行 使 现 场 应 急 处 置 的 权 利 ;( 5) 协 助 事 故 调 查 ;( 6) 在 气 象 灾 害 抢 险 时 , 随 时 与 当 地 气 象 部 门 保 持 联 系 , 及 时 掌 握 第一 手 天 气 资 料 ;( 7) 根 据 项 目 领 导 的 授 权 , 如 实 报 告 、 发 布 事 发 现 场 情 况 , 并 代 表 单位 接 受 新 闻 媒 体 的 采 访 , 做 好 沟 通 协 调 工 作 。二 、 抢 险 救 援 组

组 长 : 郭 锐 、 祁 秀 业组 员 : 施 工 技 术 部 、 安 质 部 、 各 施 工 工 班职 责 :( 1) 联 络 公 安 交 警 部 门 , 加 强 交 通 管 制 , 实 施 重 点 区 域 警 戒 , 维 护 治安 秩 序 ;( 2) 统 一 调 配 应 急 物 资 和 设 备 , 组 织 现 场 救 援 力 量 和 专 业 抢 险 队 伍 ,开 展 现 场 处 置 ;( 3) 负 责 向 社 会 救 援 机 构 报 警 , 请 求 提 供 帮 助 , 报 警 时 要 说 明 事 故 发生 时 间 、 地 点 、 方 位 , 事 故 是 否 造 成 人 员 伤 亡 等 情 况 。 报 警 后 , 要 立 即 派人 在 事 故 发 生 路 线 和 交 叉 路 口 迎 接 救 护 车 等 救 援 车 辆 ;

( 4) 及 时 向 应 急 救 援 总 指 挥 汇 报 事 故 处 置 进 展 情 况 。三 、 技 术 保 障 小 组组 长 : 时 云 涛组 员 : 施 工 技 术 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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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责 :( 1) 根 据 事 发 现 场 情 况 , 以 最 短 的 时 间 、 最 快 的 速 度 查 明 事 故 现 场 的基 本 情 况 , 负 责 组 织 人 员 制 定 应 急 抢 险 方 案 , 确 保 最 佳 救 援 技 术 方 案 ;( 2) 负 责 事 故 造 成 的 影 响 和 危 害 进 行 全 面 分 析 、 评 估 , 提 出 决 策 建 议 。四 、 安 全 监 控 组组 长 : 白 耀 平组 员 : 安 质 部 、 施 工 检 测 单 位 、 各 工 班职 责 :( 1) 组 织 现 场 的 监 测 、 监 控 , 为 应 急 救 援 方 案 的 制 定 提 供 依 据 ;( 2) 应 急 救 援 过 程 中 负 责 周 边 环 境 及 抢 险 工 程 自 身 变 形 的 监 测 ;

( 3) 负 责 组 织 人 员 开 展 事 故 隐 患 的 排 查 和 消 除 工 作 ;( 4) 负 责 开 展 各 类 安 全 培 训 工 作 ;( 5) 参 与 事 故 调 查 和 处 理 , 密 切 配 合 调 查 组 的 工 作 。五 、 疏 散 救 护 组组 长 : 王 武 军组 员 : 计 划 合 同 部 、 各 工 班职 责 :( 1) 负 责 现 场 疏 散 逃 生 路 线 的 确 定 和 标 志 的 设 置 , 在 发 生 事 故 和 紧 急情 况 时 , 组 织 引 导 现 场 危 险 区 域 人 员 正 确 及 时 撤 离 、 疏 散 、 逃 生 , 防 止 意外 伤 害 ;

( 2) 对 危 害 区 外 围 的 交 通 路 口 实 施 定 向 、 定 时 封 锁 , 阻 止 事 故 危 害 区外 的 公 众 进 入 。( 3) 负 责 事 故 发 生 后 , 对 现 场 受 伤 人 员 实 施 救 援 , 对 伤 员 进 行 应 急 处置 、 急 救 和 救 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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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对 伤 员 进 行 现 场 分 类 和 急 救 处 理 , 并 及 时 转 送 医 院 进 行 救 治 , 同时 进 行 必 要 的 医 学 监 护 。六 、 后 勤 保 障 组组 长 : 祁 秀 业组 员 : 财 务 部 、 物 资 设 备 部 、 综 合 办 公 室 、 各 施 工 工 班职 责 :( 1) 负 责 根 据 应 急 抢 险 需 要 , 调 配 应 急 抢 险 设 备 物 资 ;( 2) 在 应 急 抢 险 过 程 中 , 最 大 化 的 利 用 现 有 资 源 , 并 将 其 投 入 到 抢 险之 中 ;( 3) 对 现 场 的 重 要 物 资 、 设 备 进 行 识 别 , 组 织 应 急 队 员 进 行 转 移 , 并

