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字的研究》读书报告
逻辑与批判性思维 一.作品概述。 《血字的研究》原名是"A Tangled Skein,是花了柯南?道尔大约三个星期的时间写 成的,并且他是先设计了破案过程后才写案情的。在当时,柯南道尔很难找到愿意出版 《血字的研究》的出版商,不过最终《血字的研究》还是出版了,但柯南道尔只得到了 25 英镑的稿酬,而这 25 英镑也是柯南道尔从《血字研究》中得到的唯一稿酬。另外,第一个 为福尔摩斯和华生画像的画家是 D.F.Friston,不过当《血字的研究》再版时则是由柯南 道尔的父亲亲自画的插图。 虽然说我们习惯于将《血字的研究》称为"第一个案件"--因为它第一次将福尔摩斯、华 生以及贝克街的一切介绍给了我们,但是在以后的故事中我们也能看到福尔摩斯在"血字 的研究"之前承办的案件。
二.作者介绍 阿瑟?柯南?道尔(Arthur Conan Doyle,1859~1930) ,生于苏格兰爱丁堡,因塑造 了成功的侦探人物──歇洛克?福尔摩斯而成为侦探小说历史上最重要的作家之一。堪称 侦探悬疑小说的鼻祖。代表作有《福尔摩斯探案集》 (包括《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巴 、 、 斯克维尔的猎犬》等) 。 柯南道尔对侦探小说的贡献是巨大的,其小说的故事结构、推理手法和奇巧的构思都 给该类题材的小说树立了范本,他是当之无愧的文学大师,他将侦探小说推向了一个崭新 的时代。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可谓是开辟了侦探小说历史"黄金时代"的不朽经典,风靡 全世界,是历史上最受读者推崇的侦探小说。
三.内容简介 华生医生因为在战场上受伤而回到英国,并且认识了和他一起租房的福尔摩斯。有一 天,福尔摩斯接到了格雷格森上校委托的案件,于是他们便去了案发现场。在一间无人居 住的空房子中,福尔摩斯和华生发现了一具没有外伤的尸体以及墙上用鲜血写着的 "RACHE" ,并且还发现了一枚掉落在地的戒指、两种不同的脚印和墙上的几处抓痕。在经 过福尔摩斯精妙的演绎推理之后,终于找到了真凶。
四.写作特点 1).文中有很多地方都有演绎推理的内容,特别有一章的名字就叫演绎推理,这里进 行详细说明。 "一个逻辑学家不需亲眼见到或者听说过大西洋或尼加拉契布,他能从一滴水上推测 出它有可能存在,所以整个生活就是一条巨大的链条,只要见到其中的一环,整个链条的 情况就可推想出来了。推断和分析的科学也像其他技艺一样,只有经过长期和耐心的钻研 才能掌握;人们虽然尽其毕生精力,也未必能够达到登峰造极的地步。初学的人,在着手 研究极其困难的有关事物的精神和心理方面的问题以前,不妨先从掌握较浅显的问题入 手。比如遇到了一个人,一起之间就要辨识出这人的来历和职业。这样的锻炼,看起来好 像幼稚无聊,但是,它却能够使一个人的观察能力变得敏锐起来,并且教导人们:应该从 哪里观察,应该观察些什么。一个人的手指甲、衣袖、靴子和裤子的膝盖部分,大拇指与 食指之间的茧子、表情、衬衣袖口等等,不论从以上所说的哪一点,都能明白地显露出他 的职业来。如果把这些情形联系起来,还不能使案件的调查人恍然领悟,那几乎是难以想 象的事了。 "——《血字研究?演绎法》 1. 询问两个警察是不是坐马车过来的,停车的位置马留下的脚步很凌乱,判断没人看着 车。马蹄印有一个相对清晰,另外两个车轮的距离比一般的私人马车大,得到马车是 租来的,以及马的前脚马蹄鞍是新换的。 2. 在花园,从四个脚印的横纵距离,还有每个脚印的大小,深浅形状,判断出有两个人 进了案发现场,即被害人和凶手,还判断出两个人的身高,体重等。 3. 从警察那里确定尸体没有任何外伤,死者表情狰狞,恐惧,又有一丝清楚自己下场的 绝望,嗅了一下死者的嘴唇。推断出死者死于毒药,可能是被相识的人所害。 4. 在房间里仔细测量了嫌疑人的脚步距离,步数,有血迹的地方,推断出嫌疑人情绪非 常激动,以至于他站着的地方留下鼻血,推断出是个脸红的人;杀人后不急于离开, 排除了政治仇杀。 5. 由墙上的复仇字母,是模仿德文的,而且写字的地方有墙上的粉末,推断印证了身 高,还有发现的戒指,判断是情感问题引发的复仇。 6. 从另一个死者斯坦节逊那里发现了毒药,还有目击小孩的话,证实了嫌疑人的确是一 位脸红高大穿着棕色外衣的中年男子。 7. 发了一封电报,从美国那边确定死者有一个情敌杰弗逊?侯波,根据之前嫌疑人是租 车跟踪还有缺钱出逃的情况,让 6 个到处散播有人租车,即福尔摩斯要租车,最后在 家中将犯人抓获。
2).对人物形象的刻画。 读完后,福尔摩斯的形象已经深刻的印在脑海里了:他有高超的推理能力,但并不是 十全十美,有优点,也有缺点他有精通的方面,也有一无所知的方面。他会为了一个单纯 的目的在实验室钻研几天,他也会拉拉小提琴来打发无聊的时光。在遇到案子时,他会很 亢奋;在无所事事时,他又会很沉默。他似乎是一个很理想化的人,从来不计较金钱,名 利。他活得自由,活得精彩,他就是为了自己而生活。
五.阅读感想 1.在网上查阅了演绎推理的资料 演绎推理是严格的逻辑推理,一般表现为大前提、小前提、结论的三段论模式:即从 两个反映客观世界对象的联系和关系的判断中得出新的判断的推理形式。如: 自然界一切 " 物质都是可分的,基本粒子是自然界的物质,因此,基本粒子是可分的。 "演绎推理的基本 要求是:一是大、小前提的判断必须是真实的;二是推理过程必须符合正确的逻辑形式和 规则。演绎推理的正确与否首先取决于大前提的正确与否,如果大前提错了,结论自然不 会正确。 演绎推理有三段论、假言推理、选言推理、关系推理等形式。 2.对部分推理过程的看法 文章中将人的表情、神色作为判断依据,并不太合逻辑。对于推动剧情发展还是可以 的,但作为最后的评判标准是不合适的。比如: 看他神色慌张,他必然是凶手" "我 ,人在 某些情况写会产生相应的心理活动,但并不能就认为产生了相应的心理活动就恰好对应了 某件事。在电视剧《白夜追凶》中,一名嫌疑人出现在案发现场,看到警察后没命的逃 跑,可能都会认为他是凶手,但是在警察抓到他后,才知道:他只是住在附近,同时他是 有一个盗窃团伙,他跟命案一点关系都没有。关键是要弄清楚产生心理活动背后的原因是 什么。这也是美剧《lie to me》中强调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