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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關系學
2023-11-27 | 阅:  转:  |  分享 
  
劳动关系系统的构成及其意义是什么?

社会系统、在劳资关系的演变过程中,社会和文化因素与经济和政治因素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共同决定和影响着劳资关系的存在和发展。劳动关系的社会环境主要是指社会发展公平程度、社会阶层结构状况和社会文化状况。社会财富的分配和再分配、社会价值观念的改变、人与人之间的等级关系的变化等等,都是对劳动关系有明显影响作用的因素。

1.收入差距的扩大会对一国的经济发展、政治稳定等方面产生不良影响。劳动关系的力量平衡与和谐稳定,显然需要一个更加公平的社会环境。

2.社会结构是一个社会中人与人之间发生关系的方式。它主要包括家庭结构、社会等级结构、男女地位、共同利益群体等方面。在社会结构中,阶层结构用来表示人与人之间或群体与群体之间的等级或差别构成,它实际上反映了社会主体构成的特征。不同的社会发展阶段,有不同的社会阶层结构。为此,如何大力创造就业机会,保障劳动者尤其是产业工人阶层的合法权益问题,既是优化社会结构的重要举措,也是协调稳定劳动关系的关键所在。因而相关制度的安排和政策选择,便成为一个特别需要研究和解决的问题。

法律系统、 劳动关系实际上是一种权利义务关系,是受法律调整的利益交换关系。雇主主要以工资、劳动者主要以劳动进行交换,形成“工资———劳动”的对价关系。既然是由利益交换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它必然受到法律的调整。因此,以国家制定法为代表的正式制度规则体系,构成了劳动关系的制度环境。这种法律制度环境,是近现代劳动关系得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础条件。 ??? 影响劳动关系的法律环境主要是指法制尤其是与劳动相关的法制的健全与否、法律的普及程度以及法律的执行情况等。由于劳动法调整的对象是劳动关系,因此,与劳动相关的法制环境对企业劳动关系管理的影响是十分明显的。与劳动相关的法律的健全,可以使得企业劳动关系的管理有法可依;与劳动相关的法律普及程度高,不但可以使得全社会都来关注和监督企业劳动关系的管理,而且可以使得劳动者依法维护自己的利益;与劳动相关的法律执行的情况好,最终可以保证企业劳动关系管理的和谐发展。 企业作为社会组织的一种重要存在形式,它在日常的经营活动中也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因此,法律对企业劳动关系活动的影响就主要体现在它的约束和规范上。但需要强调的是,法律的这种规范和约束只是一种下限,也就是说企业在进行劳动关系管理时绝对不能低于这些标准,但在标准之上,法律是不能加以干涉的。

经济系统、是一种最基础的社会关系。市场的变化、技术的进步、就业结构和就业方式的变化以及影响财富分配的社会政策的改变,都会通过失业率、工资水平及就业结构影响劳动关系,而劳动关系的变化又反过来影响市场、技术、就业结构等经济变量。邓洛普认为,劳动关系是社会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由行为主体、环境、意识形态、规则四个部分构成。劳动关系系统的环境大致分三类,环境规定(影响或限制)系统内主体的互动。一种是工作场所和工作团体的技术条件,另一种是市场或预算的制约,还有一种是整个社会系统中的权利关系和地位。意识形态是主体的一组思想和信念,它往往很多程度上影响系统的运作。广义的意识形态也指劳动关系的文化性特质,邓洛普有时也把它理解为第四个环境),即传统价值观、宗教戒律、家族制度、人种、语言教育制度、生活习惯、商业习惯、法律制度、劳动态度等,这些因素成为左右某一个时代一个国家的制约条件。桑德沃理论模型还从理论上较为全面地分析和阐述了劳动关系的一些具体影响因素以及劳动关系运作中紧张冲突的解决及其后果而且还对影响劳动关系及其管理运作的各项因素进行了理论分析。这些影响因素主要包括:(1)环境因素。(2)工作场所因素(3)个人因素。所谓新生代农民工具有二层定义:一层是他们年龄在25岁以下,于上个世纪90年代外出务工经商的农村流动人口,他们与第一代农村流动人口在社会阅历上有着明显的差别;另一层含义是他们不是第二代农村流动人口,因为他们毕竟不是第一代农村流动人口在外出过程中出生和长大的,而是介于第一代与第二代之间的过渡性的农村流动人口。在目前的国情指导下,新生代农民工的传统地位已发生了明显的变化,他们正在经历着从传统人向现代人转变的过程,也即更具有现代性的特点。第一代农民工进城只要能找到一份事做,再苦再累再重再脏的活都干,新生代农民工则不再甘于在条件恶劣、收入低微的条件下工作,而是对薪金待遇、工作环境以及老板的人文关怀有所选择。例如广东以及其它一些地方所出现的“民工荒”,其实不是由于民工短缺,而是双方选择达不成协议。新生代农民工强烈不满社会所强加于他们的“边缘人”的社会标签,他们在为融入所在城市,成为新城市市民而奋斗。由此可见,他们的归属感比第一代农民工要强烈得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自己的指导思想。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对工会的领导。

