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UFOOFU > 馆藏分类
配色: 字号:
代建合同 第01页 正页盖公章核过
2024-08-29 | 阅:  转:  |  分享 
  
代建合同委托代建合同



委托人南宁市第二十一中学 (下称甲方)

代建人:广西创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下称乙方)







甲方为集约利用原有住宅用地,改善单位员工居住条件和环境,解决职工住房困难,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危阳房改改造暂行办注》及有关法规、政策之规定,对本单位危旧住房进行改造。为保证该项目的顺利实施,充分发挥市场效应,严格控制投资概算,甲方决定将本单位危旧房改住房改造开发项全权委托给乙方负责开发建设,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秉承平等互惠,多方共赢的原则,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用地在南宁市星光大道47号住宅区、项目总占地面积为6678.66平方米,宗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用地。(以规划和国土部门审批面积为准)。

2、改造范围:项目用地上列入改造范围内的危旧住房栋住宅楼,分别为1、2、3#教职工住宅楼及公有住房平房,共拆除危旧房改住房6696.15平方米。

3、危旧房改往房状况:

























献花(0)
+1
(本文系UFOOFU首藏)