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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房产售卖协议书(标准版)2篇
2023-11-06 | 阅:  转:  |  分享 
  
私 人 房 产 售 卖 协 议 书 ( 标 准 版 ) :
协 议 书 编 号 : [ 协 议 书 编 号 ]
起 草 日 期 : [ 起 草 日 期 ]
甲 方 ( 出 售 方 ) :
姓 名 / 公 司 名 称 : [ 光 伏 玻 璃 原 理 以 及 发 展 前 景 ]
身 份 证 号 码 / 注 册 号 码 : [ 身 份 证 号 码 / 注 册 号 码 ]
联 系 地 址 : [ 什 么 是 氮 磷 钾 水 溶 肥 ? 氮 磷 钾 水 溶 肥 有 什 么 用 ]
乙 方 ( 购 买 方 ) :
姓 名 / 公 司 名 称 : [ 新 能 源 电 池 正 极 氧 化 剂 都 有 哪 些 有 什 么 特 性 优 势 ]
身 份 证 号 码 / 注 册 号 码 : [ 身 份 证 号 码 / 注 册 号 码 ]
联 系 地 址 : [ 新 能 源 电 池 负 极 还 原 剂 都 有 哪 些 ? 有 什 么 特 性 优 势 ]
鉴 于 甲 、 乙 双 方 就 甲 方 拥 有 的 房 产 进 行 交 易 , 经 协 商 一 致 , 达 成 以 下
协 议 :
1 . 房 产 基 本 信 息 :
房 产 地 址 : [ 房 产 地 址 ]
户 型 : [ 户 型 ]
建 筑 面 积 : [ 建 筑 面 积 ]产 权 情 况 : [ 产 权 情 况 ]
2 . 交 易 价 格 和 付 款 方 式 :
交 易 价 格 为 人 民 币 [ 交 易 价 格 ] 元 整 。 乙 方 应 于 [ 支 付 方 式 ] 方 式 支 付
全 部 款 项 , 并 在 [ 日 期 ] 前 完 成 支 付 。
3 . 过 户 手 续 :
双 方 应 按 照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政 策 规 定 办 理 房 产 过 户 手 续 。 若 因 乙
方 原 因 导 致 过 户 未 能 及 时 完 成 , 造 成 的 一 切 后 果 由 乙 方 承 担 。
4 . 交 割 时 间 和 地 点 :
交 割 时 间 和 地 点 双 方 协 商 确 定 。
5 . 交 易 税 费 :
双 方 就 本 次 交 易 所 需 缴 纳 的 税 费 及 其 他 相 关 费 用 , 按 照 有 关 法 律 、
行 政 法 规 和 政 策 规 定 分 别 承 担 。
6 . 房 产 状 况 保 证 :
甲 方 保 证 所 售 房 产 权 属 清 晰 , 无 债 权 、 抵 押 或 其 他 限 制 , 并 保 证
不 存 在 任 何 影 响 房 产 使 用 和 市 场 价 值 的 事 项 。 如 因 第 三 方 权 利 主 张 或
其 他 原 因 导 致 乙 方 不 能 取 得 产 权 , 甲 方 应 当 承 担 相 应 责 任 。7 . 违 约 责 任 :
若 任 何 一 方 违 反 本 协 议 约 定 , 应 负 相 应 的 违 约 责 任 , 并 赔 偿 因 此
造 成 的 损 失 。 具 体 违 约 责 任 和 赔 偿 标 准 , 由 双 方 协 商 确 定 。
8 . 法 律 适 用 和 争 议 解 决 :
本 协 议 适 用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法 律 , 对 本 协 议 的 解 释 和 执 行 发 生 争
议 的 , 双 方 应 通 过 友 好 协 商 解 决 。 若 协 商 不 成 , 双 方 同 意 提 交 [ 仲 裁
机 构 ] 仲 裁 , 并 接 受 仲 裁 结 果 的 裁 决 。
9 . 其 他 约 定 :
本 协 议 未 尽 事 宜 , 由 双 方 协 商 确 定 。
本 协 议 一 式 两 份 , 甲 、 乙 双 方 各 执 一 份 , 自 双 方 签 字 盖 章 之 日 起 生 效 。
甲 方 ( 盖 章 ) : 乙 方 ( 盖 章 ) :
