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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談唐‧元稹與崔鶯鶯之戀
2024-05-08 | 阅:  转:  |  分享 
  
也談唐?元稹與崔鶯鶯之戀



上傳書齋名:瀟湘館112 Xiāo Xiāng Guǎn 112

何世強 Ho Sai Keung



提要:唐?元稹《元氏長慶集補遺?卷六》有〈鶯鶯傳〉傳奇,故事中男主角為張生,張生即元稹自己也。本文詳述其理由並談及其與崔鶯鶯之詩作。元稹對崔鶯鶯之始亂終棄未受當時人之批判,唐朝之社會風氣可見一斑。

關鍵詞:元稹 鶯鶯傳 張生 白居易



第 1 節 元稹與〈鶯鶯傳〉

元稹(公元 779 年至 831 年,即大曆十四年己未至太和五年辛亥),字微之,河南府河南縣(今河南省洛陽市)人,北魏拓氏後代。元稹乃隋朝兵部尚書、平昌郡公元岩六世孫。父元寬,母鄭氏。元稹早年與白居易共同提倡“新樂府”,二人並稱“元白”,因詩風相近,是為“元白體”。元稹有《元氏長慶集》及《元氏長慶集補遺》傳世。

《元氏長慶集補遺?卷六》有〈鶯鶯傳〉﹝《元氏長慶集補遺》作〈鸎鸎傳〉,注意“鸎”同“鶯”﹞。〈鶯鶯傳〉又名〈會真記〉,屬唐人傳奇小說之一。該文因女主角崔氏小名鶯鶯而得名。依〈鶯鶯傳〉所云故事中男主角張生賦〈會真詩三十韻〉,但未寫完,故有〈會真記〉之名。在故事中,〈會真詩三十韻〉乃由元稹所“續成”﹝其實〈會真詩〉全篇由元稹所作,無由“張生”名義所作之句﹞。“會真”意指“會仙”,道家之“真”有“仙”義,即“張生”與美貌如仙之崔鶯鶯相會也。

以下為傳奇〈鶯鶯傳〉之故事梗概:

唐貞元年間,孀婦鄭氏與女崔鶯鶯將歸長安,路過蒲,張生遇彼等於蒲之普救寺。時蒲軍人搶掠蒲人,張生與蒲守將有交情,託其保護崔家,因此崔家得免,鄭氏亦感激張生之功勞。

張生認識鶯鶯後,見其貎美,即生情愫。鶯鶯侍女紅娘助二人傳遞酬答之詩文,張生遂踰牆與鶯鶯相會,起初,鶯鶯不敢造次越禮,其後紅娘攙扶鶯鶯與張生幽會,二人纒綿繾綣數月,張生賦〈會真詩〉三十韻,未完,由元稹“續成”。

其後張生應考失利,張生言己不足以勝“妖孽”,蓋美人如鶯鶯者乃肇禍之端也,如商之紂王及周之幽王分別敗於妲己及褒娰,張生遂與鶯鶯斷絕聯繫,其實為始亂終棄之藉口。此後崔張二人各自嫁娶,但張生始終難忘鶯鶯,路過其家時竟以兄長身份欲見崔鶯鶯,但鶯鶯拒之不見。隔數日,張生話別,崔鶯鶯賦謝絕詩一章贈之。

〈鶯鶯傳〉云元稹與張生熟稔,知其事甚詳,元稹遂為〈鶯鶯傳〉以傳其事,並告知其友李李鶯鶯”為題以命此故事。

張生之舉竟未受時人之批判,即當時之士大夫雖非“人人如此”,但顯然普遍接受張生之作為,崔鶯鶯者乃大戶人家之女眷,以其地位尚且有如此遭遇,其他地位低微之女子更難反抗張生之始亂終棄之舉。張生者,元稹也,視鶯鶯為娼妓之人也。





第 2 節 〈鶯鶯傳〉與崔鶯鶯之詩作



〈鶯鶯傳〉中之崔鶯鶯實有其人,故張生者,亦應有其人也。崔鶯鶯時芳齡十七,依元禛年齡推算,鶯鶯年歲頗配合當時之年號及干支曆法,〈鶯鶯傳〉曰:

