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学科综合门诊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提高门诊基础医疗质量,使门诊患者能及 时得 到准确的诊断、有效的治疗,特制定多学科综合门诊管 理(门诊 疑难病例会诊)制度。 一、组织管理 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门诊部设立"多学科综合门诊" (疑 难病多学科会诊中心),门诊部、医务科负责组织、协 调,门诊 部安排专人负责管理。 二、综合门诊适用范围: (一)就诊时医生建议多科会诊的病人。 (二)病情复杂需多科专家协同诊断治疗的病人。 (三)门诊病人所患疾病诊断较为明确,但病情涉及多 学 科、多系统、多器官需要多个专科协同诊疗者。 (四)在同一专科就诊三次以上或在多个专科就诊仍未 明 确诊断或诊疗效果不佳的患者。 (五)已在多家医院就诊,病情复杂,患者要求进行多 科 综合诊治者。 我院重点开展心脑血管疾病、肿瘤及腰腿痛、下肢痛综 合门 诊,其他专科、专病门诊凡符合上述条件的患者都可申 请多学科 会诊。 三、综合门诊申请与会诊流程(一)申请流程 1、复合上述条件的患者由首诊医师向患者建议进行多 学科 综合会诊,征得病人或家属同意后,填写会诊预约通知 单。 检查报告、化验结果,影像学等全部资料按约定时间 抵达指定地 点,等候会诊专家问诊与体检。 (二)会诊流程 1、综合门诊会诊由门诊部负责召集。 2、综合门诊会诊由首诊专科医师所在科室主任、副主 任或 副高级以上专家主持,首诊医师报告病历与诊察经过, 提出会诊 目的,负责会诊记录。 3、请病人进入会诊现场,回答专家的提问,如实表述 病史, 接受专家体格检查。 4、会诊专家在会诊时应认真负责,详细询问患者病史, 查 阅实验室及影像学资料,认真进行体格检查,讨论分析病 情,提 出诊治意见。 5、专家集中讨论,病人及其家属回避。 6、讨论结束后,由与疾病诊断最接近、年资最高的主 任总 结,并对病人的诊断、治疗计划或医嘱写出书面意见。 会诊记录 应根据当时讨论情况整理后,及时记入专门病例讨 论记录本内, 记录讨论时间、参加人员、简要病史及会诊目 的、发言人意见、 会诊总结意见、记录人签名(均须签全名)。 会诊记录由主持科 室元成。 7、会诊完毕,主持人委托首诊科室的专家或总结疾病 的专 家将会诊意见转告病人,并解答病人提出的问题。如有 保护性医 疗方面的考虑,会诊意见或结论只向病人家属反 馈。 8、多学科综合门诊须对会诊后病人的去向、治疗效果 进行 追踪了解,对病人或其家属进行电话随访,收集病人或 其家属对 本领域具有丰富诊疗经验的人员组成。 (五)参加每例会诊的专家人数不得少于 3 名,会诊专 家 在接到会诊通知后,必须在约定的时间准时参加会诊;若 不能按 时参加会诊,应提前通知门诊部更换专家。 (六)对三次接诊后未能明确诊断,又不申请多学科综 合 门诊的接诊医生,发现一例扣罚绩效考核分 0.2 分。对延 误病情 造成医疗纠纷的,按医院有关规定另行处理。 (七)门诊部不定期对多学科综合门诊的出诊情况、工 作 质量进行全面考核,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不断改 进会诊工作,提高会诊质量。 五、会诊科室职责 (一)心内科职责:对合并心血管疾病患者,如心绞痛、
高血压、猝死、心律失常、心力衰竭、早搏、心律不齐、心 肌梗
死、心肌病、心肌炎、心肌梗塞等,给出诊断,尽早给 予相应干
预。防止进一步加重心血管高危患者的心肌损害, 诱发严重心血
管事件。
(二)内分泌科职责:主要负责糖尿病、肥胖症、骨质 疏
松、痛风、脂质代谢紊乱以及甲状腺、垂体、肾上腺、性 腺、甲
状旁腺等相关疾病的临床诊治。通过改变生活方式和 药物早期干 病,提出检查手段包括头颈部 MRI, CT, ECT, PETCT,脑电图、
TCD (经颅多普勒超声)肌电图,诱发电位 及血流变学检查等,
协助诊断,给出治疗及康复方案。同时 与心理科交叉进行神经衰
弱、失眠等功能性疾患的诊治。
(四)肿瘤内科职责:对各个器官的良、恶性肿瘤作出 诊
断,根据病人的机体情况、肿瘤的病理类型、侵犯范围(病 期)
和发展趋势,有计划地、合理地应用现有的治疗手段, 以期较大
幅度地提高肿瘤治愈率、延长生存期、提高病人生 活质量。
(五)血液内科职责:对伴有血液系统疾病如红细胞疾 病、
白细胞疾病、淋巴细胞增殖性疾病、骨髓增殖性疾病、 浆细胞疾
病和出、凝血及血栓性疾病、其他血液疾病做出或 排除诊断,并
提出治疗意见。
(六)呼吸内科职责:对伴有呼吸系统疾病如肺部感染、
全身疾病的肺部表现、弥漫性肺部疾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和哮
喘、肺循环疾病、通气调节功能障碍性疾病、急性呼吸 窘迫综合 竭、膜性肾病、系统性红斑狼疮肾炎、高血压肾损 害、糖尿病肾
病等,给出或排除诊断,提出治疗意见。
(九)临床心理科职责:对伴发心理障碍的患者如抑郁 障
碍、焦虑障碍、强迫障碍、恐怖障碍、躯体形式障碍、睡 眠障碍
及躯体疾病伴发的心理障碍等作出或排除诊断,并提 出药物治疗
及心理治疗的方案。
(十)神经外科职责:对脑、脊髓和周围神经系统,以 及
与之相关的附属机构,如颅骨、头皮、脑血管脑膜等结构 的损伤、
炎症、肿瘤、畸形和某些遗传代谢障碍或功能紊乱 疾病进行诊断
及提出治疗方案。对手术前后伴发神经系统疾 患的患者进行合理
化的用药;或对患者进行充分评估,确定 是否实施外科治疗;同
神经内科一起对患者进行术前评估, 对患者病灶进行术前定位;
对术后患者进行随访,进行认知 功能的评估,通过手术改善患者
的生活质量,减少长期服药 带来的一系列副作用。
(十一)骨外科(包括脊柱外科、创伤外科及关节外科) 职
责:对伴发四肢骨折、严重多发伤、脊柱骨盆骨折、骨关 节感染、 病的患者,作出或排除诊断,提出治疗意见。
(十三)心胸外科职责:对涉及或伴有食道、肺部、纵 隔
病变等疾患的患者作出或排除诊断,提出治疗意见。
(十四)泌尿外科职责:对伴有各种尿结石和复杂性肾 结
石;肾脏和膀胱肿瘤;前列腺增生和前列腺炎;睾丸附睾 的炎症
和肿瘤;睾丸精索鞘膜积液;各种泌尿系损伤;泌尿 系先天性畸
形如尿道下裂、隐睾、肾盂输尿管连接部狭窄所 导致的肾积水等
疾患的患者,作出或排除诊断,提出治疗意 见。
(十五)营养科职责:根据患者不同病症、病因、病程, 量
身定制个体化的营养治疗方案,包括个体化的营养评估、 营养素
摄入量推荐值、完整的膳食计划、药膳、饮食指导及 糖尿病运动
方案等。
(十六)医学影像科职责:根据临床请检要求通过透视、
超声、造影、CT、MR 检查和介入治疗等操作,给出临床诊断 或
治疗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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