做 好 保 卫 工 作 ;( 4) 筹 集 安 排 应 急 救 援 专 项 经 费 。七 、 善 后 处 理 组组 长 : 祁 秀 业 、 谢 胜 亮组 员 : 综 合 办 公 室 、 计 划 合 同 部职 责 :( 1) 组 织 善 后 处 置 工 作 , 包 括 人 员 安 置 、 补 偿 , 征 用 物 资 补 偿 , 理 赔等 ; ( 2) 负 责 处 理 受 伤 害 人 员 及 其 家 属 的 善 后 事 宜 , 尽 快 消 除 事 故 影 响 ,妥 善 安 置 和 慰 问 受 害 及 受 影 响 人 员 , 保 证 社 会 稳 定 , 恢 复 正 常 秩 序 ;

( 3) 负 责 联 络 保 险 公 司 到 现 场 进 行 调 查 取 证 , 并 跟 踪 保 险 理 赔 落 实 工作 ; ( 4) 负 责 应 急 救 援 处 置 工 作 完 成 后 , 现 场 场 地 、 交 通 、 治 安 等 恢 复 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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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负 责 现 场 人 员 疏 散 时 的 各 方 财 产 登 记 、 确 认 和 汇 总 , 以 及 人 员 伤亡 、 财 产 损 失 的 调 查 统 计 等 。第 四 章 预 防 与 预 警第 一 节 危 险 源 监 控一 、 监 控 方 式 、 方 法 : 项 目 部 每 月 组 织 安 全 检 查 、 不 定 时 组 织 专 项 检查 , 发 现 隐 患 , 及 时 采 取 措 施 。( 一 ) 基 坑 施 工 中 危 险 源 监 控 一 览 表序

号 情 况 可 能 造 成 的不 良 后 果 主 要 原 因 预 防 措 施1 坑 外 土体 沉 降 房 屋 沉 降 、 基坑 坍 塌 坑 内 降 水 土 体 固 结 , 围护 墙 内 移 。 1、 第 一 道 支 撑 在 降 水 前 先 支 ;2、 跟 踪 注 浆 , 控 制 地 面 沉 降 。土 方 开 挖 后 支 撑 不 及时 , 围 护 结 构 变 形 。 1、 加 强 施 工 管 理 , 及 时 支 撑 ;2、 分 小 幅 , 加 快 施 工 进 度 ;3、 跟 踪 注 浆 。2 纵 坡 土体 变 形 、失 稳 支 撑 失 稳 , 基坑 坍 塌 1、 降 水 效 果 差 ;2、 暴 雨 季 节 , 暴 露 时间 太 长 ;3、 未 按 规 定 开 挖 , 钻孔 桩 未 达 到 设 计 强 度受 力 ;4、 基 坑 内 钢 支 撑 未 按

设 计 施 作 。 1、 做 好 降 水 , 水 位 达 到 要 求 后 再 开 挖 ;2、 雨 季 作 好 防 排 水 ;3、 备 足 回 填 用 黄 砂 , 加 强 观 测 , 发 现 变形 时 立 即 回 填 ;4、 严 格 按 要 求 坡 度 开 挖 ;5、 尽 早 施 工 围 护 桩 , 灌 注 桩 达 到 设 计 强度 后 开 挖 基 坑 周 边 土 体 、 隨 挖 隨 按 设 计施 工 内 侧 钢 支 撑 并 及 时 封 闭 桩 间 临 空面 。3 支 撑 变形 、 轴 力过 大 支 撑 失 稳 、 基坑 坍 塌 1、 支 撑 质 量 不 好 ;2、 坑 内 土 体 过 分 扰 动 、主 动 土 压 力 大 ;3、 支 撑 上 部 承 载 ;4、 未 及 时 施 加 预 应 力 。 1、 认 真 预 检 , 合 格 品 才 能 进 场 ;2、 严 格 按 规 定 要 求 安 装 ;3、 按 时 空 效 应 施 工 , 及 时 封 闭 底 板 , 完成 结 构 ;4、 按 要 求 复 加 预 应 力 , 保 持 支 撑 受 力 的均 匀 性 ;5、 备 用 钢 支 撑 , 及 时 支 撑 。4 基 坑 变形 不 断扩 大 , 变形 速 率报 警 房 屋 沉 降 、 基坑 失 稳 1、 支 撑 不 及 时 ;2、 开 挖 未 严 格 按 时 空效 应 进 行 ;3、 结 构 未 及 时 封 闭 ,土 体 受 扰 动 。 1、 按 时 空 效 应 开 挖 ;2、 支 撑 预 应 力 加 大 , 可 比 设 计 值 大 10%;3、 加 设 支 撑 ;4、 回 填 基 坑 , 加 固 基 底 后 再 开 挖 ;5、 做 好 施 工 组 织 , 及 时 封 闭 , 底 板 必 须在 开 挖 完 成 后 及 时 封 闭 。第 二 节 预 警 行 动项 目 部 应 急 领 导 小 组 接 到 可 能 导 致 安 全 生 产 事 故 灾 难 的 信 息 后 , 按 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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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 急 预 案 及 时 研 究 确 定 应 对 方 案 , 并 通 知 有 关 部 门 、 单 位 采 取 相 应 行 动 预防 事 故 发 生 。 第 三 节 信 息 报 告一 、 事 故 现 场 第 一 发 现 人 立 即 向 应 急 救 援 指 挥 部 办 公 室 负 责 人 汇 报 事故 情 况 。二 、 应 急 救 援 指 挥 部 办 公 室 负 责 人 电 话 通 知 应 急 救 援 指 挥 部 成 员 。第 五 章 应 急 响 应第 一 节 相 应 分 级参 照 《 郑 州 市 轨 道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应 急 救 援 预 案 》 相 关 内 容 , 在 施 工 过程 中 施 工 现 场 或 驻 地 发 生 无 法 预 料 的 需 要 紧 急 抢 救 处 理 的 危 险 时 , 应 迅 速