今天子甲子歲之七月,終於貞元庚辰,生年十七矣。

即鶯鶯之生年為甲子歲即唐興元元年甲子,合公元 784 年,計算至貞元庚辰,即貞元十六年,合公元 800 年,故鶯鶯十七歲也,張生時年二十二歲,而元稹亦為二十二歲。

鶯鶯善鼓琴,張生亦知之。張生將他往,命鶯鶯鼓琴,鶯鶯鼓〈霓裳羽衣序〉之曲,鼓琴數聲,其音哀而亂,人不復知此曲為〈霓裳羽衣序〉也。鶯鶯之琴聲哀怨,蓋知張生此別,後會未必有期也。〈鶯鶯傳〉曰:

“…君常謂我善鼓琴,向時羞顏,所不能及。今且往矣,既君此誠。”因命拂琴,鼓〈霓裳羽衣序〉,不數聲,哀音怨亂,不復知其是曲也。

〈鶯鶯傳〉為元雜劇〈西廂記〉故事之來源。

以下為《全唐詩?卷八百》﹝清《御定全唐詩》﹞中之崔鶯鶯簡介:

崔鶯鶯貞元中,隨母鄭氏寓居蒲東佛寺,有張生者與之賦詩贈答,情好甚暱,詩三首。

由此可知崔鶯鶯並非一杜撰之人物,實有其人也。

以下為其詩三首:

﹝一﹞〈答張生〉(一作〈明月三五夜〉):

待月西廂下,迎風戶半開。拂牆花影動,疑是玉人來。

﹝二﹞〈寄詩〉(一作〈絕微之〉):

自從銷瘦減容光,萬轉千迴嬾下床。不為傍人羞不起,為郎憔悴卻羞郎。

﹝三﹞〈告絕詩〉:

棄置今何道,當時且自親。還將舊來意,憐取眼前人。

以上三詩均見於〈鶯鶯傳〉。〈鶯鶯傳〉第一首題為〈明月三五夜〉而非〈答張生〉;第二首無題目,只云“賦一章”;第三首亦無題目,只云“賦一章以謝絶”。第二首《全唐詩》作〈寄詩〉或作〈絕微之〉,〈絕微之〉中之“微之” 指元微之,即元稹,意指與元微之決絕。第三首之〈告絕詩〉首句“棄置今何道”寫鶯鶯被元稹拋棄之無奈。





第 3 節 張生即元稹說

從〈鶯鶯傳〉及其相關內容可知,故事中之張生即元稹自己也。元稹自稱“與張生交情甚篤”,在故事中元稹亦屢護其短,此舉可知張生即元稹也。

魯迅《中國小說史略》曰:

〈鶯鶯傳〉者,……元稹以張生自寓,述其親歷之境。

此說正確。以下理由可証魯迅之說:

《全唐詩?卷八百》有崔鶯鶯題為〈寄詩〉之詩寄予張生,此詩又另題為〈絕微之〉,“微之”即元稹,“絕微之”即與元稹訣絶之詩。〈鶯鶯傳〉亦有此詩,但無“絕微之”之題﹝見上節﹞;《全唐詩》雖無說明此題目之來源,但可信性甚高,所以張生即元稹乃非常明顯。

元稹生於唐代宗大歷十四年(即公元 779 年)至唐文宗大和五年(即公元 831年),享年五十三。白樂天撰〈元微之墓志〉﹝全名應為〈唐故武昌軍節度處置等使、正議大夫檢校、戸部尚書、鄂州刺史兼御史大夫賜紫金魚袋、尚書右僕射,河南元公墓誌銘并序〉,見《白氏長慶集?卷七十》﹞曰:

太和五年七月二十二日遇暴疾,一日薨于位,春秋五十三。

〈鶯鶯傳〉故事發生貞元十六年庚辰,合公元 800 年,張生時年二十二,元稹時年亦為二十二,與張生同年,此非巧合,而是張生即元稹也。

元稹父元寬,母鄭氏。〈鶯鶯傳〉曰:

