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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方、护坡施工方案2023.3.2
2023-09-28 | 阅:  转:  |  分享 
  
房 山 区 拱 辰 街 道 FS00-LX04-0001地 块 ( 南 侧 ) R2 二 类居 住 用 地 、 FS00-LX04-0002地 块 A33基 础 教 育 用 地项 目 基 坑 支 护 及 土 方 开 挖安全专项施工

方案编 制 人 :审 核 人 :审 批 人 :编 制 单 位 : 金 工 建 设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施 工 总 承 包 单 位 : 北 京 市 房 山 城 建 集 团 有 限 公 司编 制 时 间 : 2023 年 2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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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第 1章 工 程 概 况 ............................................................11.1 工 程 概 况 .................................................................11.2 基 坑 工 程 规 模 及 相 关 信 息 ...................................................21.3 拟 建 项 目 周 围 环 境 .........................................................31.4 场 地 水 文 地 质 条 件 .........................................................6第 2章 编 制 依 据 及 说 明 ......................................................72.1 编 制 依 据 .................................................................72.2 编 制 原 则 .................................................................72.3 有 关 规 范 、 规 程 、 标 准 .....................................................8

第 3章 施 工 计 划 ............................................................93.1 施 工 进 度 计 划 .............................................................93.2 设 备 、 材 料 计 划 ..........................................................133.3 劳 动 力 计 划 ..............................................................163.4 试 验 计 划 ................................................................18第 4章 工 程 重 点 和 难 点 分 析 及 主 要 对 策 .......................................204.1 工 程 难 点 分 析 及 解 决 措 施 ..................................................204.2 保 证 施 工 效 率 和 安 全 是 本 工 程 的 一 个 施 工 难 点 ................................264.3 工 程 重 点 分 析 及 解 决 措 施 ..................................................294.4 施 工 技 术 质 量 重 点 和 难 点 问 题 ..............................................31第 5章 方 案 设 计 概 况 .......................................................35

5.1 基 坑 支 护 方 案 ............................................................35第 6章 施 工 部 署 安 排 .......................................................506.1 施 工 准 备 ................................................................506.2 施 工 部 署 及 安 排 ..........................................................51第 7章 工 程 目 标 及 组 织 管 理 机 构 .............................................517.1 工 程 管 理 目 标 ............................................................517.2 项 目 组 织 机 构 ............................................................53第 8章 施 工 场 地 平 面 布 置 ...................................................578.1 总 平 面 布 置 ..............................................................578.2 临 时 用 电 及 夜 间 照 明 布 置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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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9章 基 坑 支 护 施 工 方 案 与 技 术 措 施 .........................................609.1 护 坡 桩 ..................................................................609.2 冠 梁 施 工 方 案 、 质 量 检 验 标 准 ..............................................639.3 锚 杆 施 工 方 案 、 质 量 检 验 标 准 ..............................................659.4 土 钉 墙 施 工 方 案 、 质 量 检 验 标 准 ............................................689.5 桩 间 支 护 施 工 方 案 、 质 量 检 验 标 准 ..........................................70第 10章 土 方 开 挖 方 案 .......................................................7110.1 基 坑 土 方 开 挖 总 体 设 计 ...................................................7110.2 工 作 准 备 ...............................................................7110.3 土 方 施 工 ...............................................................7110.4 土 方 施 工 技 术 措 施 .......................................................7810.5 质 量 保 证 措 施 ...........................................................79

10.6 降 低 成 本 措 施 ...........................................................8010.7 安 全 保 证 制 度 ...........................................................8010.8 协 调 施 工 ...............................................................8010.9 土 方 施 工 注 意 事 项 .......................................................81第 11章 施 工 监 测 方 案 .......................................................8211.1 监 控 目 的 ...............................................................8211.2 监 测 项 目 及 范 围 .........................................................8211.3 监 测 项 目 及 监 测 频 率 .....................................................8211.4 监 测 布 置 ...............................................................8311.5 监 测 方 法 及 精 度 .........................................................8411.6 监 测 报 警 值 、 控 制 值 .....................................................92第 12章 基 坑 使 用 条 件 及 维 护 说 明 .............................................93

12.1 基 坑 周 边 使 用 条 件 .......................................................9312.2 基 坑 维 护 说 明 ...........................................................94第 13章 施 工 保 证 措 施 .......................................................9413.1 质 量 目 标 ...............................................................9413.2 质 量 保 证 体 系 ...........................................................9413.3 工 程 质 量 管 理 措 施 .......................................................9513.4 施 工 试 验 管 理 ...........................................................9713.5 施 工 技 术 资 料 管 理 .......................................................9713.6 验 收 组 织 机 构 ...........................................................9813.7 验 收 依 据 ...............................................................9813.8 验 收 程 序 ...............................................................9813.9 验 收 内 容 ...............................................................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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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0 深 基 坑 支 护 工 程 具 体 验 收 内 容 ............................................9913.11 安 全 生 产 保 证 体 系 .....................................................10313.12 安 全 目 标 与 制 度 .......................................................10313.13 施 工 安 全 措 施 .........................................................10413.14 临 电 管 理 措 施 .........................................................10513.15 机 械 管 理 措 施 .........................................................10613.16 料 具 管 理 措 施 .........................................................10613.17 施 工 人 员 管 理 措 施 .....................................................10613.18 消 防 保 卫 措 施 .........................................................10713.19 环 境 保 护 .............................................................10713.20 绿 色 施 工 .............................................................11313.21 雨 季 施 工 管 理 目 标 .....................................................11513.22 主 要 技 术 及 措 施 .......................................................11613.23 主 要 管 理 措 施 .........................................................118

13.24 探 明 地 下 管 线 情 况 .....................................................12013.25 接 受 甲 方 提 供 的 管 线 资 料 ...............................................12013.26 管 线 设 备 保 护 措 施 .....................................................120第 14章 施 工 现 场 新 型 冠 状 病 毒 突 发 疫 情 应 急 预 案 ..............................12114.1 .1 一 般 发 热 人 员 处 置 流 程 .............................................12114.2 .2 疑 似 人 员 处 置 流 程 ................................................. 12114.3 .3 确 诊 人 员 处 置 流 程 ................................................. 12214.4 .4 密 切 接 触 人 员 处 置 流 程 ............................................. 12214.5 .5 应 急 物 资 与 装 备 ....................................................122第 15章 应 急 处 置 措 施 ......................................................12315.1 应 急 救 援 责 任 制 及 组 织 机 构 ..............................................123

15.2 应 急 救 援 小 组 组 长 、 副 组 长 及 成 员 的 职 责 与 分 工 ............................12415.3 安 全 事 故 应 急 救 援 流 程 ..................................................12415.4 救 援 设 备 、 器 材 、 物 资 配 备 ..............................................12615.5 主 要 应 急 措 施 ..........................................................126附 件 :( 1) 附 表 一 、 施 工 进 度 计 划 表( 2) 附 图 二 、 施 工 平 面 布 置 图( 3) 附 图 三 、 土 方 挖 运 路 线 平 面 示 意 图( 4) 附 图 五 、 基 坑 监 测 点 平 面 布 置 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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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章 工 程 概 况1.1 工 程 概 况1.1.1 总 体 概 况序 号 项 目 内 容1 工 程 名 称 房 山 区 拱 辰 街 道 FS00-LX04-0001地 块 ( 南 侧 ) R2二 类 居 住 用 地 、FS00-LX04-0002地 块 A33基 础 教 育 用 地 项 目 基 坑 支 护 及 土 方 开 挖2 工 程 地 址 北 京 市 房 山 区 黄 辛 庄3 建 设 单 位 北 京 安 顺 园 房 地 产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4 支 护 设 计 单 位 中 航 勘 察 设 计 研 究 院 有 限 公 司5 监 理 单 位 北 京 宏 远 工 程 建 设 管 理 有 限 责 任 公 司6 施 工 总 承 包 北 京 市 房 山 城 建 集 团 有 限 公 司7 分 包 单 位 金 工 建 设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8 合 同 工 期 2023年 2月 6日 至 5月 28日 共 111日 历 天9 合 同 质 量 目 标 符 合 国 家 及 北 京 市 有 关 工 程 质 量 、 验 收 规 范 标 准 要 求 , 工 程 质 量 合格 ;1.1.2拟 建 场 地 位 置本 项 目 用 地 位 于 北 京 市 房 山 区 黄 辛 庄 , 北 临 京 港 澳 高 速 , 西 临 拱 辰 北 大 街 。

拟 建 工 程 具 体 地 理 位 置 如 下 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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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 建 工 程 地 理 位 置 示 意 图1.1.3设 计 条 件拟 建 项 目 由 C01#楼 、 C02#、 C03#楼 组 成 , 各 拟 建 建 筑 的 设 计 条 件 见 表 。拟 建 建 筑 物 设 计 条 件 一 览 表建 筑 名 称 地 上 层 数 /地 下 层 数 建 筑 高 度 (m) 结 构 形 式 基 础 埋 深 (m)C01#商 品 楼 11F/B4F 32.30 剪 力 墙 约 14.00C02#商 品 楼 7F/B4F 21.10 剪 力 墙 约 14.00C03#商 品 楼 18F/B3F 53.98 剪 力 墙 约 11.402#地 下 车 库 1F/B3F 4.5 剪 力 墙 约 14.00幼 儿 园

3F/B1F 11.85 框 架 约 4.601.2基 坑 工 程 规 模 及 相 关 信 息

根 据 “ 关 于 实 施 《 危 险 性 较 大 的 分 部 分 项 工 程 安 全 管 理 规 定 》 有 关 问 题 的 通 知分 部 工 程 名 称 项 目 规 格 单 位基 坑 支 护 工 程 基 坑 周 长 约 396.90 m基 坑 面 积 4850 m2开 挖 深 度 3.93~ 15.03 m基 坑 支 护 设 计 使 用 年 限 一 年基 坑 安 全 等 级 一 /二 /三 级

拟 建 场 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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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 办 质 〔 2018〕 31号 ” 的 规 定 , 开 挖 深 度 超 过 5m( 含 5m) 的 基 坑 ( 槽 ) 的土 方 开 挖 、 支 护 、 降 水 工 程 , 属 于 超 过 一 定 规 模 的 危 险 性 较 大 的 分 部 分 项 工 程 范围 , 需 要 专 家 论 证 。1.3拟 建 项 目 周 围 环 境场 地 地 形 地 貌 及 建 筑 基 坑 特 征拟 建 工 程 场 地 位 于 永 定 河 冲 洪 积 扇 下 部 , 场 地 内 现 状 主 要 为 荒 地 , 分 布 有杂 草 、 树 木 、 渣 土 堆 等 。 拱 辰 街 道 黄 辛 庄 村 安 置 房 项 目 及 房 山 区 拱 辰 街 道FS00-LX04-0001 地 块 商 品 房 项 目 ( 以 下 简 称 "本 工 程 ") 由 两 个 项 目 组 成 , 分 别为 <拱 辰 街 道 黄 辛 庄 村 安 置 房 项 目 >和 <房 山 区 拱 辰 街 道 FS00-LX04-0001 地 块 商品 房 项 目 >, 其 中 <拱 辰 街 道 黄 辛 庄 村 安 置 房 项 目 >一 期 施 工 , <房 山 区 拱 辰 街 道

FS00-LX04-0001地 块 商 品 房 项 目 >二 期 施 工 , 施 工 分 界 见 下 图 。本 工 程 包 括 三 栋 楼 房 , 地 下 车 库 及 幼 儿 园 , ± 0.00 标 高 相 当 于 绝 对 标 高48.60m, 场 地 地 面 标 高 大 致 处 于 48.00m, 坑 深 为 3.93~15.03m, 基 坑 面 积 约4850m2。 本 图 纸 仅 包 括 商 品 房 项 目 和 幼 儿 园 项 目 。工 程 周 边 环 境本 工 程 位 于 北 京 市 房 山 区 黄 辛 庄 , 西 北 临 京 港 澳 高 速 及 广 阳 西 路 , 东 侧 为 行宫 东 街 , 项 目 西 侧 紧 临 伊 林 郡 二 期 , 南 侧 和 东 侧 紧 邻 黄 辛 庄 东 里 小 区 。

场 地 现 状 拆 迁 空 地 , 场 地 基 本 平 整 , 无 较 大 起 伏 ; 一 期 基 坑 已 经 开 挖 ,一 二 期 交 界 处 的 部 分 护 坡 、 降 水 井 及 疏 干 井 已 经 实 施 ,临 边 基 坑 加 深 做 法 大 样 、注 : 本 基 坑 支 护 平 面 布 置 图 中 临 边 集 水 坑 等 加 深 位 置 , 平 面 标 注 临 边 集 水 坑 位 置 ,临 边 集 水 坑 每 加 深 1.0m, 增 设 一 道 土 钉 ( 不 足 1.0m不 需 要 增 设 ) ; 增 设 的 土 钉参 数 同 上 一 道 土 钉 。本 项 目 东 侧 为 既 有 15#楼 和 11#楼 , 南 侧 为 5#楼 , 西 侧 为 1#楼 , 上 述 各楼 座 距 离 拟 建 地 下 室 外 墙 最 近 处 分 别 为 : 9.3m、 11.0m、 19.9m和 20.8m; 此 外 拟建 场 区 护 坡 桩 范 围 外 还 存 在 地 下 管 线 , 15#楼 西 侧 距 离 楼 座 西 侧 6.1m与 护 坡 桩 东侧 4.0m处 有 一 座 800400mm、 埋 深 0.66m, 的 电 力 方 沟 南 北 走 向 。 低 压 天 然 气管 线 φ 50/100 mm距 离 15#楼 座 3m与 护 坡 桩 6.5m、 埋 深 2.5m南 北 走 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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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 见 地 下 管 线 附 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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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 坑 周 边 环 境 示 意 图场 地 工 程 地 质 条 件根 据 野 外 钻 探 、 原 位 测 试 及 室 内 土 工 试 验 成 果 综 合 分 析 , 本 次 勘 察 钻 探 深 度( 40.0m) 范 围 内 的 地 层 划 分 为 人 工 堆 积 、 新 近 沉 积 层 、 第 四 纪 沉 积 层 和 白 垩 纪沉 积 岩 四 大 类 , 并 按 其 岩 性 及 工 程 特 性 进 一 步 划 分 为 8个 大 层 及 亚 层 , 现 分 述 如下 : 表 层 为 人 工 堆 积 之 一 般 厚 度 为 0.30m~3.80m黏 质 粉 土 素 填 土 、 粉 质 黏 土 素 填土 ① 1层 , 局 部 为 厚 度 约 5.00m~5.80m的 房 渣 土 ① 层 。人 工 堆 积 层 以 下 为 新 近 沉 积 层 :标 高 42.13m~47.30m以 下 为 黏 质 粉 土 、 砂 质 粉 土 ② 层 、 粉 质 黏 土 、 黏 质 粉 土 ②

1层 及 重 粉 质 黏 土 、 黏 土 ② 2层 ;标 高 41.17m~42.63m以 下 为 粉 质 黏 土 、 黏 质 粉 土 ③ 层 及 黏 质 粉 土 、 砂 质 粉 土③ 1层 ;新 近 沉 积 层 以 下 为 第 四 纪 沉 积 层 :标 高 35.97m~37.19m以 下 为 粉 质 黏 土 、 黏 质 粉 土 ④ 层 ;标 高 32.63m~34.82m以 下 为 粉 质 黏 土 、 黏 质 粉 土 ⑤ 层 及 黏 质 粉 土 、 砂 质 粉 土⑤ 1层 、 细 砂 ⑤ 2层 及 重 粉 质 黏 土 ⑤ 3层 ;第 四 纪 沉 积 层 以 下 为 白 垩 纪 沉 积 岩 :

标 高 27.35m~30.79m 以 下 为 全 风 化 ~强 风 化 泥 岩 ⑥ 层 及 全 风 化 ~强 风 化 砂 岩⑥ 1层 ;标 高 23.69m~26.40m 以 下 为 强 风 化 ~中 等 风 化 泥 岩 ⑦ 层 及 强 风 化 ~中 等 风 化砂 岩 ⑦ 1层 ;标 高 16.86m~19.85m 以 下 为 中 等 风 化 泥 岩 ⑧ 层 2、 场 区 水 文 地 质 特 征 及地 下 水 类 型岩 土 工 程 勘 察 期 间 实 测 到 两 层 地 下 水 , 现 场 实 测 的 各 层 地 下 水 类 型 、 水 位 埋深 及 标 高 参 见 表 1“ 地 下 水 水 位 情 况 一 览 表 ” 。典 型 地 质 剖 面 详 见 下 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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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 型 地 质 剖 面 图1.4 场 地 水 文 地 质 条 件1.4.1勘 察 期 间 实 测 地 下 水 位本 工 程 岩 土 工 程 勘 察 期 间 ( 2020 年 11月 上 旬 ) 于 30m 钻 孔 深 度 范 围 内 中 实 测 到 2 层稳 定 地 下 水 , 现 场 实 测 的 各 层 地 下 水 类 型 、 水 位 埋 深 及 标 高 参 见 下 表地 下 水 水 位 量 测 情 况 一 览 表序 号 地 下 水 类 型 稳 定 水 位 埋 深 ( m) 稳 定 水 位 标 高 ( m)1 潜 水 3.50 ? 4.80 43.71? 4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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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历 史 高 水 位 调 查工 程 场 区 历 年 (1955 年 以 来 )最 高 地 下 水 位 接 近 自 然 地 面 。 近 3~5 年 最 高 地下 水 位 标 高 约 为 45.50m左 右 。1.4.3地 下 水 和 土 的 的 腐 蚀 性 评 价勘 察 期 间 于 210#、 214#钻 孔 内 采 取 上 述 1、 2层 地 下 水 各 一 份 , 共 4份 , 并进 行 了 水 质 分 析 试 验 (试 验 结 果 详 见 所 附 “ 水 质 分 析 报 告 ” ), 依 据 《 岩 土 工 程 勘察 规 范 》 (GB 50021- 2001)(2009年 版 )的 有 关 规 定 综 合 评 价 : 按 Ⅱ 类 环 境 类 型 ,并 考 虑 干 湿 交 替 条 件 , 拟 建 场 地 上 述 第 1、 2层 地 下 水 水 质 对 混 凝 土 结 构 及 钢 筋混 凝 土 结 构 中 的 钢 筋 均 具 有 微 腐 蚀 性 。第 2 章 编 制 依 据 及 说 明

2.1编 制 依 据本 工 程 专 项 施 工 方 案 是 根 据 本 项 目 工 程 的 设 计 图 纸 及 国 家 现 行 设 计 、 施 工 规范 、 规 程 、 行 业 标 准 等 进 行 编 制 的 , 主 要 依 据 下 列 文 件 :1.1.1《 房 山 区 拱 辰 街 道 FS00-LX04-0001、 0002地 块 居 住 、 托 幼 用 地 ( 商 品 房 区 )岩 土 工 程 勘 察 报 告 》 ( 中 国 建 筑 科 学 研 究 院 , 报 告 编 号 : 2020-1038)1.1.2《 房 山 区 拱 辰 街 道 FS00-LX04-0001地 块 商 品 房 项 目 基 坑 支 护 设 计 施 工 图 》( 中 航 勘 察 设 计 研 究 院 有 限 公 司 , 2022年 10月 ) ;1.1.3现 场 及 周 围 环 境 调 查 、 测 量 记 录 ;2.2编 制 原 则

1.2.1充 分 准 备 、 超 前 安 排 , 确 保 本 项 目 工 程 质 量 、 工 期 、 安 全 目 标 的 实 现 。1.2.2理 顺 进 度 、 质 量 、 安 全 之 间 的 关 系 , 使 工 期 服 从 于 质 量 , 生 产 服 从 于 安 全 ,使 三 者 协 调 统 一 。1.2.3精 心 编 制 , 严 格 遵 循 现 行 国 家 及 行 业 规 范 及 质 量 评 定 验 收 标 准 , 保 证 工 程质 量 , 以 合 格 的 工 程 质 量 和 优 质 的 服 务 满 足 该 项 目 的 要 求 。1.2.4以 标 准 化 管 理 为 基 础 , 以 现 代 化 科 技 为 手 段 , 合 理 组 织 , 抓 住 施 工 重 点 ,合 理 安 排 , 确 保 按 时 竣 工 。

2 层 间 水 15.70 ? 17.30 31.23 ? 3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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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充 分 考 虑 施 工 周 边 环 境 保 护 , 周 密 安 排 交 通 疏 解 , 确 保 周 边 建 ( 构 ) 筑 物 、道 路 和 各 类 管 线 安 全 , 使 施 工 对 周 边 环 境 的 影 响 最 小 化 。2.3有 关 规 范 、 规 程 、 标 准序 号 名 称 编 号 类 别1 建 筑 边 坡 工 程 技 术 规 范 GB50330— 2013 国 家2 建 筑 地 基 基 础 施 工 质 量 验 收 标 准 GB50202— 2018 国 家3 岩 土 锚 杆 与 喷 射 混 凝 土 支 护 工 程 技 术 规 范 GB50086— 2015 国 家4 复 合 土 钉 墙 基 坑 支 护 技 术 规 范 GB50739— 2011 国 家

5 工 程 测 量 规 范 GB50026— 2021 国 家6 混 凝 土 结 构 设 计 规 范 GB50010— 2010 国 家7 混 凝 土 结 构 工 程 施 工 质 量 验 收 规 范 GB50204— 2015 国 家8 建 筑 工 程 施 工 质 量 验 收 统 一 标 准 GB50300— 2013 国 家9 建 筑 地 基 基 础 工 程 施 工 规 范 GB51004— 2015 国 家10 混 凝 土 质 量 控 制 标 准 GB50164— 2011 国 家11 建 筑 基 坑 工 程 监 测 技 术 规 范 GB50497-2019 国 家12 建 筑 基 坑 支 护 技 术 规 程 JGJ120— 2012 行 业

13 施 工 现 场 临 时 用 电 安 全 技 术 规 范 JGJ46— 2019 行 业14 钢 筋 焊 接 及 验 收 规 范 JGJ18-2012 行 业15 钢 筋 焊 接 接 头 试 验 方 法 JGJ/T27-2014 行 业16 钢 筋 机 械 连 接 技 术 规 程 JGJ107--2016 行 业17 建 筑 施 工 安 全 检 查 标 准 JGJ59— 2011 行 业18 建 筑 基 坑 支 护 技 术 规 程 DB11/489-2016 地 方19 建 筑 工 程 资 料 管 理 规 程 DB11/T695-2017 地 方20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安 全 资 料 管 理 规 程 DB11/383-2017 地 方

21 绿 色 施 工 管 理 规 程 DB11/513-2015 地 方22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安 全 防 护 、 场 容 卫 生 及 消 防 保 卫标 准 DB11/945-2012 地 方23 《 建 设 工 程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条 例 》 ( 国 务 院 第 393号 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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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北 京 市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管 理 办 法 》 ( 政 府 令 第 247号 )25 《 危 险 性 较 大 的 分 部 分 项 工 程 安 全 管 理 规 定 》 建 设 部 令 第 37号26 住 房 城 乡 建 设 部 办 公 厅 关 于 实 施 《 危 险 性 较 大 的 分部 分 项 工 程 安 全 管 理 规 定 》 有 关 问 题 的 通 知 建 办 质 〔 2018〕 31号27 北 京 市 房 屋 建 筑 和 市 政 基 础 设 施 工 程 危 险 性 较 大的 分 部 分 项 工 程 安 全 管 理 实 施 细 则 京 建 法 〔 2019〕 11号第 3 章 施 工 计 划3.1施 工 进 度 计 划根 据 本 工 程 各 分 项 工 程 的 施 工 工 艺 和 施 工 顺 序 来 合 理 的 安 排 施 工 工 期 , 工 期

安 排 的 总 则 为 尽 可 能 将 各 工 序 平 行 作 业 , 以 缩 短 整 个 项 目 的 总 工 期 , 本 项 目 施 工工 期 支 护 及 支 护 桩 工 期 : 2023年 2月 6 日 — 5月 28日 ( 具 体 以 进 场 时 间 算 起 有效 工 期 111天 ) 。3.1.1 总 体 进 度 设 计 思 路本 工 程 按 照 分 工 明 确 、 各 行 其 职 原 则 , 工 序 采 取 流 水 作 业 , 平 衡 搭 接 施 工 ,尽 量 减 少 各 工 序 的 工 作 时 间 , 创 造 最 优 工 程 。 施 工 过 程 中 , 经 常 作 计 划 进 度 与 实际 进 度 的 动 态 比 较 , 以 便 及 时 对 进 度 进 行 有 效 的 控 制 。 土 方 与 支 护 平 行 作 业 , 互不 影 响 , 确 保 工 期 如 期 完 成 。工 程 施 工 全 过 程 必 须 靠 一 流 的 施 工 策 划 与 运 作 、 一 流 的 管 理 与 协 调 、 一 流 的技 术 与 工 艺 、 一 流 的 设 备 与 材 料 、 一 流 的 承 包 商 与 劳 动 力 素 质 等 来 实 现 一 流 的 管

理 和 控 制 , 从 而 将 即 定 施 工 计 划 实 现 。 除 上 面 已 阐 述 的 措 施 之 外 , 我 单 位 还 将 采取 如 下 具 体 措 施 , 以 此 作 为 施 工 计 划 的 保 障 。3.1.2 影 响 工 期 的 主 要 因 素 分 析由 于 本 工 程 影 响 进 度 的 因 素 很 多 , 要 有 效 的 进 行 进 度 控 制 , 就 必 须 对 影 响 进度 的 各 种 因 素 进 行 全 面 分 析 和 预 测 。 这 一 方 面 可 促 进 对 有 利 因 素 的 充 分 利 用 和 对不 利 因 素 的 妥 善 预 防 及 克 服 , 使 进 度 目 标 制 定 的 更 符 合 实 际 , 另 一 方 面 也 便 于 事先 制 订 预 防 措 施 , 事 中 采 取 有 效 办 法 , 事 后 进 行 妥 善 补 救 , 达 到 缩 小 实 际 进 度 与计 划 进 度 的 偏 差 , 实 现 对 进 度 的 主 动 控 制 和 动 态 控 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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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气 象 因 素根 据 往 年 的 天 气 情 况 的 统 计 资 料 、 可 能 出 现 的 下 雨 天 数 和 下 雨 时 间 段 持 续 的时 间 天 数 , 在 安 排 进 度 计 划 时 , 将 这 些 因 素 考 虑 在 进 度 中 。( 2) 管 理 者 人 的 因 素计 划 的 劳 动 力 不 足 ; 季 节 性 农 忙 等 ; 工 程 组 织 安 排 不 严 密 、 雨 季 施 工 准 备 不足 , 影 响 后 续 工 作 没 法 进 行 ; 材 料 计 划 、 外 委 加 工 计 划 不 周 全 , 导 致 停 工 待 料 ;各 个 专 业 配 合 上 的 矛 盾 , 导 致 相 互 影 响 返 工 ; 可 能 难 以 预 料 的 出 现 的 安 全 、 质 量事 故 的 调 查 、 分 析 处 理 及 争 执 的 调 节 、 仲 裁 。( 3) 资 金 因 素施 工 的 顺 利 进 行 必 须 有 足 够 的 资 金 作 保 障 。 项 目 资 金 如 出 现 短 缺 现 象 , 将 会

直 接 影 响 材 料 的 采 购 。 如 果 我 公 司 中 标 将 做 到 对 工 程 款 专 款 专 用 , 确 保 本 工 程 能够 按 期 完 成 。( 4) 其 他 因 素停 水 、 停 电 等 不 可 抗 力 因 素 ; 上 级 检 查 、 整 改 ; 图 纸 供 应 不 及 时 ; 设 计 变 更洽 商 ; 施 工 机 械 故 障 。3.1.3 进 度 保 证 体 系( 1) 建 立 完 善 的 计 划 保 证 体 系建 立 完 善 的 计 划 保 证 体 系 是 掌 握 施 工 管 理 主 动 权 、 控 制 施 工 生 产 局 面 , 保 证工 程 进 度 的 关 键 一 环 。 本 项 目 的 计 划 体 系 将 以 施 工 总 进 度 网 络 图 为 宏 观 调 控 计划 , 施 工 总 进 度 计 划 为 总 体 实 施 计 划 , 以 日 、 周 、 月 计 划 为 具 体 执 行 计 划 , 并 由

此 派 生 出 设 计 进 度 计 划 、 专 业 计 划 和 进 场 计 划 、 技 术 保 障 计 划 、 商 务 保 障 计 划 、物 资 供 应 计 划 、 质 量 检 验 与 控 制 计 划 、 安 全 防 护 计 划 及 后 勤 保 障 一 系 列 计 划 , 使进 度 计 划 管 理 形 成 层 次 分 明 、 深 入 全 面 、 贯 彻 始 终 的 特 色 。( 2) 技 术 工 艺 及 措 施 的 保 证“ 方 案 先 行 , 样 板 引 路 ” 是 我 方 施 工 管 理 的 特 色 , 本 工 程 将 按 照 方 案 编 制 计划 , 制 定 详 细 的 、 有 针 对 性 和 可 操 作 性 的 专 项 施 工 方 案 , 从 而 实 现 在 管 理 层 和 操作 层 对 施 工 工 艺 、 质 量 标 准 的 熟 悉 和 掌 握 , 使 工 程 有 条 不 紊 的 按 期 保 质 地 完 成 。( 3) 施 工 机 械 配 置科 学 配 置 机 械 设 备 是 确 保 计 划 完 成 的 重 要 条 件 。 机 械 设 备 的 配 置 原 则 : 性 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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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 好 、 数 量 充 足 等 。 如 针 对 本 工 程 地 层 特 点 , 我 单 位 选 用 并 可 备 用 支 护 等 设 备 ,保 证 降 水 、 基 坑 支 护 台 班 效 率 , 从 而 保 证 整 体 施 工 进 度 。( 4) 优 秀 的 施 工 专 业 队 伍为 确 保 工 程 按 计 划 进 行 ,我 公 司 将 派 遣 有 丰 富 类 似 工 作 经 验 、 素 质 较 高 的 项目 管 理 及 施 工 人 员 担 任 该 项 目 的 管 理 及 施 工 工 作 。( 5) 工 期 的 分 阶 段 控 制在 施 工 过 程 中 ,严 格 以 总 控 计 划 进 行 管 理 ,以 日 保 周 、 周 保 月 、 月 保 总 控 的 模式 进 行 层 层 管 理 ,建 立 定 期 召 开 生 产 例 会 制 度 ,每 日 下 午 4:30~ 5: 00召 开 碰 头 会 ,针 对 每 日 的 生 产 情 况 进 行 总 结 ,安 排 次 日 的 工 作 ,并 做 好 物 资 准 备 ; 每 周 生 产 例 会时 间 ,将 对 上 一 周 的 情 况 进 行 总 结 ,对 施 工 中 出 的 工 期 拖 后 、 质 量 问 题 进 行 分 析 ,

找 出 原 因 , 下 周 进 行 改 进 。3.1.4 进 度 保 证 措 施( 1) 从 健 全 的 组 织 结 构 上 保 证在 公 司 内 选 用 符 合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的 人 员 组 成 项 目 经 理 部 , 在 该 项 目 经 理 部 基础 上 , 在 集 团 内 精 心 挑 选 一 批 现 场 施 工 经 验 丰 富 , 并 具 有 中 高 级 职 称 的 管 理 人 员 ,充 实 该 项 目 部 。 对 影 响 工 期 因 素 进 行 分 析 , 对 工 期 影 响 较 大 的 因 素 , 由 施 工 经 验丰 富 的 人 员 负 责 , 并 制 定 出 相 应 的 控 制 预 案 。( 2) 从 合 理 的 施 工 组 织 上 保 证根 据 本 工 程 特 点 , 施 工 安 排 比 较 紧 张 , 施 工 中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 合 理 调 配 机 械设 备 , 安 排 流 水 施 工 , 工 序 衔 接 紧 凑 , 采 取 即 有 序 又 灵 活 的 安 排 方 式 , 加 快 施 工

进 度 。( 3) 从 材 料 计 划 的 准 确 性 上 保 证通 过 多 方 比 较 选 择 合 格 材 料 供 应 商 及 成 品 、 半 成 品 供 货 商 , 严 格 考 察 其 生 产能 力 、 供 货 能 力 、 技 术 实 力 。 提 前 做 好 材 料 、 成 品 、 半 成 品 翻 样 、 提 料 及 委 托 加工 。 加 强 对 材 料 的 入 场 检 验 , 严 禁 不 符 合 要 求 的 材 料 应 用 于 工 程 。 加 强 进 场 材 料的 管 理 , 合 理 规 划 存 放 场 地 及 调 剂 材 料 使 用 。设 专 人 负 责 材 料 计 划 编 制 , 提 前 作 出 准 确 的 外 委 加 工 计 划 和 材 料 计 划 , 保 证材 料 提 前 进 场 , 进 场 后 及 时 取 样 试 验 , 提 前 报 验 , 避 免 由 于 材 料 计 划 不 准 确 后 计划 不 周 全 而 引 起 的 停 工 待 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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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从 劳 动 力 投 入 上 保 证严 格 审 查 劳 务 队 伍 资 质 及 施 工 能 力 、 技 术 实 力 , 优 选 有 类 似 工 程 施 工 经 验 、技 术 水 平 高 、 善 于 打 硬 仗 的 成 建 制 的 劳 务 队 伍 。 加 强 对 劳 务 队 技 术 骨 干 的 岗 前 培训 、 班 前 教 育 , 使 其 了 解 本 工 程 相 关 技 术 难 点 , 掌 握 施 工 技 能 及 规 范 要 求 , 确 保技 术 娴 熟 、 施 工 熟 练 ; 根 据 计 划 安 排 , 合 理 调 配 劳 动 力 , 避 免 劳 力 不 足 或 窝 工 浪费 。 由 于 本 工 程 工 期 紧 、 任 务 重 , 质 量 要 求 高 , 项 目 部 提 前 编 制 网 络 进 度 控 制 计划 , 不 仅 要 有 整 体 施 工 进 度 控 制 计 划 , 还 将 总 进 度 计 划 进 行 分 解 到 季 、 月 、 旬 计划 , 并 根 据 施 工 预 算 将 每 道 工 序 工 程 量 及 工 作 量 进 行 统 计 汇 总 , 计 算 出 所 每 天 所需 的 工 人 数 , 提 前 计 划 配 足 劳 动 力 。

( 5) 从 施 工 技 术 上 保 证采 用 先 进 的 技 术 工 艺 , 提 高 生 产 效 率 。 粗 钢 筋 的 连 接 采 用 机 械 连 接 工 艺 , 大大 提 高 工 作 效 率 。 编 制 出 针 对 性 强 ,切 实 可 行 的 季 节 性 施 工 方 案 ,减 少 恶 劣 天 气 的影 响 ,保 证 施 工 的 连 续 性 。( 6) 从 机 械 设 备 投 入 上 保 证配 备 足 够 的 施 工 机 械 。 混 凝 土 采 用 商 品 混 凝 土 。 同 时 加 强 机 械 设 备 的 维 修 保养 , 充 分 发 挥 机 械 设 备 的 使 用 效 率 , 加 快 施 工 进 度 。( 7) 从 资 金 投 入 上 保 证资 金 使 用 计 划 : 编 制 资 金 使 用 计 划 , 资 金 的 使 用 计 划 要 保 证 各 阶 段 施 工 需 要 ,合 理 分 配 。

专 款 专 用 : 本 工 程 执 行 专 款 专 用 制 度 以 避 免 施 工 中 因 资 金 问 题 而 影 响 工 程 进展 , 保 证 劳 动 力 、 机 械 的 充 足 配 备 , 材 料 的 及 时 进 场 。及 时 兑 现 工 人 工 资 : 随 着 工 程 阶 段 关 键 日 期 的 完 成 , 及 时 兑 现 各 专 业 队 伍 的劳 务 费 用 , 这 样 既 能 充 分 调 动 他 们 的 积 极 性 , 也 使 各 劳 务 作 业 队 为 本 工 程 安 排 充足 的 作 业 人 员 提 供 保 证 。奖 罚 措 施 : 以 工 期 、 质 量 为 主 要 考 核 项 目 , 上 至 项 目 经 理 部 , 下 至 各 施 工 班组 , 层 层 签 订 风 险 责 任 状 , 开 展 班 组 之 间 的 劳 动 竞 赛 。 根 据 考 核 项 目 的 评 分 结 果 ,奖 优 罚 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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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通 过 经 济 措 施 来 保 证工 程 资 金 专 款 专 用 , 严 禁 挪 作 他 用 , 确 保 工 程 资 金 的 及 时 到 位 。通 过 工 期 奖 的 奖 罚 措 施 来 激 励 劳 务 分 包 对 进 度 控 制 的 积 极 性 。( 9) 加 强 与 社 会 相 关 方 联 系 减 少 人 为 影 响在 施 工 过 程 中 , 影 响 进 度 的 因 素 很 多 , 项 目 部 将 加 强 与 建 设 单 位 、 当 地 政 府 、周 边 社 会 各 方 、 治 安 、 交 通 、 市 政 、 供 电 、 供 水 、 环 保 等 单 位 的 协 调 , 进 一 步 保证 工 程 施 工 的 正 常 进 行 。( 10) 分 项 工 程 施 工 进 度 计 划 保 证 与 对 比 纠 偏 措 施分 项 工 程 施 工 进 度 计 划 保 证 与 对 比 纠 偏 措 施

工 程 阶 段 工 作 内 容 工 期 保 证 措 施工 程 施 工 护 坡 、 土 方 施 工 配 备 足 够 数 量 的 设 备 、 人 员与 土 方 开 挖 配 合 提 前 创 造 作 业 面计 划 管 理 根 据 总 进 度 计 划 编 制 承 包 商 制 定 计 划 、 材 料 、 大 型 设 备 确 认 、订 货 、 运 输 计 划 等 相 关 计 划 。 保 证 各 项 控 制 在 计 划 内 , 不 影 响 施 工进 度 。技 术 、 物 资 、 劳动 力 、 准 备 、 周边 协 调 进 场 前 完 成 技 术 、 物 资 、 劳 动 力 和 现 场 的 准 备 。 尽 快 使 工 程 进 入 正轨 。 同 时 协 调 好 周 边 与 居 民 、 政 府 机 关 等 关 系 , 办 理 相 关 手 续 。 保证 施 工 畅 通 无 阻 。

施 工 准 备 现 场 协 调 根 据 施 工 进 度 和 工 程 需 要 , 成 立 协 调 部 , 组 织 一 批 富 有 施 工 和协 调 经 验 的 工 程 师 专 职 协 调 分 包 商 。每 周 工 程 例 会 、 监 理 例 会 以 及 承 包 商 内 部 协 调 例 会 , 及 时 调 整工 程 进 度 、 解 决 质 量 问 题 。计 划 管 理 依 据 总 进 度 计 划 编 制 施 工 分 部 分 项 工 程 进 度 计 划 。如 工 程 进 度 滞 后 计 划 时 , 应 及 时 制 定 追 赶 计 划 , 同 时 调 整 人 、 机 、料 配 置 。施 工 管 理 其 他 各 管 理 部 门 及 时 了 解 工 程 进 展 以 及 处 理 工 程 问 题 , 提 高 工 作 效 率 。及 时 协 调 解 决 现 场 技 术 问 题 , 保 证 施 工 进 度 。3.2设 备 、 材 料 计 划3.2.1主 要 设 备 配 置 原 则

( 1) 根 据 施 工 总 进 度 安 排 和 甲 方 对 各 节 点 工 期 的 要 求 , 以 及 各 月 平 均 强 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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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 峰 期 的 施 工 强 度 进 行 相 应 的 资 源 配 置 。( 2) 不 同 部 位 使 用 同 种 设 备 时 , 尽 量 进 行 合 理 调 配 。( 3) 主 材 的 使 用 根 据 项 目 施 工 进 度 及 工 程 量 的 情 况 进 行 计 划 。( 4) 根 据 需 要 和 监 理 工 程 师 指 示 , 及 时 补 充 人 员 、 设 备 , 满 足 各 项 施 工 需要 。 3.2.2主 要 设 备 供 应 计 划主 要 施 工 机 械 在 开 工 前 开 始 陆 续 进 场 , 于 开 工 前 全 部 调 试 完 毕 。 基 坑 支 护 结束 后 施 工 机 械 直 接 撤 出 现 场 , 后 续 施 工 陆 续 进 场 。3.2.3拟 投 入 的 主 要 施 工 机 械 设 备 表

( 1) 测 量 器 具 配 置 计 划 表序 号 仪 器 名 称 数 量 精 度 用 途1 J2JD电 子 经 纬 仪 1 2" 位 移 观 测 、 测 量 放 线2 NAL132自 动 安 平 水 准 仪 1 DZS3 沉 降 观 测 、 测 量 放 线3 科 利 达 KTS550全 站 仪 1 12" 测 量 放 线4 塔 尺 3 合 格 标 高 测 量5 50m钢 卷 尺 4 合 格 测 量6 5m钢 卷 尺 10 合 格 测 量7 水 平 尺 4 合 格 测 量( 2) 预 应 力 锚 杆 、 护 坡 桩 、 主 要 施 工 设 备 表

序 号 设 备 名 称 型 号 规 格 数 量 国 别产 地 制 造年 份 额 定 功率 ( KW) 用 于 施 工 部 位 备 注1 履 带 式 锚 杆 钻 机 MD150型 2 国 产 2014 45 普 通 锚 杆 成 孔 60m钻 杆2 长 螺 旋 CFG-32-800mm 2 郑 州 2013 护 坡 桩 施 工3 吊 车 25吨 1 中 联 2012 钢 筋 笼 吊 装4 张 拉 千 斤 顶 YCW250 1~ 2 国 产 2015 / 锚 杆5 高 压 油 泵 ZB4-500 1~ 2 国 产 2015 / 锚 杆6 灌 浆 机 2SNS-1 1 国 产 2015 5.5 灌 浆7 砼 拌 合 机 0.2 m3 1 国 产 2015 3.5 水 泥 ( 砂 ) 浆8 电 焊 机 立 式 4 国 产 2016 20 焊 接 作 业9 电 焊 机 便 携 式 2 国 产 2016 22 焊 接 作 业

10 车 辆 其 它 车 辆 1 国 产 2011 / 运 输 材 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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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切 割 机 / 2 国 产 2017 3.0 材 料 切 割12 角 磨 机 / 2 国 产 2017 2.5 打 磨13 对 讲 机 12 国 产 2017 / 联 络14 手 风 钻 Y-40 4~ 6 国 产 2017 2.5 钻 孔15 卷 扬 机 2T 1 国 产 2014 7.5 输 送 钢 绞 线16 挖 掘 机 60 1-2 玉 柴 2012 三 轴 水 泥 搅 拌 桩17 振 捣 棒 1 护 坡 桩 、 冠 梁( 3) 土 钉 墙 护 坡 主 要 施 工 设 备 表序 号 设 备 名 称 型 号 规 格 数 量 国 别产 地 制 造年 份 额 定 功率 ( KW) 用 于 施 工 部 位 备 注

1 搅 浆 机 250型 1 国 产 2013 3.5 砂 浆 搅 拌2 空 压 机 12m3/M 1 国 产 2013 7.5 喷 锚3 压 浆 泵 200L/min 1 国 产 2014 5.5 喷 锚4 混 凝 土 喷 射 机 4.5m3/H 1 国 产 2014 15 喷 锚5 电 焊 机 BX-300-1 1 国 产 2014 20 焊 接 作 业6 挖 掘 机 200型 1 国 产 2014 / 修 坡 柴 油7 调 直 机 / 1 国 产 2012 3.5 锚 筋 调 直( 4) 土 方 开 挖 机 械 设 备 计 划 表项 次 设 备 名 称 规 格 型 号 单 位 数 量 用 途

1 挖 掘 机 PC360-7 台 2 挖 土 、 装 土2 长 臂 挖 掘 机 PC400LC 台 1 土 方 收 坡 道3 装 载 机 ZL50 台 1 土 方 辅 助 工 作4 运 土 车 辆 斯 太 尔 台 20-40 运 土5 洒 水 车 3T 辆 1 洒 水6 液 压 锤 小 松 300 台 1 地 下 障 碍 清 除 ( 备 用 )7 高 压 水 枪 台 套 4 洗 车( 5) 拟 配 备 试 验 和 检 测 仪 器 设 备 表 ;序 号 仪 器 设 备 名 称 型 号 规 格 数 量 国 别

产 地 制 造年 份 用 途 备 注1 混 凝 土 坍 落 筒 5 国 产 2019 质 检2 混 凝 土 试 模 100× 100× 100mm 20 国 产 2019 质 检3 砂 浆 试 模 70.7× 70.7× 70.7mm 20 国 产 2019 质 检4 接 地 电 阻 测 仪 ZC29B-2 2 国 产 2019 专 业 电 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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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绝 缘 电 阻 表 ZC25B-4 2 国 产 2019 专 业 电 工3.2.4材 料 准 备 计 划( 1) 根 据 统 计 的 工 程 量 计 算 原 材 料 用 量 。( 2) 根 据 原 材 料 用 量 明 细 表 对 原 材 料 进 行 分 类 , 确 定 采 购 计 划 和 步 骤 。( 3) 按 采 购 计 划 对 原 材 料 生 产 厂 家 进 行 价 格 、 产 地 、 质 量 状 况 、 运 输 距 离 等 情况 的 调 查 , 综 合 比 较 , 确 定 采 购 地 点 和 方 式 , 订 立 采 购 合 同 。( 4) 根 据 工 程 进 度 计 划 , 针 对 每 种 原 材 料 的 采 购 情 况 , 制 定 各 种 原 材 料 供 应 计划 。 主 要 施 工 材 料 计 划 表 如 下 。工 程 主 要 材 料 计 划 表

序 号 材 料 名 称 规 格 数 量 使 用 部 位2 混 凝 土 C25 设 计 图 纸 护 坡 桩 、 冠 梁3 钢 筋 φ 6、 φ 8、 16、20、 25 设 计 图 纸 护 坡 桩 、 冠 梁 、 土 钉 墙4 垫 板 25025025mm、 30030030mm 设 计 图 纸 锚 杆5 型 钢 22b、 25b、 设 计 图 纸 锚 杆 钢 腰 梁6 水 泥 P.042.5 设 计 图 纸 锚 杆 、 土 钉 墙7 钢 绞 线 1860级 设 计 图 纸 锚 杆8 锚 头 3孔 、 4 孔 设 计 图 纸 锚 杆3.3劳 动 力 计 划3.3.1

