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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编 总则06第六章 民事法律行为.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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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以公告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公告发布时生效。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沉默只有在有法律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基于双方或者多方的意思表示一致成行为的性质和目的、第一百三十七条 (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第一百四十条    意思表示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的解释,不能完全拘泥于所使用的词句,而应当结合法人、 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意思表示真实第一百三十五条 终止第一百四十五条 实施的其他民事法第一节 民事法律行为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  可以视为意思表示。行为人非依法律规定或者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民事法律第一百四十一条民事法律行为  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的解释,应当按照所使用的词句,     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第一百四十三条该决议行为成立。( ;二  变更、)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用特定形式。者与其年龄、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第一百三十九条第六章 第一百三十六条  行为人可以明示或者默示作出意思表示。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般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符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习惯时,才  第一百三十四条 行为。行为人可以撤回意思表示。总则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  立,也可以基于单方的意思表示成立。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二节结合相关条款、 习惯以及诚信原则,确定意思表示的含义。   相关条款、行为的性质和目的、习惯以及诚信原则,确定行为人的真实意思。   第三节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 非法人组织依照法律或者章程规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作出决议的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第一百三十三条 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采一第一编  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相对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 文进入该特定系统时生效(;)未指定特定系统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数据;电文进入其系统时生效。 当事人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的生效时间另有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四条  第一百三十八条 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表示完成时生效。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法律另有规定的智力、依照其规定。;   
民事法律行为的返还没己 ;各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的除外。:地促部分 该行为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有过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承担 第一百五十八条违反法律、就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的,视为条件一  之日起九十日内部分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应当予以第一百四十七条必要返还三对方 错撤销权。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限 根 时生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  地 ; 就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力。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第一百五十六条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影响有行使撤销权部分仍然  (人 得的没; 没 折 的一方应当当事人知道撤销事所受到的损失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都的行为表明各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责任  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条件和灭  附 附第一百四十八条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律行为,自条件成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 灭附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正 止条件成 经成(正 就)  第一百五十五条由始没束重大误解的当事人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 由民事法律行为 无效,不没其他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效力的,其他;有效。   第一百五十七条 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二因 取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财产第一百五十条返还有行使撤销权不能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或者 有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的,应当(价补偿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错)赔偿 由此由;第一百四十六条方己有过第一百五十一条的,应当放弃自 相应的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第四节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附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附期以撤销。 。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 条件,但是 据其性质不得第一百五十三条条件无效。附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就第一百五十二条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 法定代理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第一百四十九条之日起一年内、有法律约导时失效。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第一百五十九条 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当事人为自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利益不 当 阻 就第一百五十四条已行为人与相对人就恶不意当串成条件成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的,视为条件不成律行为无效。。  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限的民事法律时生效。 届满 限第一百六十条终止民事法律行为可以期附期 限,但是期根届至据其性质不得附附期期限的行为,自除外。限附时失效。生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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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关中大汉jcw...首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