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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评分标准(2023版)
2023-10-21 | 阅:  转:  |  分享 
  
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评分标准(2023版)考评说明1. 为规范山东省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合理确定评审等级,根据《企业
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16)、山东省关于实施《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的通知(鲁应急发〔202
2〕5号)修订。2.本评分办法适用于《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安全监管分类标准(试行)》(应急厅〔2019〕17号)界
定的山东省所属的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企业(以下统称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3. 在评审
年度内符合《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应急〔2021〕83号)规定的主要负责人应承诺符合条件且满足下列要求的冶金等工贸企业
,方可申请参加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评审:(1)申请二级定级的企业,申请之日前3年内未发生过生产安全死亡事故,统计分析事故起数、千人重
伤率、伤害严重率等逐年下降或者持平,曾被定为三级及以上等级并有效运行3年以上。(2)行业领先的新设立企业,积极开展标准化创建工作有
效运行3年以上,可直接申请二级定级。(3)申请三级定级的企业,申请之日前2年内未发生过生产安全死亡事故,统计分析事故起数、千人重伤
率、伤害严重率等逐年下降或者持平。(4)申请二级、三级的企业,不得存有未整改完毕的重大事故隐患。4.本评分标准延续使用《冶金等工贸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的要素划分进行赋分考评,其中删除“职业健康”专项要素,将“职业健康”中关
乎安全生产的内容、安全生产“八抓二十条”创新举措和《山东省工贸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暂行)》的有关要求、
规定融合入评分办法的相关联要素中。5.本评分标准使用标准化得分和安全绩效确定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共有12个要素组成,
除评分办法“6.2设备设施运行管理”最后一个考核条款即“6.2.2各专业设施、设备要求”根据冶金工贸行业不同的专业、工艺特点而作为
附录设置(共计44个,见关于附录分类),分别各占200分,其他要素和子元素作为通用规范。每个要素划分为若干子元素,每一子元素包含若
干个问题,对子元素赋予不同的分值,子元素分值之和为要素分值,各要素分值详见《要素分值明细表》。另外,为便于评审,遵照统一标准的原则
,特将单行的AQT 7009—2013《机械制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一并融合到本评分标准中,不再另行。关于附录分类:遵照《冶金
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安全监管分类标准(试行)》(应急厅〔2019〕17号)界定。附录1:冶金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
标准设施、设备要求(8个单元)(包括:YJ-1炼铁、YJ-2炼钢、YJ-3煤气、YJ-4轧钢、YJ-5烧结、YJ-6焦化、YJ-7
铁合金、YJ-8铸造);附录2:有色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设施、设备要求(12个单元)(包括:YS-1氧化铝、YS-2电解
铝、YS-3碳素、YS-4铜、YS-5锑、YS-6汞、YS-7锡、YS-8镍、YS-9铅、YS-10锌、YS-11铋、YS-12镉
);附录3:建材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设施、设备要求(5个单元)(包括:JC-1水泥、JC-2卫生陶瓷、JC-3平板玻璃、
JC-4石膏板、JC-5蒸压粉煤灰砖);附录4:机械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设施、设备要求(1个单元)JX机械;附录5:轻工
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设施、设备要求(9个单元)(QG-1啤酒、QG-2白酒、QG-3葡萄酒、露酒、QG-4食品生产、QG
-5乳制品、QG-6调味品、QG-7饮料、QG-8造纸、QG-9印刷包装);附录6:纺织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设施、设备要
求(2个单元)(包括:FZ-1纺织、FZ-2服装);附录7:烟草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设施、设备要求(4个单元)(包括:Y
C-1卷烟制造、YC-2复烤、YC-3烟叶再造、YC-4烟草商业);附录8:商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设施、设备要求(3个
单元)(包括:SM-1商场、SM-2仓储、SM-3酒店)。6.本评分标准中累计扣分的,均为直到该考评内容分数扣完止,不出现负分。有
特别说明扣分的(在考评方式中加粗的内容),在该要素内进行扣分。评审过程中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均为定级否决项,评审不予通过,即取消
本次评审资格,待整改完毕,六个月后重新提出申请。7.本评分标准中未制定设施、设备要求(附录)的,可参照现有附录中雷同设施、设备进行
评价或者遵照被评价单元的安全规程中设施、设备要求进行评价,且备案材料中应附特别说明,总分按200分,每项问题扣1分,出现重大事故隐
患评审均不予通过。8.本评分标准共计1500分,最终标准化得分换算成百分制,本评分标准后附《自评扣分点及原因说明汇总表》。换算公式
如下:标准化得分(百分制)=标准化工作评定得分÷(1500-不参与考评内容分数之和)×100。最后得分采用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一位
数。要素分值明细表要 素权重分值1.安全生产目标、指标302.组织机构与职责503.安全投入704.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
1205.安全教育培训1006.生产设备设施管理4607.作业安全2308.风险分级管控1809.隐患排查与治理15010. 应急
管理5011. 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3012. 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进30总分1500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现场评审检查表(试行
)一级要素二级要素基本规范要求企业达标标准评审方法标准分值评分方式1.安全生产目标、指标(30分)1.1企业根据自身安全生产实际,
制定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1.1.1 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的管理制度,明确目标与指标的制定、分解、实施、考核等环节内容。1.查相关管
理制度;2.查目标责任书的签定和绩效考核细则。6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未以文件形式发布生效的,不得分;安全生产目标缺少制定、分解、
实施、绩效考核等任一环节内容的,扣2分;未能明确相应环节的责任部门或责任人相应责任的,扣2分。1.1.2遵照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的
规定,制定文件化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查文件:企业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和安全生产工作计划。8无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
不得分;未以文件印发的,不得分;安全生产目标内容不完善(如目标中只有伤亡指标的)的,扣3分;目标不合理或不明确,每处扣1分。工作计
划未作分解和制定配当表,扣3分。 1.2遵照所属基层单位和部门在生产经营中的职能,制定安全生产指标和考核办法。 1.2.1根据所属
基层单位和部门在安全生产中的职能,分解年度安全生产指标,并制定实施计划和考核办法。查文件:各级组织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各级组织年
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及考核办法6 无年度安全生产指标分解的,不得分;无实施计划或考核办法的,不得分;实施计划无针对性的,扣2分;缺一
个基层单位和职能部门的目标实施计划或考核办法的,扣2分。1.2.2遵照制度规定,对安全生产指标实施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测,并保存有
关监测记录资料。 查记录:安全生产计划指标配当表阶段性和年终完成情况检查记录和考核情况。5 无安全生产计划指标完成情况的检查或监测
记录的,不得分;检查和监测不符合制度规定的,扣2分;检查和监测资料不齐全的,扣1分;未做考核的,不得分。 1.2.3定期对安全生产
目标的实现效果进行评估和考核,依据评估考核结果,及时调整安全生产指标的实施计划。评估报告和实施计划的调整、修改记录应形成文件并加以
保存。查文件:安全生产目标指标考核与奖惩记录(包括阶段性检查和完成情况评估)、文件发放记录等。5 未定期进行效果评估和考核的(含无
评估报告),不得分;未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实施计划的,不得分;调整后的目标与指标以及实施计划未以文件形式印发的,扣2分;记录资料保
存不齐全的,扣1分。小计302.组织机构与职责(50分)2.1 组织机构2.1.1企业应依法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设置安全总监。2.1.1.1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及注册安全工程师。依照《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条、省政
府令第311号《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第九条规定执行。查文件:关于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的正式文件、安全
生产管理部门或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文件。注册安全工程师配备文件(总局11号令,原则上本单位注册)。5 未按要求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
备安全管理人员及注册安全工程师,不得分;未以文件形式发布生效的,不得分;与国家、地方等有关规定不符的,扣2分。未以文件形式聘用注册
安全工程师的(未在本单位注册),扣1分. 2.1.1.2安全总监设置。从业人员一百人以上的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三百人以上的
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设置安全总监。鼓励、支持前款规定以外的生产经营单位,根据生产经营规模、安全风险等情况,设置安全总监。安全
总监专项分管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照《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鲁政办字〔2021〕60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生产
经营单位安全总监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鲁安办发〔2021〕47号《关于贯彻落实《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总监制度实施办法(试
行)》的通知。查文件:关于安全总监配职文件、简历,安全总监工作职责及企业领导层分工文件。8 未按要求设置的,不得分;未以文件形式进
行设置或任命的,不得分;配职的人员不符合规定的,扣4分;未专项分管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扣4分。 2.1.1.3从业人员三百人以上的
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一千人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委员会由本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安
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其他职能部门负责人、工会代表和从业人员代表等人员组成。依据《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查文件:安委会、安全生产领导机构
配备文件;查文件发放记录等。3 未按要求设立的,不得分;未以文件形式任命的,扣1分;成员未包括主要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等相关人员的,
扣1分;少一类或者主要职能部门不全,职责不明确的,扣1分;组织机构变化未及时调整安委会组成的,扣1分。 2.1.1.4安全生产委员
会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研究和审查本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事项。安全生产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
议,会议情况应当如实记录,会议纪要中应有工作要求并保存。查文件:相关会议记录、措施落实情况记录等。8 未定期召开安全专题会的,不得
分;未跟踪上次会议工作要求的落实情况的或未制订新的工作要求的,不得分;无会议记录的,扣2分;有未完成项且无整改措施的,每一项扣1分
。2.2 职责 2.2.1企业主要负责人应遵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并履行安全生产义务。 2.2.1
.1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并履行下列主要职责:(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组织落实和考核奖惩;(二)组织制
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确定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或者安全总监、主要技术负责人、其他相关负责人的安全管理职责
;(四)明确本单位技术管理机构的安全生产技术保障职能并配备安全技术人员;(五)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
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七)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八)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
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九)依法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文化建设;(十)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
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十一)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十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查文件: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和履职清单;查主要负责人的履职记录等。10 遵照《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的规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不明确的,不得分;遵照《关于印
发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的通知》(鲁安办发〔2021〕50号)未建立责任清单,不得分;对照履职清单,未提供履职记录
视为没有履行主要职责,每缺一项,扣3分;本小项不得分时,追加扣除10分。 2.2.2 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单位、部门
和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2.2.2.1建立针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修订及考核等环节内容的管理制度。查文件:查制
度,查文件发放记录等。5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未以文件形式发布生效的,不得分;制度中每缺一个环节内容的,扣1分。 2.2.2.2
遵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履职清单,并对落实情况
进行考核。依照《山东省安全生产“八抓二十条”创新举措》、《关于印发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的通知》(鲁安办发〔202
1〕50号)查文件:1.企业全员责任制及相关责任清单;2.抽查重点部门履职记录。3.查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考核。5 未建立安
全生产责任制的,不得分;未以文件形式发布生效的,不得分;每缺一个纵向、横向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扣2分;责任制内容与岗位工作实际不相符
的,每个扣1分;对照履职清单,没有履行主要职责的,每缺一项,扣1分;没有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的,不得分;本小项不得分时
,追加扣除5分。 2.2.2.3对各级管理层进行安全生产责任制与权限的培训。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或者安全
总监、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冶金行业所涉及以上人员应当遵照规定经主管的负
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考核合格。查培训记录;现场询问管理层的责任制、查相关人员学历、从业履历等,判定是否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
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金属冶炼企业,查是否经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考核合格相关证明。3应培未培的,不
得分;应培无培训记录的,不得分;每缺少一人培训的,扣1分;被抽查人员对责任制不清楚的,每人扣1分;达不到能力要求的,不得分。特别注
意:金属冶炼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任职之日起6个月后,未经相应的应急管理部门考核合格。为重大隐患,属否决条件,评审不予通
过。 2.2.2.4定期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适宜性评审与更新。依照《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查文件:新法律法规颁布实施后
,安全责任制的评审、更新记录等。3 未定期进行适宜性评审的,不得分;无评审记录的,不得分;评审、更新频次不符合制度规定的,每缺一次
扣1分;更新后未以文件形式发布的,扣1分。小计503.安全生产投入(70分)3.1安全生产费用 3.1.1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投入保
障制度,完善和改进安全生产条件,按规定提取安全费用,专项用于安全生产,并建立安全费用台账。 3.1.1.1 建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
使用管理制度。应符合财资〔2022〕136号 《企业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未有明确的安全生产费用提出标准的,企业应
当建立安全费用台账。 查文件:1.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和台账。5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未以文件形式发布生效的,不得分;每缺一项扣1
分。未建立安全费用台账的,不得分。 3.1.1.2保证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专款专用,并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账。 查文件:1.安全
生产费用管理制度;2.安全生产费用台帐(或:会计明细)。询问:安全生产费用管理部门对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现场检查:安全生产费用使
用情况与台帐记录是否符合。20 未按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的,不得分;安全生产投入不足的,不得分;无财务专项科目或报表中无安全生产费
用归类统计的,不得分;无安全费用使用台账的,扣8分;台账不完整齐全的,扣6分。 3.1.1.3制定包含以下方面的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
计划:(1)购置购建、更新改造、检测检验、检定校准、运行维护安全防护和紧急避险设施、设备支出[不含遵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
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规定投入的安全设施、设备];(2)购置、开发、推广应用、更新升级
、运行维护安全生产信息系统、软件、网络安全、技术支出;(3)配备、更新、维护、保养安全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4)企业
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含建设应急救援队伍所需应急救援物资储备、人员培训等方面)、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从业人员发现报告事故隐患的奖励支
出;(5)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承运人责任险等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法定保险支出;(6)安全生产检查检测、评估评价(不含新建、改建、扩建
项目安全评价)、评审、咨询、标准化建设、应急预案制修订、应急演练支出;(7)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其他支出。查文件:安全生产费用的使
用计划。15 无该使用计划的,不得分;计划内容缺失的,每缺一个方面扣2分;未按计划实施的,每一项扣2分;有超规定范围使用的,每次扣
4分。3.2保险3.2.1建立工伤保险制度 3.2.1.1建立员工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管理制度。查文件:管理制度。5 无该
项制度的,不得分;未以文件形式发布生效的,扣2分。 3.2.1.2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高危行业缴纳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查文件:企业
为从业人员交纳保险凭证。15 未缴纳的,不得分;无缴费相关资料的,不得分。其中高危行业(冶金)未按规定为从业人员购买安责险,不得分
;工伤保险不包括全体人员,每人次扣1分,高危行业安责险人数未包括全体从业人员,每人次扣1分。 3.2.1.2保障死亡、受伤员工获取
相应的保险与赔付。查文件:劳动保护工伤保险使用台账。10 有关保险评估、年费、返回资料、赔偿等资料不全的,每一项扣2分;未进行伤残
等级鉴定的,不得分;伤残等级鉴定每少一人,扣2分;赔偿不到位的,不得分。小计704.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120分)4.
