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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2024-05-23 | 阅:  转:  |  分享 
  
幼儿园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一)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是每个幼儿园的首要任务。本制度的制定旨在确立幼儿园安全管理的基
本原则和规范,以防范和应对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保障师生的安全。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幼儿园全体师生,无论是教育教学活动还是日常生活
中的各项活动,都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具体执行和管理本制度的责任部门为幼儿园安全管理委员会,该委员会由幼儿园管理人员和相关职工组
成,负责全面管理和监督幼儿园的安全工作。第二章 责任人的定义第三条:幼儿园安全事故责任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人员:1. 幼儿园园长
:作为幼儿园的领导者,负有对整个园区的安全管理和监督责任。2. 幼儿园教职工:包括班主任、教师等,他们直接参与幼儿园的教育教学工作
,必须时刻关注学生的安全情况,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学生的安全。3. 幼儿园保安人员:负责维护园区内的治安秩序,预防和处理各类安全事件
。4. 幼儿园其他相关工作人员:包括后勤保障人员、清洁工等,他们在幼儿园的日常运行中也可能涉及到安全管理工作,因此也必须承担相应的
责任。以上人员在幼儿园的安全事故中,如果因为疏忽、过失或者违规行为导致事故发生,将被追究相应的责任,并接受相应的处理和处罚。这些责
任人员在工作中应时刻关注安全问题,加强安全意识,严格遵守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切实履行好安全管理责任,确保幼儿园的安全稳定。第三
章 安全管理机制第四条:为了有效管理幼儿园的安全工作,幼儿园将设立安全管理委员会。该委员会由幼儿园领导和相关职工组成,负责制定、执
行和监督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工作。安全管理委员会将明确安全管理的责任人和具体职责,确保每个责任人清楚自己在安全管理中的角色和任务,做到
有序协调、密切配合,共同维护幼儿园的安全稳定。第五条:为了提高教职工和学生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幼儿园将每学期进行一次安全演练
。在安全演练中,将模拟各种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情景,教职工和学生将按照应急预案进行逃生、救援等应急操作,以提高他们的应急处置能力。此
外,还将组织专业人员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安全知识的讲解和培训,加强他们对安全问题的认识和理解,提高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四章 事故报告流程第六条:一旦幼儿园发生安全事故,相关责任人必须立即向安全管理委员会报告。报告内容应当包括事故的基本情况、事故发
生的时间、地点和原因、受伤人员的情况以及已经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同时,责任人还需按照规定填写安全事故报告表,详细描述事故的经过和处理
情况,以便后续的调查和处理。:安全管理委员会收到安全事故报告后,将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力量进行救援和处置,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
协助处理。同时,安全管理委员会将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的原因进行调查和分析,确定责任人,并依据幼儿园的相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
理和处罚。同时,还将总结事故教训,完善安全管理措施,以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第五章 事故责任追究程序第八条:安全管理委员会将对每
起安全事故展开详尽的调查,以了解事故发生的原因和过程,并最终确定责任人。调查过程将包括收集证据、听取相关当事人的陈述、分析事故发生
的原因等环节,确保调查结果准确客观。第九条:对于那些由于责任人的过失或违规行为所导致的安全事故,幼儿园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责任追究的原则是公平、公正、严肃,确保责任人对自己的过失行为负起相应的责任,促使责任人认识到安全管理的重要性,以及自身在安全工作中
的责任和义务。第六章 相关处罚措施第十条:针对经过调查确认为责任人过失或违规行为所导致的安全事故,幼儿园将根据幼儿园规章制度对责任
人进行相应的处罚。这些处罚措施将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和责任人的过失程度来确定,目的是惩戒责任人、维护幼儿园的安全秩序。第十一条:处罚
措施包括但不限于:1. 警告处分:对于轻微违规或过失行为的责任人,可以给予口头或书面警告。2. 记过处分:对于较为严重的违规或过失
行为,可以给予责任人记过处分,将相关情况记录在责任人的个人档案中。3. 停职检查:对于情节严重、后果严重的违规或过失行为,可以对责
任人进行停职检查,暂时停止其工作职责,以便进一步调查和处理。4. 辞退处理:对于涉及严重违规或过失行为的责任人,可能会被幼儿园进行