上 报 应 急 领 导 小 组 。 事 故 处 理 根 据 事 故 大 小 情 况 来 确 定 , 如 果 事 故 特 别 小 ,根 据 上 级 指 示 可 由 施 工 单 位 自 行 直 接 进 行 处 理 。 如 果 事 故 较 大 或 施 工 单 位处 理 不 了 则 由 施 工 单 位 向 建 设 单 位 主 管 部 门 进 行 请 示 , 请 求 启 动 建 设 单 位的 救 援 预 案 , 建 设 单 位 的 救 援 预 案 仍 不 能 进 行 处 理 , 则 由 建 设 单 位 的 相 关部 门 向 委 或 政 府 部 门 请 示 启 动 上 一 级 救 援 预 案 。第 二 节 响 应 程 序根 据 事 故 的 大 小 和 发 展 态 势 , 明 确 应 急 指 挥 、 应 急 行 动 、 资 源 调 配 、应 急 避 险 、 扩 大 应 急 等 响 应 程 序 。 应 急 程 序 见 附 图 一 : 应 急 响 应 流 程 图 。第 三 节 处 置 措 施一 、 基 坑 坍 塌 处 置 措 施

出 现 应 急 情 况 时 , 应 实 行 逐 级 响 应 , 第 一 发 现 人 首 先 向 施 工 现 场 负 责人 汇 报 , 现 场 负 责 人 向 应 急 领 导 小 组 报 警 ; 应 急 领 导 小 组 接 到 事 故 报 告 后 ,应 迅 速 通 知 相 应 的 应 急 指 挥 部 成 员 和 部 门 ;医 疗 急 救 : 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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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 现 场 发 生 塌 方 事 故 时 , 应 由 工 地 救 治 应 急 领 导 小 组 负 责 人 统 一 指 挥进 行 应 急 处 理 : 迅 速 对 事 故 现 场 进 行 警 戒 , 撤 离 无 关 人 员 。 保 护 好 事 故 现场 和 有 关 物 体 痕 迹 , 对 抢 救 伤 员 需 要 移 动 的 周 边 物 体 应 作 好 标 志 和 记 录 ,以 利 于 事 故 原 因 的 调 查 取 证 。二 、 现 场 急 救应 急 响 应 组 及 时 了 解 塌 方 情 况 和 被 埋 人 员 的 大 体 位 置 和 被 埋 深 度 。 同时 标 定 出 警 戒 区 , 及 时 与 救 护 中 心 取 得 联 系 ( 电 话 120) , 说 明 情 况 和 所 发事 故 的 详 细 地 址 。 根 据 了 解 的 情 况 , 制 定 具 体 的 抢 救 方 案 。全 体 参 与 抢 救 人 员 应 听 从 现 场 的 指 挥 , 负 责 指 挥 的 人 员 同 时 应 向 上 一级 领 导 进 行 汇 报 , 对 事 发 现 场 进 行 检 查 , 保 护 好 事 发 现 场 , 设 专 人 对 塌 方

区 域 周 边 土 质 进 行 监 视 , 撤 离 周 边 影 响 抢 救 的 人 员 、 设 备 , 需 要 紧 急 支 撑时 必 须 进 行 支 护 , 防 止 时 态 扩 大 。 确 认 坍 塌 是 否 稳 定 , 如 稳 定 情 况 下 , 立即 采 取 救 援 措 施 , 否 则 , 加 固 处 理 后 进 行 救 援 工 作 。救 护 人 员 系 好 安 全 带 、 绑 好 安 全 绳 , 做 好 自 身 防 护 后 立 即 投 入 扑 救 工作 。 再 准 备 一 些 木 板 , 铺 在 救 护 人 员 脚 下 增 大 接 触 面 积 , 以 防 发 生 沉 陷 对救 护 人 员 造 成 伤 害 。对 浅 埋 人 员 应 用 手 刨 , 周 边 应 用 铁 锹 铲 土 , 及 时 救 出 被 埋 人 员 。 在 确定 被 埋 人 员 上 方 土 层 较 厚 时 , 可 采 用 铁 锹 铲 土 , 取 土 机 械 辅 助 吊 土 。一 旦 发 现 被 埋 人 员 , 应 把 头 部 和 胸 部 的 土 层 刨 开 , 抬 入 担 架 , 让 受 伤人 员 平 躺 于 担 架 , 并 进 行 固 定 , 抬 出 危 险 作 业 区 。 在 救 护 车 未 到 的 情 况 下 ,