1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辨识 4.1.1企业应建立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制度,明确主管部门,确定获取的渠道、方
式,及时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建立识别、获取、评审、更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管理制度。查文件:1.
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政府其他要求的规定和文件。2.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政府其他要求的规定和文件清单及文本数
据库。3.定期更新记录。4.及时修订管理制度。5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缺少识别、获取、评审、更新等环节要求以及部门、人员职责等内
容的,扣2分;未明确主管部门的,扣2分;未以文件发布生效的,扣2分。未及时修订管理制度的,扣2分。 4.1.1.2企业各职能部门应
及时识别和获取本部门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并跟踪、掌握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修订情况,及时提供给企业内负责识别和获取
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主管部门汇总。 各职能部门应定期识别和获取本部门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并向归口部门汇总。查文件
:各部门识别和获取本部门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更新情况;查归口部门更新汇总台账。5 每少一个部门定期识别和获取的,扣2
分;未及时汇总的,扣2分;未分类汇总的,扣2分。 4.1.1.3 企业应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及时传达给从业
人员。 4.1.1.3.1定期识别和获取使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新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实施前或发布后1个月内应进行
符合性评价,并发布清单,消除违规现象和行为。查文件:1.符合性评价报告、记录;2.不符合项整改记录,并应符合隐患整改“五定”的要求
。3.有关规章制度修订、问题整改或防范措施等。5 未定期识别和获取的,不得分;工作程序或结果不符合规定的,每次扣2分;无安全生产法
律法规与其他要求清单的,不得分;每缺一个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文本或电子版的,扣2分。 4.1.3.2 及时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
律法规与其他要求传达给从业人员,并进行相关培训和考核。如设计单位、承包商、供应商、监理单位、实习单位、劳务派遣单位等。 查文件:1
.相关文件发放记录。2.法律法规宣贯培训记录、告知书、宣传材料。询问: 相关方是否接收到企业传达的相关信息。6 未培训考核的,不得
分;无培训考核记录的,不得分;每缺少一项培训和考核的,扣2分。询问相关方管理人员、现场作业人员2-3人,不了解企业相关要求,每人次
扣1分。 4.1.1.4企业应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并将相关要求及时转化为本单位的规章制度,贯彻到各项工作中。 遵守安全
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并将相关要求及时转化为本单位的规章制度,贯彻到各项工作中。依照《山东省安全生产“八抓二十条”创新举措》抓制
度完善。查文件:1.根据法律法规的识别,及时修订单位规章制度。2.根据新的法律法规纠正了哪些不符合项,查相关文件发布。10 未及时
融入转化成规章制度的,每项扣2分;制度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不符的,每项扣2分;未落实到实际工作中的,每项扣2分;本小项不得
分时,追加扣除16分。4.2规章制度 4.2.1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规范从业人员的生产作业行为。
4.2.1.1 建立规章制度的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编制、发布、使用、评审、修订等效力。查文件:企业规章制度和
操作规程及评审、修订、发布文件。5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未以文件形式发布的,不得分;缺少环节内容的,扣2分。4.2.1.2遵照相
关规定建立和发布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至少包含下列内容:安全目标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履职清单管理、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管理、领导现
场带班、班组岗位达标、安全生产承诺、晨会管理、安全生产费用及投入管理、安全生产信息化、四新(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设施)管
理、文件和档案管理、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隐患排查和治理管理、安全生产奖惩管理、管理制度评审和修订、安全生产举报管理、安全教育培训管
理、班组安全活动管理;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及验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报废
管理、变更管理、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安全警示标志管理;安全预测预警、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危险作业报告管理及控制管理(包
括动火、进入有限空间、临时用电、高处、起重吊装、破土、断路、设备检维修、抽堵盲板、高温熔融金属调运、炉窑点火等)、相关方及外用工(
单位)管理、劳动防护用品(具)和职业健康管理、安全检查及隐患治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安全生产报告、安全绩效评定管理、消防安全管理
等。查文件:1.适用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清单。2.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签发文件。询问:有关人员对法律、法规和标
准规范的了解、掌握情况。现场检查:法律、法规和标准的遵守情况。10制度未以文件形式发布的,不得分;每缺一项制度的,扣2分;制度内容
不符合规定或与实际不符的,每项制度扣2分;无制度执行记录的,每项制度扣2分。存在如此下重大事故隐患,均为定级否决项,评审不予通过:
未对存在硫化氢、一氧化碳等中毒风险的有限空间进行辨识、建立安全管理台账,并且未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4.2.1.3将安全生产规
章制度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并对员工进行培训和考核。查文件:1.文件发放记录。2.规章制度的培训记录等。现场检查:工作岗位是否有有效
的规章制度。查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记录。5 未发放的,扣2分;无规章制度培训和考核记录的,不得分;每缺少一项培训和考核的,扣1分。4
.3操作规程 4.3.1结合本企业生产工艺、作业任务特点以及岗位作业安全风险与职业病防护要求,编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发放到相关岗
位。 4.3.1.1基于岗位生产特点中的特定风险的辨识,编制齐全、适用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查文件:1.岗位操作规程及签发文件;结合
岗位设置,检查其岗位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5 无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不得分;岗位操作规程不齐全、适用的,每缺一个,扣2分;内容没有基
于特定风险分析、评估和控制的,每个扣2分。4.3.1.2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组织制修订相应的安全生产和
职业卫生操作规程,确保其适宜性和有效性。查文件:“四新”项目相关规程并核实内容的适宜性和有效性。5未编制规程的,不得分;规程不完善
的,扣2分。 4.3.1.3向员工下发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对员工进行培训和考核。查文件:1.岗位操作规程发放记录。2.查班组关于规
程培训学习及相关记录。现场检查:抽查岗位是否有有效的岗位操作规程。10 未发放的,不得分;每少发一个岗位的,扣2分;无培训和考核记
录等资料的,不得分;每缺一个培训和考核的,扣2分。4.4评估 4.4.1企业应每年至少一次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
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每年至少一次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和适用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查文件:查评估报告。15 未进行检查、评估的,不得分;无评估报告的,不得分;评估报告每缺少一个方面内容的,扣3分;评估结果与实际不
符的,扣6分;评估周期超过每年一次的,扣6分。4.5修订 4.5.1企业应根据评估情况、安全检查反馈的问题、生产安全事故案例、绩效
评定结果等,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修订,确保其有效和适用,保证每个岗位所使用的为最新有效版本。 根据评估情况、安全检
查反馈的问题、生产安全事故案例、绩效评定结果等,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修订,确保其有效和适用。查文件:1.管理制度评
审和修订制度。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评审和修订记录。15 未及时组织进行的,不得分;应修订而未修订的,每项扣3分;无修订的
计划和记录资料的,不得分。4.6文件和档案管理 4.6.1企业应严格执行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编制、使用、
评审、修订的效力。 4.6.1.1建立文件和档案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人员、流程、形式、权限及各类安全生产档案及保存要求等。查
文件:管理制度,核定责任部门的职责和档案管理情况。4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未以文件形式发布的,不得分;未明确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
程编制、使用、评审、修订等责任部门/人员、流程、形式、权限等的,扣2分;未明确具体档案资料、保存周期、保存形式等的,扣2分。 4.
6.1.2确保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编制、使用、评审、修订的效力。查文件:最新版本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的文件发放记录。现场检
查:部门、岗位使用的安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是最新、有效版本及内容与生产实际的符合性。5 未按文件管理制度执行的,不得分;缺少
环节记录资料的,扣1分;抽查2-3人,未提供安全规程的,扣1分/人,提供的安全规程不是最新和有效版本,扣1分/人。4.6.2企业应
建立主要安全生产过程、事件、活动、检查的安全记录档案,并加强对安全记录的有效管理。 4.6.2.1对下列主要安全生产资料进行档案管
理:安全生产会议记录(含纪要)、安全费用提取使用记录、员工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发放记录、危险源管理台帐、安全生产检查
记录、授权作业指令单、事故调查处理报告、事故隐患整改记录、安全生产奖惩记录、特种作业人员登记记录、特种设备管理记录、外来施工队伍安
全管理记录、安全设备设施管理台账(包括安装、运行、维护等)、有关强制性检测检验报告或记录、新改扩建项目“三同时”、风险评价信息、应
急演习信息、技术图纸等。查文件:归档资料。10 未实行档案管理的,不得分;档案管理不规范的,扣6分;每缺少一类档案,扣2分。小计1
205.安全教育培训(100分)5.1教育培训管理 5.1.1企业应确定安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按规定及岗位需要,定期识别安全教育培
训需求,制定、实施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提供相应的资源保证。 5.1.1.1建立安全教育培训的管理制度,确定安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并保
证必要的安全教育培训资源。查文件:教育培训管理制度、自主培训资源和委托教育培训合同等。8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未明确主管部门的,
不得分;未以文件形式发布生效的,不得分;制度中缺少一类培训规定的,扣2分;有与国家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不得分。无自主培训能力又未建立
合作伙伴的,扣2分。 5.1.1.2制定各类人员的培训计划和实施方案,明确培训时间、培训学时、培训内容、培训对象、培训资金等,定期
识别安全教育培训需求。查文件:教育培训计划或实施方案及落实情况。10 未定期识别需求的,扣2分;识别不充分的,扣1分;无培训计划的
,不得分;培训计划中每缺一类培训和一项步明确,扣1分。 5.1.2应做好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实施分级管理,并对
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改进。按计划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对安全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改进。做好培训记录,并建立档案。效果评价至少要包括:(1)
培训效果反应评价:要通过学员的情绪、注意力、满意或不满意等。(2)学习效果评价:检查学员学到了什么知识,掌握知识的程度,培训内容方
法是否合适、有效。(3)行为影响效果评价:衡量培训是否给受训者的行为带来了新的改变。(4)存在的问题和改进对策。查文件:教育培训实
施、档案资料及效果评价等。8 未按计划进行培训的,每次扣2分;记录不完整齐全的,每缺一项扣2分;未进行效果评估的,每次扣2分;未根
据评估作出改进的,每次扣2分;未进行档案管理的,不得分;档案资料不完整齐全的,每次扣2分。评价内容缺失一类,扣2分。5.2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教育培训 5.2.1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法律法规要求必须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进行考核的,须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与本单位所从