辞退处理,即解除其劳动合同关系。以上处罚措施将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规定进行具体操作,并由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执行和监督。第七章 附则第
十二条:幼儿园安全管理委员会拥有对本制度进行解释的权力,并有权对制度内容进行调整和完善,以适应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的需要。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经幼儿园安全管理委员会审定。制度的生效将为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工作提供明确的制度保障和规范依据,确保安全管理
工作的有效开展。幼儿园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二)为了强化广大教职员工的安全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幼儿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将幼
儿安全教育和管理纳入到教学管理和一切教育活动中,奖励先进,鞭策后进,特制订以下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一、责任界定:幼儿园校舍安全隐
患未及时排除造成幼儿意外伤害事故:幼儿园校舍安全隐患未检查发现或发现后未及时上报,负责人负全责;上报后未及时采取措施,分管领导负全
责。幼儿课堂内和幼儿园组织活动过程中造成幼儿意外伤害事故:任课教师和活动组织者负管理不力之责;幼儿园集体活动,班主任负管理不力之责
;体育课或体育活动,任课教师和活动组织者负管理不力之责,教师采取保护措施不力,造成意外伤害的,由任课教师和班主任共同承担学生的医疗
费用,还要给予记过处分,问题严重者将停职查看甚至开除。教师体罚、变相体罚幼儿造成伤害事故的由体罚者负全部责任,承担幼儿的医疗费,给
予记过或行政处分。幼儿课间休息、课间活动发生幼儿意外伤害事故:带班教师负教育不力和课间管理不力之责。在幼儿接送期间发生的事故,带班
教师负全责;在园门口发生的事故,值日教师和门卫,负全责,班主任负教育不力之责。幼儿擅自离园,在路上发生交通、溺水、食物中毒等重大安
全事故:班主任和幼儿园负责人负责教育不力之责。幼儿在节假日期间发生交通、触电、溺水、食物中毒、煤气中毒、燃放爆竹、受到不法侵害等重
大安全事故:班主任和幼儿园负责人负教育不力之责。幼儿在幼儿园食堂购买饭菜食用后发生中毒症状,经检验由食堂饭菜引发,食堂管理人员负全
责,食堂人员负次要责任。对于因不明原因引起的幼儿伤害事故,要及时由幼儿园行政、教师、保育员及保健医生,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同时依据
法律、法规,由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未经上级部门批准,教师组织幼儿外出宣传、社会实践、旅游、夏令营等活动,不听从教师指挥,造成的伤害
,由教师负全部责任。在园内活动中,由客观原因(如灯具、课桌凳、体育器材、教学用具等)而引发的事故,由幼儿园负责处理解决,根据实际情
况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和幼儿园主管领导给予行政处分、罚款、解聘,甚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教师体罚、变相体罚幼儿,或者在履
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造成幼儿伤害的,由教师本人负责。教师或职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幼儿园有关规定和要求,
对幼儿的安全造成伤害事故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由于幼儿园的电网线路、电器设备安装不符合安全规定而造成的幼儿触电事故,要追究后勤人
员和相关人员的责任。由于保护、管理措施不到位,造成幼儿被伤害或幼儿伤害他人的,要追究相关人员和幼儿园领导的责任。传达室人员在幼儿放
学后,要巡视幼儿园,防止闲荡人员进入园内,发现陌生人或可疑人要主动盘问,及时报告,严禁幼儿入园、离园后,外来人员逗留、入班、留宿而
发生的事故由门卫人员和相关人员负责。由于教师或保育员失职造成幼儿被冒领走失,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教师和保育员的责任,后果严重的要
追究刑事责任。由于保健医生的疏漏或保育员、食堂工作人员的失误,给幼儿误服、错服药品或饮食不洁而造成事故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于
幼儿造成的一般性伤害事故,如因教师或保育员未尽到教育、管理和保护职责,则由教师和保育员负主要责任,并视情节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幼儿
课间休息、课间活动和上下楼梯因打闹而发生的幼儿意外伤害事故造成骨折等,要追究带班教师和保育员的责任,并视情节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要
给予行政处分甚至追究刑事责任。各部门、班级、后勤未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或对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而造成安全事故的,要追究相关部门、班级
负责人、后勤处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在各种突发性事件发生、重大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幼儿园相关部门、教师或保育员和后勤人员,在场者有义务
保护幼儿不受人身伤害,谁在场,谁负相应的法律责任。为维护幼儿园和教师的权益,无特殊情况,在园幼儿一旦发生意外伤害事故,责任教师或保
育员,在第一时间送幼儿到医院治疗,并要第一时间报幼儿园领导,并视事故轻重及时报教育局,延误上报者将承担后果。二、处理程序:一旦发生