护 坡 桩 施 工工 种 人 数 备 注机 组 人 员 16 机 械 操 作 、 成 孔 、 灌 注 、 下 钢 筋 笼钢 筋 笼 加 工 人 员 10 钢 筋 笼 加 工测 量 工 2 桩 位 及 锚 位 放 线3.3.2预 应 力 锚 杆 施 工工 种 人 数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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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 组 人 员 20 机 械 操 作 、 成 孔 、 注 浆电 焊 工 8 腰 梁 制 作 、 安 装加 工 人 员 8 锚 杆 加 工 及 安 放杂 工 3 配 合 施 工3.3.3土 钉 墙 及 桩 间 土 支 护 施 工工 种 人 数 备 注土 钉 墙 施 工 15 修 坡 、 成 孔 、 注 浆 、 编 网 、 喷 射 混 凝 土钢 筋 工 5 土 钉 制 作 、 弯 曲 钢 筋 、 焊 钢 筋 网 片

电 工 1 现 场 用 电 设 施 的 使 用 及 维 护杂 工 5 配 合 施 工3.3.4土 方 开 挖 施 工工 种 数 量 备 注挖 掘 机 操 作 手 4 名 挖 掘 机 操 作运 输 车 辆 司 机 20-40名 运 土车 辆 修 理 工 2-3名 故 障 车 修 理清 扫 工 4-6名 道 路 清 扫

洒 水 车 司 机 1 名 场 地 、 道 路 洒 水3.3.5拟 投 入 管 理 人 员 计 划 表工 种 按 工 程 施 工 阶 段 投 入 劳 动 力 情 况进 场 准 备 前 期 中 期 后 期 完 工 撤 场 备 注项 目 经 理 1 1 1 1 1技 术 负 责 1 1 1 1 1生 产 经 理 1 1 1 1 1质 检 员 1 2 2 1 1安 全 员 1 1 1 1 1资 料 员 1 1 1 1 1

施 工 员 1 2 2 2 1测 量 员 1 2 2 1 1材 料 员 1 1 1 1 1试 验 员 1 1 1 1 1技 术 员 1 2 2 1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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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 算 员 1 1 1 1 13.4试 验 计 划3.4.1原 材 复 试水 泥 、 细 中 砂 、 碎 石 和 钢 筋 、 钢 绞 线 进 场 后 , 及 时 进 行 分 批 复 试 , 原 材 复 试批 次 符 合 《 建 筑 工 程 资 料 管 理 规 程 》 和 相 关 规 范 的 要 求 。1、 钢 筋 原 材 组 批 原 则 及 取 样 规 定按 批 检 查 验 收 取 样每 批 由 同 厂 别 、 同 炉 号 、 同 规 格 、 同 交 货 状 态 、 同 一 进 场 时 间 的 钢 筋 组 成 ,每 60t为 一 验 收 批 , 不 足 60t也 按 一 批 计 。

试 件 切 取A、 从 任 意 两 根 ( 或 两 盘 ) 中 分 别 切 取 ;B、 在 钢 筋 或 盘 条 任 一 端 截 去 500mm后 切 取 。2.钢 筋 连 接 试 件 组 批 原 则 及 取 样 规 定试 验 项 目 : 抗 拉 强 度取 样 规 定( 1) 工 艺 检 验 : 在 正 式 施 工 前 , 按 同 批 钢 筋 、 同 种 焊 接 连 接 形 式 的 接 头 试 件 不少 于 3根 , 同 时 对 应 截 取 接 头 试 件 的 母 材 , 进 行 抗 拉 强 度 试 验 。( 2) 现 场 检 验 : 接 头 的 现 场 检 验 按 验 收 批 进 行 。 同 一 施 工 条 件 下 采 用 同 一 批 材料 的 同 等 级 、 同 形 式 、 同 规 格 的 接 头 每 300个 为 一 验 收 批 。 不 足 300个 也 按 一 批

计 。 每 一 验 收 批 必 须 在 工 程 结 构 中 随 机 截 取 3个 试 件 做 单 向 拉 伸 试 验 。2、 水 泥 验 收 批 划 分 及 取 样 数 量以 同 一 水 泥 厂 生 产 同 期 出 厂 的 同 品 种 、 同 强 度 等 级 、 同 一 出 厂 编 号 的 水 泥 为一 验 收 批 , 每 ≤ 500t为 一 验 收 批 , 每 批 取 样 一 组 ( 12Kg) 。 水 泥 除 做 其 安 定 性 ,初 凝 时 间 和 强 度 外 , 还 需 做 快 测 试 验 , 存 放 期 如 超 过 三 个 月 , 使 用 前 必 须 进 行 复验 , 按 复 验 结 果 使 用 。 水 泥 试 验 次 数 根 据 水 泥 进 场 的 具 体 情 况 送 试 , 每 进 场 一 次送 试 一 次 , 试 验 合 格 后 方 可 使 用 。3、 砂 验 收 批 划 分 及 取 样 数 量( 1) 以 同 一 产 地 、 同 一 规 格 每 ≤ 400m

3或 600t 为 一 验 收 批 , 每 一 验 收 批 取 样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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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 ( 20 Kg) 。( 2) 当 质 量 比 较 稳 定 、 进 料 量 较 大 时 , 可 定 期 检 验 。( 3) 取 样 部 位 应 均 匀 分 布 , 在 料 堆 上 从 8个 不 同 部 位 抽 取 等 量 试 样 ( 每 份 11Kg) 。然 后 用 四 分 法 缩 至 20Kg, 取 样 前 先 将 取 样 部 位 表 面 铲 除 。( 4) 砂 必 试 项 目 有 : 筛 分 析 , 含 泥 量 , 泥 块 含 量 , 试 验 合 格 后 方 可 使 用 , 试 验次 数 根 据 现 场 进 场 进 料 情 况 进 行 试 验 。4、 石 子 验 收 批 划 分 及 取 样 数 量( 1) 以 同 一 产 地 、 同 一 规 格 每 ≤ 400m

3或 600t 为 一 验 收 批 , 每 一 验 收 批 取 样 一组 。( 2) 当 质 量 比 较 稳 定 、 进 料 量 较 大 时 , 可 定 期 检 验 。( 3) 取 样 一 组 40 Kg( 最 大 粒 径 ≤ 30mm) 取 样 部 位 应 均 匀 分 布 , 在 料 堆 上 从 五个 不 同 部 位 抽 大 致 相 等 的 试 样 15份 ( 料 堆 的 顶 部 、 中 部 、 底 部 ) 每 份 5-40 Kg,然 后 缩 分 40 Kg或 80 Kg送 试 。( 4) 石 子 必 试 项 目 有 ; 筛 分 析 , 含 泥 量 , 泥 块 含 量 , 针 片 状 颗 粒 含 量 、 压 碎 指标 值 。3.4.2试 块 留 置 与 强 度 试 验护 坡 桩 施 工 期 间 , 每 浇 注 50m

3必 须 有 2组 混 凝 土 试 块 ( 100× 100× 100mm) ,分 别 标 准 养 护 7天 和 28天 后 检 验 其 抗 压 强 度 ; 试 块 拆 模 后 , 及 时 送 试 验 室 进 行标 准 养 护 。冠 梁 施 工 期 间 , 按 每 50m3取 2组 混 凝 土 试 块 ( 100× 100× 100mm) , 分 别 标准 养 护 7天 和 28天 后 检 验 其 抗 压 强 度 。 试 块 拆 模 后 , 及 时 送 试 验 室 进 行 标 准 养护 。 土 钉 墙 、 桩 间 护 施 工 期 间 , 每 喷 射 500m

2面 层 制 作 一 组 混 凝 土 试 块 ( 100×100× 100mm) , 标 准 养 护 28天 后 检 验 其 抗 压 强 度 。 试 块 拆 模 后 , 及 时 送 试 验 室进 行 标 准 养 护 。3.4.3桩 身 完 整 性 及 锚 杆 、 土 钉 拉 拔 力 验 收 试 验护 坡 桩 施 工 完 成 并 达 到 一 定 强 度 后 , 应 由 建 设 单 位 委 托 有 相 应 资 质 的 第 三 方按 规 范 及 设 计 要 求 采 用 低 应 变 动 测 法 检 验 桩 身 完 整 性 , 检 测 数 量 不 宜 少 于 总 桩 数的 20%, 且 不 少 于 5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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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 钉 、 锚 杆 施 工 完 成 并 达 到 一 定 强 度 后 , 应 由 建 设 单 位 委 托 有 相 应 资 质 的 第三 方 按 规 范 及 设 计 要 求 取 锚 杆 总 数 的 5%进 行 预 应 力 锚 杆 抗 拔 力 检 测 , 且 同 一 层土 层 中 的 锚 杆 检 测 数 量 不 少 于 3根 。主 要 试 验 计 划 表序 号 试 验 名 称 数 量 序 号 试 验 名 称 数 量1 水 泥 复 试 7组 11 混 凝 土 试 块 抗 压 7天 30组2 钢 筋 原 材 25 2组 12 混 凝 土 试 块 抗 压 28天 30组

3 钢 筋 原 材 20 2组 13 护 坡 桩 低 应 变 检 测 20根4 钢 筋 原 材 16 1组 14 钢 绞 线 原 材 复 试 2 组5 钢 筋 原 材 φ 8 1组 15 锚 具 、 卡 片 检 测 5 套6 钢 筋 原 材 φ 6 1组 16 锚 杆 验 收 试 验 30根7 砂 子 原 材 复 试 1组8 碎 石 原 材 复 试 1组9 喷 射 砼 配 合 比 1组10 钢 筋 接 头 试 验 8组第 4 章 工 程 重 点 和 难 点 分 析 及 主 要 对 策

4.1工 程 难 点 分 析 及 解 决 措 施4.1.1作 业 面 积 大 , 需 要 管 理 到 位 ; 施 工 工 序 多 , 需 要 全 面 控 制应 对 措 施 :1.组 织 上 , 选 派 素 质 高 、 参 与 过 同 类 工 程 施 工 的 人 员 组 成 项 目 班 子 , 配 备 一支 作 风 好 、 技 术 精 、 能 打 硬 仗 的 施 工 人 员 承 担 施 工 , 并 成 立 技 术 专 家 组 对 施 工 中的 技 术 和 质 量 进 行 指 导 与 监 督 。2.质 量 管 理 制 度 上 , 结 合 本 工 程 特 点 , 编 制 项 目 质 量 保 证 计 划 。 按 照 过 程 精品 , 动 态 管 理 , 节 点 考 核 , 严 格 奖 罚 的 原 则 , 以 过 程 精 品 确 保 精 品 工 程 。3.实 施 质 量 目 标 管 理 : 分 解 、 量 化 总 体 质 量 目 标 , 使 总 体 质 量 目 标 融 于 切 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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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 行 的 日 常 管 理 之 中 ; 将 总 体 质 量 目 标 分 解 为 各 阶 段 质 量 目 标 , 通 过 对 各 分 解 目标 的 控 制 来 确 保 整 体 质 量 目 标 的 实 现 。4.强 化 质 量 节 点 控 制 、 消 除 质 量 通 病 : 针 对 同 类 工 程 易 出 现 的 质 量 问 题 , 设立 工 程 桩 质 量 控 制 点 , 开 展 过 程 质 量 管 理 , 进 行 QC活 动 , 防 止 质 量 通 病 的 出 现 。5.强 化 项 目 质 量 管 理 制 度 建 设 : 以 此 来 促 使 参 与 本 工 程 建 设 的 每 个 人 员 严 格要 求 自 己 , 工 作 一 丝 不 苟 、 尽 善 尽 美 。6.强 化 项 目 预 控 、 过 程 控 制 , 作 到 事 先 有 预 控 , 施 工 中 加 强 过 程 控 制 , 管 理人 员 在 跟 班 作 业 中 严 格 按 合 格 的 质 量 标 准 进 行 过 程 检 验 。4.1.2环 保 要 求 高 , 须 体 现 保 护 环 境 、 节 约 资 源 、 维 护 生 态 平 衡 的 可 持 续 发

展 思 想 ;4.1.3建 立 完 善 的 环 境 管 理 体 系 , 确 保 绿 色 施 工 。应 对 措 施 :项 目 本 着 “ 建 绿 色 家 园 , 持 续 治 理 预 防 , 实 现 文 明 工 地 , 不 断 改 进 绩 效 ” 的环 境 方 针 , 根 据 ISO14001环 境 管 理 体 系 、 企 业 环 境 管 理 手 册 , 建 立 针 对 施 工 现场 的 环 境 管 理 体 系 。1.扬 尘 控 制 措 施根 据 工 程 现 场 实 际 情 况 , 主 要 在 施 工 现 场 及 施 工 过 程 中 制 定 控 制 施 工 扬 尘 的措 施 , 施 工 现 场 扬 尘 控 制 措 施 如 下 :

部 位 采 取 的 扬 尘 措 施道 路 运 输 车 辆 进 出 的 主 干 道 应 定 期洒 水 清 扫 , 保 持 车 辆 出 入 口 路 面淸 洁现 场 出 入口 现 场 出 口 处 设 置 洗 车 池 及 车 辆 冲 洗 设 备 , 不 污 染 场 外 道 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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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 圾 处 理 现 场 设 置 分 类 垃 圾 箱 , 分 别 对 可 回 收 垃 圾 , 有 污 染 及 其 他 垃 圾 进 行分 类 , 并 委 托 有 资 质 的 单 位 及 时 清 运 , 防 止 对 现 场 施 工 造 成 污 染 及可 能 的 其 他 危 害 。 对 可 能 引 起 扬 尘 的 材 料 及 建 筑 垃 圾 搬 运 釆 取 覆 盖 、洒 水 等 降 尘 措 施 。

临 时 建 筑 现 场 的 临 时 建 筑 物 进 行 机 械 拆 除 时 , 进 行 洒 水 、 设 置 围 挡 等 措 施 控制 扬 尘 。裸 露 地 面 裸 露 地 面 采 取 覆 盖 措 施 , 施 工 现 场 配 备 专 用 水 车 , 对 正 在 施 工 的 场地 进 行 及 时 洒 水 , 防 治 扬 尘 发 生 。2.噪 音 振 动 控 制 措 施施 工 过 程 中 将 产 生 大 量 的 施 工 噪 音 和 振 动 , 在 施 工 的 过 程 中 必 须 采 取 足 够 的措 施 予 以 控 制 , 提 高 绿 色 施 工 的 水 平 , 减 少 对 周 边 环 境 的 影 响 和 污 染 , 具 体 的 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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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 振 动 控 制 措 施 如 下 :方 面 具 体 噪 音 控 制 措 施施 工 噪 音 监测 在 施 工 场 界 对 噪 音 进 行 实 时 监 测 与 控 制 , 监 测 方 法 按规 范 执 行 。现 场 噪 音 排 放 不 超 过 规 范 规 定 。车 辆 噪 音 控制 运 输 车 辆 进 入 现 场 设 置 减 速 、 禁 鸣 标 志 , 并 安 排 专 人 进 行 管 理 控制 。噪 声 时 间 控制 高 噪 声 作 业 安 排 在 不 影 响 周 围 居 民 及 社 会 正 常 生 活 的 时 段 进 行 。夜 间 施 工 向 环 保 部 门 办 理 施 工 许 可 证 , 并 采 取 降 噪 减 振 措 施 。

强 噪 声 机 具控 制 若 有 少 量 固 定 式 高 噪 声 设 备 使 用 , 则 将 其 设 置 在 室 内 封 闭 环 境 进行 噪 音 控 制 。对 移 动 式 高 噪 声 设 备 设 置 可 移 动 简 易 隔 音 棚 。加 强 对 施 工 机 具 的 保 养 维 修 , 采 用 低 噪 声 、 低 振 动 的 机 具 , 禁 止高 噪 声 设 备 的 使 用 。3.光 污 染 控 制施 工 现 场 的 光 污 染 主 要 产 生 于 现 场 的 夜 间 照 明 , 其 污 染 源 主 要 为 施 工 现 场 的夜 间 照 明 。 拟 采 取 的 光 污 染 控 制 措 施 也 主 要 针 对 这 个 方 面 进 行 控 制 。范 围 部 位 具 体 的 控 制 措 施

施 工 现 场 照 明 施 工 区 选 择 即 能 满 足 照 明 要 求 又 不 刺 眼 的 新 型 灯 具 。碘 钨 灯 、 镝 灯 等 夜 间 室 外 照 明 灯 具 设 置 灯 罩 , 透光 方 向 集 中 在 施 工 范 围 , 严 禁 平 射 设 置 。办 公 区 控 制 照 明 时 间 , 无 人 办 公 的 房 间 及 时 关 灯 。4.土 壤 保 护对 施 工 过 程 中 的 沉 淀 池 、 隔 油 池 、 化 粪 池 及 时 清 掏 各 类 池 内 沉 淀 物 , 并 委 托有 资 质 的 单 位 淸 运 , 避 免 发 生 堵 塞 、 渗 漏 、 溢 出 等 现 象 。对 电 池 、 墨 盒 、 油 漆 、 涂 料 等 有 毒 有 害 废 弃 物 回 收 后 交 有 资 质 的 单 位 处 理 ,不 能 作 为 建 筑 垃 圾 外 运 , 避 免 污 染 土 壤 和 地 下 水 。5.渣 土 堆 卸 及 外 运 的 整 治 及 违 约 措 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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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 格 按 北 京 市 有 关 规 定 进 行 “ 渣 土 垃 圾 ” 的 处 置 与 管 理 工 作 。在 施 工 现 场 设 置 建 筑 垃 圾 集 中 堆 放 场 地 , 并 用 绿 网 封 闭 , 委 托 有 资 质 的 单 位定 期 及 时 清 运 , 若 暂 时 无 法 定 期 清 运 , 则 定 期 喷 洒 药 水 消 毒 。外 运 过 程 中 须 加 强 对 运 输 车 辆 的 车 况 检 查 , 监 督 运 输 过 程 , 防 止 偷 倒 乱 倒 现象 发 生 ; 建 筑 垃 圾 装 运 不 得 超 过 运 输 车 辆 箱 体 , 运 输 过 程 盖 板 严 密 覆 盖 。6.弃 土 、 取 土 场 的 环 保 措 施1) 坚 持 水 土 保 持 工 程 “ 三 同 时 ” 的 原 则 , 做 到 同 时 设 计 、 同 时 施 工 、 同 时投 入 使 用 ;2) 弃 土 、 取 土 结 束 时 进 行 场 地 平 整 , 并 植 树 、 种 草 进 行 绿 化 。3) 各 种 防 护 工 程 的 质 量 要 创 优 , 做 到 内 实 外 美 , 并 适 当 组 织 检 查 和 评 比 ,

奖 优 罚 劣 。4) 施 工 便 道 尽 量 使 用 原 有 道 路 , 新 修 的 便 道 要 优 化 设 计 , 尽 量 减 少 水 土 流失 和 对 自 然 环 境 的 破 坏 。4.1.4重 大 节 日 等 对 本 工 程 的 影 响应 对 措 施 :1.建 立 以 项 目 经 理 为 组 长 的 应 急 指 挥 小 组 , 统 一 指 挥 、 调 动 , 接 到 上 级 领 导的 指 令 后 , 立 即 执 行 , 消 除 一 切 安 全 隐 患 , 以 保 证 国 家 重 要 政 治 活 动 正 常 进 行 。

建 立 畅 通 的 信 息 渠 道 , 突 发 情 况 要 采 取 相 应 措 施 , 并 及 时 上 报 情 况 , 建 立 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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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现 场 负 责 人 — — 项 目 部 负 责 人 — — 公 司 主 管 部 门 负 责 人 — — 公 司 主 管 领 导 , 四层 联 系 紧 密 的 通 讯 网 络 , 随 时 与 相 关 主 管 部 门 保 持 联 系 。2.停 工 前 的 安 全 隐 患 排 查在 编 制 施 工 计 划 时 , 要 做 到 合 理 安 排 、 精 心 组 织 , 充 分 考 虑 各 种 不 利 因 素 ,做 好 各 方 面 的 预 案 , 把 各 种 活 动 对 施 工 的 不 利 影 响 降 到 最 小 。认 真 组 织 隐 患 排 查 工 作 , 建 立 停 工 期 间 定 期 巡 查 上 报 制 度 , 定 期 对 工 地 进 行检 查 , 恶 劣 天 气 下 各 种 生 产 、 生 活 设 施 机 械 设 备 的 安 全 状 况 等 内 容 , 高 度 重 视 、认 真 负 责 、 仔 细 检 查 、 发 现 问 题 立 即 采 取 有 效 措 施 排 除 隐 患 。现 场 基 坑 、 安 全 检 测 、 检 测 工 作 : 做 好 基 坑 监 测 和 人 工 巡 视 的 工 作 , 按 基 坑支 护 方 案 要 求 , 坚 持 对 基 坑 侧 壁 及 其 周 围 建 筑 物 、 设 施 进 行 检 测 , 特 别 是 雨 后 派

专 人 巡 视 检 查 基 坑 周 边 情 况 , 做 好 记 录 。 一 旦 发 生 异 常 和 险 情 及 时 采 取 相 应 措 施处 理 , 预 防 安 全 事 故 的 发 生 。建 立 停 工 消 防 保 卫 制 度 , 加 强 施 工 现 场 巡 查 , 严 禁 非 施 工 作 业 人 员 随 意 进 入现 场 , 对 易 燃 易 爆 材 料 严 格 管 理 、 存 储 。 对 现 场 义 务 消 防 人 员 进 行 培 训 , 确 保 消防 设 施 齐 全 有 效 , 建 立 消 防 保 卫 值 班 制 度 , 严 防 火 灾 、 盗 窃 、 破 坏 财 务 的 事 件 发生 。 并 安 排 专 人 值 班 , 主 要 领 导 坚 守 岗 位 , 以 便 发 现 问 题 及 时 解 决 处 理 。3.停 工 期 间 的 管 理 , 人 员 、 物 资 的 准 备遇 重 大 活 动 时 , 需 进 一 步 增 强 大 局 意 识 ,确 保 万 无 一 失 ; 认 真 落 实 安 全 质 量管 理 责 任 制 , 确 保 重 大 活 动 期 间 杜 绝 重 大 安 全 生 产 事 故 , 全 力 预 防 减 少 一 般 性 事故 ; 做 到 认 识 到 位 、 管 理 到 位 、 教 育 到 位 、 措 施 到 位 , 严 格 按 照 建 设 工 程 扬 尘 污

染 控 制 措 施 , 合 理 安 排 工 期 计 划 , 确 保 施 工 现 场 环 境 质 量 。提 前 制 定 有 针 对 性 的 施 工 应 急 特 殊 方 案 , 接 到 上 级 命 令 后 立 即 按 照 要 求 采 取暂 停 施 工 、 施 工 人 员 撤 离 清 场 的 措 施 , 以 保 证 国 家 重 要 政 治 活 动 的 顺 利 进 行 ; 实行 准 军 事 化 管 理 , 采 用 具 有 同 类 工 程 施 工 经 验 的 施 工 队 , 他 们 积 累 了 一 些 好 的 施工 经 验 , 具 有 敢 打 硬 仗 、 突 击 性 强 、 令 行 禁 止 、 服 从 指 挥 的 优 良 作 风 , 信 守 诺 言 ,不 惜 一 切 努 力 , 确 保 工 程 按 期 完 工 和 品 质 优 良 。对 停 工 期 间 劳 务 人 员 有 计 划 、 有 步 骤 地 分 批 组 织 撤 场 , 同 时 做 好 施 工 现 场 留守 人 员 的 生 活 保 障 。 与 劳 务 企 业 商 定 好 确 保 复 工 后 劳 动 力 供 应 的 计 划 和 措 施 。4.复 工 前 的 准 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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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 工 前 对 现 场 进 行 全 面 检 查 , 并 提 前 编 制 抢 工 措 施 , 确 保 复 工 后 人 员 、 材 料能 够 及 时 到 位 , 不 耽 误 工 期 。4.2保 证 施 工 效 率 和 安 全 是 本 工 程 的 一 个 施 工 难 点本 工 程 工 期 紧 , 体 量 大 , 施 工 中 土 方 开 挖 、 基 坑 支 护 及 基 础 桩 工 程 交 叉 作 业 ,现 场 同 时 布 置 大 量 的 挖 掘 机 、 运 土 车 、 打 桩 机 、 混 凝 土 运 输 罐 车 、 锚 杆 钻 机 等 各种 机 械 设 备 以 及 多 个 钢 筋 笼 加 工 料 场 , 如 何 合 理 的 进 行 施 工 平 面 布 置 是 一 个 施 工难 点 。应 对 措 施 :1.合 理 进 行 分 区 , 科 学 组 织 施 工2.考 虑 本 工 程 施 工 场 地 较 大 , 为 科 学 组 织 施 工 , 拟 采 取 分 区 措 施 。 由 于 槽 底

标 高 种 类 繁 多 , 为 便 于 组 织 施 工 , 合 理 部 署 机 械 设 备 及 劳 动 力 ,3.根 据 每 个 区 域 工 程 量 合 理 分 配 机 械 设 备 和 劳 动 力 , 展 开 流 水 施 工 , 制 定 量化 切 实 可 行 的 土 方 挖 运 方 案 , 确 保 整 个 工 程 顺 利 推 进 。4.提 前 规 划 好 现 场 不 同 阶 段 平 面 布 置 并 利 用 先 进 的 BIM技 术 。5.施 工 现 场 布 置 大 量 的 大 型 设 备 , 而 这 些 大 型 设 备 要 在 场 地 内 不 断 的 往 复 行驶 , 因 此 , 一 开 始 就 要 对 现 场 道 路 进 行 规 划 。6.在 施 工 现 场 合 理 布 置 泥 浆 池 的 位 置 , 尽 量 少 挖 泥 浆 池 , 并 修 理 好 临 时 道 路 ,以 利 于 吊 车 及 打 桩 机 械 的 行 走 。 及 时 清 理 泥 浆 池 , 避 免 泥 浆 到 处 遗 撒 。 打 桩 随 时清 理 钻 出 的 渣 土 , 避 免 影 响 其 它 基 础 桩 的 施 工 。7.由 于 场 地 内 要 穿 插 施 工 ,施 工 后 遗 留 的 孔 洞 较 多 , 这 些 孔 洞 的 存 在 对 场 地

内 的 车 辆 及 人 员 安 全 都 存 在 巨 大 的 安 全 隐 患 。 因 此 场 地 的 路 面 和 施 工 留 下 的 孔 洞要 及 时 进 行 处 理 , 确 保 人 员 、 车 辆 行 驶 安 全 。8.大 型 设 备 以 及 钢 筋 笼 的 起 吊 也 存 在 巨 大 的 安 全 隐 患 , 因 此 在 对 钢 筋 笼 的 加工 过 程 、 钢 筋 笼 的 吊 点 分 布 等 要 确 保 每 一 个 焊 接 接 点 质 量 , 确 保 无 虚 焊 , 并 严 格进 行 检 测 , 真 正 做 到 万 无 一 失 。9.根 据 每 个 区 域 工 程 量 合 理 分 配 机 械 设 备 和 劳 动 力 , 展 开 流 水 施 工 , 制 定 量化 切 实 可 行 的 土 方 挖 运 方 案 , 确 保 整 个 工 程 顺 利 推 进 。10.精 心 规 划 和 部 署 , 抓 关 键 线 路 , 科 学 组 织 施 工 , 使 项 目 各 项 生 产 活 动 井然 有 序 、 有 条 不 紊 , 后 序 工 作 能 提 前 穿 插 施 工 。 即 土 方 、 护 坡 桩 、 预 应 力 锚 杆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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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 道 工 序 合 理 的 穿 插 , 周 边 为 支 护 结 构 预 留 出 工 作 面 , 避 免 与 中 心 区 土 方 开 挖 相互 影 响 。11.与 当 地 交 通 管 理 部 门 , 建 立 良 好 的 关 系 , 精 心 编 制 场 内 、 场 外 施 工 交 通路 线 , 使 本 工 程 基 坑 工 程 施 工 期 间 互 相 协 调 , 保 持 车 辆 运 输 畅 通 。12.加 强 与 周 边 居 民 的 联 系 协 调 , 及 时 沟 通 混 凝 土 运 输 、 材 料 进 场 运 输 时 间计 划 , 尽 量 避 免 交 通 冲 突 、 堵 塞 , 同 时 我 们 还 做 好 相 应 的 应 急 交 通 方 案 , 选 择 备用 交 通 路 线 。13.做 好 现 场 周 边 的 道 路 防 遗 撒 管 理 , 避 免 影 响 泥 浆 、 渣 土 外 运 顺 利 进 行 。14.施 工 前 积 极 和 当 地 派 出 所 沟 通 , 充 分 了 解 周 边 情 况 , 提 前 做 好 工 作 , 解决 好 民 扰 和 扰 民 工 作 , 避 免 耽 误 施 工 工 期 。

15.分 区 域 采 用 流 水 段 施 工 , 配 备 多 班 组 展 开 流 水 作 业 加 快 施 工 进 度 。16.加 强 过 程 控 制 , 确 保 每 一 工 序 一 次 成 优 , 为 下 一 工 序 的 插 入 创 造 条 件 。17.运 用 现 代 化 管 理 手 段 加 强 项 目 计 划 管 理 、 信 息 化 管 理 , 制 定 各 种 材 料 和设 备 的 考 察 、 进 场 和 抽 样 见 证 检 测 时 间 计 划 。 建 立 科 学 、 严 谨 的 计 划 管 理 体 系 。18.作 好 前 期 准 备 工 作 : 在 工 程 投 标 期 间 , 技 术 部 门 会 同 拟 参 与 本 工 程 建 设的 项 目 管 理 人 员 , 共 同 研 究 图 纸 、 熟 悉 现 场 , 作 好 技 术 准 备 ; 利 用 本 次 投 标 图 纸进 行 部 分 材 料 备 料 准 备 , 并 与 长 期 合 作 的 供 应 商 达 成 初 步 协 议 , 以 确 保 在 短 时 间内 完 成 备 料 工 作 。19.加 强 同 业 主 、 现 场 监 理 工 程 师 、 设 计 院 的 交 流 与 沟 通 , 对 施 工 过 程 中 出现 的 问 题 及 时 达 成 共 识 。

20.合 理 安 排 作 业 时 间 和 每 天 工 作 内 容 , 采 取 有 效 措 施 消 除 因 雨 、 大 风 、 雾霾 及 高 温 等 恶 劣 天 气 造 成 的 进 度 影 响 。21.组 织 工 程 材 料 进 场 , 钢 筋 笼 及 钢 绞 线 的 制 作 、 运 输 , 到 现 场 的 施 工 准 备 、成 桩 、 桩 间 混 凝 土 的 喷 射 、 编 网 等 各 种 工 序 繁 多 , 必 须 紧 密 衔 接 、 穿 插 流 水 , 人员 、 机 械 配 备 充 足 , 才 能 按 期 保 证 完 成 。22.加 大 资 源 配 备 与 资 金 支 持 , 并 且 专 款 专 用 , 确 保 劳 动 力 、 施 工 机 械 、 机具 与 器 具 、 材 料 的 充 足 配 备 和 及 时 进 场 。4.2.1施 工 中 对 噪 音 、 粉 尘 等 环 保 要 求 高施 工 对 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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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污 水 、 废 气 达 标 排 放 , 控 制 施 工 扬 尘 , 施 工 现 场 噪 声 符 合 法 规 要 求 , 固体 废 弃 物 分 类 处 理 , 节 约 能 源 、 资 源 , 减 少 浪 费 , 减 少 油 漆 污 染 , 降 低 材 料 消 费 ,严 格 管 理 易 燃 、 易 爆 品 、 化 学 品 , 杜 绝 重 大 火 灾 事 故 , 努 力 提 高 全 体 员 工 环 境 意识 。 2. 环 境 指 标 : 施 工 废 水 达 标 排 放 , 生 活 、 办 公 区 废 水 达 标 排 放 。 在 用 机 动车 尾 气 排 放 符 合 北 京 市 标 准 , 检 测 合 格 率 100%, 施 工 现 场 目 测 无 扬 尘 。 施 工 现场 场 界 噪 声 : 白 天 施 工 噪 音 不 高 于 75分 贝 , 夜 间 施 工 噪 音 不 高 于 50 分 贝 ; 固体 废 弃 物 分 类 处 理 率 80%, 有 毒 有 害 废 弃 物 集 中 存 放 , 定 点 消 纳 。 加 强 管 理 , 消除 火 灾 、 爆 炸 隐 患 , 重 大 火 灾 事 故 发 生 率 为 零 , 向 全 体 员 工 宣 传 公 司 的 环 境 方 针和 环 境 目 标 , 宣 传 环 境 法 律 法 规 , 提 高 全 体 员 工 环 境 意 识 。

3. 所 有 土 堆 、 材 料 采 取 加 盖 防 止 粉 尘 污 染 的 遮 盖 物 等 措 施 。 施 工 中 搅 拌 等可 能 造 成 粉 尘 污 染 的 工 序 , 采 取 喷 水 、 隔 离 等 压 尘 措 施 。4. 从 遏 止 噪 声 源 入 手 , 尽 可 能 改 善 机 械 维 修 保 养 工 作 以 降 低 噪 声 , 以 噪 声小 的 机 械 代 替 大 的 机 械 。 现 场 使 用 空 压 机 等 应 设 置 于 设 备 工 棚 内 隔 声 间 或 用 吸 音材 料 封 闭 。4.2.2确 保 绿 色 施 工 , 维 护 现 场 及 周 边 环 境本 工 程 位 于 市 区 , 环 保 要 求 高 , 在 施 工 过 程 中 必 须 体 现 保 护 环 境 、 节 约 资 源 、维 护 生 态 平 衡 的 可 持 续 发 展 思 想 , 建 立 完 善 的 环 境 管 理 体 系 , 确 保 绿 色 施 工 。施 工 对 策 :

1.项 目 本 着 “ 建 绿 色 家 园 , 持 续 治 理 预 防 , 实 现 文 明 施 工 , 不 断 改 进 绩 效 ”的 环 境 方 针 , 根 据 ISO14000环 境 管 理 体 系 、 企 业 环 境 管 理 手 册 , 建 立 针 对 施 工现 场 的 环 境 管 理 体 系 。2.场 内 材 料 堆 场 采 用 绿 色 密 目 网 覆 盖 , 减 少 扬 尘 。3.为 避 免 施 工 噪 音 对 周 边 环 境 的 影 响 , 将 强 化 现 场 的 噪 音 控 制 。4.施 工 用 水 、 生 活 用 水 经 多 级 沉 淀 、 过 滤 后 方 可 排 入 市 政 管 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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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工 程 重 点 分 析 及 解 决 措 施4.3.1场 地 面 积 大 , 测 量 任 务 重 , 确 保 测 量 进 度 和 质 量1.支 护 结 构 剖 面 多 , 桩 位 数 量 多 、 类 型 不 一 、 标 高 不 均 。2.角 部 边 线 呈 不 规 则 形 。3.测 量 通 视 条 件 差 。应 对 措 施 :1.采 用 先 进 的 测 量 仪 器 ( GPS、 全 站 仪 等 ) 、 测 量 方 法 建 立 统 一 的 高 精 度 的 测 量 控制 网 。2.用 全 站 仪 进 行 导 线 测 绘 工 作 , 前 视 、 后 视 站 须 采 用 三 脚 架 架 设 棱 镜 , 每 站 采 用 盘左 盘 右 两 侧 回 , 距 离 测 往 返 。

3.将 设 计 好 的 图 纸 按 总 平 面 布 置 图 中 关 键 位 置 的 点 位 坐 标 进 行 转 换 , 校 核 正 确 后 做为 放 样 依 据 。4.依 次 提 取 中 心 线 、 开 挖 上 口 线 角 点 坐 标 , 曲 线 部 位 依 据 曲 线 形 状 和 现 场 开 挖 需 求分 段 单 独 提 取 , 分 段 长 度 依 据 现 场 实 际 情 况 而 定 , 但 曲 线 主 点 要 素 位 置 必 须 提 取 放 样 。5.根 据 本 工 程 护 坡 桩 布 置 类 型 和 现 场 实 际 施 工 情 况 , 桩 位 放 线 适 宜 采 用 直 接 测 设 桩位 中 心 点 位 坐 标 的 方 法 , 这 样 就 减 少 了 从 轴 线 量 取 的 二 次 误 差 。因 施 工 中 扰 动 造 成 的 桩 位 偏 移 、 丢 失 再 重 新 测 设 。6.通 视 情 况 不 好 , 提 前 规 划 好 仪 器 架 设 的 测 站 位 置 。7.场 区 平 面 控 制 网 点 位 数 量 多 , 施 工 期 间 施 工 机 械 多 , 做 好 控 制 桩 保 护 工 作 , 防 止碰 撞 位 移 。

8.放 好 的 桩 位 点 容 易 发 生 碰 撞 位 移 变 形 , 做 好 保 护 工 作 , 如 丢 失 开 孔 前 做 好 十 字 线控 制 点 , 开 钻 前 做 好 桩 位 中 心 校 正 工 作 。9.做 好 放 线 和 验 线 的 衔 接 工 作 , 放 线 后 及 时 准 备 好 验 线 资 料 协 助 监 理 单 位 进 行 验线 , 避 免 因 测 量 工 作 影 响 护 坡 桩 施 工 进 度 。4.3.2安 全 防 护 要 求 高 、 保 证 施 工 人 员 安 全1.本 工 程 基 坑 开 挖 深 度 大 , 在 基 坑 上 部 作 业 时 , 需 防 止 坠 落 伤 人 。2.基 坑 内 人 员 施 工 时 , 需 做 好 防 高 空 坠 物 。应 对 措 施 :1.我 们 将 结 合 北 京 市 绿 色 安 全 样 板 工 地 的 创 建 要 求 , 建 立 以 项 目 经 理 为 首 、 并 覆 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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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 有 劳 务 分 包 的 安 全 施 工 、 环 境 保 护 保 证 体 系 。2.严 格 按 照 设 计 要 求 进 行 边 坡 开 挖 , 严 禁 超 挖 , 保 证 边 坡 稳 定 。3.现 场 设 专 人 每 天 巡 视 作 业 区 , 及 时 排 除 安 全 隐 患 。4.施 工 人 员 必 须 佩 带 安 全 帽 等 防 护 工 具 , 做 好 安 全 防 护 。5.基 坑 四 周 处 设 置 围 护 栏 及 拦 截 网 等 防 护 措 施 , 避 免 坡 顶 落 物 砸 伤 事 故 。6.当 边 坡 出 现 不 稳 定 征 兆 时 , 及 时 上 报 建 设 单 位 、 监 理 单 位 及 设 计 单 位 , 必 要 时 邀请 专 家 一 起 商 讨 , 采 取 必 要 的 加 固 措 施 。4.3.3桩 顶 标 高 不 同 的 低 桩 施 工1.相 邻 低 桩 在 其 桩 顶 标 高 上 施 工 工 作 面 不 能 满 足 要 求 。2.低 桩 与 高 桩 护 坡 桩 交 界 面 处 理 是 重 点 。

应 对 措 施1.在 标 高 不 同 且 相 邻 的 护 坡 桩 区 域 , 低 桩 开 挖 后 由 于 工 作 面 影 响 机 械 可 能 无 法 就 位的 ( 与 高 桩 相 领 部 位 1~ 2根 桩 ) , 可 全 部 采 用 与 相 邻 高 桩 在 同 一 作 业 面 成 孔 方 法 解 决 。2.采 用 长 螺 旋 钻 机 成 低 桩 , 需 控 制 好 下 放 钢 筋 笼 的 标 高 , 现 场 可 采 用 设 吊 筋 或 钢 梯的 方 法 控 制 , 通 过 吊 筋 和 钢 梯 外 露 长 度 来 判 断 钢 筋 笼 是 否 下 放 到 位 。3.由 于 低 桩 在 成 孔 时 会 有 空 孔 , 灌 注 混 凝 土 时 需 控 制 混 凝 土 标 高 , 采 用 平 底 锤 勤 测混 凝 土 标 高 , 尽 量 避 免 少 灌 或 超 灌 。 此 外 需 防 止 灌 注 混 凝 土 时 钢 筋 笼 上 浮 , 可 通 过 吊 筋和 钢 梯 标 高 发 现 情 况 , 当 发 生 上 浮 时 需 在 钢 梯 上 加 载 以 下 压 钢 筋 笼 至 设 计 标 高 。4.土 钉 墙 与 护 坡 桩 相 交 部 位 容 易 形 成 薄 弱 面 , 在 施 工 过 程 中 , 可 考 虑 将 土 钉 墙 坡 面修 成 圆 弧 形 与 护 坡 桩 相 交 , 在 圆 弧 过 渡 面 不 能 满 足 土 钉 墙 放 坡 坡 度 位 置 处 , 可 考 虑 加 长

和 加 密 土 钉 , 以 保 证 整 体 稳 定 性 , 防 止 出 现 危 险 情 况 。4.3.4季 节 性 施 工依 据 以 往 的 北 京 气 象 资 料 , 冬 季 施 工 时 间 按 一 般 为 11月 中 旬 至 次 年 3月 中 旬 , 准确 时 间 以 现 场 测 量 为 准 。 当 观 测 连 续 5天 的 日 平 均 气 温 稳 定 在 5℃ 以 下 , 则 此 5天 的 第一 天 为 进 入 冬 季 施 工 的 初 日 ; 当 气 温 转 暖 时 , 最 后 一 个 5天 的 日 平 均 气 温 稳 定 在 5℃ 以上 , 则 此 5天 的 最 后 一 天 为 冬 季 施 工 的 终 日 。针 对 本 工 程 , 基 坑 在 使 用 期 间 进 入 冬 季 施 工 时 间 。 因 此 总 包 单 位 在 基 坑 使 用 期 间 应做 好 如 下 措 施 。1、 冬 季 使 用 基 坑 的 注 意 事 项1) 、 做 好 监 测 工 作 , 主 要 为 人 工 巡 视 , 若 发 现 边 坡 有 异 常 情 况 , 及 时 通 知 建 设 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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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 基 坑 施 工 单 位 。2) 、 做 好 基 坑 周 边 堆 放 材 料 、 器 材 的 码 放 , 严 禁 超 过 基 坑 设 计 允 许 的 荷 载 要 求 。3) 、 若 发 现 基 坑 周 边 道 路 发 生 破 损 , 及 时 进 行 修 补 。 保 证 施 工 道 路 的 整 体 性 , 避免 发 生 集 中 荷 载 。4) 、 遇 到 雨 雪 天 气 , 及 时 清 扫 基 坑 边 坡 临 近 的 积 雪 , 避 免 雪 水 融 化 后 渗 入 边 坡 。5) 、 做 好 地 面 排 水 工 作 , 严 禁 积 水 渗 入 基 坑 边 坡 土 体 内 。4.4施 工 技 术 质 量 重 点 和 难 点 问 题4.4.1 护 坡 桩 重 点 存 在 的 质 量 问 题 及 处 理 措 施 ( 长 螺 旋 工 艺 )

护 坡 桩 质 量 存 在 质 量 问 题 和 处 理 措 施 详 见 表 4-1。表 4-1 护 坡 桩 重 点 存 在 质 量 问 题 及 处 理 措 施序 号 质 量 问 题 形 成 原 因 处 理 措 施

1 成钻孔施工阶段 塌 孔 在 成 孔 过 程 中 或 成 孔后 , 孔 壁 塌 落 。 如 地 下 水 位 变 化 过 大 , 采 取 全 护筒 施 工 工 艺 , 增 大 水 头 , 适 当 提 高 泥浆 比 重 。桩 孔偏 斜 、垂 直度 偏差 大 成 孔 后 不 直 , 出 现 较 大垂 直 偏 差 。 1) 机 械 设 备 地 基 稳 固 , 铺 加 钢 垫板 或 对 作 业 面 进 行 硬 化 处 理 。2) 采 用 经 纬 仪 、 钻 机 自 身 垂 直 仪经 常 检 查 校 正 。3) 钻 杆 、 接 头 应 逐 次 检 查 , 及 时调 整 。 发 现 钻 杆 弯 曲 , 及 时 修 复 或 更换 钻 杆 。 在 有 倾 斜 的 软 、 硬 地 层 钻 进时 , 应 吊 住 钻 杆 控 制 进 尺 , 低 速 钻 进 。缩 孔 孔 径 小 于 设 计 孔 径 。 在 容 易 缩 孔 的 土 中 注 意 放 慢 钻 进速 度 , 钻 杆 上 下 提 升 时 在 该 层 也 应 放慢 速 度 。钻 孔漏 浆 在 成 孔 过 程 中 或 成 孔后 , 泥 浆 向 孔 外 漏 失 1) 加 大 泥 浆 比 重 及 粘 度 , 或 在 泥浆 中 加 入 锯 末 、 稻 草 末 、 有 机 纤 维 素聚 合 物 , 并 在 湿 漏 处 慢 速 转 动 , 稳 定水 位 。2) 护 筒 长 度 不 小 于 3m, 埋 入 桩顶 以 下 粘 土 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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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质 量 问 题 形 成 原 因 处 理 措 施2 钢筋笼安装阶段 钢 筋笼 吊装 过程 中变 形 钢 筋 笼 整 体 刚 度 不 够 ;钢 筋 笼 吊 点 距 离 过 远 造 成挠 度 过 大 ; 钢 筋 笼 接 头 质 量差 , 不 能 满 足 吊 装 要 求 。 1) 严 格 检 查 钢 筋 笼 接 头 质 量 , 包括 焊 接 、 机 械 连 接 以 及 吊 点 的 焊 接 。2) 钢 筋 笼 起 吊 变 形 时 , 应 立 即 停止 起 吊 作 业 , 将 钢 筋 笼 放 回 加 工 平 台上 进 行 修 正 加 固 , 修 正 加 固 完 成 后 ,重 新 向 监 理 工 程 师 报 验 钢 筋 笼 , 合 格后 继 续 吊 装 作 业 。

3 混凝土灌注阶段

供 料和 设备 故障 使灌 注停 工 由 于 设 备 故 障 , 混 凝 土材 料 供 应 问 题 造 成 停 工 较长 时 间 , 使 混 凝 土 凝 结 而 断桩 。 1) 施 工 前 应 做 好 过 程 能 力 鉴 定 ,对 于 部 分 设 备 考 虑 备 用 ;2) 提 起 钢 筋 笼 后 重 新 成 孔 。灌 注过 程中 坍孔 由 于 清 孔 不 当 、 泥 浆 过稀 、 下 钢 筋 笼 时 碰 撞 孔 壁 、致 使 在 灌 注 过 程 中 发 生 坍孔 。 1) 在 松 散 粉 砂 土 或 流 砂 中 钻 进时 , 应 控 制 进 尺 速 度 , 选 用 高 质 量 泥浆 并 加 大 检 测 力 度 。2) 发 生 孔 口 坍 塌 时 , 可 立 即 拆 除护 筒 并 回 填 钻 孔 , 重 新 埋 设 护 筒 再 钻 。3) 如 发 生 孔 内 坍 塌 , 回 填 砂 和 粘质 土 混 合 物 到 坍 孔 处 以 上 1m-2m, 如

