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 下 是 三 篇 夏 凉 床 垫 加 工 合 同 范 文 , 供 你 参 考 : 夏 凉 床 垫 加 工 合 同 范 文 一 甲 方 ( 定 作 方 ) :_________ 身 份 证 号 : 过 磷 酸 钙 优 势 和 作 用 地 址 : 磷 酸 二 铵 特 性 和 优 势 联 系 方 式 :_________ 乙 方 ( 承 揽 方 ) :_________ 身 份 证 号 : 复 古 浮 雕 水 杯 制 作 工 艺 和 特 点 地 址 : 玻 璃 器 皿 文 化 及 用 途 联 系 方 式 :_________ 鉴 于 甲 方 需 要 定 制 夏 凉 床 垫 , 乙 方 具 备 相 关 加 工 能 力 , 双 方 经 友 好 协 商 , 达 成 以 下 协 议 : 一 、 加 工 产 品 名 称 、 数 量 及 规 格 产 品 名 称 : 夏 凉 床 垫 数 量 :_________ 规 格 :_________二 、 材 料 及 质 量 要 求 1. 材 料 : 乙 方 应 使 用 符 合 国 家 相 关 标 准 的 优 质 材 料 进 行 加 工 。 2. 质 量 要 求 : 床 垫 应 具 有 良 好 的 透 气 性 、 舒 适 性 , 且 符 合 相 关 质 量 标 准 。 三 、 加 工 期 限 乙 方 应 在______ 年____ 月____ 日 之 前 完 成 加 工 并 交 付 产 品 。 四 、 加 工 费 用 及 支 付 方 式 1. 总 加 工 费 用 为 :_________ 元 ( 大 写 :_________ ) 。 2. 甲 方 应 在______ 年____ 月____ 日 之 前 支 付______% 的 加 工 费 用 作 为 预 付 款 ; 在 产 品 验 收 合 格 后 支 付 剩 余 加 工 费 用 。 五 、 验 收 1. 甲 方 应 在 乙 方 交 付 产 品 后 及 时 进 行 验 收 。 2. 如 发 现 产 品 质 量 问 题 , 甲 方 应 在 验 收 后______ 日 内 提 出 , 乙 方 应 负 责 免 费 维 修 或 更 换 。 六 、 违 约 责 任 1. 若 一 方 违 反 本 合 同 约 定 , 应 向 对 方 支 付 违 约 金______ 元 。 2. 如 因 乙 方 原 因 导 致 逾 期 交 付 产 品 , 每 逾 期 一 天 , 乙 方 应 按 加 工 费 用 的______% 向 甲 方 支 付 违 约 金 。七 、 争 议 解 决 本 合 同 履 行 过 程 中 如 发 生 争 议 , 双 方 应 友 好 协 商 解 决 ; 协 商 不 成 的 , 可 向 有 管 辖 权 的 人 民 法 院 提 起 诉 讼 。 八 、 其 他 条 款 1. 本 合 同 自 双 方 签 字 ( 或 盖 章 ) 之 日 起 生 效 。 2. 本 合 同 一 式 两 份 , 双 方 各 执 一 份 。 甲 方 ( 签 字 或 盖 章 ) :_________ 日 期 :______ 年____ 月____ 日 乙 方 ( 签 字 或 盖 章 ) :_________ 日 期 :______ 年____ 月____ 日 夏 凉 床 垫 加 工 合 同 范 文 二 定 作 方 ( 甲 方 ) :_________ 名 称 :_________ 地 址 :_________ 法 定 代 表 人 :_________ 联 系 方 式 :_________承 揽 方 ( 乙 方 ) :_________ 名 称 :_________ 地 址 :_________ 法 定 代 表 人 :_________ 联 系 方 式 :_________ 根 据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民 法 典 》 及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 甲 乙 双 方 在 平 等 、 自 愿 、 公 平 和 诚 实 信 用 的 基 础 上 , 经 协 商 一 致 , 就 甲 方 委 托 乙 方 加 工 夏 凉 床 垫 事 宜 , 订 立 本 合 同 。 一 、 加 工 产 品 详 情 1. 产 品 名 称 : 夏 凉 床 垫 2. 数 量 :_________ 3. 规 格 :_________ 二 、 加 工 要 求 及 技 术 标 准 乙 方 应 按 照 甲 方 提 供 的 设 计 图 纸 或 样 品 进 行 加 工 , 确 保 产 品 质 量 符 合 国 家 相 关 标 准 。 三 、 加 工 期 限 乙 方 应 在______ 年____ 月____ 日 至______ 年____ 月____ 日 期 间 完 成加 工 任 务 。 四 、 交 货 地 点 及 方 式 1. 交 货 地 点 :_________ 2. 交 货 方 式 :_________ 五 、 加 工 费 用 及 结 算 方 式 1. 加 工 费 用 总 计 为 :_________ 元 ( 大 写 :_________ ) 。 2. 甲 方 应 在 乙 方 交 付 产 品 并 验 收 合 格 后______ 日 内 支 付 加 工 费 用 。 六 、 质 量 保 证 及 售 后 服 务 1. 