崔氏婦,鄭女也;張出於鄭,緒其親,乃異派之從母。

《元氏長慶集?卷五十八》〈夏陽縣令陸翰妻河南元氏墓誌銘〉曰:

我外祖睦陽鄭公諱濟,官族甲天下。

即元稹外祖父為鄭濟,元稹母即為鄭氏。白居易《白氏長慶集?卷四十二》有〈唐河南元府君夫人滎陽鄭氏墓誌銘〉一文,曰:

有唐元和元年九月十六日,故中散大夫尚書、比部郎中、舒王府長史、河南元府君諱寛夫人,滎陽縣太君鄭氏,年六十,寢疾殁于萬年縣靖安里私第。越明年二月十五日,權祔於咸陽縣奉賢鄉洪瀆,原從先姑之塋也。

夫人曾祖諱逺思,官至鄭州刺史,贈太常卿。王父諱[日盖]﹝於盖切﹞,朝散大夫,易州司馬。父諱濟,睦州刺史。夫人睦州次女也,其出范陽盧氏,外祖諱平子,京兆府涇陽縣令。

夫人有四子二女,長曰沂,蔡州汝陽尉。次曰秬,京兆府萬年縣尉。次曰積,同州韋城尉。次曰稹,河南縣尉。

鄭濟夫婦有二女,而元稹母乃鄭濟次女也,永寧尉崔鵬亦娶鄭濟女,即鄭濟長女。崔鵬與鄭濟長女生女鶯鶯。論家族之輩份,鶯鶯之母乃張生之姨母。

〈鶯鶯傳〉曰:

﹝鄭氏﹞復謂張曰:“姨之孤嫠未亡,提攜幼稚,不幸屬師徒大潰,實不保其身,弱子幼女,猶君之生,豈可比常恩哉?……”

張生解除兵之刧掠後,孀婦鄭氏設宴款待張生,自稱為“姨”,並命鶯鶯稱呼張生為“兄”,依此關係而言,故張生即元稹也。

〈鶯鶯傳〉內提及張生以〈立綴春詞〉二首以授紅娘,囑紅娘予鶯鶯。是夕,鶯鶯覆以〈明月三五夜〉詩。〈鶯鶯傳〉內無〈立綴春詞〉二首之記載,唯元稹有〈春詞〉兩首〈春詞〉皆作於貞元十六年,合公元 800 年,相信亦為元稹撰〈鶯鶯傳〉之年也。

〈古豔詩〉二首其一(一作〈立綴春詞?其一〉)

春來頻到宋家東,垂袖開懷待好風。鶯藏柳闇無人語,惟有牆花滿樹紅。

〈古豔詩〉二首其二(一作〈立綴春詞?其二〉)

深院無人草樹光,嬌鶯不語趁陰藏。等閒弄水流花片,流出門前賺阮郎。

以上二詩俱見於《元氏長慶集補遺?卷一》﹝見以下原文﹞,〈立綴春詞?其一〉隱射〈明月三五夜〉詩,〈其二〉射宮娥之紅葉題詩得夫婿如鶯鶯之得張生也。兩詩皆含“鶯”字,均射崔鶯鶯也,故張生者即元稹也。

〈鶯鶯傳〉內有楊巨源賦〈崔娘詩〉一絕云:

清潤潘郎玉不如,中庭蕙草雪銷初。風流才子多春思,腸斷蕭娘一紙書。

依楊巨源詩意,彼應知“風流才子”即元禛,“蕭娘”乃鶯鶯也。末句指鶯鶯寫〈絕微之〉詩與元禛也。若〈鶯鶯傳〉中之張生非元禛,則楊巨源難以知兩人之故事也。

上詩亦見於《全唐詩?卷三百三十三》。

以下為《元氏長慶集補遺?卷一》原文:



〈鶯鶯傳〉內提及“張生賦〈會真詩〉三十韻,未畢…”,但完全無提張生所賦之詩或部分之句,後文又曰“河南元稹亦續生〈會真詩〉三十韻”,三十韻之〈會真詩〉全包括在〈鶯鶯傳〉中,無言明從何句起乃“元稹所續”,因兩人即一人,不須言明也,故張生即元稹也。

