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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薪酬管理办法
2024-01-31 | 阅:  转:  |  分享 
  
深圳市东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薪 酬 管 理 办 法



第一章 总 则

为适应深圳市东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管理和发展的要求,建立由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及房补组成的动态激励薪酬分配机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深圳市东深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薪酬管理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指导思想:认真贯彻“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按劳分配原则,在公司内建立起员工个人劳动报酬与个人和所在单位(部门)工作业绩、公司效益相联系的动态激机励分配机制。

基本原则:

业绩至上、效益至上,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个人劳动报酬与公司整体效益挂钩的原则。

全面导入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

“以岗定薪级”、“岗变薪级变”的原则。

本办法所称薪酬是指依据集团批复的工资总额,以国家法定货币形式支付给员工的报酬。

薪酬结构由月工资、加班工资、绩效奖金、各项福利待遇等组成。

薪酬体系的确定。主要是参考公司所在地区的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和行业工资水平,兼顾公司薪酬体系的历史,基本依据为:

各地政府部门出台的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

同行业企业在当地的实际工资水平;

集团的薪酬体系及公司现行薪酬水平;

其他可参照的依据。

员工的日工资标准按月标准工资除以国家法定工作时间21.75天计算。



第二章 有关概念的定义

本办法采用概念定义:

1.月标准工资是根据公司工资标准表,依员工的岗位(职务)对应工资等级、档次的工资。它由岗位工资、考核工资等部分组成:

①.岗位工资:岗位工资相对固定,不参与工资总额的浮动,占月标准工资的70%。

②.考核工资:指与公司、部门当月业绩、效益挂钩,并根据考核成绩进行分配,占月标准工资的30%。

2.加班工资:指员工在正常上班时间以外上班所发放的报酬。

3.福利费:指根据当地政策,发放给员工的防暑降温(抵御严寒)费、独生子女费等

4.年终双薪:指公司根据经营状况,在年终时发放给在册在岗员工的一个月本人标准工资(按年在岗月份比例计发,外聘水电工、保安员及试用期内员工不享受年终双薪)。

5.绩效奖金:指公司根据年度经营情况和工资总额使用状况,在集团批复额度内发放给员工的奖金。

6.异地工作补贴:公司派往异地工作的员工,根据集团规定可以发放异地生活补贴。

7.试用期工资:指员工在试用期应得的薪酬,按其本人核定标准工资的80%计发。

8.属新粤海统一工资体系管理的人员执行集团的薪酬规定。

第三章 岗位设置及薪酬确定

岗位设置。主要是指依据公司的组织架构设立的岗位和编制确定,结合公司实际,管理岗位由二类岗位开始划分:

二类岗位:部门经理、管理处主任

三类岗位:部门副经理、管理处副主任

四类岗位:业务经理、主管

五类岗位:管理员(含会计、出纳、文员、物业管理员等)

六类岗位:水电维修工、驾驶员

员工薪酬实行岗变薪级变的动态管理。职务、岗位变动的员工,以任免文件或通知日期之下月起,按新职务、岗位并参考其工作资历、能力及工作表现确定套入相应的薪级及档次;原则上升职的从最低档套入,最低档低于目前员工月标准工资的,则保持其月标准工资不变;降职的,按新岗位重新定级。

员工上岗须持有相应岗位的上岗证。人员招聘时无相应上岗证的原则上不予录用,属岗位变动的必须在半年内取得相应岗位上岗证,否则须再次调整岗位或予以解聘。

外派员工的工资由公司统一管理;福利待遇按公司《外派人员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四章 薪酬管理



公司当月(季)可分配工资额度与公司当月(季)预算完成情况挂钩,实行全额浮动,每季度末由东控根据公司当季预算完成情况核准公司下一季度可分配工资额度,公司再将该额度平摊至下一季的三个月中使用。然后公司根据当月的营业收入情况及对各所属公司、职能部门业绩考核的结果,核定所属公司及职能部门当月工资额度。

岗位工资管理。员工的岗位工资不实行浮动,按员工个人月岗位工资标准根据考勤、加班等情况发放。

考核工资管理。考核工资实行与员工的工作业绩、工作效率、质量、出勤等指标考核结果相联系的动态管理,根据《深圳市东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绩效工资浮动考核分配办法》和相关补充规定进行考核及计算。

公司按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年终双薪管理

在公司完成全年经营目标任务后,在工资总额允许的范围内,可按部门及员工年度考核成绩发放年终双薪。但公司不承诺一定发放年终双薪,也无必须支付的义务。

年终双薪计算期为该年度1月至12月,按员工实际出勤月计算,计算公式为:年终双薪=标准工资/12×实际出勤月数。发放对象为该年12月份在册在岗的员工。

事假每累计满5天即扣减一个月的实际出勤月数计算年终双薪。

外聘水电工、保安员及试用期内员工不享受年终双薪。

新入职员工入职当月15日以前上班的,按一个月出勤月数计算;15日后上班的,按半个月出勤月数计算。

津贴管理。津贴是根据公司经营实际需要而设置的,必须以符合生产经营需要为原则;具体发放标准及起止时间须报经东控批准后执行。

试用期工资

1.公司员工的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1年以内的,试用期为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含1年)以上两年以内的,试用期为2个月。