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法律法规要求考核其安全生产知识与能力的人员(高危行业),应遵照有关规定经培训考核合
格后方可任职。查文件:高危行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合格证及培训学习档案。对一般行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提问
和测试相关安全生产知识和能力。10高危行业主要负责人未经考核合格就上岗的,不得分;安全管理人员未经培训考核合格的或未按有关规定进行
再培训的,每一人扣2分;培训要求不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号)要求的,每次扣2分。相关知识和能力一
问三不知或者60%回答不合格,不得分。 5.3操作岗位人员教育培训 5.3.1企业应对操作岗位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生产技能培训,使其
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确认其能力符合岗位要求。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对岗位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生产技能培训和考核,考核不合格人员,不得上岗。查文件:培训档案。10 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而上岗
作业的,每人次扣2分。5.3.2新入厂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过厂、车间(工段、区、队)、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对新员工进行“三级”安全
教育。查文件: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档案、考核合格证明等。现场考核:抽查新上岗的从业人员接受三级培训教育情况等。8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无
针对性或流于形式的,不得分;新入厂人员上岗前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的,每人次扣2分。 5.3.3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设施
投入使用前,应对有关操作岗位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应对有关岗位操作人员进
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查文件:培训记录、培训内容、考核内容。询问:现场抽查上岗人员培训情况等。8 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
备设施投入使用前,未对岗位操作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的,每人次扣1分。 5.3.4操作岗位人员转岗、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者,应
进行车间(工段)、班组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5.3.4.1岗位操作人员转岗和离岗6个月及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
车间(工段)、班组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遵照《关于印发关于规范和加强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
应急发〔2022〕6号)要求。5.3.4.2企业对专职应急救援人员应遵照有关规定,经专门应急救援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并定期
参加复训。查文件: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档案。8未按规定对转岗和离岗者进行培训考核合格就上岗的,每人次扣1分。 5.3.5从事特种作
业的人员应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遵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
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查文件:1.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台账;2.验证特种作业操作证;3.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
人员培训教育计划等。现场检查: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复核操作证的真实性。8 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配备不合理的,
每人次扣2分;缺少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档案资料的,每人次扣1分。特别注意:(1)未持有相应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的;(2)持
假证上岗作业的;(3)特种作业操作证失效后仍继续上岗作业的;有以上条款规定的重大隐患,属定级否决条件,评审不予通过。5.4其他人员
教育培训 5.4.1企业应对相关方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作业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前,应由作业现场所在单位对其进行进入现场前的安全
教育培训。 对相关方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合格后,取得入厂证后方可入厂工作。作业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前,应由作业现场所在单位对其进行进
入有针对性的现场前的安全教育培训。查文件:1.厂级承包商安全培训教育记录;2.基层单位承包商安全培训教育记录。询问:外来施工单位接
受企业培训教育情况。现场检查:抽查外来施工单位入厂证。8 未进行培训的,不得分。相关方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培训进入作业现场的,每人
次扣2分;教育培训内容未根据具体作业活动的特点,或无针对性的,每处扣1分。 5.4.2企业应对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进行有关安全规定
、可能接触到的危害及应急知识的教育和告知。 对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进行有关安全规定、可能接触到的危害及应急知识等内容的安全教育和告
知,并由专人带领。查文件: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培训记录。4 未进行安全教育和危害告知的,不得分;内容与实际不符的,扣1分;未提供相
应劳保用品的,不得分;无专人带领的,不得分。5.5安全文化建设 5.5.1企业应通过安全文化建设,促进安全生产工作。企业应采取多种
形式的安全文化活动,引导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态度和安全行为,逐步形成为全体员工所认同、共同遵守、带有本单位特点的安全价值观,实现法律
和政府监管要求之上的安全自我约束,保障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持续提高。 采取多种形式的活动来促进企业的安全文化建设,促进安全生产工作。查
文件:班组班前、班后会记录。查现场:安全标识、标语等;询问:各级管理及职工对安全工作的认知。10 未开展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不得分
,安全文化建设与《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导则》(AQ/T9004)不符的,每项扣2分。班前、班后会未开展,扣3分;对安全工作认知水平较底
,1人次扣1分。小计1006.生产设备设施管理(460分)6.1生产设备设施建设 6.1.1 企业建设项目的所有设备设施应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安全设备设施应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6.1.1.1建立新、改、扩建工
程“三同时”管理制度。查文件:“三同时”管理制度。4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未以文件形式发布生效的,不得分;制度不符合有关规定的,
扣2分。 6.1.1.2新、改、扩建工程的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措施应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查文
件:生产设施建设项目设计资料、施工记录、试生产方案、竣工验收文件等。现场检查:查看安全设施投入使用情况。查文件:1.设计、施工、监
理单位的相关资质; 2.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记录。现场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12 未进行“三同时”管理的,不得分;没有建设或产权
单位对“三同时”进行评估、审核认可手续就投用的,不得分;项目立项审批手续无或不全的,不得分;设计、评价或施工单位资质不符合规定的,
不得分;安全投资没有纳入项目概算的,扣6分;项目未按规定进行安全预评价或安全验收评价的,扣6分;初步设计无安全专篇或安全专篇未经审
查通过的,扣6分;变更安全设备设施未经设计单位书面同意的,每处扣4分;隐蔽工程未经验收就投用的,每处扣4分;安全设备设施未同时投用
的,每处扣4分;安全预评价报告、安全专篇、安全验收评价报告未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不得分;本小项不得分时,追加扣除24分。
6.1.1.3 厂址选择应遵循《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的规定。查评估报告或设计资料等。4 厂址选择易受自然灾
害影响或严重影响周边环境的,不得分;有一处不符合规定的,扣2分。6.1.1.4平面布置应合理安排车流、人流、物流,保证安全顺行。查
现场。4 未合理安排的,每处扣1分。 6.1.1.5 厂房的照明,应符合《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T50033)和《建筑照明设计
标准》(GB50034)的规定。照明电气的选型与作业场所相适应:一般作业场所可选用开启式照明电气,潮湿场所应选用密闭式防水照明电气
,有腐蚀性场所应选用耐酸碱型照明电气,易燃物品存放场所不得使用聚光灯、碘钨灯等灯具,有限空间、高温、有导电灰尘、离地不足2.5米的
固定式照明电源不得大于36伏,潮湿场所和易触及的照明电源不得大于24伏,室外220伏灯具距离地面不低于3米,室内不低于2.5米,普
通灯具与易燃物品距离不得小于300毫米,灯头绝缘外壳无破损、无漏电现象。查现场5 未进行照度测量的,不得分;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每处
扣2分。 6.1.1.6主要生产场所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及建构筑物防火最小安全间距,应遵循《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重大
火灾隐患遵照《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 35181-2017)。查现场:安全距离、防火分区和火灾监测报警的设置等等。5 有一处
不符合规定的,扣1分;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除本小项不得分外,追加扣除15分。 6.1.1.7厂区内的建构筑物,应按《建筑物防雷设计
规范》(GB5005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规定设置防雷设施,并定期检查,确保防雷设施完好。查现场。4 未按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的规定设置防雷设施的,不得分;未定期检查的,不得分;防雷设施不完好的,每处扣2分。 6.1
.1.8厂内休息室、浴室、更衣室应设在安全区域,各种操作室、值班室不应设在可能泄漏有毒有害气体的危险区域。查现场:安全距离、和监测
报警的设置等。4 休息室、浴室、更衣室有一个未设在安全区域内的,不得分;各种操作室、值班室设在可能泄漏有毒有害气体的危险区域内的,
不得分;可能泄漏有毒有害气体的危险区域附近的各种操作室、值班室未安装相应气体报警仪的(重大隐患),不得分;存在其他问题(如堆放杂物
、乱扯线缆等),一项扣1分,本小项不得分时,追加扣除8分。 6.1.1.9安全出入口(疏散门)不应采用侧拉门(库房除外),严禁采用
转门。厂房、梯子的出入口和人行道,不宜正对车辆、设备运行频繁的地点,否则应设防护装置或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查现场。4 有一处不符合
要求的,扣2分。 6.1.1.10直梯、斜梯、防护栏杆和工作平台应符合《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 (GB4053.1-3)的规定
。查现场:煤气等高风险区域不宜使用固定式钢直梯,不利于应急救援。4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 6.1.1.11移动梯台应符合:
操作平台护栏完好符合规定,斜撑无变形,铰接可靠,防滑措施齐全、完好,轮子的限位、防移动装置完好有效,结构件无松脱、裂纹、扭曲、腐蚀
等严重变形,不得有裂纹。遵照《梯子-可移动式平台梯》GB1789.6等查现场。4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 6.1.1.12电
气室(包括计算机房)、电缆夹层,应设有火灾自动报警器、烟雾火警信号装置、监视装置、灭火装置和防止小动物进入的措施;电缆穿线孔等应用
防火材料进行封堵。 遵照《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
》GB50053、《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自动火灾报警设计规范》GB50116等相关法律法规。查现场。4
未设火灾自动报警器、烟雾火警信号装置、监视装置、灭火装置的,不得分;电缆穿线孔未用防火材料封堵或损坏的,每处扣2分。爆炸危险环境
电力装置设计不符合防爆要求,每处扣2分。 6.1.1.13 设置用发电机房。自备发电机不应与供电网联接,并可靠接地。柴油发电机的环
境温度及柴油机的运行温度定子不得超过75℃(E级)、转子不得超过80℃(B级)。遵照《小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GB50049、《煤
气余压发电装置技术规范》GB50584等查现场。3 未设置发电机房的,不得分;未进行验收合格就使用的扣1分;接地、温度不符合要求的
,每项扣2分。 6.1.1.14胶(皮)带运输机应有如下安全防护装置并确保有效: (1)防打滑、防跑偏、
防纵向撕裂;(2)接线事故开关; (3)防压料自动停车装置; (4)头轮、尾轮、增面轮及拉
紧装置应有防护罩或防护栏杆。遵照《带式输送机安全规范》GB14784等查现场。4 不符合要求的,每项扣2分。 6.1.1.15 产
生大量蒸汽、腐蚀性气体、粉尘等的场所,应采用封闭式电气设备;有爆炸危险的气体或粉尘的作业场所,应采用防爆型电气设备。遵照《深度冷冻
法生产氧气及相关气体安全技术规程》GB16912、《液氨储存及装卸安全生产技术规范》DB37/T1914、《粉尘爆炸安全规程》GB
15577、总局令6号《工贸行业粉尘防爆安全规程》4 产生大量蒸汽、腐蚀性气体、粉尘等的场所,未采用封闭式电气设备的,每处扣2分;