应 进 行 简 单 的 救 护 , 如 : 人 工 呼 吸 和 人 工 挤 压 心 脏 ( 对 呼 吸 停 止 的 伤 员 ,采 用 口 对 口 ( 鼻 ) 人 工 呼 吸 法 进 行 急 救 。 对 心 脏 跳 动 停 止 的 伤 员 , 采 用 胸外 心 脏 挤 压 法 进 行 急 救 。 对 呼 吸 和 心 脏 跳 动 都 停 止 的 伤 员 , 采 用 人 工 呼 吸法 和 胸 外 心 脏 挤 压 法 同 时 交 替 使 用 进 行 急 救 。 急 救 过 程 中 , 人 工 呼 吸 法 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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胸 外 心 脏 挤 压 法 要 坚 持 不 断 , 切 不 可 轻 率 中 止 。 经 医 生 做 出 无 法 救 治 的 诊断 后 方 可 停 止 抢 救 。 人 工 呼 吸 和 人 工 挤 压 心 脏 的 操 作 方 法 : 首 先 用 一 只 手抬 起 下 颚 防 止 舌 头 堵 塞 呼 吸 道 , 使 呼 吸 道 保 持 通 畅 , 并 检 查 口 内 是 否 有 假牙 等 异 物 。 单 人 按 压 : 胳 膊 手 指 伸 直 , 双 手 交 叉 , 用 身 体 的 力 量 向 下 按 压胸 口 ( 即 胸 骨 上 2/3与 1/3交 接 处 , ) 。 按 与 松 的 比 例 为 1:1, 即 每 分 钟 80到 100次 。 心 脏 按 压 15次 , 然 后 捏 住 鼻 孔 口 对 口 吹 气 2下 。 }( 如 有 车 辆应 及 时 送 往 就 近 医 院 抢 救 ) 。 通 知 材 料 员 将 准 备 的 应 急 支 撑 材 料 投 入 事 发 现场 。 根 据 伤 员 的 一 般 情 况 如 : 神 志 、 呼 吸 、 心 跳 、 血 压 、 瞳 孔 等 情 况 , 判断 损 伤 的 轻 、 重 、 危 。 在 医 务 人 员 到 来 之 前 , 区 别 不 同 情 况 , 采 用 相 应 的

方 法 进 行 急 救 , 直 到 医 务 人 员 接 替 。 对 神 志 清 醒 、 伤 势 不 重 的 受 伤 者 , 在稍 作 休 息 后 送 往 医 院 观 察 ; 对 失 去 知 觉 但 心 脏 和 呼 吸 尚 存 者 , 应 使 其 舒 适平 卧 并 立 即 由 医 护 人 员 送 往 医 院 。三 、 基 坑 防 高 空 坠 落 应 急 处 置事 故 报 警出 现 高 空 坠 落 情 况 时 , 实 行 逐 级 响 应 , 第 一 发 现 人 首 先 向 施 工 现 场 负责 人 汇 报 , 现 场 负 责 人 向 应 急 领 导 小 组 报 警 ; 应 急 领 导 小 组 接 到 事 故 报 告后 , 应 迅 速 通 知 相 应 的 应 急 指 挥 部 成 员 和 部 门 ;医 疗 急 救 : 120现 场 急 救

应 急 小 组 及 时 了 解 高 空 坠 落 情 况 , 和 坠 落 人 员 的 大 体 位 置 和 受 伤 深 度 。同 时 标 定 出 警 戒 区 , 及 时 与 救 护 中 心 取 得 联 系 ( 医 疗 急 救 : 120) , 说 明 情况 和 所 发 事 故 的 详 细 地 址 。 根 据 了 解 的 情 况 , 制 定 具 体 的 抢 救 方 案 。救 护 人 员 系 好 安 全 带 、 绑 好 安 全 绳 , 做 好 自 身 防 护 后 立 即 投 入 扑 救 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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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 再 准 备 一 些 常 用 的 药 品 和 应 急 处 理 设 备 。全 体 参 与 抢 救 人 员 应 听 从 现 场 负 责 人 的 指 挥 , 负 责 指 挥 的 人 员 同 时 应向 上 一 级 领 导 进 行 汇 报 , 对 轻 伤 人 员 应 用 先 进 行 简 单 救 治 , 要 及 时 通 知 附近 医 院 人 员 将 受 伤 抬 入 担 架 , 让 受 伤 人 员 平 躺 于 担 架 , 并 进 行 固 定 , 抬 出危 险 作 业 区 。 在 救 护 车 未 到 的 情 况 下 , 应 进 行 简 单 的 救 护 , 如 : 人 工 呼 吸和 人 工 挤 压 心 脏 对 呼 吸 停 止 的 伤 员 , 采 用 口 对 口 ( 鼻 ) 人 工 呼 吸 法 进 行 急救 。 对 心 脏 跳 动 停 止 的 伤 员 , 采 用 胸 外 心 脏 挤 压 法 进 行 急 救 。 对 呼 吸 和 心脏 跳 动 都 停 止 的 伤 员 , 采 用 人 工 呼 吸 法 和 胸 外 心 脏 挤 压 法 同 时 交 替 使 用 进行 急 救 。 急 救 过 程 中 , 人 工 呼 吸 法 和 胸 外 心 脏 挤 压 法 要 坚 持 不 断 , 切 不 可轻 率 中 止 。 经 医 生 做 出 无 法 救 治 的 诊 断 后 方 可 停 止 抢 救 。 人 工 呼 吸 和 人 工