坍 孔 严 重 时 应 全 部 回 填 , 待 回 填 物 沉积 密 实 后 再 行 钻 进 。4) 吊 入 钢 筋 骨 架 时 应 对 准 钻 孔 中心 竖 直 插 入 , 严 防 触 及 孔 壁 。钢 筋笼 上浮 1) 导 管 卡 在 钢 筋 笼 上 拔 、提 升 造 成2) 混 凝 土 灌 注 的 速 度 过 快 ,使 混 凝 土 下 落 冲 出 导 管 底口 向 上 反 冲 , 其 顶 推 力 大 于钢 筋 笼 的 重 力 导 致 。 1) 在 孔 口 吊 筋 固 定 钢 筋 笼 上 端 。2) 灌 注 混 凝 土 的 时 间 尽 量 加 快 , 以 防混 凝 土 进 入 钢 筋 笼 时 其 流 动 性 减 小 。3) 当 孔 内 混 凝 土 接 近 钢 筋 笼 时 , 应 保持 埋 管 较 深 , 并 放 慢 灌 注 进 度 。4) 当 孔 内 混 凝 土 面 进 入 钢 筋 笼 1~ 2m后 , 应 适 当 提 升 导 管 , 减 小 导 管 埋 置深 度 , 增 大 钢 筋 笼 在 下 层 混 凝 土 中 的埋 置 深 度 。

灌 注过 程 1) 混 凝 土 供 料 间 隔 时 间 太长 , 灌 注 停 顿 , 混 凝 土 流 动 提 起 导 管 , 减 少 导 管 埋 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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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质 量 问 题 形 成 原 因 处 理 措 施中 混凝 土上 升困 难 、不 翻浆 性 变 小 。2) 混 凝 土 和 易 性 太 差 。3) 导 管 埋 深 过 大 。4) 在 灌 注 将 近 结 束 时 ,由 于导 管 内 混 凝 土 柱 高 减 小 ,超压 力 降 低 。5) 导 管 外 的 泥 浆 及 所 含 渣土 稠 度 增 加 ,相 对 密 度 增大 。

灌 注混 凝土 出现 夹层 因 导 管 接 头 不 严 密 、 首 批 浇筑 混 凝 土 量 不 足 、 混 凝 土 浇注 时 造 成 间 断 使 首 批 混 凝土 失 去 流 动 性 以 及 混 凝 土浇 注 时 局 部 塌 孔 等 多 种 因素 , 都 会 造 成 工 程 桩 混 凝 土出 现 夹 层 。 1) 导 管 埋 入 混 凝 土 深 度 为 2.0~6.0m, 导 管 接 头 设 橡 胶 密 闭 圈 密 闭 。2) 首 批 灌 入 混 凝 土 量 要 足 够 充 分 , 使其 有 一 定 的 冲 击 量 , 能 把 泥 浆 从 导 管中 挤 出 , 同 时 始 终 保 持 快 速 连 续 进 行 ,中 途 停 歇 时 间 不 超 过 30min, 孔 内 混凝 土 上 升 速 度 不 低 于 2m/h, 导 管 上 升速 度 不 要 过 猛 , 采 取 快 速 浇 注 , 防 止时 间 过 长 造 成 塌 孔 。3) 遇 塌 孔 , 可 将 沉 积 在 混 凝 土 上 的 泥土 吸 出 , 继 续 浇 注 , 同 时 应 采 取 加 大水 头 压 力 等 措 施 。4.4.2 土 钉 墙 重 点 存 在 的 质 量 问 题 及 处 理 措 施土 钉 墙 重 点 存 在 的 质 量 及 处 理 措 施 详 见 表 4-2。表 4-2 土 钉 墙 重 点 存 在 的 质 量 问 题 及 处 理 措 施

序 号 质 量 问 题 形 成 原 因 处 理 措 施1 土 方 开 挖 至 砂 层坡 面 局 部 坍 塌 未 及 时 支 护 , 砂 层 风 干剥 落 , 边 坡 坡 度 改 变 先 安 排 锚 喷 作 业 队 素 喷 一 层 混 凝土 , 或 用 水 泥 浆 浇 筑 在 坡 面 上 固 化砂 层 。2 土 钉 墙 混 凝 土 面层 脱 落 面 层 钢 筋 网 保 护 层 不够 对 脱 落 的 面 层 进 行 凿 除 , 重 新 进 行钢 筋 绑 扎 , 保 证 保 护 层 厚 度 , 重 新喷 射 混 凝 土 。3 土 钉 钢 筋 与 面 积横 压 筋 焊 接 脱 落 土 钉 L钩 与 横 压 筋 焊 接不 牢 固 在 土 钉 单 L 钩 的 基 础 上 增 加 一 个 L钩 , 加 强 焊 接 质 量 控 制 ;凿 除 面 层 混 凝 土 对 钢 筋 进 行 补 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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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面 层 混 凝 土 厚 度不 满 足 设 计 要 求 喷 射 混 凝 土 施 工 过 程中 未 按 照 要 求 做 好 厚度 标 示 对 混 凝 土 面 层 厚 度 不 够 的 部 位 进 行再 次 混 凝 土 喷 射 。 喷 射 混 凝 土 前 先用 水 清 洗 一 遍 面 层 混 凝 土 。4.4.3 预 应 力 锚 杆 重 点 存 在 的 质 量 问 题 及 处 理 措 施预 应 力 锚 杆 重 点 存 在 的 质 量 问 题 及 处 理 措 施 详 见 表 4-3。表 4-3 预 应 力 锚 杆 重 点 存 在 的 质 量 问 题 及 处 理 措 施序 号 质 量 问 题 形 成 原 因 处 理 措 施1 锚 杆 钻 孔 孔 径 缩 孔 成 孔 遇 软 塑 、 塑 性 较大 的 土 采 用 跟 管 钻 机 成 孔 , 先 注 浆 将 孔壁 撑 住 , 在 安 放 钢 绞 线 。2 锚 杆 钻 孔 塌 孔 成 孔 遇 砂 层 , 水 位 较高 采 用 跟 管 钻 机 成 孔 ,

3 钢 腰 梁 变 形 过 大 预 应 力 锚 杆 预 拉 力 过大 , 未 为 对 工 字 钢 进行 加 固 在 工 字 钢 增 加 加 强 腹 板 , 控 制 工字 钢 变 形 。4 预 应 力 锚 杆 锁 定 力减 小 锚 杆 的 蠕 变 变 形 造 成 张 拉 完 成 后 , 保 留 张 拉 段 , 出 现锁 定 力 减 少 时 , 再 次 张 拉 锁 定 预 应 力锚 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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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 章 方 案 设 计 概 况5.1基 坑 支 护 方 案5.1.1基 坑 侧 壁 安 全 等 级地 库 基 坑 开 挖 深 度 为 11.005~15.005m, 根 据 基 坑 开 挖 深 度 及 周 边 环 境 情 况 , 全 场 区 划 分为 七 个 剖 面 进 行 设 计 , 采 用 悬 臂 桩 和 桩 锚 支 护 ; 幼 儿 园 基 坑 开 挖 深 度 为 2.005~4.605m, 根据 基 坑 开 挖 深 度 及 周 边 环 境 情 况 , 全 场 区 划 分 为 三 个 剖 面 进 行 设 计 , 均 采 用 土 钉 墙 支 护 形式 , 详 细 设 计 参 数 见 各 剖 面 图 ; 本 项 目 护 坡 桩 有 两 种 直 径 , 分 别 为 600和 800mm, 锚 杆 有 两种 直 径 , 分 别 为 150和 200mm; 本 项 目 含 水 层 渗 透 系 数 较 小 , 各 剖 面 ( 包 括 桩 间 土 位 置 ) 应在 含 水 层 底 与 隔 水 层 顶 交 界 面 上 设 置 泄 水 孔 , 泄 水 孔 间 距 应 根 据 渗 水 量 大 小 布 置 。 悬 臂 桩

和 护 坡 桩 支 护 段 以 及 东 侧 临 近 既 有 15#楼 支 护 段 基 坑 肥 槽 按 距 地 下 室 基 础 边 缘 1000mm设 计 ,其 余 位 置 基 坑 肥 槽 按 距 地 下 室 基 础 边 缘 1200mm设 计 , 局 部 微 调 。拟 建 建 场 地 建 筑 基 坑 深 度 为 3.93~15.03m。 本 场 地 工 程 地 质 、 水 文 地 质 条 件 复 杂 , 基 坑周 边 主 要 为 道 路 及 住 宅 小 区 , 和 二 期 相 邻 。 依 据 工 程 地 质 条 件 、 周 边 建 筑 结 构 、 基 坑 特 征实 际 情 况 , 将 本 基 坑 划 分 为 10个 支 护 段 5-5、 5''-5''、 5''''-5''''、 6-6剖 面 支 护 , 结 构 安 全等 级 : 一 级 ; 2-2、 2''-2''、 剖 面 , 支 护 结 构 安 全 等 级 : 二 级 ; Y1-Y1、 Y2-Y2、 Y3-Y3、7-7剖 面 , 支 护 结 构 安 全 等 级 : 三 级 ; 具 体 位 置 见 如 下 基 坑 支 护 典 型 剖 面 设 置 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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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基 坑 周 边 荷 载本 设 计 方 案 中 , 坡 顶 施 工 荷 载 按 20kN/m2考 虑 , 荷 载 距 坡 顶 2.0m, 荷 载 作 用 宽 度 6m,坡 顶 2m范 围 内 严 禁 堆 载 。5.1.3地 下 水 控 制 方 案1、 降 水 井 设 计本 工 程 沿 基 坑 外 侧 布 置 降 水 井 , 降 水 井 位 于 边 坡 上 口 , 井 间 距 约 为 8m, 井 深 21m( 地下 车 库 外 围 ) , 井 中 心 距 离 基 坑 上 口 线 1.0m。 基 坑 内 部 布 置 疏 干 井 , 疏 干 井 位 于 基 坑 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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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 间 距 约 为 20.00m, 井 深 比 基 坑 底 低 2.0m( 依 据 实 际 位 置 结 合 结 构 基 础 图 所 示 标 高 进 行 井深 控 制 ) 。井 身 构 造 : 井 径 600mm, 井 管 采 用 D=400mm的 无 砂 滤 水 井 管 , 井 管 外 包 1~2层 60~ 80目 尼 龙 网 ( 夹 薄 纱 层 部 位 滤 管 外 包 两 层 60~80) 目 尼 龙 网 , 滤 料 : 粒 径 3~ 5mm圆 砾 。2、 疏 干 井 设 计坑 内 疏 干 井 标 高 低 于 基 坑 底 部 2.0m, 井 间 距 20.0m, 并 随 土 方 开 挖 逐 节 摘 除 , 直 至 基底 作 为 集 水 抽 水 井 , 后 期 再 进 行 封 闭 处 理 ; 顶 管 工 作 井 和 接 收 井 内 疏 干 井 布 置 详 见 平 面 图 、井 孔 直 径 600mm,井 口 高 于 开 挖 面 以 上 0.5m、 疏 干 井 的 井 身 与 降 水 井 相 同 。3、 降 水 井 施 工 工 艺3.1 放 井 位

按 设 计 要 求 和 《 基 坑 降 水 平 面 布 置 图 》 布 设 井 位 并 测 量 地 面 标 高 , 井 位 与 设 计 要 求 偏差 ≯ 500mm, 井 位 遇 有 地 下 障 碍 物 需 进 行 破 碎 , 当 因 障 碍 物 影 响 而 偏 差 过 大 时 , 应 与 设 计 人员 协 商 。 定 井 位 应 由 专 业 测 量 人 员 进 行 , 井 位 应 设 置 显 著 标 志 , 必 要 时 采 用 钢 钎 打 入 地 面下 300mm, 并 灌 入 石 灰 粉 , 定 位 完 毕 请 监 理 组 织 验 收 。3.2挖 泥 浆 池根 据 场 地 条 件 在 基 坑 内 距 降 水 井 6m处 挖 泥 浆 池 , 每 6口 井 共 用 一 个 泥 浆 池 。 废 浆 应 及 时外 运 并 作 妥 善 处 理 , 保 持 现 场 环 境 卫 生 。3.3挖 探 坑对 于 井 位 中 有 地 下 障 碍 物 的 情 况 , 应 在 井 位 处 挖 探 坑 , 直 径 800mm, 深 1.0~ 1.5m, 井口 土 质 松 散 时 , 须 设 置 护 筒 , 避 免 泥 浆 侵 泡 、 冲 刷 导 致 孔 口 坍 塌 。

3.4成 孔管 井 采 用 反 循 环 钻 机 成 孔 , 井 径 不 小 于 600mm, 井 孔 应 保 持 圆 正 垂 直 , 孔 深 与 设 计 井 深误 差 小 于 500mm。3.5换 浆井 管 下 入 前 应 注 入 清 水 置 换 泥 浆 , 并 用 水 泵 或 捞 砂 管 抽 出 沉 渣 , 使 井 内 泥 浆 密 度 保 持在 1.05~ 1.10g/cm3。3.6吊 放 井 管井 管 采 用 D=400mm的 无 砂 滤 水 井 管 , 在 预 制 托 底 上 放 置 井 管 , 为 防 止 基 坑 降 水 过 程 中 造成 颗 粒 流 失 , 井 管 四 周 外 包 1~2层 60~ 80目 尼 龙 网 , 栓 8号 铁 丝 , 缓 缓 下 放 , 当 管 口 与 井 口相 差 200mm时 , 接 上 节 井 管 。 为 防 止 上 下 节 错 位 , 在 下 管 前 将 井 管 依 方 向 立 直 。 吊 放 井 管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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垂 直 , 并 保 持 在 井 孔 中 心 , 为 防 止 雨 水 泥 砂 或 异 物 流 入 井 中 , 井 管 要 高 出 地 面 200mm, 井 口加 盖 。3.7填 滤 料井 管 吊 装 就 位 后 , 及 时 填 充 滤 料 , 用 锹 将 砾 料 沿 井 管 四 周 均 匀 填 料 , 防 止 架 空 , 保 证填 料 量 不 少 于 设 计 填 料 量 的 95%。3.8洗 井成 井 后 , 借 助 空 压 机 洗 净 设 施 清 除 孔 内 泥 浆 , 自 上 而 下 分 段 洗 井 , 每 段 吹 洗 高 度 不 超过 2.0m, 至 井 内 泥 浆 污 水 变 成 清 水 , 再 用 污 水 泵 反 复 进 行 恢 复 性 抽 洗 , 抽 洗 次 数 不 得 少 于 6次 。 洗 井 应 在 成 井 4小 时 内 进 行 。 洗 井 后 可 进 行 试 验 性 抽 水 , 确 定 单 井 出 水 量 及 水 位 降 低 能否 满 足 设 计 要 求 。

3.9水 泵 安 装潜 水 泵 用 绝 缘 材 料 绳 吊 放 。 安 装 并 接 通 电 源 , 每 井 附 近 架 立 电 线 杆 , 铺 设 电 缆 和 电 闸箱 , 做 到 单 井 单 控 电 源 , 并 安 装 时 间 水 位 继 电 自 动 抽 水 装 置 和 漏 电 保 护 系 统 。3.10铺 设 排 水 管排 水 管 设 置 在 距 离 井 中 心 1米 以 外 处 , 排 水 管 采 用 D=300mm的 波 纹 管 , 降 水 井 位 置 设 置立 管 作 为 进 水 口 。3.11抽 排联 网 抽 排 后 应 连 续 抽 水 , 不 应 中 途 间 断 , 水 泵 、 井 管 维 修 应 逐 一 进 行 。 开 始 抽 水 时 ,因 出 水 量 大 , 为 防 止 排 水 管 网 排 水 能 力 不 足 , 可 有 间 隔 的 逐 一 起 动 水 泵 。 抽 水 开 始 后 , 应做 抽 水 试 验 , 检 验 单 井 出 水 量 、 出 砂 量 及 含 水 层 渗 透 系 数 。 当 出 砂 量 过 大 , 可 将 水 泵 上 提 ,

如 出 砂 量 仍 然 较 大 , 应 重 新 洗 井 或 停 泵 补 井 。3.12水 位 观 测利 用 降 水 井 、 疏 干 井 作 为 水 位 观 测 井 ( 槽 内 4口 , 槽 外 4口 ) 。 抽 水 前 应 进 行 静 止 水 位的 观 测 , 抽 水 初 期 每 天 观 测 2次 , 水 位 稳 定 后 应 每 天 观 测 1次 , 水 位 观 测 精 度 ± 2cm, 并 绘 制地 下 水 水 位 降 深 曲 线 。4、 抽 降 及 维 护抽 水 水 泵 设 置 在 基 坑 底 下 2.0m的 位 置 , 水 位 降 至 基 坑 底 以 下 -0.5m、 ( 降 水 及 维 护 由另 外 一 家 专 业 施 工 单 位 施 工 ) 。5、 抽 水 量 计 量 方 法 、 计 量 设 施 和 措 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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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排 水 水 质 分 析 及 措 施抽 出 的 地 下 水 部 分 用 于 绿 化 、 降 尘 、 洗 车 、 消 防 、 施 工 养 护 , 剩 余 部 分 排 入 雨 水 管 道 。因 建 设 场 地 就 在 中 科 院 内 , 无 污 染 源 , 抽 出 的 地 下 水 不 含 工 业 及 生 活 污 染 物 。5.2 排 水 计 量 的 检 查 和 维 护现 场 负 责 降 水 人 员 应 每 天 不 少 于 两 次 检 查 计 量 排 水 系 统 , 并 做 好 记 录 , 发 现 异 常 时 , 应及 时 查 明 原 因 , 排 除 故 障 , 保 证 排 水 计 量 系 统 正 常 工 作 。 如 不 能 排 除 故 障 , 应 及 时 向 有 关单 位 报 告 。5.3 减 少 抽 水 量 措 施依 据 地 下 水 位 观 测 结 果 和 地 下 结 构 施 工 进 度 , 及 时 停 止 抽 水 。 抽 水 水 泵 设 置 在 基 坑 底 下2.0m的 位 置 , 用 12#铅 丝 绑 扎 悬 吊 于 井 内 , 尽 量 降 低 抽 水 量 。

5.1.4基 坑 支 护 设 计 参 数基 坑 支 护 设 计护 坡 桩 和 冠 梁 : 护 坡 桩 桩 径 600mm-800mm, 桩 间 距 1200mm-1600mm, 桩 顶 设 置 冠 梁 冠 梁尺 寸 为 900mm× 700mm,700mm× 500mm。 桩 体 及 冠 梁 混 凝 土 强 度 等 级 C25。 护 坡 桩 桩 顶 标高 总 体 按 48.0m考 虑 , 局 部 为 36.97-44.7m。锚 杆 和 注 浆 : 锚 杆 孔 孔 径 150mm、 200mm, 注 浆 体 使 用 P· O42.5素 水 泥 浆 , 水 灰 比 : 0.5~0.55, 其 试 块 抗 压 强 度 标 准 值 不 小 于 20MPa; 杆 体 采 用 3× 7, Φ s15.2( fptk=1860MPa) 低松 弛 钢 绞 线 , 均 为 一 桩 一 锚 。 土 钉 墙 : 土 钉 墙 坡 比 为 1:1及 1:0.3, 喷 射 厚 度 为 80mm。 土钉 墙 坡 顶 全 部 硬 化 。 具 体 详 见 支 护 图 纸 。( 1) 2-2、 支 护 剖 面

本 剖 面 基 坑 开 挖 深 度 11.405m, 基 坑 侧 壁 安 全 等 级 为 二 级 , 采 用 "预 应 力 锚 杆 +护 坡桩 "支 护 体 系 ;1 护 坡 桩 : 桩 顶 标 高 位 于 现 状 地 面 约 为 48.00m, 桩 长 16. 0m, 嵌 固 深 度 4.995m, 桩径 600mm, 桩 中 心 距 1.20m。 护 坡 桩 主 筋 选 用 15 20 螺 纹 钢 , 均 匀 配 筋 , 箍 筋 采 用φ 8@200, 加 强 筋 采 用 16@2000, 主 筋 保 护 层 厚 度 50mm。 桩 身 混 凝 土 强 度 等 级 为 C25。2 预 应 力 锚 杆 : 在 桩 顶 连 梁 下 4.0m设 置 第 一 道 锚 杆 , 以 两 根 22b工 字 钢 并 联 作 为 腰 梁一 桩 一 锚 , 锚 杆 孔 径 为 150mm, 锚 杆 长 度 为 21.0m, 其 中 自 由 段 长 为 7.0m, 倾 角 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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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锚 杆 选 用 3束 1860预 应 力 钢 绞 线 。 锚 杆 轴 向 拉 力 设 计 值 270kN, 锁 定 力 230kN。注 浆 采 用 水 灰 比 0.5-0.55的 水 泥 浆 , 浆 体 强 度 不 小 于 M20。3 在 第 一 道 锚 杆 以 下 4.0m位 置 设 置 第 二 道 锚 杆 , 以 两 根 22b工 字 钢 并 联 作 为 腰 梁 , 一桩 一 锚 ; 锚 杆 孔 径 为 150mm, 锚 杆 长 度 为 20m, 其 中 自 由 段 长 为 5.0m, 倾 角 为 15° ,锚 杆 选 用 3 束 1860 预 应 力 钢 绞 线 。 锚 杆 轴 向 拉 力 设 计 值 300N, 锁 定 力 255kN。 注浆 采 用 水 灰 比 0.5~ 0.55的 水 泥 浆 , 浆 体 强 度 M20。4 连 梁 : 护 坡 桩 桩 顶 均 设 置 连 梁 , 高 500mm , 宽 700mm 。 连 梁 纵 筋 选 用4 20+4 20+2 16+2 16, 箍 筋 选 用 φ 8@200。 连 梁 混 凝 土 强 度 等 级 为 C25。

( 2) 2’ -2’ 、 支 护 剖 面本 剖 面 基 坑 开 挖 深 度 11.405m, 基 坑 侧 壁 安 全 等 级 为 二 级 , 采 用 "预 应 力 锚 杆 +护 坡桩 "支 护 体 系 ;1 护 坡 桩 : 桩 顶 标 高 位 于 现 状 地 面 约 为 48.00m, 桩 长 16. 0m, 嵌 固 深 度 4.995m, 桩径 600mm, 桩 中 心 距 1.20m。 护 坡 桩 主 筋 选 用 15 20 螺 纹 钢 , 均 匀 配 筋 , 箍 筋 采 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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φ 8@200, 加 强 筋 采 用 16@2000, 主 筋 保 护 层 厚 度 50mm。 桩 身 混 凝 土 强 度 等 级 为 C25。2 预 应 力 锚 杆 : 在 桩 顶 连 梁 下 4.0m设 置 第 一 道 锚 杆 , 以 两 根 22b工 字 钢 并 联 作 为 腰 梁一 桩 一 锚 , 锚 杆 孔 径 为 200mm, 锚 杆 长 度 为 17.5m, 其 中 自 由 段 长 为 7.0m, 倾 角 为15° , 锚 杆 选 用 3束 1860预 应 力 钢 绞 线 。 锚 杆 轴 向 拉 力 设 计 值 270kN, 锁 定 力 230kN。注 浆 采 用 水 灰 比 0.5-0.55的 水 泥 浆 , 浆 体 强 度 不 小 于 M20。3 在 第 一 道 锚 杆 以 下 4.0m位 置 设 置 第 二 道 锚 杆 , 以 两 根 22b工 字 钢 并 联 作 为 腰 梁 , 一桩 一 锚 ; 锚 杆 孔 径 为 200mm, 锚 杆 长 度 为 17m, 其 中 自 由 段 长 为 5.0m, 倾 角 为 15° ,锚 杆 选 用 3 束 1860 预 应 力 钢 绞 线 。 锚 杆 轴 向 拉 力 设 计 值 300N, 锁 定 力 255kN。 注

浆 采 用 水 灰 比 0.5~ 0.55的 水 泥 浆 , 浆 体 强 度 M20。4 连 梁 : 护 坡 桩 桩 顶 均 设 置 连 梁 , 高 500mm , 宽 700mm 。 连 梁 纵 筋 选 用4 20+4 20+2 16+2 16, 箍 筋 选 用 φ 8@200。 连 梁 混 凝 土 强 度 等 级 为 C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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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3) 5-5、 支 护 剖 面本 剖 面 基 坑 开 挖 深 度 15.005m, 基 坑 侧 壁 安 全 等 级 为 一 级 , 采 用 "预 应 力 锚 杆 +护 坡桩 "支 护 体 系 ;1 护 坡 桩 : 桩 顶 标 高 位 于 现 状 地 面 约 为 48.00m, 桩 长 20.0m, 嵌 固 深 度 5.245m, 桩 径800mm, 桩 中 心 距 1.60m。 护 坡 桩 主 筋 选 用 16 25 螺 纹 钢 , 均 匀 配 筋 , 箍 筋 采 用 φ8@200, 加 强 筋 采 用 16@2000, 主 筋 保 护 层 厚 度 50mm。 桩 身 混 凝 土 强 度 等 级 为 C25。2 预 应 力 锚 杆 : 在 桩 顶 连 梁 下 4.0m设 置 第 一 道 锚 杆 , 以 两 根 25b工 字 钢 并 联 作 为 腰 梁一 桩 一 锚 , 锚 杆 孔 径 为 150mm, 锚 杆 长 度 为 23.0m, 其 中 自 由 段 长 为 8.0m, 倾 角 为

15° , 锚 杆 选 用 3束 1860预 应 力 钢 绞 线 。 锚 杆 轴 向 拉 力 设 计 值 300kN, 锁 定 力 255kN。注 浆 采 用 水 灰 比 0.5-0.55的 水 泥 浆 , 浆 体 强 度 不 小 于 M20。3 在 第 一 道 锚 杆 以 下 3.5m位 置 设 置 第 二 道 锚 杆 , 以 两 根 25b工 字 钢 并 联 作 为 腰 梁 , 一桩 一 锚 ; 锚 杆 孔 径 为 150mm, 锚 杆 长 度 为 23m, 其 中 自 由 段 长 为 7.0m, 倾 角 为 15° ,锚 杆 选 用 3 束 1860 预 应 力 钢 绞 线 。 锚 杆 轴 向 拉 力 设 计 值 340N, 锁 定 力 290kN。 注浆 采 用 水 灰 比 0.5~ 0.55的 水 泥 浆 , 浆 体 强 度 M20。4 在 第 二 道 锚 杆 以 下 3.5m位 置 设 置 第 三 道 锚 杆 , 以 两 根 25b工 字 钢 并 联 作 为 腰 梁 , 一桩 一 锚 ; 锚 杆 孔 径 为 150mm, 锚 杆 长 度 为 23m, 其 中 自 由 段 长 为 6.0m, 倾 角 为 15° ,

锚 杆 选 用 3 束 1860 预 应 力 钢 绞 线 。 锚 杆 轴 向 拉 力 设 计 值 380N, 锁 定 力 325kN。 注浆 采 用 水 灰 比 0.5~ 0.55的 水 泥 浆 , 浆 体 强 度 M20。5 连 梁 : 护 坡 桩 桩 顶 均 设 置 连 梁 , 高 700mm , 宽 900mm 。 连 梁 纵 筋 选 用4 20+4 20+2 16+2 16, 箍 筋 选 用 φ 8@200。 连 梁 混 凝 土 强 度 等 级 为 C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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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5’ -5’ 、 支 护 剖 面本 剖 面 基 坑 开 挖 深 度 14.755m, 基 坑 侧 壁 安 全 等 级 为 一 级 , 采 用 "预 应 力 锚 杆 +护 坡桩 "支 护 体 系 ;1 护 坡 桩 : 桩 顶 标 高 位 于 现 状 地 面 约 为 48.00m, 桩 长 20.0m, 嵌 固 深 度 5.245m, 桩 径800mm, 桩 中 心 距 1.60m。 护 坡 桩 主 筋 选 用 16 25 螺 纹 钢 , 均 匀 配 筋 , 箍 筋 采 用 φ8@200, 加 强 筋 采 用 16@2000, 主 筋 保 护 层 厚 度 50mm。 桩 身 混 凝 土 强 度 等 级 为 C25。2 预 应 力 锚 杆 : 在 桩 顶 连 梁 下 4.0m设 置 第 一 道 锚 杆 , 以 两 根 25b工 字 钢 并 联 作 为 腰 梁一 桩 一 锚 , 锚 杆 孔 径 为 200mm, 锚 杆 长 度 为 19.5m, 其 中 自 由 段 长 为 8.0m, 倾 角 为

15° , 锚 杆 选 用 3束 1860预 应 力 钢 绞 线 。 锚 杆 轴 向 拉 力 设 计 值 300kN, 锁 定 力 255kN。注 浆 采 用 水 灰 比 0.5-0.55的 水 泥 浆 , 浆 体 强 度 不 小 于 M20。3 在 第 一 道 锚 杆 以 下 3.5m位 置 设 置 第 二 道 锚 杆 , 以 两 根 25b工 字 钢 并 联 作 为 腰 梁 , 一桩 一 锚 ; 锚 杆 孔 径 为 200mm, 锚 杆 长 度 为 19.5m, 其 中 自 由 段 长 为 7.0m, 倾 角 为 15° ,锚 杆 选 用 4 束 1860 预 应 力 钢 绞 线 。 锚 杆 轴 向 拉 力 设 计 值 340N, 锁 定 力 290kN。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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浆 采 用 水 灰 比 0.5~ 0.55的 水 泥 浆 , 浆 体 强 度 M20。4 在 第 二 道 锚 杆 以 下 3.5m位 置 设 置 第 三 道 锚 杆 , 以 两 根 25b工 字 钢 并 联 作 为 腰 梁 , 一桩 一 锚 ; 锚 杆 孔 径 为 200mm, 锚 杆 长 度 为 19.5m, 其 中 自 由 段 长 为 6.0m, 倾 角 为 15° ,锚 杆 选 用 4 束 1860 预 应 力 钢 绞 线 。 锚 杆 轴 向 拉 力 设 计 值 380N, 锁 定 力 325kN。 注浆 采 用 水 灰 比 0.5~ 0.55的 水 泥 浆 , 浆 体 强 度 M20。5 连 梁 : 护 坡 桩 桩 顶 均 设 置 连 梁 , 高 700mm , 宽 900mm 。 连 梁 纵 筋 选 用4 20+4 20+2 16+2 16, 箍 筋 选 用 φ 8@200。 连 梁 混 凝 土 强 度 等 级 为 C25

( 5) 5’ ’ -5’ ’ 、 支 护 剖 面本 剖 面 基 坑 开 挖 深 度 14.755m, 基 坑 侧 壁 安 全 等 级 为 一 级 , 采 用 "预 应 力 锚 杆 +护 坡桩 "支 护 体 系 ;1 护 坡 桩 : 桩 顶 标 高 位 于 现 状 地 面 约 为 48.00m, 桩 长 20.0m, 嵌 固 深 度 5.245m, 桩 径800mm, 桩 中 心 距 1.60m。 护 坡 桩 主 筋 选 用 17 25 螺 纹 钢 , 均 匀 配 筋 , 箍 筋 采 用 φ8@200, 加 强 筋 采 用 16@2000, 主 筋 保 护 层 厚 度 50mm。 桩 身 混 凝 土 强 度 等 级 为 C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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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预 应 力 锚 杆 : 在 桩 顶 连 梁 下 4.0m设 置 第 一 道 锚 杆 , 以 两 根 25b工 字 钢 并 联 作 为 腰 梁一 桩 一 锚 , 锚 杆 孔 径 为 150mm, 锚 杆 长 度 为 25m, 其 中 自 由 段 长 为 8.0m, 倾 角 为 15° ,锚 杆 选 用 4束 1860预 应 力 钢 绞 线 。 锚 杆 轴 向 拉 力 设 计 值 310kN, 锁 定 力 260kN。 注浆 采 用 水 灰 比 0.5-0.55的 水 泥 浆 , 浆 体 强 度 不 小 于 M20。3 在 第 一 道 锚 杆 以 下 3.5m位 置 设 置 第 二 道 锚 杆 , 以 两 根 25b工 字 钢 并 联 作 为 腰 梁 , 一桩 一 锚 ; 锚 杆 孔 径 为 150mm, 锚 杆 长 度 为 25m, 其 中 自 由 段 长 为 7.0m, 倾 角 为 15° ,锚 杆 选 用 4 束 1860 预 应 力 钢 绞 线 。 锚 杆 轴 向 拉 力 设 计 值 350N, 锁 定 力 300kN。 注浆 采 用 水 灰 比 0.5~ 0.55的 水 泥 浆 , 浆 体 强 度 M20。

4 在 第 二 道 锚 杆 以 下 3.5m位 置 设 置 第 三 道 锚 杆 , 以 两 根 25b工 字 钢 并 联 作 为 腰 梁 , 一桩 一 锚 ; 锚 杆 孔 径 为 150mm, 锚 杆 长 度 为 25m, 其 中 自 由 段 长 为 6.0m, 倾 角 为 15° ,锚 杆 选 用 4 束 1860 预 应 力 钢 绞 线 。 锚 杆 轴 向 拉 力 设 计 值 390N, 锁 定 力 330kN。 注浆 采 用 水 灰 比 0.5~ 0.55的 水 泥 浆 , 浆 体 强 度 M20。5 连 梁 : 护 坡 桩 桩 顶 均 设 置 连 梁 , 高 700mm , 宽 900mm 。 连 梁 纵 筋 选 用4 20+4 20+2 16+2 16, 箍 筋 选 用 φ 8@200。 连 梁 混 凝 土 强 度 等 级 为 C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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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6-6、 支 护 剖 面本 剖 面 基 坑 开 挖 深 度 14.755m, 基 坑 侧 壁 安 全 等 级 为 一 级 , 采 用 "预 应 力 锚 杆 +护 坡桩 "支 护 体 系 ;1 护 坡 桩 : 桩 顶 标 高 位 于 现 状 地 面 约 为 48.00m, 桩 长 20.0m, 嵌 固 深 度 5.245m, 桩 径800mm, 桩 中 心 距 1.60m。 护 坡 桩 主 筋 选 用 17 25 螺 纹 钢 , 均 匀 配 筋 , 箍 筋 采 用 φ8@200, 加 强 筋 采 用 16@2000, 主 筋 保 护 层 厚 度 50mm。 桩 身 混 凝 土 强 度 等 级 为 C25。2 预 应 力 锚 杆 : 在 桩 顶 连 梁 下 4.0m设 置 第 一 道 锚 杆 , 以 两 根 25b工 字 钢 并 联 作 为 腰 梁一 桩 一 锚 , 锚 杆 孔 径 为 150mm, 锚 杆 长 度 为 25m, 其 中 自 由 段 长 为 8.0m, 倾 角 为 15° ,

锚 杆 选 用 4束 1860预 应 力 钢 绞 线 。 锚 杆 轴 向 拉 力 设 计 值 310kN, 锁 定 力 260kN。 注浆 采 用 水 灰 比 0.5-0.55的 水 泥 浆 , 浆 体 强 度 不 小 于 M20。3 在 第 一 道 锚 杆 以 下 3.5m位 置 设 置 第 二 道 锚 杆 , 以 两 根 25b工 字 钢 并 联 作 为 腰 梁 , 一桩 一 锚 ; 锚 杆 孔 径 为 150mm, 锚 杆 长 度 为 25m, 其 中 自 由 段 长 为 7.0m, 倾 角 为 15° ,锚 杆 选 用 4 束 1860 预 应 力 钢 绞 线 。 锚 杆 轴 向 拉 力 设 计 值 350N, 锁 定 力 300kN。 注浆 采 用 水 灰 比 0.5~ 0.55的 水 泥 浆 , 浆 体 强 度 M20。4 在 第 二 道 锚 杆 以 下 3.5m位 置 设 置 第 三 道 锚 杆 , 以 两 根 25b工 字 钢 并 联 作 为 腰 梁 , 一桩 一 锚 ; 锚 杆 孔 径 为 150mm, 锚 杆 长 度 为 25m, 其 中 自 由 段 长 为 6.0m, 倾 角 为 15° ,

锚 杆 选 用 4 束 1860 预 应 力 钢 绞 线 。 锚 杆 轴 向 拉 力 设 计 值 390N, 锁 定 力 330kN。 注浆 采 用 水 灰 比 0.5~ 0.55的 水 泥 浆 , 浆 体 强 度 M20。5 连 梁 : 护 坡 桩 桩 顶 均 设 置 连 梁 , 高 700mm , 宽 900mm 。 连 梁 纵 筋 选 用4 20+4 20+2 16+2 16, 箍 筋 选 用 φ 8@200。 连 梁 混 凝 土 强 度 等 级 为 C25注 : 15#楼 支 护 段 6-6剖 面 的 所 有 锚 杆 不 得 采 用 跟 管 钻 进 等 可 能 破 坏 CFG桩 体 的 施 工工 艺 , 锚 杆 成 孔 过 程 中 应 尤 为 注 意 , 避 免 打 到 既 有 CFG桩 , 当 钻 到 CFG桩 时 , 立 即 停 止钻 进 , 并 对 已 成 孔 段 填 充 注 浆 , 本 道 锚 杆 在 桩 间 范 围 内 微 调 平 面 位 置 或 角 度 , 重 新 成 孔 ;本 剖 面 范 围 内 的 锚 杆 应 至 少 间 隔 一 根 锚 杆 施 工 ; 第 一 排 锚 杆 16根 采 用 劈 裂 注 浆 工 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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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7-7、 支 护 剖 面本 剖 面 基 坑 开 挖 深 度 3.75m, 基 坑 侧 壁 安 全 等 级 为 三 级 , 采 用 "悬 臂 护 坡 桩 "支 护 体 系 ;1 悬 臂 护 坡 桩 : 桩 顶 标 高 位 于 现 状 地 面 下 36.995m, 桩 长 7.00m, 嵌 固 深 度 3.25m, 桩径 600mm, 桩 中 心 距 1.20m。 护 坡 桩 主 筋 选 用 8 20 螺 纹 钢 , 均 匀 配 筋 , 箍 筋 采 用 φ8@200, 加 强 筋 采 用 16@2000, 主 筋 保 护 层 厚 度 50mm。 桩 身 混 凝 土 强 度 等 级 为 C25。② 连 梁 : 护 坡 桩 桩 顶 均 设 置 异 形 连 梁 , 高 500mm, 宽 700mm。 连 梁 纵 筋 选 用2 20+2 20+6 25+6 25, 箍 筋 选 用 φ 8@200。 连 梁 混 凝 土 强 度 等 级 为 C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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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Y1-Y1、 支 护 剖 面本 剖 面 基 坑 开 挖 深 度 4.605m, 基 坑 侧 壁 安 全 等 级 为 三 级 , 采 用 "土 钉 墙 "支 护 体 系 ;坡 顶 : 坡 顶 标 高 约 为 48.00m, 翻 边 宽 度 为 800mm,固 定 钉 , L=500/1根 Φ 16@3000、 放 坡比 例 为 : 1:0.3。 采 用 1根 Φ 20土 钉 , 竖 向 间 距 1300mm, 横 向 间 距 1500mm, 梅 花 型 布 置钢 筋 网 6@200X200砼 面 层 厚 度 80mm。 喷 射 混 凝 土 强 度 等 级 为 C20。

( 9) Y2-Y2、 支 护 剖 面本 剖 面 基 坑 开 挖 深 度 2.60m, 基 坑 侧 壁 安 全 等 级 为 三 级 , 采 用 "土 钉 墙 "支 护 体 系 ;坡 顶 : 坡 顶 标 高 约 为 48.00m, 翻 边 宽 度 为 800mm,固 定 钉 , L=500/1根 Φ 16@3000、 放 坡比 例 为 : 1:0.3。 采 用 1根 Φ 20土 钉 , 竖 向 间 距 1100mm, 横 向 间 距 1500mm, 梅 花 型 布 置钢 筋 网 6@200X200砼 面 层 厚 度 80mm。 喷 射 混 凝 土 强 度 等 级 为 C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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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Y3-Y3、 支 护 剖 面本 剖 面 基 坑 开 挖 深 度 2.005m, 基 坑 侧 壁 安 全 等 级 为 三 级 , 采 用 "土 钉 墙 "支 护 体 系 ;坡 顶 : 坡 顶 标 高 约 为 48.00m, 翻 边 宽 度 为 800mm,固 定 钉 , L=500/1根 Φ 16@3000、 放 坡比 例 为 : 1:0.3。 采 用 1根 Φ 20土 钉 , 竖 向 间 距 1400mm, 横 向 间 距 1500mm, 梅 花 型 布 置钢 筋 网 6@200X200砼 面 层 厚 度 80mm。 喷 射 混 凝 土 强 度 等 级 为 C20。

( 11) 内 马 道 剖 面本 剖 面 基 坑 开 挖 深 度 14.83m;基 坑 侧 壁 安 全 等 级 为 三 级 , 采 用 "土 钉 墙 "支 护 体 系 ;1 土 钉 墙 : 坡 顶 标 高 位 于 现 状 地 面 约 为 48.00m, 放 坡 坡 度 按 1:1、 支 护 深 度 14.83m,采 用 1 16横 向 压 筋 螺 纹 钢 , 钢 筋 网 片 φ 6@200, 砼 面 层 厚 度 80mm。 翻 边 宽 度 800mm,喷 射 凝 土 强 度 等 级 为 C20, 每 道 土 钉 详 见 设 计 图 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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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 章 施 工 部 署 安 排6.1施 工 准 备6.1.1施 工 技 术 准 备( 1) 收 集 准 备 本 工 程 适 用 的 国 家 及 地 方 规 范 规 程 , 收 集 与 本 工 程 条 件 类 似 的 工 程 资料 。( 2) 组 织 项 目 施 工 技 术 、 管 理 人 员 学 习 国 家 及 地 方 规 范 规 程 相 关 条 文 , 了 解 各 项 参数 指 标 和 有 关 施 工 强 制 性 规 定 。( 3) 学 习 和 审 查 设 计 图 纸 , 核 对 平 面 尺 寸 和 标 高 , 察 看 图 纸 相 互 间 有 无 错 误 或 矛 盾 ;掌 握 设 计 内 容 及 各 项 技 术 要 求 , 了 解 工 程 规 模 、 特 点 、 工 程 量 和 质 量 要 求 。

( 4) 熟 悉 施 工 图 纸 和 地 质 、 水 文 勘 察 报 告 , 搞 清 工 程 基 础 平 面 与 周 围 地 下 设 施 管 线的 关 系 , 掌 握 各 层 各 区 域 护 坡 桩 、 锚 杆 的 标 高 、 分 界 线 、 土 层 和 地 下 水 位 情 况 , 确 定 及护 坡 桩 钻 孔 深 度 和 角 度 、 人 员 组 织 和 安 排 等 。( 5) 测 量 放 线 工 作 : 根 据 业 主 给 定 的 ( 测 绘 院 提 供 的 ) 控 制 点 、 水 准 点 , 按 建 筑 物总 平 面 和 建 筑 红 线 要 求 , 引 测 到 施 工 现 场 内 。( 6) 根 据 施 工 方 案 编 制 技 术 、 安 全 交 底 , 向 参 加 施 工 的 人 员 进 行 详 细 的 技 术 和 安 全文 明 交 底 。6.1.2施 工 现 场 准 备( 1) 组 织 机 械 设 备 进 场

根 据 施 工 机 具 的 需 用 量 , 组 织 施 工 机 械 设 备 进 场 , 并 在 进 场 后 按 规 定 地 点 和 方 式 布置 , 进 行 相 应 的 保 养 和 试 运 转 等 工 作 。( 2) 施 工 用 电 要 求根 据 本 项 目 工 程 进 度 安 排 , 各 种 施 工 机 械 及 设 备 运 转 时 , 用 电 总 功 率 要 求 不 小 于180kw。 现 场 现 有 1台 200 kw变 压 器 , 满 足 施 工 要 求 。6.1.3施 工 材 料 准 备( 1) 根 据 统 计 的 工 程 量 计 算 原 材 料 用 量 。( 2) 根 据 原 材 料 用 量 明 细 表 对 原 材 料 进 行 分 类 , 确 定 采 购 计 划 和 步 骤 。( 3) 按 采 购 计 划 对 原 材 料 生 产 厂 家 进 行 价 格 、 产 地 、 质 量 状 况 、 运 输 距 离 等 情 况 的

调 查 , 综 合 比 较 , 确 定 采 购 地 点 和 方 式 , 订 立 采 购 合 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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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根 据 工 程 进 度 计 划 , 针 对 每 种 原 材 料 的 采 购 情 况 , 制 定 各 种 原 材 料 供 应 计 划 。6.1.4施 工 机 械 准 备本 项 目 的 机 械 设 备 以 各 分 项 的 工 程 内 容 、 工 期 及 工 程 量 大 小 合 理 安 排 ,施 工 设 备 进 场 后 验 收 工 作 如 下 :( 1) 进 厂 设 备 符 合 合 同 要 求 及 施 工 现 场 机 械 设 备 安 全 、 完 好 技 术 标 准 ;( 2) 进 厂 的 大 型 设 备 必 须 具 备 “ 两 证 一 报 告 ” , 即 生 产 许 可 证 、 产 品 合 格 证 、 出厂 检 测 报 告 ;( 3) 物 资 部 配 合 采 购 部 门 认 真 做 好 实 物 现 场 验 收 并 及 时 办 理 验 收 交 接 单 ;( 4) 大 型 设 备 的 安 拆 必 须 由 有 相 应 资 质 的 专 业 安 装 队 伍 实 施 , 由 总 包 、 分 包 、 监理 共 同 验 收 , 检 验 合 格 后 , 方 可 投 入 使 用 。6.2

施 工 部 署 及 安 排6.2.1施 工 前 准 备( 1) 设 备 进 场 平 整 场 地 , 现 场 地 下 管 线 及 障 碍 物 , 物 探 及 挖 探 , 定 位 放 线 等 施 工准 备 。( 2) 现 场 定 位 放 线 后 , 安 排 1 台 挖 掘 机 进 场 平 整 桩 位 处 工 作 面 , 保 证 钻 机 施 工 要求 。 6.2.2施 工 作 业 顺 序依 据 施 工 设 计 图 纸 , 本 工 程 包 含 有 护 坡 桩 、 冠 梁 及 连 梁 、 锚 杆 及 钢 腰 梁 、 桩 间 护 、土 钉 墙 、 等 分 项 工 程 , 具 体 顺 序 如 下 :第 一 步 : 护 坡 桩 、 冠 梁 施 工 , 依 次 进 行 钢 筋 笼 加 工 -护 坡 桩 -冠 梁 施 工 。