有爆炸危险的气体或粉尘的作业场所,未采用防爆型电气设备的,不得分;防爆型电气设备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2分。 6.1.1.16使用表
压超过0.1MPa的油、水、煤气、蒸汽、空气和其他气体的设备和管道系统,应安装压力表、安全阀等安全装置,并应定期检定。查现场。6
应安装而未安装压力表、安全阀的,每处扣2分;未定期进行检定的,每处扣2分;未张贴检定标签或标牌的,每处扣2分。 6.1.1.17不
同介质的管线,应遵照《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GB7231)的规定注明介质名称和流向。查现场。3 未进行介质名
称和流向标识的,不得分;有一条管线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未注明介质名称或流向的,每处扣1分。 6.1.1.18企业应遵照《特种设
备安全监察条例》管理规定,对特种设备进行规范管理。建立和完善特种设备台账和档案,强化日常维护保养,除日常点检、专业点检外,每月至少
1次专项安全检查,并保存记录。遵照《特种设备安全法》、GB6067.1-5《起重机械安全规程》、《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等等查文件
:特种设备台帐、特种设备年检档案、特种设备岗位点检、专业点检、专项安全检查等及问题和隐患整改;查现场。81.管理制度内容不符合要求
,一项扣1分;2.存在未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在用特种设备,1台次扣4分;3.未建立台账或档案,扣5分;台账和档案内容不符合要求,一
项扣1分。4.未建立日常维护保养、检维修、检查记录,或记录内容不符合要求规范要求,一项扣1分;5.特种设备存在缺陷和隐患,每项扣1
分。6.符合报废条件未及时报废,已报废的特种设备,仍在现场使用,1台次扣8分7.报废后未办理注销手续,1台次扣1分。8.每缺少一项
安全装置或不能正常工作的,扣2分。安全连锁保护失效的,不得分 6.1.1.19车间电气室、地下油库、地下液压站、地下润滑站、地下加
压站等要害部门,其出入口应不少于两个(室内面积小于6m2而无人值班的,可设一个),门应向外开。液压机应遵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液压机安全技术要求》GB28241、《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自动火灾报警设计规范》GB50
116等相关法律法规等。查现场。4 出口少于两个的,每处扣2分;门向内开的,每处扣2分。 6.1.1.20企业应建立重大危险源管
理制度;并遵照GB18218辨识并确定重大危险源,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建立重大危险源包保责任制,各级包保责任人认真履行职责;遵照国
家有关规定,定期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对重大危险源的设备、设施定期检查、检验,并做好记录;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
的救援器材、装备,专项应急预案每年至少进行1次演练;查文件:1.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2.安全评价报告或安全评估报告
;3.重大危险源档案。4.查重大危险源包保责任制、各级包保责任人认真履行记录。6 存在重大危险源,未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或未辨
识、确定重大危险源,不得分,未做辨识等倒扣10分;未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扣3分;未建立重大危险源包保责任制制度,扣3分;各级包保责
任人认真履行记录有缺项,每项次扣1分。未按有关规定设置安全监控报警系统,一项不符合扣2分;安全监测监控报警系统不符合国家标准无或行
业标准,一项不符合扣2分;毒性气体、剧毒液体和易燃气体等重点设施未设置紧急切断装置扣2分;毒性气体未设置泄漏物紧急处置装置及独立的
安全仪表系统,一项不符合扣2分。未按要求定期评估,无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扣3分;未定期检查、维护,扣2分;设备、设施完整性或有
效性一处不符合,扣1分。没有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扣2分;未进行应急预案备案扣1分。救援器材装备不符合要求,一项扣1分;未进行重大
危险源应急预案演练,扣2分;无演练记录、或未进行演练评估、或演练问题未进行闭环管理,扣1分。防护距离不符合规定要求,且无防范措施,
不得分。 6.1.1.21所有设备设施建设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遵照各专业法律法规、安全规程要求以及各专业重大隐患判定
标准等。查现场。10 有一处不符合规定的,扣5分;存在重大风险或隐患以及有关规定明令禁止的工艺、设备、设施的,除本小项不得分外,每
处加扣30分。 6.1.2企业应按规定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总体开工方案、开工前安全条件确认和竣工验收等阶段进行规范
管理。 6.1.2.1按规定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总体开工方案、开工前安全条件确认和竣工验收等阶段进行规范管理。查文
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安全预评价、初步设计、安全设施设计、总体开工方案、开工前安全条件确认和竣工验收等资料。6 有一处不符合
的,本小项不得分;有两处不符合时,除本小项不得分外,加扣18分。 6.1.3生产设备设施变更应执行变更管理制度,履行变更程序,并对
变更的全过程进行隐患控制。 6.1.3.1建立生产设备设施变更管理制度,履行变更程序,并对变更的全过程进行隐患控制。查文件:变更管
理制度;变更过程风险辨识及控制措施。现场查控制措施落实。4 未建立变更管理制度的,扣2分;发生变更时,未严格履行变更程序的扣2分;
未实行隐患控制的,不得分。6.2设备设施运行管理及隐患排查 6.2.1企业应对生产设备设施进行规范化管理,保证其安全运行。企业应有
专人负责管理各种安全设备设施,建立台账,定期检维修。对安全设备设施应制定检维修计划。 6.2.1.1建立设备设施的检修、维护、保养
管理制度。企业应针对高温、高压和生产、使用、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等高风险设备,建立运行、巡检、保养的专项安全管理制度,确
保其始终处于安全可靠的运行状态。查文件:1.设备检维修管理制度;高风险设备专项管理制度;2.检维修记录。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或抽查设
备状况。2 无制度的,不得分;不健全、缺少内容或操作性差的,扣1分。 6.2.1.2建立设备设施运行台账,制定检(维)修计划。落实
“五定”,即定检修方案、定检修人员、定安全措施、定检修质量、定检修进度原则。查文件:年度综合检维修计划。4 无台账或检(维)修计划
的,不得分;资料不齐全的,每次(项)扣2分。“五定”原则不落实,每项扣2分。 6.2.1.3按规定对有关设备、设施、仪器仪表、工具
等进行检测检验检定,并归档保存有关资料。查文件:台帐及鉴定检验报告。4 未按规定进行检测检验检定的,不得分;有超期现象的,每台(套
、个)扣2分;无检测检验检定资料的,不得分;检测检验检定资料不全的,每项扣2分。 6.2.1.4吊车的滑线应布置在吊车司机室的另一
侧;若布置在同一侧,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查现场。2 滑线未布置在吊车司机室的另一侧的,或布置在同一侧,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每处扣
1分。 6.2.1.5吊具应有专人管理,在其安全系数允许范围内使用。钢丝绳和链条的安全系数和钢丝绳的报废标准,应符合《起重机械安全
规程》(GB6067)的有关规定。遵照《钢丝绳安全使用和维护》GB/T29086查现场及文件:钢丝绳应编号管理,定期检查测试。3
未编号管理和定期检查测试的,扣2分;未在安全系数允许范围内使用吊具的,不得分;未按规定报废的,不得分;相关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不清楚
吊具的安全系数和钢丝绳的报废标准的,不得分。有一个吊具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 6.2.1.6吊运物行走的安全路线,不应跨越有人操作
的固定岗位或经常有人停留的场所,且不应随意越过主体设备。遵照《高温熔融金属吊运安全规程》AQ7011、《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
67、《起重吊装十不吊原则》《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等查现场。3 安全路线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2分;随意
越过主体设备的,每处扣2分。 6.2.1.7压力容器应满足:压力容器本体及安全附件在检验有效期内使用,本体完好;连接元件无异常振动
、磨擦、松动;安全附件、显示装置、报警装置、联锁装置完好,调试、更换记录齐全;运行和使用符合相关规定,无超压、超温等现象。遵照《压
力容器安全规程》查文件:特种设备台帐、年检报告等。现场检查:安全附件复合性、报警连锁等完好性等。6 本体有缺陷的,不得分;连接元件
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2分;安全附件、显示装置、报警装置、联锁装置缺失或不能正常工作的,每处扣2分;调试、更换记录不全的,扣2分;有
超压、超温等现象的,每处扣2分;本小项不得分时,追加扣除12分。 6.2.1.8锅炉与辅机锅炉应满足:“三证”齐全;安全附件完好,
安全阀、水位表、压力表齐全、灵敏、可靠,排污装置无泄漏;按规定合理设置报警和连锁保护装置;给水设备完好,匹配合理;炉墙无严重漏风、
漏烟,油、气、煤粉炉防爆式装置好;水质处理应能达到指标要求,炉内水垢在1.5mm以下;各类管道无泄漏,保温层完好无损,管道构架牢固
可靠;其他辅机设备应符合机械安全要求。遵照《锅炉房设计规范》GB50041查文件:产品合格证、登记使用证、定期检验合格证;相关安全
设施鉴定检验合格证、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现场检查:设备设施、安全附件、报警连锁、各类化验指标等。4 锅炉无“三证”(产品合格证、登
记使用证、定期检验合格证)的,不得分;安全附件完好,安全阀、水位表、压力表不齐全、灵敏、可靠的,每处扣2分,排污装置泄漏的,扣2分
;未合理设置报警和连锁保护装置的,扣2分;给水设备完不完好,匹配不合理的,扣2分;炉墙严重漏风、漏烟,油、气、煤粉炉防爆式装置不好
的,每处扣2分;水质处理未达到指标要求,炉内水垢超过1.5mm的,每处扣2分;管道泄漏,保温层破损,管道构架不牢固的,每处扣2分;
辅机设备不符合机械安全要求的,每处扣2分。 6.2.1.9工业气瓶应满足:储存仓库状态良好,安全标志完善,气瓶存放位置、间距、标志
及存放量符合要求。各种护具及消防器材齐全可靠。气瓶在检验期内使用,外观无缺陷及腐蚀,漆色及标志正确、明显,安全附件齐全、完好。气瓶
使用时的防倾倒措施可靠,工作场地存放量符合规定,与明火的间距符合规定。遵照TSG23《气瓶安全技术规程》、《气瓶搬运、装卸、储存和
使用安全规定》GB/T34525等查文件:特种设备台帐、特种设备年检档案、特种设备岗位点检、专业点检、专项安全检查等及问题和隐患整
改。查现场:安全间距、防火防爆、防倾倒、安全附件、监测报警、气瓶损伤、超期使用等。4 储存仓库设置、安全设施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气瓶存放位置、间距、标志及存放量不符合要求的,每项扣2分;各种护具及消防器材缺失或不能正常使用的,每项扣2分;气瓶超期使用的,每个
扣1分;漆色及标志不明显的,每个扣1分;安全附件不全或损坏的,每个扣1分;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每次扣2分。 6.2.1.10厂内机动
车辆应满足:在检验有效期内使用,动力系统运转平稳,无漏电、漏水、漏油。灯光电气完好,仪表、照明、信号及各附属安全装置性能良好。轮胎
无损伤。制动距离符合要求。遵照《场(厂)内机动车辆安全技术规程》TSG81等。查文件:特种设备台帐、年检报告等。现场检查:安全附件
复合性、报警连锁等完好性等。4 全部未定期检验的,不得分;有一台未定期检验的,扣2分;使用过程中,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6
.2.1.11低压临时线路应满足:有完备的临时接线装置审批手续,不超期使用。使用绝缘良好,并有与负荷匹配的护套软管,敷设符合安全要
求。装有总开关控制和漏电保护装置,每分路应装设与负荷匹配的熔断器。临时用电设备PE连接可靠。严禁在有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设临时线路。
遵照《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临时用电)查文件:特殊作业相关审批手续。查现场:安全设施是否齐全。4 无临时
接线装置审批手续的,不得分;超期使用的,每次扣2分;敷设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每处扣2分;未装总开关控制和漏电保护装置的,不得分;每分
路的熔断器与负荷不匹配的,每处扣2分;临时用电设备PE连接不可靠的,每处扣2分;在有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设临时线路的,不得分。 6.
2.1.12低压电气线路(固定线路)应满足:定期进行电缆线路的预防性实验记录。线路的安全距离符合要求;线路的导电性能和机械强度符合
要求;线路的保护装置齐全可靠;线路绝缘、屏护良好,无发热和渗漏油现象;电杆直立、拉线、横担瓷瓶及金属构架等符合安全要求;线路相序、
相色正确、标志齐全、清晰;线路排列整齐、无影响线路安全的障碍物。遵照《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供配电设计规范》GB50
052.查文件:设计文件、实验记录等;查现场:安全距离、安全保护、防火、防水、防小动物措施等。4 无定期进行电缆线路的预防性实验记
录的,不得分;线路的安全距离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2分;线路的导电性能和机械强度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1分;线路的保护装置不齐全、不可
靠的,每处扣1分;线路绝缘、屏护不良好,有发热和渗漏油现象的,每处扣1分;电杆直立、拉线、横担瓷瓶及金属构架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每
处扣1分;线路相序、相色不正确、标志不齐全、清晰的,每处扣1分;线路排列不整齐、有影响线路安全的障碍物的,每处扣1分。 6.2.1
.13电网接地系统应满足:电源系统接地制式的运行应满足其结构的整体性,独立性的安全要求;各接地装置的电阻检测合格;TN系统重复接地
布设合理;接地装置的连接必须保证电气接触可靠;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并能防腐蚀,防损伤或者有附加保护措施;接地装置编号、标识明晰,定期
检测报告有效,资料完整。遵照《交流电器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GB/T50065、查文件:监测报告。查现场:连接、标识是否规范。4 不
符合安全要求的,不得分;电阻检测不合格的,扣2分;TN系统重复接地布设不合理的,扣2分;接地装置的连接不可靠的,扣2分;无有效防腐
蚀、损伤保护措施的,扣2分;接地装置编号、标识不明晰,未定期检测的,扣2分。 6.2.1.14 金属切削机床应满足:防护罩、盖、栏
应完备可靠;防止夹具、卡具松动或脱落的装置完好;各种限位、联锁、操作手柄要求灵敏可靠;机床PE连接规范可靠;机床照明符合要求;机床
电器箱,柜与线路符合要求;未加罩旋转部位的楔、销、键,原则上不许突出;备有清除切屑的专用工具。遵照《机械安全 安全防护的实施准则》
GB/T3057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9。查现场。6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6.2.