挤 压 心 脏 的 操 作 方 法 : 首 先 用 一 只 手 抬 起 下 颚 防 止 舌 头 堵 塞 呼 吸 道 , 使 呼吸 道 保 持 通 畅 , 并 检 查 口 内 是 否 有 假 牙 等 异 物 。 单 人 按 压 : 胳 膊 手 指 伸 直 ,双 手 交 叉 , 用 身 体 的 力 量 向 下 按 压 胸 口 ( 即 胸 骨 上 2/3与 1/3交 接 处 , ) 。按 与 松 的 比 例 为 1:1, 即 每 分 钟 80到 100次 。 心 脏 按 压 15次 , 然 后 捏 住 鼻孔 口 对 口 吹 气 2下 。 根 据 伤 员 的 一 般 情 况 如 : 神 志 、 呼 吸 、 心 跳 、 血 压 、瞳 孔 等 情 况 , 判 断 损 伤 的 轻 、 重 、 危 。 在 医 务 人 员 到 来 之 前 , 区 别 不 同 情况 , 采 用 相 应 的 方 法 进 行 急 救 , 直 到 医 务 人 员 接 替 。 对 神 志 清 醒 、 伤 势 不重 的 受 伤 者 , 在 稍 作 休 息 后 送 往 医 院 观 察 ; 对 失 去 知 觉 但 心 脏 和 呼 吸 尚 存者 , 应 使 其 舒 适 平 卧 并 立 即 由 医 护 人 员 送 往 医 院 。四 、 管 线 损 坏 事 故 应 急 措 施

如 果 挖 断 天 然 气 管 线 , 现 场 应 禁 止 所 有 火 种 及 一 切 非 防 爆 的 电 器 并 关闭 移 动 通 信 工 具 , 人 员 应 向 逆 风 方 向 疏 散 ; 并 在 警 戒 线 外 拨 打 天 然 气 抢 修电 话 96777; 同 时 关 闭 就 近 的 施 工 单 位 可 以 操 作 的 天 然 气 阀 门 ( 施 工 段 内 每个 阀 门 施 工 单 位 能 否 操 作 一 定 要 在 地 下 燃 气 设 施 调 查 时 注 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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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 果 挖 断 自 来 水 管 线 , 现 场 人 员 应 立 即 拨 打 自 来 水 抢 修 电 话 ; 同 时 应迅 速 关 闭 上 游 的 自 来 水 阀 门 , 并 及 时 组 织 人 力 和 物 力 对 基 坑 进 行 加 固 。要 做 好 围 观 群 众 及 过 往 车 辆 疏 导 工 作 , 使 其 在 警 戒 线 以 外 。立 即 和 沿 线 单 位 取 得 联 系 , 在 管 线 单 位 未 来 之 前 , 要 做 好 疏 导 和 警 戒工 作 , 同 时 详 细 询 问 当 地 居 民 管 线 有 关 情 况 , 采 取 必 要 的 措 施 。 救 助 人 员到 场 后 , 现 场 人 员 要 如 实 反 映 积 极 协 助 。迅 速 对 事 故 现 场 进 行 进 警 戒 , 撤 离 无 关 人 员 。 保 护 好 事 故 现 场 和 有 关物 体 痕 迹 , 对 抢 修 伤 员 需 要 进 行 移 动 的 周 边 物 体 应 作 好 标 志 和 记 录 , 以 便于 事 故 原 因 的 调 查 取 证 。 第 四 节 应 急 结 束

在 确 认 事 故 现 场 得 以 控 制 , 环 境 符 合 有 关 标 准 , 导 致 次 生 、 衍 生 的 事故 隐 患 消 除 后 , 应 急 救 援 指 挥 部 下 达 应 急 终 止 的 指 令 。第 六 章 信 息 发 布第 一 节 信 息 发 布 部 门应 急 救 援 指 挥 部 指 挥 长 指 定 办 公 室 为 信 息 发 布 部 门 , 对 外 具 体 发 言 人由 办 公 室 负 责 人 指 定 , 负 责 应 急 救 援 期 间 所 有 对 外 新 闻 发 布 工 作 。第 二 节 信 息 发 布 原 则在 信 息 发 布 过 程 中 , 发 言 人 应 遵 守 国 家 相 关 的 法 律 法 规 , 坚 持 实 事 求是 、 客 观 公 正 、 内 容 详 实 、 及 时 准 确 的 原 则 。第 三 节 信 息 发 布 形 式

