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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伦理》第5章第一节讨论提纲
2023-10-04 | 阅:  转:  |  分享 
  
《社会工作伦理》第5章第一节讨论提纲第5章 社会工作伦理的主要议题5.1 第一节 保密原则5.1.1保密原则内容概括保密原则源于伦理领域和法律领域对个体隐私权的关注,是社会工作专业伦理中最为重要的原则。保密原则的实践不仅仅关系到社会工作者对案主隐私权的尊重、与案主专业关系的建立和维系,更是社会工作作为一门助人专业取得社会信赖、获得专业权威的必要条件,无论怎么强调都不为过。
1.隐私权:不受他人独处的权利,对自我隐私空间、信息的自主抉择权利;一种具有人格与自我尊严价值的人身权利。2.保密原则:①隐私是个人的自然权利,除非为提供服务或进行社会工作评估,研究的必要,否则不应诱使案主说出私信息;②一旦隐私信息被提供出来社会工作者在没有得到案主的知情情况下给予许可,一般情况下不应该把利用专业关系获取的有关案的资料向其他人透露。3.保密原则实务操作:保密原则的实务操作分三种情况:①社会工作者与外界之间的保密;②团体成员之间的保密;③社会工作者之间的保密。4、保密原则的例外:
①要得到案主同意,或得到合法授权的案主代理人同意;②必须有足够的证据表明案主对他人存在暴力威胁;③按照法律要求行事。
5、保密原则实操遇见的问题为是可预见的暴力行为遇见的问题:
①个人的疏忽;②错误地评估自身能力;③专业服务狭隘;④对有关高危人群的保密问题处置不当;⑤社会工作者必须能够辨别潜在的受害者。5.1.2保密原则的相关感受对服务对象隐私权的保护,是社会工作者的最基本的伦理要求,但社会工作者在保护服务对象隐私权的时,更要注重与外界之间的保密、团体成员的保密、甚至社工之间的保密。5.1.3保密原则的相关问题思考1.关于社工之间能否讨论分析个案服务的细节信息,以获得同工支持或者将案主的信息提交至督导处,以获得督导的支持?2.在遇到伦理难题,不得已要将案主的隐私反馈至第三方,如警察、医院,这一期间的长短是否有相关标准,中间留给社工判断和确定的时间限制有标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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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沉稳社工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