第 二 步 : 冠 梁 下 部 位 施 工 , 进 行 第 一 步 土 方 开 挖 +第 一 步 支 护 , 依 以 上 顺 序 土 方 开挖 与 支 护 施 工 、 桩 间 支 护 交 替 施 工 至 槽 底 。以 上 步 序 需 形 成 流 水 作 业 , 具 体 插 入 时 间 详 见 附 表 1施 工 进 度 横 道 图 。第 7 章 工 程 目 标 及 组 织 管 理 机 构7.1工 程 管 理 目 标7.1.1质 量 目 标质 量 目 标 : 合 格 , 并 符 合 GB50202-2018《 建 筑 地 基 基 础 工 程 施 工 质 量 验 收 标 准 》 、GB50300-2013《 建 筑 工 程 施 工 质 量 验 收 统 一 标 准 》 , 满 足 规 范 要 求 。7.1.2工 期 目 标

支 护 工 期 : 2023年 2月 6日 — 5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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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3安 全 文 明 施 工 及 环 境 保 护 目 标确 保 基 坑 边 坡 稳 定 , 保 证 不 影 响 周 边 道 路 、 给 排 水 、 电 力 、 通 讯 等 市 政 设 施 的 正 常使 用 , 保 持 场 容 、 市 容 清 洁 , 保 证 交 通 及 防 火 安 全 , 最 大 限 度 减 少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杜 绝 死 亡 、 重 伤 及 消 防 、 机 械 事 故 , 将 本 工 程 创 建 成 北 京 市 绿 色 施 工 文 明 安 全 工 地 。我 司 在 施 工 管 理 过 程 中 将 推 行 以 人 为 本 , 关 爱 生 命 健 康 ; 保 护 环 境 , 营 造 绿 色 建 筑 ;追 求 人 居 、 社 区 和 施 工 环 境 的 不 断 改 善 的 宗 旨 。在 确 保 工 程 质 量 和 工 期 的 前 提 下 , 树 立 全 员 环 保 意 识 , 采 取 有 效 措 施 , 减 少 施 工 噪音 和 环 境 污 染 , 自 觉 维 护 场 内 外 公 共 设 施 。7.1.4科 技 进 步 目 标

对 基 坑 监 测 及 支 护 结 构 检 测 建 立 及 开 发 统 一 的 数 据 采 集 、 传 递 、 分 析 平 台 , 有 效 实施 信 息 化 施 工 管 理 。施 工 过 程 中 积 极 开 发 和 推 广 应 用 新 工 艺 、 新 技 术 、 新 设 备 、 科 技 成 果 和 现 代 化 管 理技 术 、 智 能 网 络 计 划 技 术 等 以 达 到 提 高 工 程 质 量 、 保 证 工 程 工 期 、 降 低 工 程 成 本 、 减 轻劳 动 强 度 、 提 高 工 效 的 目 的 。要 求 全 体 人 员 在 日 常 工 作 中 多 积 累 、 善 总 结 , 为 最 终 争 创 成 果 积 累 各 方 面 信 息 。7.1.5承 包 服 务 及 配 合 目 标在 本 工 程 的 各 方 面 、 各 个 阶 段 都 遵 守 合 同 约 定 , 进 行 本 工 程 的 施 工 、 竣 工 、 交 付 并承 担 质 量 保 修 责 任 。 施 工 过 程 中 , 配 合 第 三 方 基 坑 安 全 监 测 的 服 务 , 积 极 协 助 业 主 , 提

出 合 理 化 建 议 , 科 学 地 编 制 施 工 方 案 和 作 业 计 划 , 减 少 消 耗 , 为 业 主 最 大 限 度 节 约 投 资 。信 守 合 同 、 密 切 配 合 、 认 真 协 调 与 各 方 关 系 , 接 受 业 主 和 监 理 的 监 督 , 做 好 “ 三 项服 务 ” :( 1) 施 工 前 服 务 : 开 工 前 积 极 配 合 协 助 业 主 进 行 现 场 规 划 布 置 、 外 租 场 地 的 确 认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的 编 制 、 施 工 资 源 的 准 备 等 , 对 设 计 、 设 备 、 材 料 等 提 供 合 理 化 的 建 议 。( 2) 施 工 中 服 务 : 满 足 业 主 方 对 工 程 进 度 、 质 量 、 安 全 、 文 明 施 工 等 方 面 的 要 求 ,服 从 业 主 的 调 度 与 管 理 , 并 积 极 协 助 业 主 方 对 现 场 进 行 管 理 。 积 极 配 合 第 三 方 基 坑 监 测 ,为 其 提 供 相 应 的 服 务 。( 3) 施 工 后 服 务 : 负 责 招 标 范 围 内 的 维 护 工 作 , 按 照 国 家 标 准 和 标 书 要 求 在 保 修 期内 及 时 进 行 工 程 回 访 及 维 修 , 维 修 工 作 做 到 24小 时 全 天 候 随 时 服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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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项 目 组 织 机 构7.2.1项 目 管 理 组 织 机 构 的 设 置 原 则项 目 部 肩 负 着 实 施 项 目 管 理 、 履 行 施 工 合 同 的 重 任 , 是 企 业 为 实 现 本 工 程 各 项 管 理目 标 而 设 置 的 施 工 现 场 管 理 组 织 , 因 此 , 现 场 组 织 机 构 是 工 程 能 顺 利 进 行 的 基 础 和 重 要保 证 , 为 保 证 施 工 现 场 组 织 机 构 能 够 胜 任 本 工 程 的 组 织 管 理 工 作 , 我 司 在 设 置 组 织 机 构时 , 将 严 格 遵 守 以 下 原 则 :原 则 名 称 内 容精 干 、 高 效 的 原 则 从 项 目 经 理 、 项 目 执 行 经 理 、 项 目 技 术 负 责 人 到 各 类 专 业 人 员 , 我 司 都 将 选 派

具 有 类 似 工 程 施 工 经 验 、 具 有 拼 搏 、 奉 献 和 敬 业 精 神 的 人 员 。层 次 分 明 、 职 责 明 确的 原 则 组 织 机 构 分 为 企 业 总 部 保 障 监 督 层 、 现 场 管 理 层 、 施 工 作 业 层 , 总 部 保 障 是 后盾 , 现 场 管 理 是 主 体 , 施 工 作 业 是 基 础 , 各 层 次 之 间 职 责 划 分 明 确 。发 挥 团 队 精 神 的 原 则 精 心 挑 选 具 有 较 好 组 织 管 理 经 验 及 长 期 合 作 的 管 理 团 队 , 设 置 合 理 的 组 织 机 构并 配 备 相 应 的 人 员 , 分 工 明 确 , 各 司 其 职 , 通 力 协 作 , 最 终 实 现 项 目 管 理 目 标 。7.2.2项 目 管 理 组 织 机 构 体 系我 司 本 着 科 学 管 理 、 精 干 高 效 、 结 构 合 理 的 原 则 , 选 配 在 同 类 工 程 施 工 管 理 中 均 具有 丰 富 的 施 工 经 验 的 工 程 技 术 管 理 人 员 组 成 本 工 程 项 目 部 , 通 过 建 立 科 学 的 项 目 管 理 制度 , 完 善 质 量 、 安 全 、 技 术 、 计 划 、 成 本 和 合 约 方 面 的 管 理 程 序 , 使 整 个 工 程 的 实 施 处于 我 司 强 有 力 的 控 制 之 下 , 实 现 对 业 主 的 承 诺 。

管 理 层 次 划 分 人 员 配 备 及 职 责 特 点保 障 监 督 层 在 我 司 总 部 的 领 导 下 , 成 立 指 挥 部 , 依 托 多 位 岩 土 专 业 专家 , 全 面 调 配 和 组 合 整 个 我 司 的 人 才 、 技 术 、 资 金 、 机 械设 备 、 专 业 施 工 队 伍 等 资 源 。 整 体 指 挥 、 从 技 术 、 资 金等 全 方 位 提 供 支 持 。施 工 管 理 层 本 工 程 选 派 具 有 丰 富 深 基 坑 施 工 经 验 者 担 任 本 项 目 的 项目 经 理 及 项 目 技 术 负 责 人 。 具 体 贯 彻 落 实 管 理 层 各职 能 部 门 的 指 令 , 与 施 工作 业 层 直 接 对 接 。施 工 作 业 层 主 要 由 施 工 劳 务 队 组 成 。施 工 劳 务 队 主 要 包 括 灌 注 桩 施 工 、 锚 杆 施 工 、 冠 梁 施 工 、桩 间 护 壁 施 工 、 监 测 与 检 测 施 工 等 施 工 作 业 队 。 由 施 工 管 理 层 统 一 指 挥 、协 同 工 作 , 是 整 个 工 程 施工 计 划 的 具 体 的 执 行 者和 实 施 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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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3专 业 分 包 项 目 组 织 管 理 机 构 图

专 业 分 包 项 目 组 织 机 构 图7.2.4项 目 管 理 人 员 配 备 情 况项 目 部 管 理 人 员 编 制 12人 , 各 专 业 人 员 按 照 不 同 施 工 阶 段 对 专 业 人 员 的 需 要 进 场 。专 职 安 全 员 持 证 上 岗 。 项 目 部 人 员 构 成 除 专 业 结 构 合 理 外 , 在 年 龄 结 构 上 以 中 青 年 技 术人 员 为 主 体 , 做 到 理 论 知 识 与 实 践 经 验 相 结 合 , 确 保 该 工 程 各 项 目 标 的 实 现 。管 理 层 管 理 岗 位 配 备 人 数 备 注

项 目 现 场 管 理 层 项 目 经 理 1 负 责 整 个 项 目 的 管 理 和 施 实生 产 经 理 1 负 责 现 场 管 理 和 协 调技 术 负 责 人 1 负 责 技 术 问 题 处 理 措 施 的 编 制施 工 员 1 施 工 任 务 的 落 实

项 目 经 理 : 吴 燕 捷生 产 经 理 : 伍 义 中 技 术 负 责 人 : 方 玉 文安 全 员 :冯 永 洪 质 检 员 :杨 仕 娟 施 工 员 :展 嘉 康 测 量 员 :张 林 春 试 验 员 :李 蓉

钢筋笼加工班 护坡桩施工班组 灌桩桩施工班组 锚杆施工班组 冠梁施工班组 木板施工班组 喷射混凝土施工班组 基坑监测施工班组 土方施工班组资 料 员 :桑 秀 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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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 理 层 管 理 岗 位 配 备 人 数 备 注技 术 员 1 协 助 技 术 负 责 人 处 理 技 术 问 题质 检 员 2 负 责 各 分 项 工 程 质 量 检 查 和 质 量 管 理安 全 员 1 负 责 施 工 过 程 中 的 安 全 检 查测 量 员 1 测 量 、 放 线资 料 员 1 施 工 资 料 报 验 及 归 档造 价 员 1 工 程 量 统 计 与 造 价 控 制

试 验 员 1 负 责 工 程 试 验合 计 12人7.2.5项 目 主 要 管 理 人 员 岗 位 职 责( 1) 项 目 经 理 职 责 :对 工 程 全 面 负 责 , 组 织 管 理 工 程 的 实 施 , 建 立 工 程 项 目 的 质 量 保 证 体 系 、 安 保 体 系 ,明 确 职 责 分 工 , 确 保 资 源 充 分 配 置 , 搞 好 施 工 组 织 与 协 调 , 组 织 质 量 检 查 和 评 定 , 抓 好各 项 管 理 工 作 确 保 合 同 要 求 全 面 实 现 , 对 工 程 的 质 量 、 进 度 、 环 保 、 安 全 及 文 明 施 工 负全 面 责 任 。( 2) 技 术 负 责 人 职 责 :

在 项 目 经 理 领 导 下 , 抓 好 质 量 管 理 , 负 责 组 织 编 写 、 审 核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 制 定 各 项技 术 质 量 措 施 , 组 织 解 决 各 种 技 术 及 工 艺 难 题 , 落 实 质 量 保 证 体 系 , 保 证 过 程 施 工 始 终处 于 受 控 状 态 ; 负 责 审 核 编 写 月 度 报 告 , 实 现 合 同 中 承 诺 的 工 程 质 量 目 标 , 对 工 程 质 量负 主 要 责 任 。( 3) 生 产 经 理 职 责 :对 施 工 现 场 的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负 直 接 责 任 。 协 助 项 目 经 理 指 挥 施 工 生 产 , 搞 好 计 划 调度 和 质 量 管 理 , 与 技 术 员 一 起 落 实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中 的 各 项 要 求 , 认 真 执 行 安 全 生 产 规 章制 度 及 安 全 操 作 规 程 , 合 理 安 排 组 织 人 员 工 作 , 对 本 班 组 人 员 在 生 产 中 的 安 全 和 健 康 负责 ;

( 4) 技 术 员 职 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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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总 工 程 师 的 领 导 下 , 负 责 本 项 目 分 部 所 承 担 部 分 的 总 体 施 工 设 计 的 补 充 完 善 和 落实 , 负 责 所 在 区 间 降 水 施 工 的 技 术 、 质 量 工 作 , 严 格 执 行 各 项 技 术 规 范 、 规 程 及 技 术 标准 , 进 行 施 工 技 术 交 底 并 落 实 检 查 各 项 技 术 要 求 的 执 行 情 况 , 解 决 施 工 中 的 技 术 问 题 ,积 极 配 合 监 理 工 作 ; 负 责 设 计 变 更 洽 商 工 作 , 负 责 工 程 量 的 验 收 及 对 统 计 工 作 的 审 核 。( 5) 安 全 员 职 责 :安 全 员 对 施 工 现 场 的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负 检 查 监 管 直 接 管 理 责 任 ; 协 助 项 目 经 理 保 证 安全 体 系 在 工 地 正 常 运 转 、 协 助 项 目 经 理 搞 好 工 地 安 全 教 育 , 根 据 有 关 规 定 , 收 集 整 理 各种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资 料 , 对 资 料 的 真 实 性 、 完 整 性 负 责 ; 针 对 生 产 任 务 特 点 , 向 班 组 ( 包括 外 施 队 ) 进 行 书 面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 履 行 签 认 手 续 ; 按 照 有 关 规 定 负 责 组 织 与 工 程 分 包

方 、 劳 务 分 包 方 、 机 械 设 备 出 租 方 及 时 签 订 安 全 生 产 协 议 , 审 查 相 关 方 安 全 资 质 ; 对 本人 所 负 责 的 工 程 或 区 域 经 常 实 施 检 查 、 监 督 , 检 查 应 有 记 录 。( 6) 质 检 员 职 责 :经 常 检 查 、 监 督 、 执 行 和 落 实 情 况 , 协 助 施 工 队 班 组 搞 好 自 检 、 互 检 、 交 接 检 , 认真 搞 好 普 查 、 抽 检 , 把 好 质 量 关 安 全 关 , 防 止 工 程 质 量 通 病 , 掌 握 质 量 状 况 避 勉 因 施 工质 量 造 成 的 安 全 事 故 ; 检 查 施 工 中 操 作 规 程 的 执 行 情 况 , 发 现 因 质 量 问 题 可 能 造 成 安 全隐 患 时 要 及 时 迅 速 查 清 原 因 , 提 出 整 改 措 施 , 及 时 上 报 上 级 技 术 负 责 人 员 安 全 人 员 进 行处 理 ; 收 集 整 理 施 工 中 原 始 记 录 , 提 供 安 全 质 检 安 全 有 效 资 料 , 及 时 填 写 报 表 , 按 国 家规 范 、 标 准 要 求 验 收 工 程 。

( 7) 材 料 员 职 责 :负 责 对 供 应 商 的 评 价 选 择 , 对 项 目 材 料 、 构 配 件 的 考 察 、 采 购 、 储 运 和 管 理 工 作 ;负 责 汇 总 项 目 部 的 材 料 采 购 供 应 计 划 , 并 组 织 采 购 运 输 ; 负 责 编 制 项 目 部 所 需 机 械 设 备计 划 , 合 理 调 配 使 用 , 负 责 后 勤 供 应 及 服 务 工 作 , 搞 好 伙 食 及 饮 食 卫 生 , 提 高 机 械 设 备利 用 率 ; 负 责 排 除 机 械 设 备 故 障 , 保 证 机 械 设 备 的 完 好 率 。( 8) 测 量 员 职 责 :在 项 目 部 总 工 的 领 导 下 , 全 面 负 责 项 目 部 的 测 量 放 线 工 作 , 熟 悉 现 场 、 熟 悉 图 纸 及测 量 计 算 方 法 ; 根 据 工 程 项 目 的 测 量 特 点 , 掌 握 各 种 测 量 方 法 , 保 证 及 时 、 准 确 方 便 地配 合 施 工 , 独 立 完 成 测 量 工 作 并 符 合 相 应 的 精 度 要 求 ; 坚 持 交 接 桩 护 桩 制 度 。 对 接 受 的

桩 位 , 水 准 点 等 必 须 严 加 保 护 , 并 根 据 现 场 具 体 情 况 和 工 程 性 质 进 行 加 固 、 检 点 、 放 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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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 测 、 控 制 等 形 成 保 护 ; 做 好 验 线 校 核 工 作 , 对 上 级 和 甲 方 交 给 的 施 工 桩 位 资 料 必 须 经过 复 核 后 方 可 使 用 , 必 须 进 行 间 距 、 角 度 、 相 对 位 置 水 准 点 的 闭 合 , 发 现 问 题 及 时 向 交桩 单 位 提 出 ; 熟 悉 使 用 仪 器 设 备 和 工 具 , 遵 守 操 作 规 程 及 各 项 管 理 制 度 , 维 护 仪 器 的 安全 和 整 洁 , 保 护 好 各 种 设 备 和 工 具 , 做 好 仪 器 的 自 校 和 计 量 鉴 定 。( 9) 资 料 员 职 责 :在 项 目 总 工 的 领 导 下 , 负 责 接 收 、 发 放 及 保 管 工 程 部 的 书 函 文 件 、 合 同 、 招 投 标 文件 、 设 计 图 纸 与 设 计 变 更 ; 管 理 施 工 现 场 的 各 种 文 件 、 资 料 、 设 计 图 纸 等 , 建 立 项 目 施工 图 纸 和 设 计 变 更 的 工 程 档 案 ; 负 责 与 总 包 公 司 、 监 理 方 及 公 司 有 关 部 门 的 资 料 收 发 、借 阅 , 并 办 理 签 收 手 续 ; 及 时 处 理 工 程 往 来 的 报 告 、 函 件 , 并 按 工 程 项 目 与 类 别 进 行 整

理 归 档 、 列 清 目 录 ; 对 资 料 、 文 件 往 来 做 好 编 号 登 记 ; 收 集 、 建 立 与 工 程 建 设 有 关 的 标准 、 文 件 、 建 筑 材 料 与 设 备 等 资 料 ; 负 责 工 程 部 档 案 归 类 管 理 , 认 真 做 好 合 同 编 号 、 归档 、 分 发 情 况 。 第 8 章 施 工 场 地 平 面 布 置8.1总 平 面 布 置8.1.1现 场 平 面 布 置 原 则施 工 总 平 面 布 置 合 理 与 否 , 将 直 接 关 系 到 施 工 进 度 的 快 慢 , 为 保 证 现 场 施 工 顺 利 有序 的 进 行 , 具 体 的 施 工 总 平 面 布 置 原 则 一 览 表 如 下 :

序 号 原 则 内 容1 集 中 管 理 场 地 统 一 划 分 布 置 , 统 一 协 调 安 排 , 实 行 封 闭 式 管 理 。2 平 面 分 区 施 工 道 路 、 材 料 加 工 堆 场 区 和 施 工 区 穿 插 并 独 立 综 合 布 置 。3 按 进 度 分 段 按 施 工 进 度 及 作 业 面 界 限 划 分 , 不 同 施 工 阶 段 总 平 面 布 置 作 动 态 调 整 。4 合 理 高 效 利 用 充 分 利 用 现 有 的 施 工 场 地 , 紧 凑 有 序 。 施 工 设 备 和 材 料 堆 场 按 照 “ 就 近 堆 放 ”和 “ 及 时 周 转 ” 的 原 则 , 考 虑 到 交 通 运 输 的 便 利 , 减 少 二 次 搬 运 。5 安 全 文 明 施 工 现 场 布 置 符 合 《 北 京 市 建 设 工 程 文 明 安 全 施 工 管 理 暂 行 规 定 》 、 现 场 卫 生 及安 全 技 术 要 求 和 防 火 规 范 等 相 关 文 件 要 求 , 减 小 对 周 围 环 境 的 干 扰 和 影 响 。6 道 路 畅 通 保 证 场 内 交 通 运 输 与 下 基 坑 人 行 通 道 的 畅 通 及 安 全 。

7 服 务 后 续 施 工 方 便 后 续 工 程 施 工 单 位 进 行 调 整 、 管 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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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2各 施 工 阶 段 总 平 面 布 置依 照 工 程 总 体 部 署 和 各 施 工 工 序 的 施 工 进 度 安 排 , 通 过 对 现 场 交 通 组 织 、 施 工 材 料设 备 和 现 场 临 时 用 地 进 行 合 理 规 划 , 本 工 程 场 地 平 面 布 置 拟 划 分 4个 施 工 阶 段 , 主 要 内容 如 下 : 阶 段 说 明施 工 准 备 阶 段 1) 进 入 场 地 后 , 拆 除 场 地 内 残 余 构 筑 物 , 平 整 场 地 。2) 及 时 了 解 现 场 临 水 临 电 接 驳 点 、 现 场 管 线 分 布 , 并 做 好 防 护 工 作 。3) 测 量 放 线 , 清 除 影 响 支 护 施 工 的 障 碍 物 。

支 护 桩 、 护 坡 施 工 阶段 1) 土 方 开 挖 至 放 坡 设 计 标 高 后 进 行 支 护 桩 施 工 。2) 在 场 地 内 或 基 坑 内 合 理 布 置 材 料 堆 场 及 加 工 场 地 。土 方 施 工 阶 段 1) 本 阶 段 主 要 进 行 土 方 开 挖 工 作 , 同 时 配 合 护 坡 及 预 应 力 锚 杆 施 工 。2) 材 料 堆 场 在 基 坑 槽 内 倒 运 , 支 护 材 料 在 基 坑 周 边 或 槽 内 方 便 区 域 堆放 。竣 工 移 交 阶 段 施 工 完 成 后 , 拆 除 临 时 设 施 , 恢 复 地 表 , 移 交 施 工 总 承 包 单 位 进 行 重 新规 划 ; 基 坑 移 交 给 后 续 单 位 进 行 下 道 工 序 施 工 。8.2临 时 用 电 及 夜 间 照 明 布 置8.2.1临 时 用 电 布 置( 1) 用 电 布 线 情 况

施 工 用 电 埋 地 敷 设 , 将 施 工 及 照 明 用 电 引 至 材 料 加 工 场 及 锚 喷 设 备 处 。 各 用 电 点 设有 相 应 的 二 级 配 电 箱 供 电 , 各 施 工 用 电 接 口 设 分 配 电 箱 , 每 台 用 电 机 械 设 备 各 相 应 配 备一 台 开 关 箱 。 根 据 施 工 阶 段 的 转 换 , 用 电 线 路 也 随 用 电 设 备 的 增 加 或 减 少 而 改 变 。( 2) 布 线 原 则1) 从 发 电 机 向 各 用 电 点 埋 地 布 设 。2) 遵 循 生 产 生 活 用 电 分 路 的 原 则 , 由 配 电 房 引 三 相 五 线 至 各 用 电 点 。3) 现 场 系 统 按 “ 三 级 配 电 二 级 保 护 ” 的 原 则 进 行 配 置 。4) 现 场 施 工 用 电 按 《 施 工 现 场 临 时 用 电 安 全 技 术 规 范 》 执 行 。

( 3) 供 电 方 式 及 线 路 布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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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 照 发 电 机 → 配 电 柜 ( 一 级 配 电 箱 ) → 现 场 总 配 电 箱 ( 二 级 配 电 箱 ) → 现 场 分 配 电箱 ( 三 级 配 电 箱 ) , 按 “ 三 级 配 电 、 二 级 漏 电 保 护 ” 原 则 配 电 。( 4) 配 电 线 路 选 择按 照 供 电 区 域 负 荷 容 量 , 并 考 虑 可 能 出 现 的 机 动 用 电 , 从 满 足 以 下 三 个 方 面 的 条 件进 行 配 线 选 择 : 按 机 械 强 度 选 择 ; 按 允 许 电 流 选 择 ; 按 允 许 电 压 降 选 择 。 所 选 用 的 线 缆以 三 个 中 最 大 者 为 准 。8.2.2临 时 照 明 布 置( 1) 一 般 规 定

1) 照 明 器 的 选 择 必 须 按 下 列 环 境 条 件 确 定 : 正 常 湿 度 一 般 场 所 , 选 用 开 启 式 照 明器 ; 潮 湿 场 所 , 选 用 密 闭 型 或 配 有 防 水 灯 头 的 开 启 式 照 明 器 ; 含 有 大 量 尘 埃 但 无 爆 炸 和火 灾 危 险 的 场 所 , 选 用 防 尘 型 照 明 器 ; 有 爆 炸 和 火 灾 危 险 的 场 所 , 按 危 险 场 所 等 级 选 用防 爆 型 照 明 器 ; 存 在 较 强 振 动 的 场 所 , 选 用 防 振 型 照 明 器 。2) 低 压 照 明 灯 具 选 用 36V/15W节 能 灯 , 并 选 用 防 水 灯 具 、 设 置 专 用 回 路 漏 电 开 关 ,其 金 属 外 壳 必 须 作 接 零 保 护 。( 2) 夜 间 照 明 供 电1) 特 殊 场 所 、 潮 湿 场 所 及 工 作 面 照 明 必 须 应 使 用 安 全 特 低 电 压 照 明 器 。

2) 照 明 系 统 宜 使 三 相 负 荷 平 衡 , 其 中 每 一 单 相 回 路 上 , 灯 具 和 插 座 数 量 不 宜 超 过25个 , 负 荷 电 流 不 宜 超 过 15A。3) 工 作 零 线 截 面 应 按 有 关 规 定 选 择 。( 3) 照 明 装 置1) 考 虑 施 工 现 场 作 业 面 的 潮 湿 环 境 , 在 施 工 作 业 区 , 采 用 低 压 24V 电 压 照 明 , 照明 开 关 箱 内 必 须 装 设 隔 离 开 关 、 短 路 与 过 载 保 护 电 器 和 漏 电 保 护 器 . 并 应 符 合 相 关 规 定 。2) 普 通 灯 具 与 易 燃 物 距 离 不 宜 小 于 300mm; 聚 光 灯 、 碘 钨 灯 、 节 能 灯 等 灯 具 与 易 燃物 距 离 不 宜 小 于 500mm, 且 不 得 直 接 照 射 易 燃 物 并 采 取 隔 热 措 施 。

3) 节 能 灯 及 钠 、 铊 、 铟 等 金 属 卤 化 物 灯 具 的 安 装 高 度 宜 在 3m以 上 , 灯 线 应 固 定 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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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 线 柱 上 , 不 得 靠 近 灯 具 表 面 。第 9 章 基 坑 支 护 施 工 方 案 与 技 术 措 施9.1护 坡 桩9.1.1施 工 方 法根 据 现 场 土 质 情 况 以 及 各 区 段 成 桩 的 长 度 , 本 工 程 护 坡 桩 拟 采 用 长 螺 旋 钻 机 工 艺 施工 护 坡 桩 。 均 在 自 然 地 面 ( 48.00处 ) 施 工 。( 1) 对 桩 位 控 制 :根 据 施 工 作 业 面 上 的 桩 位 , 由 机 前 指 挥 人 员 对 位 , 用 钻 尖 对 桩 中心 , 通 过 对 设 备 来 回 调 整 , 直 至 钻 尖 对 准 桩 位 中 心 ,完 成 对 位 工 作 。( 2) 垂 直 度 控 制 :钻 机 就 位 后 , 用 钻 机 塔 身 的 前 后 垂 直 标 杆 检 查 导 杆 , 校 正 位 置 ,

使 钻 杆 垂 直 对 准 桩 位 中 心 ,满 足 桩 身 垂 直 度 偏 差 不 得 大 于 1.5% 的 规 范 要 求 。( 3) 成 孔 控 制 :钻 孔 开 始 时 , 封 住 钻 头 阀 门 , 使 钻 杆 向 下 移 动 至 钻 头 触 及 地 面 时 ,开 动 钻 机 旋 动 钻 头 。 一 般 应 先 慢 后 快 , 在 成 孔 过 程 中 如 发 现 钻 杆 摇 晃 或 难 钻 时 , 应 停 机或 放 慢 进 尺 。( 4) 桩 长 控 制 :根 据 桩 长 , 确 定 钻 孔 深 度 。 当 桩 尖 到 达 钻 孔 深 度 位 置 时 , 在 动 力头 底 面 停 留 处 与 钻 机 塔 身 相 应 位 置 作 醒 目 标 注 , 作 为 施 工 时 控 制 桩 长 的 依 据 。 当 动 力 头底 面 到 达 标 注 时 , 桩 长 即 满 足 设 计 要 求 。( 5) 成 桩 控 制 : 混 合 料 灌 注 前 需 检 查 排 气 筏 , 在 成 桩 过 程 中 必 须 保 证 排 气 筏 正 常工 作 , 成 孔 时 钻 头 到 达 设 计 深 度 后 , 钻 杆 停 止 钻 动 , 开 始 泵 送 混 合 料 , 禁 止 先 提 钻 再 泵料 。 成 桩 过 程 宜 连 续 进 行 , 应 避 免 后 台 上 料 慢 造 成 的 供 料 不 足 、 停 机 待 料 现 象 , 成 桩 的

提 拔 速 率 宜 控 制 在 3.0~ 3.5m/min左 右 。 若 施 工 中 因 其 它 原 因 不 能 连 续 灌 注 , 须 根 据 勘察 报 告 和 施 工 已 掌 握 的 场 地 土 质 情 况 , 避 开 饱 和 砂 土 、 粉 土 层 , 不 宜 在 这 些 土 层 内 停 机 。当 成 桩 至 桩 顶 标 高 2.0m以 内 时 , 应 连 续 泵 料 至 桩 体 混 合 料 高 出 桩 顶 标 高 。9.1.2施 工 工 艺 流 程测 量 定 桩 位 → 钻 机 就 位 → 调 整 钻 机 垂 直 度 → 成 孔 至 设 计 深 度 → 提 钻 → 吊 放 钢 筋 笼→ 灌 注 混 凝 土 → 混 凝 土 至 设 计 桩 顶 → 隔 桩 跳 打 ( 如 果 现 场 土 质 软 的 话 就 需 要 隔 桩 跳 打 就是 在 施 工 桩 基 时 为 避 免 施 工 对 相 邻 已 成 桩 质 量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而 采 用 间 隔 一 根 桩 施 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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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3长 螺 旋 施 工 工 序 及 技 术 要 求( 1) 测 量 放 线在 定 孔 位 时 ,根 据 设 计 提 供 的 桩 位 平 面 图 ,每 一 个 桩 孔 均 要 求 设 设 置 可 靠 的 桩 位 中心 标 志 。 依 据 工 程 桩 设 计 文 件 及 桩 位 平 面 图 , 定 出 桩 位 及 高 程 控 制 点 , 报 项 目 部 技 术 负责 人 , 经 复 核 无 误 后 方 可 施 工 。( 2) 钻 机 安 装 就 位首 先 调 整 长 螺 旋 钻 机 的 塔 臂 , 使 之 处 于 铅 垂 状 态 , 让 螺 旋 钻 头 对 正 桩 位 。 要 求 履 盘座 落 的 位 置 应 平 整 , 坡 度 不 大 于 30, 避 免 因 场 地 不 平 整 , 产 生 功 率 损 失 及 倾 斜 位 移 , 重心 高 还 易 引 发 安 全 事 故 。桩 位 置 确 定 后 , 用 两 根 互 相 垂 直 的 直 线 相 交 于 桩 点 , 并 定 出 十 字 控 制 点 , 做 好 标 识

并 妥 加 保 护 。定 出 十 字 控 制 桩 后 , 可 采 用 钻 机 进 行 开 孔 钻 进 取 土 , 钻 至 设 计 深 度 , 提 钻 后 吊 放 钢筋 笼 , 灌 注 混 凝 土 直 至 设 计 桩 顶 , 完 成 护 坡 桩 施 工 。( 3) 钢 筋 笼 制 作 及 吊 装1) 钢 筋 笼 制 作为 便 于 现 场 钢 筋 笼 的 加 工 、 制 作 , 在 现 场 中 部 设 专 用 钢 筋 加 工 及 制 作 平 台 , 钢 筋 笼所 有 钢 材 必 须 有 材 质 证 明 , 并 要 求 检 验 合 格 后 方 可 使 用 。 钢 筋 笼 按 照 设 计 图 进 行 翻 样 制作 , 具 体 加 工 步 骤 如 下 :( a) 将 钢 筋 笼 主 筋 安 放 在 加 工 平 台 上 , 先 将 钢 筋 笼 主 筋 与 加 劲 箍 进 行 固 定 连 接 ,

加 劲 箍 布 置 在 钢 筋 笼 内 侧 , 沿 桩 长 每 隔 2m 设 一 道 加 劲 箍 并 与 纵 筋 点 焊 连 接 牢 固 , 形 成钢 筋 笼 骨 架 。 钢 筋 笼 主 筋 定 位 完 成 后 , 然 后 与 加 强 环 进 行 固 定 连 接 。( b) 钢 筋 笼 骨 架 加 工 完 成 后 , 进 行 螺 旋 箍 筋 安 装 。( c) 螺 旋 箍 筋 安 装 完 成 后 , 对 钢 筋 笼 进 行 整 体 加 固 处 理 。( d) 进 行 吊 装 施 工 。2) 钢 筋 的 连 接根 据 钢 筋 机 械 连 接 技 术 规 程 规 定 , 采 用 I级 接 头 保 证 同 一 截 面 内 接 头 数 目 不 超 过 钢筋 总 数 的 50%, 相 邻 接 头 的 间 距 不 小 于 35d。钢 筋 笼 加 劲 箍 与 主 筋 采 用 电 焊 连 接 , 箍 筋 与 主 筋 采 用 铁 丝 绑 扎 方 式 固 定 , 钢 筋 笼 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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筋 连 接 采 用 直 螺 纹 连 接 或 搭 接 焊 。 钢 筋 笼 的 制 作 必 须 符 合 设 计 及 规 范 要 求 , 在 同 截 面 钢筋 接 头 不 得 多 于 主 筋 总 根 数 的 50%, 相 邻 两 接 头 竖 向 间 距 ≥ 900mm, 单 面 焊 接 长 度 L≥ 10d,双 面 焊 接 长 度 L≥ 5d。 本 工 程 钢 筋 笼 为 一 节 , 一 次 起 吊 。3) 钢 筋 笼 吊 装钢 筋 笼 吊 装 采 用 25t汽 车 吊 , 水 平 起 吊 、 空 中 回 转 立 直 。 本 工 程 设 计 要 求 钢 筋 笼 保护 层 厚 度 为 50mm。钢 筋 笼 的 起 吊 点 需 要 根 据 分 段 长 度 和 配 筋 情 况 计 算 平 衡 点 后 确 定 , 吊 装 前 按 图 纸 在吊 点 处 做 好 标 记 , 起 吊 必 须 按 事 前 确 定 吊 点 位 置 固 定 卡 环 , 以 减 小 钢 筋 笼 变 形 。( a) 位 置 的 选 择 :吊 点 位 置 的 选 择 是 吊 装 过 程 的 一 个 关 键 步 骤 , 本 工 程 采 用 25t汽 车 吊 , 共 4个 吊 点 。

( b) 吊 点 起 重 机 械 的 选 择 :a) 采 用 25t 汽 车 吊 , 共 设 4 个 吊 点 。 根 据 钢 筋 笼 的 重 量 和 长 度 根 据 现 场 试 验 选 择合 适 的 吊 装 索 具 。b) 下 节 钢 筋 笼 下 放 至 护 筒 口 时 , 用 型 钢 或 钢 管 穿 过 钢 筋 笼 担 在 孔 口 上 落 实 之 后 方可 解 开 吊 环 , 然 后 再 吊 起 上 节 。c) 钢 筋 笼 全 部 入 孔 后 检 查 安 装 位 置 , 符 合 要 求 后 , 钢 筋 笼 用 1根 φ 16的 圆 钢 吊 筋固 定 定 位 。d) 用 水 平 仪 测 量 护 筒 顶 高 程 , 确 保 钢 筋 笼 顶 端 到 达 设 计 标 高 , 随 后 立 即 固 定 。 安装 钢 筋 笼 完 毕 到 灌 注 混 凝 土 时 间 间 隔 不 应 大 于 4小 时 。护 坡 桩 施 工 完 毕 后 应 采 用 低 应 变 动 测 法 检 测 桩 身 完 整 性 , 检 测 数 量 不 宜 少 于 总 桩 数

的 20%, 且 不 少 于 5根 。 其 质 量 检 验 标 准 如 下 表 。混 凝 土 桩 质 量 检 验 标 准项 目 序 号 检 查 项 目 允 许 偏 差 或 允 许 值 检 验 方 法主 控项 目 1 桩 位 ± 50mm 开 挖 后 量 桩 中 心2 孔 深 +300mm 只 深 不 浅 , 用 重 锤 线3 混 凝 土 强 度 设 计 要 求 试 件 报 告一 般

项 目 1 垂 直 度 ≤ 1% 测 孔 壁2 桩 径 ± 50mm 用 钢 尺 量3 混 凝 土 坍 落 度 180-220mm 坍 落 度 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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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钢 筋 笼 安 装 深 度 ± 100mm 用 钢 尺 量5 混 凝 土 充 盈 系 数 >1 检 查 每 根 桩 的 实 际 灌 注 量6 桩 顶 标 高 +30mm-50mm 水 准 仪 , 需 扣 除 桩 顶 浮 浆 层 及 劣 质 桩 体混 凝 土 灌 注 桩 钢 筋 笼 质 量 检 验 标 准项 目 序 号 检 查 项 目 允 许 偏 差 或 允 许 值 检 查 方 法主控项目 1 主 筋 间 距 ± 10 用 钢 尺 量2 长 度 ± 100 用 钢 尺 量

一般项目 1 钢 筋 材 质 检 验 设 计 要 求 抽 样 送 检2 箍 筋 间 距 ± 20 用 钢 尺 量3 直 径 ± 10 用 钢 尺 量9.2冠 梁 施 工 方 案 、 质 量 检 验 标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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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1冠 梁 的 施 工 流 程

冠 梁 施 工 工 艺 流 程 图9.2.2施 工 工 艺( 1) 模 板 制 作 安 装模 板 采 用 组 合 模 板 , 用 斜 撑 和 横 撑 、 U型 卡 按 设 计 位 置 、 形 状 、 尺 寸 支 设 。 模 内 要 干 净 、无 杂 物 , 拼 缝 要 严 密 不 跑 浆 , 支 撑 稳 定 、 牢 固 。( 2) 钢 筋 制 作 、 绑 扎将 护 坡 桩 桩 顶 部 位 凿 毛 至 设 计 标 高 , 用 高 压 风 吹 净 桩 头 后 , 绑 扎 钢 筋 , 箍 筋 和 部 分 主 筋弯 钩 在 施 工 现 场 加 工 , 绑 扎 时 钢 筋 搭 接 长 度 ≥ 35d, 同 一 截 面 内 接 头 数 量 不 大 于 主 筋 根

数 的 50%。( 3) 浇 筑冠 梁 浇 筑 采 用 商 品 砼 , 每 段 施 工 缝 处 留 直 茬 , 下 次 浇 筑 前 , 应 凿 毛 并 清 洗 干 净 。 砼 运 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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浇 注 、 间 歇 的 累 计 时 间 不 应 超 过 砼 的 初 凝 时 间 , 冠 梁 砼 应 连 续 浇 注 , 一 次 完 成 。( 4) 砼 养 护浇 筑 完 成 后 用 保 温 棉 进 行 覆 盖 , 并 设 置 同 条 件 试 块 。( 5) 拆 模模 板 拆 除 时 的 混 凝 土 强 度 应 能 保 证 冠 梁 表 面 和 棱 角 不 受 损 伤 。 拆 模 后 外 露 面 应 尽 快 进行 养 护 , 并 在 施 工 过 程 中 加 以 保 护 , 避 免 损 伤 和 受 到 冲 击 荷 载 。9.2.3质 量 检 验 标 准( 1) 开 槽 尺 寸 用 卷 尺 测 量 ;

( 2) 桩 头 清 理 干 净 后 方 可 绑 扎 钢 筋 ;( 3) 绑 扎 钢 筋 时 用 卷 尺 测 量 钢 筋 、 箍 筋 的 间 距 ;( 4) 钢 筋 绑 扎 完 成 后 应 经 验 收 合 格 后 方 可 进 入 下 道 工 序 ;( 5) 支 模 时 用 卷 尺 测 量 支 模 空 间 尺 寸 , 并 经 检 查 合 格 后 方 可 进 入 下 道 工 序 ;( 6) 浇 筑 砼 时 必 须 按 技 术 要 求 进 行 , 用 振 捣 棒 及 时 振 捣 密 实 ;( 7) 每 天 按 规 范 规 定 制 取 试 块 进 行 标 养 后 送 试 验 室 进 行 28天 抗 压 强 度 试 验 。9.3锚 杆 施 工 方 案 、 质 量 检 验 标 准9.3.1施 工 工 艺 流 程

锚 杆 施 工 采 用 普 通 钻 机 成 孔 , 注 浆 采 用 泵 送 水 泥 浆 微 压 ( 0.2-0.5MPa) 注 浆 工 艺 ,张 拉 用 液 压 油 泵 和 张 拉 千 斤 顶 张 拉 再 锁 定 的 施 工 工 艺 。 在 土 方 施 工 的 同 时 , 留 设 锚 杆 施工 工 作 面 ( 锚 位 以 下 500mm) 。 现 场 需 根 据 锚 杆 施 工 实 际 钻 进 情 况 , 进 行 动 态 调 整 , 保证 锚 杆 施 工 速 度 及 质 量 。 涉 及 到 不 同 地 质 层 时 , 应 提 前 进 行 锚 杆 试 钻 孔 , 针 对 成 孔 情 况 ,及 时 调 整 钻 机 选 型 。 锚 杆 施 工 前 , 应 进 一 步 查 明 锚 杆 外 延 范 围 内 地 下 管 线 埋 深 及 分 布 ,防 止 预 应 力 锚 杆 施 工 对 地 下 管 线 带 来 不 利 影 响 。钻 机 就 位 — → 调 整 角 度 — → 钻 孔 — → 继 续 钻 进 至 设 计 孔 深 — → 插 放 钢 绞 线 束 及 注浆 管 — → 压 注 水 泥 浆 — → 养 护 — → 安 装 钢 腰 梁 及 锚 头 — → 预 应 力 张 拉 锁 定9.3.2施 工 准 备(1)锚 杆 杆 体 加 工 场 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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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 于 离 锚 杆 施 工 工 作 面 较 近 处 , 面 积 约 为 25m× 10m, 具 体 位 置 视 现 场 实 际 情 况 而 定 。(2)水 泥 浆 搅 拌 站 布 置基 坑 外 设 置 移 动 式 水 泥 浆 搅 拌 站 1~ 2个 , 随 锚 杆 施 工 工 作 面 的 变 化 而 移 动 。(3)钻 机 : 钻 机 进 场 , 并 保 证 设 备 完 好 , 并 有 相 应 的 检 验 证 明 。(4)非 锚 固 段 应 用 塑 料 套 管 包 裹 , 与 锚 固 段 联 接 处 用 铅 丝 绑 牢 。(5)杆 体 制 作 : 杆 体 制 作 应 在 现 场 平 坦 开 阔 地 进 行 , 必 要 时 地 下 铺 碎 石 。 隔 离 架 每隔 1.5m用 火 烧 丝 与 锚 杆 绑 扎 在 一 起 , 隔 离 架 采 用 直 径 10cm的 成 品 支 架 , 钢 铰 线 夹 在 缝隙 里 , 以 便 入 孔 底 。9.3.3移 机 就 位确 定 锚 杆 具 体 施 工 部 位 , 并 请 监 理 复 验 合 格 后 将 锚 杆 机 运 送 到 施 工 部 位 。9.3.4

钻 孔锚 杆 施 工 采 用 普 通 钻 机 成 孔 , 如 普 通 钻 机 成 孔 困 难 就 采 用 全 套 管 跟 进 锚 杆 钻 机 , 调正 钻 杆 , 符 合 设 计 的 钻 孔 倾 角 , 并 保 证 钻 杆 的 水 平 投 影 垂 直 于 坑 壁 , 经 检 查 无 误 后 方 可钻 进 。 钻 进 时 应 根 据 工 程 地 质 情 况 , 控 制 钻 进 速 度 。 遇 到 障 碍 物 或 异 常 情 况 应 及 时 停 钻 ,待 情 况 清 楚 后 再 钻 进 或 采 取 相 应 措 施 。 考 虑 到 锚 杆 的 群 锚 效 应 , 相 邻 锚 杆 施 工 应 调 整 锚杆 成 孔 角 度 , 相 邻 锚 杆 成 孔 角 度 相 差 5-10 度 为 宜 。 本 工 程 周 边 地 下 管 线 较 多 , 根 据 设计 图 纸 , 锚 杆 标 高 高 度 调 整 范 围 ± 1m, 同 时 , 锚 杆 施 工 时 , 需 采 取 跳 打 的 方 式 , 锚 杆 成孔 后 应 及 时 注 浆 。 间 隔 24小 时 之 后 在 进 行 中 间 区 域 的 锚 杆 施 工 。9.3.5灌 浆注 水 灰 比 0.5-0.55的 P.0 42.5水 泥 净 浆 , 强 度 等 级 不 小 于 M20, 二 次 补 浆 间 隔 时

