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职业病的调研报告
【前言】 目前,职业病防治问题日益严重,我国多年来经济高速开展、 劳动保护力度薄弱积累下来的职业病隐患进入了高发期和矛盾凸显 期。根据卫生部提供的数据,我国现有约 1600 万家企业存在着有毒 有害作业场所,约 2 亿劳动者在从事劳动过程中遭受不同程度职业 病危害,防治工作十分严峻和紧迫。由于劳动保护水平普遍较低, 处于煤矿、加工制造业、建筑业等低产业链的职业伤害比比皆是, 这意味着大量劳动者承受了极大的病患痛苦,甚至失去生命,政府 和社会那么要付出宏大的经济本钱。 20XX 年以来,全国人大连续两年将《职业病防治法》的修改列 为一类立法方案。20XX 年 8 月,国务院法制办面向社会公开征求修 改草案的立法建议。与此同时,不断在媒体上曝光的职业病案件, 如苹果公司供应商员工职业中毒事件等,也屡屡牵动着社会神经。 由于涉及用人单位的职业安康保护义务、多个政府部门的监管职责 和力度、经济开展产业格局、全球化经济供应链等问题,职业平安 与安康问题,已经被推到舆论的风头浪尖、制度变革的前台。 20XX 年 12 月至 20XX 年 2 月,北京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 开展职业病调研,力求了解职业病患者群体的生存状况,寻找职业 病防治制度的顽疾和解决之道。 【调查方法】 本次调查的目标群体为全国的职业病工人。开展有关职业病工 人的实证研究,我们所做的是首创性工作。由于缺乏系统的相关统 计信息,我们的样本选取面临着很大困难。考虑到职业病的种类分 布情况(尘肺、硅肺发病最多)、患者从事行业的分布情况(中小 煤矿、劳动密集型产业居多)以及群体性发病特点,我们构筑了由 以下重点人群构成的调查总体(抽样框):1、媒体报道的典型案 例,如在深圳患尘肺病的 79 名湖南耒阳、张家界工人;2、我们机 构直接接触的职业病人 646 人;3、其他民间组织掌握的职业病案 例,涉及在广东、浙江、重庆等地中小型企业务工的共 301 名职业 病案例。我们的抽样框兼顾了全国劳动力的区域分布情况,包括珠 三角、长三角、中西部地区及北京周边等重点区域。 通过前期处理职业病案例及访谈职业病工人掌握的情况,我们 编制了具有较高信效度和针对性的"全国职业病工人劳动保护现状调 查问卷".为保证问卷完成质量,我们对调查员(包括中心工作人员 和志愿者)进展了培训。然后,在 20XX 年 12 月至 20XX 年 2 月期 间,我们在抽样框 1026 名职业病工人中进展了抽样调查。调查通过 单独面谈或 访谈的方式进展,完成每份访谈约需 1 个小时。我们 共完成有效访谈问卷 172 份。回收问卷后,我们使用 spss 统计软件 对数据进展了分析。未成为样本的职业病案件,也将在本报告的描 述性分析中表达。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本次所采集的样本均为已经经过法律程序 确诊为职业病的劳动者(也就是在法律上已经解决了职业病诊断难 题的个案),不包括只是在临床医学诊断上确诊为职业病人的个 案,因此所反映出来的情况与社会群众及媒体关注的案例有些出 入。特此说明! 【调查结论】 一、职业病患者根本生存状况 (一)职业病及生产行业 调查显示,职业病患者中最大的群体为尘肺病患者(70.2%)。 其次为职业中毒群体(19.1%),主要为苯中毒、镉中毒、铅中毒。 这些职业病多具有不可逆的特点,无法根治。例如,尘肺患者已经 发生纤维化的肺部,无法再复原,只能采取治疗措施延缓病情进 展。而慢性苯中毒会对脊髓产生不可逆的损害,严重时将导致再生 障碍性贫血,甚至白血病。其他职业病种类,职业性皮肤病、职业 性眼炎、职业性肿瘤等(10.7%)。患者主要矿业(36.4%)、加工 制造(14.7%)、电子(10.5%)、化工(6.3%)、建筑(5.6%)等 行业,主要从事的是采掘、加工制造、装配、风钻爆破、切割等工 作。这些生产企业,66.7%为民营企业、21.4%为国企、8.2%为外资 企业。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大型[1]企业的比重分别为 50.7%、 29.1%、20.3%.可见,中小型民营企业在劳动保护条件方面尤为薄 弱,但国企、大型企业的职业安康工作也并不乐观,亟待加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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