日 期 : 日 期 :
私 人 房 产 售 卖 协 议 书 ( 标 准 版 ) :
协 议 书 编 号 : [ 协 议 书 编 号 ]
起 草 日 期 : [ 起 草 日 期 ]甲 方 ( 出 售 方 ) :
姓 名 / 公 司 名 称 : [ 姓 名 / 公 司 名 称 ]
身 份 证 号 码 / 注 册 号 码 : [ 身 份 证 号 码 / 注 册 号 码 ]
联 系 地 址 : [ 联 系 地 址 ]
乙 方 ( 购 买 方 ) :
姓 名 / 公 司 名 称 : [ 姓 名 / 公 司 名 称 ]
身 份 证 号 码 / 注 册 号 码 : [ 身 份 证 号 码 / 注 册 号 码 ]
联 系 地 址 : [ 联 系 地 址 ]
鉴 于 甲 、 乙 双 方 就 甲 方 拥 有 的 房 产 进 行 交 易 , 经 协 商 一 致 , 达 成 以 下
协 议 :
1 . 房 产 基 本 信 息 :
房 产 地 址 : [ 房 产 地 址 ]
户 型 : [ 户 型 ]
建 筑 面 积 : [ 建 筑 面 积 ]
产 权 情 况 : [ 产 权 情 况 ]
2 . 交 易 价 格 和 付 款 方 式 :
交 易 价 格 为 人 民 币 [ 交 易 价 格 ] 元 整 。 乙 方 应 于 [ 支 付 方 式 ] 方 式 支 付
全 部 款 项 , 并 在 [ 日 期 ] 前 完 成 支 付 。3 . 过 户 手 续 :
双 方 应 按 照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政 策 规 定 办 理 房 产 过 户 手 续 。 若 因 甲
方 原 因 导 致 过 户 未 能 及 时 完 成 , 造 成 的 一 切 后 果 由 甲 方 承 担 。
4 . 交 割 时 间 和 地 点 :
交 割 时 间 和 地 点 双 方 协 商 确 定 。
5 . 交 易 税 费 :
双 方 就 本 次 交 易 所 需 缴 纳 的 税 费 及 其 他 相 关 费 用 , 按 照 有 关 法 律 、
行 政 法 规 和 政 策 规 定 分 别 承 担 。
6 . 房 产 状 况 保 证 :
甲 方 保 证 所 售 房 产 权 属 清 晰 , 无 债 权 、 抵 押 或 其 他 限 制 , 并 保 证
不 存 在 任 何 影 响 房 产 使 用 和 市 场 价 值 的 事 项 。 如 因 第 三 方 权 利 主 张 或
其 他 原 因 导 致 乙 方 不 能 取 得 产 权 , 甲 方 应 当 承 担 相 应 责 任 。
7 . 违 约 责 任 :
若 任 何 一 方 违 反 本 协 议 约 定 , 应 负 相 应 的 违 约 责 任 , 并 赔 偿 因 此
造 成 的 损 失 。 具 体 违 约 责 任 和 赔 偿 标 准 , 由 双 方 协 商 确 定 。
8 . 法 律 适 用 和 争 议 解 决 :本 协 议 适 用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法 律 , 对 本 协 议 的 解 释 和 执 行 发 生 争
议 的 , 双 方 应 通 过 友 好 协 商 解 决 。 若 协 商 不 成 , 双 方 同 意 提 交 [ 仲 裁
机 构 ] 仲 裁 , 并 接 受 仲 裁 结 果 的 裁 决 。
9 . 其 他 约 定 :
本 协 议 未 尽 事 宜 , 由 双 方 协 商 确 定 。
本 协 议 一 式 两 份 , 甲 、 乙 双 方 各 执 一 份 , 自 双 方 签 字 盖 章 之 日 起 生 效 。
甲 方 ( 盖 章 ) : 乙 方 ( 盖 章 ) :
日 期 : 日 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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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牛牛大大首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