乙 方 保 证 所 加 工 的 产 品 质 量 符 合 合 同 约 定 , 在 质 保 期 内 出 现 质 量 问 题 , 乙 方 应 负 责 免 费 维 修 或 更 换 。 2. 质 保 期 为 :_________ 年 。 七 、 知 识 产 权 乙 方 应 保 证 其 加 工 过 程 中 使 用 的 技 术 、 工 艺 等 不 侵 犯 任 何 第 三 方 的 知 识 产 权 , 如 因 乙 方 原 因 导 致 甲 方 遭 受 损 失 , 乙 方 应 承 担 赔 偿 责 任 。 八 、 保 密 条 款 双 方 应 对 本 合 同 及 合 同 履 行 过 程 中 知 悉 的 对 方 商 业 秘 密 、 技 术 秘 密 等 予 以 保 密 , 未 经 对 方 书 面 同 意 , 不 得 向 第 三 方 披 露 。九 、 违 约 责 任 1. 若 一 方 违 反 本 合 同 约 定 , 应 向 对 方 支 付 违 约 金______ 元 , 并 承 担 由 此 给 对 方 造 成 的 损 失 。 2. 如 因 不 可 抗 力 等 不 可 预 见 、 不 可 避 免 的 原 因 导 致 合 同 无 法 履 行 , 双 方 互 不 承 担 违 约 责 任 。 十 、 争 议 解 决 本 合 同 履 行 过 程 中 如 发 生 争 议 , 双 方 应 友 好 协 商 解 决 ; 协 商 不 成 的 , 可 向 有 管 辖 权 的 人 民 法 院 提 起 诉 讼 。 十 一 、 其 他 条 款 1. 本 合 同 自 双 方 签 字 ( 或 盖 章 ) 之 日 起 生 效 。 2. 本 合 同 一 式 两 份 , 双 方 各 执 一 份 。 甲 方 ( 盖 章 ) :_________ 日 期 :______ 年____ 月____ 日 乙 方 ( 盖 章 ) :_________ 日 期 :______ 年____ 月____ 日 夏 凉 床 垫 加 工 合 同 范 文 三甲 方 ( 委 托 方 ) :_________ 公 司 名 称 :_________ 法 定 代 表 人 :_________ 地 址 :_________ 联 系 方 式 :_________ 乙 方 ( 加 工 方 ) :_________ 公 司 名 称 :_________ 法 定 代 表 人 :_________ 地 址 :_________ 联 系 方 式 :_________ 鉴 于 甲 方 需 要 加 工 夏 凉 床 垫 , 乙 方 具 备 相 应 的 加 工 能 力 和 技 术 , 双 方 经 友 好 协 商 , 达 成 以 下 协 议 : 一 、 加 工 产 品 信 息 1. 产 品 名 称 : 夏 凉 床 垫 2. 数 量 :_________ 3. 规 格 :_________ 二 、 加 工 材 料 及 要 求1. 乙 方 应 使 用 甲 方 指 定 的 材 料 进 行 加 工 。 2. 加 工 过 程 应 严 格 按 照 甲 方 的 要 求 进 行 , 确 保 产 品 质 量 。 三 、 加 工 进 度 及 交 付 时 间 乙 方 应 在______ 年____ 月____ 日 之 前 完 成 加 工 任 务 , 并 将 产 品 交 付 给 甲 方 。 四 、 加 工 费 用 及 支 付 方 式 1. 加 工 费 用 为 :_________ 元 ( 大 写 :_________ ) 。 2. 甲 方 应 在 产 品 验 收 合 格 后______ 日 内 支 付 加 工 费 用 。 五 、 质 量 验 收 1. 甲 方 应 在 收 到 产 品 后 及 时 进 行 验 收 。 2. 如 发 现 质 量 问 题 , 甲 方 应 在______ 日 内 通 知 乙 方 , 乙 方 应 负 责 处 理 。 六 、 违 约 责 任 1. 若 一 方 违 反 本 合 同 约 定 , 应 向 对 方 支 付 违 约 金______ 元 。 2. 如 因 乙 方 原 因 导 致 逾 期 交 付 产 品 , 每 逾 期 一 天 , 乙 方 应 按 加 工 费 用 的______% 向 甲 方 支 付 违 约 金 。 七 、 知 识 产 权乙 方 加 工 的 产 品 所 涉 及 的 知 识 产 权 归 甲 方 所 有 。 八 、 保 密 条 款 双 方 应 对 本 合 同 及 合 同 履 行 过 程 中 知 悉 的 对 方 商 业 秘 密 予 以 保 密 。 九 、 争 议 解 决 本 合 同 履 行 过 程 中 如 发 生 争 议 , 双 方 应 友 好 协 商 解 决 ; 协 商 不 成 的 , 可 向 有 管 辖 权 的 人 民 法 院 提 起 诉 讼 。 十 、 其 他 条 款 1. 本 合 同 自 双 方 签 字 ( 或 盖 章 ) 之 日 起 生 效 。 2. 本 合 同 一 式 两 份 , 双 方 各 执 一 份 。 甲 方 ( 盖 章 ) :_________ 日 期 :______ 年____ 月____ 日 乙 方 ( 盖 章 ) :_________ 日 期 :______ 年____ 月____ 日 希 望 以 上 合 同 范 文 能 满 足 你 的 需 求 , 你 可 以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进 行 修 改 和 调 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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