2、中国工会章程所规定的工会主要社会职能是:

维护职能:维护职工的合法利益和民主权利;

建设职能:动员和组织职工积极参加建设和改革,完成经济和社会发展任务;

参与职能: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参与企业、事业和机关的民主管理;

教育职能:教育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3、中国工会实行产业和地方相结合的组织领导原则。

评述工会在现代市场经济体制中的定位。

当前工会工作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努力适应经济形势、劳动关系的深刻变化,通过切实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最大限度地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工人阶级的主力军作用。 1,思维定位. 思维定位必须着眼于全局,只有胸怀大局,才能服务全局。工会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加强党对工会工作的领导,是做好工会工作的根本保证。围绕党和政府工作大局开展工作,是工会地位作用的集中体现,是工会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更好地维护职工群众具体利益的生动实践。要加强对工会工作的领导,把握工会工作正确的方向,使工会工作真正形成党委重视,行政支持,各方配合,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

2.工作定位. 工作定位必须着力于“四个第一”,即做到把职工呼声作为工会工作的第一信号,把职工满意作为工会工作的第一追求,把职工权益作为工会工作的第一责任,把提高职工素质作为工会工作的第一要务。 3.职责定位。 职责定位必须突出维护,维护是新时期工会工作的基本职责,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旗帜要鲜明,维护的力度要加大,维护手段要具体,维护的方法要讲究,维护的效果要明显。工会组织要切实履行好、表达好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牢固树立“职工利益无小事”和“一切为了职工群众”的思想,敢于维权,善于维权。 4.服务定位。服务定位必须面向职工,工会的视线要始终关注职工,考虑问题要围绕职工,说话办事要立足职工,工会的主要职责就是为职工服务,为职工说话办事,让职工亲身感受到工会组织的温暖。反之,工会就会失去其存在的价值。

评价工会的作用。

《中国工会章程》规定:“中国工会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支柱,是会员和职工利益的代表。”它高度概括了工会的作用。

一.工会的“桥梁纽带”作用
工会作为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就是工会作为党、政府与职工群众之间的中间环节,一方面,自下而上通过源头参政议政把职工的要求和意愿反映上来;另一方面,自上而下通过教育和宣传等方法,把党的方针政策及政府的主张传达给职工群众,把党和政府的政策主张和职工群众的意愿要求结合起来。在企业层面上,则是工会通过组织职工民主参与企业管理来沟通企业行政与职工群众的联系。

工会的的协调作用在我国社会转型期,社会利益格局的变化,使社会矛盾复杂化,劳动者合法权益被侵害的现象时有发生,工会以调节劳动关系为主的社会协调作用是其他组织不可替代的。工会的协调作用,就是以职工代表者的身份,解决劳动关系中的矛盾,维护职工的利益,保护职工的积极性。工会在协调劳动关系中,应广泛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支持职工的合理诉求,对一些因条件限制而一时难以实现的要求,应经过耐心的说服教育,取得职工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如何理解市场经济下政府的职能及其作用?

