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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捨身求法質疑的質疑
2023-10-09 | 阅:  转:  |  分享 
  


《對“捨身求法”注釋的質疑》的質疑

《語文月刊》一九九四二 佛教作爲中國傳統文化的一個組成部分,魯迅是從不排斥的,這是魯迅一貫的見解與主張。這一觀點不但見諸魯迅的《拿來主義》等一系列的作品之中,也付諸魯迅的實際行動之中。魯迅少年時,曾皈依過一位僧人,這是不少權威雜誌刊載過的;另外,他還施資給金陵刻經處刊印佛典《百喻經》,一九五四 其次,在有關參考書中,對魯迅所提出的“捨身求法”,已經明確地指出爲法顯、玄奘等高僧,這應當是有史可稽的。這些大德的事迹不但見諸僧史,而且也見諸我們所稱的正史之中,他們委實是魯迅所謂的“中國的脊梁”。前年,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刊行了連雲山的《誰先到達美洲》一書,該著作以翔實的材料論證了法顯的到達美洲,要比哥倫布早一千多年。至於玄奘西行求法十七年,歷盡千辛萬苦,從印度取回梵經五二六七五 此外,秦先生對魯迅原文中的“法”字也有些望文生義之嫌。魯迅所說的是“求法 ”,而不是“變法”,此其一;王安石、譚嗣同等人確實堪稱“中國的脊梁”,但應當歸之於“爲民請命的人”一類之中,此其二。

秦先生也許會認爲:魯迅的原文中也有“改爲一味求神拜佛”一語,這又該作何解釋?事實上,佛教有不同的宗派,時輪乘的金剛法會是屬於密宗的,它與佛教中的顯教是有嚴格的區別的,此其一。再則,舉辦時輪乘法會的當時國民黨官僚政客,他們的動機並不是信佛,而是想通過佛教的形式來表現他們對神的祈願,此其二。此外,魯迅在文中所批判的是“求神拜佛”的人(國民黨官僚政客),而不是佛教文化本身,更不是指玄奘、法顯這一類高僧大德,此其三。附庸於國民黨官僚政客做法會的密教僧人們並不足以代表佛教中的高僧,他們更不能與捨身求法的大德相比擬。因爲,在任何一個階層的人中間都有好與壞的層面,這正如封建官僚中既有譚嗣同,又有袁世凱一樣,我們絕不能以偏概全,此其四。

拉雜說了這麽多,也許我的這篇“再質疑”不會被認爲是沒有根據的了吧。(原載《語文月刊》一九九四年六期,同年十月,中國佛協期刊《法音》轉載了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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