间 2~ 4小 时 , 第 一 次 注 浆 后 将 塑 料 管 拔 出 6~ 8m, 二 次 补 浆 后 将 塑 料 管 全 部 拔 出 , 冲 洗干 净 重 复 使 用 。 每 根 锚 杆 成 孔 后 应 立 即 注 浆 , 注 浆 间 隔 时 间 不 得 大 于 1小 时 , 防 止 塌 孔 、缩 径 。 在 砂 层 中 锚 杆 注 浆 应 采 取 多 次 补 浆 及 压 浆 措 施 , 保 证 锚 杆 质 量 。9.3.6张 拉 锁 定承 压 面 应 平 整 并 与 锚 杆 轴 线 方 向 垂 直 。 锚 杆 张 拉 应 在 注 浆 体 强 度 达 到 15MPa后 进 行 。张 拉 主 要 步 骤 应 按 设 计 要 求 进 行 。预 应 力 锚 杆 张 拉 前 , 应 对 张 拉 设 备 进 行 标 定 。 预 应 力 锚 杆 张 拉 应 按 规 定 程 序 进 行 ,在 编 排 张 拉 程 序 时 , 应 考 虑 相 邻 钻 孔 预 应 力 锚 杆 张 拉 的 相 互 影 响 。 预 应 力 锚 杆 正 式 张 拉前 , 应 取 0.1-0.2 倍 轴 向 拉 力 设 计 值 , 对 其 预 张 拉 1~ 2 次 , 使 其 各 部 位 接 触 紧 密 , 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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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 绞 线 完 全 平 直 。本 工 程 的 锚 杆 张 拉 锁 定 值 为 锚 杆 标 准 值 的 90%。 锚 杆 张 拉 锁 定 后 , 端 部 张 拉 段 先 可不 截 短 , 若 发 现 有 明 显 的 预 应 力 损 失 时 , 应 进 行 补 偿 张 拉 。 在 锚 杆 张 拉 锁 定 过 程 中 , 随时 做 锚 杆 抗 拔 力 检 测 , 检 测 数 量 取 锚 杆 总 数 的 5%, 且 同 一 土 层 中 的 锚 杆 检 测 数 量 不 少 于3根 。考 虑 到 预 应 力 锚 杆 在 锁 定 过 程 中 预 应 力 的 损 失 , 锁 定 时 的 锚 杆 拉 力 可 取 锁 定 值 的1.1-1.15倍 。9.3.7质 量 保 证 措 施1、 锚 杆 所 用 原 材 料 , 钢 绞 线 、 水 泥 等 均 应 有 出 厂 合 格 证 明 , 并 按 规 范 要 求 复 验 合格 后 方 可 使 用 。 预 应 力 用 钢 绞 线 应 成 批 验 收 , 每 批 由 同 一 牌 号 、 同 一 规 格 、 同 一 生 产 工

艺 制 度 的 钢 绞 线 组 成 , 每 批 重 量 不 大 于 60t。 从 每 批 钢 绞 线 中 任 取 3盘 , 从 每 盘 所 选 的钢 绞 线 端 部 正 常 部 位 截 取 一 根 进 行 表 面 质 量 、 直 径 偏 差 、 捻 距 和 力 学 性 能 试 验 。 如 每 批少 于 3盘 , 则 应 逐 盘 进 行 上 述 试 验 。2、 锚 杆 水 平 、 垂 直 方 向 孔 距 偏 差 不 应 大 于 50mm, 倾 角 允 许 偏 差 3° , 若 遇 地 下 障碍 或 基 坑 阳 角 部 位 需 要 调 整 角 度 和 位 置 的 , 需 提 前 与 项 目 技 术 及 监 理 工 程 师 协 商 解 决 。3、 水 泥 浆 体 水 泥 采 用 P.O 42.5, 水 灰 比 0.5-0.55。4、 杆 体 组 装 时 , 应 控 制 隔 离 架 的 间 距 , 钢 绞 线 应 平 直 通 顺 。 组 装 好 的 杆 体 放 在 指定 存 放 场 , 下 杆 体 前 应 检 查 注 浆 管 的 通 气 性 能 。5、 水 泥 浆 随 用 随 搅 , 搅 拌 均 匀 , 浆 液 初 凝 前 必 须 用 完 。6、 张 拉 设 备 使 用 前 必 须 检 验 合 格 后 方 可 使 用 。

7、 试 验 锚 杆 张 拉 的 加 荷 分 级 及 加 荷 速 率 按 规 范 进 行 。一 、 二 级 基 坑 锚 杆 抗 拔 承 载 力 检 测 值 分 别 为 轴 向 拉 力 标 准 值 的 1.4/1.3倍 , 正 式张 拉 前 先 用 20%锚 杆 抗 拔 承 载 力 检 测 值 预 张 拉 二 次 , 再 以 50%、 75%的 锚 杆 抗 拔 承 载 力检 测 值 分 级 张 拉 , 对 粘 性 土 层 保 持 15分 钟 , 观 测 锚 头 无 位 移 现 象 后 再 按 锁 定 荷 载 锁定 。 试 验 锚 杆 数 量 不 少 于 5%, 且 不 少 于 3根 。9.3.8锚 杆 质 量 检 验 标 准 锚 杆 工 程 质 量 检 验 标 准项 目 序 号 检 查 项 目 允 许 偏 差 检 查 方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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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数 值主 控项 目 1 锚 杆 长 度 mm ± 30mm 用 钢 尺 量2 锚 杆 锁 定 力 设 计 要 求 现 场 实 测一般项目 1 锚 杆 或 土 钉 位 置 mm ± 50mm 用 钢 尺 量2 钻 孔 倾 斜 度 度 ± 3 测 钻 机 倾 角3 浆 体 强 度 M20 试 样 送 检4 注 浆 量 大 于 理 论 计 算 浆 量 检 查 计 算 数 据5 自 由 段 长 度 mm ± 50mm 用 钢 尺 量

9.4土 钉 墙 施 工 方 案 、 质 量 检 验 标 准9.4.1施 工 工 艺 流 程分 层 开 挖 → 边 坡 修 整 → 成 孔 → 安 装 土 钉 → 注 浆 → 编 网 喷 射 砼 → 进 行 下 层 土 钉 支 护施 工 ( 视 边 坡 土 质 情 况 , 各 工 序 可 交 叉 施 工 ) 。注 : 土 方 施 工 需 与 基 坑 支 护 施 工 相 配 合 。9.4.2施 工 技 术 要 求( 1) 土 钉 成 孔① 钻 孔 前 应 根 据 施 工 设 计 图 标 定 出 孔 位 , 孔 距 误 差 不 大 于 100mm, 遇 特 殊 情 况 , 可根 据 现 场 具 体 情 况 进 行 适 当 调 整 ; 土 钉 优 先 采 用 人 工 成 孔 , 局 部 土 钉 如 果 人 工 无 法 成 孔

则 改 用 机 械 成 孔 ;② 孔 深 不 应 小 于 设 计 尺 寸 ;③ 孔 内 渣 土 应 清 理 干 净 ;④ 钻 孔 时 应 注 意 观 察 , 随 时 掌 握 土 层 情 况 。( 2) 土 钉 制 作 与 注 浆① 土 钉 由 钢 筋 、 水 泥 浆 固 结 体 共 同 组 成 , 杆 体 钢 筋 长 度 应 与 设 计 相 符 。 土 钉 在 房渣 土 中 若 无 法 人 工 成 孔 , 则 调 整 为 注 浆 花 管 ;② 土 钉 钢 筋 的 固 定 支 架 每 隔 2.0m设 一 组 , 均 匀 分 布 ;③ 水 泥 浆 为 PSA32.5, 水 灰 比 0.50~ 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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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水 泥 浆 应 注 饱 和 、 补 浆 次 数 不 少 于 2次 ;⑤ 土 钉 杆 体 直 径 18-20。 若 调 整 为 注 浆 花 管 , 钢 管 主 筋 为 1Φ 48, 壁 厚 3.5MM。( 3) 编 钢 筋 网按 设 计 要 求 的 间 距 和 保 护 层 进 行 编 网 、 绑 扎 、 搭 接 长 度 要 符 合 设 计 要 求 , 网 片 与 土钉 钢 筋 外 上 端 焊 接 成 一 个 整 体 。( 4) 喷 射 砼① 喷 射 砼 的 强 度 标 号 为 C20, 并 根 据 开 挖 时 天 气 情 况 , 加 入 适 量 外 加 剂 ;② 喷 浆 气 压 应 根 据 喷 浆 的 距 离 进 行 调 整 ;③ 喷 射 砼 之 前 可 在 坡 面 插 入 短 钢 筋 头 , 在 钢 筋 上 标 示 出 喷 射 砼 厚 度 后 施 工 , 喷 射砼 的 厚 度 应 不 小 于 设 计 要 求 。9.4.3

土 钉 墙 施 工 预 案 及 处 理 措 施本 工 程 土 钉 墙 施 工 多 为 常 规 施 工 工 艺 , 难 度 不 大 , 但 本 工 程 局 部 有 杂 填 土 层 , 土 钉人 工 成 孔 较 为 困 难 , 则 需 要 采 用 相 应 的 处 理 措 施 , 具 体 措 施 如 下 :1.加 大 坡 比 :对 于 渣 土 、 卵 石 土 层 , 采 用 加 大 坡 比 的 方 法 简 单 易 行 , 也 是 最 有 效 的 解 决 办 法 , 一旦 遇 到 此 类 状 况 , 应 尽 可 能 采 用 加 大 坡 比 的 方 法 处 理 。2. 采 用 打 入 式 锚 管 替 代 土 钉在 尽 可 能 加 大 放 坡 比 例 的 同 时 , 采 用 打 入 式 锚 管 替 代 土 钉 , 锚 管 采 用 Ф 48架 子 管 ,前 段 加 工 成 锥 形 , 以 便 打 入 施 工 , 管 前 部 1.0

M按 300MM左 右 间 距 梅 花 形 钻 孔 , 用 于打 入 后 注 浆 时 浆 液 外 溢 , 与 土 体 形 成 有 机 整 体 , 增 加 土 体 强 度 , 打 入 深 度 根 据 现 场情 况 确 定 , 孔 外 外 露 长 度 100-200MM, 管 侧 焊 接 双 “ L” 型 钢 筋 与 土 钉 墙 横 压 网 钢 筋有 效 连 接 , 并 与 钢 筋 网 片 形 成 整 体 受 力 结 构 。 花 管 土 钉 大 样 图 如 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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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4土 钉 墙 质 量 检 验 标 准( 1) 土 钉 采 用 抗 拉 试 验 检 测 承 载 力 , 同 一 条 件 下 , 试 验 数 量 不 宜 少 于 土 钉 总 数 的 1%,且 不 宜 少 于 3 根 , 土 钉 验 收 合 格 标 准 为 :土 钉 抗 拉 极 限 承 载 力 平 均 值 应 不 小 于 设计 采 用 值 值 的 1.2倍 。( 2) 喷 射 混 凝 土 厚 度 检 查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 :① 厚 度 可 采 用 钻 孔 法 或 其 它 方 法 检 查 ;② 检 查 数 量 宜 为 每 100m

2取 一 组 , 每 组 不 少 于 3个 点 ;③ 合 格 条 件 为 , 全 部 检 查 孔 处 厚 度 的 平 均 值 应 大 于 设 计 厚 度 , 最 小 厚 度 不 小 于 设 计厚 度 的 80%, 并 不 应 小 于 50mm。9.5桩 间 支 护 施 工 方 案 、 质 量 检 验 标 准9.5.1施 工 流 程清 桩 间 土 → 编 钢 筋 网 片 → 压 网 筋 施 工 → 喷 射 混 凝 土 。9.5.2施 工 技 术 要 求1、 护 坡 桩 之 间 用 挂 钢 筋 网 喷 混 凝 土 进 行 保 护 , 喷 射 混 凝 土 强 度 等 级 C20, 厚 度 100mm。2、 面 层 内 采 用 钢 板 网 , 外 侧 采 用 φ 16@1000钢 筋 横 向 压 网 ,搭 接 为 单 面 焊 接 10d,

两 端 插 入 护 坡 桩 100mm。3、 如 果 土 层 中 局 部 发 现 有 管 道 渗 漏 水 等 , 可 留 置 泄 水 管 , 以 便 把 局 部 滞 水 有 效 的疏 导 出 来 。 如 果 施 工 期 间 发 现 有 小 范 围 渗 漏 水 , 按 照 以 上 方 法 进 行 渗 漏 水 部 位 护 坡 面 处理 。 4、 在 土 方 分 层 开 挖 过 程 中 , 及 时 进 行 挂 网 喷 射 混 凝 土 。 机 械 挖 土 时 , 靠 近 坑 壁 侧要 注 意 不 得 超 挖 , 须 用 人 工 进 行 护 壁 面 修 坡 、 清 理 , 保 证 桩 间 侧 壁 的 平 整 度 。5、 喷 射 混 凝 土 施 工 过 程 中 严 格 计 量 配 比 , 喷 射 作 业 应 分 段 进 行 , 同 一 分 段 内 喷 射顺 序 应 自 下 而 上 , 喷 射 时 喷 头 与 受 喷 面 应 保 持 垂 直 , 喷 射 射 距 0.8~ 1.5m。6、 喷 射 混 凝 土 终 凝 2小 时 后 应 喷 水 养 护 。 喷 射 混 凝 土 厚 度 允 许 偏 差 ± 10mm。9.5.3质 量 检 验 标 准

1) 面 厚 度 允 许 偏 差 ± 10mm;2) 墙 体 强 度 : 设 计 要 求 。3) 钢 筋 网 保 护 层 厚 度 不 小 于 2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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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 章 土 方 开 挖 方 案10.1基 坑 土 方 开 挖 总 体 设 计经 设 计 计 算 本 工 程 基 坑 土 方 量 ( 含 桩 基 弃 土 与 锚 桩 余 土 、 基 坑 土 方 ) 约 14万 m3。基 坑 开 挖 深 度 大 体 约 3.93~15.03m, 土 方 开 挖 时 必 须 待 支 护 结 构 强 度 达 到 设 计 要 求 后 方可 进 行 下 一 步 土 方 开 挖 。 因 为 临 近 居 民 区 , 施 工 噪 音 , 扬 尘 处 理 , 文 明 施 工 是 本 工 程 的重 点 , 因 此 , 选 择 经 验 丰 富 、 综 合 素 质 高 的 指 挥 人 员 和 施 工 人 员 进 行 土 方 施 工 。( 2) 本 基 坑 土 方 挖 运 是 控 制 工 期 的 关 键 工 序 , 科 学 安 排 施 工 顺 序 , 进 行 信 息 化 、动 态 管 理 , 土 方 施 工 应 与 支 护 施 工 合 作 。( 3) 本 基 坑 土 方 开 挖 范 围 内 可 能 存 在 不 明 地 下 设 施 ( 地 下 构 筑 物 、 管 线 等 ) 。 因

此 , 对 废 弃 的 地 下 障 碍 物 须 在 调 查 清 楚 后 合 理 破 除 。( 4) 本 工 程 地 理 位 置 重 要 , 对 环 境 保 护 要 求 高 。 因 此 , 采 取 有 效 的 环 保 措 施 , 将环 境 污 染 降 低 到 最 低 限 度 是 一 项 重 要 任 务 。施 工 流 程 为 : 挖 土 装 车 -出 口 处 清 土 -清 扫 、 冲 洗 轮 胎 -出 场 外 运 。10.2工 作 准 备⑴ 办 理 齐 全 与 土 方 挖 运 有 关 的 环 保 、 市 政 、 交 通 等 部 门 的 审 批 手 续 。⑵ 查 明 施 工 现 场 的 地 下 管 线 埋 置 方 向 及 地 下 构 筑 物 情 况 。⑶ 落 实 土 方 施 工 机 械 设 备 及 现 场 安 全 、 施 工 管 理 人 员 .⑷ 向 施 工 人 员 全 面 进 行 文 明 施 工 、 环 保 措 施 及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⑸ 熟 悉 基 坑 开 挖 图 , 察 看 施 工 现 场 及 周 围 环 境 , 确 定 合 理 的 出 土 运 行 路 线 , 选 定

弃 土 地 点 。⑹ 做 好 夜 间 照 明 准 备 , 确 保 夜 间 施 工 时 现 场 有 足 够 的 照 明 。⑺ 安 排 专 门 人 员 负 责 施 工 现 场 出 口 处 的 环 境 卫 生 及 运 土 车 辆 轮 胎 清 扫 , 严 禁 轮 胎携 带 泥 砂 出 场 , 并 落 实 好 车 辆 出 土 环 保 措 施 , 严 禁 中 途 遗 撒 。10.3土 方 施 工10.3.1土 方 施 工 总 体 思 路( 1) 考 虑 场 地 周 边 交 通 情 况 , 拟 将 出 入 口 设 立 在 基 坑 西 侧 , 以 便 于 车 辆 进 出 ;( 2) 合 理 规 划 卸 土 场 地 , 减 短 运 输 距 离 , 优 化 运 土 线 路 , 安 排 好 作 业 时 间 , 做 好车 辆 分 流 , 减 少 道 路 拥 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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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2土 方 挖 运 设 计( 1) 土 方 挖 运 工 艺 流 程在 基 础 施 工 阶 段 , 土 方 挖 运 是 影 响 工 期 的 关 键 。 根 据 本 工 程 护 坡 设 计 方 案 , 土 方 施工 与 护 坡 桩 、 锚 杆 、 桩 间 支 护 的 施 工 之 间 存 在 一 定 的 技 术 衔 接 和 施 工 间 歇 , 若 处 理 不 好这 几 方 面 的 关 系 , 将 直 接 造 成 工 期 的 延 误 和 护 坡 的 质 量 和 安 全 , 因 此 要 求 在 “ 通 盘 考 虑 、统 一 指 挥 ” 的 原 则 下 , 各 施 工 作 业 队 之 间 本 着 相 互 配 合 、 互 创 工 作 面 的 原 则 , 协 作 配 合 。( 2) 出 土 马 道根 据 目 前 的 施 工 场 区 规 划 , 运 输 车 辆 从 西 侧 的 大 门 进 入 施 工 现 场 , 并 从 该 大 门 出 施工 现 场 , 马 道 设 计 放 坡 比 例 为 1: 6, 宽 度 10m,两 侧 放 坡 1:1, 马 道 收 尾 时 将 马 道 分 成 3

个 台 阶 , 采 用 挖 掘 机 接 力 倒 土 的 方 法 , 将 基 坑 的 土 方 全 部 倒 运 至 坡 顶 装 车 运 走 。 最 后 一步 采 用 加 长 臂 挖 掘 机 坐 在 马 道 处 护 坡 桩 顶 上 进 行 马 道 收 尾 , 施 工 现 场 可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可调 整 土 方 的 马 道 位 置 及 收 尾 方 法 。 马 道 具 体 布 置 及 收 尾 见 附 图 。( 3) 基 坑 土 方 开 挖 量本 工 程 土 方 基 坑 深 度 为 3.93~15.03m , 局 部 有 集 水 坑 的 地 方 肯 定 超 过 此 值 , 整 个 基坑 土 方 量 估 算 约 为 14万 m3。10.3.3基 坑 土 方 开 挖 机 械 选 型基 于 本 工 程 土 方 开 挖 总 体 施 工 部 署 , 土 方 施 工 机 械 主 要 选 择 如 下 表 :设 备 用 途 选 择 结 果 配 置 数 量

挖 掘 机 各 层 土 方 开 挖 、 装 载 外 运 及接 力 转 土 PC360-7反 铲 挖 掘 机 2台小 型 挖 掘 机 基 坑 辅 助 修 坡 , 配 合 基 坑 支护 施 工 PG75反 铲 挖 掘 机 1台长 臂 挖 掘 机 土 方 坡 道 收 尾 PC400LC长 臂 挖 掘 机 1台自 卸 汽 车 土 方 外 运 至 弃 土 点 泰 拖 拉 、 欧 曼 或 同 类 型自 卸 汽 车 20-40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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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 掘 机 性 能 参 数 : ① PC360-7反 铲 挖 掘 机PC360-7 反 铲 挖 掘 机 主 要 性 能 参 数 如 下 :

项 目 单 位 数 值标 准 斗 容 m3 1.6尺 寸 全 长 mm 11140全 宽 mm 3190全 高 mm 3280工 作范 围 最 大 挖 掘 高 度 mm 10210最 大 卸 载 高 度 mm 7110最 大 挖 掘 深 度 mm 7380最 大 挖 掘 半 径 mm 11100最 大 回 转 半 径 mm 3450尾 部 回 转 半 径 mm 10210② PG75 反 铲 挖 掘 机PG75反 铲 挖 掘 机 主 要 性 能 参 数 如 下 :

设 备 名 称 图 片 性 能 参 数PG75反 铲挖 掘 机 标 准 斗 容 (m3) 0.4外 型 尺 寸( 长 宽 高 mm) 4690× 2450×1990最 大 挖 掘 高 度 (mm) 6480最 小 旋 转 半 径 (mm) 1920最 大 挖 掘 深 度 (mm) 1810最 大 挖 掘 半 径 (mm) 5420③ PC400LC 长 臂 挖 掘 机PC400LC 长 臂 挖 掘 机 主 要 性 能 参 数 如 下 :

012345670910-1-2-3-4-5-6-7-8 0123456789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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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 备 名 称 图 片 性 能 参 数PC400LC长 臂 挖 掘机 斗 容 (m3) 0.65重 量 (kg) 46100最 大 挖 掘 高 度 (mm) 17000最 大 挖 掘 深 度 (mm) 14800最 大 挖 掘 半 径 (mm) 20000尾 部 旋 转 半 径 (mm) 3660注 : 上 述 机 械 可 根 据 现 场 情 况 适 当 调 整 , 相 关 参 数 以 机 械 实 际 数 据 为 准 。

(b)挖 掘 机 台 班 生 产 能 力Qc=3600EKhTmη /txKp式 中 :Qc— 每 台 挖 土 机 台 班 生 产 能 力 , m3/台 班E— 挖 掘 机 铲 斗 容 积 , 1.60m3tx— 挖 掘 机 铲 斗 循 环 时 间 , 30sKh— 挖 掘 机 铲 斗 满 斗 系 数 , 1.00Kp— 土 方 在 铲 斗 中 松 散 系 数 , 1.20Tm— 挖 掘 机 台 班 工 作 时 间 , 10hη — 挖 掘 机 时 间 利 用 系 数 , 0.80

经 计 算 , Qc=1280m3( 取 Qc =1200 m3)2)自 卸 汽 车(a)自 卸 汽 车 型 号本 工 程 自 卸 汽 车 选 用 北 京 市 绿 色 环 保 渣 土 运 输 车 , 主 要 性 能 参 数 见 表 。自 卸 车 性 能 参 数 表设 备 名 称 图 片 性 能 参 数自 卸 汽 车 产 品 名 称 欧 曼 GTL 新 型 环 保 渣 土 车

实 际 容 积 15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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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 型 尺 寸 ( 长 宽 高 ) 8390× 2495× 3580(2)每 辆 运 土 车 台 班 运 输 能 力① 挖 掘 机 装 车 时 间 计 算Te=( ntx+ tr) /60式 中 :Te— 每 车 装 土 时 间 , minn— 每 车 装 土 斗 数 , 10斗tx— 挖 掘 机 铲 斗 循 环 时 间 , 30str— 运 土 车 辆 入 换 时 间 , 60s

经 计 算 Te=6min② 运 土 车 台 班 运 输 能 力 计 算A=480 Qx Kz / T式 中 :A— 运 土 车 台 班 运 输 能 力 , m3T— 运 土 车 周 转 一 次 时 间 , minT= Te +Ty+Tq+Tt=6+60+2+5=73minTe— 每 车 装 土 时 间 , 6minTy— 运 土 车 往 返 一 次 运 行 时 间 , minTy= 2L× 60/ V= 2× 15× 60/30=60min

L— 平 均 运 距 , 15KmV— 汽 车 平 均 运 行 速 度 , 30Km/hTq— 卸 载 时 间 , 2.00minTt— 调 停 时 间 , 5.00minQx— 运 土 车 有 效 装 载 量 , 13m3Kz— 运 土 车 作 业 时 间 利 用 系 数 , 0.90经 计 算 , A=77m33) 运 土 车 辆 数 量 计 算N= Qc K3/AK4式 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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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每 台 挖 土 机 每 台 班 配 备 运 土 车 数 量 , 辆Qc— 每 台 挖 土 机 台 班 生 产 能 力 , 1200m3K3— 均 衡 系 数 , 0.90A— 运 土 车 台 班 运 输 能 力 , 77m3K4— 自 卸 汽 车 出 车 率 , 0.90经 计 算 , 每 辆 挖 掘 机 挖 土 量 1200m3/台 班 , 每 辆 运 土 车 运 土 量 13m3/车 , 运 距 按 15公 里 考 虑 , 每 车 每 台 班 运 土 77m3/台 班 , 则 每 辆 挖 掘 机 每 台 班 配 备 16 辆 运 土 车 , 按 照20辆 运 土 车 进 行 配 备 考 虑 。10.3.4土 方 开 挖 方 法

( 1) 挖 土 施 工 流 程设 备 进 场 → 场 地 平 整 → 施 工 放 线 → 地 上 、 地 下 障 碍 物 清 除 → 开 挖 支 护 施 工 工 作 面→ 支 护 施 工 → 支 护 结 构 强 度 达 到 设 计 要 求 → 下 一 步 土 方 开 挖 → 循 环 至 槽 底 。( 2) 运 土 施 工 流 程挖 土 装 车 → 出 口 处 清 土 → 清 扫 ( 冲 洗 ) 轮 胎 → 出 场 外 运 。( 3) 挖 土 施 工 方 法本 工 程 施 工 顺 序 总 体 施 工 思 路 : “ 先 南 侧 , 后 北 侧 , 先 东 侧 后 西 侧 ” , 本 工 程 拟投 入 4台 挖 掘 机 , 20-40辆 拉 土 车 进 行 开 挖 作 业 ; 土 方 开 挖 按 照 六 个 施 工 阶 段 进 行 ; 土 方

开 挖 严 格 按 支 护 要 求 进 行 , 不 得 超 挖 。各 施 工 阶 段 开 划 分 及 施 工 计 划 、 机 械 配 置 见 下 表 。施 工 阶 段 划 分 及 施 工 计 划 、 机 械 配 置 表施 工 阶 段 开 挖 标 高 ( m) 土 方 量 ( m3) 挖 掘 机 运 输 车 工 期第 一 步 土 方 开 挖 48.00-45.00 35000 2 30 7第 二 步 土 方 开 挖 45.00-39.50 33000 2 30 6第 三 步 土 方 开 挖 39.50-36.00 33000 2 30 6

第 四 步 土 方 开 挖 36.00-32.99 33000 2 30 4第 五 步 土 方 开 挖 集 水 坑 、 电 梯井 6000 2 20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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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5收 马 道本 工 程 基 坑 深 度 达 15.03m, 为 方 便 收 尾 , 最 终 马 道 口 设 在 基 坑 西 侧 现 场 出 入 口 位 置 ,马 道 口 的 收 尾 方 案 对 整 个 土 方 工 程 特 别 重 要 , 合 理 进 行 马 道 口 支 护 及 土 方 收 尾 设 计 , 将有 效 节 约 工 期 , 提 供 施 工 效 率 。土 方 收 尾 分 为 五 步 :第 一 步 : 可 设 3.0m内 马 道 , 土 方 收 尾 前 期 坡 道 较 缓 , 坡 道 大 于 1:6, 运 土 车 可 以 在坡 道 上 到 行 , 挖 土 机 挖 土 配 合 装 车 方 式 。第 二 步 : 土 方 收 尾 中 期 坡 道 较 陡 , 坡 道 1:1.5~ 1:6, 运 土 车 可 以 在 坡 道 上 行 驶 , 可采 取 2-3台 挖 土 机 分 层 递 送 的 方 法 将 土 倒 到 上 部 然 后 装 车 。第 三 步 : 土 方 收 尾 后 期 坡 道 很 陡 , 坡 道 小 于 1:1.5,因 大 型 挖 土 机 在 坡 道 上 不 能 站 立 ,

为 保 证 安 全 , 此 时 改 用 20m长 臂 挖 土 机 配 合 下 部 挖 土 机 进 行 收 土 , 长 臂 挖 土 机 站 在 护 坡顶 部 挖 土 装 车 , 小 挖 土 机 转 土 到 长 臂 挖 机 作 业 范 围 。第 四 步 : 土 方 收 尾 末 期 剩 余 土 方 除 用 于 结 构 导 墙 回 填 外 , 长 臂 挖 土 机 够 不 着 的 少 量余 土 , 采 用 25T吊 车 或 塔 吊 垂 直 运 土 。收 马 道 施 工 时 , 必 须 有 专 人 看 坡 、 指 挥 挖 掘 机 作 业 , 防 止 加 长 臂 司 机 因 视 野 盲 区 造成 边 坡 损 坏 。 配 合 作 业 的 挖 掘 机 由 远 及 近 围 绕 加 长 臂 落 铲 点 半 圆 形 行 走 收 土 , 一 次 成 活 ;基 坑 底 部 留 置 200厚 土 层 , 由 人 工 清 除 , 防 止 机 械 施 工 对 地 基 土 造 成 扰 动 。 收 马 道 应 在清 槽 底 完 成 后 进 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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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 道 收 尾 示 意 图10.4土 方 施 工 技 术 措 施( 1) 土 方 开 挖 前 要 做 好 沿 途 交 通 环 卫 工 作 , 并 交 纳 其 费 用 , 办 理 好 证 件 , 在 取 得有 关 部 门 的 同 意 后 , 方 可 进 行 施 工 , 以 保 证 工 程 的 顺 利 进 行 。( 2) 基 坑 边 侧 周 围 地 面 硬 化 , 要 避 免 渗 漏 水 进 入 坑 内 , 放 坡 开 挖 时 , 对 坡 顶 、 坡面 、 坡 角 采 取 降 排 水 措 施 。( 3) 土 方 施 工 阶 段 的 安 全 防 护 措 施a、 保 证 足 够 的 照 明 。 夜 间 基 坑 四 周 、 马 道 设 置 照 明 和 警 示 红 灯 。b、 土 方 施 工 机 械 和 运 输 车 辆 在 进 场 前 进 行 彻 底 的 检 修 和 保 养 机 械 的 正 常 运 转 。

c、 施 工 中 如 遇 障 碍 物 ( 包 括 地 下 文 物 、 各 种 管 道 、 管 沟 、 电 缆 、 人 防 等 ) 时 , 立即 报 告 经 理 部 , 应 妥 善 进 行 处 理 。d、 土 方 挖 运 期 间 由 专 人 负 责 对 基 坑 壁 、 坡 道 进 行 监 测 , 出 现 异 常 情 况 ( 如 局 部 坍塌 、 变 形 、 开 裂 等 ) 应 停 止 此 部 位 的 施 工 , 加 固 完 毕 后 方 可 继 续 进 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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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基 坑 的 四 周 上 口 边 缘 采 用 砂 袋 做 挡 水 墙 。 挡 水 墙 内 侧 搭 设 防 护 钢 管 , 间 距 为 3.0m,上 下 各 设 一 道 通 长 的 水 平 杆 。 防 护 栏 杆 用 红 白 油 漆 刷 成 红 白 相 间 的 警 示 色 。f、 坑 内 设 置 供 施 工 人 员 上 下 的 马 道 。 用 钢 管 搭 设 。 立 杆 底 部 垫 木 板 , 侧 面 与 护 壁拉 接 , 四 周 设 防 护 栏 杆 。g、 坑 四 周 2.0m范 围 内 禁 止 堆 放 材 料 , 车 辆 禁 止 通 行 , 并 作 明 显 的 警 示 标 牌 , 以 防止 对 基 坑 边 坡 的 扰 动 。h、 土 方 马 道 两 侧 设 置 防 护 栏 杆 , 并 且 禁 止 施 工 人 员 以 此 为 上 下 基 坑 马 道 。10.5质 量 保 证 措 施1) 工 程 质 量 检 验 标 准项 序 检 查 项 目 允 许 偏 差 ( mm) 检 查 方 法

主 控 项 目 1 标 高 -50 水 准 仪2 长 度 、 宽 度 +200~ -50 经 纬 仪 , 用 钢 尺 量3 边 坡 设 计 要 求 观 察 , 坡 度 尺一 般 项 目 1 表 面 平 整 度 ± 20 用 2m靠 尺2) 质 量 保 证 措 施① 土 方 开 挖 开 始 时 , 先 由 业 主 提 供 的 放 线 控 制 桩 位 引 线 , 并 按 基 础 外 轮 廓 尺 寸 、肥 槽 宽 度 施 放 开 挖 边 线 , 放 线 时 须 经 监 理 认 可 验 收 后 方 可 进 行 开 挖 。② 机 械 挖 土 到 设 计 槽 底 预 留 标 高 时 , 需 由 测 量 员 配 合 进 行 。 由 水 准 仪 配 合 测 量 标尺 , 不 许 超 挖 , 以 免 扰 动 下 部 持 力 地 层 。③ 挖 土 时 注 意 周 边 管 线 , 开 挖 浅 部 2.5m厚 度 土 层 时 , 需 有 人 跟 铲 作 业 , 注 意 观 察

周 边 暗 埋 物 的 情 况 。④ 基 坑 开 挖 期 间 , 设 专 人 指 挥 挖 土 机 , 同 时 要 配 合 监 理 单 位 尽 可 能 查 明 地 下 障 碍物 , 以 防 止 出 现 意 外 。⑤ 施 工 期 间 现 场 设 1名 专 职 安 全 员 , 负 责 现 场 安 全 。⑥ 车 辆 装 土 要 均 匀 , 设 专 人 对 出 场 运 土 车 辆 清 扫 轮 胎 。⑦ 施 工 中 要 主 动 搞 好 与 周 边 环 卫 交 管 部 门 及 居 民 的 关 系 , 减 少 噪 声 污 染 、 光 污 染 、粉 尘 污 染 等 , 做 到 文 明 施 工 , 树 立 好 公 司 的 外 部 形 象 。⑧ 强 化 管 理 , 责 任 到 人 。 土 方 施 工 时 要 保 证 一 名 领 导 同 志 住 在 现 场 , 反 馈 信 息 ,协 调 各 方 面 关 系 。⑨ 所 投 入 的 机 械 、 车 辆 要 保 证 技 术 性 能 完 好 , 不 带 故 障 出 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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⑩ 组 织 办 理 好 市 容 、 环 卫 、 渣 土 消 纳 、 交 通 各 部 门 的 有 效 证 件 、 手 续 , 保 证 车 辆机 械 的 正 常 运 行 , 派 专 人 每 天 对 工 地 附 近 的 运 土 道 路 进 行 清 扫 , 以 保 证 路 面 整 洁 。○11严 格 按 照 道 路 交 通 管 理 规 定 及 机 动 车 驾 驶 员 管 理 办 法 精 神 , 开 文 明 车 、 开 安 全 车 ,杜 绝 违 章 安 全 责 任 事 故 的 发 生 。 把 不 安 全 因 素 和 损 失 降 低 到 最 低 限 度 。○12对 扬 尘 点 作 防 风 处 理 , 防 止 扬 尘 , 在 易 产 尘 的 部 位 洒 水 降 尘 : 在 现 场 的 出 入 口 处路 面 铺 草 帘 , 防 止 现 场 内 的 粉 尘 带 入 场 外 , 并 适 量 洒 水 压 尘 。10.6降 低 成 本 措 施( 1) 合 理 安 排 挖 土 工 序 , 首 先 派 业 务 人 员 寻 找 附 近 卸 土 场 地 , 达 到 降 低 造 价 的 目的 。 ( 2) 严 格 对 机 械 操 作 手 和 司 机 的 管 理 , 及 时 合 理 的 安 排 挖 土 机 和 车 辆 的 配 合 计 划 。

( 3) 高 速 工 期 进 度 ; 降 低 成 本 。合 理 组 织 施 工 , 及 时 抢 修 并 维 护 机 车 完 好 率 , 减 少 油 、 材 料 消 耗 , 保 证 合 同 承 诺 的质 量 标 准 情 况 下 , 加 快 施 工 进 度 , 节 约 开 支 。10.7安 全 保 证 制 度该 工 程 安 全 施 工 目 标 : 杜 绝 人 身 伤 亡 事 故 和 机 车 事 故 。( 1) 建 立 安 全 保 证 体 系 , 实 行 安 全 管 理 。( 2) 建 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 , 项 目 经 理 对 安 全 全 面 负 责 , 是 安 全 工 作 的 第 一 责 任 人 ,安 排 生 产 任 务 的 同 时 , 必 须 做 好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 严 格 执 行 国 家 及 北 京 市 有 关 安 全 的 规 范 、规 程 及 规 定 。 项 目 部 设 专 职 安 全 员 , 班 组 落 实 到 人 , 并 严 格 执 行 专 职 日 巡 查 制 度 , 发 现隐 患 , 要 定 时 , 定 人 定 措 施 整 改 。 经 济 承 包 有 安 全 指 标 和 奖 惩 方 法 。

( 3) 组 织 施 工 人 员 认 真 学 习 安 全 操 作 规 程 , 做 好 各 项 工 作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 交 底 内容 要 有 针 对 性 , 交 底 双 方 必 须 签 字 。 严 禁 违 章 作 业 , 违 章 指 挥 。( 4) 认 真 落 实 三 宝 利 用 和 四 口 防 护 工 作 , 进 入 现 场 必 须 戴 安 全 帽 , 现 场 作 业 按 规定 戴 相 应 的 防 护 用 品 和 防 护 用 具 , 施 工 中 严 禁 由 高 处 向 下 抛 掷 物 料 。( 5) 施 工 机 械 设 专 人 进 行 经 常 性 的 检 查 维 修 。 各 种 设 备 防 护 装 置 要 齐 全 、 有 效 。特 种 作 业 人 员 必 须 持 证 上 岗 , 严 禁 无 证 操 作 。( 6) 坚 持 每 周 一 的 安 全 活 动 日 , 和 每 班 前 安 全 交 底 制 度 , 坚 持 经 常 性 安 全 活 动 制 。10.8协 调 施 工⑴ 与 监 理 的 配 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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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包 必 须 服 从 监 理 工 程 师 的 监 督 检 查 , 严 格 按 设 计 方 案 进 行 施 工 ; 施 工 前 先 放 出 基槽 开 挖 线 , 根 据 设 计 方 案 进 行 边 坡 坡 度 和 槽 底 标 高 控 制 。⑵ 土 方 开 挖 与 护 坡 施 工 的 配 合土 方 开 挖 前 , 必 须 查 明 场 地 地 下 管 线 的 埋 藏 位 置 和 深 度 , 由 业 主 提 供 书 面 材 料 和 进行 现 场 移 交 , 共 同 协 商 移 位 和 保 护 方 案 ; 对 不 明 地 下 障 碍 物 , 采 用 探 管 仪 或 挖 沟 探 查 清楚 后 协 商 处 理 方 案 ; 在 土 方 开 挖 时 , 派 专 人 现 场 指 挥 , 发 现 异 常 情 况 立 即 停 止 挖 土 , 并马 上 组 织 人 员 抢 修 , 使 损 失 降 到 最 低 。为 确 保 基 坑 的 边 坡 稳 定 , 在 完 成 上 层 作 业 面 的 土 钉 与 喷 设 完 毕 混 凝 土 以 前 , 不 得 进行 下 一 层 开 挖 。挖 掘 机 和 载 重 汽 车 等 大 型 机 械 设 备 进 出 基 坑 时 , 一 定 要 走 固 定 马 道 , 并 绝 对 不 在 距

基 坑 3.0m内 行 走 或 停 放 , 以 免 影 响 边 坡 支 护 结 构 的 强 度 。沿 基 坑 四 周 开 挖 时 , 挖 掘 机 的 铲 头 与 支 护 结 构 一 定 要 保 持 不 少 于 20cm 的 距 离 , 以免 碰 撞 支 护 结 构 。土 方 开 挖 与 护 坡 施 工 密 切 配 合 , 为 本 工 程 施 工 的 重 要 环 节 , 直 接 制 约 施 工 质 量 和 工期 。 基 坑 边 坡 部 位 挖 土 自 上 而 下 分 5步 开 挖 , 每 步 挖 至 设 计 土 钉 施 工 位 置 下 0.5m。 每 步挖 土 均 应 从 基 坑 周 边 开 始 , 在 保 证 足 够 的 护 坡 施 工 工 作 面 前 提 下 进 行 基 坑 中 心 土 方 开挖 。 10.9土 方 施 工 注 意 事 项⑴ 开 挖 前 先 将 场 地 清 理 平 整 ,作 好 沿 途 交 通 环 卫 工 作 , 并 交 纳 其 费 用 , 办 理 好 证 件 ,在 取 得 有 关 部 门 的 同 意 后 , 方 可 进 行 施 工 , 以 保 证 工 程 的 顺 利 进 行 。

⑵ 现 场 出 口 搭 设 扫 土 架 , 安 置 洗 车 泵 。⑶ 反 铲 挖 土 , 充 分 利 用 挖 土 半 径 , 提 高 效 率 , 尽 量 抓 紧 时 间 , 赶 前 不 赶 后 , 保 证按 期 完 成 任 务 。⑷ 严 格 按 开 挖 线 进 行 开 挖 , 严 禁 超 挖 。 测 量 工 作 随 时 配 合 , 机 械 开 挖 至 边 坡 边 界 ,留 10~ 15cm, 配 备 足 够 的 人 员 人 工 清 理 及 修 坡 。⑸ 机 械 开 挖 至 距 基 坑 底 20cm左 右 时 , 应 配 合 人 工 进 行 清 底 , 以 免 超 挖 或 扰 动 地 基持 力 层 。⑹ 清 土 与 挖 土 应 与 别 的 工 序 紧 密 配 合 , 不 可 超 前 或 滞 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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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1 章 施 工 监 测 方 案11.1监 控 目 的深 基 坑 的 安 全 与 稳 定 直 接 关 系 到 基 坑 本 身 及 邻 近 建 筑 物 、 基 坑 周 边 道 路 和 邻 近 地 下管 线 的 安 全 。 根 据 深 基 坑 支 护 有 关 规 范 要 求 以 及 本 工 程 项 目 特 殊 的 位 置 影 响 , 结 构 主 体地 下 部 分 施 工 阶 段 必 须 对 基 坑 支 护 系 统 和 周 边 环 境 进 行 监 测 。 由 于 岩 土 工 程 的 复 杂 性 ,深 基 坑 支 护 系 统 受 到 许 多 难 以 确 定 因 素 的 影 响 , 因 此 , 在 施 工 过 程 中 加 强 监 测 , 及 时 掌握 支 护 系 统 及 周 围 环 境 动 态 变 化 , 应 用 检 测 所 得 的 信 息 指 导 施 工 , 使 施 工 过 程 科 学 化 、信 息 化 , 确 保 支 护 系 统 和 周 围 环 境 安 全 的 重 要 措 施 。11.2

监 测 项 目 及 范 围本 工 程 基 坑 侧 壁 安 全 等 级 : 5-5、 5''-5''、 5''''-5''''、 6-6基 坑 侧 壁 安 全 等 级 均 为 一 级 ,2-2、 2''-2''、 基 坑 侧 壁 安 全 等 级 均 为 二 级 , Y1-Y1、 Y2-Y2、 Y3-Y3、 7-7 基 坑 侧 壁 安 全等 级 均 为 三 级 ; , 基 坑 监 测 内 容 包 括 以 下 监 测 项 目 : 监 测 项 目 本 工 程 监 测 项 目 包 括 桩( 坡 ) 顶 位 移 监 测 , 桩 身 变 形 监 测 , 锚 杆 轴 力 、 地 下 水 位 监 测 , 周 边 沉 降 监 测 , 安 全 巡视 。 11.3监 测 项 目 及 监 测 频 率监 测 项 目 及 监 测 频 率 要 求 :

监 测 项 目 监 测 ( 巡 视 ) 频 率 备 注坡 顶 ( 桩 顶 ) 水平 位 移 应 测 基 坑 开 挖 至 开 挖 完 成 后 稳 定 前 : 1 次 /天 ;基 坑 开 挖 完 成 稳 定 后 至 结 构 底 板 完 成 前 : 1次 /3天 ;结 构 底 板 完 成 后 至 回 填 土 完 成 前 : 1次 /15天 对 于 桩 ( 墙 ) 锚 支护 , 基 坑 开 挖 深 度小 于 总 深 度 的 1/2时 , 可 适 当 降 低 监测 频 率坡 顶 ( 桩 顶 ) 竖向 位 移 应 测 基 坑 开 挖 至 开 挖 完 成 后 稳 定 前 : 1 次 /1 天 ;基 坑 开 挖 完 成 稳 定 后 至 结 构 底 板 完 成 前 : 1次 /3天 ;结 构 底 板 完 成 后 至 回 填 土 完 成 前 : 1次 /15天 对 于 桩 ( 墙 ) 锚 支护 , 基 坑 开 挖 深 度小 于 总 深 度 的 1/2时 , 可 适 当 降 低 监测 频 率

基 坑 周 边 地 面 沉降 应 测 基 坑 开 挖 至 开 挖 完 成 后 稳 定 前 : 1 次 /天 ;基 坑 开 挖 完 成 稳 定 后 至 结 构 底 板 完 成 前 : 1次 /3天 ;结 构 底 板 完 成 后 至 回 填 土 完 成 前 : 1次 /15天 对 于 桩 ( 墙 ) 锚 支护 , 基 坑 开 挖 深 度小 于 总 深 度 的 1/2时 , 可 适 当 降 低 监测 频 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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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 层 水 平 位 移 应 测 基 坑 开 挖 至 开 挖 完 成 后 稳 定 前 : 1 次 /4 天 ;基 坑 开 挖 完 成 稳 定 后 至 结 构 底 板 完 成 前 : 1 次 /10天 ;结 构 底 板 完 成 后 至 回 填 土 完 成 前 : 1次 /30天地 下 水 位 应 测 基 坑 开 挖 至 开 挖 完 成 后 稳 定 前 : 1 次 /天 ;基 坑 开 挖 完 成 稳 定 后 至 结 构 底 板 完 成 前 : 1次 /3天 ;结 构 底 板 完 成 后 至 回 填 土 完 成 前 : 1次 /15天安 全 巡 视 应 测 基 坑 开 挖 至 开 挖 完 成 后 稳 定 前 : 2 次 /天 ;基 坑 开 挖 完 成 稳 定 后 至 结 构 底 板 完 成 前 : 1 次 /天 ; 巡 视 内 容 应 满 足《 建 筑基 坑 工 程 监 测 技术 规 范 》( GB50497-2009)

的 规 定11.4 监 测 布 置( 1) 坡 顶 位 移 监 测在 护 坡 桩 坡 顶 设 置 水 平 和 竖 向 位 移 监 测 点 , 水 平 竖 向 位 移 监 测 点 合 二 为 一 , 桩 顶 布置 间 距 为 20m, 及 护 坡 坡 顶 共 布 置 20点 。( 2) 桩 身 变 形 监 测在 护 坡 桩 内 设 置 测 斜 管 , 用 来 监 测 桩 身 变 形 , 共 布 置 7点 。( 3) 锚 杆 轴 力 监 测锚 杆 的 轴 力 监 测 点 应 选 择 在 受 力 较 大 且 有 代 表 性 的 位 置 , 每 层 锚 杆 的 轴 力 监 测 点 数量 为 该 层 锚 杆 总 数 的 1%~3%, 共 布 置 3 点 。 对 水 平 支 撑 和 角 撑 布 置 支 撑 压 力 监 测 点 , 以