信 息 发 布 的 主 要 形 式 包 括 接 受 记 者 采 访 、 举 行 信 息 发 布 会 、 向 媒 体 提供 新 闻 稿 件 等 。 第 七 章 后 期 处 置第 一 节 应 急 总 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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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 急 终 止 后 , 应 急 救 援 指 挥 部 负 责 编 写 应 急 总 结 , 总 结 内 容 必 须 包 括以 下 几 个 方 面 :一 、 事 件 情 况 , 包 括 事 件 发 生 的 单 位 、 时 间 、 地 点 、 波 及 范 围 、 损 失 、人 员 伤 亡 情 况 、 事 件 原 因 、 性 质 的 初 步 判 断 ;二 、 事 故 抢 救 处 理 的 情 况 和 采 取 的 措 施 , 应 急 处 置 过 程 中 动 用 的 应 急资 源 ;三 、 需 要 有 关 部 门 和 单 位 协 助 事 故 抢 救 和 处 理 的 有 关 事 宜 ;四 、 处 理 过 程 遇 到 的 问 题 、 取 得 的 经 验 和 吸 取 的 教 训 ;五 、 事 故 的 报 告 单 位 、 报 告 人 ;六 、 对 预 案 的 修 改 建 议 。

第 二 节 保 险 理 赔按 照 保 险 理 赔 机 构 的 要 求 , 事 故 相 关 单 位 应 如 实 提 供 相 关 资 料 。第 八 章 应 急 保 障第 一 节 通 信 与 信 息 保 障建 立 、 完 善 应 急 通 信 系 统 , 在 应 急 工 作 中 确 保 应 急 通 信 畅 通 。第 二 节 应 急 队 伍 保 障充 分 发 挥 应 急 救 援 小 组 各 级 成 员 的 职 责 , 成 立 各 施 工 队 ( 工 班 组 ) 义务 救 援 队 。 第 三 节 应 急 物 资 装 备 保 障项 目 部 应 结 合 本 单 位 实 际 情 况 储 备 必 要 的 应 急 物 资 和 设 备 , 并 与 当 地

应 急 救 护 部 门 取 得 长 期 有 效 的 联 系 , 以 便 发 生 事 故 能 及 时 得 到 救 治 。 明 确应 急 救 援 需 要 使 用 的 应 急 物 资 和 设 备 的 类 型 、 数 量 、 完 好 状 态 、 存 放 位 置 、管 理 责 任 人 及 其 联 系 方 式 等 内 容 , 以 保 障 应 急 救 援 使 用 。 项 目 部 应 急 救 援物 资 、 设 备 储 备 情 况 详 见 附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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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四 节 经 费 保 障本 工 程 用 于 应 急 救 援 所 需 的 设 备 、 器 材 经 费 , 人 员 培 训 等 经 费 由 应 急救 援 指 挥 部 办 公 室 对 应 急 工 作 的 日 常 经 费 做 出 预 算 , 计 划 合 同 部 及 财 务 部审 核 , 经 应 急 救 援 指 挥 部 审 定 后 , 列 入 年 度 预 算 并 确 保 专 款 专 用 。第 九 章 培 训 与 演 练第 一 节 宣 传 与 教 育一 、 本 项 目 部 充 分 利 用 报 纸 栏 、 横 幅 等 各 种 宣 传 手 段 , 对 全 体 员 工 、工 班 组 及 周 边 公 众 广 泛 宣 传 应 急 法 律 法 规 和 应 急 常 识 。二 、 本 项 目 部 制 定 了 定 期 与 不 定 期 的 安 全 教 育 制 度 , 切 实 做 到 “ 安 全第 一 , 预 防 为 主 ” , 提 高 全 员 的 安 全 意 识 , 争 取 在 安 全 事 故 面 前 取 得 主 动 地

位 。 第 二 节 预 案 演 习一 、 本 项 目 部 在 条 件 允 许 的 情 况 下 有 组 织 的 根 据 现 场 实 际 进 行 应 急 演练 。 二 、 演 练 后 应 做 好 以 下 总 结 工 作 :① 参 加 演 练 的 单 位 、 部 门 、 人 员 和 演 练 的 地 点 ;② 起 止 时 间 ;③ 演 练 项 目 和 内 容 ;④ 演 练 过 程 中 的 环 境 条 件 ;⑤ 演 练 动 用 设 备 、 物 资 ;