政府职能,亦称行政职能,是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对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管理时应承担的职责和所具有的功能。政府职能反映着公共行政的基本内容和活动方向,是公共行政的本质表现。

计划职能、组织职能、协调职能、监控职能 建设职能、服务职能、保卫职能。

作用:市场经济是自主性、平等性、竞争性、开放性和规则性的经济。与之相适应建立起来的政府应该是有限政府、服务型政府、透明政府和法治政府。

市场经济的自主性要求建立有限政府。

(二) 市场经济的平等交换原则要求建立服务型政府


(三) 市场经济的竞争性和开放性要求建立透明政府

(四) 市场经济是规则经济,要求建立法治政府


政府规制在劳动关系调整中有何意义?

主要是劳动政策的制定

2.劳动力市场的建立与完善

1、职业培训2、就业服务 3、失业救济

3.劳动条件的维持和提高

1、确定劳动条件标准

劳动基准,即劳动条件的最低标准。

最低标准,是指法律对劳动条件设立的最低界限,如最低工资等。劳动条件的最低标准

2、培育并健全劳动条件形成机制

劳动合同、

企业规章制度、

集体协商的劳动条件形成机制

4.协调劳动关系

政府在劳动关系中的主要作用是劳动政策的制定,包括为实现法律规定的具体的权利、利益的政策和为形成法律在渐进式改革中所制定的政策。

劳动力市场的建立和完善(保障就业)、劳动条件的维持和提高(劳动标准)及劳动关系的协调四部分。

保障就业(就业服务)包括职业培训、信息指导(就业信息指导、劳动力市场价格指导、失业预警检测)、创造环境、失业补偿;

维持和提高劳动条件除通过立法来设立劳动条件的最低标准并依靠国家强制力量保障其实施外,最主要的是对集体协商的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包括进行劳动监察与管理、进行劳动争议处理和三方协商机制的建立。

政府在劳动力市场的建立和完善、劳动条件的维持和提高及劳动关系的协调中的作用是什么?

三方机制,根据工会法和本法的规定,三方机制解决的是劳动关系方面的重大问题。如劳动就业、劳动报酬、社会保险、职业培训、劳动争议、劳动安全卫生、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等。

协调劳动关系,一方面,要靠落实劳动合同制度,实行集体协商制度和集体合同制度。但是,仅在企业范围内推行集体协商和实行集体合同制度是不够的,从协调劳动关系的整个社会化发展要求来看,还需要建立起能够促进劳动关系协调与稳定的发展的三方机制。用三方协商机制来体现对更高层次上的劳动关系协调作用,促进各方利益主本的相对一致性,以达到三方共同利益和目标的实现。建立三方协商机制不仅不会取代和削弱企业劳动关系双方通过协商签订的集体合同的主体地位,更不会破坏企业建立起来的劳动关系的协调机制,反之,当三方协商机制的作用发挥出来的时候,它会积极引导双方更好地实现其签订的集体合同和协议,会指导帮助企业双方更好地通过协调机制来达到双方的目标

请对民工荒问题进行简单分析。(民工荒出现的原因、影响因素)

 首先,仔细地分析沿海地区中小企业的发展情况,人们不难发现,新一轮的“民工荒”并不是早期“民工荒”的简单延续,更多表现为因2008年金融危机不少企业减产停产从而大幅度裁员以后出现的用工反弹,这些企业忙活的大都是“短单”和“小单”,带有很强的季节性,这种情况究竟能够持续多久,还是一个未知数。万一后续订单无法跟上,这些农民工再度被裁减,这对他们的精力和感情都是一大打击。