了 解 支 撑 压 力 的 动 态 变 化 , 共 布 置 7点 。( 4) 地 下 水 位 监 测在 降 水 井 处 设 置 水 位 观 测 井 , 观 测 井 深 度 为 20m, 共 布 置 4口 。( 5) 基 坑 周 边 地 面 沉 降在 基 坑 周 边 布 置 8个 监 测 断 面 , 每 个 断 面 布 置 1个 监 测 点 。( 6) 基 坑 周 边 管 线 沉 降在 基 坑 南 北 两 侧 道 路 布 置 , 共 布 置 8点 。( 7) 巡 视检 查 内 容 有 地 表 、 支 护 结 构 有 无 裂 缝 及 其 出 现 的 位 置 、 发 生 时 间 , 地 面 发 生 鼓 胀 、沉 降 的 位 置 、 形 态 、 面 积 、 幅 度 及 发 生 时 间 等 , 并 做 好 巡 视 检 查 记 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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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监 测 方 法 及 精 度11.5.1基 坑 边 坡 水 平 位 移 监 测 方 案基 坑 边 坡 水 平 位 移 观 测 方 法( 1) 仪 器 测 量 法基 坑 边 坡 水 平 位 移 观 测 是 测 量 基 坑 变 形 观 测 点 在 垂 直 基 坑 边 线 方 向 上 的 水 平 位 移 ,可 采 用 视 准 线 法 。( 2) 人 工 巡 视 法在 土 方 开 挖 期 间 , 每 天 派 人 员 对 基 坑 周 边 的 土 体 位 移 情 况 进 行 巡 视 不 少 于 2次 , 以及 早 发 现 土 体 是 否 产 生 裂 缝 , 并 采 取 相 应 的 处 理 措 施 。

观 测 点 的 布 置护 坡 工 程 施 工 及 运 行 期 间 , 在 护 坡 桩 桩 顶 连 梁 及 坡 顶 部 上 设 变 形 观 测 点 , 进 行 坡 顶位 移 的 观 测 。 每 隔 约 20m布 置 一 个 水 平 位 移 观 测 点 , 为 了 便 于 观 测 , 在 每 个 观 测 点 上 固定 一 个 标 尺 , 在 基 坑 开 挖 及 地 下 结 构 施 工 期 间 按 规 定 的 时 间 对 每 个 观 测 点 进 行 监 测 。 (观测 点 的 布 置 详 见 附 图 )基 准 点 的 设 置基 准 点 应 选 设 在 变 形 影 响 范 围 以 外 便 于 长 期 保 存 的 稳 定 位 置 。 根 据 基 坑 的 变 形 特点 , 基 准 点 应 设 在 基 坑 角 点 基 坑 两 个 边 线 延 长 线 之 外 一 定 距 离 的 稳 定 位 置 , 基 准 点 设 置数 量 不 少 于 3个 。工 作 基 点 的 设 置

工 作 基 点 设 在 平 行 于 基 坑 边 线 并 通 过 观 测 点 或 离 观 测 点 距 离 较 近 的 视 线 上 , 根 据 现场 条 件 , 工 作 基 点 的 位 置 应 离 开 基 坑 边 线 一 定 距 离 设 在 稳 定 或 相 对 稳 定 的 位 置 , 测 定 总体 变 形 的 工 作 基 点 , 当 按 两 个 层 次 布 网 观 测 时 , 使 用 前 应 利 用 基 准 点 或 检 核 点 对 其 进 行稳 定 性 检 测 。 工 作 基 点 数 量 根 据 基 坑 每 边 观 测 点 位 移 测 量 所 需 视 线 的 数 量 设 置 , 每 条 视线 至 少 1个 工 作 基 点 。定 向 点 的 设 置在 通 过 工 作 基 点 的 视 线 上 、 基 坑 对 面 的 稳 定 建 筑 物 或 围 墙 上 或 地 面 上 设 置 定 向 点 ,作 为 观 测 视 线 定 向 的 依 据 。 定 向 点 的 设 置 数 量 与 工 作 基 点 对 应 。观 测 精 度 要 求满 足 国 家 三 级 变 形 测 量 精 度 要 求 ; 水 平 位 移 测 量 变 形 点 的 点 位 中 误 差 小 于 6.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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垂 直 位 移 测 量 变 形 点 的 高 程 中 误 差 小 于 1.0mm。观 测 仪 器激 光 全 站 仪 , 型 号 : RTS-112SL, 精 度 : 测 角 中 误 差 小 2", 满 足 国 家 三 级 变 形 测 量精 度 要 求 。观 测 时 间 的 确 定基 坑 开 挖 每 一 步 都 应 做 基 坑 边 坡 变 形 观 测 , 根 据 《 建 筑 基 坑 监 测 技 术 规 范 》 要 求 ,基 坑 监 测 频 率 如 下 :基 坑 开 挖 至 开 挖 完 成 后 稳 定 前 : 1次 /天 ;基 坑 开 挖 完 成 稳 定 后 至 结 构 底 板 完 成 前 : 1次 /3天 ;结 构 底 板 完 成 后 至 回 填 土 完 成 前 : 1次 /15天 ;

遇 到 降 雨 等 恶 劣 天 气 及 其 他 特 殊 情 况 , 另 行 调 整 。场 地 查 看 与 记 录施 工 前 对 原 场 地 进 行 全 面 调 查 , 查 清 有 无 原 始 裂 缝 和 异 常 并 作 记 录 , 照 相 存 档 ; 施工 期 间 每 天 应 检 查 基 坑 周 围 有 无 裂 缝 发 生 ; 每 次 观 测 边 坡 位 移 记 录 详 细 记 入 汇 总 表 并 绘制 边 坡 位 移 曲 线 。注 意 事 项( 1) 每 次 观 测 应 用 相 同 的 观 测 方 法 和 观 测 路 线 ; 观 测 期 间 使 用 一 种 仪 器 , 一 个 人 操作 , 不 能 更 换 ; 加 强 对 基 坑 各 侧 沉 降 、 变 形 观 测 , 特 别 对 有 地 下 管 线 的 各 边 坡 可 进 行 重点 观 测 。( 2) 应 派 专 人 进 行 现 场 基 坑 周 围 及 边 坡 巡 视 , 关 键 部 位 加 强 观 测 , 并 做 好 记 录 , 发

现 问 题 及 时 上 报 。( 3) 基 坑 护 坡 施 工 完 毕 后 , 在 撤 场 之 前 应 进 行 测 量 资 料 的 移 交 及 现 场 位 移 观 测 点 的交 底 。11.5.2基 坑 桩 顶 垂 直 位 移 观 测测 量 方 法基 坑 边 坡 垂 直 位 移 观 测 是 测 量 基 坑 变 形 观 测 点 在 垂 直 基 坑 边 线 方 向 上 的 水 平 位 移 ,可 采 用 几 何 水 准 并 配 合 传 递 高 程 辅 助 设 备 进 行 。人 工 巡 视 法在 土 方 开 挖 期 间 , 每 天 派 人 员 对 基 坑 周 边 的 土 体 位 移 情 况 进 行 巡 视 不 少 于 2次 , 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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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 早 发 现 土 体 是 否 产 生 裂 缝 , 并 采 取 相 应 的 处 理 措 施 。观 测 点 的 布 置护 坡 工 程 施 工 及 运 行 期 间 , 在 护 坡 桩 桩 顶 连 梁 及 砖 墙 顶 部 上 设 变 形 观 测 点 , 进 行 坡顶 位 移 的 观 测 。 每 隔 约 20m布 置 一 个 水 平 位 移 观 测 点 , 为 了 便 于 观 测 , 在 每 个 观 测 点 上固 定 一 个 标 尺 , 在 基 坑 开 挖 及 地 下 结 构 施 工 期 间 按 规 定 的 时 间 对 每 个 观 测 点 进 行 监 测 。(观 测 点 的 布 置 详 见 附 图 )基 准 点 的 设 置基 准 点 应 选 设 在 变 形 影 响 范 围 以 外 便 于 长 期 保 存 的 稳 定 位 置 。 根 据 基 坑 的 变 形 特点 , 基 准 点 应 设 在 基 坑 角 点 基 坑 两 个 边 线 延 长 线 之 外 一 定 距 离 的 稳 定 位 置 , 基 准 点 设 置数 量 不 少 于 3个 。

工 作 基 点 的 设 置工 作 基 点 设 在 平 行 于 基 坑 边 线 并 通 过 观 测 点 或 离 观 测 点 距 离 较 近 的 视 线 上 , 根 据 现场 条 件 , 工 作 基 点 的 位 置 应 离 开 基 坑 边 线 一 定 距 离 设 在 稳 定 或 相 对 稳 定 的 位 置 , 测 定 总体 变 形 的 工 作 基 点 , 当 按 两 个 层 次 布 网 观 测 时 , 使 用 前 应 利 用 基 准 点 或 检 核 点 对 其 进 行稳 定 性 检 测 。 工 作 基 点 数 量 根 据 基 坑 每 边 观 测 点 位 移 测 量 所 需 视 线 的 数 量 设 置 , 每 条 视线 至 少 1个 工 作 基 点 。观 测 仪 器精 密 水 准 仪 , 型 号 : NAL124水 准 仪 。11.5.3深 层 水 平 位 移 监 测

支 护 桩 体 深 层 水 平 位 移 监 测 点 埋 设支 护 桩 体 监 测 点 主 要 采 用 绑 扎 式 测 斜 管 , 在 桩 体 施 工 灌 注 混 凝 土 前 随 围 护 结 构 一 起绑 扎 安 设 。 埋 设 时 应 符 合 下 列 要 求 :( 1) 测 斜 管 保 持 垂 直 , 其 中 一 组 导 槽 应 与 需 要 测 量 位 移 方 向 保 持 一 致 ;( 2) 测 斜 管 安 设 好 后 进 行 混 凝 土 浇 注 。 浇 灌 混 凝 土 前 , 封 好 底 盖 , 防 止 测 斜 管 有水 泥 浆 渗 入 管 内 , 测 斜 管 露 出 冠 梁 顶 部 约 10cm;( 3) 测 斜 管 长 度 应 与 围 护 结 构 深 度 相 同 ;( 4) 每 两 节 相 邻 测 斜 管 应 紧 密 对 接 , 保 持 导 槽 顺 畅 。监 测 方 法测 斜 仪 的 工 作 原 理 是 测 量 测 斜 管 轴 线 与 铅 垂 线 之 间 的 夹 角 变 化 , 从 而 计 算 土 体 在 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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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 高 度 的 水 平 位 移 。测 斜 仪 测 试 时 将 测 头 导 轮 卡 置 在 测 斜 导 管 的 导 槽 内 , 轻 轻 将 测 头 放 入 测 斜 导 管 中 ,放 松 电 缆 使 测 头 滑 至 孔 底 , 记 下 深 度 标 志 。 当 触 及 孔 底 时 , 测 头 在 孔 底 停 留 5分 钟 , 以便 孔 内 温 度 稳 定 。 然 后 将 测 头 拉 起 至 最 近 深 度 标 志 作 为 测 读 起 点 , 每 0.5m测 读 1个 数 ,利 用 电 缆 标 志 测 读 至 导 管 顶 端 为 止 , 每 次 读 数 时 都 应 将 电 缆 对 准 标 志 并 拉 紧 , 以 防 读 数不 稳 。 测 完 后 将 测 头 调 转 180度 重 新 放 入 测 斜 导 管 中 , 重 复 上 述 步 骤 。深 层 水 平 位 移 的 初 始 值 应 是 基 坑 开 挖 之 前 连 续 3次 测 量 无 明 显 差 异 读 数 的 平 均 值 ,或 取 开 挖 前 最 后 一 次 的 测 量 值 作 为 初 始 值 。 测 斜 管 孔 口 需 布 设 地 表 水 平 位 移 测 点 , 以 便必 要 时 根 据 孔 口 水 平 位 移 量 对 深 层 水 平 位 移 量 进 行 校 正 。测 斜 管 埋 设 完 待 其 稳 定 5天 后 , 采 用 CX-801D型 测 斜 仪 对 钻 孔 位 移 进 行 初 始 值 测 量 ,

在 初 始 数 据 采 集 后 每 2月 进 行 一 次 观 测 。 第 一 次 位 移 监 测 对 南 北 向 、 东 西 向 各 连 续 进 行3测 回 施 测 , 取 其 均 值 作 为 该 点 初 始 值 , 后 期 监 测 每 次 进 行 1测 回 施 测 。数 据 记 录 及 处 理外 业 观 测 记 录 采 用 仪 器 自 带 的 掌 上 电 脑 进 行 数 据 记 录 程 序 , 所 有 观 测 数 据 , 都 按 规范 规 定 要 求 的 各 项 限 差 进 行 控 制 并 进 行 各 点 的 倾 斜 量 计 算 。监 测 注 意 事 项该 项 目 监 测 注 意 事 项 为 :( 1) 埋 设 前 检 查 测 斜 管 质 量 , 保 证 上 下 管 对 准 顺 畅 , 接 头 和 管 底 密 封 ;( 2) 埋 设 时 保 持 竖 直 , 测 斜 管 导 槽 的 方 向 与 所 需 测 量 的 位 移 方 向 一 致 ;( 3) 测 斜 仪 探 头 置 于 管 底 , 等 探 头 接 近 管 内 温 度 时 再 量 测 。

( 4) 其 技 术 指 标 为 测 斜 仪 的 系 统 精 度 不 宜 低 于 0.25mm/m,分 辨 率 不 低 于0.02mm/500mm。11.5.4锚 杆 轴 力 监 测锚 杆 内 力 监 测 点 布 设本 项 目 基 坑 的 锚 杆 应 力 损 失 情 况 , 采 用 锚 杆 测 力 计 方 法 进 行 测 量 。锚 索 轴 力 控 制 值 ( mm) 预 警 值 ( mm)最 大 值 : 1.4Nk 最 大 值 : 1.2Nk最 小 值 : 0.4Nk 最 小 值 : 0.5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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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 装 技 术 要 求( 1) 安 装 前 测 量 锚 杆 测 力 计 的 初 频 , 是 否 与 出 厂 时 的 初 频 相 符 合 , 如 果 不 符 合 应重 新 标 定 或 者 另 选 用 符 合 要 求 的 锚 杆 测 力 计 ;( 2) 在 锚 杆 端 部 增 设 钢 垫 板 , 增 大 锚 杆 与 土 体 的 受 力 面 积 ;( 3) 锚 杆 测 力 计 在 安 装 前 按 照 要 求 进 行 检 查 , 合 格 后 方 可 进 行 安 装 使 用 。 安 装 前将 钢 垫 板 打 磨 光 滑 、 平 整 , 并 使 测 力 计 轴 心 与 锚 杆 中 心 线 对 齐 , 钢 垫 板 在 锚 杆 张 拉 前 要具 有 足 够 的 抗 压 强 度 。 测 力 计 与 承 压 台 紧 密 接 触 , 以 确 保 锚 杆 测 力 计 受 力 均 匀 ;( 4) 测 力 计 安 装 在 工 作 锚 具 和 钢 垫 板 之 间 , 对 锚 杆 在 各 工 况 下 的 拉 力 变 化 情 况 进行 监 测 ;( 5) 在 锚 杆 锁 定 过 程 中 , 将 测 力 计 锁 定 在 挡 板 和 锚 头 之 间 , 锁 定 过 程 中 观 察 锁 定

力 变 化 , 达 到 锁 定 值 稳 定 后 , 即 完 成 初 始 安 设 ;( 6) 安 装 过 程 中 , 随 时 进 行 测 力 计 监 测 , 观 测 是 否 有 异 常 情 况 出 现 , 如 有 应 立 即采 取 措 施 处 理 。 锚 杆 安 装 时 必 须 从 中 间 开 始 向 周 围 锚 杆 逐 步 对 称 加 载 , 以 免 锚 杆 测 力 计偏 心 受 力 ;( 7) 在 不 影 响 现 场 施 工 及 确 保 传 输 线 安 全 的 情 况 下 安 设 数 据 传 输 线 , 避 免 造 成 数据 遗 失 。根 据 结 构 设 计 要 求 , 锚 杆 计 安 装 在 锚 杆 ( 索 ) 端 部 , 安 装 时 锚 杆 ( 索 ) 应 从 锚 杆 计中 心 穿 过 ,锚 杆 内 力 观 测该 项 目 监 测 将 采 用 专 用 测 力 计 、 钢 筋 应 力 计 施 测 。 锚 杆 施 工 完 成 后 进 行 测 试 。 其 量

测 精 度 不 宜 低 于 0.5%F.S, 分 辨 率 不 低 于 0.2%F.S。本 工 程 锚 杆 ( 索 ) 拉 力 量 测 采 用 JTM-V1800 锚 杆 测 力 计 和 JTM-V10A 型 读 数 仪 进 行现 场 监 测 , 仪 器 适 应 于 国 内 外 各 种 振 弦 式 传 感 器 的 数 据 测 读 , 并 可 同 时 测 读 温 度 。 它 是一 款 多 功 能 高 智 能 型 的 仪 器 , 通 过 设 置 它 能 直 接 显 示 出 所 测 到 的 物 理 量 , 连 接 通 讯 电 缆它 可 把 采 集 到 的 实 时 数 据 或 历 史 数 据 上 传 到 计 算 机 , 以 便 对 数 据 进 一 步 进 行 处 理 , 还 可进 行 自 动 化 的 数 据 采 集 。 仪 器 性 能 指 标 见 下 表 :仪 器 名 称 性 能 指 标 精 度 指 标JTM-V1800型锚 杆 测 力 计 分 辨 力 小 于 0.1KN工 作 温 度 -25℃ ~ 60℃温 度 测 量 范 围 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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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TM-V10A型读 数 仪 测 频 范 围 500~ 6000 Hz测 频 精 度 ± 0.01 Hz测 温 范 围 -30~ +110℃量 测 方 法在 开 挖 施 工 后 , 在 施 工 断 面 布 置 多 组 锚 杆 应 力 监 测 断 面 。 测 试 锚 杆 ( 索 ) 的 安 装 要根 据 具 体 施 工 工 艺 及 进 度 选 定 测 试 断 面 及 数 量 , 选 定 后 需 在 技 术 人 员 的 指 导 下 进 行 安装 。 锚 杆 ( 索 ) 的 安 装 孔 根 据 设 计 中 施 工 要 求 进 行 安 装 , 以 此 来 保 证 锚 杆 ( 索 ) 的 受 力状 态 与 工 程 中 同 地 质 条 件 下 的 锚 杆 ( 索 ) 受 力 状 态 一 致 。 当 被 测 载 荷 作 用 在 锚 杆 测 力 计上 , 将 引 起 弹 性 圆 筒 的 变 形 并 传 递 给 振 弦 , 转 变 成 振 弦 应 力 的 变 化 , 从 而 改 变 振 弦 的 振动 频 率 。 电 磁 线 圈 激 振 钢 弦 并 测 量 其 振 动 频 率 , 频 率 信 号 经 电 缆 传 输 至 振 弦 式 度 数 仪 上 ,

即 可 测 读 出 频 率 值 , 从 而 计 算 出 作 用 在 锚 杆 测 力 计 的 载 荷 值 。为 了 尽 量 减 少 不 均 匀 和 偏 心 受 力 影 响 , 设 计 时 在 锚 杆 测 力 计 的 弹 性 圆 筒 周 边 内 平 均安 装 四 套 振 弦 系 统 , 测 量 时 与 振 弦 读 数 仪 连 接 就 可 直 接 测 读 四 根 振 弦 的 频 率 平 均 值 , 从而 达 到 精 确 测 量 。11.5.5现 场 安 全 巡 视 方 案现 场 安 全 巡 视 工 作 内 容序 号 巡 视 内 容 ( 工 程 自 身 )1 围 护 结 构 体 系 有 无 裂 缝 、 倾 斜 、 渗 水 、 坍 塌2 支 护 体 系 施 作 的 及 时 性

3 基 坑 周 边 堆 载 情 况4 地 表 及 基 坑 积 水 情 况现 场 安 全 巡 视 频 率每 次 现 场 监 测 工 作 实 施 时 同 时 进 行 现 场 安 全 巡 视 , 在 施 工 影 响 期 内 确 保 每 天 巡 视 一次 , 遇 特 殊 情 况 时 应 加 密 巡 视 频 率 。 在 项 目 安 全 监 测 周 期 内 的 项 目 , 依 照 安 全 监 测 周 期频 率 实 施 监 测 , 遇 特 殊 情 况 时 应 加 密 巡 视 频 率 。现 场 安 全 巡 视 方 案( 1) 安 全 巡 视 准 备 工 作① 岗 前 安 全 教 育 : 依 照 本 方 案 安 全 实 施 方 案 , 由 现 场 安 全 巡 视 员 进 行 岗 前 安 全 教育 , 落 实 安 全 细 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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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仪 器 设 备 : 实 地 测 试 用 于 巡 视 的 主 要 仪 器 设 备 , 检 校 辅 助 设 备 ;③ 风 险 工 程 调 研 : 实 地 踏 勘 , 掌 握 风 险 工 程 总 体 情 况 , 收 集 沿 线 风 险 工 程 的 资 料 ;④ 充 分 听 取 建 设 单 位 、 设 计 单 位 及 风 险 工 程 负 责 人 等 的 意 见 和 建 议 ;⑤ 编 制 巡 视 计 划 , 落 实 实 施 办 法 。( 2) 工 程 自 身 巡 视首 次 巡 视 应 在 基 坑 开 挖 前 或 降 水 施 工 前 进 行 , 主 要 针 对 基 坑 周 边 道 路 、 地 面 。首 次 巡 视 的 工 作 重 点 : 主 要 调 查 地 面 及 道 路 表 面 状 况 。首 次 巡 视 的 工 作 要 点 : 对 地 面 裂 缝 、 隆 陷 等 异 常 部 位 做 测 量 标 识 , 记 录 裂 缝 、 隆 陷的 位 置 、 形 态 , 测 量 并 对 裂 缝 记 录 宽 度 。 对 现 场 状 况 进 行 影 像 资 料 存 档 、 备 查 。日 常 巡 视 应 依 照 巡 视 计 划 表 进 行 , 主 要 针 对 开 挖 面 土 质 情 况 、 支 护 结 构 体 系 状 况 及

基 坑 周 边 环 境 等 。日 常 巡 视 的 工 作 要 点 : 在 巡 视 过 程 中 , 对 现 场 施 工 中 发 生 的 异 常 状 况 要 及 时 通 报 ,做 好 记 录 并 对 现 场 状 况 进 行 影 像 资 料 存 档 、 备 查 。( 3) 周 边 环 境 巡 视① 建 构 筑 物 巡 视建 构 筑 物 的 首 次 巡 视 应 在 施 工 前 进 行 , 主 要 针 对 列 入 巡 视 范 围 的 建 构 筑 物 。首 次 巡 视 的 工 作 重 点 : 查 看 建 构 筑 物 承 重 墙 体 、 地 下 室 渗 水 开 工 前 的 状 况 。首 次 巡 视 的 工 作 要 点 : 对 建 构 筑 物 承 重 墙 体 开 裂 、 剥 落 部 位 做 测 量 标 识 , 记 录 其 位置 、 形 态 , 测 量 并 对 裂 缝 记 录 宽 度 ; 对 地 下 室 的 渗 水 状 况 进 行 记 录 , 对 渗 水 位 置 加 以 标识 ; 对 重 要 位 置 的 现 场 状 况 进 行 影 像 资 料 存 档 、 备 查 。

建 构 筑 物 的 日 常 巡 视 应 依 照 巡 视 计 划 表 进 行 , 主 要 针 对 建 构 筑 物 开 裂 、 剥 落 , 地 下室 渗 水 等 。日 常 巡 视 的 工 作 要 点 : 在 巡 视 过 程 中 , 对 现 场 施 工 中 发 生 的 异 常 状 况 要 及 时 通 报 ,做 好 记 录 并 对 重 要 位 置 的 现 场 状 况 进 行 影 像 资 料 存 档 、 备 查 。② 道 路 ( 管 线 ) 巡 视道 路 ( 管 线 ) 的 首 次 巡 视 应 在 施 工 前 进 行 , 主 要 针 对 基 坑 周 边 的 道 路 及 地 面 。首 次 巡 视 的 工 作 重 点 : 调 查 基 坑 周 边 道 路 ( 管 线 ) 现 有 状 况 , 记 录 受 损 及 开 裂 情 况 ,对 重 要 位 置 的 现 场 状 况 进 行 影 像 资 料 存 档 、 备 查 。首 次 巡 视 的 工 作 要 点 : 有 裂 缝 及 异 常 位 置 做 好 标 识 , 记 录 裂 缝 的 位 置 、 形 态 , 测 量并 记 录 裂 缝 的 宽 度 ; 对 重 要 位 置 的 现 场 状 况 进 行 影 像 资 料 存 档 、 备 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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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 路 ( 管 线 ) 的 日 常 巡 视 应 依 照 巡 视 计 划 表 进 行 , 主 要 针 对 地 面 开 裂 、 地 面 沉 陷 、隆 起 及 地 面 冒 浆 和 泡 沫 等 。日 常 巡 视 的 工 作 要 点 : 在 巡 视 过 程 中 , 发 现 新 增 地 面 裂 缝 或 原 测 裂 缝 发 展 速 率 快 、地 面 隆 陷 等 异 常 情 况 及 时 通 报 , 做 好 记 录 并 对 现 场 状 况 进 行 影 像 资 料 存 档 、 备 查 。现 场 安 全 巡 视 工 作 程 序( 1) 巡 视 计 划 与 策 划我 公 司 中 标 后 , 根 据 本 工 程 的 安 全 巡 视 设 计 和 工 程 特 点 , 按 照 监 测 巡 视 技 术 要 求 及合 同 约 定 , 编 制 监 测 巡 视 工 作 计 划 , 并 报 与 监 理 单 位 及 业 主 单 位 确 认 后 方 可 实 施 。 周 、月 计 划 要 依 据 工 程 情 况 调 整 , 每 日 巡 视 应 事 先 策 划 , 做 好 准 备 。( 2) 初 始 调 查 记 录

项 目 部 成 立 后 在 规 定 时 间 内 首 先 开 展 沿 线 详 细 调 查 、 记 录 工 作 , 对 重 要 的 周 边 环 境对 象 应 在 发 生 施 工 影 响 前 采 用 影 像 、 视 频 等 方 式 记 录 初 始 状 况 ; 对 建 筑 物 现 有 裂 缝 等 缺陷 做 出 标 记 。( 3) 巡 视 与 测 量安 全 巡 视 计 划 获 准 后 立 即 进 入 现 场 安 全 巡 视 , 并 进 行 巡 视 状 况 描 述 中 的 必 要 量 测 ;巡 视 组 应 主 动 收 集 监 理 单 位 的 巡 视 信 息 和 施 工 单 位 的 监 测 数 据 。 遇 有 黄 色 级 以 上 必 须 与在 场 监 理 、 施 工 人 员 合 作 , 进 行 安 全 状 态 的 控 制 。( 4) 预 警 与 处 理 措 施当 安 全 状 态 出 现 黄 色 预 警 事 项 时 , 应 发 出 黄 色 监 测 预 警 , 并 提 出 处 理 措 施 建 议 , 进行 施 工 处 理 。 应 加 强 安 全 监 测 与 巡 视 。

当 安 全 状 态 出 现 橙 色 预 警 事 项 时 , 应 发 出 橙 色 监 测 预 警 , 并 提 出 处 理 措 施 建 议 , 进行 施 工 处 理 。 安 全 监 测 与 巡 视 进 行 加 密 控 制 。当 安 全 状 态 出 现 红 色 预 警 事 项 , 且 安 全 监 测 “ 双 控 ” 指 标 均 超 过 监 控 量 测 控 制 值 时 ,综 合 施 工 、 监 理 信 息 发 出 红 色 监 测 预 警 , 进 入 预 警 快 报 程 序 进 行 应 急 处 理 。 在 安 全 监 测巡 视 一 天 一 次 或 一 天 数 次 监 测 。警 戒 级 别 预 警 状 态 描 述黄 色 监 测 预 警 “ 双 控 ” 指 标 ( 变 化 量 、 变 化 速 率 ) 均 超 过 监 控 量 测 控 制 值 ( 极 限值 ) 的 70% 时 , 或 双 控 指 标 之 一 超 过 监 控 量 测 控 制 值 的 85% 时 。橙 色 监 测 预 警 “ 双 控 ” 指 标 均 超 过 监 控 量 测 控 制 值 的 85% 时 , 或 双 控 指 标 之 一 超

过 监 控 量 测 控 制 值 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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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 色 监 测 预 警 “ 双 控 ” 指 标 均 超 过 监 控 量 测 控 制 值 , 或 实 测 变 化 速 率 出 现 急 剧 增长 时 。( 5) 工 程 成 果 报 告监 测 服 务 工 作 全 部 结 束 后 , 监 测 项 目 部 进 行 总 结 工 作 , 并 最 终 形 成 监 测 服 务 总 结 报告 。 最 终 的 监 测 报 告 包 括 安 全 巡 视 成 果 。11.5.6观 测 精 度 要 求 及 警 戒 值根 据 本 工 程 位 移 观 测 点 和 规 范 要 求 , 土 方 开 挖 之 前 , 初 测 基 准 点 及 观 测 点 三 次 , 根据 稳 定 情 况 增 大 或 减 小 观 测 周 期 。 水 准 精 度 统 计 表

项 目 变 形 中 高程 中 误 差 基 辅 分 划读 数 的 差 基 辅 分 划所 测 高 差的 差 检 测 已 测高 差 较 差 往 返 校 差符 合 或 环线 闭 合 差 前 后 视 距差 任 一 测 站上 前 后 视距 差 积 累单 位 mm mm mm mm mm m m允 许 偏 差 ± 1.0 ± 0.4 ± 0.6 ± 0.8 n ± 0.6 n ≤ 1.0 ≤ 3.0本 工 程 基 坑 侧 壁 安 全 等 级 为 一 /二 /三 级 , 侧 壁 重 要 性 系 数 为 1.1/1.0/0.9, 我 公 司将 按 照 《 建 筑 基 坑 工 程 监 测 技 术 规 范 》 ( GB50497-2019) 的 规 定 对 对 基 坑 顶 部 水 平 位 移及 垂 直 位 移 监 测 、 基 坑 坡 后 土 体 沉 降 监 测 、 锚 杆 内 力 监 测 、 基 坑 深 层 水 平 位 移 监 测 , 周边 建 筑 物 沉 降 监 测 。 变 形 观 测 的 预 警 值 及 变 形 限 制 将 按 照 设 计 方 案 要 求 执 行 。11.5.7成 果 计 算 及 分 析 反 馈

每 次 观 测 结 束 后 , 应 认 真 检 查 全 部 外 业 观 测 记 录 , 计 算 各 观 测 点 的 位 移 量 , 并 填 写成 果 表 , 计 算 一 个 观 测 周 期 内 的 位 移 量 , 并 及 时 通 知 有 关 人 员 进 行 分 析 , 做 出 预 报 。基 坑 边 坡 位 移 观 测 点 的 水 平 位 移 量 : W=W0-Wi式 中 : W0为 观 测 点 的 原 始 值 , Wi为 每 次 观 测 计 算 后 观 测 点 的 数 值 。11.5.8技 术 资 料基 础 施 工 项 目 经 理 部 在 施 工 过 程 中 负 责 收 集 、 整 理 各 种 原 始 资 料 和 记 录 , 并 及 时 上报 监 理 。 按 照 国 家 有 关 标 准 和 要 求 , 完 成 技 术 资 料 的 分 类 、 归 档 工 作 。 在 每 项 分 项 工 程完 成 后 , 在 监 理 规 定 时 间 内 , 提 交 符 合 规 定 要 求 的 竣 工 资 料 一 份 。11.6监 测 报 警 值 、 控 制 值

根 据 支 护 设 计 图 纸 , 本 项 目 各 项 监 测 内 容 的 报 警 值 与 控 制 值 如 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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桩 ( 坡 ) 顶 及 坡 顶 位 移 监 测 报 警 值支 护 段 桩 ( 坡 ) 顶 水平 位 移 控 制 值( mm) 桩 ( 坡 ) 顶 水平 位 移 报 警 值( mm) 桩 ( 坡 ) 顶 竖 向位 移 控 制 值( mm) 桩 ( 坡 ) 顶 竖向 位 移 报 警值 ( mm) 深 度 速 率( mm/d)2-2 45.6 36.4 34 27.4 11.40 102’ -2’ 45.6 36.4 34 27.4 11.40 105-5 30.1 24.1 30.1 24.1 15.05 55’ -5’ 29.5 23.6 29.5 23.6 14.75 5

5’ ’ -5’ ’ 29.5 23.6 29.5 23.6 14.75 56-6 29.5 23.6 29.5 23.6 14.75 57-7 22.5 18 18.8 15 3.75 15Y1-Y1 27.6 22.1 23 18.4 4.6 15Y2-Y2 15.6 12.5 7.8 6.24 2.6 15Y3-Y3 12 9.6 10 8 2.0 15第 12章 基 坑 使 用 条 件 及 维 护 说 明12.1基 坑 周 边 使 用 条 件12.1.1

周 边 的 用 途( 1) 施 工 道 路施 工 道 路 布 置 在 基 坑 外 侧 , 据 基 坑 边 不 小 于 2.0m, 荷 载 按 照 20kPa考 虑 。( 2) 加 工 料 场布 置 在 基 坑 南 , 距 离 基 坑 上 口 线 2.00m以 外 布 置 (2.0m以 内 严 禁 堆 载 ) 。( 3) 塔 吊 位 置根 据 现 场 总 体 安 排 , 具 体 位 置 见 平 面 布 置 图 , ( 祥 见 塔 吊 基 础 方 案 ) 。 其 余 坡 边未 设 置 塔 吊 。( 4) 施 工 场 地 硬 化施 工 场 地 硬 化 由 总 包 单 位 完 成 。

( 5) 地 面 排 水 设 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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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 工 场 地 的 排 水 设 施 布 置 在 施 工 道 路 外 侧 。3.1.2三 通 一 平 情 况1) 现 场 水 电 及 施 工 道 路 满 足 施 工 要 求 , 具 备 土 方 开 挖 及 基 坑 支 护 施 工 条 件 ;2) 场 地 平 整 已 经 完 成 , 满 足 土 方 开 挖 条 件 。12.2 基 坑 维 护 说 明本 工 程 基 坑 为 临 时 性 支 护 结 构 , 基 坑 安 全 等 级 : 5-5、 5''-5''、 5''''-5''''、 6-6剖 面支 护 , 结 构 安 全 等 级 : 一 级 ; 2-2、 2''-2''、 剖 面 , 支 护 结 构 安 全 等 级 : 二 级 ; Y1-Y1、Y2-Y2、 Y3-Y3、 7-7剖 面 , 支 护 结 构 安 全 等 级 : 三 级 ; 基 坑 使 用 年 限 为 一 年 。 为 确 保 基坑 安 全 并 满 足 相 关 规 定 , 对 本 工 程 基 坑 周 边 使 用 要 求 如 下 :( 1) 基 坑 上 口 线 2.0m 以 内 不 可 堆 载 , 2.0m~ 1倍 基 坑 深 度 大 面 积 范 围 内 堆 载 不 应

超 过 设 计 图 纸 中 标 明 的 荷 载 值 20kPa, 局 部 区 域 如 不 能 避 免 堆 载 按 设 计 要 求 堆 载 值 控 制 ,当 有 特 殊 堆 载 要 求 时 , 需 经 技 术 人 员 核 算 后 方 可 确 定 堆 载 量 。( 2) 基 坑 上 口 边 缘 应 搭 设 安 全 护 栏 、 砌 筑 挡 水 台 , 上 口 以 外 范 围 内 的 地 面 均 需 进行 硬 化 处 理 , 并 严 格 控 制 施 工 用 水 及 生 活 用 水 , 以 防 外 来 水 浸 入 边 坡 土 体 , 从 而 确 保 边坡 长 期 安 全 。 同 时 在 基 坑 坡 顶 设 置 挡 水 台 , 在 坡 脚 肥 槽 内 设 置 排 水 沟 和 集 水 井 , 形 成 完善 的 排 水 系 统 , 基 坑 使 用 过 程 中 要 做 好 槽 底 与 地 表 排 水 , 防 止 基 坑 内 积 水 。( 3) 在 基 坑 上 口 一 米 外 应 架 设 符 合 规 定 安 全 护 栏 , 保 证 施 工 安 全 。 若 边 坡 出 现 渗水 , 应 按 排 水 方 案 设 置 泄 水 管 , 将 渗 水 引 出 汇 集 到 槽 底 积 水 井 内 抽 走 , 保 证 基 坑 的 安 全使 用 。( 4) 加 快 地 下 室 基 础 部 分 的 施 工 进 度 , 对 基 坑 进 行 尽 早 回 填 。

( 5) 按 设 计 与 规 范 要 求 对 基 坑 进 行 监 测 , 做 到 信 息 化 施 工 ; 如 现 场 条 件 与 设 计 方案 不 符 时 , 应 及 时 通 知 设 计 单 位 确 认 或 变 更 。第 13 章 施 工 保 证 措 施13.1质 量 目 标本 工 程 质 量 目 标 : 合 格 , 并 符 合 GB50202-2018《 建 筑 地 基 基 础 工 程 施 工 质 量 验收 标 准 》 、 GB50300-2013《 建 筑 工 程 施 工 质 量 验 收 统 一 标 准 》 , 满 足 规 范 要 求 。13.2 质 量 保 证 体 系项 目 部 在 公 司 的 统 一 领 导 和 要 求 下 , 依 据 建 设 单 位 的 要 求 及 规 定 , 接 受 建 设 单 位 、监 理 的 指 导 、 检 查 和 监 督 。 我 们 将 严 格 按 照 ISO9001质 量 体 系 标 准 进 行 施 工 和 管 理 , 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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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 健 全 项 目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和 质 量 保 证 体 系 , 从 组 织 上 确 保 质 量 目 标 的 实 现 。在 项 目 行 政 管 理 体 系 基 础 上 , 建 立 项 目 经 理 为 第 一 责 任 人 , 以 总 工 程 师 为 直 接 责 任人 自 上 而 下 的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 明 确 职 责 分 工 ; 以 操 作 工 人 为 基 础 、 以 操 作 工 艺 为 内 容 、以 三 检 制 、 责 任 制 和 样 板 制 为 控 制 手 段 逐 级 进 行 保 证 的 质 量 保 证 体 系 。以 项 目 质 量 机 构 、 监 理 工 程 师 、 各 作 业 队 专 职 质 量 测 试 、 检 验 人 员 为 主 , 以 规 范 、标 准 , 质 量 目 标 为 内 容 的 质 量 检 、 试 验 体 系 , 形 成 一 个 “ 横 向 到 边 、 纵 向 到 底 ” 的 质 量保 证 体 系 , 见 下 图 。

项 目 施 工 质 量 保 证 体 系13.3工 程 质 量 管 理 措 施13.3.1按 程 序 办 事 , 落 实 施 工 方 案( 1) 严 格 按 程 序 办 事 , 从 各 个 方 面 实 施 控 制 , 防 止 出 现 管 理 死 角 。 设 计 方 案 、 施 工 方案 是 施 工 的 主 要 依 据 。 工 程 管 理 人 员 及 技 术 人 员 要 认 真 熟 悉 图 纸 ; 施 工 前 要 进 行 设 计 交底 和 分 项 工 程 技 术 交 底 。( 2) 要 严 格 按 图 纸 施 工 , 严 格 认 真 的 落 实 施 工 方 案 和 各 项 管 理 措 施 , 要 根 据 现 场 实 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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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 况 , 积 极 采 用 先 进 的 施 工 工 艺 , 科 学 的 按 施 工 进 度 合 理 调 配 劳 动 力 , 对 每 道 工 序 都 要建 立 严 格 的 质 量 检 验 系 统 , 并 起 到 监 督 上 道 工 序 、 保 证 本 道 工 序 、 服 务 下 道 工 序 的 作 用 。经 有 关 方 面 研 究 确 定 后 方 可 修 改 图 纸 设 计 和 施 工 方 案 。 落 实 施 工 方 案 不 得 打 折 扣 。13.3.2严 格 落 实 技 术 质 量 管 理 工 作 , 坚 持 如 下 原 则( 1) 全 过 程 控 制 原 则 : 本 工 程 设 立 项 目 技 术 负 责 人 负 责 制 , 对 所 管 理 分 项 全 部 技 术 质量 工 作 负 责 , 对 进 场 材 料 、 订 货 半 成 品 质 量 、 施 工 质 量 拥 有 否 决 权 。 主 要 材 料 质 量 的 控制 方 式 为 : 主 渠 道 、 定 点 厂 家 和 国 家 认 证 产 品 。 必 须 有 产 品 合 格 证 和 现 场 取 样 复 试 双 能控 制 。

( 2) 样 板 引 路 原 则 : 对 各 分 项 工 程 , 都 实 行 样 板 制 度 。 统 一 操 作 要 求 、 明 确 质 量 目 标 ,经 监 理 、 甲 方 认 可 后 再 大 面 积 展 开 以 消 除 各 种 通 病 。( 3) 对 劳 务 队 实 行 优 质 优 价 原 则 : 加 大 优 良 与 合 格 工 日 的 价 差 , 严 格 验 收 手 续 和 验 收标 准 。13.3.3施 工 过 程 中 的 质 量 控 制( 1) “ 三 检 制 ”自 检 : 班 级 完 成 施 工 工 序 后 , 组 织 自 检 ;交 接 检 : 工 长 自 检 完 成 后 , 对 已 完 成 工 序 进 行 检 查 ;

专 检 : 项 目 经 理 部 质 检 员 对 班 组 完 成 的 工 序 进 行 检 查 。( 2) “ 三 检 ” 完 成 后 , 由 工 长 填 写 相 关 检 验 批 质 量 验 收 记 录 , 专 职 质 检 员 核 定 , 最 后请 工 程 监 理 或 甲 方 核 查 。( 3) 隐 蔽 工 程 验 收 制 度隐 蔽 工 程 由 项 目 技 术 负 责 人 组 织 , 质 量 检 查 员 、 工 长 、 班 组 长 参 加 检 查 , 并 做 出 较详 细 的 文 字 记 录 , 所 有 隐 蔽 项 目 , 及 时 请 甲 方 、 监 理 、 设 计 认 可 并 签 字 。( 4) 不 定 期 抽 查 和 定 期 检 查 制 度不 定 期 抽 查 , 班 组 在 工 序 施 工 中 进 行 自 检 , 质 检 员 随 时 进 行 抽 查 ; 项 目 总 工 带 领 各

级 工 程 技 术 人 员 不 定 期 对 工 地 进 行 抽 查 , 发 现 问 题 及 时 处 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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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4质 量 通 病 的 防 治由 项 目 经 理 部 技 术 负 责 人 及 各 施 工 项 目 技 术 负 责 组 成 预 治 机 构 , 对 于 常 发 的 质 量 通病 给 予 修 治 , 确 保 工 程 顺 利 开 展 、 进 行 。13.3.5物 资 采 购 进 场器 材 部 门 把 好 材 料 、 专 业 设 备 采 购 的 质 量 关 , 按 计 划 分 批 分 期 组 织 好 施 工 所 需 物 资的 进 场 , 通 过 对 供 货 厂 家 的 评 审 及 到 场 后 的 复 验 , 保 证 材 料 的 质 量 , 并 做 详 细 的 材 料 标识 。 13.4 施 工 试 验 管 理13.4.1本 工 程 设 置 专 人 将 材 料 送 至 具 备 相 应 资 质 的 试 验 机 构 进 行 施 工 试 验 , 保 证 施

工 试 验 的 及 时 、 顺 利 进 行 。13.4.2依 照 本 单 位 质 量 体 系 的 规 定 , 对 试 验 工 作 进 行 管 理 切 实 保 证 现 场 施 工 中 人 员操 作 的 真 实 与 可 靠 性 , 加 强 器 材 与 试 验 间 的 合 作 , 使 原 材 试 验 工 作 及 时 准 确 、 可 追溯 性 强 。 建 立 原 材 及 各 施 工 试 验 的 分 项 台 帐 , 按 时 准 确 的 反 映 试 验 结 果 , 保 证 施 工需 求 。13.4.3积 极 适 时 的 做 好 施 工 试 验 的 准 备 工 作 , 提 前 完 成 砼 配 比 申 请 、 砂 浆 配 比 申 请 、原 材 检 验 等 工 作 。13.4.4积 极 配 合 监 督 检 验 部 门 的 检 查 , 认 真 及 时 的 作 好 施 工 试 验 的 见 证 取 样 工 作 。13.5 施 工 技 术 资 料 管 理13.5.1

项 目 经 理 部 设 专 职 资 料 员 进 行 施 工 技 术 资 料 的 管 理 工 作 。 资 料 员 按 照 最 新“ 资 料 管 理 规 程 ” 执 行 , 并 符 合 北 京 市 质 量 监 督 站 的 有 关 规 定 执 行 。 全 面 负 责 技 术资 料 的 收 集 、 整 理 、 注 册 、 归 档 等 日 常 工 作 , 并 了 解 施 工 质 量 及 进 度 情 况 , 及 时 督促 资 料 的 到 位 , 保 证 资 料 与 工 程 同 步 。13.5.2现 场 技 术 负 责 人 负 责 协 调 相 关 部 门 , 疏 通 好 各 部 门 业 务 工 作 , 确 保 原 始 资 料的 准 确 及 时 , 并 督 促 资 料 编 制 人 员 的 完 成 情 况 , 定 期 检 查 资 料 的 达 标 情 况 , 确 保 资料 优 质 。 质 检 员 负 责 质 量 审 核 , 严 把 质 量 关 , 按 验 收 标 准 核 定 等 级 , 签 证 齐 全 。13.5.3对 文 字 难 以 叙 述 的 , 应 随 工 程 进 度 同 步 摄 制 工 程 照 片 , 并 具 有 连 续 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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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验 收 组 织 机 构组 长 : 总 包 方 项 目 经 理参 与 人 员 : 总 包 方 生 产 经 理 、 总 包 方 技 术 负 责 、 总 包 方 质 量 部 负 责 人 、 专 业 承 包 方项 目 经 理 、 专 业 承 包 方 技 术 负 责 、 专 业 承 包 方 安 全 员 、 专 业 承 包 方 人 员 、 专 业 承 包 方 人员 及 监 理 方 人 员 、 设 计 人 员 、 监 测 人 员 。13.7验 收 依 据( 1) 与 危 险 性 较 大 工 程 有 关 的 国 家 安 全 规 范 、 技 术 标 准 ;( 2) 危 险 性 较 大 工 程 的 有 关 图 纸 、 工 程 技 术 资 料 ;( 3) 危 险 性 较 大 工 程 安 全 专 项 方 案危 险 性 较 大 工 程 安 全 专 项 方 案 在 正 式 施 工 前 , 必 须 通 过 审 核 、 审 批 或 论 证 。 具 体 流