1.15冲、剪、压机械应满足:离合器动作灵敏、可靠,无连冲;制动器工作可靠;紧急停止按钮灵敏、醒目,在规定位置安装有效;传动外露部
分的防护装置齐全可靠;脚踏开关应有完备的防护罩且防滑;机床PE可靠,电气控制有效;安全防护装置可靠有效,使用专用工具符合安全要求;
剪板机等压料脚应平整,危险部位有可靠的防护。遵照《机械行业安全标准化考评标准-第二部分基础设施安全条件考评》查现场。6 有一处不符
合要求的,扣1分。 6.2.1.16砂轮机应满足:安装地点应保证人员和设备的安全;砂轮机的防护罩应符合国家标准;档屑板应有足够的强
度且可调;砂轮无裂纹无破损;托架安装牢固可调;法兰盘与软垫应符合安全要求;砂轮机运行必须平稳可靠,砂轮磨损量不超标,且在有效期内不
涉及使用;PE连接可靠,控制电器符合规定。查现场。4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6.2.1.17工业机器人应满足:装有限位装置
,在额定负荷、最高速度和最大伸长量时使机器停止;采用手动操作时,运动时速应设定在250毫米/秒以下;当进行运送工作时,紧急开关启动
后,立即停止运行;作业区域有隔离的安全护罩,覆盖全部危险区域;防护罩无锐边和凸出部分;护罩应有足够强度,能抵抗机器人最大突击能量;
防护罩应永久固定,只有借助工具方可拆卸;防护罩的舱门应有机械式安全锁或门禁装置,钥匙或专用工具应由专业人员保管;危险区域内装有紧急
停止开关,并符合相关标准。GB1129.1《工业环境用机器人安全要求 第一部分 机器人》、GB/T20867《工业机器人 安全实施
规范》、GBT 38244《机器人安全总则》。查现场:应突出应急联锁、隔离防护等。8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6.2.1.1
8移动电气设备应满足:定期对绝缘电阻进行检测,带电部分与壳体之间电阻值: ——基本绝缘不小于7兆欧; ——加强绝缘不小于2兆欧;
带电部分与Ⅱ类工具中仅用基本绝缘与带电部分隔离的金属零件之间不小于2兆欧;Ⅱ类工具中仅用基本绝缘与带电部分隔离的金属零件与壳体之间
不小于5兆欧; 经定期检查合格的工具,应在工具的适当部位,粘贴检查“合格”标识。电源线应采用三芯或四芯多股橡胶电缆,无接头,不得
跨越通道,绝缘层无破损,长度不得超过5米,PE线连接可靠,防护罩等完好,无松动,开关可靠、灵敏,与负载匹配。 GB3787《手持式
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 GB3883.1《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第一部分: 通用要求》、GB 19517《
国家电气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查现场。4每年检查一次;在湿热和常有温度变化的地区或使用条件恶劣的地方还应相应缩短检查周期。在梅雨季节
前应及时进行检查。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6.2.1.19电气设备(特别是手持式电动工具)的金属外壳和电线的金属保护管,应有
良好的保护接零(或接地)装置。查现场。4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6.2.1.20 传动部位应遵照如下情况,设置防护罩、盖或栏
: (1)以操纵人员站立平面为基准,高度在2米以下的外露传动部位;
(2)旋转的键、销、楔等突出大于3毫米的部位; (3)产生切
屑、磨屑、冷却液等飞溅,可能触及人体或造成设备与环境污染的部位; (4)产生射线或弧光的
部位; (5)伸入通道的超长工件; (6)超长设备后端300毫米以上的
工件; (7)容易伤人的设备往复运动部位;
(8)悬挂输送装置跨越通道的下部;(9)高于地面0.7米的操作平台。查现场。6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
分。 6.2.1.21危险化学品库应满足:库房符合安全标准的要求,库内有应急预案。危险化学品按危险性进行分类、分区、分库储存。库内
有隔热、降温、通风等措施,消防设施齐全,消防通道畅通。采用相应等级的防爆电器。有效处理废弃物品或包装容器。遵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条例》国务院令第645号及危险化学品相关法律法规等。查文件:人员培训、安全设施设计、隐患排查治理台帐。查现场:安全距离、防火分区和
火灾监测报警的设置等等。10 库房不符合安全标准要求的,不得分;库内无应急预案的,扣5分;危险化学品存放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5分;
库内隔热、降温、通风等措施不完善的,每处扣2分;消防设施不全的,每处扣2分;消防通道不畅通的,扣5分;未采用相应等级的防爆电器的,
每处扣5分;未按规定处理废弃物品或包装容器的,每次扣2分。 6.2.1.22 油库、油罐应满足:油槽车需持有专用许可证,进入库区,
必须装设专用排气阻火器;油罐无腐蚀、泄漏;油罐上的液位计、呼吸阀齐全可靠、动作灵敏;罐体、胶质输油管等应有可靠的防雷接地和防静电接
地;罐体与罐体之间或其它建筑物、管网、干道应留有足够的间距;库房的电气设施均应防爆;油库内应按贮存物品的种类和数量,配置足够的消防
器材和灭火设施,并有相应的报警装置;库内使用的工具应是不产生火花的防爆工具;库内外应有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和油品的名称、特性、数量、
灭火方法等。遵照《进一步加强化学品灌区安全管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4]68号)查文件:人员培训、安全设施设计、重点监管的危
险化学品的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隐患排查治理台帐;查现场:监测监控、生产运行、特殊作业、设备设施、人员培训.8 不符合标准的,不得分
;无应急预案的,扣2分;油槽车无许可证,或进入库区无专用排气阻火器的,扣2分;油罐腐蚀、泄漏的,扣1分。液位计、呼吸阀不全、不可靠
的,扣1分;无可靠的防雷接地和防静电接地的,扣2分;罐体与罐体之间或与其它建筑物、管网、干道间距不足的,扣1分;库房的电气设施不防
爆的,扣1分;油库内的消防器材和灭火设施不足、无报警装置扣1分;使用的工具能产生火花的,扣1分;无安全警示标志和油品的名称、特性、
数量、灭火方法的,扣1分。6.2.2各专业根据各自的工艺设施、设备现场检查 6.2.2.1各行业企业的关键装置按与企业生产工艺对应
的附录相应要求执行。(见附录部分)查现场:根据各专业安全规范是否符合要求。200见附录的有关各专业设施、设备评分标准。(未制定附录
的生产单元的考核,见考评说明第7条) 6.2.3设备设施检维修前应制定方案。检维修方案应包含作业行为分析和控制措施。检维修过程中应
执行隐患控制措施并进行监督检查。 6.2.3.1设备设施检维修前应制定方案。检维修方案应包含作业行为分析和控制措施。企业在进行检维
修作业时,应执行下列程序:(1)检维修前:1)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2)编制检维修方案;3)对检维修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4)检
维修前对安全控制措施进行确认;5)为检维修作业人员配备适当的劳动保护用品;6)办理各种作业许可证。(7)对检维修现场进行安全检查。
(8)检维修后办理检维修交付生产手续。查文件:1.检维修风险分析记录;2.检维修方案;3.检维修人员安全培训教育记录;4.相应作业
许可证及安全控制措施;5.对检维修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的记录;现场检查:1.检维修作业人员配备劳动保护用品情况;2.检维修作业现场
的安全管理。101.未制定检维修方案,扣10分;2.检维修方案未包含作业行为危险性分析、控制措施,或分析与控制措施无针对性的,每处
扣2分;;3.未对检修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1人次扣1分;4.检维修相应作业票证未办理或办理不符合要求,或检修前未对安全控制措施进
行确认,一项不符合扣5分;5.检维修作业人员未按规定配备或使用劳动保护用品,1人次扣1分;6.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对检维修现场进行安
全检查,扣2分;7.检维修现场一项不符合扣1分。本小项不得分时,追加扣除8分。 6.2.3.2按检(维)修计划定期对设备设施,包括
安全设备设施进行检(维)修。查文件:检维修计划、特殊作业票、验收记录、安全技术交底、试车方案和记录6 未按计划检(维)修的,每项扣
2分;未进行安全验收的,每项扣2分;检(维)修方案未包含作业危险分析和控制措施的,每项扣2分;未对检(维)修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施工
现场安全交底的,每次扣2分;失修的,每处扣2分;检(维)修完毕未及时恢复安全装置的,每处扣2分;未经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同意就拆除安全
设备设施的,每处扣2分;安全设备设施检(维)修记录归档不规范及时的,每处扣2分;检(维)修完毕后未按程序试车的,每项扣2分。 6.
2.4安全设备设施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确因检维修拆除的,应采取临时安全措施,检维修完毕后立即复原。 6.2.4.1安全设
施应编入设备检维修计划,定期检维修。安全设备设施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确因检维修拆除的,应采取临时安全措施,检维修完毕后立
即复原。遵照《安全生产法》《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T12801.查文件:1.设备检维修计划;2.安全设施检维修记录;3.
安全设施拆除、停用资料。现场检查:安全设施是否存在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的情况。4 安全设备设施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的,不得分;
检修拆除未采取切实可行的临时措施的,扣2分;检修后未立即复原的,扣2分;本小项不得分时,追加扣除8分。6.3新设备设施验收及旧设备
设施拆除、报废 6.3.1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拆除和报废,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 6.3
.1.1设备的全生命周期,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确保安全。6 设备设施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
6.3.2企业应执行生产设备设施到货验收和报废管理制度,应使用质量合格、设计符合要求的生产设备设施。 6.3.2.1建立设备设施
验收和设备设施拆除、报废的管理制度。查文件:1.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2.设施拆除和报废审批手续;3.拆除作业风险分析记录;
4.拆除计划和拆除方案;5.设施拆除交接手续。现场查看:查看拆除作业现场安全管理。4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缺少内容或操作性差的,
扣2分。 6.3.2.2按规定对设备设施进行验收,确保使用质量合格、设计符合要求的设备设施。查文件:验收报告;查现场:符合性检查。
6 未进行验收的(含其安全设备设施),每项扣2分;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每项扣1分。 6.3.3拆除的生产设备设施应按规定进行处置。拆
除的生产设备设施涉及到危险物品的,须制定危险物品处置方案和应急措施,并严格按规定组织实施。 6.3.3.1按规定对不符合要求的设备
设施进行报废或拆除。查文件:1.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2.设施拆除和报废审批手续;3.拆除作业风险分析记录;4.拆除计划和拆
除方案;5.设施拆除交接手续。 现场查看:查看拆除作业现场安全管理。4 未按规定进行的,不得分;涉及到危险物品的生产设备设施的拆除
,无危险物品处置方案的,不得分;未执行作业许可的,扣2分;未进行作业前的安全、技术交底的,扣2分;资料保存不完整齐全的,每项扣2分
。小计4607.作业安全(230分)7.1生产现场管理和生产过程控制 7.1.1企业应加强生产现场安全管理和生产过程的控制。对生产
过程及物料、设备设施、器材、通道、作业环境等存在的隐患,人员的“三违”行为等,应进行分析和控制。 7.1.1.1对生产现场和生产过
程、环境存在的风险和隐患进行辨识,并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查文件: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现场检查:对生产现场
和生产过程、环境存在的风险和隐患进行辨识,并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等是否现场公示,公示内容的与实际符合性。20 企业未对生产作业过程及
物料、设备设施、器材、通道、作业环境等存在的风险、隐患进行分析和控制,或分析和控制无针对性、无可操作性的,每处扣5分。 7.1.1
.2严禁架空电线跨越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现场检查:符合性。4 架空电线跨越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的,不得分。7.1.1.3非经允许,禁
止与生产无关人员进入生产操作现场。应划出非岗位操作人员行走的安全路线。对存在放射源的区域,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具有辐射作业场所的生
产过程应根据危害性质配置必要的监测仪表。维护和检修放射线、放射性同位素仪器和设备的人员应配备个人专用防护器具。 利用放射性同位素进
行检测、计量时,应遵守下列规定:(1)有确保放射源不致丢失的措施。(2)可能受到射线危害的有关人员应配带检测仪表,及时检测和统计、
建档,以控制其接受剂量不超标。查文件:放射源管理制度、接触放射人员管理台账、监测、防护器具的发放、检维修方案及安全措施查现场:询问
1-2人防辐射安全知识;查文件:专项检查记录、处置记录等;查现场:发射源的保护措施、人员佩戴监测仪情况。4 有与生产无关人员进入生
产操作现场的,不得分;未划出非岗位操作人员行走的安全路线的,不得分;安全路线设置不合理的,每处扣2分。 管理制度不健全,不得分;未
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的,扣2分;其他不符合,每项扣1分。 7.1.1.4行灯电压不应大于36V,在金属容器内或潮湿场所,则电压不应大
于12V。查现场:符合性。2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7.1.1.5设应急照明,正常照明中断时,应急照明应能自动启动。查现场
:设置、使用、转换等符合性。4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7.1.1.6易燃、可燃或有毒介质导管不应直接进入仪表操作室或有人值守
、休息的房间,应通过变送器把信号引进仪表操作室。对易燃易爆或可能发生急性职业危害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应当设置声光报警装置,报警信
号应引至24小时有人值守的操作控制室,并确定监管岗位和人员,制定应急预案,配置现场应急处置设备和物品,出现警情及时做好应急处置。查
现场:符合性、监测报警的完善、应急设备、和物品是否达到备用状态、应急处置方案、处置记录等。4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无报警装
置、缺少报警装置或不能正常工作的,每处扣1分;无应急处置方案的,扣1分;应急设备、设施、物品达不到完好备用状态,一处不符合扣1分。
7.1.1.7建立对“三违”行为的管理制度,明确监控的责任、方法、记录、考核等事项。查文件:管理制度、“三违”检查及处理记录。查
现场:“三违”现象4 无该制度的,不得分;内容不全的,每缺一环节,扣1分。现场发现一人次扣2分 7.1.2对动火作业、受限空间内作
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等危险性较高的作业活动实施作业许可管理,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作业许可证应包含危害因素分析和安全措施等内容。
企业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时,应当安全专人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安全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7.1.2.1建立至少包括下列
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人员、许可范围、审批程序、许可签发人员等:(1)危险区域动火作业;
(2)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3)能源介质作业; (4)高处作业;
(5)大型吊装作业; (6)交叉作业; (7)其他危险作业。查文件:高
风险作业管理制度。2缺少一项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规定的,扣1分;内容不全或操作性差的,扣1分。存在如下重大事故隐患,均为定级否决项,
评审不予通过:(1)有限空间作业前,未进行有限空间作业审批。(2)有限空间作业前,未进行通风和气体浓度检测,或者在检测不合格的情况
下开展有限空间作业。(3)有限空间作业现场未设置专门的监护人员,或者监护人员未在有限空间外部进行全程监护。 7.1.2.2对危险作
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实施作业许可。作业许可证应包含危害因素分析和安全措施等内容。查文件:作业许可证。作业许可证应包含危害因素分析和安全
措施等内容。现场检查:专人负责、安全措施的履行情况。6 对危险性较高的作业没有实施作业许可的,每次扣3分;许可手续不完备的,每次扣
2分;作业许可没有包含危害因素分析的,每处扣2分;危险性作业没有采取安全措施的,每次扣2分;作业许可证中的危害因素分析不到位或安全
措施无针对性的,每处扣2分;未按作业许可证中的要求进行作业的,每次扣除2分;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无专人负责的,每次扣3分;本小项
不得分时,追加扣除12分。 7.2 作业行为管理 7.2.1企业应开展风险辨识。加强生产作业行为的安全管理。对作业行为隐患、设备设
施使用隐患、工艺技术隐患等进行分析,采取控制措施。 7.2.1.1 对生产作业过程中人的不安全行为进行辨识,并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查文件:作业类风险辨识及控制措施。20 每缺一类风险和隐患辨识的,扣10分;缺少控制措施或针对性不强的,每类扣5分;作业人员不清楚
风险及控制措施的,每人次扣5分。 7.2.1.2对危险性大的作业实行许可制、工作票制。现场检查:作业票。20 未执行的,不得分;工
作票中危险分析和控制措施不全的,每类扣10分;授权程序不清或签字不全的,扣10分;工作票未有效保存的,扣10分。 7.2.1.3
要害岗位及电气、机械等设备,应实行操作牌制度。现场检查:停电挂牌执行情况。20 未执行的,不得分;未挂操作牌就作业的,每处扣10分
;操作牌污损的,每个扣5分;每少一个操作牌的,扣5分。7.2.1.4应当为从业人员配备与工作岗位相适应的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
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遵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对患有职业禁忌症的,应及时调整到合适岗位。遵照GB 39800.1《个体
防护装备配备规范 第1部分:总则》、GB 39800.3《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 第3部分:冶金、有色》现场检查:相应安全防护用品(
具)及消防设施与器材配备情况。作业人员防护器具的佩戴熟练程度;查职业禁忌症调离档案。8 无发放标准的,不得分;未及时发放的,不得分
;购买、使用不合格劳动防护用品的,不得分;发放标准不符有关规定的,每项扣4分;员工未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每人次扣4分;对职业禁忌症未
作调岗的,一人次扣4分。 7.2.1.5在易燃易爆区不宜动火,设备需要动火检修时,应尽量移到动火区进行。参照GB 30871《危险
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现场检查:作业票和安全措施落实。10 在易燃易爆区动火,或设备需要动火检修时,未移到动火区进行的,不
得分;动火作业无监护人或安全措施不全的,每次扣5分。 7.2.1.6 在有毒物质的设备、管道和容器内检修时,应符合以下规定:应可靠
地切断物料进出口,有毒物质的浓度应小于允许值,同时含氧量应在19.5%-21%范围内,在富氧环境下不应大于23.5%(体积百分浓度
);监护人不应少于2人,应备好防毒面具和防护用品,检修人员应熟悉防毒面具的性能和使用方法;(3)设备内照明电压应小于等于36V,在
潮湿容器、狭小容器内作业应不大于12V。遵照《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总局令第59号并参照GB 30871《危
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现场检查:作业过程检测记录及询问并确认监护人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应急物资准备。6 未可靠地切断物
料进出口,或者有毒物质的浓度未能小于允许值,同时含氧量不在19.5%~21%(体积百分浓度)范围内,在富氧环境下不应大于23.5%
,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监护人少于2人,或者未备好防毒面具和防护用品,或者检修人员不熟悉防毒面具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有一项不符
合要求的,扣1分;设备内照明电压大于36V,或在潮湿容器、狭小容器内作业大于12V的,扣1分。 7.2.1.7 对易燃、易爆或易中
毒物质的设备动火或进入内部工作时,监护人不应少于2人。安全分析取样时间不应早于工作前半小时,工作中应每两小时重新分析一次,工作中断
半小时以上也应重新分析。现场检查:作业过程检测记录及询问并确认监护人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应急物资准备。6 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的,扣
2分。 7.2.1.8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上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1)拉闸断电,
并采取开关箱加锁等措施; (2)验电、放电;
(3)各相短路接地; (4)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
牌和装设遮拦。现场检查:作业过程检测记录及询问并确认监护人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应急物资准备。6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7.