  其次,在媒体调查中发现,有些地方虽然一面在闹“民工荒”,但是还是有很多农民工无法就业,根本原因就是待遇太低。

再次,自2008年年底大量农民工返乡以来,各地为了稳定农民工就业采取了很多有利措施,比如扶助农民工创业、对农民工进行培训等等,这些措施不仅有利于缓解金融危机下农民工的就业难题,而且从长远的发展来看,也有利于提高农民工的市场竞争力、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并为中国经济转型与发展贮备实用型技术人才 农民工荒为一些用工单位敲响了警钟。用工单位更应该思考应该如何提高农民工的工资待遇,改善恶劣的工作条件,对农民工进行技术培训。虽然一段时期内,民工荒会对经济发展产生一定的影响。

  但是从长远来看,这也不是个坏事。反映对用工单位

集体协商制度需要在国家、行业与基层企业层面全面的贯彻执行。在国家层面主要表现为政府、全国总工会、企业联合会三者之间继续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监督地方的执行情况;行业层面要组建产业工会或行业工会,一方面监控基层企业的执行情况,另一方面,负责在那些未组建工会的企业中落实集体协商制度;基层企业层面是集体协商制度实践的重点层次,受到以上两个层次的监控,同时也可以将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直接反映到产业或国家层面,加强沟通。

(二)在工会与企业内部加强集体协商制度的宣传

针对普遍存在的对集体协商制度认识模糊不清的现象,国家层面与产业层面应联合起来,定期向工会与企业职工宣传集体协商的相关知识,强化职工的集体协商意识,使工会与企业更加清楚地了解集体协商制度的操作流程。

(三)始终以政府为主导

基于中国的特殊国情,政府需要在集体协商制度的推行过程中扮演主导者的角色,因为中国企业中的工会处于角色缺失的状态,而且,根据现阶段的发展任务,又不可能使工会的力量过于强大,所以,政府需要投入更多的力量去监控产业层次与基层企业层次的执行情况,而且这种监控是长期性的,需要通过立法强制执行。



企业规章制度在劳动关系规则网络以及企业规章制度在劳动关系中的作用是什么?

企业规章制度是劳动关系规则网络中最重要的内容之一,是明确劳动条件、调整劳动关系、规范劳动关系的主要机制,也是签定劳动合同的基本依据。

1.保障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

2.明确劳动条件与行为规范

3.统一企业的劳动条件,预防和减少劳动纠纷

4.约束企业行为,促进企业的自律

制定企业规章制度的依据与程序是什么?

依据:

首先,《劳动法》是制定企业规章制度的法律依据,《劳动法》中的有关规定是制定企业规章制度的主要依据。

其次,《劳动部关于对新开办用人单位实行劳动规章制度备案制度的通知》是制定企业规章制度的政策依据,该通知明确规定了企业规章制度的主要内容和企业规章制度的审查。

过程:

民主制定、指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要履行劳动者或劳动者组织民主参与的程序。因为,企业的规章制度作为企业的正式规则,最终是要适用于企业所有的劳动者,那么虽然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者是企业一方,但是吸收劳动者参与制定过程,或者制定后与劳动者进行沟通是有利于企业规章制度的实施的。

另外,在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参考集体合同签订程序的规定,企业制定企业规章制度,应获得半数以上劳动者推举的职工代表的通过。

备案审查、所谓备案是对规章制度的合法性的审查,是企业劳动规章产生法律效力的必经程序。

公示、把企业规章制度告知每一个新加入企业的劳动者,或者是把新制定并经过刑侦审查的企业规章制度正式公布,告知企业的所有劳动者。

试述人力资源管理方法调整劳动关系的积极意义及其局限性。

积极性:是一种管理主导型的劳动关系调整模式,这种调整模式假设雇主能够遵照员工的利益,并通过人力资源管理手段实现企业绩效和员工利益的双赢

局限性:这种劳动关系是企业主单边控制下的个别劳动关系,是一种极不平衡的劳动关系状态,非常容易产生大量不利于雇员一方的产业社会冲突。另外,人力资源管理方法强调的是企业微观层面的劳动关系调整,但是这种微观层面劳动关系的协调却并不等于行业和社会层面的劳动关系和谐,甚至部分企业在协调自身内部劳动关系时存在诸多破坏宏观层面劳动关系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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