幼儿意外伤害事故,在场的教师和保育员必须立即将幼儿送往医院就诊医治(如果是幼儿自己不当行为所致的,还要及时与幼儿的监护人联系),并
及时上报幼儿园负责人,幼儿园负责人必须及时赶赴事故现场。幼儿园负责人和当事人应及时妥善处理事故,分清责任,并认真做好家长的工作,稳
定家长的情绪,取得家长的谅解。任何隐瞒不报、谎报、故意延迟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按性质、情节和后果,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对相关
责任人做严肃处理。幼儿园和受伤幼儿的监护人应当根据事故的性质,依法确定幼儿伤害事故的责任归属。幼儿园会把幼儿伤害事故处理情况书面报
告教育局。幼儿园在幼儿伤害事故发生后,会主动、及时、客观地告知受伤幼儿监护人相关情况,并真诚地听取受害幼儿监护人的意见,双方协商解
决。三、事故处理领导小组:为了加强对幼儿安全事故的有效处理,明确职责,幼儿园成立事故处理领导小组。小组内成员必须分工明确,职责清楚
,要具有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同时确保通讯畅通,其组成人员如下:组长:负责全面协调,汇报上级领导部门并妥善安排家长工作副组长:负责具
体指挥、调查事件、分析事故原因,及时与家长协商并做好家长的安抚工作成员:A.负责写事故报告,现场保护,搜集证据等工作 B.负责提供
情况,书写材料真实情况 C.负责班级工作,安抚家长,稳定幼儿情绪等工作此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最终解释权归幼儿园所有。如有不完善之
处,随时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或结合我园实际情况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幼儿园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三)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幼
儿园师生安全,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规范安全事故的处理程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幼儿园内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的
责任追究。 第二章:安全责任人的定义及职责 第三条:幼儿园安全责任人包括但不限于园长、教师、保安、护士等,他们应当认真履行以下职责
:1. 园长:全面负责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安排安全培训等。2. 教师:负责班级内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定期检
查教室设施、保证教室通风、制定应急预案等。3. 保安:负责园区内的安全巡查、维护园区秩序以及处理突发事件等。4. 护士:负责学生的
健康管理工作,包括学生突发疾病时的急救处理等。 第四条:安全责任人应当及时报告发生的安全事故,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确保幼儿园师
生的人身安全。 第三章: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程序 第五条: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应当立即组织救援,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并在确保救援工作进行的
同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责任追究:1. 报告:安全责任人应当立即向园长报告安全事故的情况,园长指定专人负责事故调查和处理。2. 调查
:组织专业人员对事故进行调查,了解事故发生原因、责任人员等相关情况,并制定事故调查报告。3. 评估:根据调查报告,评估责任人员的责
任大小和性质,确定相应的处罚和补救措施。4. 处理:根据评估结果,对责任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降职、停职、辞
退等,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第六条:对于因违反安全管理制度、操作不当或失职行为导致的安全事故,将追究相应责任人员的责任,直至移送
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章:处罚及补救措施 第七条:根据责任人员的失职程度和事故影响,可采取以下处罚措施:1. 警告:口头警告或书面警
告责任人员,提醒其遵守安全管理制度。2. 记过:责任人员的违规行为被记录在案,影响其个人信誉和晋升机会。3. 降职:责任人员的职务被降低,降职期间不得晋升。4. 停职:责任人员被暂时停止职务,期间不得参与工作。5. 辞退:对严重失职或造成重大伤害的责任人员予以辞退处理。 第八条:除了处罚责任人员外,还应采取补救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赔偿受害者损失、修复受损设施、加强安全教育等。 第五章:附则 第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如有修改,应经园方领导批准后方可生效。 第十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本幼儿园所有。 第十一条:本制度未尽事宜,由园方领导负责解释。这份制度对幼儿园安全责任的追究进行了细致的规定,包括责任人员的定义和职责、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程序、处罚及补救措施等方面,以保障幼儿园师生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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