3岗位达标 7.3.1企业应根据作业场所的实际情况,开展岗位达标。7.3.1.1企业应建立班组安全活动管理制度,开展岗位达标活动,
明确岗位达标的内容和要求。7.3.1.2从业人员应熟练掌握本岗位安全职责、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安全风险及管控措施、防护用品
使用、自救互救及应急处置措施。7.3.1.3建立晨会管理制度,各班组应遵照有关规定有效利用晨会,开展安全生产、职业卫生教育、安全操
作技能训练、岗位作业危险预知、作业现场隐患排查、事故分析等工作,并做好记录。查文件:管理制度;查现场:符合性。12无该项制度的,不
得分。作业环境脏、乱、差,一处扣1分。未开展达标验收7.3.2企业应根据作业场所的实际情况,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进行危险提示、
警示,告知危险的种类、后果及应急措施等。7.3.2.1建立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的管理制度。为员工提供符合职业健康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7.3.2.2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作业场所或有关设备上,设置符合《安全标志》(GB2894)和《安全色》(GB2893)规定的安全
警示标志和安全色。遵照GB2894及企业内部规定,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作业场所和设备设施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进行危险提示、警
示,告知危险的种类、后果及应急措施等。6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作业环境脏、乱、差,一处扣1分。有一处不符合规定的,扣1分。 7.
3.3企业应在设备设施检维修、施工、吊装等作业现场设置警戒区域和警示标志,在检维修现场的坑、井、洼、沟、陡坡等场所设置围栏和警示标
志。 7.3.3.1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特种设备、产生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应遵照有关规定设置标识及警示标志。 7.3.3.2在
设备设施检维修、施工、吊装等作业现场设置警戒区域和警示标志,在检维修现场的坑、井、洼、沟、陡坡等场所设置围栏和警示标志。 7.3.
3.3 设备裸露的运转部分,应设有防护罩、防护栏杆或防护挡板。 7.3.3.4吊装孔应设置防护盖板或栏杆,并应设警示标志。 7.3
.3.5煤气容易泄露和积聚的场所,应设醒目的警示标志和固定式监测报警装置,报警信号应引入有人值守的操作控制室。现场检查:符合性。1
2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 7.4相关方管理 7.4.1企业应执行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管理制度,对其资格预审、选择、服务
前准备、作业过程、提供的产品、技术服务、表现评估、续用等进行管理。 7.4.1.1建立有关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的管理制度;签订安
全生产管理协议。查文件:相关方管理制度;查安全生产管理协议。4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未明确双方权责或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不得分。特
别注意:企业未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在承包合同、承租合同中对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进行约定。为重大隐患
,属定级否决条件,评审不予通过。 7.4.1.2 对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的资格预审、选择、服务前准备、作业过程监督、提供的产品、
技术服务、表现评估、续用等进行管理,建立相关方的名录和档案。查文件:对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的资格预审、选择、服务前准备、作业过程
监督、提供的产品、技术服务、表现评估、续用等进行管理,建立相关方的名录和档案。现场检查:对承包商作业过程监督。6 以包代管的,不得
分;未纳入甲方统一安全管理的,不得分;未将安全绩效与续用挂钩的,不得分;名录或档案资料不全的,每一个扣1分。 7.4.2企业应建立
合格相关方的名录和档案,根据服务作业行为定期识别服务行为风险,并采取行之有效的控制措施。 根据相关方提供的服务作业性质和行为定期识
别服务行为风险,采取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并对其安全绩效进行监测。查文件:相关方风险评估表。 根据相关方提供的服务作业性质和行为
定期识别服务行为风险,采取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并对其安全绩效进行监测。12 未定期进行风险评估的,每一个扣2分;风险控制措施缺
乏针对性、操作性的,每一个扣2分;未对其进行安全绩效监测的,每次扣2分;甲方未进行有效统一协调管理交叉作业的,不得分;相关方在甲方
场所内发生工亡事故的,除本条不得分外,加扣36分。 7.4.3企业应对所有相关方或者进入同一作业区的相关方进行统一安全管理。 甲方
应对相关方统一协调管理,对同一作业区域内的多个相关方的交叉作业。两个以上作业队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作业活动时,不同作业队伍相互之
间应签订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管理职责和采取的有效措施,并指定专人进行协调和监督。查文件: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工程项
目发包文件、承包协议等;现场检查:现场作业区域内的多个相关方的交叉作业安全管理情况及检查整改记录。6甲方未对所有相关方或者进入同一
作业区的相关方进行统一安全管理的,不得分;未要求相关方在作业前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并采取有效措施的,每次扣3分;未对相关方开展安全
督导检查的,不得分;本小项不得分时,追加扣除12分。特别注意:1.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承包合同、承租合同中免除或者转嫁企业安全生
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义务。2.企业未定期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进行安全检查,或者发现安全问题未及时督促整改。存在以上规定之一的重大隐
患,属定级否决条件,评审不予通过。 7.4.4不得将项目委托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或条件的相关方。企业和相关方的项目协议应明确规定双方的
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 不应将工程项目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工程项目承包协议应当明确规定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查文件: 工
程项目发包文件、承包协议、承包单位的相关资质等;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工程项目承包协议应当明确规定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8 发包给
无相应资质的相关方的,不得分;承包协议中未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的,每项扣4分;未执行协议的,每项扣4分;本小项不得分时,追加
扣除16分。 7.5变更 7.4.5企业应执行变更管理制度,对机构、人员、工艺、技术、设备设施、作业过程及环境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
化进行有计划的控制。变更的实施应履行审批及验收程序,并对变更过程及变更所产生的隐患进行分析和控制。 7.4.5.1 建立有关人员、
机构、工艺、技术、设施、作业过程及环境变更的管理制度,并制定实施计划。查文件:管理制度、实施计划、相关风险辨识分析报告等。6 无管
理制度的,扣2分;制度与实际不符的,扣1分;无实施计划的,不得分;未按计划实施的,每项扣1分;变更中无风险识别或控制措施的,每项扣
1分。 7.4.5.2对变更的实施进行审批和验收管理,并对变更过程及变更后所产生的风险和隐患进行辨识、评估和控制。查文件:审批和验
收报告。6 无审批和验收报告的,不得分;未对变更导致新的风险或隐患进行辨识、评估和控制的,每项扣1分。 7.4.5.3变更安全设施
,在建设阶段应经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在投用后应经安全管理部门书面同意。重大变更的,还应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查文件:设计变更、
重大变更的备案资料。6 未经书面同意就变更的,每处扣2分;未及时备案的,每次扣2分。小计2308.风险分级管控(180分)8.1辨
识、评估与风险点划分 8.1.1企业应依据有关标准对本单位的危险设施或场所进行危险源辨识与安全评估。按照本企业机构、岗位设置及职责
分工实际,划分出相对独立、便于管理的风险点,建立风险点信息台账。其中,作业活动清单应覆盖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各类作业活动或工艺操作;
设备设施类清单应覆盖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涉及的设备、设施;安全生产管理类风险点应覆盖所有的管理岗位。查资料:1.组织机构图,各岗位安
全职责分工。2.风险点台账。现场验证:是否遗漏、是否符合实际、是否管理责任不清,主要风险信息是否准确。101.未结合实际划分的,每
有一处,扣5分。2.风险点有遗漏,或存在管理交叉、责任不明的,每有一处扣5分。3.未建立风险点台账,不得分。内容不符合要求,每项扣
5分。8.1.2危险源辨识 8.1.2.1建立危险源的管理制度,明确辨识与评估的职责、方法、范围、流程、控制原则、回顾、持续改进等
。重大危险源辨识应依据GB18218《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查文件:危险源管理制度。6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制度中每缺少一项
内容要求的,扣2分。8.1.2.2所有岗位(包括管理层、各部室管理岗位、操作岗位)结合岗位安全职责对本岗位危险源进行辨识、分析和记
录。查资料:对照企业的岗位设置,查看各岗位辨识分析记录。询问:岗位人员是否了解本岗位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其危害后果;是否综合各方面
因素进行辨识分析。现场验证:抽查10个以上岗位的危险源辨识是否充分。101.岗位职责不符合实际,或存在未被岗位职责覆盖的安全事项,
每出现一个岗位扣2分。2.未覆盖所有岗位、未遵照岗位设置及职责进行危险源辨识、分析和记录的,每有一处扣5分。3.典型危险源未进行辨
识,不得分;每缺少一项较大以上风险的危险源辨识,每有一项扣2分。4.岗位危险因素及其危害后果不熟悉的,扣2分/人。8.1.2.3操
作岗位结合作业步骤(前、中、后)、管理人员结合管理事项,对岗位“人、机、物、环、管”等一并辨识、分析并记录。 查文件:对岗位“人、
机、物、环、管”等一并辨识、分析并记录。查现场:根据管理岗位和操作岗位风险管控措施进行核对101.结合作业后步骤、管理岗位未结合岗
位安全职责及安全管理事项制定管控措施的,一项不符合扣1分。2.制定的管控措施与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或企业现场实际不相符、或者无针
对性的,一项不符合扣2分,扣满分为止。8.1.3风险评估8.1.3.1风险评价准则应符合细则要求及企业安全生产实际。查文件:查看风
险分析评价记录表及风险分级管控清单现场验证:核实风险评价的风险等级与实际是否相符。51、风险评价准则不符合细则要求的,不得分。2.