元稹為張生護短,張生者,實好色之登徒子耳,紅娘促張生明媒正娶,張生意云“不能等”也,可見其急色之醜。張生與鶯鶯共行巫山之雲雨後,但無正式迎娶之為妻,其後張生竟曰:·

大凡天之所命尤物也,不妖其身,必妖於人。使崔氏子遇合富貴,乘寵嬌,不為雲不為雨,為蛟為螭,吾不知其所變化矣。昔殷之辛,周之幽,據百萬之國,其勢甚厚。然而一女子敗之,潰其眾,屠其身,至今為天下僇笑。予之德不足以勝妖孽,是用忍情

張生之意指美人多為禍端,,崔鶯鶯若入富貴之家,,蛟螭,,幽,一女子敗之,,不足以妖孽,勝,忍情,崔鶯鶯時,,,,,,,,

崔鶯鶯與張生各自嫁娶後,鶯鶯之家,鶯鶯,,,,鶯鶯拒見之,,

此等細節,,

元稹對鶯鶯一往情深,,,,天之所命尤物不妖其身,必妖於人,,鶯鶯為娼妓,鶯鶯傳〉又曰:

時人多嘉許張生之“為善補過”者。

元稹之“為善”乃重訪已嫁他人之鶯鶯,,,





第 4 節 與崔鶯鶯之相關詩文

以下諸詩〈鶯鶯傳〉無提及,《元氏長慶集補遺?卷一》:

〈鶯鶯詩〉(一作〈離思詩之首篇〉)(作於公元 800 年)

殷紅淺碧舊衣裳,取次梳頭闇澹妝。夜合帶煙籠曉日,牡丹經雨泣殘陽。依稀似笑原非笑,彷彿聞香不是香。頻動橫波嬌不語,等閒教見小兒郎。

此詩可能為元稹初別鶯鶯所作,以表達其離思。

元稹得鶯鶯之決絶詩後,後二年(802年),作〈古決絶詞〉三首,此詞亦寫鶯鶯者也:

〈其一〉

乍可爲天上牽牛織女星,不願爲庭前紅槿枝。

七月七日一相見,相見故心終不移。

那能朝開暮飛去,一任東西南北吹。

分不兩相守,恨不兩相思。

對面且如此,背面當可知(一作何如)。

春風撩亂伯勞語,況是此時拋去時。

握手苦相問,竟不言後期。

君情既決絕,妾意已亦參差。

借如死生別,安得長苦悲。

〈其二〉

噫春冰之將泮,何余懷之獨結。

有美一人,於焉曠絕。

一日不見,比一日於三年,況三年之曠別。

水得風兮小而已波,筍在苞兮高不見節。

矧桃李之當春,競衆人之攀折。

我自顧悠悠而若雲,又安能保君皚皚之如雪。

感破鏡之分明,覩淚痕之餘血。

幸他人之既不我先,又安能使他人之終不我奪。

已焉哉,織女別黃姑,一年一度暫相見,彼此隔河何事無。

〈其三〉

夜夜相抱眠,幽懷尚沈結。

那堪一年事,長遣一宵說。

但感久相思,何暇暫相悅。

虹橋薄夜成,龍駕侵晨列。

生憎野鶴性遲回,死恨天雞識時節。

曙色漸曈曈(一作曈曨),華星欲明滅。

一去又一年,一年何時徹。

有此迢遞期,不知生死別。

天公隔是妒相憐,何不便教相决絶。

近代陳寅恪《元白詩箋證稿》評曰:

〈古決絕詞〉其一云:“春風撩亂百勞語,況是此時拋去時。握手苦相問,竟不言後期……”據此,雙文非負微之,微之實先負之,而微之所以敢言之無忌憚者,當時社會不以棄絕此類婦人如雙文者為非,所謂“一夢何足云”者也。……嗚呼!微之之薄情多疑,無待論矣。然讀者於此詩,可以決定鶯鶯在當日社會上之地位,微之之所以敢始亂而終棄之者,可以了然矣。