⑥ 演 练 效 果 ;⑦ 培 训 考 核 记 录 等 。 第 十 章 奖 惩 措 施第 一 节 奖 励 措 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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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本 项 目 部 在 对 在 应 急 救 援 工 作 中 作 出 突 出 贡 献 的 先 进 集 体 和 个 人应 给 予 表 彰 和 奖 励 。二 、 因 参 加 应 急 救 援 受 伤 、 致 残 或 牺 牲 的 人 员 , 其 医 疗 、 抚 恤 待 遇 等按 照 国 家 有 关 因 公 ( 工 ) 受 伤 、 致 残 或 牺 牲 的 规 定 办 理 。第 二 节 处 罚 措 施本 项 目 部 应 急 处 置 工 作 实 行 行 政 领 导 负 责 制 和 责 任 追 究 制 。 违 反 下 列行 为 之 一 者 按 照 相 关 法 规 和 管 理 制 度 对 有 关 责 部 门 和 责 任 人 进 行 处 理 ; 对构 成 犯 罪 的 , 移 交 司 法 机 关 , 依 法 追 究 刑 事 责 任 。一 、 迟 报 、 谎 报 、 瞒 报 和 漏 报 特 大 事 件 重 要 情 况 或 应 急 工 作 中 有 其 他失 职 、 渎 职 行 为 的 。

二 、 未 按 规 定 要 求 做 好 事 故 应 急 救 援 准 备 工 作 的 。三 、 擅 自 动 用 应 急 救 援 设 备 、 物 资 的 。四 、 拒 不 执 行 与 应 急 相 关 的 通 知 、 指 示 、 命 令 的 。第 十 一 章 附 则第 一 节 应 急 预 案 备 案本 预 案 报 项 目 经 理 审 阅 批 准 后 报 监 理 单 位 审 核 批 准 后 实 施 , 留 安 全 负责 人 或 主 管 部 门 备 案 。 同 时 送 监 理 部 门 备 案 。第 二 节 维 护 和 更 新随 着 应 急 救 援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制 定 、 修 改 和 完 善 , 新 法 律 、 标 准 的 实施 , 部 门 职 责 或 应 急 资 源 发 生 变 化 , 以 及 实 施 过 程 中 发 现 存 在 问 题 或 出 现

新 的 情 况 等 , 应 及 时 修 订 完 善 本 预 案 。第 三 节 制 定 与 解 释本 应 急 预 案 由 项 目 部 安 质 部 组 织 制 定 并 负 责 解 释 。第 四 节 应 急 预 案 的 实 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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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应 急 预 案 自 引 发 之 日 起 实 施 。第 十 二 章 附 件附 件 一 : 应 急 响 应 流 程 图附 件 二 : 项 目 部 应 急 救 援 组 织 框 图附 件 三 : 项 目 部 应 急 救 援 人 员 联 系 方 式附 件 四 : 应 急 救 援 物 资 清 单 及 物 资 管 理 划 分附 件 五 : 应 急 救 援 设 备 清 单 及 设 备 管 理 划 分附 件 六 : 应 急 处 置 流 程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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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 一 : 应 急 响 应 流 程 图 接 警

警 情 判 断 信 息 反 馈启 动 预 案信 息 收 集联 络 、 上 报扩 大 应 急应 急 资 源 到位 应 急 行 动 有 关 人 员 赶 赴现 场事 态 控 制应 急 增 援

应 急 恢 复应 急 结 束 评 审现 场 清 理解 除 警 戒善 后 处 理事 故 调 查

是i 否 现 场 抢 救医 疗 救 护人 员 撤 离 、 疏 散信 息 传 递否指 挥 人 员 到位报 警

是i 应 急 避 险

事 故 发 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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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 二 : 项 目 部 应 急 救 援 组 织 框 架 图

抢险救援组 善后处理组 应急协调组 安全监控组 疏散救护组 技术保障部 后勤保障组项 目 应 急 指 挥 部 成 员 : 各 部 门 负 责 人 ( 安 质 环 保 部 、 工 程 部 、 办公 室 、 计 划 部 、 财 务 部 、 物 资 部 、 测 量 队 ) 、 各 施 工 队 负 责 人

组 长副 组 长 副 组 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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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 三 : 项 目 部 应 急 救 援 人 员 联 系 方 式项 目 部 应 急 救 援 人 员 联 系 方 式序 号 姓 名 单 位 职 务 联 系 电 话1 郭 锐 项 目 经 理 部 组 长 139914279972 祁 秀 业 项 目 经 理 部 组 长 189857334563 时 云 涛 疏 散 救 援 组 副 组 长 188882011094 王 武 军 善 后 处 理 组 组 长 18991695666

5 谢 胜 亮 后 勤 保 障 组 组 长 137338205016 白 耀 平 应 急 协 调 办 组 员 182965906137 任 文 斌 抢 险 救 援 组 组 员 188915391538 党 军 兴 技 术 保 障 组 组 员 180913072679 刘 风 勇 善 后 处 理 组 组 员 1883137848810 李 孝 敏 善 后 处 理 组 组 员 1300854600011 李 玉 博 安 全 监 控 组 组 员 18787008600