程 如 下 :1) 施 工 单 位 项 目 技 术 人 员 按 有 关 规 定 及 图 纸 编 制 危 险 性 较 大 专 项 施 工 方 案 ;2) 施 工 单 位 工 程 技 术 职 能 部 门 审 核 专 项 方 案 ;3) 施 工 单 位 公 司 技 术 负 责 人 批 准 专 项 方 案 ;4) 危 险 性 较 大 专 项 方 案 送 监 理 单 位 审 核 ;5) 按 有 关 规 定 报 建 设 主 管 部 门 , 组 织 专 家 对 专 项 方 案 进 行 论 证 ;6) 按 专 家 论 证 意 见 进 行 修 改 后 报 施 工 单 位 公 司 技 术 负 责 人 第 二 次 审 批 。13.8验 收 程 序13.8.1各 分 项 工 程 施 工 前 必 须 实 施 的 程 序( 1) 技 术 交 底 。 要 求 三 级 交 底 : 项 目 经 理 对 项 目 部 , 施 工 员 对 班 组 长 , 班 组 长 对

工 人 。( 2) 材 料 进 场 验 收 。 有 器 材 组 及 质 安 组 对 影 响 施 工 安 全 的 材 料 进 行 验 收 。13.8.2各 分 项 工 程 实 施 过 程 中 必 须 实 施 的 程 序班 组 长 自 检 、 安 全 员 监 督 检 查 、 项 目 部 负 责 人 抽 检 、 专 业 监 理 工 程 师 旁 站 监 督 关 键部 位 , 并 形 成 检 查 验 收 记 录 。13.8.3控 制 程 序各 分 项 、 分 部 工 程 施 工 完 毕 , 必 须 由 项 目 经 理 或 者 项 目 技 术 负 责 人 组 织 项 目 部 施 工员 、 安 全 员 及 项 目 监 理 工 程 师 进 行 验 收 。 重 大 关 键 工 序 报 请 安 监 站 共 同 进 行 验 收 。 未 履行 验 收 手 续 不 得 进 入 下 道 工 序 。 危 险 性 较 大 工 程 施 工 验 收 结 束 必 须 报 告 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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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验 收 内 容危 险 性 较 大 工 程 验 收 主 要 内 容 主 要 包 括 以 下 几 方 面 :( 1) 材 料 验 收危 险 性 较 大 分 部 分 项 工 程 中 凡 牵 涉 到 工 程 结 构 安 全 的 主 要 材 料 的 验 收 , 包 括 产 品 合格 证 及 各 类 抽 检 报 告 的 核 验 。( 2) 隐 蔽 工 程 验 收危 险 性 较 大 的 各 分 部 、 分 项 工 程 凡 是 上 道 工 序 即 将 被 下 道 工 序 隐 蔽 前 军 必 须 进 行 隐蔽 工 程 验 收 。( 3) 分 段 验 收面 积 较 大 或 工 程 量 较 大 的 危 险 性 较 大 分 部 、 分 享 工 程 也 可 按 工 程 伸 缩 变 形 缝 或 现 场

实 际 情 况 划 分 区 段 进 行 分 段 验 收 。( 4) 总 体 验 收危 险 性 较 大 工 程 各 分 部 、 分 项 工 程 完 成 后 的 总 体 验 收 。13.10深 基 坑 支 护 工 程 具 体 验 收 内 容( 1) 桩 、 锚 杆 、 水 泥 土 墙 的 施 工 过 程 中 的 桩 长 、 孔 深 , 桩 径 、 孔 径 、 间 距 、 钢 筋 、水 泥 、 混 凝 土 等 主 要 参 数 、 主 要 材 料 在 施 工 过 程 中 进 行 监 控 、 验 收 , 每 进 入 下 一 道 工 序必 须 根 据 设 计 图 纸 及 先 关 规 范 进 行 验 收 。( 2) 对 深 基 坑 中 或 周 边 的 建 筑 物 、 地 下 管 线 、 地 下 水 位 的 监 测 、 保 护 也 必 须 按 危险 性 较 大 的 专 项 方 案 及 有 关 规 范 要 求 进 行 验 收 。( 3) 在 土 方 开 挖 前 , 由 监 理 、 施 工 总 包 单 位 、 支 护 结 构 施 工 单 位 、 设 计 单 位 对 支

护 结 构 共 同 组 织 验 收 。( 4) 总 包 单 位 在 土 方 开 挖 前 进 行 支 护 结 构 验 收 以 后 , 必 须 对 基 坑 工 程 施 工 的 安 全工 作 进 行 统 一 管 理 、 协 调 。 各 分 包 单 位 、 检 测 单 位 必 须 在 总 包 单 位 的 同 意 协 调 管 理 下 ,按 专 项 方 案 的 要 求 继 续 对 深 基 坑 的 安 全 施 工 进 行 监 测 管 理 , 直 到 基 坑 基 础 施 工 完 毕 ,土 方 回 填 后 , 施 工 总 承 包 单 位 按 有 关 规 定 向 当 地 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办 理 相 关 手 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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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示 牌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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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示 牌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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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示 牌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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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1安 全 生 产 保 证 体 系针 对 该 工 程 的 规 模 和 特 点 , 以 项 目 经 理 为 首 , 由 生 产 经 理 、 专 职 安 全 员 、 专 业 责 任工 程 师 , 各 项 工 程 的 管 理 人 员 组 成 安 全 保 证 体 系 。 认 真 贯 彻 执 行 安 全 责 任 制 和 各 项 规 章制 度 , 坚 持 经 常 性 的 施 工 安 全 教 育 、 检 查 及 监 督 指 导 。安 全 生 产 保 证 体 系

13.12安 全 目 标 与 制 度13.12.1项 目 经 理 部 将 本 着 “ 安 全 第 一 、 预 防 为 主 ” 的 安 全 方 针 , 严 抓 施 工 安 全 ,确 保 基 坑 施 工 期 间 无 重 大 工 伤 事 故 , 并 杜 绝 死 亡 事 故 。 项 目 经 理 部 负 责 整 个 现 场 的安 全 生 产 工 作 , 严 格 按 照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和 施 工 技 术 措 施 规 定 的 有 关 安 全 措 施 组 织 施工 。13.12.2由 于 该 工 程 的 规 模 较 大 , 地 理 位 置 重 要 , 决 定 了 现 场 的 施 工 安 全 的 重 要 性 ,因 此 项 目 部 进 场 后 成 立 以 项 目 经 理 任 组 长 的 安 全 文 明 施 工 领 导 小 组 。13.12.3根 据 建 设 部 、 市 建 委 制 定 的 文 件 和 规 定 建 立 健 全 各 项 现 场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并 将 各 项 制 度 落 实 到 人 , 实 行 安 全 生 产 奖 罚 制 度 。

现 场 负 责 : 生 产 经 理 安 全 施 工 负 责 : 安 全 员安全防护员 临时用电管理员 机械管理员 消防管理员 施工作业管理员 环保管理员 材料管理员总 负 责 : 项 目 经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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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2.4实 行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制 : 项 目 经 理 部 进 场 后 , 立 即 由 项 目 经 理 组 织 如 召 开 工作 安 排 会 , 并 由 现 场 管 理 经 理 根 据 安 全 措 施 要 求 和 现 场 实 际 情 况 , 对 管 理 人 员 进 行安 全 交 底 , 由 各 级 管 理 人 员 再 分 别 对 作 业 人 员 进 行 书 面 交 底 。13.12.5实 行 班 前 检 查 制 : 班 组 施 工 前 , 要 由 分 项 负 责 人 对 作 业 面 进 行 安 全 检 查 ,发 现 问 题 及 时 通 知 现 场 管 理 经 理 , 再 进 行 协 调 整 改 。13.12.6实 行 定 期 安 全 活 动 制 。 经 理 部 每 周 一 次 对 全 体 员 工 进 行 安 全 教 育 , 针 对 上一 周 安 全 方 面 存 在 的 问 题 进 行 总 结 , 并 对 本 周 的 安 全 重 点 和 注 意 事 项 做 必 要 的 交 底 ,使 广 大 员 工 能 够 心 中 有 数 , 从 意 识 上 时 刻 绷 紧 安 全 这 根 弦 。13.12.7实 行 危 急 情 况 停 工 制 : 一 旦 出 现 危 及 职 工 生 命 安 全 的 危 险 情 况 , 要 立 即 停

工 , 并 分 析 原 因 , 采 取 措 施 排 除 险 情 。13.12.8全 面 开 展 三 级 安 全 教 育 : 要 求 由 各 专 业 负 责 人 编 制 并 实 施 安 全 交 底 , 交 底要 落 实 到 人 , 并 要 以 文 字 等 形 式 记 录 , 被 交 底 人 要 签 字 认 可 , 工 长 以 上 人 员 经 考 核合 格 后 才 能 上 岗 。13.13 施 工 安 全 措 施13.13.1在 施 工 前 准 备( 1) 组 织 安 全 管 理 人 员 学 习 国 家 的 法 律 、 法 规 , 学 习 公 司 的 规 章 制 度 , 提 高 安 全 责 任意 识 , 加 大 隐 患 排 查 力 度 。( 2) 组 织 施 工 技 术 人 员 熟 悉 设 计 图 纸 和 地 质 勘 察 报 告 , 研 究 制 定 施 工 控 制 程 序 , 明 确

卡 控 的 重 点 及 责 任 人 。( 3) 对 操 作 员 工 进 行 岗 前 培 训 , 组 织 学 习 需 要 的 操 作 规 程 ; 特 种 作 业 人 员 必 须 持 证 上岗 , 并 对 特 种 作 业 人 员 进 行 专 业 培 训 。( 4) 机 具 设 备 由 专 人 检 查 , 保 证 其 完 好 率 , 并 制 定 施 工 机 具 设 备 的 保 养 制 度 。( 5) 劳 动 保 护 用 品 在 开 工 前 按 要 求 发 放 到 员 工 手 中 。13.13.2施 工 安 全 措 施( 1) 施 工 过 程 中 严 格 遵 守 “ 先 防 护 、 后 施 工 ” 的 规 定 , 严 禁 在 没 有 任 何 防 护 的 情 况 下违 章 作 业 。( 2) 现 场 的 各 项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以 标 牌 形 式 设 置 在 操 作 地 点 , 以 便 管 理 人 员 和 作 业 人 员

随 时 看 到 , 熟 记 在 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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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安 排 专 人 负 责 管 理 现 场 安 全 内 业 资 料 , 要 求 收 集 齐 全 。( 4) 进 场 施 工 人 员 均 必 须 戴 安 全 帽 。 项 目 管 理 人 员 和 作 业 人 员 佩 戴 不 同 着 色 的 安 全 帽 ,便 于 管 理 。( 5) 土 方 开 挖 后 每 日 进 行 观 测 一 次 , 支 护 施 工 完 毕 , 当 位 移 稳 定 后 每 周 观 测 1 次 , 观测 记 录 报 甲 方 与 监 理 部 门 。 如 观 测 值 有 异 常 突 变 , 应 立 即 会 同 技 术 人 员 分 析 原 因 采 取 紧急 措 施 。( 6) 组 织 人 力 进 行 对 周 围 建 筑 物 的 监 测 , 重 点 进 行 土 方 开 挖 后 的 变 形 调 查 及 裂 缝 跟 踪观 测 。( 7) 土 方 开 挖 时 , 按 选 定 地 点 留 置 马 道 位 置 。 基 坑 四 周 3.0m范 围 内 , 严 禁 堆 放 重 物 ,并 设 1.50m高 防 护 栏 , 护 栏 刷 红 白 相 间 警 示 色 , 夜 间 设 红 色 警 示 灯 。

( 8) 边 坡 支 护 时 , 进 行 喷 射 混 凝 土 操 作 人 员 , 均 佩 戴 防 护 目 镜 , 以 防 飞 溅 的 石 子 伤 害眼 睛 。( 9) 基 坑 上 下 坡 道 应 保 证 安 全 防 滑 , 及 时 打 扫 清 理 , 防 止 发 生 人 员 上 下 滑 倒 、 跌 落 。( 10) 混 凝 土 浇 筑 前 应 对 混 凝 土 工 、 地 泵 司 机 等 人 进 行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 11) 浇 筑 混 凝 土 时 , 设 专 人 随 时 观 察 基 坑 边 坡 情 况 , 如 发 现 有 裂 纹 或 滑 坡 迹 象 和 护 坡桩 位 移 及 桩 间 护 壁 有 裂 缝 、 滑 落 迹 象 , 一 旦 发 现 , 立 即 撤 离 现 场 , 停 止 施 工 , 由 相 关 部门 采 取 措 施 后 方 可 继 续 施 工 。( 12) 施 工 用 电 线 , 电 箱 均 要 架 空 , 不 得 走 钢 筋 , 钢 管 上 , 非 电 工 不 得 私 自 拆 接 线 。( 13) 工 作 时 , 泵 操 作 人 员 应 对 整 个 工 作 区 域 负 责 , 非 操 作 人 员 未 经 允 许 , 不 得 入 内 。( 14) 必 须 按 规 定 期 限 对 机 械 进 行 保 养 和 检 修 。

( 15) 振 捣 器 必 须 由 专 人 使 用 , 操 作 者 应 按 规 定 戴 好 绝 缘 手 套 , 穿 绝 缘 鞋 。( 16) 振 捣 器 使 用 前 应 检 查 电 源 、 电 缆 、 漏 电 保 护 器 及 接 地 是 否 正 常 , 电 源 线 严 禁 拖 在钢 筋 上 使 用 , 应 随 时 用 木 制 三 脚 架 架 空 。13.14 临 电 管 理 措 施13.14.1施 工 现 场 临 时 用 电 执 行 国 家 建 设 部 制 定 的 JGJ 46-2012《 施 工 现 场 临 时 用电 安 全 技 术 规 范 》 。13.14.2电 工 持 证 上 岗 , 检 修 电 路 及 接 电 有 两 人 进 行 , 符 合 “ 一 干 一 看 ” 要 求 , 作业 时 佩 戴 齐 全 有 效 的 防 护 用 具 。13.14.3严 格 按 施 工 平 面 图 的 要 求 布 置 临 电 系 统 , 线 缆 及 配 电 箱 的 布 设 安 装 要 符 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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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 制 条 文 》 第 八 章 的 有 关 要 求 , 经 测 试 验 收 合 格 后 正 式 投 入 使 用 , 办 理 相 关 的 验收 手 续 , 并 记 录 存 档 。13.14.4现 场 均 采 用 标 准 的 成 品 配 电 箱 。 箱 内 贴 有 配 电 箱 电 路 系 统 图 , 且 每 个 电 气配 件 边 均 有 标 识 。 配 电 箱 的 接 线 均 采 用 下 进 线 , I级 、 II级 电 箱 安 装 就 位 后 还 应 设防 护 栏 杆 。13.14.5现 场 一 律 采 用 “ 三 级 配 电 ” 制 及 “ 一 机 一 闸 ” 制 , 严 禁 乱 接 电 线 , 严 禁 使用 多 处 龟 裂 和 严 重 破 损 的 电 缆 。13.14.6每 天 临 时 水 电 负 责 人 要 对 现 场 的 情 况 进 行 检 查 , 发 现 问 题 及 时 整 改 , 如 不能 立 即 整 改 应 通 知 作 业 人 员 注 意 操 作 , 或 令 其 停 止 作 业 。13.15

机 械 管 理 措 施13.15.1现 场 机 械 安 置 必 须 符 合 施 工 平 面 布 置 图 的 要 求 。13.15.2施 工 机 械 需 有 使 用 、 检 测 记 录 , 并 有 定 期 检 查 方 案 。13.15.3钢 筋 加 工 区 整 洁 , 防 护 设 备 齐 全 。 钢 筋 调 直 机 、 切 断 机 定 人 定 机 负 责 管 理 ,随 机 有 安 全 操 作 规 程 。 加 工 下 脚 料 要 及 时 清 理 干 净 , 机 械 部 位 润 滑 良 好 、 紧 定 、 接地 可 靠 。13.15.4电 焊 机 、 切 割 机 等 机 电 设 备 , 要 求 开 关 灵 敏 , 接 地 可 靠 , 电 源 线 必 须 绝 缘良 好 无 漏 电 。

13.16料 具 管 理 措 施13.16.1露 天 堆 放 材 料 时 要 码 放 整 齐 , 符 合 要 求 , 不 妨 碍 交 通 。13.16.2施 工 时 现 场 材 料 储 藏 要 统 一 规 格 , 合 理 布 局 , 分 类 码 放 , 采 取 有 效 的 保 管措 施 。13.16.3砂 石 和 其 它 散 料 应 随 用 随 清 , 不 留 料 底 ; 现 场 作 业 面 做 到 活 完 、 料 清 、 脚下 清 。13.17施 工 人 员 管 理 措 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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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7.1施 工 期 间 工 人 需 统 一 着 装 进 出 场 地 。13.17.2进 入 施 工 场 地 内 的 工 人 必 须 佩 戴 安 全 帽 , 并 禁 止 在 场 区 内 随 地 大 小 便 。13.17.3所 有 施 工 人 员 应 保 持 现 场 卫 生 , 生 产 及 生 活 垃 圾 均 予 以 合 理 处 理 , 不 得 随处 抛 撒 。13.17.4工 人 宿 舍 委 派 专 人 或 轮 流 实 行 卫 生 值 日 , 确 保 室 内 外 整 洁 、 卫 生 。13.17.5工 人 食 宿 必 须 严 格 执 行 业 住 方 安 排 , 不 得 在 工 地 内 做 饭 或 实 施 其 它 不 利 于文 明 施 工 的 行 为 。13.17.6施 工 期 间 严 禁 工 人 吸 烟 和 饮 酒 , 如 发 现 需 立 即 制 止 并 采 取 处 罚 措 施 。13.18

消 防 保 卫 措 施13.18.1现 场 设 置 消 防 拴 。13.18.2每 天 对 现 场 的 防 火 情 况 及 消 防 设 施 进 行 检 查 , 确 保 消 防 设 施 完 好 有 效 , 能及 时 消 除 火 灾 隐 患 。13.18.3坚 持 现 场 用 火 审 批 制 度 , 电 气 焊 作 业 面 上 要 有 灭 火 器 材 。 电 焊 要 双 线 到 位 ,不 得 以 钢 筋 、 铁 件 做 回 路 电 线 。13.18.4进 场 的 易 燃 、 易 爆 物 品 , 设 专 人 负 责 保 管 , 严 格 履 行 出 入 库 手 续 , 防 止 各种 不 安 全 隐 患 及 事 故 的 发 生 。13.19 环 境 保 护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遵 循 环 境 管 理 体 系 /ISO14001的 运 行 模 式 (方 针 、 策 划 、 实 施 与 运 行 、检 查 与 纠 正 措 施 、 管 理 评 审 、 持 续 改 进 ),建 立 实 施 环 境 方 针 、 目 标 和 指 标 所 需 的 组 织 机构 、 职 责 、 惯 例 、 程 序 、 过 程 和 资 源 。13.19.1管 理 目 标做 好 现 场 环 境 保 护 , 做 到 “ 黄 土 不 露 天 ” , 实 行 场 地 绿 化 , 使 用 绿 色 建 材 、 进 行 绿色 施 工 。13.19.2环 保 管 理 组 织 体 系项 目 部 成 立 “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领 导 小 组 ” , 组 织 领 导 施 工 现 场 的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工 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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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部 设 立 安 全 环 保 部 , 负 责 本 项 目 的 环 管 理 。 劳 务 分 包 方 设 专 职 环 保 员 , 班 组 设兼 职 环 保 员 。13.19.3现 场 环 境 保 护 措 施减 少 施 工 活 动 对 施 工 现 场 及 周 边 区 域 土 壤 环 境 的 负 面 影 响 。施 工 总 平 面 布 置 紧 凑 , 节 约 施 工 场 地 占 用 面 积 , 尽 量 限 制 场 地 干 扰 面 积 。施 工 中 开 挖 出 的 备 用 回 填 土 堆 置 在 安 全 的 场 地 上 , 防 止 侵 蚀 和 流 失 ; 尽 量 回 填 利 用 。保 护 表 层 土 、 稳 定 斜 坡 、 植 被 覆 盖 , 防 止 由 于 地 表 径 流 或 风 化 引 起 的 场 地 内 水 土 流失 ( 车 库 顶 板 冬 施 回 填 详 见 回 填 土 专 项 施 工 方 案 ) 。采 取 有 效 措 施 , 防 止 由 雨 水 管 道 、 地 表 径 流 和 空 气 带 来 的 杂 质 , 颗 粒 所 产 生 的 沉 淀

物 。 对 不 可 再 生 利 用 的 施 工 废 弃 物 处 理 符 合 国 家 及 地 方 法 律 法 规 要 求 , 防 止 土 壤 和 地 下水 污 染 。危 险 品 化 学 品 存 放 处 、 危 险 性 废 物 丢 放 场 和 固 体 废 弃 物 填 埋 场 有 严 格 的 隔 水 层 设计 , 同 时 做 好 渗 透 液 收 集 和 处 理 工 程 , 防 止 土 壤 和 地 下 水 污 染 。( 1) 大 气 污 染 防 治1) 施 工 现 场 扬 尘 管 理混 凝 土 必 须 使 用 预 拌 混 凝 土 , 因 条 件 限 制 需 在 现 场 设 置 搅 拌 机 的 , 应 使 用 密 封 的 散装 水 泥 , 同 时 机 棚 封 闭 , 并 配 备 有 效 降 尘 防 尘 装 置 。裸 露 地 面 采 取 积 极 抑 尘 措 施 , 派 有 专 人 负 责 , 大 面 积 的 裸 露 地 面 、 坡 面 、 集 中 堆 放

的 土 方 采 用 覆 盖 或 固 化 的 抑 尘 措 施 。 ( 如 在 土 护 工 程 施 工 期 间 , 现 场 存 放 的 土 方 根 据 平面 布 置 图 在 固 定 地 点 堆 放 , 并 用 密 目 进 行 封 盖 : 其 它 部 位 可 采 用 绿 化 、 隔 尘 布 覆 盖 等 措施 ) 。易 扬 尘 细 颗 粒 建 筑 材 料 密 闭 存 放 , 使 用 过 程 中 采 用 有 效 防 尘 措 施 。施 工 现 场 设 立 封 闭 分 类 垃 圾 站 , 及 时 集 中 分 拣 、 回 收 、 清 运 现 场 垃 圾 , 按 照 标 准 路线 和 时 间 到 指 定 的 消 纳 场 所 倾 倒 。 清 运 时 要 洒 水 , 防 止 扬 尘 。拌 和 、 碾 压 、 切 割 、 模 板 拆 除 等 工 序 均 采 用 有 效 的 抑 尘 措 施 , 可 选 用 合 适 的 工 具 ,局 部 采 取 洒 水 措 施 降 尘 等 。施 工 现 场 建 立 洒 水 清 扫 制 度 , 配 备 洒 水 设 备 , 并 有 专 人 负 责 。废 弃 物 应 分 类 存 放 , 对 有 可 能 造 成 二 次 污 染 的 废 弃 物 必 须 单 独 贮 存 、 设 置 安 全 防 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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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 施 且 有 醒 目 标 识 。 所 有 废 弃 物 将 被 送 到 许 可 的 再 生 工 厂 。施 工 现 场 的 混 凝 土 路 面 设 专 人 维 护 , 保 持 清 洁 , 防 止 浮 土 和 泥 泞 。土 方 施 工 及 冬 期 施 工 期 间 , 在 施 工 现 场 出 口 处 设 车 辆 清 洗 冲 刷 台 , 车 辆 清 理 和 冲 洗干 净 后 方 可 出 现 场 , 运 输 车 驶 出 要 保 持 车 身 清 洁 , 混 凝 土 罐 车 每 次 出 场 前 应 清 洗 下 料 斗 。遇 有 四 级 风 以 上 天 气 不 得 进 行 土 方 回 填 、 转 运 以 及 其 他 可 能 产 生 扬 尘 污 染 的 施 工 。2) 噪 声 污 染 的 防 治建 筑 施 工 现 场 噪 声 限 值 见 下 表 :施 工 阶 段 主 要 噪 声 源 噪 声 限 值 ( 分 类 )土 方 开 挖 、 护 坡 、

桩 基 础 挖 掘 机 、 铲 车 、 运 土 车 、打 桩 机 等 白 天 夜 间75 55施 工 现 场 每 月 进 行 一 次 噪 音 监 测 , 测 点 选 在 距 现 场 围 墙 1m处 , 现 场 设 四 个 监 测 点 ,布 置 在 场 东 、 南 侧 , 设 专 人 做 噪 声 监 测 并 做 记 录 , 接 受 社 会 监 督 。 噪 声 测 量 数 据 必 须 要原 始 、 公 正 、 有 效 、 严 禁 伪 造 数 据 , 数 据 在 记 录 时 字 迹 要 工 整 。严 格 控 制 强 噪 声 作 业 , 施 工 现 场 在 使 用 混 凝 土 输 送 泵 、 电 锯 等 强 噪 音 机 具 前 , 采 取隔 音 棚 或 隔 音 罩 进 行 降 噪 封 闭 、 遮 挡 , 现 场 混 凝 土 振 捣 采 用 低 噪 音 混 凝 土 振 捣 棒 , 振 捣混 凝 土 时 , 不 得 振 动 钢 筋 和 模 板 。施 工 现 场 的 电 锯 、 电 刨 、 搅 拌 机 、 固 定 式 混 凝 土 输 送 泵 、 大 型 空 气 压 缩 机 等 强 噪 声设 备 应 搭 设 封 闭 式 机 棚 , 并 设 置 在 远 离 居 民 区 的 一 侧 , 以 减 少 噪 声 污 染 。

进 行 夜 间 施 工 作 业 的 , 应 采 取 措 施 , 最 大 限 度 减 少 施 工 噪 声 , 可 采 用 隔 音 布 、 低 噪声 振 捣 棒 等 方 法 。 严 格 按 照 规 定 时 间 施 工 , 合 理 安 排 噪 声 作 业 时 间 , 从 时 间 安 排 上 减 少噪 声 影 响 。经 常 对 职 工 进 行 环 保 教 育 , 在 施 工 中 不 大 声 喧 哗 , 搬 运 材 料 时 要 轻 拿 轻 放 , 特 别 要杜 绝 认 为 敲 打 、 叫 嚷 、 野 蛮 装 卸 噪 声 等 现 象 并 进 项 严 格 控 制 。 承 担 夜 间 材 料 运 输 的 车 辆 ,进 入 施 工 现 场 严 禁 鸣 笛 , 装 卸 材 料 应 做 到 轻 拿 轻 放 , 最 大 限 度 地 减 少 噪 声 扰 民 。( 2) 水 污 染 的 防 治对 暴 雨 径 流 、 生 活 污 水 、 工 程 污 水 等 不 同 来 源 的 工 地 污 水 , 采 用 去 除 泥 沙 、 去 除 油污 、 分 解 有 机 物 、 沉 淀 过 滤 等 有 针 对 性 的 处 理 方 式 , 达 标 排 放 。确 保 雨 水 网 与 污 水 管 分 开 使 用 , 严 禁 将 非 雨 水 类 的 其 他 水 体 排 进 市 政 雨 水 管 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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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 场 交 通 道 路 和 材 料 堆 放 场 地 统 一 规 划 排 水 沟 , 控 制 污 水 流 向 , 设 置 沉 淀 池 , 将污 水 沉 淀 后 再 排 入 市 政 污 水 管 线 。对 食 堂 排 出 的 污 水 采 用 隔 油 措 施 , 设 置 隔 油 池 , 并 要 定 期 检 查 , 确 保 其 隔 油 效 果 。对 于 油 料 库 、 有 毒 物 品 及 油 漆 库 , 应 设 专 人 负 责 , 存 放 处 的 地 面 采 取 防 堵 措 施 ,至 少 要 到 水 泥 地 面 、 固 体 有 毒 物 用 袋 集 装 , 液 体 物 采 用 封 闭 式 的 容 器 管 理 , 尽 量 避 免 泄露 、 遗 撒 ; 化 学 品 及 有 毒 物 质 使 用 前 应 编 制 作 业 指 导 书 , 并 对 操 作 者 进 行 培 训 ; 有 毒 物质 消 纳 找 有 资 质 单 位 实 行 定 向 回 收 。厕 所 设 化 粪 池 , 定 期 清 理 。 工 地 采 用 环 保 移 动 厕 所 作 为 补 充 。( 3) 光 污 染 的 防 治对 施 工 现 场 直 射 光 线 和 电 焊 眩 光 进 行 有 效 控 制 或 遮 挡 , 避 免 对 周 围 区 域 产 生 不 利 干

扰 。 合 理 安 排 施 工 作 业 时 间 , 尽 量 不 在 深 夜 施 工 。施 工 现 场 大 型 照 明 灯 采 用 俯 视 角 度 , 无 直 射 光 线 射 入 空 中 及 周 围 建 筑 物 。采 取 遮 蔽 措 施 , 限 制 夜 间 溢 出 施 工 现 场 范 围 之 外 的 光 线 , 不 对 周 围 住 户 造 成 影 响 。( 4) 能 源 利 用 与 管 理制 定 节 能 措 施 , 采 用 高 效 节 能 的 设 施 和 产 品 , 改 进 施 工 工 艺 , 技 术 经 济 条 件 适 宜 时 增 加对 再 生 产 能 源 的 利 用 。1) 节 约 能 耗对 施 工 人 员 进 行 教 育 , 提 高 其 节 能 意 识 。设 置 专 门 的 监 督 管 理 小 组 , 杜 绝 无 谓 的 浪 费 。

对 施 工 现 场 的 机 械 设 备 , 做 到 随 用 随 开 , 人 离 机 停 , 防 止 空 载 运 转 。施 工 现 场 要 合 理 机 设 置 照 明 灯 数 量 与 功 率 , 杜 绝 昼 夜 长 明 灯 。施 工 现 场 和 办 公 区 域 现 有 使 用 照 明 灯 具 如 损 坏 更 换 , 选 用 节 能 灯 具 , 开 关 优 先 选 用 节 能型 开 关 。 工 作 人 员 休 息 或 下 班 后 及 时 关 闭 照 明 灯 、 计 算 机 、 空 调 等 用 电 设 备 。经 常 检 查 现 场 用 电 设 备 、 线 路 并 维 护 保 养 , 优 选 节 能 型 产 品 。比 较 施 工 实 际 耗 油 量 与 按 定 额 计 算 耗 油 量 , 提 高 节 能 油 率 。比 较 施 工 实 际 耗 电 量 与 按 定 额 计 算 耗 电 量 , 提 高 节 能 电 率 。2)节 约 用 水冲 洗 机 械 车 辆 要 注 意 节 约 用 水 , 要 使 用 节 水 枪 , 并 将 冲 洗 水 沉 淀 回 收 利 用 。现 场 降 尘 所 需 的 水 应 优 先 使 用 沉 淀 的 水 , 洒 水 应 根 据 季 节 、 天 气 情 况 控 制 洒 水 量 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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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 隔 时 间 , 在 气 候 湿 润 的 季 节 , 减 少 洒 水 量 和 延 长 洒 水 时 间 : 坚 持 每 天 听 天 气 预 报 , 如有 雨 水 产 生 可 利 用 雨 水 降 尘 。在 施 工 现 场 和 办 公 区 城 的 供 水 部 位 或 醒 目 部 位 , 要 设 节 水 标 志 、 标 语 , 提 醒 大 家 时刻 注 意 节 约 用 水 。定 期 对 管 道 和 水 阀 门 进 行 检 修 , 发 现 管 道 损 坏 应 及 时 更 换 或 维 修 , 以 免 管 道 漏 水 ,浪 费 水 资 源 。( 5) 材 料 使 用 与 资 源 再 利 用1)材 料 节 约 、 环 保 建 材随 时 掌 握 施 工 用 料 信 息 , 周 转 材 料 维 护 良 好 : 尽 可 能 回 收 利 用 施 工 过 程 中 产 生 的建 筑 废 弃 物 。

比 较 实 际 施 工 材 料 消 耗 量 与 计 算 材 料 消 耗 量 , 提 高 节 材 率 。 就 地 取 材 , 减 少 材 料 运输 造 成 的 能 源 消 耗 和 环 境 影 响 , 计 算 本 地 化 材 料 比 例 , 择 其 大 者 实 施 。2) 固 体 废 弃 物 管 理制 定 并 实 施 施 工 场 地 废 弃 物 管 理 计 划 , 分 类 处 理 现 场 垃 圾 , 分 离 可 回 收 利 用 的 施 工废 弃 物 , 将 其 直 接 再 应 用 于 施 工 过 程 中 , 或 通 过 再 生 利 用 厂 家 回 收 进 行 再 加 工 处 理 。采 购 办 公 用 品 时 , 要 尽 可 能 采 购 符 合 环 保 要 求 的 绿 色 办 公 用 品 ; 在 使 用 过 程 中 要 严格 管 理 并 加 强 监 督 和 检 查 , 比 免 浪 费 , 最 大 限 度 的 减 少 办 公 区 废 弃 物 的 产 生 。队 两 面 已 经 用 过 的 废 纸 , 应 当 用 纸 箱 盛 装 单 独 存 放 , 处 理 给 物 资 回 收 的 单 位 或 个 人 ,但 不 准 将 盖 有 公 章 的 、 涉 及 企 业 机 密 的 废 纸 同 时 处 理 , 而 应 将 其 粉 碎 后 再 处 理 。无 毒 无 害 固 体 废 弃 物 的 处 理 : 合 理 堆 放 , 及 时 清 运 , 有 毒 有 害 固 体 废 弃 物 ( 如 废 旧

电 池 、 胶 片 、 圆 珠 笔 、 油 墨 、 墨 盒 、 蜡 纸 、 费 软 盘 、 费 笔 杆 、 废 硒 鼓 、 色 带 、 废 日 光 灯管 ) 的 处 理 ; 又 羡 慕 不 对 废 弃 物 设 置 统 一 的 标 识 分 类 存 放 , 委 托 具 有 相 应 资 质 的 回 收 公司 进 行 回 收 处 理 , 保 留 回 收 的 相 关 证 明 。在 办 公 区 、 生 活 区 设 置 废 旧 电 池 回 收 箱 , 将 收 回 的 废 旧 电 池 集 中 存 放 , 不 允 许 将 废旧 电 池 作 为 一 般 废 弃 物 品 处 置 。计 算 施 工 废 弃 物 回 收 比 例 , 进 行 评 估 。( 6) 防 止 机 械 油 料 渗 漏 的 措 施施 工 现 场 存 放 的 油 料 和 化 学 溶 剂 等 物 品 应 设 有 专 门 的 库 房 , 地 面 应 做 防 渗 漏 处 理 。废 弃 的 油 料 和 化 学 溶 剂 应 集 中 处 理 , 不 得 随 意 倾 倒 。施 工 机 械 设 备 检 修 及 使 用 中 产 生 的 油 污 , 应 集 中 汇 入 接 油 盘 中 并 定 期 清 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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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 油 盘 应 定 期 安 排 人 员 清 理 , 清 理 时 , 油 污 液 面 不 得 超 过 接 油 盘 高 底 1/2, 防 止 油 污溢 出 。 清 洗 施 工 机 械 、 设 备 及 工 具 的 废 水 、 废 油 等 不 得 直 接 排 放 , 应 集 中 处 理 , 以 防 污染 水 质 和 土 壤 。( 7) 施 工 操 作 环 保 措 施1) 土 方 施 工 环 境 保 护 措 施1) 挖 掘 机 装 车 不 得 过 满 ( 运 输 车 上 土 方 堆 放 最 高 点 不 得 高 于 槽 帮 50cm, 边 缘 低 于槽 帮 10cm) , 并 由 专 人 清 扫 车 辆 , 所 有 运 土 车 辆 必 须 设 有 自 动 苫 棚 , 车 厢 经 检 查 无 遗 洒情 况 后 方 可 放 行 。 现 场 门 口 必 须 设 置 醒 目 的 提 示 牌 , 以 提 示 司 机 及 有 关 人 员 在 执 行 运 输任 务 时 注 意 防 止 遗 洒 。2) 根 据 有 关 环 保 要 求 , 为 满 足 施 工 区 域 内 道 路 清 洁 , 减 少 遗 洒 , 自 卸 车 出 场 区 前 先 必

须 进 行 清 洗 , 然 后 在 进 行 揩 干 处 理 , 否 则 不 得 出 场 。 洗 车 用 水 在 专 门 的 沉 淀 池 中 沉 淀 后循 环 使 用 , 沉 淀 池 中 的 沉 渣 每 天 清 理 一 次 , 清 理 出 的 沉 渣 用 平 板 车 运 至 基 坑 , 随 外 运 土方 运 出 。 洗 车 台 外 侧 铺 设 编 制 袋 或 草 帘 , 用 以 吸 收 轮 胎 的 水 份 , 减 少 车 轮 胎 泥 污 染 路 面 。3) 土 方 开 挖 前 , 用 洒 水 车 对 将 要 开 挖 的 土 方 进 行 洒 水 , 减 少 扬 尘 。 当 风 力 大 于 四 级时 , 停 止 土 方 挖 运 施 工 。 施 工 作 业 产 生 的 污 水 , 必 须 经 沉 淀 池 沉 淀 后 方 可 排 入 市 政 污 水管 道 。 施 工 污 水 严 禁 流 出 施 工 区 域 , 污 染 环 境 。4) 增 强 环 境 保 护 意 识 , 对 施 工 人 员 经 常 进 行 环 保 教 育 , 将 扰 民 程 度 降 到 最 低 。 施 工噪 声 必 须 控 制 在 场 界 昼 间 75分 贝 , 夜 间 55分 贝 以 下 , 现 场 检 测 又 项 目 部 负 责 ; 现 场 的环 境 保 护 控 制 应 服 从 统 一 管 理 。 在 施 工 区 域 内 成 立 一 支 10人 的 清 扫 及 洗 车 队 伍 ; 车 辆出 口 50m内 设 专 人 清 扫 马 路 、 洒 水 , 防 止 扬 尘 污 染 。 派 专 人 沿 途 巡 视 , 发 现 遗 洒 立 即 组

织 人 员 清 扫 。5) 车 辆 行 进 途 中 拐 弯 要 慢 行 , 防 止 甩 土 。 车 辆 出 场 前 由 专 人 检 查 后 槽 帮 , 后 槽 帮 关闭 不 严 的 车 辆 严 禁 出 场 。 渣 土 运 输 车 辆 必 须 将 渣 土 准 运 证 放 置 于 前 挡 风 玻 璃 处 , 以 便 于执 法 部 门 的 检 查 。6) 严 格 执 行 市 建 委 关 于 施 工 时 间 的 规 定 , 在 允 许 夜 间 施 工 的 场 地 、 机 械 、 车 辆 应 尽可 能 小 油 门 操 作 , 严 禁 夜 间 鸣 喇 叭 , 减 少 噪 声 扰 民 。 使 用 静 音 环 保 空 压 机 , 减 少 施 工 噪声 。 7) 施 工 中 应 注 意 保 护 、 避 让 现 场 绿 化 设 施 、 树 木 、 花 草 。 施 工 作 业 产 生 的 污 水 , 必须 经 沉 淀 池 沉 淀 后 方 可 排 入 市 政 污 水 管 道 。 施 工 污 水 严 禁 流 出 施 工 区 域 , 污 染 环 境 。8) 开 工 前 与 园 区 相 关 部 门 取 得 联 系 , 办 好 各 种 相 关 手 续 , 在 做 好 各 方 面 工 作 的 前 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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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 , 得 到 各 监 督 执 法 部 门 的 理 解 和 配 合 , 并 严 格 按 照 指 定 地 点 卸 车 , 严 禁 乱 跑 乱 倒 , 使这 项 工 程 得 到 顺 利 进 行 。9) 现 场 合 理 规 划 排 水 设 施 和 排 水 沟 , 将 雨 水 等 集 中 排 到 雨 污 水 管 道 内 , 防 止 雨 污 水流 到 场 外 。10) 施 工 现 场 应 遵 守 《 建 筑 施 工 场 届 噪 声 限 值 》 规 定 的 噪 声 限 值 , 设 专 人 定 期 测 定噪 音 值 , 发 现 超 标 及 时 采 取 降 噪 措 施 。11) 道 路 平 整 畅 通 , 有 排 水 措 施 , 不 得 有 积 水 , 现 场 排 水 经 沉 淀 后 方 能 排 入 污 水 管道 。2) 钢 筋 施 工 环 境 保 护 措 施钢 筋 进 场 时 的 装 卸 必 须 用 吊 车 装 卸 , 轻 拿 轻 放 , 避 免 产 生 噪 声 ; 钢 筋 加 工 机 械 ( 切

割 机 、 卷 扬 机 、 弯 曲 机 等 ) 的 维 修 、 擦 拭 的 棉 纱 统 一 处 理 。 机 械 经 常 进 行 维 修 , 对 有 漏油 现 象 的 机 械 必 须 停 止 使 用 进 行 维 修 , 防 止 漏 油 过 多 而 污 染 土 地 。3) 模 板 工 程 施 工 环 境 保 护 措 施在 制 作 和 设 计 模 板 时 , 尽 量 节 约 材 料 。 对 在 加 工 或 使 用 后 的 残 余 材 料 集 中 处 理 , 对废 木 屑 应 集 中 处 理 。 锯 末 集 中 处 理 , 加 以 二 次 利 用 ( 用 于 养 护 或 其 他 ) 。 二 次 利 用 完 毕后 集 中 处 理 。 使 用 电 刨 、 电 锯 时 , 遵 守 作 息 时 间 , 保 证 在 正 常 的 施 工 时 间 内 使 用 。模 板 运 输 时 轻 拿 轻 放 。 模 板 调 整 时 , 不 要 过 度 敲 击 , 避 免 损 坏 模 板 及 其 附 件 和 造 成大 的 噪 声 。 模 板 拆 除 时 , 必 须 尽 量 保 存 模 板 的 完 整 性 , 减 少 模 板 的 报 废 率 。 模 板 进 行 清理 时 , 不 要 损 坏 模 板 和 其 配 件 ; 涂 刷 脱 模 剂 时 , 防 止 泄 漏 , 以 免 污 染 土 壤 , 禁 止 用 废 旧的 机 油 代 替 脱 模 剂 。

4) 混 凝 土 工 程 施 工 环 境 保 护 措 施混 凝 土 运 输 车 辆 应 保 证 车 况 良 好 , 避 免 在 运 输 过 程 中 发 出 大 的 噪 声 、 排 放 尾 气 等 。确 保 混 凝 土 泵 送 设 备 的 良 好 工 作 状 态 。 振 捣 时 采 用 低 噪 音 振 捣 棒 , 尽 量 避 免 振 击 模 板 ,以 减 少 噪 声 。 泵 送 设 备 要 经 常 维 修 , 避 免 漏 油 及 排 放 废 气 过 多 而 污 染 土 地 及 大 气 。混 凝 土 养 护 : 对 苦 布 和 塑 料 薄 膜 要 保 护 好 , 以 备 回 收 利 用 。 保 温 被 和 其 它 东 西 经 多次 利 用 后 统 一 收 集 废 弃 。13.20绿 色 施 工为 大 幅 度 提 高 本 地 区 环 境 质 量 , 建 设 生 态 良 好 的 城 市 , 为 社 会 创 造 优 美 环 境 ; 用 保护 环 境 、 保 护 资 源 、 保 护 生 态 平 衡 的 可 持 续 发 展 思 想 开 展 环 境 保 护 宣 传 教 育 活 动 , 不 断增 强 社 会 的 环 保 意 识 , 鼓 励 公 众 积 极 参 与 各 项 改 善 生 态 环 境 的 活 动 为 了 环 境 与 人 类 的 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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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 之 间 的 和 谐 统 一 。 绿 色 施 工 越 来 越 被 社 会 所 重 视 , 所 以 , 本 工 程 绿 色 施 工 也 作 为 一 个重 要 内 容 。

绿 色 施 工 组 织 机 构 图13.20.1节 约 土 地A.施 工 现 场 的 临 时 设 施 建 设 禁 止 使 用 粘 土 砖 。B.施 工 现 场 物 料 堆 放 应 紧 凑 , 施 工 道 路 宜 按 照 永 久 道 路 和 临 时 道 路 相 结 合 的 原 则 布 置 ,减 少 土 地 占 用 。C.挖 出 的 弃 土 , 有 场 地 堆 放 的 应 提 前 进 行 挖 填 平 衡 计 算 , 或 与 邻 近 施 工 现 场 之 间 的 土 方进 行 资 源 调 配 , 尽 量 利 用 原 土 回 填 , 做 到 土 方 量 的 挖 填 平 衡 。 因 施 工 造 成 裸 土 的 地 块 ,应 及 时 覆 盖 沙 石 或 种 植 速 生 草 种 , 防 止 由 于 地 表 径 流 或 风 化 引 起 的 场 地 内 水 土 流 失 , 施工 结 束 后 , 应 恢 复 其 原 有 地 貌 和 植 被 。13.20.2

节 能A.规 定 合 理 的 温 、 湿 度 标 准 和 使 用 时 间 , 提 高 空 调 和 采 暖 装 置 的 运 行 效 率 。 冬 季 室 内 空调 平 温 度 不 得 低 于 26度 , 冬 季 室 内 空 调 温 度 设 置 不 得 高 于 20度 。 空 调 运 行 期 间 应 关 闭门 窗 。B.照 明 器 具 宜 选 用 节 能 型 器 具 。 在 满 足 照 明 度 的 前 提 下 , 办 公 室 节 能 型 照 明 器 具 功 率 密度 值 不 得 大 于 8w/㎡ , 宿 舍 不 得 大 于 6w/㎡ , 仓 库 照 明 不 得 大 于 5w/㎡ 。C.施 工 机 械 设 备 应 建 立 按 时 保 养 、 保 修 、 检 验 制 度 。( 4) 22v/380v单 向 用 电 设 备 接 入 22v/380v三 相 系 统 时 , 宜 使 用 三 相 平 衡 。( 5) 合 理 安 排 工 序 , 提 高 各 种 机 械 的 使 用 率 和 , 满 载 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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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用 电 必 须 装 设 电 表 , 生 活 区 和 施 工 区 应 分 别 计 量 , 用 电 电 源 处 应 设置 明 显 的 节 约 用 电 标 识 , 同 时 , 施 工 现 场 的 建 立 照 明 运 行 维 护 和 管 理 制 度 , 及 时 收 集 用电 资 料 , 建 立 用 电 节 电 统 计 台 帐 。( 7) 建 筑 材 料 的 选 用 应 缩 短 运 输 距 离 , 减 少 能 源 消 耗 。13.20.3节 水1) 、 建 筑 工 程 施 工 应 实 行 用 水 计 量 管 理 , 严 格 控 制 施 工 阶 段 用 水 量 , 施 工 用 水 必 须 安装 水 表 , 生 活 区 和 施 工 区 应 分 别 计 量 , 施 工 现 场 应 及 时 收 集 施 工 现 场 的 用 水 资 料 , 建 立用 水 节 水 统 计 台 帐 , 并 进 行 分 析 、 对 比 , 提 高 节 水 率 。2) 施 工 现 场 生 产 、 生 活 用 水 必 须 使 用 节 水 型 生 活 用 水 器 具 , 水 源 处 应 设 置 明 显 的 节 水

