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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编 总则10第十章 期间计算.doc
2024-03-12 | 阅:  转:  |  分享 
  
期间的计算方法依照本法的规定,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有业务时间的,停止业务活动的时期间计算月计算期间的,到期月的对应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 第十章 总则第二百零二条  第一编  期间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法定休假日结束的次 期间的最后一日的截止时间为二十四时  第二百条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民法所称的期间按照公历年、月、日、小时计算。  按照年、 没有对应日的,月末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  第二百零一条第二百零三条按照年、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月、 日计算期间的,开始的当日不计入,自下一日;开始计算。间为截止时间。   第二百零四条按照小时计算期间的,自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时间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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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关中大汉jcw...首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