12 陈 志 雄 后 勤 保 障 组 组 员 1372155137213 吴 晓 敏 抢 险 救 援 组 组 员 15319106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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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 四 、 应 急 救 援 物 资 清 单 及 物 资 管 理 划 分深 基 坑 施 工 应 急 救 援 队 配 备 物 资 清 单序 号 材 料 名 称 数 量 材 料 管 理 员 主 管 部 门 检 查 部 门 备 注1 水 玻 璃 浆 300Kg 负 责 : 物 资 日 常 的收 发 、 保 管 等 管 理

工 作 。 物 资 设 备部 : 负 责 购置 、 配 置 应急 物 资 并对 相 关 设备 做 好 维修 保 养 工作 。 安 质 部 : 负责 对 应 急 物资 配 置 清 单申 请 购 置 ;对 配 置 到 位应 急 物 资 进行 每 周 一 次的 检 查 小 件 物 资 存 放在 应 急 库 房 , 体积 较 大 的 存 放在 施 工 现 场 的材 料 存 放 场 。2 双 快 水 泥 3t3 锥 形 警 示 桶 30个4 警 戒 带 200m5 氧 气 袋 3个6 警 示 标 志 4个7 救 护 担 架 4付8 医 用 急 救 包 5个9 引 流 管 100m10 编 织 袋 1000只 常 规 配 备 物 资1 指 挥 信 号 旗( 小 红 旗 ) 10面

负 责 : 物 资 日 常 的收 发 、 保 管 等 管 理工 作 。 物 资 设 备部 : 负 责 购置 、 配 置 应急 物 资 并对 相 关 设备 做 好 维修 保 养 工作 。 安 质 部 : 负责 对 应 急 物资 配 置 清 单申 请 购 置 ;对 配 置 到 位应 急 物 资 进行 每 周 一 次的 检 查 小 件 物 资 存 放在 应 急 库 房 , 体积 较 大 的 存 放在 施 工 现 场 的材 料 存 放 场 。2 口 哨 5个3 专 用 帽 子 口罩 衣 服 鞋 子 20套4 棉 纱 100kg5 工 字 钢 40根6 钢 管 100m7 钢 管 扣 件 50个8 方 木 20立 方9 普 通 水 泥 5t10 级 配 碎 石 、 黄沙 若 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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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 五 、 应 急 救 援 设 备 清 单 及 设 备 管 理 划 分深 基 坑 施 工 应 急 救 援 队 配 备 设 备 清 单序 号 设 备 名 称 数 量 设 备 管 理 员 主 管 部 门 检 查 部 门 备 注1 组 合 扳 手 2套

负 责 : 设 备 日 常 的收 发 、 保 养 、 维 修等 管 理 工 作 。 项 目 部 物 资 设备 部 : 负 责 设备 的 购 置 、 租赁 , 确 保 设 备满 足 需 要 , 做好 维 修 保 养 工作 。 安 质 部 :联 合 设 备物 资 部 每周 开 展 一次 联 合 检查 , 确 保设 备 处 于良 好 状态 。 小 型 设备 存 放在 应 急物 资 库 ;大 型 机械 设 备在 施 工现 场 停放 。2 管 子 钳 2把3 绝 缘 钳 12把4 手 持 照 明 6把5 对 讲 机 2km 6个6 风 镐 4个7 铁 锹 10把8 自 卸 汽 车 若 干9 小 型 电 焊 机 2台10 切 割 机 1台11 皮 卡 车 1台12 混 凝 土 输 送泵 1台

13 汽 车 吊 2台14 挖 掘 机 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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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 六 : 应 急 处 置 流 程 表 项 目 部 应 急 处 置 流 程 表序 号 名 称 内 容 备 注1 事 故 接 报 1、 事 故 发 生 后 立 即 向 上 级 报 告 ; 同 时 启 动 应急 救 援 预 案 。2、 积 极 展 开 自 救 , 尽 力 控 制 事 态 恶 化 。对 事 故 做 出 初 步 判 断 , 向 主 管 领 导 汇 报 。2 奔 赴 现 场 1、 应 急 救 援 领 导 小 组 以 尽 快 速 度 抵 达 现 场 。2、 通 知 其 他 应 急 小 队 进 场 。

3 现 场 勘 察 1、 了 解 第 一 手 情 况 , 向 各 级 领 导 汇 报 。2、 商 讨 抢 险 方 案 。4 碰 头 会 议 1、 确 定 处 置 方 案 。2、 成 立 现 场 应 急 指 挥 部 , 督 促 开 展 抢 险 工 作 。5 指 挥 抢 险 1、 遵 从 现 场 指 挥 , 全 力 开 展 抢 救 。2、 配 合 有 关 媒 体 详 述 事 故 信 息 。6 后 期 处 置 1、 做 好 善 后 工 作 。2、 配 合 事 故 调 查 。3、 支 付 抢 险 相 关 费 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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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xaoshan1996...首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