未结合法律法规要求及企业安全生产实际制定风险评价准则的,扣2分。8.1.3.2企业应根据自身情况编制符合企业实际的风险评估判定标准
。查文件:风险评估判定标准。51.企业未根据自身现场情况编制符合企业实际的风险评估判定标准的,不得分。8.1.3.3风险评价应遵循
从严从高的原则,准确评价等级。参与评价人员应熟知企业评价准则,合理评价,评价级别正确;3.较大以上风险涵盖国家、省有关规定;山东省
政府令第331号规定的;根据企业实际直接判定的所有内容。查文件:相关风险评价资料。 5风险评价等级与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或企
业实际明显不符的,一处扣5分。2.评价人员不熟悉评价准则或者风险评价取值不合理、评价级别不合理,一项不符合扣1分。 8.1.3.4
较大以上风险的确定依据国家规定、细则、实施指南进行判定。查文件:作业步骤或管理事项辨识、分析和记录,风险评价级别的划分。61.风险
评价级别明显不准确,管控层级不符合企业实际,未落实各层级责任人的,一项不符合扣 5 分。2.应为重大、较大风险但未判定的,不得分。
8.2登记建档与备案 8.2.1风险管控。 8.2.1.1对确认的各类风险及时登记建档。查资料:风险管控档案等询问:抽查领导层、部
门、车间和操作岗位人员掌握控制措施情况。10 无档案资料的,不得分;档案资料不全的,每处扣2分。对岗位风险不掌握的,1人次扣1分。
8.2.1.2遵照相关规定,将重大危险源向安全监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备案。依照总局令40号《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应急厅〔2021〕12号《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办法(试行)》查文件:重大危险源备案申请、回执。包保责任制等。5
未备案的,不得分;备案资料不全的,每个扣1分;未落实包保责任制的,不得分。一项不符合规定,扣1分。 8.2.1.3计量检测用的放射
源应当遵照有关规定取得放射物品使用许可证。查文件:放射物品使用许可证。5 未办理许可证的,不得分;每少一个许可证,扣2分。8.3监
控与管理8.3.1完善风险管控措施 8.3.1.1一岗一清单,岗、责、人三者统一。查文件:岗位清单。101.未建立一岗一清单的,不
得分。 8.3.1.2操作岗位:遵照作业前、中、后三个步骤,细化和优化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管理措施等,制定切实可行、全面有效的管控措
施(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查资料:抽查风险分级管控清单;查现场:现场抽查5个以上作业岗位的风险管控措施的落实情况,抽查5个以上管理岗
位的风险管控措施的落实情况,现场验证管控措施是否有效落实。101.可操作性较差、缺少国家有关标准强制性条款的、未能识别确定岗位适用
的文件的,一项扣2分。2.岗位人员对管控措施不掌握的,每人次扣2分。3.较大以上风险管控措施未有效落实的,不得分。8.3.1.3结
合安全职责,按照管理活动发生的频次、顺序、程序以及管理标准要求,制定管控措施。查文件:风险评估判定标准和管控措施。查现场:抽查5个
以上管理岗位的风险管控措施的落实情况,现场验证管控措施是否有效落实。61.管控措施未结合岗位职责制定,每处扣2分;2.管控措施未体
现管理活动的频次、顺序 、程序以及管理标准等要素,无规范管理工作的作用,每处扣1分。3、具有管理职能的岗位,管控措施缺少对下一级岗
位风险管控内容的,每缺少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8.3.1.4管控措施应符合岗位自身特点、明确具体、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符合法律法
规、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等要求,与企业的实际相符合,并考虑相关方的合理诉求及内外部经验做法。查文件:管控措施的针对性。10岗位管控
措施未覆盖岗位职责或措施不适宜,管控措施与岗位实际不符、管控措施未有效落实每有一处扣2分。8.3.1.5企业风险分级管控合理;具有
对下一级岗位有管理职责和管控责任的风险点的岗位,管控措施应包括对下一级岗位和风险点的相关管控内容。管控层级与企业的实际相符合。查文
件:管控措施的合理性。5管控措施未包括对下一级岗位和风险点的相关管控内容的,每项扣2分。8.3.1.6较大以上风险应制定专项管控方
案等措施,实施分级管控。查文件:较大以上风险应制定专项管控方案。6较大以上风险未制定专项管控方案等措施的,不得分;根据较大以上风险
数量,却一项,扣2分,超过2项缺失专项管控方案,否决全部该项得分。8.3.1.7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管理规范经岗位确认和上级主管
人员审批签字。查文件:规程等文件的签批。5未经岗位确认和上级主管人员审批签字的,一处扣2分 8.3.2制定危险源安全管理技术措施。
8.3.2.1对危险源(包括企业确定的重大危险源)采取措施进行监控,包括技术措施(设计、建设、运行、维护、检查、检验等)和组织措
施(职责明确、人员培训、防护器具配置、作业要求等)。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系统应符合AQ 3035《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通用技
术规范 》。 查现场:操作控制系统联锁、报警是否完善等、运维控制是否符合规程、职工培训。询问:岗位人员是否掌握本岗位存在的或者管控
的危险源、可能导致的事故类型及现有管控措施。6未实施监控的,不得分;监控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不全的,每项扣2分;存在重大隐患的,为定
级否决项,评审不予通过。 8.3.2.2在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危险源点警示牌(内容包含名称、地点、责任人员、事故模式
、控制措施等)。查现场:标志和警示、风险告知、重大危险源包保责任制。5 无安全警示标志的,每处扣2分;内容不全的,每处扣2分;警示
标志污损或不明显的,每处扣2分。 8.3.2.3相关人员应按规定对危险源进行检查,并在检查记录本上签字。查文件:相关人员的履职记录
。5 未按规定进行检查的,不得分;检查未签字的,每次扣2分;检查结果与实际状态不符的,不得分。8.3.3现场检查8.3.3.1对重
大风险的管控措施逐条进行检查验证,对其他风险的管控措施进行抽查验证。查文件:重大风险的管控措施;查现场:验证管控措施的有效性。5经
验证,发现与实际不符或无法落实的,每项扣2分。8.3.3.2现场询问企业负责人、专业负责人、区队负责人、技术人员、岗位人员是否清楚
相应职责及应管控的风险。现场询问:有关人员对应管控风险是否熟悉。6岗位管控措施未覆盖岗位职责或措施不适宜,每有一项,扣2分。8.3
.4告知警示8.3.4.1企业应通过有效方式告知企业主要风险相关内容;在作业岗位设置风险告知卡,人人“知风险、懂防控、会应急”。8
.3.4.2.对存在较大以上风险工作场所和岗位,要设置明显风险公告栏。8.3.4.3. 应将风险管控工作纳入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利用全体培训、车间、班组会议等形式,从公司、部门、车间、班组直至操作岗位,层层组织学习讨论。查文件:1.查培训内容是否对风险分级管
控的结果进行培训2.查班组、车间活动会议记录,对风险评价的结果进行告知。3.查现场是否较大设置风险告知栏。4.讨论记录或视频。培训
计划和培训记录。现场验证:应告知是否告知到位。询问:抽查10名以上的岗位人员对双重预防体系掌握情况。61.较大以上风险现场未设置风
险公告栏或岗位风险告知卡的,少一个扣2分。2.随机抽查岗位人员,1人未熟知的,扣1分。3.未制定教育培训计划或未按计划要求实施培训
的,扣3分。8.3.5日常更新8.3.5.1由各专业、各基层单位发动全员对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提合理化建议,安全管理部门统一组织审核,
做到及时更新。查文件;更新记录、隐患分析情况。51.无合理化建议的不得分。2. 安全管理部门未组织审核的,缺一次扣2分。8.3.5
.2根据现场作业地点、环境的变化,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以及本单位出现重大事故隐患、发生安全事故或其他同类企业发生安全
事故后,进行风险辨识并完善相关岗位的管控措施。企业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风险信息更新。当发生以下情况时,企业应及时进行危险源辨识与管控
:(1)国家、省发布新的标准时;(2)重点设备设施的检维修;(3)设备设施的变更与作业活动的变更;(4)有承包商作业时;(5)危险
作业时。查资料:1.对照检修维修计划或施工方案、危险作业票,检查风险更新的清单及更新内容。2.抽查变更记录。现场验证:管控措施是否
有效落实。81.每年未进行风险信息的更新,或只更新时间未更新具体内容,扣5分。2.未及时进行危险源辨识与管控的,每处扣2分。8.3
.6年度评估8.3.6.1企业应根据隐患排查结果,溯源风险管控体系存在的问题,并补充完善岗位管控措施。(1)每年对双重预防机制运行
情况至少进行一次评审,找出不足或缺陷,整改完善。(2)针对工艺、设备、生产场所、人员等变更,法律法规的变化、新改扩项目等,及时更新
岗位管控措施和隐患排查清单并组织相关人员培训。(3)落实双重预防机制运行考核奖惩制度。查资料:年度评审记录或评审报告、更新后的危险
源辨识、风险评价记录,月度隐患排查和溯源分析情况。考核奖惩记录。现场检查:危险源、管控措施和隐患排查清单及记录变更情况等。51.无
年度评审记录或评审报告的,未落实考核奖惩的, 本项不得分。2.无更新后的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记录、风险管控清单、隐患排查清单,未作
溯源分析,本项不得分。3.评审不全面、不符合实际的,一处扣1分。小计1809.隐患排查和治理(150分)9.1隐患排查 9.1.1
企业应组织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对隐患进行分析评估,确定隐患等级,登记建档,及时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 9.1.1.1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的
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人员、方法。制定领导层、管理人员和操作岗位人员隐患排查清单,将风险管控的措施转化为隐患排查的内容,明确排查
周期。1.查文件: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人员、方法。抽查询问:各级人员对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掌握情况。2、查资料
:抽查不低于10个岗位的隐患排查清单。3、现场验证:隐患排查记录中表明的检查内容和状态是否与实际相符。101.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
;制度与《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不符的,扣5分。2.未制定岗位隐患排查清单的,每一岗位扣2分。3.排查清单缺
少一项管控措施内容的,扣1分。 9.1.1.2对隐患进行分析评估,确定隐患等级,登记建档,并进行溯源分析。对隐患进行分析评估,确定
隐患等级,登记建档。查文件:隐患排查治理台账。抽查询问:各级人员对隐患排查治理参与情况。10 无隐患汇总登记台账的,不得分;无隐患
评估分级的,不得分;隐患登记档案资料不全的,每处扣2分。9.1.2整顿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发生变更或有新的公布,以及企业操作条件或工
艺改变,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建设,相关方进入、撤出或改变,对事故、事件或其他信息有新的认识,组织机构发生大的调整的,应及时组织隐患
排查。 9.1.2.1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发生变更或有新的公布,以及企业操作条件或工艺改变,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建设,相关方进入、撤
出或改变,对事故、事件或其他信息有新的认识,组织机构发生大的调整的,应及时组织隐患排查。查文件:相关文件的传达及落实、隐患排查治理
台账。10 发生变化后未及时组织隐患排查的,每次扣2分;每漏查一个隐患,扣1分。 9.1.3 隐患排查前应制定排查方案,明确排查的
目的、范围,选择合适的排查方法。排查方案应依据: ——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
——设计规范、管理标准、技术标准; ——企业的安全生产目标等。 9.1.3.1 企业
应根据生产运行特点,制定隐患排查方案或计划,明确各类型隐患排查的排查时间、排查目的、排查要求、排查范围、组织级别及排查人员等,排查
计划要符合应符合通则、细则及山东省政府令第347号文件的要求。查文件:企业隐患排查工作方案或年度隐患排查治理计划与《山东省生产安全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工贸行业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DB37/T 3011-2017)、公司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符合性。查资料
:隐患排查计划等资料。15 1.未制定隐患排查方案或计划,扣5分。2.排查方案或计划内容不全,缺一项扣2分。 9.1.3.2 遵
照方案进行隐患排查工作。 查文件:抽查各级岗位、人员隐患排查记录。15 未按方案排查的,不得分;有未排查出隐患的,每处扣2分;排查
人员不能胜任的,每人次扣2分;未进行汇总总结的,扣5分。9.2排查范围与方法 9.2.1企业隐患排查的范围应包括所有与生产经营相关
的场所、环境、人员、设备设施和活动。 9.2.1.1 企业应按照排查方案或计划,结合安全生产的需要和特点,由各组织级别分别按要求组
织隐患排查,并及时、准确填写相关排查记录。 9.2.1.2隐患排查的范围应包括所有与生产经营场所、环境、人员、设备设施和活动。查资
料、查信息系统:岗位清单、隐患排查表、排查记录等15隐患排查范围每缺少一类,扣5分。未按隐患排查计划组织隐患排查,扣15分。每存在
一项不符合相关要求的扣5分。现场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评审不通过。 9.2.2 企业应根据安全生产的需要和特点,采用综合检查、专业检查
、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日常检查等方式进行隐患排查。 9.2.2.1采用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日常检查等方
式进行隐患排查工作。抽查各组织级别使用的各类型隐患排查记录表:综合排查表、专业排查表、季节性排查表、节假日排查表、日常排查表、事故
类比排查表、专家诊断排查表。20 各类检查缺少一次的,扣5分;缺少一类检查表的,扣5分;检查表针对性不强的,每一个扣5分;检查表无
人签字或签字不全的,每次扣5分。9.3隐患治理 9.3.1 企业应根据隐患排查的结果,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对隐患及时进行治理。隐患治
理方案应包括目标和任务、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机构和人员、时限和要求。重大事故隐患在治理前应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制定应急预案。隐患
治理措施包括:工程技术措施、管理措施、教育措施、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9.3.1.1 建立隐患整改台账,台账中要有隐患溯源分析,重大
事故隐患要编制评估报告,及时上报主要负责人及监管部门,明确整改责任人、时限。9.3.1.2经判定属于重大事故隐患的,企业应当及时组
织评估,并编制事故隐患评估报告书。 9.3.1.3企业应根据评估报告书制定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治理方案内容应符合细则的规定,并将
治理方案按相关规定上报。查文件:隐患排查整治台账现场检查:企业隐患整改情况。25无重大事故隐患方案的,不得分;方案内容不全的,每缺
一项扣3分;每项隐患整改措施针对性不强的,扣3分;隐患治理工作未形成闭路循环的,每项扣3分。无治理整改方案的,少一项扣10分,未备
案的,扣5分。重大事故隐患未整改完毕的,评审不通过。 9.3.2治理完成后,应对治理情况进行验证和效果评估。9.3.2.1在事故隐
患治理完成后对治理情况进行验证和效果评估。实施销号管理企业应如实记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至少每月进行统计分析,及时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向从业人员通报。(遵照《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查文件:1.隐患溯源分析报告,根据分析结果制定的提升方案及实施情况。2.查职代会报
告和其他隐患整改通报和公示证明材料。10未进行验证或评估的,每项扣2分。未建档管理的,扣2分;无统计溯源分析的,不得分;未向从业人
员通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内容,不得分。 9.3.2.2企业应运用隐患自查、自改、自报信息系统,通过信息系统对隐患排查、报告、治理
、销账等过程进行电子化管理和统计分析,并遵照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的要求,定期或实时报送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查文件:查信息系统统
计分析及报备情况。10 未及时填报信息系统,不得分。9.4预测预警9.4.1企业应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运用定量的安
全生产预测预警技术,建立体现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及发展趋势的预警指数系统。9.4.1.1企业应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采用
技术手段、仪器仪表及管理方法等,建立安全预警指数系统,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风险分析。9.4.1.2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实现信息化管理,
相关信息系统中企业基本信息、双重预防机制相关组织机构及人员、设备设施库、作业活动库、相关管理制度、体系文件等信息填写完整。9.4.