舊社會之風氣,大都如此,故元稹之所為,無人說其非,若明此狀況,唐代女子,實無地位可言,人人皆為娼婦也。

陳寅恪文中之“雙文”乃指崔鶯鶯也。元稹有〈雜憶〉詩五首,皆憶雙文者也:

今年寒食月無光,夜色纔侵已上牀。憶得雙文通內裏,玉櫳深處闇聞香。

花籠微月竹籠煙,百尺絲繩拂地懸。憶得雙文人静後,潛教桃葉送鞦遷。

寒輕夜淺繞迴廊,不辨花叢闇辨香。憶得雙文朧月下,小樓前後捉迷藏。

山榴似火葉相兼,亞拂低牆半拂簷。憶得雙文獨披掩,滿頭花草倚新簾。

春氷消盡碧波湖,漾影殘霞似有無。憶得雙文衫子裏,鈿頭雲映褪紅酥。

以上之〈雜憶〉詩前三首多寫元稹與鶯鶯夜間在庭院嬉戲之狀,觀其詩意,可知二人其樂融融也。

又元稹有〈贈雙文〉詩:

艷極翻含態,憐多轉自嬌。有時還自笑,閒坐更無聊。曉月行看墮,春酥見欲銷。何因肯垂手,不敢望回腰。

元稹有〈白衣裳二首〉七絶,作於貞元十六年(800 年),皆詠鶯鶯者也,相信崔鶯鶯穿白衣裳時,令元稹留下深刻印象,故有此二首七絶詩。

其一

雨濕輕塵隔院香,玉人初著白衣裳。半含惆悵閑看繡,一朵棃花壓象牀。

其二

藕絲衫子柳花帬,空著沈香慢火熏。閑倚屏風笑周昉,枉拋心力畫朝雲。

“其一”之“繡”,指刺繡或指五采之繡像圖。玉人穿著白衣裳閒倚象牀上似一朵梨花,百無聊賴而看五采繡像圖。

富貴人家所穿之衣裳多以香熏之,令其有香氣也。

周昉乃唐代畫家,京兆(今陝西西安)人。善畫體態豐腴之貴族仕女,自成一家。至於繪畫體態苗條之女子,則非周昉之所長也。朝雲,北魏河間王元琛家妓,貎美善吹篪。上詩末句指周昉難以繪畫朝雲之體態,或曰,崔鶯鶯之美妙體態似朝雲,難以繪畫者也。

“其二”意指周昉畫朝雲之美態,枉費心機也。

清?潘德輿《養一齋詩話?卷三》評曰:

至〈鶯鶯〉、〈離思〉、〈白衣裳〉諸作,後生習之,敗行喪身。詩將為人之仇,率天下之人而禍詩者,微之此類詩是也。

潘德輿評語偏激,元稹〈鶯鶯〉、〈離思〉、〈白衣裳〉諸作,均屬言情典麗,少肅穆敦厚之語,若云“後生習之,敗行喪身”,“詩為人之仇”及“微之此類詩乃肇禍之詩”,未免言重。潘德輿可能受《西廂記》為禁書說所影響而有此說。

元稹有〈桃花〉五絶詩,作於公元 800 年,亦詠鶯鶯者也:

桃花淺深處,似勻深淺妝。春風助腸斷,吹落白衣裳。

穿白衣裳者,崔鶯鶯也﹝見上文﹞,桃花之淺色與深色,似婦人面妝之深淺色。桃花被風吹落在崔鶯鶯身上,成一難忘之景象。

元稹有〈夢遊春詞三十六韻〉,此詩記元稹初會鶯鶯之情景及始亂終棄之想。《元氏長慶集補遺?卷一》注曰“樂天集云七十韻是今盡缺其半矣。”其意指白樂天有和元稹之〈夢遊春〉詩,但樂天詩有一百韻,由元稹之七十韻增至一百韻,即元稹〈夢遊春〉詩原應有七十韻,今只有三十六韻,即“缺其半”。

以下為〈夢遊春詞三十六韻〉﹝節錄﹞:

昔君(一作歲)夢遊春,夢遊何所遇。

……

簾開侍兒起,見我遙相諭。鋪設繡紅茵,施張鈿妝具。

潛褰翡翠帷,瞥見珊瑚樹。不見(一作辨)花貌人,空驚香若霧。

……

近作夢仙詩,亦知勞肺腑。一夢何足云,良時自婚娶。

當年二紀初,嘉節三星度。朝蕣玉珮迎,高松女蘿附。

韋門正全盛,出入多歡裕。

見以下《元氏長慶集補遺?卷一》原文。

“一夢何足云”指元稹與鶯鶯之相會宛如一夢,夢醒則舊事不必提起,可見元稹之情薄。“二紀”指二十餘年,即元稹之年齡。

末兩句寫元稹捨崔鶯鶯,娶韋氏為妻。韋氏即韋叢﹝公元 783 年至 809 年﹞,字茂之。

他本尚有多韻﹝共七十韻﹞:

……

努力去江陵,笑言誰與晤。江花縱可憐,奈非心所慕。

石竹逞奸黠,蔓青誇畝數。一種薄地生,淺深何足妒。

荷葉水上生,團團水中住。瀉水置葉中,君看不相汚。

“江花縱可憐,奈非心所慕。”“江花”者,鶯鶯也。此乃元稹對崔鶯鶯之心態也。

細閱〈夢遊春詞〉其實不獨寫崔鶯鶯,亦含憶其亡妻韋氏之意。

陳寅恪《元白詩箋證稿》評曰:

微之自編詩集,以“悼亡詩”與“豔詩”分歸兩類。其悼亡詩既為元配韋叢而作。其豔詩則多為其少日之情人所謂崔鶯鶯者而作。……至〈夢遊春〉一詩,乃兼涉雙文、茂之者……實非尋常遊戲之偶作,乃心儀〈浣花草堂〉之巨製,而為“元和體”之上乘,且可視作此類詩最佳之代表者也。

陳寅恪對此詩推崇備至。

崔鶯鶯寫與元稹〈告絕詩〉曰:“還將舊來意,憐取眼前人。”“眼前人”疑指韋氏,崔鶯鶯叮囑元稹善待韋氏也,即“將舊來意”﹝憐愛鶯鶯之意﹞,“憐取眼前人”﹝憐愛韋氏之“眼前人”﹞。

元稹對鶯鶯之曖昧態度雖然可厭,但能令元稹寫出不少“豔詩”,令其詩作功力更上層樓,此乃令人始料未及者也。

以下為唐?元稹傳奇小說〈鶯鶯傳〉原文,見《元氏長慶集補遺?卷六》:







以下為《元氏長慶集補遺?卷一》原文:





















-1-





此詞見〈鶯鶯傳〉。

解作“計算至”。

指張生。

同“懶”。

追尋其源頭。

與先人合葬也。

左日右盖之字。

同“暗”。

“思”字粵音“嗜”,“陰去”聲,名詞,指“所想之事”也,屬仄聲。

唐人詩中對女子之泛稱。

絶代佳人也。

禍害也。

耻笑也。

同“暗淡”。

《元氏長慶集補遺?卷一》作“何如”,“如”字落韻,以“可知”為是,因“知”字合韻。

伯勞,鳥名,其喙粗厚有力,似猛禽,食肉。此處暗指二人決絕,勞燕分飛也。

牽牛星之別名。

《集》作“曈曈”。依對仗格式,以“曈曨”為是。“曈曨”指日初出漸變光明之貌。

見下文之〈夢遊春〉詩。

明白也。

粵音“交”,陰平聲。

山榴一說乃杜鹃花之别名。

“亞”一說通“壓”。

以花草遮蔽身體也。

紅潤柔膩光滑之手也。

亦指柔膩光滑之手也。

古舞蹈名,分大垂手及小垂手。此處指將手垂下。

唸平聲。

即“梨”。

以象牙裝飾之床,富貴人家始有之。

同“裙”。

此處指“崔鶯鶯”。

年青之人。

見《白氏長慶集補遺?卷十四》。

佳節也。

朝蕣為木槿花之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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