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目的:
为保障管辖小区或楼宇区域内业主财产安全,建立安全、有序的生活居住习环境,维护小区或楼宇正常秩序的开展。
2.0范围:
适用于公司。
3.0职责:
3.1保安部主管负责监督。
3.2保安部主管负责全面抽查、指导。
3.3保安班长负责组织、实施。
3.4各岗位队员严格遵照执行落实。
4.0方法和过程控制:
4.1所有从小区或楼宇内搬出的贵重物品,必须出具公司签发的物资搬运放行条并严格登记,若没有,待办理后方可放行;
4.2在办理物资搬运放行条时,应由物主本人办理,并出具身份证等能证明自身身份的有效证件;
4.3物品搬出时,保安员应仔细检查物资搬运放行条,认真核对物品名称、数量、型号等,若有车辆应核对车辆资料,如车牌号、车型、驾驶证号、颜色等,保证搬出物品与放行条相符;
4.4物资搬运放行条上需有保安员及楼盘负责人或部门负责人的授权人签名,否则视为无效;
4.5若搬出大量物品,怀疑其有搬出另行居住的可能时,应和客服部核对,保证各项费用缴清后方可放行;
4.6物品搬出时应通知各岗位引起注意。
物品放行管理规程 版本/状态:A/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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