1.3信息系统中,风险分级管控清单和隐患治理台账真实有效。9.4.1.4企业应用自建信息系统应与相关监管部门信息平台实现信息互联互
通。查资料、查信息系统:登录相关系统(包括企业自建系统)对企业填报系统信息情况进行检查。10无安全预警指数系统的,不得分;未对相关
数据进行分析、测算,实现对安全生产状况及发展趋势进行预报的,扣2分;未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纳入安全预警系统的,扣2分;未对预警系统所
反映的问题,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的,扣2分;未每月进行风险分析的,扣2分。2.双重预防机制信息系统中,企业基本信息、双重预防机制相关
组织机构及人员、设备设施库、作业活动库、相关管理制度、体系文件等信息填写不完整的,缺一项扣1分,扣满5分为止。3.系统显示存在无理
由超期未排查的或者未整改的,一项扣1分,扣满5分为止。4.未在信息系统内运行隐患排查的,企业应用自建信息系统,未与相关监管部门信息
平台实现信息互联互通的,该要素不得分。小计15010.应急救援(50分)10.1应急机构和队伍 10.1.1企业应按规定建立安全生
产应急管理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10.1.1.1建立事故应急救援制度。《突发事件应对法》主席令69号查文件:建
立事故应急救援制度。5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制度内容不全或针对性不强的,扣2分。 10.1.1.2按相关规定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
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赋予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决策权和指挥权
。查文件:相关文件、综合应急预案职责和分工等。5 没有建立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的,不得分;专人能力不能满足要求的,扣1分。 机构不明
确和职责不完善的,扣2分。未对相关人员赋权的。扣1分。 10.1.2企业应建立与本单位安全生产特点相适应的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指
定专兼职应急救援人员,并组织训练;无需建立应急救援队伍的,可与附近具备专业资质的应急救援队伍签订服务协议。 10.1.2.1建立与
本单位生产安全特点相适应的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指定专兼职应急救援人员。查文件:相关文件及人员名单;询问相关人员。4 未建立队伍或指
定专兼职人员的,不得分;队伍或人员不能满足要求的,不得分。询问不知情的,1人扣1分 10.1.2.1 定期组织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和
人员进行训练。查文件:训练计划、记录;查应急设备的使用熟练情况。3 无训练计划和记录的,不得分;未定期训练的,不得分;未按计划训练
的,每次扣1分;训练科目不全的,每项扣1分;救援人员不清楚职能或不熟悉救援装备使用的,每人次扣1分。10.2应急预案 10.2.1
企业应按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针对重点作业岗位制定应急处置方案或措施,形成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 10.2.1.1按应急
预案编制导则,结合企业实际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包括综合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处置方案。查文件:综合预案、专项预案、处置方案;现
场询问处置措施的掌握情况。5 无完整预案的,不得分;应急预案的格式和内容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不得分;无重点作业岗位应急处置方案或措施
的,不得分;未在重点作业岗位公布应急处置方案或措施的,每处扣2分;有关人员不熟悉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方案或措施的,每人次扣2分;本小
项不得分时,追加扣除4分。 10.2.1.2建立火灾、爆炸和毒物逸散等重大事故的专项应急预案。查文件:专项预案。5 未制定专项应急
预案的,不得分;针对性不强的,扣1分。 10.2.2 应急预案应根据有关规定报当地主管部门备案,并通报有关应急协作单位。 10.2
.2.1 根据有关规定将应急预案报当地主管部门备案,并通报有关应急协作单位。查文件:备案资料及回执。2 未进行备案的,不得分;未通
报有关应急协作单位的,每个扣1分。 10.2.3 应急预案应定期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或实际情况的变化进行修订和完善。 10.2.3
.1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评审、发布、培训、演练和修订应符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部2号令)。查文件:培训、演练
、评估资料。3 未定期评审或无有关记录的,不得分;未及时修订的,不得分;未根据评审结果或实际情况的变化修订的,每缺一项,扣1分;修
订后未正式发布或培训的,扣1分。10.3应急设施、装备、物资 10.3.1企业应按规定建立应急设施,配备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并
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可靠。 10.3.1.1 按应急预案的要求,建立应急设施,配备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查
现场:应急物资准备和管理台账等。3 结合生产实际,每缺少一类的,扣1分。管理不善,本项不得分。 10.3.1.2对应急设施、装备和
物资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可靠。各种防护器具应定点存放在安全、便于取用的地方,并有专人负责保管,定期校验和维护。
查现场:应急物资准备和管理、应急设施、装备和物资的排查、维护、保养记录。4 未定点存放,或存放地点不安全、不便于取用的,扣1分;
无专人负责,并定期检验和维护的,扣1分。无检查、维护、保养记录的,不得分;每缺少一项记录的,扣1分;有一处不完好、可靠的,扣1分。
10.4应急演练 10.4.1企业应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并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改进应急管理
工作。 10.4.1.1制定应急预案演练计划,“高危和人员密集单位应当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综合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2年对所有专项
应急预案至少组织1次演练,每半年对所有现场处置方案至少组织1次演练。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年至少组织1次综合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3年对所有专项应急预案至少组织1次演练,每年对所有现场处置方案至少组织1次演练。”遵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部2号令、山东省人民政府第341号《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基本规范》AQ/T9007。查文件: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演练方案、演练记录、演练影像资料等。5 未进行演练的,不得分;无应急演练方案和记录的,不得分;演练方案简单或缺乏执行性的,扣2分;高层管理人员未参加演练的,每次扣2分;本小项不得分时,追加扣除8分。 10.4.1.2 对应急演练的效果进行评估。遵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评估规范》AQ/T9009。查文件:评估报告。2 无评估报告的,不得分;评估报告未认真总结问题或未提出改进措施的,扣1分;未根据评估的意见修订预案或应急处置措施的,扣1分。10.5事故救援 10.5.1企业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积极开展事故救援。 10.5.1.1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积极开展事故救援。查文件:事故应急救援情况。2 未及时启动的,不得分;未达到预案要求的,每项扣1分。 10.5.1.2 应急结束后,应编制应急救援报告。查文件:事故应急救援报告。2 无应急救援报告的,不得分;未全面总结分析应急救援工作的,每缺一项,扣1分。小计5011.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30分)11.1事故报告 11.1.1企业发生事故后,应按规定及时向上级单位、政府有关部门报告,并妥善保护事故现场及有关证据。必要时向相关单位和人员通报。 11.1.1.1 建立事故的管理制度,明确报告、调查、统计与分析、回顾、书面报告样式和表格等内容。查文件:事故管理制度。3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制度与有关规定不符的,扣1分;制度中每缺少一项内容的,扣1分。 11.1.1.2发生事故后,主要负责人或其代理人应立即到现场组织抢救,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查文件:事故应急救援报告。4 有一次未到现场组织抢救的,不得分;有一次未采取有效措施,导致事故扩大的,不得分。 11.1.1.3按规定及时向上级单位和有关政府部门报告,并保护事故现场及有关证据。遵照《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省政府令349号查文件:事故快报告。6 存在迟报、瞒报、谎报、漏报的,不得分;未有效保护现场及有关证据的,不得分;报告的事故信息内容和形式与规定不相符的,扣1分。 11.1.1.4 对事故进行登记建档管理。查文件:事故档案及管理。2 无登记记录的,不得分;登记管理不规范的,每次扣1分。11.2事故调查和处理 11.2.1 企业发生事故后,应按规定成立事故调查组,明确其职责与权限,进行事故调查或配合上级部门的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应查明事故发生的时间、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等。 事故调查组应根据有关证据、资料,分析事故的直接、间接原因和事故责任,提出整改措施和处理建议,编制事故调查报告。 11.2.1.1遵照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制度的要求,组织事故调查组或配合有关政府行政部门对事故、事件进行调查。查文件:事故调查报告。5 事故发生后,无调查报告的,不得分;未按“四不放过”原则处理的,不得分;调查报告内容不全的,每次扣2分;相关的文件资料未整理归档的,每次扣2分。 11.2.1.2 遵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和《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GB6442)定期对事故、事件进行统计、分析。查文件:事故统计分析。5 事故发生后,未统计分析的,不得分;统计分析不符合规定的,扣1分;未向领导层汇报结果的,扣1分。 11.2.1.3对本单位的事故及其他单位的有关事故进行回顾、学习。查文件:事故警示教育记录。现场询问:1-2人对近期事故学习情况。5 未进行回顾的,不得分;有关人员对原因和防范措施不清楚的,每人次扣1分。小计3012.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进(30分)12.1绩效评定 12.1.1企业应严格执行自评管理制度,每年至少1次对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运行情况进行自评,验证安全生产标准化的符合性、适宜性和有效性。 12.1.1.1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的管理制度,明确对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现场安全状况与标准化规范的符合情况、安全管理实施计划的落实情况的测量评估的方法、组织、周期、过程、报告与分析等要求,测量评估应得出可量化的绩效指标。查文件:1.安全标准化自评管理制度;2.开展自评的相关文件资料;3.进一步完善的安全标准化工作的计划和措施。3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制度中每缺少一项要求的,扣1分;制度缺乏操作性和针对性的,扣1分。 12.1.1.2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全面负责自评工作,建立自评组织。 企业应编制自评计划,每年至少一次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情况进行自我评定,并形成正式的评定报告,应编制自评报告并公示。查文件:开展自评的证实性资料和自评报告5 评定周期少于每年一次的,不得分;无评定报告的,不得分;主要负责人未组织和参与的,不得分;评定报告未形成正式文件的,扣2分;评定中缺少元素内容或其支撑性材料不全的,每个扣2分;未对前次评定中提出的纠正措施的落实效果进行评价的,扣2分。 12.1.1.3通过评估与分析,发现安全管理过程中的责任履行、系统运行、检查监控、隐患整改、考评考核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由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机构讨论提出纠正、预防的管理方案,并纳入下一周期的安全工作实施计划中。查文件:纠正预防措施、安全工作实施计划内容。3 未进行讨论且未形成会议纪要的,不得分;纠正、预防的管理方案,未纳入下一周期实施计划的,扣1分。 12.1.1.4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评定报告向所有部门、所属单位和从业人员通报。查文件:评估报告询问:有关部门对通报的知晓度和意见2 未通报的,不得分;抽查发现有关部门和人员对相关内容不清楚的,每人次扣1分。 12.1.1.5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情况的评定结果,纳入部门、所属单位、员工年度安全绩效考评。查文件:绩效评价及考核2 未纳入年度考评的,不得分;评定结果纳入年度考评每少一项的,扣1分;年度考评每少一个部门、单位、人员的,扣1分;年度考评结果未落实兑现到部门、单位、人员的,每项扣1分。12.1.2企业发生死亡事故或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化后应重新进行评定。发生死亡事故或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化应重新进行评定。查企业事故和重大变更情况。5未作重新评定的,不得分。12.2持续改进 12.2.1企业应根据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评定结果和安全生产预警指数系统所反映的趋势,对安全生产目标、指标、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进行修改完善,持续改进,不断提高安全绩效。 12.1.1.1根据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评定结果和安全预警指数系统,对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进行修改完善,制定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工作计划和措施,实施计划、执行、检查、改进(PDCA)循环,不断提高安全绩效。查文件:评估报告、安全标准化完善计划和工作措施5 未进行安全标准化系统持续改进的,不得分;未制定完善安全标准化工作计划和措施的,扣2分;修订完善的记录与安全生产标准化系统评定结果不一致的,每处扣2分。12.2.1.2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评定结果要明确下列事项: (1)系统运行效果; (2)系统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和缺陷,所采取的改进措施; (3)统计技术、信息技术等在系统中的使用情况和效果; (4)系统中各种资源的使用效果; (5)绩效监测系统的适宜性以及结果的准确性; (6)与相关方的关系。查文件: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报告。5 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评定结果要明确的事项缺项,或评定结果与实际不符的,每项扣2分。小计30总计1500缺项分: — 5 — — 1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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