2.试用期工资原则上执行相应岗位档次标准工资的80%,但不得低于公司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满后套入相应岗位档次标准工资。



第五章 薪酬支付

薪酬支付主要包括:支付项目、支付标准、支付形式及特殊情况下的薪酬支付等。

员工的工资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给员工本人,或由银行代为发放;每月10日为工资发放日,因绩效考核或其他客观原因无法在约定的日期发放工资的,可延长在五日内发放。

公司按月制作工资表,工资表至少保存两年。

公司支付员工工资时应向员工提供一份本人的工资清单,并由员工签收。工资清单的内容应当与工资表一致,员工对工资单表示异议的,公司有关人员应予以答复。

加班工资的支付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月标准工资/21.75/8×300%×加班时数

休息日加班工资:月标准工资/21.75/8×200%×加班时数

延长工作时间加班工资:月标准工资/21.75/8×150%×加班时数

依照法律规定,各类假期的工资发放标准如下:

产假、年休假、婚假、丧假、因公负伤停工治疗期间,按标准工资100%发放;

哺乳假工资按月标准工资的50%按天计发。

病假工资按月标准工资的70%按天计发。

医疗期工资按以下办法处理:

(1)员工非因工负伤或因病需停工治疗的,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公司按本企业工作年限以下列标准支付病伤假期工资:工龄不满五年者,为本人月标准工资60%;工龄满五年不满十年者,为本人月标准工资65%;工龄满十年及不满二十年者,为本人月标准工资70%;工龄满二十年及以上者,为本人月标准工资75%。若支付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80%,则按最低工资的80%支付。

(2)医疗期满后,员工本人仍不能正常工作的,按国家或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执行。

员工因事请假的,按事假天数减发月标准工资。

















































特殊情况下的员工工资支付。

受警告的,考核工资根据考核结果发放。

降职降薪的,重新核定工资标准,当月考核工资减发。

员工在停职检查期间,停发考核工资。查实无责任的,补发考核工资。

员工被收容审查、刑事拘留、治安拘留期间不享受考核工资,停发岗位工资。经审查违法事实不成立的补发岗位工资。

因计算错误或其它原因造成工资超领或少计发时,在次月工资发放时予以扣减或补发。

第六章 员工福利



















































公司按国家或当地政府法律法规支付福利费用。

第二十九条 公司应按所在地的政策规定,及时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员工社会保险的缴费工资、缴费比例原则上按任职单位所在地规定执行。

员工与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其社会保险关系随之解除。

员工有义务配合公司社会保险经办人准备办理社会保险所需的资料。

员工社会保险卡(证)的重新办理,医疗药费的审批报销,异地医疗的有关手续等由员工自行向地方社会保险机构申办。

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应提前填报退休人员基本情况资料表,由档案管理的单位负责向地方社会保险机构办理养老保险待遇的申报手续。

在工资总额内,公司应支付员工的各项福利费:

降温费(防寒费):按当地政策要求执行;

独生子女补贴:按当地《计划生育条例》执行;

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支付的津(补)贴。

第七章 附则

员工除职务变动外,因表现优异,成绩突出的可以获得调整档次的机会。具体要求:

1. 本企业工作满一年以上,为公司做出杰出贡献的员工;

本企业工作满两年以上,获公司先进奖励的员工;

本企业工作四年以上,工作未曾出现明显失误的员工;

符合条件员工由综合部汇总并结合其工作业绩、表现等作进一步考查,报公司班子审定,并从批准的下月起实施。

员工的社会保险、个人收入所得税的缴纳依据公司所在地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应由员工个人负担的税、费项目,由公司代扣代缴,在统一制表时相应扣减。

员工退休后的待遇,按当地社会保险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水电维修工以上人员,保安员工资按《深圳市东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保安员工资及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本办法自2008年1月1日起实施,本办法与法律法规不一致的,以法律法规为准。

本办法由公司综合部负责解释。

附表

各类假期工资发放规定

项目 假期 岗位工资 考核工资 备注 婚 假 100% 丧 假 产 假 年休假 哺乳假 50%

病假 70%

-- 事 假 按天扣发

医疗期 工龄不满5年 60% 不含5年 工龄5—10年 65% 不含10年 工龄10—20年 70% 不含20年 工龄20年以上 75% 旷

工 半天 按实际出勤天数计算 发当月考核工资85% 一天 发当月考核工资70% 二天 发当月考核工资30% 三天 不发当月考核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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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传琪读书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