用 水 标 示 。3)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应 采 取 地 下 水 资 源 保 护 措 施 , 新 开 工 的 工 程 限 制 进 行 降 水 , 因 特 殊 情况 需 要 进 行 降 水 的 工 程 , 必 须 组 织 专 家 论 证 审 查 、13.20.4节 约 材 料 与 资 源 利 用A.优 化 施 工 方 案 , 选 用 绿 色 材 料 , 积 极 推 广 新 材 料 , 新 工 艺 , 促 进 材 料 的 合 理 使 用 , 节省 实 际 施 工 材 料 的 消 耗 量 。 建 设 工 艺 及 模 板 支 护 等 专 项 方 案 应 予 以 会 审 、 优 化 , 合 理 安排 工 期 , 加 快 周 转 材 料 使 用 频 率 , 降 低 非 实 体 材 料 的 投 入 和 消 耗 。B.根 据 施 工 进 度 、 材 料 周 转 时 间 、 库 存 情 况 等 制 定 采 购 计 划 , 并 合 理 确 定 采 购 数 量 , 避免 采 购 过 多 , 造 成 积 压 或 浪 费 。

C.对 周 转 材 料 进 行 保 养 维 护 , 维 护 其 质 量 状 态 , 延 长 其 使 用 寿 命 。 按 照 材 料 存 放 要 求 进行 材 料 装 卸 和 临 时 保 管 , 避 免 因 现 场 存 放 条 件 不 合 理 而 导 致 浪 费 。D.施 工 现 场 应 建 立 可 回 收 再 利 用 物 资 清 单 , 制 定 并 实 施 可 回 收 废 料 的 回 收 管 理 办 法 , 提高 废 料 利 用 率 。E.根 据 场 地 建 设 现 状 调 查 , 对 现 有 的 建 筑 , 设 施 再 利 用 的 可 能 性 和 经 济 性 进 行 分 析 , 合理 安 排 工 期 , 利 用 拟 建 道 路 和 建 筑 物 , 提 高 资 源 在 利 用 率 。F.建 筑 钢 筋 损 耗 率 不 宜 高 于 预 算 量 的 2.5%, 混 凝 土 实 际 使 用 量 不 宜 高 于 图 纸 预 算 量 。13.21雨 季 施 工 管 理 目 标冬 期 施 工 主 要 以 “ 预 防 为 主 ” , 采 取 防 雨 和 加 强 排 水 相 结 合 的 措 施 , 确 保 冬 期 施 工

生 产 的 正 常 进 行 , 尽 量 减 少 因 季 节 性 气 候 对 工 程 施 工 的 影 响 , 加 强 冬 期 施 工 的 信 息 反 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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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2主 要 技 术 及 措 施13.22.1基 坑 工 程本 工 程 的 基 坑 护 坡 工 作 在 冬 期 开 始 前 开 工 , 为 了 保 证 基 坑 支 护 的 安 全 , 确 保 正 常 施工 , 需 要 采 取 措 施 如 下 :① .冬 期 施 工 前 , 完 善 施 工 场 地 的 排 水 系 统 , 保 证 排 水 通 畅 , 并 采 取 良 好 的 挡 水 措施 , 以 阻 止 地 面 水 流 入 基 坑 内 。② .冬 期 施 工 中 应 随 时 掌 握 气 象 变 化 情 况 , 对 于 大 暴 雨 要 提 前 作 好 准 备 。③ .冬 期 施 工 的 工 作 面 不 宜 过 大 , 分 段 进 行 , 保 证 每 一 分 段 在 一 天 之 内 完 成 从 挖 开

到 喷 砼 工 作 。④ .现 场 准 备 足 够 数 量 的 塑 料 布 , 当 土 方 开 挖 至 槽 底 时 , 及 时 进 行 覆 盖 。 既 能 防 止阳 光 曝 晒 , 又 能 防 止 大 雨 冲 刷 。⑤ .土 方 挖 到 坑 底 时 , 要 预 留 300mm 左 右 覆 土 , 待 钎 探 验 槽 后 , 进 行 人 工 清 底 , 并随 即 进 行 垫 层 混 凝 土 的 施 工 。⑥ .基 槽 到 底 后 , 必 须 及 时 修 筑 排 水 沟 和 集 水 井 , 确 保 雨 水 能 及 时 排 出 , 防 止 浸 泡基 坑 边 坡 。⑦ .当 雨 来 临 时 , 对 于 没 有 喷 射 和 正 在 喷 射 砼 的 边 坡 , 要 采 用 塑 料 薄 膜 进 行 覆 盖 。⑧ .对 于 现 场 配 置 的 喷 射 砼 混 合 料 、 水 泥 、 砂 、 石 等 , 用 塑 料 薄 膜 覆 盖 。⑨ .雨 天 施 工 应 时 刻 检 查 电 路 ,防 止 漏 电 产 生 安 全 隐 患 。

⑩ .雨 天 过 后 加 强 基 坑 变 形 监 测 及 坑 内 的 水 位 观 测 , 遇 到 非 正 常 情 况 及 时 采 取 措 施 ,保 证 基 坑 支 护 的 安 全 及 排 水 工 程 满 足 施 工 的 需 要 。13.22.2排 截 水 及 防 止 基 坑 灌 水 措 施① .在 护 坡 结 构 顶 部 地 面 处 砌 筑 200× 180mm的 截 水 砖 墙 , 双 侧 抹 水 泥 砂 浆 , 并 把 截水 墙 外 侧 地 面 做 成 坡 面 后 抹 水 泥 砂 浆 地 面 , 宽 约 1m。 坡 面 外 侧 做 200× 200mm的 截 水 沟 ,形 成 环 路 并 与 下 水 管 道 相 通 , 以 排 泄 地 面 雨 水 , 防 止 雨 水 进 入 基 坑 , 同 时 基 坑 周 边 地 面还 需 做 硬 化 处 理 。② .基 坑 四 周 地 面 要 填 平 , 留 一 定 外 坡 , 并 与 场 地 排 水 管 道 组 成 地 面 外 排 水 系 统 ,

使 基 坑 四 周 8m宽 范 围 地 面 不 能 有 积 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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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在 冬 期 期 间 , 加 强 值 班 及 收 听 天 气 预 报 , 下 雨 之 前 清 理 集 水 坑 及 排 水 沟 , 预 备好 潜 水 泵 等 抽 水 工 具 , 雨 后 及 时 组 织 人 力 、 物 力 进 行 坑 内 抽 、 排 水 工 作 。④ .为 了 防 止 地 表 水 渗 透 对 喷 射 混 凝 土 面 层 产 生 压 力 , 并 降 低 土 体 强 度 和 土 体 与 土钉 之 间 的 界 面 粘 结 力 造 成 基 坑 塌 方 、 滑 坡 , 在 做 好 上 面 地 面 排 水 的 同 时 , 在 基 坑 侧 壁 土中 按 一 定 间 距 预 先 设 置 滞 水 排 水 管 , 及 时 排 除 渗 入 坡 体 的 雨 水 , 保 证 坡 体 安 全 。⑤ .基 坑 内 排 水 : 为 防 止 地 表 水 、 地 下 水 等 大 量 渗 入 基 坑 , 造 成 基 坑 浸 水 , 破 坏 边坡 稳 定 , 影 响 施 工 进 行 , 必 须 采 取 地 面 截 水 、 坑 内 排 水 相 结 合 的 措 施 。 基 坑 内 排 水 可 在基 坑 底 面 四 周 结 构 以 外 肥 槽 内 设 置 排 水 沟 和 集 水 井 , 排 水 沟 按 宽 0.3m, 深 0.3mm设 置 ,坡 度 为 1%, 集 水 井 宜 在 沿 坑 底 边 角 设 置 , 间 距 宜 为 20~ 30m, 井 底 低 于 坑 底 1m, 下 无 砂井 管 和 滤 料 , 碎 石 压 底 。 集 水 井 内 的 积 水 要 随 时 用 泵 排 出 , 保 证 基 坑 底 干 燥 。13.22.3

特 殊 情 况 下 的 处 理 措 施① .在 砂 层 中 开 挖 时 , 如 果 裸 露 时 间 较 长 , 极 易 失 去 水 分 , 受 到 扰 动 会 使 砂 层 成 片剥 落 。 为 减 少 对 砂 层 扰 动 机 会 , 缩 短 清 坡 到 支 护 时 间 , 将 开 挖 分 段 长 度 减 到 3~ 5m一 段 ,并 改 变 施 工 工 序 , 清 坡 后 , 立 即 编 网 并 喷 射 混 凝 土 。② .对 于 土 质 较 差 的 地 段 , 如 果 不 能 按 照 原 定 方 案 施 工 , 可 以 先 打 入 竖 向 钢 筋 , 防止 局 部 土 体 塌 落 , 然 后 继 续 下 挖 进 行 支 护 ( 亦 即 采 用 超 前 支 护 ) 。③ .在 整 个 施 工 开 挖 过 程 中 , 应 连 续 观 察 邻 近 地 表 、 地 物 的 开 裂 、 变 形 情 况 。 一 般情 况 下 , 地 表 发 生 细 小 裂 缝 和 紧 靠 基 坑 的 一 般 建 筑 物 出 现 装 修 层 的 轻 微 开 裂 可 以 视 作 正常 , 但 必 须 密 切 追 踪 发 展 趋 势 并 及 时 采 取 特 殊 处 理 措 施 。 当 裂 缝 出 现 不 断 加 速 发 展 并 延

伸 时 , 必 须 停 止 原 定 施 工 过 程 , 并 及 时 加 固 。④ .在 施 工 开 挖 过 程 中 , 基 坑 顶 部 的 侧 向 位 移 与 当 时 开 挖 深 度 之 比 超 过 3‰ 时 , 应 密切 加 强 观 察 并 及 时 对 支 护 采 取 相 关 措 施 , 必 要 时 增 用 其 它 支 护 方 法 。⑤ .雨 后 出 现 的 地 表 裂 缝 , 如 果 经 过 观 察 , 不 发 生 继 续 增 大 , 必 须 及 时 灌 注 水 泥 净浆 , 以 尽 最 大 可 能 地 封 堵 地 下 和 近 地 表 处 的 裂 缝 , 同 时 可 防 止 地 表 水 进 一 步 渗 入 坡 体 。⑥ .雨 中 出 现 边 坡 局 部 塌 方 时 , 可 以 用 麻 袋 装 土 后 先 压 住 坡 角 , 待 雨 停 后 , 采 取 砌砖 墙 、 填 砂 石 、 设 短 土 钉 并 低 压 注 浆 方 法 , 使 之 保 持 整 体 性 。 雨 中 出 现 边 坡 局 部 滑 移 时 ,先 用 塑 料 布 整 体 盖 住 裂 缝 , 防 止 雨 水 大 量 渗 入 边 坡 ; 同 时 , 密 切 关 注 裂 缝 的 发 展 , 如 果裂 缝 发 展 很 快 , 需 要 立 即 采 取 坡 顶 卸 载 措 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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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 .雨 中 如 果 出 现 大 面 积 的 塌 方 或 边 坡 滑 移 时 , 首 先 要 将 该 处 边 坡 坡 顶 的 所 有 设 备和 人 员 转 移 。 其 次 , 尽 最 大 可 能 地 对 塌 方 区 用 塑 料 薄 膜 覆 盖 。 同 时 , 通 知 业 主 、 设 计 、监 理 并 请 相 关 的 专 家 到 现 场 组 成 专 家 抢 险 委 员 会 , 及 时 商 讨 并 采 取 果 断 措 施 。⑧ .对 于 持 续 几 天 的 降 雨 或 大 暴 雨 , 需 要 采 取 地 面 有 效 的 挡 水 、 排 水 措 施 , 防 止 雨水 大 量 灌 入 基 坑 。 基 坑 内 部 排 水 分 两 种 情 况 : 若 基 坑 未 到 底 或 基 底 的 排 水 沟 和 集 水 井 未修 好 时 , 需 要 采 用 泥 浆 泵 进 行 雨 中 排 水 ; 否 则 , 采 用 潜 水 泵 排 水 , 排 水 管 要 配 备 足 够 长 ,使 水 一 次 排 出 施 工 现 场 。13.22.4冬 期 施 工 主 要 材 料 、 机 具 计 划

序 号 材 料 名 称 规 格 型 号 单 位 数 量 备 注1 潜 水 泵 台 10 现 场 排 水2 泥 浆 泵 台 2 基 坑 排 水3 塑 料 布 m2 500 物 料 覆 盖4 排 水 胶 管 φ 50mm m 2005 铁 锨 把 206 镐 把 57 小 推 车 0.1m3 辆 10 水 平 运 输8 麻 袋 条 500 装 砂 土 挡 水

9 阻 燃 草 帘 m2 500 铺 设 道 路13.23主 要 管 理 措 施13.23.1冬 期 施 工 管 理项 目 经 理 部 设 专 职 的 值 班 人 员 , 保 证 昼 夜 有 人 值 班 并 做 好 值 班 记 录 , 同 时 要 设 天 气预 报 员 , 负 责 收 听 和 发 布 天 气 情 况 。做 好 施 工 人 员 的 冬 期 施 工 培 训 工 作 。 组 织 相 关 人 员 对 施 工 现 场 进 行 一 次 全 面 检 查 ,包 括 临 时 设 施 、 临 电 、 机 械 设 备 、 排 水 情 况 等 。检 查 施 工 现 场 及 生 产 生 活 区 的 排 水 设 施 , 疏 通 各 种 排 水 渠 道 , 清 理 雨 水 排 水 口 , 保

证 雨 天 排 水 通 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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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3.2施 工 现 场 管 理① .场 地 排 水 : 施 工 现 场 进 行 硬 化 , 清 理 现 场 障 碍 物 , 道 路 两 旁 严 禁 堆 放 物 品 , 保持 现 场 道 路 畅 通 。② .施 工 现 场 及 生 产 场 地 的 仓 库 等 在 冬 期 前 进 行 全 面 检 查 和 维 修 , 保 证 基 础 、 屋 面不 塌 陷 、 不 漏 雨 , 四 周 不 积 水 。③ .雨 天 过 后 加 强 基 坑 监 测 , 遇 到 非 正 常 情 况 及 时 采 取 措 施 , 保 证 基 坑 支 护 的 安 全 。④ .加 强 天 气 预 报 工 作 , 防 止 暴 雨 突 然 袭 击 , 合 理 安 排 每 日 的 工 作 。⑤ .施 工 现 场 设 专 职 安 全 员 , 各 施 工 机 械 台 、 班 组 的 主 要 负 责 人 兼 职 安 全 员 , 建 立安 全 责 任 体 系 。

⑥ .人 工 清 挖 地 下 障 碍 物 时 , 严 格 按 人 工 挖 孔 桩 的 操 作 规 程 施 工 。 夜 晚 施 工 需 要 有足 够 的 照 明 度 。⑦ .开 工 前 对 参 加 的 施 工 人 员 , 特 别 是 司 机 进 行 安 全 教 育 , 遇 有 特 殊 情 况 及 时 向 监理 、 甲 方 报 告 。⑧ .设 立 电 工 值 班 制 度 ,非 电 工 不 得 随 意 接 电 ,电 工 应 随 时 检 查 电 路 情 况 , 及 时 排 除隐 患 。 严 禁 电 缆 、 电 线 落 地 , 必 须 用 木 架 架 空 。 严 禁 使 用 破 损 等 不 合 格 电 缆 、 电 线 , 并设 专 人 检 查 , 及 时 消 除 安 全 隐 患 。13.23.3原 材 料 及 半 成 品 的 存 储 和 堆 放

① .水 泥 全 部 存 入 仓 库 , 下 面 要 架 空 通 风 , 保 证 水 泥 不 受 潮 。② .砂 、 石 等 材 料 要 有 足 够 的 储 备 , 以 保 证 工 程 的 顺 利 进 行 。13.23.4施 工 机 械 设 备 管 理① .现 场 的 混 凝 土 喷 射 机 、 挖 掘 机 、 空 压 机 、 电 焊 机 、 钢 筋 加 工 机 等 设 备 操 作 必 须符 合 安 全 操 作 规 程 , 并 采 取 有 效 的 防 雨 、 防 潮 、 防 淹 等 措 施 。② .变 压 器 等 要 采 取 防 雷 措 施 , 用 电 和 机 械 设 备 要 按 照 相 应 规 定 做 好 接 地 或 接 零 保护 装 置 , 并 经 常 检 查 和 测 试 可 靠 性 , 保 证 接 地 电 阻 一 般 应 不 大 于 4欧 姆 , 防 雷 接 地 电 阻一 般 应 不 大 于 10欧 姆 。

③ .电 动 机 械 设 备 和 手 持 电 动 工 具 , 都 必 须 安 装 漏 电 保 护 器 , 漏 电 保 护 器 的 容 量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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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 用 电 机 械 的 容 量 相 符 , 并 专 机 专 用 。④ .雨 施 前 , 对 现 场 所 有 动 力 及 照 明 线 路 、 供 配 电 电 器 设 施 进 行 一 次 全 面 检 查 , 对线 路 老 化 、 安 装 不 良 、 瓷 瓶 裂 纹 以 及 跑 漏 电 现 象 , 必 须 及 时 修 理 和 更 换 , 严 禁 迁 就 使 用 。6 .各 种 电 器 动 力 设 备 , 雨 施 前 必 须 进 行 绝 缘 、 接 地 、 接 零 保 护 的 遥 测 ( 用 接 地 摇 表 ) ,若 发 现 问 题 应 及 时 解 决 。 动 力 设 备 的 接 地 线 不 得 与 避 雷 地 线 在 一 起 。13.24探 明 地 下 管 线 情 况施 工 前 应 准 确 掌 握 基 坑 开 挖 范 围 内 和 支 护 结 构 范 围 内 , 尤 其 是 基 坑 开 挖 及 支 护 结 构范 围 内 的 全 部 地 下 管 线 、 管 沟 、 人 防 及 其 它 构 筑 物 的 平 面 位 置 、 走 向 、 规 格 、 埋 深 、 用途 等 情 况 。13.24.1

请 求 业 主 提 供 最 新 的 场 区 及 其 周 边 临 近 地 下 管 线 或 构 筑 物 的 详 细 资 料 , 并根 据 资 料 一 一 查 明 确 认 ; 基 坑 土 方 挖 运 前 , 进 行 用 红 线 范 围 内 的 地 下 管 线 及 构 筑 物的 探 测 工 作 。13.24.2必 要 时 可 采 用 人 工 开 挖 探 沟 、 探 坑 的 方 法 进 一 步 查 明 、 确 认 浅 部 地 下 管 线 、构 筑 物 情 况 。13.24.3对 于 埋 置 较 深 , 资 料 不 明 确 , 无 法 人 工 探 明 的 地 下 管 线 、 构 筑 物 , 业 主 应委 托 有 资 质 的 部 门 进 行 物 探 测 查 。13.25接 受 甲 方 提 供 的 管 线 资 料施 工 前 须 请 求 业 主 提 供 详 细 的 地 下 管 线 、 障 碍 物 交 底 及 自 测 管 线 探 测 的 技 术 交 底 ,

并 完 善 相 关 的 确 认 、 签 字 手 续 ; 无 交 底 不 得 擅 自 施 工 。13.25.1交 底 应 涵 盖 基 坑 开 挖 范 围 内 和 支 护 结 构 影 响 范 围 内 的 全 部 地 下 管 线 及 障碍 物 。13.25.2交 底 内 容 应 详 细 完 整 , 能 够 反 映 地 下 管 线 、 障 碍 物 的 位 置 、 规 格 、 埋 深 、用 途 等 基 本 信 息 , 对 于 需 要 重 点 保 护 的 应 加 以 注 明 。13.25.3交 底 内 容 及 签 字 ( 或 会 签 ) 字 迹 应 清 洗 , 可 以 准 确 辨 认 , 同 时 应 加 盖 相 关部 门 公 章 ; 交 底 双 方 和 相 关 部 门 均 应 保 存 交 底 原 件 。13.26管 线 设 备 保 护 措 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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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6.1对 于 探 明 的 地 下 管 线 或 设 备 应 竖 立 醒 目 的 标 识 , 防 止 土 方 开 挖 及 支 护 施 工对 其 造 成 破 坏 。13.26.2对 于 处 于 槽 内 的 管 线 , 应 与 业 主 进 行 核 实 , 废 旧 的 管 线 可 以 直 接 废 除 , 在用 的 管 线 应 协 商 转 移 或 采 取 必 要 措 施 进 行 保 护 。13.26.3必 要 时 , 与 基 坑 支 护 设 计 单 位 沟 通 , 适 当 提 高 支 护 体 系 的 强 度 和 刚 度 来 保证 基 坑 周 边 邻 近 管 线 的 安 全 。第 14 章 施 工 现 场 新 型 冠 状 病 毒 突 发 疫 情 应 急 预 案为 贯 彻 落 实 北 京 市 委 市 政 府 关 于 新 冠 肺 炎 疫 情 防 控 工 作 部 署 , 进 一 步 加 强 本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疫 情 防 控 工 作 , 保 证 本 项 目 安 全 有 序 复 工 , 确 保 疫 情 防 控 和 安 全 生产 形 势 稳 定 可 控 , 制 定 本 预 案 。14.1.1 一 般 发 热 人 员 处 置 流 程1、 施 工 现 场 内 发 现 有 人 员 有 发 热 、 干 咳 、 咽 痛 等 症 状 的 。 对 于 发 热 者 , 两 次体 温 检 测 间 隔 至 少 5 分 钟 检 测 的 体 温 均 超 过 37.3℃ 时 ;2、 施 工 单 位 项 目 负 责 人 应 该 在 15 分 钟 内 通 过 电 话 向 属 地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门 、 卫 生 防 疫 部 门 、 街 道 ( 乡 镇 ) 、 社 区 ( 村 ) 报 告 ;3、 立 即 由 专 人 专 车 送 往 附 近 设 置 发 热 门 诊 的 医 疗 机 构 进 行 检 查 就 医 ;4、 排 除 新 冠 肺 炎 病 毒 感 染 可 能 的 , 配 合 医 疗 机 构 做 好 住 院 治 疗 或 带 回 施 工 现

场 做 好 观 察 治 疗 ;5、 发 热 人 员 应 安 排 单 独 居 住 , 妥 善 安 排 好 生 活 ;6、 恢 复 正 常 后 继 续 单 独 居 住 观 察 14 天 , 期 间 可 适 当 安 排 工 作 。14.2.2 疑 似 人 员 处 置 流 程1、 发 热 人 员 认 定 为 疑 似 的 , 应 立 即 向 属 地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门 、 卫 生 防 疫 部门 、 街 道 ( 乡 镇 ) 、 社 区 ( 村 ) 报 告 ;2、 积 极 配 合 卫 生 防 疫 部 门 做 好 疑 似 人 员 的 转 运 和 隔 离 相 关 工 作 ;3、 施 工 单 位 应 立 即 安 排 人 员 在 卫 生 防 疫 部 门 的 指 导 下 , 对 疑 似 人 员 居 住 场 所 、活 动 区 域 进 行 彻 底 消 毒 处 理 ;4、 疑 似 人 员 在 医 疗 机 构 接 受 治 疗 期 间 , 禁 止 任 何 人 员 前 往 探 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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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积 极 做 好 疑 似 人 员 的 心 理 疏 导 , 帮 助 消 除 恐 慌 心 理 , 积 极 配 合 医 疗 机 构 做好 治 疗 工 作 。14.3.3 确 诊 人 员 处 置 流 程1、 疑 似 人 员 确 诊 为 新 型 冠 状 病 毒 肺 炎 感 染 者 后 , 应 立 即 向 属 地 住 房 和 城 乡 建设 部 门 、 卫 生 防 疫 部 门 、 街 道 ( 乡 镇 ) 、 社 区 ( 村 ) 报 告 ;2、 对 施 工 现 场 进 行 全 封 闭 , 禁 止 所 有 人 员 进 出 , 等 待 卫 生 防 疫 部 门 的 评 估 处理 意 见 ;3、 在 卫 生 防 疫 部 门 的 指 导 下 , 对 施 工 现 场 所 有 区 域 进 行 彻 底 的 消 毒 , 消 毒 必须 严 格 按 照 标 准 操 作 , 消 毒 结 束 后 进 行 通 风 换 气 ;4、 配 合 卫 生 防 疫 部 门 进 行 流 行 病 学 调 查 , 对 确 诊 人 员 到 过 的 场 所 、 接 触 过 的

人 员 进 行 全 面 筛 查 , 并 采 取 必 要 的 隔 离 观 察 措 施 ;5、 施 工 现 场 发 现 疫 情 疑 似 或 确 诊 病 例 的 , 应 立 即 停 止 一 切 施 工 作 业 活 动 , 封闭 施 工 现 场 , 严 禁 人 员 进 出 施 工 现 场 。14.4.4 密 切 接 触 人 员 处 置 流 程1、 对 于 密 切 接 触 人 员 , 施 工 单 位 配 合 卫 生 防 疫 部 门 将 人 员 转 运 至 属 地 指 定 的集 中 隔 离 观 察 点 进 行 统 一 的 医 学 集 中 观 察 ;2、 密 切 接 触 人 员 在 集 中 观 察 期 间 应 随 时 保 持 手 卫 生 , 在 集 中 观 察 点 公 共 区 域活 动 应 佩 戴 口 罩 , 保 持 良 好 卫 生 和 健 康 习 惯 。 拒 不 配 合 医 学 观 察 的 , 由 公 安 机 关依 法 协 助 采 取 强 制 措 施 ;3、 施 工 单 位 在 接 到 解 除 观 察 的 通 知 后 , 派 专 人 专 车 将 集 中 观 察 人 员 接 回 施 工

现 场 , 安 排 好 人 员 的 住 宿 和 生 活 , 根 据 其 身 体 恢 复 状 况 安 排 工 作 。14.5.5 应 急 物 资 与 装 备应 急 办 公 室 、 项 目 部 器 材 部 门 组 织 储 备 适 量 的 应 急 防 护 设 施 , 如 防 护 手 套 、 口罩 、 消 毒 液 、 红 外 线 温 度 仪 等 。 项 目 部 有 一 辆 专 用 车 , 应 急 期 间 优 先 保 障 应 急 需要 。 名 称 数 量 名 称 数 量水 银 温 度 计 10 个 医 用 手 套 20 副电 子 体 温 计 6 个 消 毒 液 50L口 罩 ( N95) 50 个 洗 手 液 20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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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次 性 口 罩 2000 个 塑 料 袋 200 个应 急 专 用 车 1 辆 医 用 封 闭 式 垃 圾 桶 10 个第 15 章 应 急 处 置 措 施施 工 事 故 应 急 救 援 工 作 都 应 当 坚 持 “ 预 防 为 主 、 常 备 不 懈 、 救 人 第 一 ” 的 方 针 ,统 一 指 挥 、 分 级 负 责 、 冷 静 有 序 、 团 结 协 作 , 遵 循 快 速 有 效 处 置 、 防 止 事 故 扩 大 的 原 则 ,启 动 安 全 事 故 应 急 预 案 。15.1应 急 救 援 责 任 制 及 组 织 机 构事 故 应 急 救 援 工 作 实 行 施 工 第 一 责 任 人 负 责 制 和 分 级 分 部 门 负 责 制 , 由 安 全 事 故 应

急 救 援 小 组 统 一 指 挥 抢 险 救 灾 工 作 。 当 重 大 安 全 事 故 发 生 后 , 各 有 关 职 能 部 门 要 在 安 全事 故 应 急 救 援 小 组 的 统 一 领 导 下 , 按 要 求 , 履 行 各 自 的 职 责 , 做 到 分 工 协 作 、 密 切 配 合 ,快 速 、 高 效 、 有 序 地 开 展 应 急 救 援 工 作 。安 全 事 故 应 急 救 援 小 组 成 员 如 下 :组 长 : 吴 燕 婕 13501115287/13321116034副 组 长 : 方 玉 文 、 伍 义 中成 员 : 周 智 武 、 林 小 云 、 崔 国 利 、 李 国 鑫 、 苏 清 思 、 李 东 明 、 曹 中 平应 急 救 援 小 组 的 主 要 职 责(1) 发 布 启 动 和 解 除 重 大 安 全 事 故 应 急 救 援 预 案 的 命 令 ;(2) 按 照 程 序 的 规 定 , 组 织 、 协 调 、 指 挥 重 大 安 全 事 故 应 急 救 援 预 案 的 实 施 , 尽 全

力 减 少 人 员 伤 亡 和 财 产 损 失 ;(3) 根 据 事 故 发 生 状 态 , 统 一 部 署 应 急 预 案 的 实 施 工 作 , 指 挥 各 部 门 有 条 不 紊 的 进行 抢 险 救 灾 工 作 ;(4) 在 救 灾 过 程 中 随 时 掌 握 现 场 情 况 , 并 对 现 场 出 现 的 问 题 采 取 适 当 的 处 理 措 施 ;(5) 在 负 责 区 域 内 为 事 故 现 场 紧 急 调 用 各 类 物 资 、 设 备 、 人 员 、 防 火 用 具 并 提 供 场地 , 抢 险 救 灾 结 束 后 要 负 责 督 促 事 故 单 位 及 时 归 还 或 给 予 补 偿 ;(6) 事 故 发 生 后 , 应 急 救 援 小 组 要 及 时 向 上 级 有 关 部 门 汇 报 。 对 于 超 出 自 身 处 理 能力 的 事 故 , 要 及 时 请 示 ;(7) 对 于 在 重 大 安 全 事 故 应 急 救 援 、 抢 险 救 灾 工 作 中 成 绩 卓 著 的 部 门 和 个 人 , 安 全事 故 应 急 小 组 应 给 予 其 适 当 的 表 彰 和 奖 励 。 对 不 履 行 救 援 职 责 的 , 延 误 隐 瞒 安 全 事 故 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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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 照 有 关 规 定 给 予 处 罚 。 构 成 安 全 事 故 责 任 罪 的 , 移 交 司 法 机关 追 究 刑 事 责 任 。15.2应 急 救 援 小 组 组 长 、 副 组 长 及 成 员 的 职 责 与 分 工组 长 : 全 面 负 责 抢 险 指 挥 工 作 , 发 生 险 情 时 负 责 迅 速 组 织 抢 险 救 援 以 及 与 外 界 联系 救 援 。副 组 长 : 全 面 负 责 抢 险 技 术 保 障 , 并 与 设 计 、 监 理 、 业 主 及 相 关 单 位 联 系 拿 出 可靠 的 抢 险 或 补 救 措 施 。副 组 长 : 具 体 负 责 组 织 指 挥 现 场 抢 险 救 援 , 以 及 通 讯 联 络 和 信 息 收 集 和 发 布 。对 内 外 通 讯 联 络 以 及 根 据 现 场 情 况 向 外 界 求 援 。成 员 : 负 责 抢 险 物 资 日 常 管 理 , 发 生 险 情 时 负 责 抢 险 物 资 发 放 和 供 应 。

负 责 应 急 资 金 支 持 和 后 勤 保 障 。负 责 抢 险 技 术 实 施 和 监 控 。负 责 监 督 提 醒 现 场 抢 险 人 员 安 全 。具 体 负 责 抢 险 组 织 及 实 施 ;具 体 负 责 抢 险 时 的 监 控 量 测 工 作 。15.3安 全 事 故 应 急 救 援 流 程( 1) 事 故 发 生 初 期 , 事 故 现 场 人 员 应 积 极 采 取 应 急 自 救 措 施 , 同 时 启 动 施 工 现 场应 急 救 援 预 案 , 实 施 现 场 抢 险 , 防 止 事 故 的 扩 大 。 物 资 部 、 机 电 队 等 部 门 应 尽 快 恢 复 被损 坏 的 道 路 、 水 电 、 通 信 等 有 关 设 施 , 确 保 应 急 救 援 工 作 顺 利 开 展 。( 2) 安 全 事 故 应 急 救 援 预 案 启 动 后 , 应 急 救 援 小 组 立 即 投 入 运 作 , 组 长 及 各 成 员

应 迅 速 到 位 履 行 职 责 , 及 时 组 织 实 施 相 应 事 故 应 急 救 援 预 案 , 并 随 时 将 事 故 抢 险 情 况 报告 上 级 。( 3) 事 故 发 生 后 , 在 第 一 时 间 抢 救 受 伤 人 员 , 这 是 抢 险 救 援 的 重 中 之 重 。 保 卫 部门 应 加 强 事 故 现 场 安 全 保 卫 、 治 安 管 理 和 交 通 疏 导 工 作 , 预 防 和 制 止 各 种 破 坏 活 动 , 维护 社 会 治 安 , 对 肇 事 者 等 有 关 人 员 应 采 取 监 控 措 施 , 防 止 逃 逸 。( 4) 当 有 重 伤 人 员 出 现 时 救 援 小 组 应 及 时 提 供 救 护 所 需 药 品 , 利 用 现 有 医 疗 设 施抢 救 伤 员 。 同 时 拨 打 急 救 电 话 120呼 叫 医 疗 援 助 。 其 他 相 关 部 门 应 做 好 抢 救 配 合 工 作 。( 5) 事 故 报 告 : 重 大 安 全 事 故 发 生 后 , 事 故 单 位 或 当 事 人 必 须 用 将 所 发 生 的 重 大安 全 事 故 情 况 报 告 事 故 相 关 监 管 部 门 :① 发 生 事 故 的 单 位 、 时 间 、 地 点 、 位 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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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事 故 类 型 (火 灾 、 倒 塌 、 触 电 、 爆 炸 、 泄 漏 、 机 械 伤 害 等 );③ 伤 亡 情 况 及 事 故 直 接 经 济 损 失 的 初 步 评 估 ;④ 事 故 涉 及 的 危 险 材 料 性 质 、 数 量 ;⑤ 事 故 发 展 趋 势 , 可 能 影 响 的 范 围 , 现 场 人 员 和 附 近 人 口 分 布 ;⑥ 事 故 的 初 步 原 因 判 断 ;⑦ 采 取 的 应 急 抢 救 措 施 ;⑧ 需 要 有 关 部 门 和 单 位 协 助 救 援 抢 险 的 事 宜 ;⑨ 事 故 的 报 告 时 间 、 报 告 单 位 、 报 告 人 及 电 话 联 络 方 式 。( 6) 事 故 现 场 保 护 : 重 特 大 安 全 事 故 发 生 后 , 事 故 发 生 地 和 有 关 单 位 必 须 严 格 保 护事 故 现 场 , 并 迅 速 采 取 必 要 措 施 , 抢 救 人 员 和 财 产 。 因 抢 救 伤 员 、 防 止 事 故 扩 大 以 及 疏

通 交 通 等 原 因 需 要 移 动 现 场 物 件 时 , 必 须 做 出 标 志 、 拍 照 、 详 细 记 录 和 绘 制 事 故 现 场 图 ,并 妥 善 保 存 现 场 重 要 痕 迹 、 物 证 等 。( 7) 救 援 路 线 图至 北 京 市 房 山 区 良 乡 院 ( 010-81356000) 的 救 援 路 线 约 3公 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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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 援 路 线 图15.4救 援 设 备 、 器 材 、 物 资 配 备 应 急 物 资 表序 号 设 备 、 器 材 、 物 资 名 称 单 位 数 量1 钢 管 吨 22 扣 件 个 1004 砂 袋 个 1005 编 织 袋 个 1006 水 泥 吨 5

7 水 玻 璃 Kg 1008 小 木 桩 个 1009 灌 浆 设 备 套 1应 急 设 备 表序 号 名 称 型 号 单 位 数 量 存 放 地 点1 风 镐 台 4 场 外 储 备2 空 压 机 台 2 场 外 储 备

3 担 架 副 10 场 外 储 备4 氧 气 袋 个 20 场 外 储 备现 场 应 急 调 配 设 备 表序 号 设 备 名 称 设 备 型 号 单 位 数 量 调 配 地 点1 面 包 车 15座 台 1 场 外2 吊 车 8 吨 台 1 场 外3 灭 火 器 MFZL5型 台 15~ 20 施 工 现 场4 抽 水 泵 扬 程 60 米 台 8 施 工 现 场15.5主 要 应 急 措 施15.5.1基 坑 变 形 超 限 后 的 应 急 补 救 方 案

基 坑 开 挖 后 , 支 护 结 构 发 生 一 定 的 位 移 时 正 常 的 , 但 位 移 过 大 , 或 位 移 发 展 过 快 ,则 往 往 会 造 成 较 严 重 的 后 果 。 首 先 应 做 好 位 移 的 监 测 , 绘 制 位 移 -时 间 曲 线 , 掌 握 发 展趋 势 。 一 般 在 开 挖 后 1~ 2d内 位 移 发 展 迅 速 , 以 后 7d内 仍 会 有 所 发 展 , 但 位 移 增 长 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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率 明 显 下 降 。 如 果 位 移 超 过 估 计 值 不 太 多 , 以 后 又 趋 于 稳 定 , 一 般 不 必 采 取 特 殊 措 施 ,但 应 注 意 尽 量 减 少 坑 边 堆 载 , 严 禁 动 荷 载 作 用 于 支 护 墙 或 坑 边 区 域 ; 加 快 垫 层 浇 筑 与 地下 室 底 板 的 施 工 速 度 , 以 减 少 基 坑 敞 开 时 间 ; 应 将 墙 背 裂 缝 用 水 泥 砂 浆 或 细 石 混 凝 土 灌满 , 防 止 雨 水 、 地 面 水 进 入 基 坑 及 浸 泡 支 护 墙 背 土 体 。对 位 移 超 过 估 计 值 较 多 , 而 且 数 天 后 仍 无 减 缓 趋 势 , 或 基 坑 周 边 环 境 较 复 杂 的 情 况 ,同 时 还 应 采 取 一 些 附 加 措 施 。 常 用 的 方 法 有 :(1)墙 背 后 卸 载 : 应 及 时 清 除 支 护 墙 后 的 一 切 堆 载 , 在 条 件 许 可 的 情 况 下 , 挖 去 部分 土 体 卸 荷 , 这 是 十 分 有 效 的 办 法 , 卸 土 深 度 一 般 为 2m左 右 , 卸 土 宽 度 根 据 场 地 条 件而 定 , 不 宜 小 于 3m。 卸 土 后 应 做 好 该 卸 土 坑 的 防 水 措 施 , 在 其 中 设 置 排 水 沟 与 集 水 井 ,及 时 排 水 集 水 , 必 要 时 , 可 做 一 混 凝 土 面 层 。

(2)加 快 垫 层 施 工 、 加 厚 垫 层 厚 度 : 加 快 地 下 室 垫 层 施 工 速 度 , 尽 早 发 挥 垫 层 的 “ 水平 支 撑 ” 作 用 , 但 应 提 高 混 凝 土 的 强 度 等 级 , 掺 入 早 强 剂 。 必 要 时 , 采 用 加 厚 垫 层 , 如200mm厚 的 垫 层 。 加 厚 垫 层 再 适 量 配 筋 , 则 效 果 更 为 显 著 , 垫 层 配 筋 应 置 于 垫 层 上 表 面 ,数 量 酌 情 而 定 。(3)增 加 土 钉 层 次 和 根 数 或 增 加 支 撑 : 增 加 土 钉 应 在 已 施 工 完 成 的 土 钉 之 间 , 支 撑的 位 置 , 宜 选 择 在 基 坑 深 度 的 1/2左 右 , 并 不 影 响 地 下 室 底 板 的 施 工 。 加 固 用 的 支 撑 及围 檩 , 宜 采 用 钢 管 、 型 钢 等 , 为 防 止 围 檩 滑 移 支 撑 失 支 作 用 , 安 装 时 应 先 在 支 护 桩 上 按一 定 间 距 打 入 膨 胀 螺 栓 , 然 后 将 螺 栓 焊 接 , 且 与 支 护 墙 间 的 空 隙 ( 特 别 时 支 撑 作 用 点 处 )应 用 细 石 混 凝 土 填 实 , 防 止 局 部 受 压 屈 服 。 基 坑 内 的 支 撑 点 采 用 铺 地 型 钢 结 合 打 设 抗 滑板 桩 实 现 , 如 条 件 许 可 , 使 其 与 工 程 桩 连 接 。

(4)如 果 支 护 墙 发 生 位 移 主 要 是 其 上 部 的 基 坑 内 倾 斜 , 则 应 急 措 施 较 简 单 , 加 设 拉锚 是 十 分 有 效 的 , 将 土 方 回 填 至 一 定 高 度 , 作 为 反 压 结 构 控 制 进 一 步 变 形 , 然 后 搭 设 脚手 架 施 工 平 台 , 将 钻 机 吊 至 平 台 上 进 行 正 常 的 土 钉 或 预 应 力 锚 杆 施 工 。 施 加 预 应 力 时 应进 行 验 算 , 通 过 对 支 护 墙 施 加 一 定 的 预 应 力 控 制 位 移 进 一 步 发 展 , 甚 至 产 生 负 位 移 ( 墙后 裂 缝 减 小 ) 。 锚 杆 张 拉 时 锁 定 时 宜 采 用 跳 张 拉 及 二 次 张 拉 的 工 艺 。(5)如 果 支 护 墙 发 生 墙 背 土 体 的 沉 降 , 主 要 时 坑 底 部 分 的 支 护 墙 向 内 变 形 , 因 此 应着 重 加 固 坑 地 部 分 , 具 体 措 施 有 :① 如 果 基 坑 内 有 水 , 则 增 设 坑 内 抽 水 设 备 。② 进 行 坑 底 加 固 , 如 采 用 注 浆 、 高 压 喷 射 注 浆 等 提 高 被 动 区 抗 力 ;③ 加 厚 垫 层 、 采 用 配 筋 垫 层 或 设 置 坑 底 支 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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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在 墙 背 后 土 体 中 设 置 钢 板 桩 , 穿 过 基 坑 底 部 阻 止 支 护 墙 深 层 滑 动 。(6)基 坑 土 方 开 挖 和 锚 杆 施 工 采 用 信 息 化 施 工 , 施 工 过 程 中 加 强 监 测 , 以 指 导 施 工 。变 形 控 制 在 允 许 范 围 内 并 达 到 稳 定 时 方 可 继 续 施 工 。15.5.2基 坑 边 壁 渗 水水 是 基 坑 支 护 的 最 大 隐 患 之 一 。 水 体 渗 入 支 护 土 体 中 , 使 土 的 c、 φ 值 变 小 , 土 体自 身 稳 定 性 急 剧 下 降 , 土 体 应 力 增 加 。( 1) 可 根 据 土 体 含 水 情 况 , 适 当 在 护 壁 面 层 上 设 置 泄 水 孔 。( 2) 建 议 总 包 单 位 在 基 坑 顶 面 做 硬 化 处 理 , 并 修 建 挡 水 、 截 水 沟 等 , 并 保 证 排 水 沟 不

渗 漏 。( 3) 地 面 裂 缝 用 水 泥 砂 浆 进 行 裱 糊 , 防 止 水 体 渗 入 。( 4) 加 强 大 雨 雪 天 气 的 监 测 和 巡 视 工 作 , 基 坑 周 边 积 水 及 时 疏 排 。( 5) 注 意 施 工 用 水 、 生 活 用 水 的 排 放 通 畅 , 不 渗 入 支 护 土 体 。( 6) 注 意 基 坑 周 边 雨 污 水 管 的 渗 漏 情 况 , 并 及 时 堵 漏 或 导 流 。15.5.3基 底 隆 起 应 急 措 施( 1) 立 即 停 止 开 挖 ;( 2) 基 底 隆 起 严 重 时 , 应 立 即 进 行 基 坑 堆 料 或 回 填 反 压 等 ;

( 3) 立 即 加 设 基 坑 内 、 外 沉 降 监 测 点 ;( 4) 对 基 底 实 施 注 浆 加 固 , 但 不 得 采 用 对 地 层 扰 动 大 的 工 艺 , 同 时 需 考 虑 降 低 扰动 的 方 法 并 严 密 监 控 ;( 5) 加 强 基 坑 外 降 水 , 但 必 须 监 控 对 周 围 环 境 的 影 响 。15.5.4地 面 开 裂 、 塌 陷 应 急 措 施( 1) 立 即 停 止 开 挖 ;( 2) 对 基 坑 堆 料 及 回 填 反 压 , 减 缓 或 抑 制 路 面 开 裂 或 隆 陷 情 况 ;( 3) 加 强 支 护 体 系 , 减 小 基 坑 变 形 量 ;( 4) 用 水 泥 浆 将 地 面 裂 缝 浇 灌 封 闭 并 抹 面 , 以 防 雨 水 渗 入 及 增 加 开 裂 面 滑 动 抵 抗

能 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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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如 果 路 面 下 土 质 松 软 或 出 现 空 洞 , 立 即 采 取 注 浆 加 固 、 填 充 。15.5.5建 筑 物 变 形 过 大 应 急 措 施( 1) 立 即 停 止 开 挖 ;( 2) 对 开 挖 影 响 范 围 内 的 建 筑 物 周 边 土 体 采 取 注 浆 等 措 施 进 行 加 固 , 提 高 地 层 的承 载 力 或 调 整 其 变 形 ;( 3) 组 织 有 关 技 术 人 员 查 找 建 筑 物 变 形 过 大 的 原 因 , 并 及 时 消 除 导 致 因 素 ;( 4) 邀 请 相 关 有 资 质 的 单 位 , 对 建 筑 物 进 行 结 构 加 固 和 修 补 ;( 5) 加 强 监 测 频 率 , 强 化 监 测 措 施 和 要 求 ;( 6) 继 续 优 化 基 坑 开 挖 、 支 护 施 工 参 数 和 工 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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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xaoshan1996...首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